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精選20篇)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1
甲方(出賣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座落於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
2、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_______;
3、房屋平面圖及房產證見本合同附件一;
4、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於該房屋的附屬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見清單(附件二)。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抵押、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築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爲人民幣______每平方米元,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爲______、支付時間爲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 (大寫) ________元,(小寫) 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 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________,付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二期:在乙方取得交易過戶受理單後的當日支付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三期:乙方採用以下第種付款方式:
1、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______萬元。
2、乙方向銀行申請商業/公積金貸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該貸款由銀行直接轉至甲方賬戶,若貸款銀行實際放貸金額小於貸款申請金額,乙方應於收到銀行同意放貸金額之日起_____日內將差額部分直接支付給甲方。辦理按揭貸款所應繳納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以上款項,由乙方直接通過轉帳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銀行帳號(銀行帳號見附件三)。每次收到款項後三日內甲方應當開具收據給乙方。如甲方三日內未開具體要求收據的,則乙方憑其持有的銀行開出的轉帳憑證或者存入憑證作爲付款的有效證明。
第五條 交房
1、甲、乙雙方定於________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應在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甲方應在________前將原落戶於該房屋的所有戶籍關係遷出。
第六條 過戶手續辦理
1、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於________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2、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房產無法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要求解除合同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合同房款的30%賠償乙方損失。
3、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若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________承擔。
4、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承擔
(1)、由________方承擔
(2)、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或者將戶籍關係遷出,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總金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所有已支付款項,並有權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
2、如甲方在合同生效後,有其他違約行爲,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如果確定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還應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個月時,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
2、如果乙方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爲的,則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其他已經支付的款項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甲方承諾並保證:
1、其爲本合同項下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其有完全的權利處分該房屋並完全有權簽署本房屋轉讓合同及相關協議文件。
2、本合同項下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或者影響本次轉讓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查封、凍結、抵押、共有人反對(如有)等情況。
3、甲方保證沒有與任何第三人簽署轉讓房屋的合同,並保證在本合同簽署後,及時辦理有關將房屋過戶到乙方名下的相關手續。
第九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應繳清自交房之日之前的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一切與該房屋相關的費用。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2、甲方向乙方提交房屋全套鑰匙,雙方共同清查確認電、水、煤氣等度數。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物業管理的相關入戶手續。
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的更名手續。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維修基金髮票、物業管理費押金等相關收據。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附屬設施的設備發票及保修卡。附屬設施見清單(附件二)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房產管理部門要求籤訂的購房協議僅供登記之用,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份,乙方留執____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及房產證
附件二: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見清單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2
範本 導語: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功能大抵是確認雙方的合作或交易關係,細化權利義務,提示和規避風險。如下爲二手房買賣合同範本,僅供參考。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二手房買賣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二手房買賣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39;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二手房買賣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二手房買賣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二手房買賣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二手房買賣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二手房買賣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二手房買賣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二手房買賣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二手房買賣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方: 鑑證機關: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經 辦 人: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坐落於______;位於第______層______戶,房屋結構爲__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______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爲______。
