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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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 國 公司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精選17篇)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掛號:

乙方:中國__________ 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電報掛號: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第一條: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某某、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地間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某某中國________公司________賬戶,並按________國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共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國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銀行________賬戶。

第四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到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____返回____,由甲方通過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和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爲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信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爲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爲(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信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牀和牀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爲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爲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爲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爲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爲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假若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爲準。乙方人員有權享受回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來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某某告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爲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爲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內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到____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至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後,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爲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症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2

勞 動 合 同

(勞務派遣)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三、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四、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爲保管。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註冊地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派遣期限爲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 崗位工作,屬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爲 。

第四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實行以 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於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爲 。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爲 。

4.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爲 或 元。

第十條 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併爲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爲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並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 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爲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爲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 )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續 訂 勞 動 合 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 ;

2. ;

3. 。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變 更 勞 動 合 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

1. 

2. 

3.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電話:

乙方:________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橋大廈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遵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________〕________號)文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崗位、派遣期限

1、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後,根據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遣員工,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派遣員工工作。派遣員工與甲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

2、根據甲方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________名員工到甲方從事________等工作,派遣期限________年。

3、在本協議簽定之前,派遣員工曾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關係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按規定辦理。乙方只承擔與派遣員工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法律責任。

二、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和支付辦法

1、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製定派遣員工薪酬制度,並經職代會通過或徵求工會意見後,在派遣員工上崗前將薪酬制度告知派遣員工。

2、甲方可根據派遣員工崗位變動變更派遣員工的報酬。

3、甲方可根據經營效益和派遣員工的技能增長情況增加派遣員工的報酬。

4、甲方可按月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或通過乙方轉付。

5、甲方支付於乙方的派遣員工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6、甲方於每月

日前按時將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款轉賬給乙方,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乙方在收到甲方爲乙方派遣員工支付的勞務報酬款項時,需在五日內(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將扣除《稅法》規定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後的款額完整打入由乙方辦理的每個派遣員工的銀行工資卡_______中。

三、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和福利待遇

1、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1)甲方應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按派遣員工的基本工資________元/月人×派遣員工數×甲方承擔的各種社會保險比例[按基數________元×(養老保險18%、失業保險2%、),按基數________元×(生育保險0.7%、工傷保險1.5%)]轉交乙方各項保險辦理參保手續。

(2)乙方按上述基數從派遣員工每月報酬中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代扣個人應繳納部分(養老保險8%,失業保險1%)。

(3)上述兩項合併後由乙方按月負責辦理繳納手續。各項保險的基數如遇政府政策性調整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做相應的調整。如需補交的按規定標準補交。

(4)爲了使派遣員工在外派甲方勞務時,偶發工傷事故的待遇能夠落實,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需按約定的基數

即支付當月的工傷生育保險費________元/人,並提供派遣員工的花名冊清單(含身份證號碼),由乙方在收到保險費用的次月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如果甲方未支付保險費用,自甲方接收派遣員工之日起至乙方辦妥保險之日前發生工傷事故,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乙方收到保險費未按規定時間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期間發生了工傷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約定基數足額繳納保險費用,若乙方未能足額繳納保險費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醫療保險

按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醫療保險費用由甲方和派遣員工共同承擔,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由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派遣員工醫療待遇按醫保機構規定執行。

(2)甲方承擔爲派遣員工購買商業保險的意外傷害和因疾病住院險種的費用,派遣員工發生醫療後的費用,由乙方向商業保險公司辦理申報理賠。超出商業保險理賠金額部分,由甲方參照當地政府醫療規定待遇標準執行。

3、福利待遇

(1)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享有與工作崗位內容相關的福利待遇。

(2)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及其待遇,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執行。

4、工傷事故處理

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由甲方現場單位負責組織搶救,並及時通知乙方派員協助甲方處理善後工作。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後三天內向乙方提供工傷經過報告一份,乙方負責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鑑定,在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爲工傷後,工傷保險機構應支付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超過保險機構理賠範圍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由企業承擔部分由甲方承擔。如本協議到期終止,本協議的本條款仍有法律溯及力。甲方應對因工傷殘人員、因工死亡家屬履行至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待遇結束止。甲方與

與派遣員工不存在勞動關係,工傷人員的統計不進甲方的報表,由乙方單位統計上報。

四、派遣員工的管理

1、培訓

(1)派遣員工上崗前由甲方組織培訓學習或委託乙方培訓,合格後派遣員工正式上崗。培訓內容包括與崗位相關的應知應會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2)甲方爲提高派遣員工技能而出資選送培訓的,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與服務協議,同時將協議複印一份給乙方備案。

2、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爲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以及與崗位相關勞動防護用品。

3、違反規章制度的責任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以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因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派遣員工的民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甲方可將此情況書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派遣員工的經濟賠償。

