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房屋買賣合同(通用3篇)
銀行貸款房屋買賣合同 篇1
房屋買賣合同書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住宅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具體情況詳見附件3)
二、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
三、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 元(大寫);第二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幣 萬元(大寫);第三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幣 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四、上述房屋原爲甲方銀行按揭購買。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剩餘銀行貸款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月及時還款。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其物品搬出將房屋交付乙方,但不得損壞室內裝修及附屬設施。
六、甲方應於交付房屋同時將商品房買賣合同、契稅發票、印花稅發票、預告登記費發票、物業維修金收據、銀行還款卡、折等與房屋有關證件票據交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據。
七、甲方應於交付房屋同時將水費、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費等費用結清,並將單據及相關卡折交給乙方。
八、甲方應在取得房屋產權登記證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爲乙方辦理產權過戶。過戶發生的登記費、契稅、印花稅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上述費用)由甲方負擔。
九、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日按房屋總價款3‰計算違約金給付乙方。逾期超過1個月,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自接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內,返還乙方所交房款和銀行還款並承擔房屋總價款和銀行還款總額30%的違約責任。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房屋交付最後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房屋總價款3‰的違約金。
十、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爲乙方辦理辦理產權過戶,每逾期1日按房屋總價款3‰計算違約金給付乙方。逾期超過1個月,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自接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內,返還乙方所交房款和銀行還款並承擔房屋總價款和銀行還款總額30%的違約責任。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辦理產權過戶最後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辦理完畢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房屋總價款3‰的違約金。
十一、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屋價款時,每逾期1日按房屋總價款3‰計算違約金給付甲方。逾期超過1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收回房屋,乙方應自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內給付房屋總價款30%的違約金並交回房屋。
十二、乙方如不按時歸還銀行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十三、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和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四、保證人對甲方承擔的本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甲方違約之日起二年。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達成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未達成一致的,通過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任何一方違約除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守約方損失外,還應賠償守約方因此支付的訴訟費、交通費、差旅費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上述費用)。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1份。另1份辦理產權過戶時,交產權登記機關;另1份辦理公證手續時,交公證機關。
甲方: 乙方: 保證人:
年 月 日
附:1、甲方身份證複印件1份。
2、乙方身份證複印件1份。
3、商品房屋買賣合同1份。
銀行貸款房屋買賣合同 篇2
賣方:
姓名:國籍/地區: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居間方: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居間備案證號:
聯繫電話: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市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居間人居間服務幫助下,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房地產買賣部分
第一條
甲方房地產坐落於
房地產證號爲房地產用途爲,登記建築面積爲平方米。該房地產始建於年月,入夥時間爲年月日。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目前物業管理公司爲管理費爲元/平方米。
該房地產轉讓時,出賣人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權利與義務同時轉移。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見附件一。
第二條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物業產權現狀並確認該物業是以現狀出售,該物業產權現狀爲以下第種:
1、已辦理商品房房地產證,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
2、處於抵押狀態,抵押權人爲。抵押權人同意賣方出售該房地產。見附件。
3、處於抵押狀態,買方同意於簽署合同之日天內還清貸款,辦妥解除抵押登記手續,雙方同意並將房地產證原件託管於居間方或者居間方指定擔保公司作爲辦理過戶手續之用。
第三條、
雙方均清楚本房地產之上所附租賃債務現狀並同意以下第種處理辦法。
1、該物業沒有租約。
2、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年月日止。租金爲元/月,押金爲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賣方在實際交付房地產時處理與承租人的租賃關係事宜。
3、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年月日止。租金爲元/月,押金爲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買方處理與承租人的有關剩餘租期事宜。賣方所收取的押金轉交予買方。剩餘租期的租金由買方收取。
第四條
本物業之上所附着的戶口,出售人保證於收到房地產成交全部價款之日起日內遷出,否則,買方有權要求其遷出。同時賣方可按本合同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地產出售給乙方,轉讓價爲。該成交價不含稅費。
第六條、
經雙方協商,買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元整定金不得高於成交價的百分之二十。
爲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物業和結清所有費用,雙方協商同意在房款中暫扣元作爲履約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時進行結算。
第七條、
按政府有關規定,買賣雙方需另付稅費:⑴營業稅⑵城建維護稅⑶印花稅⑷所得稅⑸契稅⑹增值稅⑺產權登記費⑻權籍調查費⑼公證費評估費、律師費、保險費、抵押服務費。土地使用費⒂其他:。
經雙方協商,其中:
1、買方支付上述項
2、賣方支付上述項。
[第⑼項費用發生在涉外合同的情況下,]
第八條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買方按下述第種方式給付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
、一次性付款
雙方同意,買方須將除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人民幣/港幣
元整於年月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買方向銀行按揭付款
1、買方須將首期款人民幣/港幣元整於年月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2、買方於年月日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進行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等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爲準,放款時間爲銀行約定時間交付予賣方。
如買方支付首期款之餘額少於交易價格與銀行承諾發放貸款的差額之餘額,則首期款金額應相應增加,買方須於銀行出具承諾貸款函後三日內補足並交由雙方指定銀行監管。
3、分期付款: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即人民幣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即人民幣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支付扣除履約保證金後的餘款人民幣元。
第九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和欠款比例,分別處理
、逾期在90日內,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部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90日後,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百分之十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賣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十條
乙方應當於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予買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履行下列第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該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鑰匙。
4、
5、
第十一條
除合同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條約定的期限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內,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每逾期一日,應向買方支付相當於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時,賣方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買方因本次交易所發生的佣金、贖樓費、稅費等等一切相關費用