第二條價格: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爲依據,每平米______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爲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大寫______),餘款______元(大寫______)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房屋交付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同時,本房屋目前尚處於出租狀態,甲方應按照乙方的意願解除原租賃關係或把租賃權轉給乙方。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關於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簽字,指紋)乙方:____________(簽字,指紋)
見證人:____________(簽字,指紋)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4
1 .合同無效應返還全部定金
案情簡介: 20xx 年 6 月 21 日,朱向陽的父親由陳荊鬆做爲中介方,以朱向陽的名義與王慧海簽訂了一份房地產經紀合同,購買位於瀋陽市某區的商品房一套,朱向陽的父親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給王慧海定金 20xx0 元。合同簽訂後,朱向陽發現該合同上賣方(房主)寫的是邱木真,而在賣方(房主)上面簽名的卻是王慧海,經到瀋陽市房產局諮詢和核實後,朱向陽找到王慧海,要求退還定金 20xx0 元。得知該房屋系劉菁珊購買的邱木真的,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朱向陽的父親所交的 20xx0 元定金實際上在劉菁珊手中,朱向陽的父親找到劉菁珊,經交涉,劉菁珊同意退回 17000 元。朱向陽的父親於 20xx 年 6 月 29 日 在收到 17000 元后,出具了收條,並在收條上註明 " 另外補償叄仟元整房主 " 。後朱向陽在向劉菁珊索要 3000 元未果的情況下,於 20xx 年 12 月 7 日 訴訟至人民法院,要求劉菁珊返還 3000 元定金,王慧海對劉菁珊的返還義務負連帶責任。
法院判決: 法院認爲,朱向陽與王慧海、陳荊鬆簽訂的房地產經紀合同,因王慧海並非房屋的所有權人,而劉菁珊亦未依法登記領取該房屋的權屬證書,故該房地產經紀合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六)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的規定,系無效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的規定,因此劉菁珊應當返還全部定金 20xx0 元;被告王慧海與朱向陽簽訂了房地產經紀合同,並收取了定金,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依法判決:“一、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 10 日內,劉菁珊應返還朱向陽 3000 元定金款;二、被告王慧海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律師點評: 司法實踐中,法院對賣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而出售房屋,有關房屋買賣合同效力認定問題上,做法很不一致,有的認定有效,有的認定無效。但是近年來,法院日漸趨向於認定有效。本律師認爲,判斷民事合同的效力,其法律依據是民事法律法規,是《民法通則》、《合同法》,而不應該是行政法律法規《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本案中當事人簽訂的《房地產經紀合同》應當認定爲無效合同,合同簽訂人王慧海既不是房主本人,其甚至與房主沒有任何聯繫。王慧海明知劉菁珊不是房主,自己既沒有房主的委託手續,也沒有劉菁珊的委託手續,而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並收取定金,其主觀存在過錯。並且王慧海將定金轉交給劉菁珊也是沒有任何法律和合同依據的,該轉交行爲也存在過錯,因此王慧海對《房地產經紀合同》無效和定金的轉交均存在過錯,其應承擔連帶返還責任。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2 .拒絕賣房雙倍賠償定金案
案情簡介: 20xx 年 6 月 30 日 原告高素琴與被告孫和平經房地產中介公司介紹,被告孫和平將一套房屋出售給原告高素琴,雙方協商,原告高素琴向被告孫和平先交納定金人民幣 5,000 元。之後,高素琴向被告孫和平交納定金 5,000 元,被告孫和平爲此給高素琴出具收條一份,收條中寫明,該房屋系私有產權,總價額 73,000 元;孫和平在 20xx 年 7 月 12 日 應搬出此房,屋內設施不動;若孫和平不賣此房需賠償高素琴 10,000 元,若高素琴不買此房則定金不退。收條還註明在未辦理產權過戶前高素琴向孫和平押 3,000 元,辦理產權過戶後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並且,交付定金時孫和平正在辦理自己名下房屋產權證,雙方亦未簽訂房屋買賣協議。 20xx 年 9 月高素琴以孫和平未能與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要求孫和平返還定金未果,特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孫和平雙倍返還定金 10,000 元。
法院判決: 法院認爲,原告高素琴與被告孫和平之間的房屋買賣雖然經房屋中介所介紹,雙方雖未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但雙方之間有收條爲憑,從該收條記載的內容,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應當認定有效孫和平取得房屋產權證後,未將該房出售給高素琴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對於原告高素琴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依法判決:孫和平應於本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向高素琴雙倍返還定金 10,000 元。
律師點評: 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從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生效。本案中,根據定金收條中記載的內容,高素琴交付的屬於履約定金。若房主孫和平收受定金後不履行約定的交付房屋並辦理產權過戶的合同義務時,則高素琴有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具有懲罰性,目的是爲了約束當事人履行約定義務,在當事人違反約定時給對方合理補償,因此也具有補償性。本案中,孫和平違反約定拒絕爲高素琴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導致高素琴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高素琴可以要求孫和平雙倍賠償定金。《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本案中,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已經明確約定交付的 10000 元是購房定金,並約定了定金的懲罰性質,即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的,須雙倍返還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的,對方有權沒收定金。需要說明的是:若合同已經寫明“定金”,即使沒有註明定金的性質,也具有擔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合同中沒有寫明“定金”,而寫明的是“保證金”、“押金”等其他名稱,但同時規定了定金的性質,那麼也具有擔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的定金數額不應超過合同標的物總價款的 20% ,否則超過的部分無效。而且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以定金的實際交付爲生效要件。
3 .協議收回定金則無權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案
案情簡介: 原告李耀鵬與被告嚴樹英雙方於 20xx 年 5 月 18 日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書,約定嚴樹英將房屋一套以 49500 元的價格賣給李耀鵬,李耀鵬在簽訂合同時給付定金 4000 元。合同簽訂後,李耀鵬支付了全部的購房款。 20xx 年 5 月 29 日 雙方去房產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由於當時嚴樹英所帶證件不齊備,故產權過戶手續未能辦成。之後,嚴樹英通知李耀鵬再等幾天,後又告訴李耀鵬說,她的房子不能賣了。後雙方重新在該房屋買賣合同書上約定:“由於嚴樹英違約,嚴樹英於 20xx 年 6 月 6 日 將購房定金 4000 元還給李耀鵬,甲、乙雙方同意該協議終止。”被告於 20xx 年 6 月 6 日 將全部房款及定金 4000 元全部退還給李耀鵬。但是李耀鵬認爲嚴樹英違反約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還應支付 4000 元違約金。雙方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李耀鵬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嚴樹英支付違約金 4000 元,並負擔訴訟費用。