4、退工

(1)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後,變更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2)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辭退派遣員工,無需提前通知;因甲方原因需裁減辭退派遣員工的,甲方需在確保乙方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下,將退工單書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單一式三份,說明理由和退工日期,並提供相應證據。其中,一份存根,一份交派遣員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具的退工通知單後,應予以接收並負責辦理解聘手續。

(3)如甲方需派遣員工保守商業祕密,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直接訂立商業保密協議供派遣員工遵守履行。

(4)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

(5)因甲方單位規章不合法或單位規章中規定的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的理由不成立(由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認定),造成乙方向派遣員工承擔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五、費用的結算

1、甲方按時(每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當月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分解表及增減員表(電子郵件或傳真),並將各項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在收到各項費用和勞務報酬分解表後五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出具各項費用的正式票據。費用未到乙方賬戶,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如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無法繳交,發票無法開具,工資無法及時發放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________元/人#月

六、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派遣員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規定執行。

(2)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並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依法制定對派遣員工的管理規定與辦法,書面告知派遣員工,同時提供乙方一份備案。

(3)定期組織對派遣員工進行思想、生產技術、安全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以適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

(4)在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條款的範圍內,對派遣員工有退工權,並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補償金或賠償金。

(5)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服務期間,發生的職務行爲過失,造成第三人損害的,該過失行爲是維護甲方企業利益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6)爲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乙方委託甲方組建工會組織並同意派遣員工參加甲方的工會組織。

2、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建立、解除與派遣員工的勞動關係。

(2)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派遣員工的合法聘用手續。

(3)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並足額繳納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4)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嚴守甲方商業祕密,努力工作。

(5)做好派遣員工有關勞動檔案管理。

(6)配合甲方做好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工作,並辦理勞保用品的收繳工作。

(7)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國家、省市勞動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規定,協助做好相應的調整工作。

(8)每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員工勞務報酬後,應按協議約定時間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當月勞務報酬。

七、本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經甲、乙雙方簽章即生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如遇特殊情況,一方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應徵得對方同意。本協議適用、解除和終止以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的適用、終止或解除爲前提。

2、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八、違約責任和本協議爭議處理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信守。

2、由於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經濟糾紛問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對方經濟損失情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2)依法向協議簽約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面晤協商一致後擬就補充協議條款,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規定訂立,“事實清楚,條款明確,於法無悖,依約履行”,對雙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

十一、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簽訂,並履行。

其他附約: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全文都具有保密責任和義務。

2、甲方轉入乙方的工資等各種費用轉入如下賬戶:

________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行________市________支行

甲方:乙方:________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辦人:承辦人:

電話:電話:

財務聯繫人:財務聯繫人:

電話:電話:

E-mail: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戶口類別:____________□農業 □非農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1根據工作需要,乙方到用工單位工作,具體單位將根據《派遣協議書》確定。

1.2乙方理解並同意:____________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具體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由乙方與用工單位自行約定。

1.3乙方應履行用工單位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1.4乙方理解並承諾:____________願服從用工單位根據其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現而安排或者調動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定額等。

第二條 合同期限

2.1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試用期。

2.2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期滿時,甲、乙雙方和用工單位均無異議的,本合同的終止可自動續延[ ]年,並依此類推。

第三條 勞動紀律

3.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自覺維護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聲譽和利益。

3.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和修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1乙方理解並同意,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____________具體工時制度由用工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工單位如果經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工時制的,乙方承諾願意服從用工單位工作時間上的安排。

4.2乙方理解並同意,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____________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國家規定按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

4.3乙方有享受各類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的權利,具體時間由用工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勞動報酬

5.1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具體勞動報酬和支付方式根據《派遣協議書》確定。

5.2乙方理解並同意:____________用工單位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而相應的提高或降低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勞動報酬待遇,乙方理解並承諾願服從用工單位的決定。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6.1乙方享有用工單位提供的相應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6.2乙方享有用工單位執行的國家勞動標準和用工單位提供的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社會保險

甲方按照國家和陝西省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社會保險,具體確定在《派遣協議書》。

第八條 教育與培訓

8.1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所必須的培訓。

8.2甲方或者用工單位可經常對乙方進行法律、法規和紀律教育。

第九條 保密約定

9.1本合同期內以及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未經用工單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泄露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或利用該商業祕密獲利。

9.2本合同期內以及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用工單位)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利用該商業祕密獲利。

第十條 利益衝突的約定

10.1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用工單位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10.2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10.3"利益相沖突的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創業,幫助第三方創業,被第三方僱用等。

第十一條 乙方的保證

11.1乙方保證應根據用工單位的要求,如實說明與勞動合同和用工單位的使用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

