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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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精選15篇)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號碼:

證件類型: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

數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 大寫 。

2.2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於 年 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南京)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爲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爲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南京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南京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南京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南京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籤 字:                                籤 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20__年3月印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爲: 乙方經過驗收,認爲符合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其他: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按揭

□(2)代辦保險

□(3)代辦上牌

□(4)代辦裝潢

□(5)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2.代辦保險。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3.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3.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元。

3.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元。

3.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

3.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元。

3.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

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元,合計約 元。代辦費: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 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 期:                                             日 期: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號碼:

證件類型: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

數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質量

年 月 日前。

年 月 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五、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 期: 日 期: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3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說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爲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爲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給乙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__車輛代碼:____________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___生產廠名稱:____________排氣量: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合同車輛主要配置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臺。車輛總價: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預付定金:______________元。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書》(見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_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乙方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

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甲方提供辦理汽車牌證的隨車資料,應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和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__________________□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_______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須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經甲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承諾的內容維修、保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保修期,爲__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爲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爲___________年或__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爲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爲起算日期。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承諾的內容執行。

(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生產廠家(或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特約維修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3.甲方除自身按照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外,同時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戶手冊規定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維修、保養。

4.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乙方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導致車輛出現故障,由乙方自行解決。

5.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生產廠家(或甲方)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6.保修期中,出現質量故障在__________日內未能修復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則保修期予以順延。同時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向生產廠家索賠。

7.由於人爲損壞、使用、保養不當,或到公佈、指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按國家規定執行。

9.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家的要求辦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定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賠償損失、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關證明。

7.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8.乙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乙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否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確定由__________檢測機構進行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條 雙方的聯繫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繫資料: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繫部門: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日間)__________(夜間)

傳真號碼:__________工作手機號碼: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2.乙方聯繫資料: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日間)__________(夜間)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3.以上通訊方式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爲普通信息傳遞之用,不作爲重要事項的通知方式。

4.由於乙方改變通訊方式,令甲方無法及時通知乙方提車的,甲方有權保留乙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甲方可以不爲乙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爲準。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商品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商品車輛交接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對商品車輛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爲:____________乙方經過驗收,認爲符合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爲:_______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有提供的請打“√”,沒提供的請打“×”):

(1)發票□(2)合格證□(3)報關證明文件□(4)商檢證□

(5)使用說明書□(6)保修卡□(7)簡易操作手冊□(8)拓印紙□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經雙方確認,在下列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車輛項目右側打“√”,反之打“×”,未完善的請補充說明。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車輛經驗收完成後,買賣雙方應當場簽訂本交接書,簽署後則視該車輛已交付完畢。甲方所購車輛的所有權及風險從賣方(甲方)轉移到買方(乙方)。

8.本交接書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銀行按揭

□(2)代辦上牌的相關手續

□(3)代辦保險

□(4)代辦裝潢

□(5)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1.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險種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合計:_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2.代辦上牌

養路費:_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_元。

3.代辦裝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__元。

4.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__元。

5.委託勞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費用:乙方預付□ 完成委託事宜後乙方在車輛交接時支付□。

三、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四、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由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限順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繫住址:

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車輛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基本情況

品牌型號: 車架號:

車牌號:出廠日期:

發動機號: 車體顏色:

二、甲方關於交易車輛的聲明:

1、甲方保證該車輛符合國家《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及二手車上市交易的有關規定和政策法規,由於違返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保證此車手續真實有效,不是套牌車,發動機和車架號必須與檔案相符(無修改跡象),如有不符行爲,願負全部責任,退回車款,承擔因此造成的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保證此車無任何經濟糾紛(產權、債務、抵債)、盜搶及交通糾紛。如有不實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本協議簽訂前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車輛交付後,出現任何故障、損壞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

四、該車在 年月 日 時 分之前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全部責任。該車在 年 月 日 時 分以後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交易金額爲 元(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車輛更名過戶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對手續、車況外觀、內飾認可後雙方簽字,簽字後此協議生效,並具法律效力。