法院判決: 法院認爲,原、被告雙方於 20xx 年 5 月 18 日所籤的合同書及以後所補充的協議內容,均爲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原告在該合同書中的明確表示在被告退還定金後同意該協議終止,並未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應視爲雙方當事人新的約定。雙方應按此約定履行,而且雙方已經實際履行。原告起訴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 若干問題解釋》第一百二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駁回原告李耀鵬的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 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雙方當事人不能約定定金合同生效的時間,定金合同生效的時間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即定金實際交付時定金合同生效。爲此,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定金合同法律關係,一切以是否實際支付定金爲準。《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案中,由於嚴樹英違約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李耀鵬依法有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但是當李耀鵬收回全部定金,不管雙方是否補充約定權利義務關係終止,雙方的定金合同關係都一律隨即終止,李耀鵬再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則無法律依據,因此其訴求也不會被法院所支持。
4 .未取得產權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案
案情簡介: 甲在 20xx 年 3 月 13 日 購買一套商品房, 6 月 1 日 入住, 11 月 30 日 開發商做產權作登記,甲 12 月 20 日 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在同年 11 月 20 日 ,甲與宋某在中介公司的介紹下,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中約定甲將建築面積 129.70 平方米 的房屋,以 158 萬元價格轉讓給宋某。在約定了付款期限後,雙方又在補充條款中約定了兩項內容:一是該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待賣方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完畢後雙方再辦理過戶手續。二是買賣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雙方對此買賣行爲均不得反悔,否則由違約的一方以總房價款的 10 %支付違約金。在雙方約定的首期付款期限到來後,宋某就一直沒有再履行過合同。 20xx 年 3 月 9 日 ,甲起訴到法院,要求宋某以總房價款的 10 %支付違約金 15.8 萬元。在庭審中宋某辯稱,是甲在沒有取得房產證之前,就與宋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該行爲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屬無效合同。
法院判決 :法院認爲,宋某與甲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後辦理過戶手續,還明確了不交易的違約責任承擔。因宋某的違約行爲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於是法院判決宋某按合同約定支付甲 10 %的違約金 15.8 萬元。一審判決後宋某提出上訴,認爲法院適用法律錯誤,我國的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宋某與甲的買賣房屋的行爲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應屬於無效。但最後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
律師點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以及相關的北京市房地產轉讓的有關規定,的確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但是,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在沒有取得房屋產權證時,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爲無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未取得權屬證書不得轉讓是行政管理的規定,即要求行政機關對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房屋不辦理過戶手續,但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在合同中註明了雙方對這一規定完全知曉,也知道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才能辦理過戶,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因此認定雙方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這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因此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但目前對於未取得產權證出售房屋的情況,法院的處理方式也不一樣,有的法院認爲雙方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因此請讀者注意訴訟當中的風險。
5 .未還清貸款出售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案情簡介 :甲 20xx 年買的房子, 20xx 年 8 月 1 日取得房產證,但甲是通過貸款買的房屋,銀行貸款還未還清,房屋做了抵押。 20xx 年 12 月 21 日 ,甲與王某簽訂了買賣合同,王某交付了首付款併入住了該房屋。房子賣完不久,房價就漲了將近 20% 。於是,甲起訴到法院,以房子在轉讓時已抵押給銀行爲由,要求法院確認這起房屋買賣行爲無效,以達到收回房子的目的。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爲,甲的請求不符合公平原則,爲維護交易安全及市場交易的流轉,駁回了甲的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 因甲對房屋做了抵押,因此在抵押未解除之前你所購房屋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所購房屋在所有權行使上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但甲與王某簽訂的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雖然涉訴房屋已在銀行抵押,現合同已實際履行,王某給付了部分房款,目的在於讓甲將所欠銀行貸款還清,解除抵押,以利於辦理過戶手續,因此甲應及時還清銀行貸款。況且甲已將房屋交付給王某,王某也實際入住該房屋,因此從維護市場交易的秩序及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及甲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的真實目的,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
6 .最終 辦不下來房產證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案情簡介: 20xx 年 4 月 15 日 , 何某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 約定貸款購買開發商開發的一套房子。何某 20xx 年 2 月 28 日 辦理了入住手續,但未實際入住。 20xx 年 3 月 2 日,在北京 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參與下 , 劉某、何某及中介公司三方簽訂了《房屋交易居間合同》 , 合同約定 , 劉某購買何某的房子,價款 40 萬元。合同簽訂後 , 劉某支付中介公司首付款 20 萬元,其中含定金 2 萬元 , 中介公司將其中 1 萬元留作自己的中介費,其餘 19 萬給付了何某。劉某在等待開發商給何某辦理房產證,以便於儘快過戶,但是該項目的開發商已被撤銷了房地產開發資質,且房地產公司已是人去樓空,該項目無法辦理初始產權登記,所購項目的所有購房人均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於是劉某狀告中介公司 , 要求確認三方簽訂的《房屋交易居間合同》無效 , 並要求返還購房款。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因開發商已不存在,買方最終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其合同目的已不能實現,應認定買賣合同無效,賣方返還房款。
律師點評 :目前法院對於沒有產權證即簽訂買賣合同並約定產權證辦理下來後辦理過戶手續的二手房買賣案件傾向於認定合同有效,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的案例按此處理,但是對於簽訂合同時沒有房產證,賣方最終也不可能取得房產證的情況下,導致買方無法取得房產證,買方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保護 , 一般認定買賣合同無效,判決將買方或中介公司將已收的房款返還給買方。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5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東莞市x樓,新樓號06號樓,三單元701室(即三單元七層東)出售給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房權證(郊私)字第號。甲方爲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爲磚混結構,建築面積爲62.72平方米(不含地下室)。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東莞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違反國家及東莞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甲方同時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爲人民幣(大寫)捌萬貳千元整(含地下室)。
