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貨物買賣合同(通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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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1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通用23篇)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爲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甲方:乙方: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2

賣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車輛號碼:

廠牌型號:。

2、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爲人民幣:元。過戶手續費爲人民幣: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過戶手續費由方承擔。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過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交給方,該方爲過戶手續辦理方。賣方應於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個工作日內在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支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瞭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漢有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其他約定

附件

一:車輛狀況說明書

附件

二:車輛相關憑證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6、車輛養路費繳付憑證

7、車輛保險單

8、購車發票

賣方:賣方開戶銀行:賬號:戶名:

買方:買方開戶銀行:賬號:戶名:

二手貨車買賣合同範文二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其他車輛上存在抵押權,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買方應於___在_________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_________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

第一筆車款後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_________。

3.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五條

1.該車在___時分以前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均由原車主或轉讓人負責,該車在___時分以後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均由承買人負責

2.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證人:

二手貨車買賣合同範文三

賣方:電話:買方:電話: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本機動車情況:

品牌型號:車架號:

車牌號:出廠日期:發動機號:車體顏色:

二、甲方關於交易車輛的聲明:

1、甲方保證該車符合國家《二手車流通管理法》及本市二手車上市交易的有關規定和政策法規,由於違反國家及本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2、甲方保證此車手續真實有效,不是套牌及一證兩車,發動機和車架號碼必須與檔案相符,如有不符行爲,願付全部責任,退回車款,包賠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保證此車無任何經濟糾紛、盜搶及交通糾紛,如有不實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本合同簽訂之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4、售後約定條款:車輛交付後,出現任何故障、損壞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己負責。

5、該車在___時分以前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付全部責任,該車在___時分以後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付全部責任。

6、交易金額:萬仟佰元整。

7、乙方對手續、車況外觀內飾認可後雙方簽字,簽字後此協議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8、特別約定:甲方要求乙方必須辦理過戶手續,如乙方不過戶,以後出現任何事宜,後果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身份證: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3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CFR或CIF條款)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 銀行開立由支付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__%,計 .該信用證在 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覈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裝運後即刻發給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除外)一份寄給,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爲 。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通知預訂的船隻及其運輸路線,供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啓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 噸,長 米,寬 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爲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須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 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同意後,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爲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 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有權撤消合同,儘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於 年 月 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合同以下述 款爲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 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

簽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4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爲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爲買方。雙方同意買賣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____%計算爲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爲出口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爲__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爲本購銷合同的附件;對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確需變更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要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由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爲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後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以車站、碼頭收貨日爲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後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督,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責任確屬甲方的,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乙方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並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爲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益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的查詢,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____________銀行結算辦法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

1、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部分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

但如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____________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因甲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4、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照顧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也可依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任何一方需變更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按本總合同辦理。

具體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6

甲方(供貨方):乙方(購貨方):

根據《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爲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甲方向乙方供應幹雜調味品等。

二、商品的質量

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三、商品的價格及定貨明細表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確認的定貨清單爲準。(見下表)

3、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商品上漲後產生的超定單貨款在下一季度支付。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採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乙方。商品的包裝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甲方自合同簽訂日起向乙方供貨。

2、若乙方更改需求,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5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爲甲方同意按更改後的定貨單交貨。

3、供貨的地點爲8888各店配貨中心(庫房)。

4、甲方須保證在收到乙方通知後,嚴格按照乙方指定的時段,在8小時內將商品送抵乙方配貨中心,並保證缺貨率不高於10%,否則乙方將考慮和甲方的合作,並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貨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的權利。

5、甲方交貨時,送貨的運費由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於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採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爲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漏罐、漲罐、漲包、穿孔、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3、甲方同意爲乙方更換保質期剩餘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須協助乙方控制好庫存,加快週轉,保證乙方不斷貨。如乙方出現個別情況下的庫存過大或失控,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和退換。

5、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作已退貨處理,在超定單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如沒有超定單貨款的在下一季度定貨單中扣除。