11.2乙方保證其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並且不存在任何與用工單位(或甲方)有關的競業限制。

11.3乙方保證其將及時向甲方遞交辦理社會保險等的有效憑證,如因乙方遲延遞交而造成的任何後果,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11.4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個人信息有變化時及時通知甲方,如未及時通知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11.5乙方理解並同意,誠信是重要的原則。因此乙方保證,不會作出任何不誠信的行爲。

11.6乙方保證在用工單位工作時,以及需離開用工單位時,會根據用工單位的要求進行工作和財務上的移交。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和退工手續。

12.1乙方因在試用期內被用工單位證明不符合其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2乙方嚴重違反用工單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被用工單位退回的。其中嚴重違紀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____________

12.2.1乙方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2.2.2乙方受公安治安拘留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12.2.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

12.3乙方理解並同意,違反本合同第九、十、十一條的約定的,無論情節輕重,均視爲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2.4乙方嚴重失、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2.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9其他國家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和退工手續。

13.1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單位的。

13.2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單位的。

13.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均應承擔相應之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和說明

15.1釋義:____________

15.1.1本合同中所稱"法律、法規、規章",若未作特殊說明,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規章。

15.1.2本合同中所稱第三方,若未作特殊說明,係指除甲方、乙方和用工單位之外的第三方。

15.1.3本合同中所稱《派遣協議書》系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補充。

15.2其他可能發生的事宜

15.2.1甲方可以爲符合有關規定與資格的乙方申報和評定專業技術職稱提供便利,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15.2.2甲方可以爲符合有關規定與資格的乙方落戶提供便利,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十六條 附則

16.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雙方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另行簽訂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應以法律法規爲準。

16.2乙方可以與用工單位另行簽訂協議,但甲方不承擔該協議任何一方的連帶責任。前述協議如與本合同相沖突,應以本合同爲準。

16.3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本合同的簽訂地和履行地均爲西安,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應向陝西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向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起訴;對判決不服的可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爲終審判決。

16.4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籤協議的內容,凡與乙方有關的(包括但不限於崗位、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等),均與本合同和《派遣協議書》中約定一致;乙方已全部知悉。

16.5乙方確認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經由甲方送達以下地址即爲送達乙方,在以下地址需要變更時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乙方理解並同意甲方送達以下地址即爲送達乙方:____________

[ ] 郵編:____________[ ]

16.6甲、乙雙方理解並同意:____________如果國家和/或陝西省就《勞動合同法》有規範性文件實施的,本合同和附件應根據前述規範性文件變更。

16.7本合同一式二份,均應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爲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務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務合同。

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爲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一、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______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務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務報酬爲____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務報酬爲_____元。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爲每月_____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社會_____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_____,按月繳納社會_____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爲扣繳。

第六條?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_____、職業衛生等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_____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_____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_____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勞務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務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務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_____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

第十條?其他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二、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三、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四、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用工單位留存____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6

甲方(勞動力派遣單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員):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並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聘用合同期爲_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個月。

第二條 甲方負責爲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並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 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後____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提高職業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於職守、履行職責、誠實可靠、作風正派、服從管理、積極完成被派遣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維護企業利益。

第五條 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 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並及時向被派遣單位交回設備、工具等物品後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祕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乙方如因工緻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企業祕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範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並願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 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 簽證人(簽章)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7

海外勞務派遣合同範本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選派乙方赴新加坡從事建築工程施工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總則: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選派乙方赴新加坡從事建築工程施工工作,工作準證爲1+1準證。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履行完合同應視爲乙方違約。

乙方在新加坡期間應無條件地接受甲方代表及僱主的領導和指揮,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和新加坡的法律、法令和風俗習慣,如因違法、違紀而遭受罰款或被驅逐出境等發生的一切費用將由個人承擔。

乙方如果不服從工作分配、聚衆鬧事、不能完成僱主安排的工作,而被僱主辭退者,

其所交一切費用將作爲罰款甲方不再退還;若乙方不能通過新加坡政府的體檢者及安全考試,其往返機票及相關費用由本人負責。

1-4乙方到達新加坡後應根據僱主的要求投入工作。乙方不論在哪個工地,其薪金髮放按該工地當時的定額標準執行。未經業主驗收的工程量,當月不予結算。乙方工資在扣除各種扣款後僱主於次月支付,支付貨幣爲新加坡元。正常情況下,乙方平均月收入不低於1300新加坡元。

計件單價

1、模板(包括支撐)5.20--7.00新元/m2(視不同工程而定);

2、鋼筋綁紮60.00--120.00新元/T(視不同工程而定);