七、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_____單價:_________萬元,數量:_________臺,總價: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_____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備忘錄(見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抵押貸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2.2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妥抵押貸款手續後支付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3.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4._____交付時,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第四條 質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_____,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必須能通過落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_____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_____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_____交接書(見附件二),即爲該_____正式交付。

6._____正式交付之時起,該_____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定金

1.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2.乙方不能按約支付車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能按約交付約定_____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1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1.2 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按相當於全部車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約定的_____,按逾期期限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1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內,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車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2.2 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所購汽車的整車質量保證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公里,兩者以先到者爲限,除非不屬於保證範圍內。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甲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台州市汽車經營行業協會或甲方所在地消費者協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

第十一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委託服務備忘錄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銀行按揭□

2.代辦拍牌□

3.代辦上牌(含代辦_____及代繳各類稅費)□

4.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約定如下:

1.代辦銀行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2.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3.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3.1 _____費(註明險種):_________元,_____生效時間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3.2 購置稅:_________元。

3.3 其他:_________元。

4.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5.以上費用除代辦勞務費報酬由雙方約定外,按支付憑證向乙方結帳;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_____和國家規定的強制_____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委託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

_____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乙方經過驗收,認爲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規定的交付條件(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下列_____項目(限於該型號_____配套設置和使用功能)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_________。

(1)外觀及漆面

(9)燈光

(17)電動電線

(25)隨車飾物

(2)內飾

(10)反光鏡

(18)CD

(26)

(3)轉向

(11)輪胎及備胎

(19)收放機

(27)

(4)制動

(12)雨刮器

(20)點菸器

(28)

(5)手剎

(13)發動機

(21)鑰匙及搖控器

(29)

(6)離合器

(14)空調

(22)千斤頂

(30)

(7)排檔

(15)門窗

(23)隨車工具

(31)

(8)儀表盤

(16)電動天窗

(24)警示牌

(32)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3.1 銷售發票。□

3.2 (國產車)_____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3.4 _____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3.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3.6 移動證。□  4.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買賣交易,且不得自行翻印。

2.籤本合同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的內容,對合同條款及用詞理解不一致的,應該進一步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3.本合同爲示範文本,爲體現協議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增補或刪減。協議簽訂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爲雙方同意內容。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6

銷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負責經辦人:手機: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或公司註冊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標的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型號: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真皮 ;其他 。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產地: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爲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爲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元

2、購置稅;元

3、保險費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設備、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項目,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文件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爲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爲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性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繫、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爲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爲: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電話:

年月日

ps:汽車交易設計許多專業性問題,在購買的請務必要慎重!!再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帶法律等方面的專業人士前去幫忙。

在購買車輛時,一定要這種注意一下問題:

1:銷售方的主體資格。銷售方是否具有出售你要購買的汽車的資格,在購買以前請銷售方或者銷售員出具授權書,務必明確銷售方的身份以及資格。如果銷售方是公司,購車人應要求銷售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有關的資質證明文件;如果銷售方是個人,則應該要求其提供個人身份證複印件、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

2:購車人在簽署購車合同時需要確定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將導致責任主體不清,對購車人而言會不利。

3:汽車的發動機、音響、空調以及行使時的噪音聲響等等質量問題很難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購車人只能在交接車時找比較懂車的內行人士或老駕駛員試開一下,如果發現問題在交接單上註明或當場拒收,免去日後取證上的麻煩4:對於進口車輛,購車人需要寫明,不要只簡單的寫是進口原裝,要明確各個進口原件的製造地。

5:對於車輛的外觀顏色,車內的裝飾,是否有異味等等這些問題,請在購車當場確認,一旦有什麼疑問,一定要明確提出來,如果銷售方保證不會有什麼問題,請銷售方出具書面保證並明確約定保證責任,如果不,請當場拒收。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7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

企業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爲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

