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買賣抵押合同(精選29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47W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1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精選29篇)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座落於

並保證屬於個人所用的合法財產,本人具有獨立的處份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這一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1.車位價款人民幣 萬元( )整,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2.雙方在簽訂協議時未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車位過戶手續時甲方負責有協助的義務。

3.雖然現在雙方未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但該車位所有權雙方同意轉移給乙方,乙方對該車位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4.甲方在更名過戶之前,不得再將對該車位進行處份(包括抵押、買賣),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義務(包括直接與間接損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辦理過戶時,甲方不得以車位升值或顯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雙方簽訂此協議後,因該車位產生的一切權益都歸乙方所用,與甲方無關。

7.甲方應將與車位有關的一切證照交付給乙方,在乙方需以該車位設定權利義務時,甲方應予協助辦理。

8.甲方法定車位手續證照下來時應第一時間交由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請法院裁決。

9.此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乙方所購車位(庫)位於_____第_____號單位。該車庫套內面積約爲_____平方米。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雙方約定按套計算該車位(庫)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即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按有關規定,該車庫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買受人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如地震、水災等;

2、遭遇非技術所能解決的問題,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4、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變更導致延期,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五、出賣人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能按規定時間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不超過三十日,自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逾期超過三十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三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百分之二的總價款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交接

1、車庫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2、買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內辦理結算和交房手續,否則按拖延天數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和看管費。

3、逾期三十天,出賣人有權按買受人違約而終止合同,買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

1、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庫)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八、爭議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賣人兩份,買受人兩份。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3

編號:

甲方(賣方):淅川縣福森房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買方): 樓盤名稱:福森金藍灣 身份證號: 電 話:0377---69586666 69589999 聯繫電話: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

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爲爲福森金藍灣 期 區 號, 號車位,面積約爲 ㎡,用途爲車位;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爲人民幣 元/個,(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後 5日內採取 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5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1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後,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地 址:淅川縣二橋西福森金藍灣 聯繫地址: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託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稅費,並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 專項維修資金;

(2) 契稅;

(3) 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 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4

甲方(賣方):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聯繫住址: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於___小區地下A區A252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及位置編號以甲方與原房產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爲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爲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爲:92000(大寫:玖萬貳仟元整)元人民幣,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簽訂合同當日支付60000(大寫:陸萬整)元人民幣。剩餘32000(大寫:叄萬貳仟整)元人民幣在合同簽訂後一年內完成支付。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支付該車位首筆價款後2日內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期攜帶本合同到約定的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

第四條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後合法享有對該車位的一切正當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對該車位的使用、轉讓、出租權以及享有因市場價格變動產生的收益或損失。

2、甲方在合同簽訂後需將甲方與原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車位買賣合同原件交與乙方,作爲乙方對車位面積、位置的確認以及使用權的依據附件,甲方可保留其複印件作爲第二筆款項支付的依據,合同付款完成後複印件交與乙方或銷燬。

3、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恢復原狀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4、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5、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6、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爲,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爲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5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雙方簽訂的《產品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做出如下補充協議:

1、出賣人對該設備實行終身維修服務;質保期後設備發生故障需要出賣人技術人員到場解決時,在收到買受人故障的4小時內,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前往設備所在地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買受人應爲此支付合理費用(服務費、配件成本費用)。

2、驗貨地點:出賣人辦理運輸,在買受人指定地點驗貨。產品驗收過程中,買受人的簽字僅對產品的數量及完整外觀表示認可,並不代表對出賣人提供產品質量的認可;如在檢查過程中或之後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與合同的約定有不符之處,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提出索賠。

3、在產品質量保修期內,出賣人派出維修技術人員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食宿費、交通費),由出賣人承擔;超過產品質量保修期或者保修期內因買受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買受人承擔相應費用。

4、出賣人在設備安裝交付使用前,所有相應風險(包括設備的滅失、損毀、事故致人傷亡)均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後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由出賣人負責裝車,設備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後買受人協助卸車,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6、設備在交貨時出賣人應隨機提供詳細的安裝手冊、操作和維護手冊、使用和保養說明書、易損配件目錄等一切與該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有關的技術圖紙及產品合格證等文字資料。