3、混凝土3.00—4.00新元/m3

4、半磚3.80新元/m2

5、一磚5.80新元/m2

6、內粉4.00新元/m2

7、地面沙漿2.50新元/m2

乙方到達新加坡後,其護照、工作準證、安全合格證及技術鑑定考試合格證書均交

由僱主保管。因看醫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護照可借用,用完後應及時歸還僱主保管。

乙方在新加坡期間,因工傷的醫療費由新加坡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法規定支付,除此

以外的醫療費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因病需要住院治療時,最多不能超過60天。經醫生證明乙方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工作、乙方在工傷後無法恢復正常工作,僱主有權終止解聘並安排乙方回國。詐取工傷者根據新加坡法律要坐牢、打鞭。

在新加坡期間因沒有任務或因工傷(經指定醫院的醫生證明)無法繼續工作或死亡,

經甲方同意提前回國者,勞務管理費按國家相關規定退還。乙方如果不服從分配,表現不好、鬧事、不能完成僱主安排的工作,在僱主告誡後仍無改進而被僱主辭退者,甲方將不予退還此款。

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2-1負責爲乙方辦理赴新加坡入境手續和工作準證,並承擔相應費用。

2-2甲方收取乙方的勞務管理費不得超過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

2-3在工作期滿後,確保僱主向乙方提供由新加坡至中國的機票。由於某種原因機票沒有使用,屬僱主原因的,乙方應立即將機票退還僱主;屬乙方原因的,乙方退還機票款給僱主,機票由乙方處理。

2-4乙方到達新加坡後,僱主的安排下到指定的當地政府醫院進行體檢,費用將由僱主承擔。如乙方不能通過體檢或三個月內發現身體不能適合工作,僱主將立即把乙方送回國,返程機票由乙方負責。三個月以後如發現乙方身體有異(在國內隱瞞病情者除外),不能再勝任工作,僱主將安排把乙方送回國,並提供回程機票。

2-5新加坡準證公司將爲乙方辦理工傷保險,費用由僱主承擔。如乙方因工傷致殘、重傷或死亡,僱主將根據當地勞工法和保險條例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索賠得到的賠款按新加坡規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甲方不再做其它賠償。如乙方發生死亡事故,甲方已被授權按新加坡當地的習俗辦理喪葬事宜(包括遺體火化),然後將死者骨灰送回國,費用由甲方負擔(僅限於新加坡勞工法所規定的保險範圍之內的事故,因非工作性質而造成的死亡除外)。乙方家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到新加坡處理後事,甲方也無義務安排乙方家屬奔喪。

2-6僱主向乙方提供在工地或其它地方與當地勞工相應的居住條件,如需要,將負責住處至工地的正常上下班交通。

2-7乙方的個人所得稅在每月工資中扣除,如果支付乙方個人所得稅後,實際稅款與所扣數字有出入,將採取多退少補但不退利息的辦法處理。需補部分,僱主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3-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儘快提供各種個人資料給甲方,以便甲甲方爲乙方申辦出入境手續。

3-2乙方的護照費、出國體檢費、外派勞務培訓費及自其居住地至新加坡的路費和食宿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保證服從僱主的安排和調動,努力工作、聽從指揮、遵紀守法,如果乙方懶散、

不守紀律或挑釁鬧事將被辭退遣送回國,其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所交費用一概不退。

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間保證不私自外出留宿或打工、不變更僱主、不參與任何形式的

罷工、不與新加坡公民同居,一經發現將被辭退遣送回國,並接受處罰。所交費用一概不退,同時承擔相關法律、經濟責任。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去新加坡工作或在合同期內要求回國,應視爲乙方違約或乙方不

能通過新加坡安全教育考試,所交費用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3-6乙方應嚴格按僱主的進度計劃完成施工任務,保證質量,確保業主驗收通過。對於操作不當造成的返工修補、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處罰。未經業主驗收的工程量,當月不予結算。

3-7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及生活設施,節約材料,無故丟失或非正常操作造成損失的要予以賠償。

四、乙方在新加坡一切活動必須維護甲方及僱主的聲譽及利益,不允許以另外的名義對外活動,更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及僱主有競爭性質的業務。若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間,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乙方所交費用一概不退,同時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追索。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私自改動,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直到雙方完成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乙方回國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家屬: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8

爲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覈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三)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五)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並且作爲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二)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三)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四)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必要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乙方可向甲方派遣固定管理人員,以加強對勞務人員的管理;

六、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二)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____日前將(二)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七、工傷事故處理

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爲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爲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9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託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爲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覈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覈,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爲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爲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10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務派遣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新運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勞務派遣合作協議書》,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數量、工作地點和派遣期限乙方按甲方要求派遣 名勞務人員(詳見附件1)到 省(直轄市、自治區) 市(區) (項目名稱)工作。派遣期間,如發生人數變化,以實際勞務派遣人員增減變化爲準。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或 工程結束終止。