3、逾期超過90日,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但自約定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本房地產總價款爲基數以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雙方約定的其方式
第十二條、物業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房前,應將附隨於該物業的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煤氣費、電話費等費用結清,結清單據須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自所籤房地產現售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日內雙方應攜帶房地產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在房地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稅費,均依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交納。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雙方所約定處理。未有約定的,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部分居間服務部分
第十四條
、居間方爲買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購房意向委託併爲買方聯繫合適物業
2、陪同買方看房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
4、對所售房屋進行產權事項的調查。
5、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6、協助辦理向銀行抵押貸款事宜。
7、
8、
居間方爲賣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託併爲賣方聯繫合適買家
2、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
3、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4、協助賣方辦理贖樓事宜。
5、
6、
第十五條
1、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生效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元。,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訂立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元。,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第十六條
1、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元。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此後期交易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元。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此後期交易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第十七條
1、賣買雙方利用居間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信息交易平臺,私自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者中途委託其他中介公司的,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居間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賣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買方可要求賣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與佣金損失。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買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賣方可要求買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損失。
4、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買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5、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賣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6、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於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五個工作日內退還買賣雙方交繳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
於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之內容,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二十條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頁數爲頁。合同附件爲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應於各附件每頁簽字確認。
第二十一條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種方式之一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地址即爲送達地址。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居間方蓋章:買方:
代理人:居間人員:代理人:
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銀行貸款房屋買賣合同 篇3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
買房:(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 ),房屋佔地面積約爲 ( )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爲( )平方米,房屋爲( )。院裏東離西( )米,院裏還有( )樹。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爲人民幣( )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因乙方所購房屋爲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簽印):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 乙 方(簽印):
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鄉村房屋買賣合同範文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姓名:_______ 國籍:_ 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 ______郵政編碼: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姓名:____國籍: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地址:___ ___郵政編碼: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共___層,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 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 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
(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甲方暫測) (原產權證上標明) (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不包括±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包括±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 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 總建築面積 ) ( 實際建築面積 )計算,該房屋售價爲( 幣)每平方米___ __元,總金額爲( 幣千_百拾萬千百_拾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 百_ __拾_ __萬_ 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權力延伸的規定
該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權利由甲方保證爲本人所有,且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按照合同規定將所屬房屋售於乙方。乙方作爲購買者依法享有該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一切權利,且雙方需聲明乙方在合法購買該房屋後,擁有對於房屋及與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處置權利(包括被徵用、改造、遷移產生的賠償或者其他形式所產生的賠償均由乙方所得,與甲方無任何關係,且甲方後代不得對乙方及其後代進行追償)。該合同由雙方所在村委會給予認可,甲方應將該房屋的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轉交於乙方,乙方在法律規定和適當機會下予其作廢,並在村委會的證明和市區政府給予的條件下重新辦理乙方對於該房屋的農村集體使用證。
第十一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 _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 籤於_____
鄉村房屋買賣合同範文三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市 鎮 村 號(自建住宅)的房屋,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包括該房屋佔用土地上的樹、木、地面附着物等,暫不一一列舉),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共 萬 仟 佰圓(小寫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付給甲方。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甲方保證在房子交付時,甲方在該房屋上不設有他項權,如抵押權等。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因乙方所購房屋爲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4·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四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五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或拆遷,則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若甲乙雙方違反約定,則須支付給對方購房款的百分之三十作爲違約金。
第七條 今後如乙方就此房屋出賣時,需要甲方簽字時,甲方無條件給予配合。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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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人(簽字):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