第五條付款方式1.乙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房屋買賣協議》(即本協議)時,一次性支付房款人民幣(大寫捌萬貳千元整)。2.甲方在乙方交付全部房款時,同時將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書交付乙方所有。(或甲方同時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雙方應該同時爲對方出具相應的收到憑證。
第六條違約責任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要扣除乙方違約金總房款的4%。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房款及裝修費用的雙倍款返還給乙方。2.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7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總房款的10%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爲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甲方在房屋交付前: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水費、取暖費、煤氣費等;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4.房屋在交付前要解除本房屋的所有租賃合同。
房屋在乙方接受後:
1.各種費用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水費、取暖費、煤氣費等;由乙方自行繳納;2.房屋交付後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及改動。第八條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1.本協議簽訂後,應由甲乙雙方應向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鑑於目前乙方暫緩辦理二手房過戶手續,待乙方啓辦二手房過戶手續時,甲方務必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手續,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2.在房屋未過戶期間,乙方急需資金用已轉讓房屋抵押貸款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金融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並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
3.在房屋未過戶期間,如遇規劃或政策性拆遷,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各拆遷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拆遷手續,並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所有拆遷安置補償費用應歸受讓人即乙方所有。
4.在房屋簽訂協議後,乙方擁有本房屋的處置權,乙方有權將房屋出租以及轉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身份證號:
乙方:(簽章)身份證號:
丙方:(簽章)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__(身份證號*):
地址:聯繫電話:
共有人:姓名:___(身份證號*):
地址: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身份證號*):
地址:聯繫電話: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位於第___層戶,房屋結構爲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爲。
第二條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爲依據,每平米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爲萬元整,大寫:。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日內交付萬元(大寫),餘款元(大寫)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關於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 _ 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__ _層 戶,房屋結構爲_ _,房產證登記建築面積___ _平方米,使用面積 ,房屋權屬證書號爲 。產權人: 。
第二條 價格:
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 _元整,大寫: , 日內交付 萬元(大寫 ),餘款 元(大寫 )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真實合法,沒有產權糾紛。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2、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3、甲方保證在收到全部房款前將甲方全家戶口遷出本房屋,以便今後乙方順利遷入。
5、甲方如在辦理更名手續中違約,需賠償乙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 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甲方如在辦理更名手續中違約,需賠償乙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關於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 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協商交納。如遇政策調整(國五條)所產生的額外稅費,如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本合同失效,雙方無責。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8
出賣人: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戶籍所在地: ;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營業執照】【 】,證號: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
【委託】【法定】代理人: ;戶籍所在地: ;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營業執照】【 】,證號: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 (出賣人爲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買受人: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戶籍所在地: ;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營業執照】【;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
【委託】【法定】代理人: ;戶籍所在地: ;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營業執照】【 】,證號: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 (買受人爲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出賣人、買受人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房屋買賣相關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存量房屋買賣合同。
第一條 房屋狀況
(一)房屋基本情況
1.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登記坐落爲: 。該房屋爲【樓房】【平房】【 】。該房屋所在樓棟建築總層數爲: 層,所在樓層爲第 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共同出賣的附屬房屋: 。 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見附件一。
2.該房屋登記用途爲【住宅】【辦公】【商業】【其他: 】。
(二)房屋權屬情況
1.房屋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2.共同出賣的附屬房屋單獨登記的,所有權人及所持房屋所有權證號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應如實填寫所有房屋所有權人及所持所有權證號)
(三)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爲:___________。
1.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2.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爲: ,抵押金額爲 元。出賣人應於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註銷該房屋抵押登記。
(四)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爲:___________。
1.出賣人未將該房屋出租。
2.出賣人已將該房屋出租。若承租人不是買受人,出賣人承諾: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買賣雙方就租賃事項約定如下: 。
(五)出賣人對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出賣人保證對該房屋享有合法的處置權,出賣意願真實。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買賣雙方約定如下:
第二條 房款支付