二、勞務派遣的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勞務派遣用工需求計劃,向甲方派遣規定數量,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二)、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要求年齡18~45週歲(有特殊技能者可適當放寬),身體健康(入場前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證明,體檢費用由用工單位負擔),無違法犯罪史,國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備崗位所需的基本素質。

(三)、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甲方有關工時、休假、管理、考覈、獎懲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應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遵守。

三、勞務費用的結算

1、乙方派遣勞務人員完成了甲方規定的生產任務後,甲方根據經雙方簽字確認的乙方考勤,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乙方管理費用(含社會保險費等),其中: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按所在工作單位、從事崗位、日工資標準按月支付;管理費按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 %支付乙方的管理費,每季度結算一次,於每度季末次月20日前,乙方開具有效發票後,由甲方按期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2、乙方若能直接爲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工資,應按時足額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發放工資單交甲方一份,作爲甲方監督的依據。乙方不按時足額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的,甲方有權予以處罰。

3、甲方每月從管理費中扣留10%作爲乙方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違約給甲方帶來損失,甲方可用於衝抵損失及對乙方罰款,履約保證金自協議生效之日起每滿一年清算一次,餘額返還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爲流動施工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有權對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對乙方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與自有職工同等的管理、考覈和獎懲。

(三)、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退回乙方。且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擅自離崗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天的;

(3)打架滋事嚴重影響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玩忽職守違規操作,發生安全事故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經調查分析認定負主要責任的;

(5)不服從公司正常工作安排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與勞務派遣公司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期滿不再續訂的;

(10)勞務派遣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務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的。

(四)、甲方應按崗位(工種),爲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以及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監督的義務;

(六)、若乙方委託甲方爲勞務派遣人員代考勤和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的委託書要求代爲勞務派遣人員考勤和發放勞動報酬,並每月按期將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清單抄送乙方。

(四)、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連續工作滿6個月,可憑票由用工單位報銷由居住地到工作地的單程路費(火車硬座)。

(五)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即時處臵工作,乙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處理,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崗位(工種),爲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以及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如甲方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侵犯勞務派遣人員的權利時,乙方有爲勞務派遣人員主張合法權益的權利

(三)、根據甲方的勞務派遣使用計劃,嚴格按照崗位需求說明、招聘條件及人數提供勞務派遣人員。

(四)、乙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依法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剩餘期限應大於本協議期限,並向甲方如實提供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複印件及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含個人自然狀況)、身份證複印件(由本人簽字確認的)。

(五)、按時爲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和建立、繳納社會保險。按月將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參保人員名單掃描抄送甲方。商業保險辦理約定爲: 。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在協議期內應保持穩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調離勞務派遣人員,甲方按每調換一人罰款500元進行處罰。

(七)勞務派遣人員未按甲方規定時間到達施工地點,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按每遲到一人罰款 元進行處罰。

(八)、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因工傷、亡或患職業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積極按有關法律法規妥善處理善後相關事宜,並做好工傷、亡或職業病的申報、認定及保險理賠手續。保險理賠之外若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不低於 %的費用,其餘部分由甲方承擔。

(九)勞務派遣人員發生非因工傷、殘、病、亡或非甲方原因導致的個人人身及財產損害,均由乙方負責處理。

(十)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損害賠償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承擔由此造成給乙方的一切損失。

(十一)若委託甲方爲勞務派遣人員代考勤或代發工資,應向甲方出具法人授權委託書。

(十二)乙方或乙方相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礙、干擾甲方所屬單位、上級單位、業主、監理、政府或其它相關單位的正常工作,不得在媒體上做不利於上述單位及有關人員的宣傳,不得妨礙當地交通、治安,不得妨害他人工作、生活和社會穩定,如有違反本條款,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及責任,並承擔違約金 元/次。

六、大中專畢業生勞務派遣特別約定(無大中專畢生派遣,此條刪除)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大中專派遣生(以下簡稱派遣生)培訓期的管理及任職資格考覈工作,並配合乙方做好派遣生的定職、提職等工作。

(二)、若甲方因生產任務接續等原因,造成派遣生停工放假,首先安排派遣生休各種有薪假,有薪假休完後仍不能安排上崗或沒有有薪假的派遣生,由用工單位比照甲方職工實行待工和內部下崗,並支付相應工資。

(三)、若乙方委託甲方爲派遣生評審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技能鑑定,乙方應出具委託書要求代爲評審和鑑定,甲方應予以配合。

(四)、乙方負責爲派遣生建立檔案,及時收集整理歸檔材料。

(五)、派遣生的社會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管理費按季結算。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協議在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協議;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中止或解除。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施工任務提前完成或發生變化,在向乙方說明情況後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