7、付款方式: 合同簽字生效後10個工作日內,買受人支付出賣人計 萬元人民幣;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合格並交付使用後 3個 工作日內,支付出賣人計 玖 萬元人民幣;剩餘價款 仟元,作爲設備的質保金,在設備保質期屆滿後,如無質量問題,買受人向出賣人付清餘款。

8、質量保證期,自設備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或者設備工作時間1000小時,以先到爲準。出賣人保證按照國家、行業相關安全和質量標準及廠家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設備安裝、保養,確保設備在其使用壽命期內符合國家技術規範的各項技術指標,能夠正常運轉。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 2 年質量保證期內,出賣人負責對設備進行免費保修。在設備使用壽命期內出賣人應對由於設計、工藝及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影響正常安全運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9、出賣人交付的設備如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缺少有關質量證明文件的,買受人有權拒收,並要求出賣人立即給予更換,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並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0、違約責任補充:買受人在設備出現故障後,緊急情況下出賣人必須於接到電話(包含但不限於)通知後4個小時內派員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如出賣人派出的技術人員4小時內未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如該設備處於閒置狀態時出現故障,則出賣人技術維修人員可以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

11、本協議(含附件1)生效後,即成爲《產品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產品買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協議中的補充條款與原《產品買賣合同》有衝突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13、本協議壹式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有償使用甲方地下車位,雙方經友好協商,特制定如下條款:

一、車位使用費總額爲(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鑑定本協議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二、在乙方付清上述使用費全款後,小區地下編號爲號的地下車位歸乙方使用。

三、乙方必須是本小區業主。

四、本車位使用年限與業主所購房屋使用年限等同。

五、如因後期規劃或施工方案調整等原因,乙方所購買車位位置發生變更或取消,乙方可

按調整後可售車位進行調整置換;如乙方對車位位置調整不滿意,可退款(不計利息),但甲方不予任何補償;除上述兩種方式外,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補償。

六、除第五條規定外,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協議的,應向甲方支付本車位使用費總額30%的違約金。本協議簽定一個月或本車位使用三個月內,乙方未提出解除或撤銷本協議的,即爲乙方放棄上述權利。

七、乙方應服從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有保護地下車位附屬設施設備完好的義務,如造成損失,應按造價賠償。乙方不得對所使用車位加裝、改裝其他設施設備,壘築牆體等或改變其使用功能,不得堆放雜物,污染地面,以保護車位的統一協調;車位使用期間因車位及附屬設施設備發生的一切維修、維護、更換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在收到全部使用費後,於年月日前將該車位交於乙方使用。

九、雙方因合同發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齊齊哈爾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二份、乙方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7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____________樓下的第____號車庫,(實測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庫僅作爲貯藏室或車庫使用。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庫出售價格爲人民幣 萬元整( 元)。乙方在___年 ___月___日首付 萬元( 元),餘款於 年 月 日結清。

三、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四、該車庫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戶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庫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

見證方:_____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層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爲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爲第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剩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並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見證方:_____

電話:_____電話:_____電話: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車輛,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地下停車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編號爲________汽車車位。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車位的銷售特徵爲:[現售車位]/[預售車位]

四、乙方在簽訂本合約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汽車位使用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憑繳費清單領取汽車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權。如在約定時間內未付清全部使用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

五、乙方所購的上述車位作爲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汽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並承擔後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六、乙方使用汽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讓的地下車位按有關規定,無法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但享有與所購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權(不享有土地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八、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九、甲方有權先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視爲認可甲方之委託車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轉讓、繼承的權利,涉及相關手續的變更,乙方須書面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變更協議,並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關的手續費,手續費按原車位轉讓價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繳的物業維修專項基金在簽訂本轉讓合同時按政府有關規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約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協議更改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10

甲方(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聯繫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甲方將位於東莞市 路 號 小區地下 區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轉讓給乙方。該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詳見附件1。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爲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款爲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160,000。