6、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於甲方開始送貨起30日內付清本次定貨單貨款。

2、乙方支付方式爲銀行轉賬。

3、若無發生任何質量問題情況下,乙方要全年購進雙方指定的商品。

4、如有超出定貨清單的貨物,雙方協商補貨,補貨款下一季初支付。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應當繼續供應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定貨單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3.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提供假冒僞劣、變質、變味的產品,導致乙方遭受相關政府部門或引致乙方顧客的投訴,乙方有權退貨,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甲方賠償乙方商譽損失的權利。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甲方爲單位時,雙方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爲自然人時,自然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供貨方):乙方(購貨方):地址(住址):地址(住址):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聯繫電話:聯繫電話:傳真:傳真:戶名:戶名: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帳號:

日期:20__年__月__日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7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爲限。

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

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爲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外,每艙口進貨爲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8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樣式、規格另行列表)

二、?價金:__________組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每組__________元整,合計__________?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於訂約後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__________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於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後,應即時驗收。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爲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型號、數量、單價、總價。

二、付款方式及日期:。

三、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用戶現有設備正常連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能在設備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運行,所供的設備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如發生所供設備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四、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即20__年月日),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設備(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拆箱,負責安裝調試,按照甲方要求安裝,正常運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設備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五、驗收

乙方將所供設備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

六、售後服務

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爲12個月,乙方免費提供7_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5_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雙方簽字後即生效。合同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盡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磋商,如不能解決,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裁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經辦人:經辦人:電話:電話:日期:日期: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 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稱

規格或型號

品牌

生產商

數量

二、 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交貨時間爲:

每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爲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運輸方式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併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封樣的方式和保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東莞市正同實業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DG20130002A 乙方:杭州新東林食品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 20__-3-11根據供需雙方要求,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制定以下購銷合同內容:

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此合同內容和條款經雙方簽定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生產要求:1.材料爲身,底,蓋,內蓋全部爲0.23MM馬口鐵;尺寸按照乙方要求的50_50_128MM製作。2.印刷爲:罐身,外面白磁+4色+2專+光油(含激凸);外蓋,外面白磁+1色+光油(含激凸);底部分:外面白磁+光油;內蓋部分:雙面光油(含激凸);3.大貨鬆緊度保持一致。4.表面光滑,不可有劃痕,刮花,污漬,生鏽,凹凸不平等質量問題。5.所有產品的細節處需與確認的樣板保持一致。

二、 質量要求:甲方應嚴格控制產品質量,質量標準參考行業生產標準和客戶確認樣.

三、 包裝要求:每個罐子入膠袋,平卡分層,再入B=B外箱。100個/每外箱;

四、付款:確認合同後,乙方支付模具費13500元和樣板費2500元,確認樣品後支付大貨(正方罐含內蓋)款30%作爲定金,退回部分樣板費1000元(可從定金中扣除),大貨(正方罐含內蓋)出貨前支付餘款。

五、 樣板確認以雙方郵件爲準:甲方: 乙方:

六、 貨款收取:乙方將貨款直接銀行轉賬至甲方以下指定公司公帳帳號;甲方帳號如下:

開戶行:東莞農村商業銀行塘廈支行營業部 公司名稱:東莞市正同實業有限公司 稅務識別號:基本帳號:

七, 交期:模具和樣板的交期爲在收到模具費及樣板費日起15天內交樣板,剩餘訂單交期爲收到30%訂金和樣品確認後 16天內貨送工廠,由於甲方交貨延期或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八, 此報價爲含稅17%的增值稅,所有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保密要求:甲乙雙方不得向任何其它公司或個人提及此合同涉及的相關內容。甲方擁有對印刷品的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將設計內容轉讓或泄露給第三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知識產權問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 合同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定日起生效,如任何一方要求修改,須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另一方,雙方書面同意後,修改才能生效,合同簽訂後不得隨意取消.經雙方約定,若乙方單方面取消訂單,則需支付甲方爲訂單已支付的全部相關費用

十一. 執行合同若發生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有關規定進行解決。

十二.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今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三.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 合同於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20__年 6月 30日

十五. 樣板收貨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江路106號201室;正貨收貨地址:杭州市臨安市龍崗鎮龍都街888號