2、乙方不能按甲方施工生產要求派遣勞務人員。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未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致使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務派遣人員身體健康,並得到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的;

2、甲方連續3個月拖欠勞務費的。

(四)、甲乙雙方要求解除本協議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

八、其他

(一)、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時,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或要求上級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向咸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 戶口類別:_____________□農業 □非農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1根據工作需要,乙方到用工單位工作,具體單位將根據《派遣協議書》確定。

1.2乙方理解並同意:_____________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具體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由乙方與用工單位自行約定。

1.3乙方應履行用工單位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1.4乙方理解並承諾:_____________願服從用工單位根據其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現而安排或者調動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定額等。

第二條合同期限

2.1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試用期。

2.2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期滿時,甲、乙雙方和用工單位均無異議的,本合同的終止可自動續延[ ]年,並依此類推。

第三條勞動紀律

3.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自覺維護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聲譽和利益。

3.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和修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1乙方理解並同意,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具體工時制度由用工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工單位如果經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工時制的,乙方承諾願意服從用工單位工作時間上的安排。

4.2乙方理解並同意,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國家規定按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

4.3乙方有享受各類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的權利,具體時間由用工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報酬

5.1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具體勞動報酬和支付方式根據《派遣協議書》確定。

5.2乙方理解並同意:用工單位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而相應的提高或降低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勞動報酬待遇,乙方理解並承諾願服從用工單位的決定。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6.1乙方享有用工單位提供的相應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6.2乙方享有用工單位執行的國家勞動標準和用工單位提供的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社會保險

甲方按照國家和陝西省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社會保險,具體確定在《派遣協議書》。

第八條教育與培訓

8.1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所必須的培訓。

8.2甲方或者用工單位可經常對乙方進行法律、法規和紀律教育。

第九條保密約定

9.1本合同期內以及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未經用工單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泄露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或利用該商業祕密獲利。

9.2本合同期內以及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用工單位)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利用該商業祕密獲利。

第十條利益衝突的約定

10.1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用工單位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10.2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10.3“利益相沖突的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創業,幫助第三方創業,被第三方僱用等。

第十一條乙方的保證

11.1乙方保證應根據用工單位的要求,如實說明與勞動合同和用工單位的使用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

11.2乙方保證其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並且不存在任何與用工單位(或甲方)有關的競業限制。

11.3乙方保證其將及時向甲方遞交辦理社會保險等的有效憑證,如因乙方遲延遞交而造成的任何後果,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11.4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個人信息有變化時及時通知甲方,如未及時通知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11.5乙方理解並同意,誠信是重要的原則。因此乙方保證,不會作出任何不誠信的行爲。

11.6乙方保證在用工單位工作時,以及需離開用工單位時,會根據用工單位的要求進行工作和財務上的移交。

第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和退工手續。

12.1乙方因在試用期內被用工單位證明不符合其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2乙方嚴重違反用工單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被用工單位退回的。其中嚴重違紀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12.2.1乙方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2.2.2乙方受公安治安拘留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12.2.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

12.3乙方理解並同意,違反本合同第九、十、十一條的約定的,無論情節輕重,均視爲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2.4乙方嚴重失、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2.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9其他國家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和退工手續。

13.1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單位的。

13.2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單位的。

13.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均應承擔相應之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和說明

15.1釋義:

15.1.1本合同中所稱“法律、法規、規章”,若未作特殊說明,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規章。

15.1.2本合同中所稱第三方,若未作特殊說明,係指除甲方、乙方和用工單位之外的第三方。

15.1.3本合同中所稱《派遣協議書》系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補充。

15.2其他可能發生的事宜

15.2.1甲方可以爲符合有關規定與資格的乙方申報和評定專業技術職稱提供便利,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15.2.2甲方可以爲符合有關規定與資格的乙方落戶提供便利,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十六條附則

16.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雙方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另行簽訂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應以法律法規爲準。

16.2乙方可以與用工單位另行簽訂協議,但甲方不承擔該協議任何一方的連帶責任。前述協議如與本合同相沖突,應以本合同爲準。

16.3爭議的解決:本合同的簽訂地和履行地均爲西安,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應向陝西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向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起訴;對判決不服的可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爲終審判決。

16.4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籤協議的內容,凡與乙方有關的(包括但不限於崗位、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等),均與本合同和《派遣協議書》中約定一致;乙方已全部知悉。

16.5乙方確認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經由甲方送達以下地址即爲送達乙方,在以下地址需要變更時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乙方理解並同意甲方送達以下地址即爲送達乙方:

[ ]郵編:_____________[ ]

16.6甲、乙雙方理解並同意:如果國家和/或陝西省就《民法典》有規範性文件實施的,本合同和附件應根據前述規範性文件變更。

16.7本合同一式二份,均應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爲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合同專用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12