2、付款方式: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 萬元; 在雙方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後支付 萬元;餘款1萬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3、過戶過程產生的契稅,由 方負責。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爲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乙方逾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01 %的逾期違約金;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 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爲)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1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於開封市尉氏縣建設南路天泰歐洲豪園小區地下 區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 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爲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爲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爲:人民幣 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爲: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圓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後 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爲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2、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管網、線路、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爲,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 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爲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12

甲方(出賣人):

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已對甲方的黃金?涪畔的地下停車位作了充分了解,現決定購買該地下停車位,並經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開發建設的 ,土地使用權以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購買甲方開發的黃金?涪畔地下停車位 號,面積 平方米,設計用途爲停車位。該車位的使用權年限原則以土地使用權年限爲準,如遇國家及省、市政策調整,按新調整政策執行。該車位平面圖見附件。

二、計價方式和價款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價款,該車位總價款爲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採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四、甲方承諾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將地下停車位交乙方使用。

五、乙方自行承擔該停車位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

六、本協議所列買受方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均爲準確的,若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延誤,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聯繫電話:

代理人地址: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13

出租人: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地下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租人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花園名稱:_________,承租人租賃該花園的地下停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租賃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基本情況

該車位爲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地下_________層,該車位編號爲_________(該車位平面圖見附件一)。

第三條 租金

出租人與承租人約定該車位租金總額爲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第四條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條 逾期付款責任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計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5日內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後,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還。承租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租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計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 交付條件

(一)出租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該車位。

(二)該車位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項所列條件:

1、該車位所在樓棟已取得規劃驗收批准文件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回執;

2、該車位位置已劃線;

第七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車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90日內,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計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車位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承租人有權退車位。承租人退車位的,出租人應當自退車位通知送達日起5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承租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計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八條 交接手續

驗收交接時,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

第九條 使用承諾

承租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和該車位所在樓棟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條 物業管理

出租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爲:_________。該企業按照規定辦理相應的停車管理服務備案手續。管理期間,由物業管理企業收取地下停車管理服務費,提供地下停車物業管理服務。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14

甲方(車庫出賣人):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 幢 號車庫,屬 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 ),拍賣佣金 (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爲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爲,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xx省房地產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乙方現購買甲方轉讓車位 個,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車位具體購買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1、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___』地下 號車位,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以車位現狀爲準。

2、該車位總價款爲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購買車位以個爲準,不按面積大小計,但維修基金需以房產局實測面積交費。

二、付款方式

1、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有償轉讓費。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將上述車位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三、交付日期

暫定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逾期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車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車位有償受讓費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車位,甲方應支付車位有償受讓費0.1%的違約金給乙方。

五、 使用權限

1、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讓車位目前無法辦理產權登記,乙方對此已完全理解並接受,並且無任何異議。若將來具備登記條件時,乙方自行辦理車位產權登記,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登記時需支付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該車位爲機動車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車位上進行搭建,不得擅自改變內部設施和牆體結構,因違規而導致乙方及其他住戶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電費、清潔、保安、設備維修等)。

4、車位的物業管理費爲每月每個50元。車位的物業管理費不包含在車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六、聯繫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 壹 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16

協議雙方當事人:

出 賣 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地下機動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爲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該地塊土地面積爲 平方米,規劃用途爲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了瑞玲翠園住宅小區地下機動車車位。

第二條 買受人所購機動車車位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機動車車位(其平面圖見本協議附件一,車位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爲準)爲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 【幢】 【層】 號車位。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該車位價格按套計算,該套車位的價格爲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萬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一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在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款。

第五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協議。出賣人解除協議的,買受人按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協議的,經出賣人同意,協議繼續履行,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使用條件,並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機動車車位交付買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變更協議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3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無;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車位的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協議。買受人解除協議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協議的,協議繼續履行,自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八條 交接。

車位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並簽署車位交接單。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車位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車位發生產權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車位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車位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第十三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五條 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持有情況: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17

