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精選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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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

拍賣人:______________(甲方)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精選30篇)

競買人: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省合同監督條例》及其它相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拍賣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上發佈的《______》,瞭解了以下內容並願意作爲競買人蔘加競買。

1.拍賣標的名稱:____________

2.拍賣標的物展示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

3.拍賣標的物現狀:____________

二、標的瑕疵

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拍賣標的物的瑕疵。

乙方有權瞭解拍賣標的物的瑕疵,有權查驗拍賣標的物及查閱標的物的相關材料。乙方一旦進人拍賣會現場,即表明已經查驗或瞭解拍賣標的物,並願意承擔相應責任。

三、競買保證金

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競買保證金人民幣______萬元存入甲方指定賬戶,乙方未足額存人保證金的,不得參加競買。

乙方支付了竟買保證金,參加了競買,但未成爲買受人的,甲方在拍賣會結束後 ______日內將保證金如數退還乙方。

保證金不是定金,保證金只用於《拍賣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情況出現時。

四、拍賣方式

拍賣師應在拍賣會開始之前宣佈本次拍賣會的拍賣方式,並告知競買人,拍賣師可根據現場競價情況調整競價階梯。

乙方的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後即表示拍賣成交,雙方不得反悔。

乙方成爲買受人後,應與甲方當場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拒不簽署的,甲方除不退還競買保證金外,還將依據《拍賣法》追索乙方因此給拍賣委託人和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拍賣佣金的支付

乙方成爲買受人後,應在拍賣成交當日按拍賣成交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拍賣佣金。拍賣佣金可以直接從競買保證金中扣除。

六、拍賣成交款支付及拍賣標的物移交

(一)動產類

乙方成爲買受人後,競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佣金後的餘額自動轉爲拍賣標的價款,應付價款不足部分應在______日內______次付清。買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逾期付款達天

時,視爲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

在約定的拍賣價款付清後,本標的由______在______按拍賣標的清單向乙方移交。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或蓋章交付始爲成立。標的物拍賣成交時至買受人領受標的物時的保管費用由______承擔。標的物移交後的保管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不動產類

乙方成爲買受人後,競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佣金後的餘額自動轉爲拍賣標的價款。買受人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日內,支付拍賣成交價款的______%;剩餘成交款在______至乙方名下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買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逾期付款達天時,視爲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

乙方在約定的成交款付清之日起日內,本標的由在拍賣標的所在地向乙方移交。拍賣標的權屬轉移手續由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各項費、稅支出

(三)債權類

乙方成爲買受人後,競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佣金後自動轉爲拍賣標的價款。乙方在拍賣成交當日算起的日內次付清拍賣標的價款。乙方支付拍賣標的價款每逾期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付款達______天時,視爲單方面無故終止本協議。

在乙方全部拍賣價款付清後日內,由債權人會同乙方共同通知債務人,乙方開始行使債權人權利。

(四)其它類

七、其它約定

甲方和其他競買人、拍賣委託人不得惡意串通。

乙方和其他競買人、拍賣委託人不得惡意串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說明拍賣標的物瑕疵,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2.甲方和其他競買人、拍賣委託人惡意串通損害乙方利益的,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拍賣標的物的,乙方有權退回標的,並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4.乙方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時,甲方徵得委託人同意可再行拍賣。再行拍賣時,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託人應當支付的佣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5.乙方和其他竟買人、拍賣委託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下列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乙方交納保證金且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並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單價:

項目序號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 位 數 量 單價總價

總值

二、生產國別和製造廠:

_________。

三、包裝:

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並能防潮,防溼,防震,防鏽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於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於採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生鏽,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四、嘜頭: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淨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五、裝船時間:

_________。

六、裝船港口:

_________。

七、目的港口:

_________。

八、保險:

裝船後由買方負擔。

九、支付條件:

1.如以託收方式支付:交貨後,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_________銀行寄送本合同第 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2.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 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後於七天內付款。

十、付款單據:

1.爲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 )全套清潔無瑕疵,註明“運費到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發票_________份:註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裝箱單_________份:註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由製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 4條第( )項中所規定。

(5)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十一、裝船條件:

1.賣方應於本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_________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將作爲買方的船代理洽訂艙位。

3.買方應於船隻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隻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後_________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_________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如船隻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後,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以後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十二、裝船通知:

賣方應於貨物裝船完畢後,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於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十三、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貨物採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製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規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爲貨物抵目的港後_________月。

十四、檢驗和索賠:

1.發貨前,製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製造廠試驗項目和結果的報告。

2.貨到目的港後,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初檢,並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後_________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並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若買方提出索賠後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覆,則認爲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十五、人力不可抗拒:

凡是製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並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當局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十週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十六、遲交貨罰款:

除本合同第 5條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十週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十七、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八、補充條款:

_________。

十九、本合同正本共_________份,採用中,_________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買方(公章):_________

賣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3

合同號: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爲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爲另一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1、貨物名稱及規格:_________

2、質量和數量的保證:_________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爲貨物到目的港後的12個月。