數量:臺。

2、其他費用:,由方承擔。

運費元,由方承擔。

出庫費元,由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

但以下情況視爲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作爲定金。

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元(大寫:)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4、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

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爲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

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

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址:

聯繫電話: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爲年或者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爲準。

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爲年或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爲準。

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爲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爲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戶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

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

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戶,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爲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

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爲、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

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

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

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雙方的聯繫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繫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繫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繫都有效。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

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爲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爲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

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爲準。

第十五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8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銷售地政府規定的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爭議的,應依據國家法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由雙方共同選定或由解決爭議的第三方指定。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4、附件選裝件應明示乙方,不得強制加價銷售。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計元作爲定金;甲方交貨時,可將定金衝抵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款。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2.2餘款計人民幣元(可扣除定金),大寫元,於年月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妥汽車消費貸款手續。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妥消費貸款手續或者未能足額辦妥消費貸款,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支付或補足餘款。否則,按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公里以內,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的票據、資料: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其他交付物件:。

6、車輛交接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驗收項目持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乙雙方應在車輛交接時,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乙方。

第六條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但保修期不得低於《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錄》(兩年四萬公里)的有關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到生產廠商認定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損壞的;或使用、保養、裝潢、改裝不當等非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產廠商認定和雙方約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從其規定。雙方應按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規定執行。

6、在同等條件下,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乙方接收車輛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保險、附加費、上牌等相關手續,及時繳納稅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交付車輛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車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交付車輛超過1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應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超過1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可將乙方原訂購車輛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車輛規格型號與約定不符的,或者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甲方難以更換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未能交付車輛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簽章):出賣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9

甲方(賣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代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買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代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二手車交易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1.車輛基本信息

品牌型號:

車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身顏色:

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號碼:

表徵里程:             萬公里;

使用性質:□家庭用車□公務用車□營運用車□其他;

2.車輛相關憑證

登記證號:

初次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3.車輛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徑:

缸數:

發動機功率:

氣囊:

驅動方式:

排放標準:

變速器形式:

車輛價款及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

本車價款爲人民幣:元(小寫:元)。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包含稅費)爲人民幣:元(小寫:元)。

2、支付時間、方式

買方應於賣方交付車輛時當場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餘款應於登記機關受理車輛轉移登記資料後日內支付。

(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由方承擔。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辦理方。

定金

買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20%)人民幣元(小寫:元)作爲定金。

定金可以抵作車輛價款。

買方交付定金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收受定金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車輛轉移登記、車輛交付及風險負擔

1、賣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向買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提供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協助買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包括保險、養路費等移轉手續)。

2、賣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向買方交付車輛及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所列相關憑證。

如是委託第三方代爲辦理車輛車輛轉移登記手續的,買賣雙方應與第三方約定,該第三方應於交易車輛的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辦理完成的當日向買方交付相關憑證。

3、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前,由賣方承擔;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後,由買方承擔。

但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買方應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本條所指風險負擔是指交易的二手車輛因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事由,發生毀損滅失的損失應由哪一方負擔。

4、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自買方提車之時起,由買方承擔。

但是提車之前產生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五條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買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賣方應當按照約定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2、賣方應當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同時賣方還應當保證其向買方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3、賣方應向買方充分披露車輛的質量狀況,包括車輛事故情況、車輛損傷情況、車輛修理情況等。

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應向買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並提供售後服務清單,不得擅自增加未經買方同意的服務項目。

4、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在將二手車銷售給買方之前必須對車輛進行檢測和整備,使車輛能夠達到安全使用要求。

5、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如果車輛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或行駛里程在6萬公里以內的車輛(以先到者爲準,營運車除外),應向用戶提供不少於3個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爲準)的質量保證。