請甲方簽字蓋章確認請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簽字&蓋章處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處:_____________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定貨規格

乙方需向甲方訂購精品果:

76~80______件

81~85______件

81~90件

91以上的____件,按照乙方要求供貨,每箱精品果均爲每件___元,合計________箱,總合計________元。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若乙方提前定貨,需向甲方,按照預定貨量總金額的50%的預交定金,爲乙方存放蘋果期限爲____年___月___日爲止。

2.甲方按照乙方的定貨數量妥善保證貨源,不得有假冒僞劣產品,假一賠十。

3.甲方爲乙方提供可靠物流服務,物流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違約責任

1.按照定貨合同,乙方在預定期限內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有權索取交給甲方的預付款。若期限結束,乙方未能履行此合同,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的預付款,並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按照定貨合同,甲方在預定期限內應保質保量,按時交貨。若甲方在預定期限內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乙方,並退還乙方的預付款。若期限結束,甲方未能履行此合同,乙方有權索取交給甲方的預付款,並追究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四、法律效力

1.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和本協議具有一樣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提交仲裁機構。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_日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13

立貨樣買賣契出賣人__商行負責人___稱爲甲方,同承買人__商店主___稱爲乙方,茲爲_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__貨物,如契約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貨樣同品同種類同質的貨物___件,甲方應於_日內義付乙方。

第二條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爲一部分的交付,應於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契約。

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爲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本件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仟_佰元共人民幣__萬_仟_佰元於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爲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並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契約。

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得爲契的解除如有損害亦可請求賠償。

第六條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契約,甲方無異議。因此,乙方致受有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契約等情況。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賣方:___

身份證號:

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

地址:

____年_月_日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14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爲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

甲方(採購人):簽定地點:

乙方(中標人):簽定日期:年月日

根據甲方申請並經政府採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覈准的政府採購計劃,甲方委託商通採購招標有限公司對設備進行招標採購[招標編號05號]的招標結果,乙方爲中標人,現依照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及相關文件的內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合同標的及合同價格

2、交貨方式和交貨地點

2.1交貨方式:2.2交貨地點:

3、供貨清單

3.1供貨清單:包括產品主機、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的名稱及數量。(採購人對包裝及運輸有特別要求的,應作具體約定。)

4、付款方式與條件

4.1貨物交貨付款

全部貨物交貨並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憑收訖貨物的驗收憑證和貨物驗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貨物價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約保證金的,可在支付貨款時予以扣除)。

現場交貨條件下,乙方要求付款應提交下列單證和文件。

A、金額爲有關合同貨物價格的正式發票。

B、製造廠家出具的貨物質量合格證書。

C、甲方已收訖貨物的驗收憑證。

D、甲方簽發的驗收合格文件。

4.2分期支付貨款的,餘下的貨款應於(時間)支付。

5、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質量條款可細分爲產品質量、包裝質量、技術資料質量等內容。(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裝調試、技術服務、人員培訓及技術資料(安裝調試、技術服務、人員培訓及技術資料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填列。)

7、驗收

(貨物驗收標準和方法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填列。)驗收結果經雙方確認後,雙方代表必須按規定的驗收交接單上的項目對照本合同填好驗收結果並簽名蓋章。驗收可細分爲到貨時的外在質量的驗收,投產前的質量驗收,大型設備可能還存在更多的驗收步驟和驗收方式,採購人可在招標文件中細化規定。

8、質量保證

各合同包貨物質保期要求均爲貨物經最終驗收合格後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設備運行發生故障時,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後小時內應委派專業技術人員到場免費提供諮詢、維修和更換零部件等服務,並及時填寫維修報告(包括故障原因、處理情況及甲方意見等)報甲方備案,若小時內無法排除故障,則應先提供同檔次備用機供甲方使用。其中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有責任對設備進行不定期的巡查檢修。投標人視自身能力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更優、更合理的維修服務。

9、知識產權

乙方須保障甲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到第三方關於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與

甲方無關,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責任與一切費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損失的,乙方應賠償該損失。