3、單位:_________數量:_________

4、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單價:_________總值:________

_7、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賣方對運貨船抵達後由於未能按期將貨物運交裝運港口而造成的誤船或滯留裝運應承擔責任。

在貨物裝運之前,賣方應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與風險,而在貨物裝運之後,貨物的全部費用則由買方承擔。

(2)到岸價條款(不包括保險):、賣方在裝運時間內應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得轉運。

合同貨物不得交由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旗之船舶運輸。

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

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8、裝運口岸:_________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

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9、裝運文件:

(1)海運: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擡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公司。

空運: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2)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3)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4)由製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5)在裝運之後,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

此外,賣方在裝船後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貨人:_________

11、裝運期限: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_____天。

12、裝運嘜頭: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13、保險:□裝運後由買方自理□由賣方投保

14、交貨條件:_________

15、索賠:在貨物到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驗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關於質量,賣方保證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則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_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爲依據,提出索償要求。

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

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爲賣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

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4天內賣方應用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頒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說明出事地點,作爲證據。

然而,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

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主有權取消合同。

17、延遲交貨和罰款: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

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

然而,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

罰款率每7天爲0.5%,不足7天的天數應按7天算。

若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內遲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18、仲裁:凡因執行本協議或有關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以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中英文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爲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備註:_________買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賣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4

買方: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爲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委託代理人: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____(地點)

表達貨物買賣合同樣本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二、產品質量與質保

1、質量標準:

2、質保期限:

三、檢驗/驗收標準、方法

按國家標準與方法。

四、產品價款與結算方式

1、產品總價款爲 元(大寫: 圓整)。

2、結算方式:

五、交付與運輸

交付地點:

運輸方式與費用: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七、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

九、爭議解決

因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等產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按照標準執行。

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

二、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

2.計量單位和方法: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三、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

4.保險: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五、驗收

1.驗收時間:

2.驗收方法: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檢驗機構按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六、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人民幣

總價:人民幣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

貨款的支付方式: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3.預付貨款:

七、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八、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他約定:

十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去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8.其他:

十二、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爲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繫方式:

甲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之任何一種,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爲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上述郵寄送達地址同時作爲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其他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五、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位於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意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6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貨物名稱:

買方:

賣方:

簽署日期:

合同書

(買方)(項目名稱)中所需(貨物名稱)經(招標人)以號招標文件在國內(公開/邀請)招標。經評標委員會評定(賣方)爲中標人。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應該認爲是一個整體,彼此相互解釋,相互補充。組成合同的多個文件的優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本合同書

.中標通知書

.協議

.投標文件(含澄清文件)

.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補充通知)

2、貨物和數量本合同貨物:

數量:

3、合同總價本合同總價爲元人民幣。

分項價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爲:

5、本合同貨物的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全權代表簽署、加蓋單位印章並由賣方遞交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買方:賣方:

名稱:(印章)名稱:(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組織機構代碼:

開戶銀行:

賬號:開戶行號:

賬號:

合同一般條款

1定義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爲:

1.1“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約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1.3“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約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包括工具、手冊等其它相關資料。“服務”係指根據合同約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及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服務。

1.5“買方”係指與中標人籤屬供貨合同的單位(含最終用戶)。

1.6“賣方”係指根據合同約定提供貨物及相關服務的中標人。

1.7“現場”係指合同約定貨物將要運至和安裝的地點。

1.8“驗收”係指合同雙方依據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範和合同約定,確認合同項下的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活動。

2技術規範

2.1提交貨物的技術規範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範和技術規範附件(如果有的話)及其投標文件的技術規範偏差表(如果被買方接受的話)相一致。若技術規範中無相應說明,則以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相應標準及規範爲準。

3知識產權

3.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等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賣方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費用和經濟賠償。

4包裝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採用本行業通用的方式進行包裝,且該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包裝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粗暴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4.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裝運標誌

5.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下列標記:

收貨人:

合同號:

裝運標誌:

收貨人代號:

目的地:

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

毛重/淨重:

尺寸(長__寬__高以釐米計):

5.2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文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心”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誌。

6交貨方式

6.1交貨方式一般爲下列其中一種,具體在合同特殊條款中規定。

6.1.1現場交貨: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和保險,將貨物運抵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所有貨物運抵現場的日期爲交貨日期。

6.1.2工廠交貨:由賣方負責代辦運輸和保險事宜。運輸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運輸部門出具收據的日期爲交貨日期。

6.1.3買方自提貨物:由買方在合同規定地點自行辦理提貨。提單日期爲交貨日期。

6.2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天以前以電報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箱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交貨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一式6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包裝箱件數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__寬__高)、貨物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運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6.3在現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賣方應對超運部分引起的一切後果負責。

7裝運通知

7.1在現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的貨物,賣方通知買方貨物已備妥待運輸後24小時之內,應將合同號、貨名、數量、毛重、總體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裝運日期,以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

7.2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8保險

8.1如果貨物是按現場交貨方式或工廠交貨方式報價的,由賣方按照發票金額的110%辦理“一切險”;如果貨物是按買方自提貨物方式報價的,其保險由買方辦理。

9付款條件

9.1付款條件見第二冊第七章“合同特殊條款”。

10技術資料

10.1合同項下技術資料(除合同特殊條款規定外)將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後天之內,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目錄索引、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同每批貨物一起發運。