【  】車位/車庫使用權轉讓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    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     】地下車位/車庫使用權相關事宜協議如下:

一、鑑於

1.1乙方須爲已經購買甲方開發的【    】項目      期      棟     單元     層     號物業的業主。

二、車位/車庫基本情況

2.1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車庫(以下簡稱“該車位/車庫”)位於            區      號,乙方已經對車位/車庫的位置、大小、行車路線等相關信息充分了解,確定該車位/車庫符合本人使用需要。

(南昌)2.1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車庫(以下簡稱“該車位/車庫”)位於            區      號,乙方已經對車位/車庫的相關信息充分了解,確定該車位/車庫符合本人使用需要。

2.2該車位/車庫範圍內或上方可能設置有建築要求的各類管線,包括但不限於噴淋管線、採暖管線、消防管線、通風管線及通風口等。

2.3該車位/車庫周邊的車位/車庫數量、道路規劃、交通標誌等可能根據設計、施工及管理的實際情況發生變更,乙方同意該車位/車庫的面積及位置因以上變更而發生變化、產生誤差的,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乙方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張。

2.4 該車位/車庫依據規劃和本市政策文件,不能辦理相應的權屬證書,乙方對該車位/車庫的產權情況完全清楚,並自願按本協議約定受讓相應的使用權,乙方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張。

三、車位/車庫價款及支付

3.1該車位/車庫使用權轉讓價款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前述房屋價款包含按照適用的法定稅率%計算的增值稅。本協議項下車位/車庫價款計算方法爲按個計價,不以面積計價。該價款已考慮可能發生的面積差異、位置變更及該車位/車庫中相關的管道、設施的安置等因素並給予優惠,乙方同意不再因以上因素的變化而調整價款。

3.2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納的車位/車庫轉讓價款後,開具收款收據:

(湖南)3.2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3.2.1 一次性付款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車庫轉讓價款人民幣              元整。                                                       

3.2.2 分期付款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車位/車庫款轉讓價款人民幣               元整,剩餘車位/車庫轉讓價款人民幣               元整,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3.2.3貸款方式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車位/車庫款轉讓價款人民幣               元整,剩餘車位/車庫轉讓價款人民幣               元整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若非因甲方原因導致剩餘款項未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達甲方指定賬戶的,乙方應在上述期限屆滿次日起7日內一次性付款。乙方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10.2項約定處理。

四、物業管理

4.1乙方同意遵守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包括但不限於《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停車場服務協議》等),遵守甲方關於車位/車庫及車輛秩序維護的相關制度。

4.2該車位/車庫對應的物業服務費等其他費用未包括在車位/車庫轉讓價款中,乙方同意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等協議的約定及政府有關規定另行向物業服務企業或有關部門支付。

4.3 收費標準:暫定    元/月/車位。物業服務企業有權根據該停車場服務成本及政府相關規定調整費用收取標準,乙方屆時須按照新的收費標準繳納費用。

4.4 費用收取方式:車位/車庫物業服務費按     預收,乙方應提前     個月交納下一      的車位/車庫物業服務費用;車位/車庫首次交付時,乙方應於交付前預交當年的物業服務費,並於車位/車庫交付時與物業公司簽訂相關協議。

五、車位/車庫的移交和使用

5.1甲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前移交該車位/車庫。乙方在實際接收該車位/車庫前,應付清該車位/車庫全部轉讓價款、首期物業服務費及違約金(如有),並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相關協議,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該車位/車庫的移交。