(一)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約定該房屋(含一併出賣的附屬房屋、設施設備、裝飾裝修及相關物品)成交價款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簽訂本合同時,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該定金於【交付首付款】【 】時抵作房屋價款。
(二)房款交割方式約定爲【資金監管交割房款】【自行交割房款】。買賣雙方選擇資金監管交割房款的,買賣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與資金監管機構簽訂《存量房屋交易資金監管協議》。
(三)關於貸款的約定
買受人以【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公積金組合貸款】方式,申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總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由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申請辦理銀行貸款手續。買賣雙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前,提供辦理貸款手續所需的資料。
1.如銀行未批准買受人的貸款申請,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於 (約定時間或條件)前,以現金方式支付。
(2)解除合同,終止交易,買受人支付的房價款(含定金)應如數返還,買賣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貸款申辦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2.如銀行批准的貸款金額少於買受人申請的貸款金額,買賣雙方同意按照如下約定處理: 。
第三條 房屋交付及有關事項
(一)買賣雙方定於 (約定時間或約定條件),正式交付該房屋。出賣人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買賣雙方在交房當天一起到場查驗房屋。查驗情況符合雙方約定的,出賣人將該房屋鑰匙移交給買受人,即視爲房屋交付使用。
(二)該房屋若建立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其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中結餘的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轉讓,出賣人同意本房屋專項維修資金過戶、變更至買受人名下,買賣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三)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所有欠款及費用,如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網絡等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交付日以後(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四)爲保障該房屋的交付、戶籍遷出以及供暖、供水等相關權益更名事項的履行,買賣雙方約定如下: 。
第四條 買賣雙方就該房屋產權轉移所發生的相關稅費承擔約定如下: 。
第五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買賣雙方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房屋的轉移登記手續。買賣雙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前,提供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所需的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簽約當事人違約的,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依法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一)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 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仍未支付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自出賣人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日內,買受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定金)。
(二)逾期房屋登記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在 (約定時間或約定條件)未能完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責任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其它損失的,責任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屬於出賣人責任的,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價款(含定金),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利率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屬於買受人責任的,買賣雙方約定如下:
(三)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賣雙方未能按照約定的時間或條件完成交接房屋的,責任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其它損失的,責任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屬於出賣人責任的,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價款(含定金),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利率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屬於買受人責任的,買賣雙方約定如下:
(四)其他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9
甲方姓名(賣方):___________二代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買方):___________二代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位於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該建築總面積爲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號)。
第二條甲方首先確保該房產爲甲方所有、產權明晰,手續齊全合法,土地產權清晰,市政規劃不受影響,不存在單位房屋侵權、不存在房產查封凍結、不存在繼承人共有、不存在家庭共有、不存在交易時租賃等情況,產權清楚無糾紛、無抵押、無設定他項權力,若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三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爲(人民幣)___拾___萬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方負擔。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後___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七條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八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___‰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乙方支付房價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地址:地址: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10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座落於廣州市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房屋有關證明見附件;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 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該房屋房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正, ¥___________,由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乙雙方定於乙方交付房款後正式交付該房屋;
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第五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 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六條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可辦理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
在條件允許下,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的有關轉名手續。
第七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 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由甲方支付,交付後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 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 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 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 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本契約一式貳份。