10.3如果買方確認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完整或在運輸過程中丟失,賣方將在收到買方通知後天內將這些資料免費寄給買方。

11質量保證

11.1賣方須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範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技術規範等的要求。

11.2賣方須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須具有符合質量要求和產品說明書的性能。在貨物質量保證期之內,賣方須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11.3根據買方按檢驗標準自己檢驗結果或委託有資質的相關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發現貨物的數量、質量、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者在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在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賣方在收到通知後天內應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1.4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後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由此引發的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1.5除“合同特殊條款”規定外,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爲自貨物通過最終驗收起12個月。

12檢驗和驗收

12.1在交貨前,中標人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文件。該文件將作爲申請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爲最終檢驗。

12.2貨物運抵現場後,買方應在日內組織驗收,並製作驗收備忘錄,簽署驗收意見並報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12.3買方有在貨物製造過程中派員監造的權利,賣方有義務爲買方監造人員行使該權利提供方便。

12.4製造廠對所供貨物進行機械運轉試驗和性能試驗時,中標人必須提前通知買方。

13索賠

13.1如果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等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有權根據有資質的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索賠(但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除外)。

13.2在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3.2.1在法定的退貨期內,賣方應按合同規定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爲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如已超過退貨期,但賣方同意退貨,可比照上述辦法辦理,或由雙方協商處理。

13.2.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或由有權的部門評估,以降低後的價格或評估價格爲準。

13.2.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11條規定,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13.3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後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合同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保函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4遲延交貨

14.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格”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如果賣方無正當理由遲延交貨,買方有權提出違約損失賠償或解除合同。

14.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預期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收到賣方通知後,認爲其理由正當的,可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5違約賠償

15.1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可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週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但違約金的限額爲遲交貨物或沒有提供服務的合同價的5%.一週按7天計算,不足7天按一週計算。如果達到限額,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不可抗力所影響的時間。

16.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後儘快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送達另一方。

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內容有變更必要的,雙方應通過協商在日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終止。

17稅費

17.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相關規定。

18合同爭議的解決

18.1因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可通過合同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自協商開始之起15日內得不到解決,雙方應將爭議提交同級政府採購辦公室調解。調解不成的,可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2仲裁裁決爲最終裁決,當事人一方在規定時間內不履行仲裁機構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8.3仲裁費用和訴訟費用除仲裁機構或法院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9違約解除合同

19.1在賣方違約的情況下,買方經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機關審批後,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同時保留向賣方追訴的權利。

19.1.1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全部或部分貨物的;

19.1.2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主要義務的;

19.1.3買方認爲賣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爲的。

“腐敗行爲”和“欺詐行爲”定義如下:

“腐敗行爲”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買方在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中的行爲。

“欺詐行爲”是指爲了影響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以謊報事實的方法,損害買方的利益的行爲。

19.2在買方根據上述第19.1條規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後,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以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的方式,購買與未交付的貨物類似的貨物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購買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破產終止合同

2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經報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後,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合同的終止將不損害或不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21轉讓和分包

21.1政府採購合同不能轉讓。

21.2經買方和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事先書面同意賣方可以將合同項下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並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後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分包的人與賣方共同對買方連帶承擔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2合同修改

22.1買方和賣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但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須對合同條款進行改動時,當事人雙方須共同簽署書面文件,做爲合同的補充,並報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23通知

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發送,而另一方也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併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24計量單位

24.1除技術規範中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25適用法律

25.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6履約保證金

26.1賣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天內,按約定的方式向買方提交合同總價(不超過5%)的履約保證金。

26.2履約保證金用於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26.3履約保證金應使用本合同貨幣,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買方可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買方可接受的格式。

.支票、匯票或現金。

26.4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質量保證期結束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約保證金退還賣方。

27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合同內容的確定應以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爲基礎,不得違背其實質性內容。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買方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合同將在雙方簽字蓋章並由賣方遞交履約保證金後開始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和各執份。

買方:賣方:

名稱:(印章)名稱:(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貨物清單及價格

二、質量與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

1、質量與技術標準:

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爲產品製造商制定的質量技術標準。

買方已知悉上述標準,並確認採用該標準的產品能滿足買方對產品的要求。

2、產品包裝:

有原廠包裝的,按原廠包裝標準

沒有原廠包裝的,按賣方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三、收貨事項

1、本合同設備的到貨日期爲:合同生效起____個工作日內。

2、本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爲人民幣。

3、甲方給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電匯銀行匯票/。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正式生效,付款方式:現款。

5、甲方未付齊貨款全款之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定金:

四、包裝、運輸、交貨、驗收及異議的提出。

1、貨物包裝爲製造商原包裝。

2、貨物的運輸和運輸過程中的保險由方負責辦理,費用有方承擔。

3、乙方負責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甲乙雙方應對設備共同驗收,隨設備箱內所提供裝箱單作爲驗收的標準件,乙方供應貨物在數量、質量和包裝上符合生產廠家的規定,則視爲乙方交貨完成。交貨後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發現收到的貨物與規定的不符,應在貨物到達之後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收到異議後應在合理期間內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協助甲方解決,直至驗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該該項權利,視爲產品驗收合格。