5.2在前述約定移交日之前,甲方應書面或口頭通知乙方辦理該車位/車庫交接手續。如乙方未接到甲方發出的辦理該車位/車庫交接手續的通知,則乙方應在5.1款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自行主動至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業服務公司處辦理該車位/車庫的移交手續。如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該車位/車庫的移交手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且逾期期間的物業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5.3該車位/車庫僅作爲停車使用;如乙方購買產品爲車位,乙方不得對該車位進行封閉、改造、裝修或用作其它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如乙方購買的產品爲車庫,乙方不得將車庫進行改造另作他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如乙方拒絕配合,甲方或物業公司有權單方或聘請第三方進行恢復原狀,一切費用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4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遵守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等各種規定,並按照本協議及有關規章、制度及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相關協議的約定及操作規程停放車輛,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對於任何不符合本協議或有關規章、制度、停車場服務協議停放車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5.5乙方已考察了該車位/車庫,保證其所停車輛型號、高度、寬度、長度均符合停車場規定標準及該車位/車庫使用要求,確認所停車輛能夠正常出入該車位/車庫並符合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及通行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於該車位/車庫面積,最大寬度小於該車位/車庫入口寬度和地下停車場限高,長度小於該車位/車庫進深,高度小於地下停車場限高,不妨礙維修人員對管路等的檢測、維修維護工作,否則甲方或物業服務企業有權拒絕乙方車輛駛入停車場。

六、乙方承諾

6.1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轉讓、轉租、轉借或允許第三方使用該車位/車庫。乙方須保證本車位/車庫的實際使用人使用該車位/車庫符合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在使用中出現的一切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

6.2乙方停放的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及國家禁止運輸、收藏的物品。

6.3乙方在使用期間,應愛護公共設施、設備及其它車輛,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設施、設備和其它車輛損壞,由乙方承擔因此引起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6.4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有義務對因油品泄露、強酸強鹼等原因導致地下車位污損進行清潔、維修。

6.5乙方不得在停車場或地下車位/車庫進行車輛修理、維護、刷洗,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場;不得在公共區域堆放物品,不得佔用通道或影響他人使用。

6.6乙方應當按甲方或物業服務企業規定的進出時間和線路使用地下車位/車庫,乙方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後應當停放於該車位/車庫內,不得佔道停車或佔用他人車位/車庫。

6.7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或物業公司對地下部分的管路進行工程檢測和維修工作,且不得私自接、甩電源及對室內電路系統進行改造。

6.8如乙方購買的產品爲車庫,則甲方重點提示乙方,該車庫僅能作爲停車之用(不具備儲藏功能,但不具備任何特殊儲藏條件,如儲藏字畫、海鮮等),且不具備居住或其他特殊功能,乙方承諾僅將車庫作停車之用。

6.9因該車位/車庫位於地下,可能存在季節性潮溼與結露現象,此爲正常自然現象,並非建築質量問題,因該車位/車庫潮溼導致業主在該車位/車庫中存儲的物品毀損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6.10如乙方違反本協議任意一項約定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車位/車庫。

七、車輛損毀責任

7.1乙方已確認與甲方之間僅爲該車位/車庫有償轉讓的關係,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僅爲停車場物業基本服務關係,均非車輛或車內財物的保管關係。乙方車輛停放期間,如發生丟失、損壞,包括車輛、車輛裝備部件被盜或被損,及車輛本身由於外部原因被撞、插、擊、燒等造成的損失,應自行向損害方索賠,無法確認損害方或損害原因的,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或物業服務企業僅對其直接實施破壞乙方車輛的行爲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八、保險

8.1乙方須爲在該車位/車庫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並在使用本地下車位/車庫前向甲方或物業服務企業出示保單並交存複印件。

九、違約責任

9.1如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無法使用該車位/車庫的,每逾期或無法使用一日應承擔乙方已付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返還乙方已付轉讓價款,總違約金不高於乙方已付總額的%。

9.2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或者任何一期車位轉讓價款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付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逾期達七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按該車位/車庫總價款百分之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其他約定

10.1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0.2甲方按本協議約定地址向乙方發送特快專遞,交寄即視爲甲方已履行了通知和送達的義務。

10.3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18

甲方(出售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購買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庫)位於“名流時代廣場”第 號單位。該車庫套內面積約爲 平方米。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雙方約定按套計算該車位(庫)總價款爲(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即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按有關規定,該車庫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買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如地震、水災等;

2、 遭遇非技術所能解決的問題,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3、 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4、 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變更導致延期,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五、出賣人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能按規定時間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過三十日,自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三十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三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百分之二的總價款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 交接