其中甲方留執壹份,乙方留執壹份。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11
範本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1、爲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 屋 座 落 幢號 室號 套(間)數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方) 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
2、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3、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4、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____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6、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本通用版合同式4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1份,房管部門1份。
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12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如爲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如爲單位):
授權代表(如有):
地址:
聯繫電話: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如爲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如爲單位):
授權代表(如有):
地址:
聯繫電話:
鑑於:
甲方於 年 月 日依法取得位於 市 區 路/街
號房地產所有權,現甲方自願將該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所有,並由乙方支付相應房地產價款給甲方。房地產產權情況詳見相關權利證明文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爲確保雙方利益的實現,雙方就該房地產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註釋
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或筆誤,下列用詞將具有如下含義:
1.1 合同或協議或本合同或本協議,指本房地產買賣合同及附件及經合同各方協商進行的書面修改、變更或補充。
1.2證明和文件,指能證實出賣人對擬轉讓房地產產享有所有權或有權處分的證明材料和文件以及其他應向受讓人出示的證明和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契稅證、訴訟仲裁文書、遺囑等有關證明和文件。
1.3房產局/土地局,擬交易房地產所在地的房產局、土地資源管理局,即根據有關適用的法律法規應在該處進行轉讓房地產登記的登記機關。
1.4本協議所稱缺陷,是指房地產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房地產有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準。
1.5違約事件,指違反本協議約定事項的行爲,且不以給合同相對人造成實際損害爲前提。
1.6 定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約定由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爲債權的擔保。
1.7 違約金,指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依據約定向守約方支付一定的金錢。
1.8 合同爭議,指與合同的簽訂、履行有關的爭議,包括與合同一方或任何第三人之間的爭議,爭議事項包括並不限於產權爭議、債權債務爭議、財產侵權爭議。
第二條 交易房地產基本情況
2.1 房產座落於 市 區/縣 路/街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專有部分面積爲 平方米,公攤部分面積爲 平方米。所屬土地面積爲 平方米。
小區名稱爲 ,房屋格局爲 室 廳 衛。
2.2該商品房的用途爲 ,屬 結構,層高爲__________,建築總層數爲 層,所在樓層爲第 層。每層 戶。
2.3 該商品房陽臺是 【封閉式】【非封閉式】。
2.4 電梯運行時間段爲從 時 分開始,至 時 分止(如電梯24小時運行,本條無需填寫)。如分時段運行 。
2.5房產證號爲: ,權利人爲: ,共有人爲: ;土地證號爲: 權利人爲: 共有人爲: 。
第三條 權利與義務
3.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按照協議約定,向乙方按時交付房屋及相關證照。並有權依據本協議收取乙方房地產價款。
(2)甲方承諾對本協議項下的房地產享有完全的所有權,交易房地產無任何爭議。如發生爭議,全部損失由甲方負擔。同時視爲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承諾其向乙方提供或出示的涉及交易房地產的權利憑證真實、合法、有效。
(4)甲方承諾未在交易房產上設定任何形式的權利負擔,包括但不限於擔保物權、用益物權及其他債權。交易房地產未被查封或限制交易。
(5)甲方承諾本協議中對交易房地產的實物描述及權利描述均爲真實,並無任何隱瞞。
(6)甲方承諾交易房地產不拖欠任何費用,包款但不限於採暖費、水費、電費、煤氣費、物業費、有線電視費、網費等。
(7)協助乙方辦理房地產登記過戶手續。
(8)其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權利義務。
3.2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約定,向甲方按時交付房地產交易價款。
(2)按協議約定及時接收甲方房地產。
(3)根據登記過戶的需要,要求甲方配合辦理有關的手續。
(4)與甲方共同確認接收清單,明確交易房地產的範圍、現狀。
(5)其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權利義務。
第四條 交易價款及支付
4.1本合同交易房地產價格約定如下,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將房地產價款 元人民幣交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房地產交易價款時應出具收條。
4.1.1乙方於本合同簽訂時支付定金 元人民幣,
4.2 乙方支付房地產交易價款方式爲 (現金/支票/轉賬)。
4.3 如分期支付房地產交易價款,雙方同意約定如下:
。
第五條 合同見證或公證及價款託管
5.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經 律師事務所見證或 公證處公證後及時生效。
5.2 雙方履行5.1條款支出的費用由 方承擔。
5.3 甲乙雙方一致委託 暫時保管房地產交易價款,待新房地產證照下發給乙方時,託管方將上述款項交付給甲方。乙方將交易價款交付託管方視爲已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
第六條 房地產交付
本協議所稱房地產交付包括實物交付及房地產證照交付。
6.1實物交付,簡稱交房。
6.1.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房地產價款 元人民幣時,甲方向乙方交房。
6.1.2甲方交房時應與乙方共同到水、電、煤氣、供暖、有限電視、網絡、物業等部門確認交易房地產是否存在欠費情況,並共同簽字確認房地產交易時上述費用的已發生額。
6.1.3甲方交房時,如有附屬物或附隨物(包括但不限於傢俱、電器等)按合同約定隨房地產一同轉讓給乙方的,應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定上述附屬物或附隨物的明細。
6.2證照交付,簡稱交證。
6.2.1甲方交房同時交證。
6.2.2交證的範圍包款但不限於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正、契稅證等與交易房地產有關的其他證照。
6.2.3乙方應於接收上述房地產證照同時向甲方出具收據,並在收據中註明收到證照明細及編號等必要信息。
第七條 交易稅費的負擔
7.1雙方經協商確定本合同交易涉及的有關稅費按有關規定各自負擔,但有7.2款約定的除外。
7.2 雙方約定房地產交易涉及的契稅、營業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交易費、登記費等,由 方承擔,並於合同簽訂之日交付給合同向對方。
第八條 協議變更、終止
8.1 甲方、乙方經充分協商後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8.2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在乙方下述行爲未於甲方通知後30日內改正的情況下,可以終止本協議:
(1) 乙方明確表示不履行本合同約定條款的;
(2) 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支付房地產交易價款的;
(3) 因乙方的其它違約行爲、侵權行爲或違法行爲,造成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或繼續履行本協議已無必要的。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終止本協議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8.3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在甲方下述行爲未於乙方通知後30日內改正的情況下,可以終止本協議:
(1)甲方未合同約定交付房地產的;
(2)甲方交易的房地產不符合居住安全的;
(3)甲方無權處分交易房地產,或依據有關規定甲方轉讓的房地產屬於禁止交易的。
