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泥土供貨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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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泥土供貨合同 篇1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商品混泥土供貨合同(通用3篇)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承建 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商品混凝土,經雙

一、工程部位:

二、交貨地點:

三、供貨期限:

四、質檢號:

五、混凝土強度等級及單價:

備註:上列單價中各標號混凝土若有其它施工要求時按下列調整:

使用S6(P6)混凝土加價 元/方

使用S8(P8)混凝土加價 元/方

使用S10(P10)混凝土加價 元/方

使用S12(P12)混凝土加價 元/方

使用旱強(或抗凍)混凝土加價 元/方

使用5-16(細石)混凝土加價 元/方

使用不摻加粉煤灰的混凝土加價10元/方

使用UEA、AEA(膨脹劑)摻量12%以內混凝土加價30元/方

六、方量結算方式:按供方送貨單數量計算,甲方可隨時以過磅方式予以抽檢。若甲方抽檢的數量少於乙方送貨單數量,則處以“該車缺少量”的十倍處罰。

七、貨款結算方式 :

八、每 天彙總一次,每次彙總結算單須有甲方定管理人員簽名,甲方指定的人員是:

九、技術要求:

a、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國家標準內的技術要求供應(含混凝土拌合材料),不屬於國家標準範圍的特殊要求,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

b、乙方指導甲方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施工養護工作

C、乙方按要求將砼運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有專職人員驗收,並有甲方監督乙方按標準規範要求進行取樣、製作以及養護試塊,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承擔質量責任。

d、施工期間,甲方隨時可要求乙方供貨,不受自然因素、氣候因素、人爲因素干擾,乙方應無任何條件及時供貨。

十、驗收標準、方法:

1、商品混凝土的品質評定標準,按國家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等執行。

2、在商品混凝土供應過程中,乙方應出具送貨單及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一車一單),由甲方驗收合格後簽字確認。

3、在商品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的書面憑證,並請對方同意確認。

4、澆築期間若混凝土不能及時供貨或供貨質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且乙方應承擔甲方一切損失。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在澆築混凝土的前兩天,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申報供料計劃交乙方確認,乙方按甲方計劃合理安排生產,確保商品混凝土的按時供應。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供貨,並保證所提供之產品符合合同約定及國家相關標準。按規定向甲方提供(如原材料檢測報告、28天強度報告及混凝土配合比)相關的商品混凝土資料。

2、若乙方提供混凝品質(包含骨料粒徑、塌落度、水泥凝結時間、混凝土的強度等因素)不符合規範及配比單所規定要求,乙方無條件退貨並承擔甲方一切損失,甲方人員不予簽單。

3、混凝土澆築期間乙方若不能在甲方通知乙方供貨的準確時間內提供混凝土,乙方應承擔甲方一切損失並承擔違約金罰款每次20xx元,且在最快時間內完成甲方要求。

4、凡一次澆築大體積(3000方及以上)或特殊混凝土澆築,甲方應在十五天前通知乙方提供施工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覈批准後方可實施。

5、施工過程中甲方需爲乙方車輛提供進場後可運輸施工便道,確保施工道口的衛生整潔、暢通,試塊由甲方試塊送檢,送檢費合格的由甲方負責,不合格的由乙方負責。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協助乙方進行試塊製作及養護。

6、甲方應做好澆築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如:取得施工許可證、道路堅實通暢、用水、照明齊全等),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和安全工作,爲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地完成混凝土交付提供便利條件。確保攪拌車到現場後等待時間不超過1小時,以免影響混凝土質量。

7、乙方提供的泵管、夾箍、皮圈等附件,乙方負責清潔保管並負責接拆管。

8、乙方應按甲方的施工要求及時供貨,商品混凝土供應間隔不應超過1小時,如乙方不能滿足甲方要求供貨,則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異議。

9、甲方不按時與乙方辦理彙總手續時,經乙方催告後仍不彙總的,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0、甲方不按照合同履行付款義務,甲方應按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應付借款利息。

11、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

12、乙方依約供應的商品混凝土經具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確認爲質量不合格,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並由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總標的20%承擔違約金。

13、乙方供貨中途不連續,致使甲方停工待料超過1個小時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本合同總標的10%計算,並賠償甲方窩工產生的一切損失。

14、車泵要求:乙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條例規定,不能隨意遺散混凝土,不超標排放噪聲,對輸送泵要進行定期安全檢查。以免出現機械事故影響生產或出現安全事故。

15、安全責任條款:供貨期間,由於乙方操作人員安全措施不到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所發生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的車輛輸送泵及其他附件設備不符合安全規定,造成自身損害或他人損害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特別約定:

①對乙方送達現場的混凝土,直觀發現有分層、離析現象或礫石粒徑、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無需交專業鑑定機構檢驗,甲方有權直接退貨,其損失有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解除本合同另行更換供貨廠家。

②乙方必須滿足甲方澆築要求,如出現不滿足、不連續等影響甲方澆築的情形,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另行更換供貨廠家。

③經甲方抽查發現乙方供貨有缺方現象,出現一次,且缺方量大於3%的,以乙方供貨總量的50%,按抽查短少的實際方量扣除後結算貸款,出現二次,且缺方量大於3%的,以乙方供貨總量的100%,按抽查二次短少方量的平均值扣除後結算貸款。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或發生合同糾紛時,同意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十四、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待款、貨結清後,本合同隨之失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商品混泥土供貨合同 篇2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標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的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甲方商品混凝土由乙方供應。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訂立本合同。

一、 供貨規格,價格,方式: 工程名稱: 交貨地址:

總方量、總價(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2、供貨方式:攪拌車送貨到需方使用現場。

3、 本合同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市場價格調整,調整幅度在±20元/方(含20元/方)之內的,不予以調整,調整幅度超出±20元/方的,只增減±20元/方之外的部分,價格調整雙方需提前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價格調整幅度、時間以及工程量。

二、 技術標準:

1、預拌混凝土質量必須符合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國家有關標準。

2、強度的實驗結果評定以GB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爲準。

3、混凝土泵送符合HGJ/T10-95《混凝土泵送技術規章》。

三、 訂貨、交貨及驗收方式:

1、甲方每次要貨時,提前一天指定專人通知乙方並說明工程部位、建築時間、強度等級、數量、塌落度要求,且甲方指定專人要貨前兩個小時再次與供貨方電話確認。

2、甲方必須指定專職收料人並書面形式做備案;混凝土運到指定地點後,有甲方指定的專職收料人簽收,並保留存根作爲對賬結算依據。

3、甲方在訂單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如因施工圖紙發生變更,現場混凝土施工跑模等,甲方以電話聯繫供方,乙方應立即安排調整,保質保量供貨。

4、混凝土到現場後必須進行交貨驗收,並按標準留置混凝土試塊。現場製作的試塊甲方應進行標準養護並送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齡期檢驗程度合格表明混凝土滿足質量要求。

四、 供貨量的確認:

1、按甲方指定收料人簽字的送貨單上的混凝土數量作爲結算依據。

2、每次甲方所需混凝土方量如與實送方量有誤差,甲方有權要求進行過磅,過磅如有誤差,雙方當場協商處理,由乙方負責誤差方量數。

3、乙方供貨到現場澆築的混凝土如出現數量與交付驗收混凝土發貨單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必須即時通知乙方確認覈實,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實際數量,作爲價款結算有效依據;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請有資質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審計結果作爲覈算價款的依據,審計費用由甲乙共同承擔。鋼筋所佔體積不扣除。

五、 付款方式 :

1.商混的供貨方式爲乙方先墊資1000M3後再按每澆灌完 M3,支付混凝土款,以後如此類推。封頂後30天付前期墊資1000M3貨款的 %,60天付款 %,餘款項在工程完工後五個月內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結清。

2.貨款結算時按甲方指定人員在收料單的簽字爲準。(甲方 有權所供數量進行不定期的抽檢)

3.上述款項以轉賬爲支付方式,根據甲方需求所定價格註明含稅價或不含稅價,詳情見價格表。

六、甲方責任

1、甲方應做好澆築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如:道路堅實通暢,用水、照明齊全等),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和安全工作,爲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混凝土澆築提供便利條件。攪拌車到現場後等待時間不超過45分鐘,以免影響混凝土質量。

2、甲方在商品混凝土澆築接近結束前,應提前一小時明確通知乙方尚需澆築的商品混凝土量,否則造成後果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施工養護工作。

4、甲方取樣、養護、試驗、檢驗必須按照國家規範進行。相關的試驗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按照工程進度和合同約定的支付甲方工程款,甲乙雙方及時對賬後,乙方執甲方工程款收款收據,甲方可直接在應付甲方工程款限額內撥付商品混凝土材料款給乙方。

6、甲方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以及其它事宜。

7.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遲延支付式不付,按合同價的 %支付違約金。

8.甲方所需商混的數量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並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送貨到場,否則乙方按總合同價的 %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

七、乙方責任:

1、供方必須按合同和訂單數量及時向需方供貨,保證混凝土供應的連續性。

2、如所供混凝土商品不合格,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擔保方、監理方、工程所在地質量監督站及有關專家參與,經鑑定查明原因,若屬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承擔責任;若屬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擔責任。

3、乙方應派調度人員到工地施工現場與甲方保持協調聯繫。

4.乙方必須遵守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的關規定,在施工、運輸過程中,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人身事故及財產損失、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質量要求提供混凝土,保證商混的質量,如混凝土質量未達到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一小時內到現場解決,如乙方延誤或質量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八、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協議,如有違約,所產的一切相關費用由違約方承擔,本合同以上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補充修訂。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有效期爲: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貨款金額全部結清爲止。

十一、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商品混泥土供貨合同 篇3

購貨方(全稱,即甲方):

供貨方(全稱,即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公平、自願及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建設工程 商品混凝土 供貨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資質情況

資 質 證 書 號 碼:

發 證 機 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

第二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型號): (註明產品的品牌、商標或生產廠家)。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照 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或省部級標準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

乙方所供應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環保要求,不得以次充好,否則按質量不合格處理。

第三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

2、計量單位和方法: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四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和費用:運費按照價格,由承擔,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損耗和交通安全事故由 承擔。

4、保險: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1)應經項目材料負責人簽字;2)應經項目現場負責人簽字 ;3) 應經材料收料員簽字 ;乙方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完簽字手續的,相關單證甲方不予認可。

6、須進入施工現場交貨的,必須:1)門衛登記;2)收料員和門衛一同收貨計量(實際數量以結算爲準);3)按重計量的,入場前須過磅。

第六條 驗收:

1、驗收時間:

2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七條 價格、結算方式與貨款支付

1、單價: ;(此單價爲綜合單價,含/不含泵送費)

2、結算方式:以結構施工圖紙計算工程量,且不計損耗。

3、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和比例: 第一次貨款支付時間:完成主體到正負零後,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第二次貨款支付時間:完成主體到十層後,支付已完工程量的60%;第三次貨款支付時間:完成主體封頂後,支付已完工程量的60%;其餘貨款待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年內付清;

貨款的支付方式: 銀行轉賬 ;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

4、乙方在要求甲方支付款項時,必須提供合法的等額發票。

5、乙方必須具有一定的資金墊付能力。在因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的情況下,乙方應保證正常供貨,並不得向甲方追償;如果因工程緩建、停工等原因,導致工程款拖欠達 日以上,乙方可以直接代位起訴建設單位,甲方予以協助。

第八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符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爲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需要乙方供貨前方式向乙方告知所需號、規格、數量交予乙方,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乙方在 2 日內,根據甲方要求將符合約定的貨物送至施工現場。

2、乙方實際向甲方供貨數量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覈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的確認結果作爲甲方結算依據。

3、甲方在收貨後發現貨物質量有異常的,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現場驗證;如甲方在使用後發現質量異常的,應在 3 日內通知乙方進行覈實。按規定進行退貨處理或協商確定採用其他處理方式。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質量監督部門共同認定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指派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貨物發貨單所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除此之外的其他人籤認的甲方一律不予認可。甲方應遵守國家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

5、甲方應保證施工場地足夠乙方裝貨車輛安全裝卸貨物,並安排專人現場指揮,協助乙方裝卸貨物。若乙方無力裝卸貨物,甲方可安排自行卸貨,但卸貨量準確性由乙方負責,卸貨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保證貨物的連續供應,接受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甲方的檢查、監督。乙方負責協調與周邊居民、單位之間的關係,因供貨原因引起的擾民、民擾或環保等問題,由乙方自行協調解決並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3、乙方應保證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或約定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保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誤工損失在內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供應的材料必須附原廠的材料合格證書、檢驗、試驗報告及相關資料。根據甲方要求供貨到施工現場指定位置,堆放整齊。

4、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提前交貨、多交貨的,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8、乙方在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要注意安全,對造成車輛、人身或其他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應對貨物進行覆蓋,防止拋灑、揚塵污染環境,負責清潔運輸車輛,因此造成的損失或罰款由乙方負責。

9、乙方應自覺遵守執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積極促進安全生產建設;乙方必須尊重並服從甲方現行的關於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確保安全施工;乙方因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所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注意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10、其他:。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 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 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年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甲方若項目經理未簽字此合同不生效)。

6、本合同訂立於西安市蓮湖區龍首北路西段7號航天新都。

7、本合同在完成供貨工作內容、結清材料尾款後,即宣告終止。

購貨方(甲方)(簽章): 供貨方(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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