五、免責條款

1、雙方約定由於水災、火災、地震、颱風、戰爭、海關檢查、進口手續及廠商供貨延遲,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到上述免責事項影響的一方,應在____天內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責事項的影響,使本合同只要義務之履行延遲的時間超過180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接觸合同而不承擔任何後果,也可有雙方協議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八、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祕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關技術文件、相關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在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爲無效。

3、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以傳真形式簽字蓋章後文件同樣有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8

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__區蔬菜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市(縣)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_蔬菜戶,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蔬菜交售品種、數量、質量及辦法

1.根據蔬菜供應計劃,乙方必須向甲方交售蔬菜__________斤,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日期詳見後表。

2.蔬菜品種的等級規格,按規定執行。乙方應分等級交售,甲方抽樣驗級。

3.價格:日常收購按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4.蔬菜每月交售時間爲_____天以上。日常由甲方聯絡員與乙方負責人協商,銜接次日應交售的品種、數量,開出蔬菜預約通知單,乙方憑條辦菜交售。其交售與預約量允許上下浮動20%左右。

第二條本合同內的品種、數量要求

在正常情況下,按分月所訂品種、數量交售、收購,所訂品種完成90%以上者,均按執行了合同對待。

第三條獎勵措施

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務後,糧食局根據菜農的人數、口糧標準供應其平價糧。乙方每交售一萬斤蔬菜,甲方提供____斤化肥指標。

第四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一年,即從__________年元月一日起至________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須及時驗收,通過銀行賬戶(或現金)及時承付菜款,最遲不超過_____天。

2.甲方評定蔬菜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得任意壓級壓價。

3.甲方應按季(月)按乙方交售蔬菜任務撥付給乙方化肥供應指標。

4.甲方對乙方交售的不合規格的蔬菜,有權拒收,但必須對乙方認真說明理由。

5.乙方如未完成交售蔬菜任務,甲方有權通知糧食局根據其欠交數量按比例扣售平價糧。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務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爲確保人民身體健康,乙方必須按照蔬菜用藥規定施用農藥,嚴禁在蔬菜地使用劇毒農藥。對藥性、肥氣未脫的蔬菜嚴禁出土上市。

3.乙方交售給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級菜達到_____%,二級萊達到_____%,三級菜不多於_____%,不得交售等外菜。

4.乙方必須保證按合同規定的面積和品種種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規定的任務前不得種植其他農作物。

5.乙方的蔬菜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_____%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務後,有權自行銷售。

第七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正常或預約的臨時收購時間內,甲方無故不收購,造成蔬.菜變質和運輸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除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外,應向乙方償付該批蔬菜總金額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時間,應按銀行關於拖延付款的罰款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不按乙方交售蔬菜的比例向乙方提供化肥供應指標,每百斤化肥指標拖延一天,應向乙方償付_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非因自然災害未完成當月合同總數量的90%者,除應按比例扣出平價糧指標外,應根據所欠蔬菜價款,比照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務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一百斤,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乙方如交售使用劇毒農藥噴灑以及藥性、肥氣未脫的蔬菜,應按每百斤_____元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傷亡,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蔬菜生產的損失,不以乙方違約論,甲方應據實減少乙方所承擔的交售任務。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雙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合同。本合同內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蔬菜供求的預測重新簽訂蔬菜訂購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縣糧食局、銀行、鄉政府(如經公證簽證,則應交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9

合同號:____

日?期:____

地?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的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_____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覈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

a._____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_____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_____按發票金額110%的投保__的_____單。

(3)中國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金額爲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啓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

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_____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_____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

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_____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_____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

目的港後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的延長。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_____

(1)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可訴諸_____。

(2)_____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照其程序_____,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_____機構。

(3)_____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_____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_____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_____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用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合同以下述(?)款爲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3)

買方:____?賣方:____

簽名:____?簽名:____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0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郵編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 行收到下列單證經覈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 運輸公司。

3. 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爲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啓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 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爲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爲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 項仲裁。

(1)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於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 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1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格:指標項目              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爲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啓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爲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   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爲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  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            買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溝               地  址:

電報掛號:sinochem beijing              電報掛號:

電  傳:22243 chemi cn               電  傳:

22553 chemi cn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爲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爲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後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③由於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一)由於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二)港務當局由於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爲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⑤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①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爲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 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爲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②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並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爲準,賣方應在裝貨後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覈屬實後,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④ 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後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①重量的鑑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鑑定證書爲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鑑定證書填寫。重量鑑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爲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② 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 syb20xx-59 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後分裝三份作爲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

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餘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後保存六十天。

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後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爲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①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於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②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採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爲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採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採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後,可以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採取的措施和後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採取措施前,將擬採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採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爲是按船東或船長委託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於被委託者採取的措施,委託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託人提出通知後,被委託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③賣方或船東船長採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牴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爲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爲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2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樣式、規格另行列表)