質量保證範圍爲發動機系統、轉向系統、傳動系統、制動系統、懸掛系統等。

6、賣方的車輛如屬退出營運的營運車輛,應將車輛上的營運設施和營運標示清除。

7、買方應於車輛交付前就賣方披露的車輛狀況進行查驗、確認。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3、在合同履行之前,買賣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七條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車輛如果存在權利瑕疵或者質量故障,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賣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規定的義務,故意隱瞞或者虛假陳述車輛質量狀況,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及其相關憑證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賣方遲延履行,經買方催告後日內仍不履行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4、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買方遲延履行,經賣方催告後日內仍不履行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買方賠償損失。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6、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買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7、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一、標的車輛簡況:____________

汽車品牌: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

車身顏色:____________

坐椅顏色/材質: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__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

自排擋或手排擋:____________

新車或二手車: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爲零公里車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爲人民幣,該金額由以

下幾部分構成:____________

1、車價元

2、購置稅元

3、保險費:____________元

4、牌照費:____________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款的代辦費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___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設備、配件和提供如下的服務: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項目,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文件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爲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

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代辦費:____________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____________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____________

4、代理乙方爲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____________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____________

六、質量和維修:____________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汽車銷售發票

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中文說明書

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

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性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繫、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支付違約金、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種方法實施:

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爲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爲: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1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   型號   顏色   價格   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地址:

電話:

出賣人(簽章):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暫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

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_________臺。

2.其他費用:_________,由_________方承擔。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爲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其他約定:_________。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

(1)100公里□,

(2)_________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爲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 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 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爲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爲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爲_________年或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爲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爲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爲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戶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_________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_________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戶,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爲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爲、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雙方的聯繫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繫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日間)_________(夜間)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2.乙方聯繫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繫都有效。

詳細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部門:_________

聯繫電話:(日間)_________(夜間)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工作手機號碼: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爲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爲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爲準。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出賣人): 聯繫電話: 住所(址):

乙方(買受人): 聯繫電話: 住所(址):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住所(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國產車 口 進口車 口)

品牌型號:

發動機號:車架號: 顏色:

第二條 價款與數量:(本合同計價單位:人民幣)

車輛單價: 元,數 量: 臺。

車輛總價: 元,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元整。 車價爲車身單價不包含車輛購置稅、車輛保險費、掛牌雜費等其他費用。

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委託運輸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

1.定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 元,並在 日內付清車價款。(定金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2. 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

3. 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餘款計人民幣元,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2)乙方若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首付款以銀行批准函爲準),餘款計人民幣元,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未能在3.2條款規定時間內足額獲得貸款,應在 日內自行補足餘額。

第四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

1.交車時間:年 月日前。

2.交車地點:

3.交車方式: 乙方自提 口 甲方送車上門 口

4. 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50 公里口 (2) 公里口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驗收完畢,雙方需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6.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質量、維修、更換、退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汽車產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不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的,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

2.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鑑定,其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作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3.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乙方隨車保修手冊的約定執行。

4.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交接或逾期交接的,可免除違約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負有及時通知並在10日內提供不能履行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

1.若甲方逾期交車,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 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已付款。

2.若乙方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 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別注意事項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乙方保證在合同中填寫的姓名、地址、電話等內容真實有效,在此期間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無法及時通知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 附件:車輛交接書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

身份證號:____ 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 住址:____

電話: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4

甲方(銷售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交易汽車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條質量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是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

第三條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臺,總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第四條支付方式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________________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即____________元,大寫;餘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4.其他。乙方應當將車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不得將車價款付給甲方銷售人員。

第五條交付與驗收

1.交車方式:________________□甲方送車上門□乙方自提

其他。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

3.交車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4.交車時里程錶顯示數應符合國家標準,不大於公里。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提供:(1)銷售發票;(2)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3)質量服務卡或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交付車輛後______日內,提供(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6.車輛交付時應當場驗收。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對確屬質量問題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更換車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雙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和“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於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購車輛。

4.乙方應爲《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車輛所有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車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交車款並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3.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或不願意協商、調解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第十一條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5

汽車買賣合同範本參考  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爲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爲買受人或者買方。下面是汽車買賣合同範本參考,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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