車庫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內辦理結算和交房手續,否則按拖延天數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和看管費。逾期三十天,出賣人有權按買受人違約而終止合同,買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房另行出售。

七 、其他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庫)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八 、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黃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貳份,買受人貳份。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19

甲方(出賣人):

地址: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身份證號: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 號車位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位僅作停車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位出售價格爲人民幣 萬元整(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該車位甲方與開發商所籤合同明確不能辦理產權證。如日後因本車位與開發商產權糾紛導致乙方損失,甲方不予負責;乙方所付甲方購車位款,甲方不予退還。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戶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位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20

甲方(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聯繫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甲方將位於東莞市 路 號 小區地下 區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轉讓給乙方。該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詳見附件1。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爲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款爲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160,000。

2、付款方式: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 萬元; 在雙方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後支付 萬元;餘款1萬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3、過戶過程產生的契稅,由 方負責。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爲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乙方逾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01 %的逾期違約金;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 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爲)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21

賣 方: (簡稱甲方)

買 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庫)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武勝縣烈面鎮玲廬花園4幢1-7車庫, 車庫面積爲26.75平方米。

2、上述的交易價格爲: 總價人民幣:47500元整(大寫:肆萬柒仟伍佰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性次支付人民幣肆萬柒仟伍佰元整(小寫:47500元整)。

3、稅費分擔:定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22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座落於

並保證屬於個人所用的合法財產,本人具有獨立的處份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這一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1.車位價款人民幣 萬元( )整,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2.雙方在簽訂協議時未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車位過戶手續時甲方負責有協助的義務。

3.雖然現在雙方未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但該車位所有權雙方同意轉移給乙方,乙方對該車位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4.甲方在更名過戶之前,不得再將對該車位進行處份(包括抵押、買賣),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義務(包括直接與間接損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辦理過戶時,甲方不得以車位升值或顯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雙方簽訂此協議後,因該車位產生的一切權益都歸乙方所用,與甲方無關。

7.甲方應將與車位有關的一切證照交付給乙方,在乙方需以該車位設定權利義務時,甲方應予協助辦理。

8.甲方法定車位手續證照下來時應第一時間交由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請法院裁決。

9.此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23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小區樓號車庫(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庫出售價格爲人民幣元整,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三、甲方於簽訂協議之日,將該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購得車庫後,對本車庫享有所有權。本協議簽訂之日之前所產生的一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簽訂之日後所產生的一切事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但因房產證抵押貸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因車庫沒有單獨辦理房產證,今後乙方需辦理相關產權證明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提供相關協助。

六、甲、乙雙方均應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若有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證明人簽字__________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24

範本  車位買賣合同範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車輛,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地下停車位。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編號爲________汽車車位。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  (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車位的銷售特徵爲:現售車位預售車位  

四、乙方在簽訂本合約三天內一次性付清汽車位使用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憑繳費清單領取汽車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權。  如在約定時間內未付清全部使用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  

五、乙方所購的上述車位作爲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汽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並承擔後果。____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六、乙方使用汽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讓的地下車位按有關規定,無法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但享有與所購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權(不享有土地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八、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九、甲方有權先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視爲認可甲方之委託車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轉讓、繼承的權利,涉及相關手續的變更,乙方須書面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變更協議,並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關的手續費,手續費按原車位轉讓價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

一、代政府收繳的物業維修專項基金在簽訂本轉讓合同時按政府有關規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

二、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十

三、本合約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十

四、本協議更改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範本二  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友好協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買受人購買的由出賣人開發的`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爲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爲 。  該地塊土地面積爲 ,規劃用途爲 ,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 ,施工許可證號爲。  

二、買受人所購車庫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車庫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 幢座,編號爲 (具體位置附圖),屬 結構,層高爲 車位買賣合同範本車位買賣合同範本。  該建築位於地上底層。  該車庫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三、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車庫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爲人民幣 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整。  