二、?價金:__________組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每組__________元整,合計__________?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於訂約後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__________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於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後,應即時驗收。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3

甲方(購買方):

乙方(供應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信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自乙方處購買五糧液年份酒、飛天茅臺、茅臺年份酒、進口紅酒、進口威士忌等相關產品(詳見:產品報價清單),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名稱、價格

1、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價格向甲方提供下列產品:(詳見:產品報價清單)

2、協議中訂購產品爲實時報價,乙方有義務將最新的價格調整、促銷活動等信息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第二條、產品質量

1、乙方有義務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

2、乙方提供產品如出現假冒,以三倍金額賠償甲方。

3、甲方對產品質量的任何異議應在收貨之日起72內向乙方提出,乙方負責予以調換。

4、非因產品本身的質量原因(如甲方儲運不善等)產生的問題,乙方不予調換,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產品包裝

1、產品的包裝應符合國家規定和甲乙雙方約定,並且達到產品的安全和衛生條件。

2、產品的包裝符合國家對條碼、標籤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產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託的貨運代理人將產品運至雙方指定地點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即時對貨物數量、編碼、外觀、包裝、質量等情況進行檢驗,如有任何異議,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視爲驗收合格。驗收完畢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在送貨單上簽字蓋章。

2、甲方需將計劃用量逐月提交乙方,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計劃進行每月備貨,不能備齊的貨品應在乙方提出計劃的24小時內反饋。甲方臨時需要貨物(月計劃內),乙方應在2小時內送至甲方營業地點、4小時內送至成都市區3環內指定地點。月計劃外的產品使用,甲方需提前5天向乙方確定,以便於乙方臨時備貨。

3、對於甲方自提的產品,乙方在其門店將產品交付提貨人時,即爲產品交付完成。

4、除因產品不符合本協議約定質量標準外,甲方不得拒收。5、乙方產品的所有權在產品交付時轉移至甲方,貨物風險隨之轉移。

6、產品交付後,如發生包裝物破損,甲方需要委託乙方採購新包裝物的,甲方應在發貨前向乙方全額支付包裝物貨款。

第五條、貨款的結算

1、甲乙雙方約定付款方式爲貨到付款。甲方應在收到貨物的5日內,將貨款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2、無論任何費用,甲方均不得在應支付貨款中自行扣除。

第六條、知識產權及保密條款

1、乙方是“華致”、“華致酒行”等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未經乙方書面許可,

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商標標識以及任何相關的文字和圖片資料。

2、甲乙雙方對於本協議內容、以及在簽訂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對方情況、產品信息、客戶資料、營銷計劃、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3、甲乙雙方應保證其僱員、管理人員、代理人等接受本保密條款約束。

4、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後,本保密條款持續有效。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遵循平等誠信的原則,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者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約定而給第三方造成損失時,違約方應自行向第三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出具權威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則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可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

第八條、協議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1)一方明確聲明或以實際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主要義務;

(2)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的義務,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的;

(3)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項下義務,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4

甲方:電話:地址:乙方:電話: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原則,在共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的前提下籤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1、交貨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貨地點: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買方指定地點。

3、技術條款:按國家指定的同行業的技術要求執行,技術抽樣達到同行業標準,達不到標準即退貨。

4、驗收標準:乙方收,如果發現質量問題的當場退貨。合格的即入庫。

5、包裝條款: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其它說明等。

6、付款方式:貨到驗收合格之後,____個工作日內付款。

7、違約責任:如果產品達不到標準即退貨,甲方承擔所有運費及其他費用,如果要貨請提20天通知對方,甲方必須按乙方的要求供貨,如有違約按____%賠償違約金。

8、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一方可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9、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5

最新貨物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

原因。甲乙雙方本着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意向書基礎上補充合作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補充修改部分爲:

1、“三-2”需要補充或者修改的內容

2、同上寫內容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原意向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意向書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意向書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意向書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爲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_______________

原因。甲乙雙方本着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意向書基礎上補充合作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補充修改部分爲:_______________

1、“三-2”需要補充或者修改的內容

2、同上寫內容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原意向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意向書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意向書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意向書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爲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7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訂立下列合同條款,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數量、價格

品名及規格:________

數 量:________

單 價:________

總 價: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險:由買方按發票金額 年 月 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8

買方: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

4、保險: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

2、驗收方法: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____;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_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19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方式:(以時間爲條件)

第八條 運輸:(是否要保險?)

第九條 定金:(不得超過總金額的20%)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

賣方向買方提供:

1.提貨單;

2.發票(vat?);

3.使用說明書;

4.保修單;

5.其他單據。

第十一條 裝運通知:(用傳真方式?)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保密?)

第十三條 攻貨時間:(與付款聯繫?)