10、違約責任

10.1未按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按時足額交貨(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書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貨違約金的條件下,甲方有權選擇同意延長交貨期還是不予延長交貨期,甲方同意延長交貨期的,延期交貨的時間由雙方另行確定。延期交貨違約金的支付甲方有權從未付的合同貨款中扣除。延期交貨違約金比率爲每遲交1天,按遲交貨物金額的%。但是,延期交貨違約金的支付總額不得超過遲交貨物部分合同金額的%。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或雙方另行確定的延期交貨期按時足額交貨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應按遲交貨物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逾期交貨違約金的支付甲方有權從未支付的合同貨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貨達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應按上述約定支付延期交貨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貨的(逾期15個工作日視爲不能交貨,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貨不合格從而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服務的,每逾期天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當拒付理由的除外)應按照逾期金額的每日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11、違約終止合同

11.1在補救違約而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實現的情況下,即在甲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後30天內(或經甲方書面確認的更長時間內)仍未糾正其下述任何一種違約行爲,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雙方另行確定的延期交貨時間內交付合同約定的貨物。

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其它義務。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本於以上行爲,允許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爲、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糾紛處理方式: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事項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其他約定

14.1本採購項目的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以及相關的澄清確認函(如果有的話)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補充。

14.3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送漳州市薌城區政府採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漳州市商通採購招標有限公司備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貨物清單及價格

二、質量與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

1、質量與技術標準:

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爲產品製造商制定的質量技術標準。

買方已知悉上述標準,並確認採用該標準的產品能滿足買方對產品的要求。

2、產品包裝:

有原廠包裝的,按原廠包裝標準

沒有原廠包裝的,按賣方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三、收貨事項

1、本合同設備的到貨日期爲:合同生效起____個工作日內。

2、本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爲人民幣。

3、甲方給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電匯銀行匯票/。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正式生效,付款方式:現款。

5、甲方未付齊貨款全款之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定金:

四、包裝、運輸、交貨、驗收及異議的提出。

1、貨物包裝爲製造商原包裝。

2、貨物的運輸和運輸過程中的保險由方負責辦理,費用有方承擔。

3、乙方負責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甲乙雙方應對設備共同驗收,隨設備箱內所提供裝箱單作爲驗收的標準件,乙方供應貨物在數量、質量和包裝上符合生產廠家的規定,則視爲乙方交貨完成。交貨後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發現收到的貨物與規定的不符,應在貨物到達之後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收到異議後應在合理期間內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協助甲方解決,直至驗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該該項權利,視爲產品驗收合格。

五、免責條款

1、雙方約定由於水災、火災、地震、颱風、戰爭、海關檢查、進口手續及廠商供貨延遲,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到上述免責事項影響的一方,應在____天內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責事項的影響,使本合同只要義務之履行延遲的時間超過180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接觸合同而不承擔任何後果,也可有雙方協議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八、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祕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關技術文件、相關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在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爲無效。

3、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以傳真形式簽字蓋章後文件同樣有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17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格:指標項目              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爲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啓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爲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   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爲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  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            買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溝               地  址:

電報掛號:sinochem beijing              電報掛號:

電  傳:22243 chemi cn               電  傳:

22553 chemi cn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爲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爲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後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③由於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一)由於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二)港務當局由於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爲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⑤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①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爲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 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爲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②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並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爲準,賣方應在裝貨後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覈屬實後,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④ 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後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①重量的鑑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鑑定證書爲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鑑定證書填寫。重量鑑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爲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② 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 syb20xx-59 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後分裝三份作爲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

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餘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後保存六十天。

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後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爲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①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於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②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採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爲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採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採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後,可以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採取的措施和後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採取措施前,將擬採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採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爲是按船東或船長委託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於被委託者採取的措施,委託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託人提出通知後,被委託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③賣方或船東船長採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牴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爲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爲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18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__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__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__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 銀行開立由__支付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__%,計 .該信用證在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覈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__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__.裝運後即刻發給__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__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__除外)一份寄給__,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爲 。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__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__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__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__通知預訂的船隻及其運輸路線,供__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__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__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啓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 噸,長 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__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__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__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__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__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__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爲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__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__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__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__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 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__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__同意後,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__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__,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__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__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__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爲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 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__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__有權撤消合同,儘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__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於 年 月 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合同以下述 款爲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 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