(4) 因甲方的其它違約行爲、侵權行爲或違法行爲,造成乙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或繼續履行本協議已無必要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應按下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交付符合協議的房地產。
(2)本協議履行期限內,因甲方交付的房地產存在缺陷或質量問題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財產損失或人身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如甲方違約,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房地產交易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五違約金。
9.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乙方應按下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 乙方無正當理由遲延支付房地產價款;
(2) 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接收交易房地產。
(3)如乙方違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房地產交易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五違約金。
9.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除需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需承擔守約方支出的必要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交通費、差旅費、鑑定費、評估費、通訊費等。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在本協議簽訂、履行期限內,因自然災害或任何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引致的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經各方協商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無法確定補救方案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101.2 若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事件,該方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及時提交官方的證明文件。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1.1本協議的效力、解釋和執行均適用中國法律。
11.2 如因本協議發生任何爭議,各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爭議。
11.3在開始進行協商之日起三十天內仍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二條 其它規定
12.1 就本協議而言,除文義另有所指,“甲方”指甲方和/或其受讓人,“乙方”指乙方和/或其受讓人。
12.2保守祕密,各方一致同意未經對方同意不向任何社會公衆、傳播媒介或其他無關其他方透露本協議的內容,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個人隱私等。
12.3通知,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通知須用中文書寫,地址以本協議爲準。如聯繫方式發生變更,變更方應於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2.4效力,本協議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各方代表簽署時生效。若本協議中某條款與現有或將來相關法律有牴觸而導致某條款無效,各方保證此條款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履行,本協議其它條款對各方仍舊具有約束力。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以書面進行,並由各方當事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協議附件系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協議本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12.7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各執 份。
12.8本協議簽署日期爲20__年 月 日,以昭信守。
(本頁爲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署地點: 簽署地點: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附件
1、 甲乙雙方簽字人預留簽名加印章(手印)
2、 甲乙雙方身份證明覆印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13
賣方: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方: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 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爲_ 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人民幣 整(大寫: 整),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無論任何原因,此價格均不做調整。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同意,乙方分兩次將購房款交付甲方。本協議簽訂時乙方需交付甲方第一批房款 萬元(大寫: ),剩餘房款 元(大寫: )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給甲方,逾期未按時交付剩餘房款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將房子收回,不會退回乙方的第一批房款 整。
第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自合同簽訂之日以前的物業管理費、電費、熱力費、水費等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合同簽訂之日起所產生的以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繳納。
2、乙方在接到房屋鑰匙後以及居住過程中房屋出現任何問題,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自行承擔解決。
3、房照過戶辦理中,如有陽臺改造罰款,不需乙方支付,由甲方支付。
4.爲不影響甲乙雙方的利益,該房的房屋產權證下發後,雙方要立即辦理產權過戶,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推遲辦理,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違約方自行承擔;房屋產權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配合乙方辦理產權過戶。
賣方(甲方):________ 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欠 據
債權人:
欠款人:人民幣: 整¥: 元
上款系 款,
還款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按手印等即發生法律效力;欠款還清後雙方當場銷燬此欠據。
欠款人: 電話: 身份證號: 欠款人配偶簽字: 電話: 欠款擔保人簽字:
債權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14
甲方(賣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郵編:
住址:
乙方(買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郵編:
住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銷售標的物
甲方向乙方出售如下產權物業:
1、座落地址:北京市
房屋所有權證號爲:
2、結構:建築面積:
3、乙方購房用途:
4、房屋所有權人:
二、價格及付款方式
買賣產權價:人民幣(大寫)元整;
付款方式:
三、責任與權利
甲方:
1、須具備該房屋所有相關法律認可文件;
2、本合同簽訂後,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3、在辦理過戶期間向乙方提供該房屋產權證明及相關法律文件;
4、在辦理過戶期間擁有該房屋所有權及使用權;
5、保證上述房產無債權與債務糾紛。
6、保證在立契之前把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暖氣費結清。
乙方:
1、須提供過戶所用之各種身份證明及法律認可文件。
2、及時支付購房款及相關稅、費。
3、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經產權過戶並交接完畢後,該房屋即歸乙方所有和使用。
四、違約條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條款執行即視爲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整。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15