第十四條 違約金:( 延期費?)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水災地區?)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約定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0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 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爲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____(地點)

貨物買賣合同範文三

訂立合同雙方:

買方: 美國科威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賣方: 河北強久自行車配件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強久自行車QJ-20xx32 。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1)執行。

(1)按照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200。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輛。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河北強久自行車配件有限公司。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2)項執行:

(1)甲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買受人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公路運輸。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強久自行車公司*號庫房。

5.交貨日期:20xx年12月05日

第四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包裝方式:

第五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 單價:57美元;總價:11400美元。

2. 貨款支付:

(1)貨款的支付時間: ____;

(2)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

(3)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

3. 預付貨款:________。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

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10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甲方在接到買受人書面異議後,應在_10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1.5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10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出賣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1.5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買受人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 7 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2_種方式解決:

1.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20xx年12月05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2 份,分送銀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美國科威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郵編:

乙方:河北強久自行車配件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郵編: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1

供方:

需方:

1.本合同是依照《合同法》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玖拾叄萬陸仟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見銷售票。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一的餘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一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一的罰金。

③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一罰金。

④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

⑤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鑑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七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並報鑑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五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七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需方單位(蓋章):

經辦人:年月日

經辦人:年月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2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當事人訂立: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雙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購買二手機械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委託內容

第一條 乙方從甲方處購買________ 壓路機壹臺,總價_______元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後甲方負責調試整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剩餘貨款_______元整付清後方可提車,如違約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回。

第二條 此車屬二手車,無三包服務,甲方可提供技術諮詢。

第三條 甲方提供的_______壓路機配置爲_______發動機,發動機號:_______,出廠編號: _______

第四條 乙方付清全部購車款後才具有該設備的所有權。 若有異議,甲乙雙方應先協商,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調解。

二、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如甲方終止合同,則定金不再退還,歸乙方所有。

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履行其義務,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導致違約,退還總製作費的千分之一。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5.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併成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3

中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_________。

二、數量:

_________噸。

三、規格:指標項目試驗方法。

1.密度:_________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3.含水: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四、價格:

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_年第1季度_________噸;第2季度_________噸;第3季度_________噸;第4季度_________噸。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

_________。

七、目的口岸:

_________。

八、付款條件:

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1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爲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1.賣方在貨物啓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爲議付貨款的依據:

(1)發票_________份;

(2)清潔裝船提單正本_________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2.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_________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_________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1.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2.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3.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爲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1.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爲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2.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3.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4.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_________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_________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_________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5.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爲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6.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1.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2.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3.買方在本條1.項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4.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5.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6.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1.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1)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2)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從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3)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後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2.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3.由於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1)由於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2)港務當局由於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3)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4.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爲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5.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1.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1.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2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爲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爲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2.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並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爲準,賣方應在裝貨後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3.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覈屬實後,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4.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後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1.重量的鑑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鑑定證書爲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鑑定證書填寫。重量鑑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爲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2.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syb-59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後分裝三份作爲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餘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後保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後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爲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1.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於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i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2.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採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爲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採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採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後,可以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採取的措施和後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採取措施前,將擬採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採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爲是按船東或船長委託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於被委託者採取的措施,委託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託人提出通知後,被委託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3.賣方或船東船長採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牴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

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爲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爲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由_________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4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署,買方同意購買且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並遵守所列各項條款。

1.描述

2.原產國和製造商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

包裝在結實的新木箱或紙箱裏,適合遠距離的海運/包裹郵遞/空運和氣候的變化,能防護野蠻裝卸、潮溼、雨淋、腐蝕、震動和冷凍。

買方將對由於包裝不適當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壞、缺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負責;也對由於不充分或不適當的包裝和保護措施所引起的鏽蝕負責。隨箱應裝運一整套有關的服務和操作說明。

4.嘜頭

賣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個外包裝的四周寫上箱號、毛重、淨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溼”,“輕拿輕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嘜頭。嘜頭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裝船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貨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辦理以買方爲受益人的保險額爲發票金額110%的一切險。

9.付款

在信用證付款條件下:買方在合同簽訂後14天內,將開出一個由北京銀行爲付款行,以賣方爲受益人,全部發貨金額的不可撤消信用證。此信用證在賣方向開證行出示即期匯票(金額爲發票金額的100%)以及在條款10中所列裝運文件時即有效。付款將由開證行在被提示上述匯票和文件時通過電匯或航空匯款向賣方付出,此信用證在裝船期後的15日內有效。

10.文件

(1)提單/空運單:

A)在海運條件下:

3份原始海運提單,註明:“運費先付(CIF和C&F)”、合同號、嘜頭、空白背書,並寫明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以通知買方。

B)在空運條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複印的空運單,註明“運費先付(CIF和C&F)”、合同號、嘜頭,指定給買方。

(2)5份正本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在多於一個嘜頭時,發票應分開打印),按照相關合同寫出明細。

(3)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2份正本和2份複印的裝箱單,註明:重量、裝箱件數和相應發票的日期。

(4)2份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質量、數量說明書。

(5)1份發給買方通知發貨詳情的傳真的複印件。除此之外,賣方將在發貨後7天內,將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郵的方式直接寄給買方。