簽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19

甲方(購買方):

乙方(供應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信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自乙方處購買五糧液年份酒、飛天茅臺、茅臺年份酒、進口紅酒、進口威士忌等相關產品(詳見:產品報價清單),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名稱、價格

1、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價格向甲方提供下列產品:(詳見:產品報價清單)

2、協議中訂購產品爲實時報價,乙方有義務將最新的價格調整、促銷活動等信息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第二條、產品質量

1、乙方有義務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

2、乙方提供產品如出現假冒,以三倍金額賠償甲方。

3、甲方對產品質量的任何異議應在收貨之日起72內向乙方提出,乙方負責予以調換。

4、非因產品本身的質量原因(如甲方儲運不善等)產生的問題,乙方不予調換,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產品包裝

1、產品的包裝應符合國家規定和甲乙雙方約定,並且達到產品的安全和衛生條件。

2、產品的包裝符合國家對條碼、標籤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產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託的貨運代理人將產品運至雙方指定地點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即時對貨物數量、編碼、外觀、包裝、質量等情況進行檢驗,如有任何異議,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視爲驗收合格。驗收完畢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在送貨單上簽字蓋章。

2、甲方需將計劃用量逐月提交乙方,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計劃進行每月備貨,不能備齊的貨品應在乙方提出計劃的24小時內反饋。甲方臨時需要貨物(月計劃內),乙方應在2小時內送至甲方營業地點、4小時內送至成都市區3環內指定地點。月計劃外的產品使用,甲方需提前5天向乙方確定,以便於乙方臨時備貨。

3、對於甲方自提的產品,乙方在其門店將產品交付提貨人時,即爲產品交付完成。

4、除因產品不符合本協議約定質量標準外,甲方不得拒收。5、乙方產品的所有權在產品交付時轉移至甲方,貨物風險隨之轉移。

6、產品交付後,如發生包裝物破損,甲方需要委託乙方採購新包裝物的,甲方應在發貨前向乙方全額支付包裝物貨款。

第五條、貨款的結算

1、甲乙雙方約定付款方式爲貨到付款。甲方應在收到貨物的5日內,將貨款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2、無論任何費用,甲方均不得在應支付貨款中自行扣除。

第六條、知識產權及保密條款

1、乙方是“華致”、“華致酒行”等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未經乙方書面許可,

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商標標識以及任何相關的文字和圖片資料。

2、甲乙雙方對於本協議內容、以及在簽訂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對方情況、產品信息、客戶資料、營銷計劃、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3、甲乙雙方應保證其僱員、管理人員、代理人等接受本保密條款約束。

4、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後,本保密條款持續有效。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遵循平等誠信的原則,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者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約定而給第三方造成損失時,違約方應自行向第三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出具權威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則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可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

第八條、協議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1)一方明確聲明或以實際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主要義務;

(2)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的義務,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的;

(3)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項下義務,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20

合同號:

簽字日期:

買方:中國公司

(電報掛號: 電傳號: )

賣方:_國公司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並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單價:

2.生產國別和製造廠:

3.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並能防潮,防溼,防震,防鏽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於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於採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生鏽,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4.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淨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5.裝船時間:

6.裝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險:裝船後由買方負擔。

9.支付條件:

(1)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1條規定的賣方裝船通知後在交貨期15~20天前,由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金額爲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0條中所規定的裝船單據付款。

(2)如以託收方式支付:交貨後,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中國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後於七天內付款。

10.付款單據:

(1)爲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全套清潔無疵,註明“運費到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裝箱單五份:註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由製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4條第(1)項中所規定。

5)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裝船條件:

(1)賣方應於本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四十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中國 公司(電報掛號: ),將作爲買方的船代理洽訂艙位。

(3)買方應於船隻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隻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後三十天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三十一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如船隻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後,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以後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12.裝船通知:賣方應於貨物裝船完畢後,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於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13.質量保證:賣方保證貨物採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製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規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爲貨物抵目的港後月。

14.檢驗和索賠:

(1)發貨前,製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製造廠試驗項目和結果的報告。

(2)貨到目的港後,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初檢,並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後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並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若買方提出索賠後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覆,則認爲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製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並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當局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十週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遲交貨罰款:除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十週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補充條款:

本合同正本共兩份,採用中,英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買方: 賣方:

中國公司 _國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___律師)

(簽字)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2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署,買方同意購買且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並遵守所列各項條款。

1.描述

項目

商品名稱、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1

工廠交貨價:

2.原產國和製造商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

包裝在結實的新木箱或紙箱裏,適合遠距離的海運/包裹郵遞/空運和氣候的變化,能防護野蠻裝卸、潮溼、雨淋、腐蝕、震動和冷凍。

買方將對由於包裝不適當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壞、缺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負責;也對由於不充分或不適當的包裝和保護措施所引起的鏽蝕負責。隨箱應裝運一整套有關的服務和操作說明。

4.嘜頭

賣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個外包裝的四周寫上箱號、毛重、淨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溼 ”,“輕拿輕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嘜頭。嘜頭爲:

5.交貨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貨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

在FOB和CFR條款下,保險由買方在裝船後負責辦理。

9.付款

在信用證付款條件下:買方在合同簽訂後14天內,將開出一個由北京銀行爲付款行,以賣方爲受益人,全部發貨金額的不可撤消信用證。此信用證在賣方向開證行出示即期匯票(金額爲發票金額的100%)以及在條款10中所列裝運文件時即有效。付款將由開證行在被提示上述匯票和文件時通過電匯或航空匯款向賣方付出,此信用證在裝船期後的15日內有效。

10.文件

(1)提單/空運單:

A)在海運條件下:

3份原始海運提單,註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空白背書,並寫明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以通知買方。

B)在空運條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複印的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指定給買方。

(2)5份正本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在多於一個嘜頭時,發票應分開打印),按照相關合同寫出明細。

(3)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2份正本和2份複印的裝箱單,註明:重量、裝箱件數和相應發票的日期。

(4)2份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質量、數量說明書。

(5)1份發給買方通知發貨詳情的傳真的複印件。除此之外,賣方將在發貨後7天內,將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郵的方式直接寄給買方。

(6)如果必要的話,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許可證複印件。

(7)一份正本、兩份複印的原產地證明。

(8)文件的數量和內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確的。如果由於賣方沒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買方不能及時清關和提貨,全部損失由賣方負擔。買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必須打印在提單或空運單上,否則,賣方將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貝件要寄給喀*穆和北京辦公室。

11.裝運:

在FOB條款下:

A.賣方將用傳真通知買方如條款12(1)的事項以便買方定船。

B.定船由買方或其代理辦理。

C.買方或其代理將在預計船隻到達裝船港10天前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轉運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賣方一定要與買方保持密切聯繫。當有必要更改船隻或其到達時間不得不提前或推遲,買方及其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買方的船隻在其通知的到達日後30天之內不能到達裝運港口。買方將從第31天起承擔倉儲和保險費用。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22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備註

價金總額(大寫)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據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併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年月日前提(供)噸。其中:噸。噸。

年月日前提(供)噸。其中:噸。噸。

年月日前提(供)噸。其中:噸。噸。

年月日前提噸。其中:噸。噸。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並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採取先匯款後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年月日前電匯元;

年月日前電匯元;

年月日前電匯元;

年月日前電匯元。

3、採取託收承付方式: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項規定執行。乙方每月日-日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託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除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6條第5、6項規定的責任。

乙方責任: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四的違約金。2、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七、八、九項規定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後生效。有效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個人貨物買賣合同 篇23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爲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

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

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

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

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

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

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

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

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爲默認。

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

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服裝購銷合同範文節選!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

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

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爲正品價。

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爲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

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

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爲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

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

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

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

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

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爲準。

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爲準。

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爲提前或逾期交貨。

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

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

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

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

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

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

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

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爲驗收無誤。

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

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

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

逾期均視爲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

“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

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

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爲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

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

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爲同意退貨。

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

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

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

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

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

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

有效期限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

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爲準。

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

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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