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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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 篇1

勞動合同是確定勞動關係,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定力勞動合同的時間,謝謝你的閱讀。

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通用3篇)

一、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

1、用人單位應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勞動者入職的第二月起依據《民法典》八十二條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單位在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最遲應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這實際上是有限度地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爲即不違法。但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民法典》第82條)這是對用人單位在自用工之日一個月內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罰措施。

2、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勞資雙方各保留一份。合同應包括《民法典》第十七條規定的必備條款,同時應符合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此外,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應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民法典》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以訂立勞動合同爲主要標誌。但是,在實踐中出現了很多用人單位用工卻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現象。在總結實踐的基礎上,《民法典》調整了《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規定用人單位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特意強調該勞動合同的形式應爲書面的,這樣規定有利於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二、勞動合同的作用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爲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於勞動過程是非常複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籤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並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爲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於穩定勞動關係。

三、勞動合同的種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單項勞動合同。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

3、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爲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 篇2

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和實踐,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是:

(一)簽訂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書要在雙方介紹各自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籤訂。用人單位應如實介紹本單位生產、工作環境和條件以及具體生產任務。勞動者應如實介紹自己的專長和身體健康狀況。雙方經協商,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取得一致意見後,簽名、蓋章。用人單位要蓋法人章。勞動者須本人簽名或蓋本人名章。

(二)鑑證勞動合同。根據勞動部頒發的《勞動合同鑑證實施辦法》(勞力字[1992]54號)的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由勞動行政部門爲當事人提供鑑證,依法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利於勞動合同的認真履行,而且一旦發生勞動爭議時也便於調解和仲裁。

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 篇3

甲方名稱:_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乙方對甲方公司情況、管理制度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固定期限形式:自 _年 月 日起至 _年 月 日止。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重慶市璧山縣建設賓館3層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教師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經營情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業績、考覈結果,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和相對應的工作級別,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四條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平均每月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有關報酬依據《勞動法》及甲方內部管理制度辦理。

第五條甲方每月10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覈情況,以及乙方在甲方處的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工資待遇。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七條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如下內容均系用人單位的重大規章制度,如出現如下情況之一,除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除無權獲得任何經濟補償,並需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未終止與其他僱主訂立的勞動或聘用合同;或者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同時受聘於其他僱主的。

(2)乙方在教育、學歷、工作經歷、身體狀況等方面有隱瞞、造假、虛報等與事實不符的情況。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應對所有與甲方有關的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客戶、產品、銷售等信息)予以保密。

凡未經甲方批准不得將甲方有關資料(含複印峻、電子資料)帶離工作場所,擅自傳播和複製(拷貝)甲方有關資料,離職時未歸還所有屬於甲方的文件、物品均屬於未能保守商業祕密的行爲。

(4)乙方嚴重違反員工手冊的規定。

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經詳細瞭解員工手冊內容,承諾嚴格遵守。

乙方累計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三次以上的視爲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雙方確認造成甲方損失1000元以上的爲重大損害;

4.乙方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違反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此處及時是指在乙方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遇乙方違反勞動合同、勞動紀律,或遇不可抗力、節假日順延支付等情況,不視爲未及時;

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因違反使勞動合同無效的;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沒有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

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後才能支付。

乙方工作交接未辦結的,無權領取經濟補償。

乙方離職時的工作交接手續、應當履行的義務等依照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執行,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和文件,以確保甲方能夠及時爲乙方辦理轉移手續。

乙方承諾按照甲方要求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在乙方未辦理完畢前,甲方可以暫時不爲乙方辦理轉移手續。

第九條競業限制條款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並保證兩年內不在璧山縣行政地域範圍內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且不在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爭。

第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乙方申明: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業已獲得公司的相關文件,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及以後頒佈或修訂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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