(6)在CIF條款下,1份正本保險單或保險憑證以及2份複印件,按發票金額的110%保全險(ALL RISKS)。

(7)如果必要的話,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許可證複印件。

(8)一份正本、兩份複印的原產地證明。

(9)文件的數量和內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確的。如果由於賣方沒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買方不能及時清關和提貨,全部損失由賣方負擔。買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必須打印在提單或空運單上,否則,賣方將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貝件要寄給:喀土穆和北京辦公室。

11.裝運

在CFR/CIF條款下:

A.賣方負責將貨物在裝運期限內從裝運港運到目的港。不允許轉船。一旦發生轉船,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風險全部由賣方承擔。不允許倉面裝載。裝載貨物的船隻不允許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國旗。貨船船齡不能超過15年。

B.如果貨物用空運/包裹方式郵遞,賣方將於條款5所列裝船期前30天,用傳真通知買方條款12(1)內容。賣方在發運貨物以後當即按條款12(2)規定通知買方,以使買方安排保險和及時辦理清關手續。

12.裝船通知

(1)賣方爲了以下目的(A、B、C)將於合同條款5中列明的裝船日期前40天,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數、毛重、尺寸和在裝運港就緒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總量超過9公噸、尺寸範圍達到或者超過12米長,2.7米寬,3米高,賣方需要在裝運前50天通知買方這些數據。如果有易燃和危險物品需要標明。

A.在條款9中的L/C付款條件下,開出一個信用證。

B.爲了使買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時能安排好其國內運輸,如果重量和尺寸超過此條款(1)中的規定時,買方將要求採取措施以適合買方進行內陸運輸。

C.如果賣方沒有履行上述規定,全部損失由賣方承擔。

(2)賣方在完成貨物裝運後,立即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數量、箱數、發票價值、毛重、船名、開船日期、提單號(海運時)或空運單、航班號以及估計到貨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險品,應將其明細一起標明。由於賣方沒及時通知造成買方沒有及時辦理保險和清單事宜,全部損失由賣方負責。

13.技術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其產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進的技術製造、全新且沒有使用過,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質量、性能和規格要求,與技術手冊相一致。質保期從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算18個月,或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的驗收合格證明有效後算12個月。

15.檢驗

(1)在交貨以前,製造方將按條款10(4)的要求,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做一準確、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證明書,證明該商品與合同條款相符。這些證明將形成交給付款議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認爲是最終結果。製造方試運行的結果和細節必須作爲質量證明的附件出現。

(2)當商品到達現場以後,買方將申請蘇丹商品檢驗局對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作一個初步檢驗,並作出檢驗報告,如果商檢局發現有規格和數量或者兩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責任是保險公司或運輸公司的,買方將在商品現場檢驗之後30天以內有權拒收商品或向賣方索賠。

(3)如果商品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條款14所列的質量保證期內,由於任何原因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買方將安排由商檢局進行檢驗,並有權向賣方索賠。

16.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後90天內,除非保險公司或船主負有責任,如果發現有質量、規格或數量有與合同條款不符之處,買方將有權進行索賠,更換貨物或索賠損失、所有的費用(如商檢費、運還和運回替換貨物、保險費、倉儲和裝卸費用等)將由賣方承擔。對於質量,賣方將保證:從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的18個月內,如果由於該設備由內在缺陷、製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買方將立即書面通知賣方。

檢驗證明將作爲索賠的基礎。賣方對於買方的索賠,有責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商品或根據損壞的程度降價)。如果有必要,將由賣方承擔費用買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賣方在收到前述索賠一個月內不能回答買方,索賠將被認爲已被賣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對於在生產過程或裝船或轉船過程中發生的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誤船期或不能交貨,賣方將不負任何責任。賣方將迅速通知買方上述發生的一切,並在從那以後的14日之內空郵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

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仍然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儘快運輸貨物。如果事故持續超過10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18.遲交貨和罰款

如果賣方沒有按合同要求及時交貨,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買方在賣方同意付罰金(經付款行從貨款中扣除)的條件下同意延遲交貨,罰款總數不超過交貨全部金額的10%,每延遲交貨1天罰貨款的1%。如果超過合同交貨期10天后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賣方仍要不推遲地交納前述罰款。

19.仲裁

與此合同有關的所有爭端及其執行將通過談判友好地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案例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公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將在北京進行,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性的,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既不能訴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機構要求修改決定,仲裁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從雙方簽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後服務

賣方要提供補口材料和售後服務。

22.特殊條款

茲證明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共同簽署,雙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將被視爲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與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5

合同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買方: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_

2.原產國別:_________

生產廠:_________

3.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

5.裝運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6.裝運港口:_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_

8.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1)採用信用證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1)a),應在交貨日前____天,由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與裝運全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____%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匯)。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____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___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1)海運

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

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____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11.裝運:

(1)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____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公司_________(電報:_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____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____天內尚未抵達,則第____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條款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____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啓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商標爲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爲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____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____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

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____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____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_________%。賣方若逾期____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6

甲方(採購方):

乙方(供應商):

爲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第二條:合同價格

本合同爲非固定總價合同,甲方採購價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現場炕貨價格,具體包括原材料費、加工費、包裝費、運費、稅率和可能出現的保險費、知識產權費。乙方提供的貨物的運輸人員費用、郵資費用以及隨貨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費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雙方商定的價格之內,甲方無需另行支付乙方費用。