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1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施工工期:

根據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確定。乙方進場日期由甲方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一週內進場。終止日期根據工程進展甲方確定。

四、承包範圍

工程範圍:在業主規定甲方範圍內的 工程的模板工程。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承包方式,其具體目標如下:

1、包工:本工程設計施工圖和設計變更及增減工程量中所有定額內外用工。

2、生活用水、用電不進行定額用量包乾,但在生活區內發現一次無人在場的長流水或長明燈 私自燒水做飯給予乙方元的處罰。

3、包工期目標:乙方必須甲方與業主總包合同的工期進度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的施工進度不能滿足業主要求,應承擔相應違約損失。

4、包質量目標:確保一次交驗合格。

六、承包費用

(一)在合同承包範圍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內容,且施工質量達到驗收標準,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達到甲方要求,勞務承包費用按建築面積包乾。

1、建築面積按圖紙及現行國家規定的預算建築面積計算方法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爲元。

2、此包乾價包括模板工程中的釘子、鐵絲等施工用所需的輔材及全部木工機械所發生的費用。

3、本合同中由於設計圖紙變更、合同外工作導致無法按建築面積計算的工作量按實簽證並雙方現場協商計價。

4、本包乾價中包括乙方用於現場管理的全部費用(不含稅)。

七、結算及付款方式

1、結算:本工程勞務費用按六層一結算,結算完成工程量的 %,主體完工付工程量的 %,剩餘部分主體驗收合格後 日內全部付清。

2、付款方式:每次結算完成後的7日內以現金支付或銀行轉賬,乙方需開具收據。

八、施工質量

1、乙方必須確保承包範圍內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建築安裝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凡不符合國家驗收規範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權令乙方返工,返工的所有工料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甲方工期損失。

2、甲方質檢員在施工過程中或驗收評定時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必須照章執行,對拒不執行整改意見的,或整改不及時的,或整改後仍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每次罰款1000元。

3、項目質檢員按照《國家建築安裝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進行驗收,要求所有分項工程必須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九、施工安全

1、乙方必須建立健全的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安全負責人及班組兼職安全員,配合甲方做好進場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須定期做好班內安全教育,使班組人員均有很強的安全意識。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和項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細則、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條例。

十、甲乙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甲方指派 爲現場負責人。

1、甲方爲乙方提供生活和生產臨建。包括管理人員住房兩間,辦公室一間,工人住房若干,工人食堂一棟;生產臨建包括鋼筋棚及木工棚等。

2、乙方員工上崗前,甲方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教育培訓。

3、甲方根據生產情況安排乙方工作,並對乙方進行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及技術指導,解決施工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4、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材料及大型施工機械,如攪拌機、塔吊等。

5、甲方負責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接到施工現場的材料,其中水接至各用水點;電接至鋼筋棚及木工棚總閘,樓層用電接至各樓層總配電箱。

6、按合同的約定結算及支付勞務費用。

7、負責配備安全防護設施(安全帽等勞保用品由乙方負責)。

乙方職責:

1、負責組織思想品質及技術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施工管理及勞務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負責編制承包範圍內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

3、負責編制實際使用的工程材料及週轉材料計劃,並在使用前一週書面報甲方。按甲方的材料管理辦法領用、保管、歸還材料及機具。

4、配合其它工種的工作,不得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工種的返工。 十一、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理解的原則另行協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畫押後生效。結清全部勞務款項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14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爲 人,爲(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爲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爲(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爲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爲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覈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爲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並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爲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爲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爲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爲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15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選派乙方赴新加坡從事建築工程施工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總則: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選派乙方赴新加坡從事建築工程施工工作,工作準證爲1+1準證。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履行完合同應視爲乙方違約。

乙方在新加坡期間應無條件地接受甲方代表及僱主的領導和指揮,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和新加坡的法律、法令和風俗習慣,如因違法、違紀而遭受罰款或被驅逐出境等發生的一切費用將由個人承擔。

乙方如果不服從工作分配、聚衆鬧事、不能完成僱主安排的工作,而被僱主辭退者,

其所交一切費用將作爲罰款甲方不再退還;若乙方不能通過新加坡政府的體檢者及安全考試,其往返機票及相關費用由本人負責。

1-4乙方到達新加坡後應根據僱主的要求投入工作。乙方不論在哪個工地,其薪金髮放按該工地當時的定額標準執行。未經業主驗收的工程量,當月不予結算。乙方工資在扣除各種扣款後僱主於次月支付,支付貨幣爲新加坡元。正常情況下,乙方平均月收入不低於1300新加坡元。

計件單價

1、模板(包括支撐)5.20--7.00新元/m2(視不同工程而定);

2、鋼筋綁紮60.00--120.00新元/T(視不同工程而定);