廣州市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廣州市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有關證明見附件;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該房屋房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__,由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定於乙方交付房款後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第五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六條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可辦理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補地價有關手續);在條件允許下,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的有關轉名手續。
第七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由甲方支付,交付後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契約一式貳份。
其中甲方留執壹份,乙方留執壹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證明人(簽章):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
有關二手房買賣合同範本
甲方(出賣人):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權證證號爲;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於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築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爲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爲: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條款的調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萬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於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於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3、甲方應在前將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
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
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並按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
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八條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
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
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爲該房屋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份。
其中甲方留執__份,乙方留執__份,爲申請房屋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__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現住址:現住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16
編號: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1、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1、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2、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3、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後一期付款時衝抵,支付方式爲以下第___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稅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費用交接時間
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1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國籍: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國籍: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國籍: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國籍: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
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不包括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包括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爲(幣)_______億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幣)_______億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
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_天后,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
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
按本合同
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個月內按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利率計算。
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爲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__________公證(指涉外房屋買賣))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18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爲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爲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_____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違反國家及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爲人民幣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__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90%房款。
(二)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__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爲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19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見 證 方: 鑑證機關: 地 址:
鄉鎮二手房買賣合同書 篇20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自有房屋一處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瞭解,願意購買該房,特制訂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所有人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
二、該房價爲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先交付______________元定金,其餘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證時結清,公證時應再付剩餘房款________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交鑰匙交房,現場交接,房款兩清。
三、甲方保證在交接前對該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後,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室內外設施以看房時爲準,不得轉移,更換或更改,交接驗收時也應該按合同驗收,簽署房屋交接單,並需驗看水錶、電錶、煤氣表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甲方負責維修。
五、甲方需結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費用,如:房費、暖氣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事宜的相關手續,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______方承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不得違約,如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乙方違約定金不退,甲方違約雙倍賠款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