第三條:質量保證

1.乙方其出售給甲方的貨物質量保證期爲月,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的質量和技術規格應與甲方採購定單中所提出的質量要求和技術規格相一致;若甲方對貨物質量技術性性能無特殊說明的,則乙方貨物質量應達到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範。

3.質保期滿,在乙方不存在違約情形時,甲方應返回質保金或扣除雙方確認的質保金後將剩餘質保金返還給乙方,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四條、貨物的結算與支付

1、甲乙雙方確認的貨物結算依據爲:採購合同書複印峻、甲方採購定單(傳真件、掃描件有效)、乙方開具的有效發票,甲方按質量合格貨物數量支付乙方貨款。如因乙方缺少結算依據而導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甲方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2、總合同價人民幣(¥元)按實際安裝數量計算。

3.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做爲合同定金,即元。

b貨到達甲方指定的地點並驗收合格後即付合同的%,即元。

c所有產品安裝調試完成,經過項目方驗收合格後,日之內即付清合同款剩餘的%,即元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約交貨或部分交貨的,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貨款和解除合同,乙方並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保修、包換或退貨,並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的其它相關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產生的損失。

4.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承當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磁電串入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且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取得公證機關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證明送交給對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部分或全部責任。一方不能證明不能履行合同是不可抗力的,應當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變更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代理人:代理人:電話:電話: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賬號:賬號: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7

欠條

年 月至 年 月期間,向 購買 產品,累計總貨款爲 元。上述所有貨物均已確認收貨且無任何質量問題。現尚結欠貨款共計 元。現本人願意作爲共同還款人,承擔支付上述貨款的義務。

本人承諾於 年 月 日前付清所有貨款。若到期未足額支付,願意承擔累計貨款總額的 %作爲違約金。且由此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律師費在內的所有因主張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均由本人承擔。以上內容真實有效,爲本人自願簽署並出具。

欠款人: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8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____________的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

第二條質量要求

1、乙方應按照約定,將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種、規格、質量的石材,進行封樣並按照石材封樣供貨。

2、質量要求均按照規定進行加工:厚度允許誤差在+1mm,—2mm,對角線允許誤差在±1。5mm。石材的檢驗標準爲抗壓強度(mpa)≥100。0;彎曲強度≥11。0;體積密度(g/cm3)≥2。56;吸水率(%)≤0。60。

3、石材不能出現掉角及斷裂,石紋、石線、石斑和色差等不超過每次供應石材的2%。

4、石材厚______mm以上。

第三條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第四條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______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爲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_____個工作日,作爲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爲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_____個工作日,作爲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石材驗收

1、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所需貨物完好無損(以木箱包裝)。運費及裝卸費用由乙方負責並送到甲方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收到石材後,對於石材的數量、型號、規格進行覈對、檢驗,如發現有不符合合同規定或短缺的石材,應在一週內向乙方提出異議(除石材色差),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石材名稱、規格、數量及校驗情況和處理意見。

3、對於達不到要求的石材,電話通知乙方現場複查,兩天內沒有到現場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石材問題及處理意見,並在下一次石材進場時無條件更換。

4、石材運到現場由甲方、乙方、監理及建設單位的代表共同驗收,暫定______月______日開始供應石材,期限爲通知石材進場起內完成石材供應(如遇不可抗拒的天氣除外)。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出具相關權利機關的證明並及時通報對方,進行協商處理。

6、石材的顏色與樣板間的顏色一樣,並送樣品給乙方。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爲______人民幣,其中石材價款爲人民幣______元,加工費爲人民幣______元。供貨結束後,按時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作爲預付款,即計人民幣______元。貨到驗收合格後,提一批貨結一次款,最後______%的貨物在預付款中扣完爲止。

第九條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後的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30%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元作爲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爲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

(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爲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塗改,雙方均應在塗改部分加蓋公章確認,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3、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爲無效。

4、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受方(公章):______________出賣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 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稱

規格或型號

品牌

生產商

數量

二、 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爲:

每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爲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運輸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併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封樣的方式和保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籤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標籤商定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結算和支付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爲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某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並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反保密條款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____萬元,但是如果違約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利益或者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於某______萬元時,上述款項應當如數賠償給守約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雙方明確本合同註明的聯絡方式是合適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與對方的聯繫和文書都以上述方式進行,除非經對方的書面確認才得以變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競拍貨物買賣合同書 篇3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二、定金(可選項)

甲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貨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爲定金(不超過20%)。

三、付款方式

甲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貨款_________元,相關費用_________元。

甲方應在簽約時支付貨款_________元,相關費用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尾款_________元,相關費用_________元。

注:相關費用包括:□運輸費_________元,□安裝費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四、貨物的交付

買方自提;自提時間:_________。

賣方送貨;交貨時間:_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_。

五、售後服務

紅木傢俱產品三包期限爲_________年(不得低於2年)。對於傢俱的質量問題,應按照《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

六、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消費者(甲方):_________

經營者(乙方):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蓋章)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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