3、混凝土3.00—4.00新元/m3

4、半磚3.80新元/m2

5、一磚5.80新元/m2

6、內粉4.00新元/m2

7、地面沙漿2.50新元/m2

乙方到達新加坡後,其護照、工作準證、安全合格證及技術鑑定考試合格證書均交

由僱主保管。因看醫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護照可借用,用完後應及時歸還僱主保管。

乙方在新加坡期間,因工傷的醫療費由新加坡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法規定支付,除此

以外的醫療費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因病需要住院治療時,最多不能超過60天。經醫生證明乙方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工作、乙方在工傷後無法恢復正常工作,僱主有權終止解聘並安排乙方回國。詐取工傷者根據新加坡法律要坐牢、打鞭。

在新加坡期間因沒有任務或因工傷(經指定醫院的醫生證明)無法繼續工作或死亡,

經甲方同意提前回國者,勞務管理費按國家相關規定退還。乙方如果不服從分配,表現不好、鬧事、不能完成僱主安排的工作,在僱主告誡後仍無改進而被僱主辭退者,甲方將不予退還此款。

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2-1負責爲乙方辦理赴新加坡入境手續和工作準證,並承擔相應費用。

2-2甲方收取乙方的勞務管理費不得超過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

2-3在工作期滿後,確保僱主向乙方提供由新加坡至中國的機票。由於某種原因機票沒有使用,屬僱主原因的,乙方應立即將機票退還僱主;屬乙方原因的,乙方退還機票款給僱主,機票由乙方處理。

2-4乙方到達新加坡後,僱主的安排下到指定的當地政府醫院進行體檢,費用將由僱主承擔。如乙方不能通過體檢或三個月內發現身體不能適合工作,僱主將立即把乙方送回國,返程機票由乙方負責。三個月以後如發現乙方身體有異(在國內隱瞞病情者除外),不能再勝任工作,僱主將安排把乙方送回國,並提供回程機票。

2-5新加坡準證公司將爲乙方辦理工傷保險,費用由僱主承擔。如乙方因工傷致殘、重傷或死亡,僱主將根據當地勞工法和保險條例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索賠得到的賠款按新加坡規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甲方不再做其它賠償。如乙方發生死亡事故,甲方已被授權按新加坡當地的習俗辦理喪葬事宜(包括遺體火化),然後將死者骨灰送回國,費用由甲方負擔(僅限於新加坡勞工法所規定的保險範圍之內的事故,因非工作性質而造成的死亡除外)。乙方家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到新加坡處理後事,甲方也無義務安排乙方家屬奔喪。

2-6僱主向乙方提供在工地或其它地方與當地勞工相應的居住條件,如需要,將負責住處至工地的正常上下班交通。

2-7乙方的個人所得稅在每月工資中扣除,如果支付乙方個人所得稅後,實際稅款與所扣數字有出入,將採取多退少補但不退利息的辦法處理。需補部分,僱主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3-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儘快提供各種個人資料給甲方,以便甲甲方爲乙方申辦出入境手續。

3-2乙方的護照費、出國體檢費、外派勞務培訓費及自其居住地至新加坡的路費和食宿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保證服從僱主的安排和調動,努力工作、聽從指揮、遵紀守法,如果乙方懶散、

不守紀律或挑釁鬧事將被辭退遣送回國,其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所交費用一概不退。

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間保證不私自外出留宿或打工、不變更僱主、不參與任何形式的

罷工、不與新加坡公民同居,一經發現將被辭退遣送回國,並接受處罰。所交費用一概不退,同時承擔相關法律、經濟責任。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去新加坡工作或在合同期內要求回國,應視爲乙方違約或乙方不

能通過新加坡安全教育考試,所交費用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3-6乙方應嚴格按僱主的進度計劃完成施工任務,保證質量,確保業主驗收通過。對於操作不當造成的返工修補、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處罰。未經業主驗收的工程量,當月不予結算。

3-7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及生活設施,節約材料,無故丟失或非正常操作造成損失的要予以賠償。

四、乙方在新加坡一切活動必須維護甲方及僱主的聲譽及利益,不允許以另外的名義對外活動,更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及僱主有競爭性質的業務。若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間,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乙方所交費用一概不退,同時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追索。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私自改動,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直到雙方完成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乙方回國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家屬: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16

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合同,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於合同法以及民法典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

勞務派遣合同書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址:

聯繫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合同: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爲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覈勞務費)(標準不低於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併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並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簽定後天內爲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並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後,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時間爲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覈,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範、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佈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並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爲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爲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覈獎懲等綜合勞務考覈,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採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後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覈,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合同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後處理;根據本合同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合同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爲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後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合同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合同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爲本合同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內容爲準。

3、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中外勞務派遣合同書 篇17

編號: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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