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該車庫按建築面積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交房後,如果該車庫實際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雙方按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互補差價,不追究雙方的違約責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簽定本合同時,買受人需一次性付清該車庫的全部總價款車位買賣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六、買受人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作爲違約金。  

七、關於產權情況的約定:  由於該車庫層高不足2.2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該車庫僅有使用權,沒有產權。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  位置附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省市 籤於省市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25

編號: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樓盤名稱:

身份證號:

電話:

聯繫電話: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

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爲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車位,面積約爲______m,用途爲車位;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個,(人民幣大寫:______萬____________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後______日內採取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5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後,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地址: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託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稅費,並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26

甲方(車庫出賣人)__省____房地產公司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__小區幢號車庫,屬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大寫:),拍賣佣金(大寫:)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爲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__元。

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__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爲,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省房地產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日期: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27

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友好協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買受人購買的由出賣人開發的____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爲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爲 。

該地塊土地面積爲 ,規劃用途爲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 ,施工許可證號爲。

二、買受人所購車庫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車庫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 ,編號爲 (具體位置附圖),屬 結構,層高爲 。該建築位於地上底層。

該車庫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三、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車庫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爲人民幣 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整。

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該車庫按建築面積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交房後,如果該車庫實際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雙方按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互補差價,不追究雙方的違約責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簽定本合同時,買受人需一次性付清該車庫的全部總價款。

六、買受人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作爲違約金。

七、關於產權情況的約定:

由於該車庫層高不足2.2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該車庫僅有使用權,沒有產權。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

位置附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 :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__省__市 籤於__省__市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28

賣 方: (簡稱甲方)

買 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庫)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武勝縣烈面鎮玲廬花園4幢1-7車庫, 車庫面積爲26.75平方米。

2、上述的交易價格爲: 總價人民幣:47500元整(大寫:肆萬柒仟伍佰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性次支付人民幣肆萬柒仟伍佰元整(小寫:47500元整)。

3、稅費分擔:定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篇29

第一條 茲爲預售停車位事宜,雙方制定本合約。

第二條 停車位數量及價款

本契約總價款合計_________元整。

本契約停車位數量爲_________位,價款如下: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依付款明細表所列,買方於接獲賣方書面繳款通知單七日內自行向賣方指定之繳納地點或金融機構專戶,以現金或即期支票如數壹次繳清,如逾期達五日仍未繳清期款者,買方同意自逾期日起按日加付逾期期款部分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並於補繳期款時一併繳付賣方。但賣方同意緩期繳付者,不在此限。

雙方同意每期付款間隔至少爲_________日。

賣方同意停車位總價款百分之五之保留款訂於最後一期,於辦理停車位產權移轉登記後,點交停車位時,買方繳清之,且本期付款間隔不受前款之限制。

第四條 驗收

賣方完成本契約停車位必要設施及領得使用執照後,應通知買方於七日內進行驗收手續。

買方於驗收時對本契約停車位之瑕疵,應載明於驗收單上由賣方限期修繕,於完成修繕前買方得拒絕點交。

第五條 產權登記及點交期限

買賣雙方同意本停車位產權之移轉應於使用執照核發日起六個月內辦理完畢,並於登記完畢後兩個月內完成點交。

第六條 買方義務

買方應配合簽訂住戶規約及停車場管理公約。

買方於停車位產權移轉登記前應履行下列義務:

(1)繳清第三條保留款以外之自備款。

(2)繳清因逾期付款應加計之遲延利息。但有第七條第二款第二目情形者,該期間得予扣除。

(3)繳清第十條所列應由買方繳付之稅費。

如需辦理貸款,應提出辦理產權登記及貸款有關文件、預立各項取款或委託撥付文件、開立與原預定貸款同額之禁止背書轉讓本票予賣方。

買方同意配合賣方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辦理產權登記之相關事宜,並於賣方或其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通知日起七日內協辦,否則應賠償因而所產生之額外費用(如罰鍰、增加稅費等)及損失。

買方應於收到點交停車位之通知日起_________日內配合辦理相關手續,逾期賣方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於賣方時,不在此限。

第七條 賣方義務

賣方應提供停車位種類及產權登記說明書(格式如附件五)予買方,並就說明書內各項詳實填注,如有虛僞不實,由賣方負法律責任。

賣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開工,自開工日起_________日曆天以前完工,並以建築主管機關核發使用執照日爲完工日,如有逾期,應按日給付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並於辦理點交本契約停車位時給付買方。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期間不計入前開天數:

(1)買方未依約交付本契約所載之各期價款及遲延利息或其他應由買方負擔之稅費,其遲延期間。

(2)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賣方不能施工者,其停工期間。

(3)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非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發生時,其影響期間。

(4)有關水、電等配管及埋設工程,其接通日期悉依各該公用事業單位之作業及程序而定,不受本項完工期限之約束。但因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買方如因需辦理貸款,開立與原預定貸款同額之禁止背書轉讓本票予賣方,賣方不得將該本票供其他任何擔保之用,且賣方取得貸款撥付款項時,應即返還該本票予買方。

賣方應於買方配合完成點交停車位手續時,將所有權狀、保證書、保固服務紀錄卡、停車場管理公約、使用執照(影本)、鑰匙、遙控器及代繳稅費之收據一併交付買方。

第八條 保固期限及範圍

賣方同意自雙方完成本契約停車位點交手續日起,依下列方式負保固責任。但因可歸責於買方之事由致無法辦理點交者,買方同意賣方自通知之點交日起負保固責任。

(1)建築結構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2)機械設備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3)其他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第九條 契約轉讓條件

買方於本契約停車位產權登記完成前及繳清各期款前,如欲將停車位契約轉讓他人者,應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買方同意於契約轉讓時繳付部分手續費予賣方。

賣方同意前款手續費不超過停車位價款千分之二。

第十條 稅費負擔

買賣雙方應負擔之稅費除依有關規定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1)地價稅、房屋稅以點交日按買賣雙方比例分擔。土地增值稅應以使用執照核發日之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由賣方負擔。

(2)產權登記規費、印花稅、契稅、監證費(或公證費)、代辦手續費、貸款保險費及各項附加稅捐由買方負擔。但起造人爲賣方時,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規費及代辦手續費由賣方負擔。

(3)賣方同意除前二款所列稅費外,買方無須負擔其他額外費用。

第十一條 規格誤差之處理

本契約停車位之竣工規格尺寸,誤差在百分之二以下且長未逾十公分、寬未逾五公分者,視爲符合規格。因竣工規格尺寸產生誤差,致規格尺寸之減少超過上述標準者,買方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方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賣方保證本契約停車位產權清楚,絕無一物數賣、佔用他人土地或其他糾葛情事。如有產權糾紛致損害買方權益時,買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賣方解決。

賣方如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賣方事由發生,致不能履行本契約時,雙方同意解除契約,賣方應於解除契約同時無息返還買方已繳付之停車位價款。

買方同意購買本契約停車位,日後應依法令規定使用。

第十三條 違約罰則

賣方違反前條第一款之規定,或違反第七條第二款有關逾期開工日或完工日達六個月者,買方得解除本契約。解約時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價款及遲延利息全部退還外,並應同時賠償總價款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予買方。但該賠償金額超過買方已繳之價款者,以已繳價款爲限。

賣方違反第五條規定逾期未辦登記或點交者,應按日給付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逾期達六個月者,買方得依前款規定解除契約。但因不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買方違反第三條第一款之約定,逾期付款達六個月,並經賣方以存證信函定相當期限催繳而未繳者,賣方除得解除本契約外,並得沒收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但該沒收金額不得超過停車位總價款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條 疑義之處理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爲有利於買方之解釋。

第十五條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訴訟,雙方同意以本契約第一條土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爲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 附件效力及契約分存

本契約之附件視爲本契約之一部分。

本契約壹式貳份,由買賣雙方各執乙份爲憑,並自簽約日起生效。

買方所執存之本契約,賣方不得要求收回。

第十七條 未盡事宜之處置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處理之。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