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買賣合同(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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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

第一條:產品、含量、數量、 價格、金額。

第二條:產品質量按化工行業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產品重量和含量損耗計算均按國家標準統一執行。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槽罐運輸 ,包裝物不回收。

第五條:質量檢驗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家標準檢驗,如客戶發現質量問題,在到貨一週內提出異議,並傳真通知甲方。甲方及時與乙方商定異議處理辦法。超出異議期限的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結算方式:簽訂合同後甲乙雙方現場驗貨後,交貨後付清貨款。甲方提供增值稅發票。

第七條:甲、乙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事項: 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傢俱名稱、規格、材質、數量、價格

品牌

規格型號

傢俱名稱

材質

數量

單價

總價

二、買方自定規格傢俱需將圖紙或相關資料一式兩份交付賣方,經賣方審覈認可後,由賣方銷售人員簽名(蓋章),並將其中一份交還買方留存,以便交貨覈對。

三、傢俱交付時應隨帶《傢俱使用說明書》,質量標準按《傢俱使用說明書》載明的標準執行。

四、交貨方式、時間、地點

□賣方免費送貨上門;□賣方送貨,送貨費用_______元由買方承擔;□買方自提。

交貨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及三包責任

對於傢俱的數量、款式、顏色、表面瑕疵等有異議的,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賣方應當場處理;對其他質量問題,按照《寧波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辦理。

六、付款方式

買方在簽約時應向賣方交付合同總貨款_____%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過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元,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貨款,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元交貨時付清。

自定規格傢俱的,買方在簽約時應向賣方交付合同總貨款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元,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元交貨時付清。

七、違約責任

1.買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還;賣方不履行合同,雙倍返還定金。自定規格傢俱的,不履行合同方應承擔違約金計人民幣______元。

2.雙方在約定時間內無法履行送貨或提貨,應每日向對方支付延遲部分傢俱貨款的千分之三違約金,超過_______天,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3.賣方出售的傢俱如有假冒他人註冊商標、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廠名、廠址等欺詐行爲或質量不合格的,應依法追加賠償,賠償金額爲買方購買傢俱總貨款的一倍。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解決;解決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提交寧波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 份,買賣雙方各_______份。

賣方(章):______________ 買方(章):______________

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貿易買賣合同 篇3

_________(售方)爲一方,與_________(購方)爲另一方,簽定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定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_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爲____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_________,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所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_________(國)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_________銀行關於_________規定的辦法及_________以_________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1.帳單4份;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3.明細單3份;;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爲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_________方爲_________商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爲轉移的其它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它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_________(國)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購方: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買賣合同 篇4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中國某公司(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經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服裝

第二條: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玖拾叄萬陸仟元。其產品名稱的型號、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見銷售票。

第三天品質:一等品 第四條產地:中國

第五條商標:唯簡

第六條包裝:塑料袋、紙箱等簡易包裝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運輸方式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10%計算爲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50%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爲出口服裝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五條驗收標準、方法:甲方向乙方提供樣服,乙方按樣加工。如與樣品不符,甲方有權拒付餘額貨款。

第十六條結算方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交貨後一次付清。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買賣合同 篇5

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與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

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

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條中所確定的清單no1。該清單爲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價格和合同總金額

在清單no1中所載明的商品價格,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爲__________。商品價格包括抵____的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買方國境外預付的包裝、標記、保管、裝運、保險的費用。

第三條供貨期限和日期

商品應在賣方銀行通知保兌的、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的有效信用證時起60天內從公司運往________。

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商品品質

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no1中載明。清單no1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包裝和標記

商品包裝應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中完好無損。

每件貨物上應有以下標記:

________到達站名稱;

________賣方名稱;

________買方名稱;

________貨件號;

________毛重;

________淨重: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支付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20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該信用證的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證由賣方選擇的、法律上承認的________銀行開立並確認。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

________發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買方名義下的運輸單;

________包裝單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買方國境內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買方國境外的一切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數量和品質檢查。

檢查人員的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

餘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的商品,並對此承擔責任,便於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的檢查。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的責任自動轉移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的處理,商品的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保險

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品質保證

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no1。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no1的商品。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退還未被接收的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根據下文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的索賠時起30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

第十條索賠

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的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檢查員確定的數量的商品。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所有運抵的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爲買方已經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還的拒收商品都被認爲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數量。

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的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必需的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買方索賠函用掛號信寄給賣方。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賠,不能成爲雙方拒收和拒付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其他供應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出現不可抗力,即火災、自然災害、封鎖、禁止進出口和其他合同雙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時,按不可抗力與其後果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如果上述情況與其後果持續達三個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權拒絕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在此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補償可能的損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儘快將妨礙履行義務的不可抗力的出現和終止情況通知另一方。由賣方或買方國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況出現的必需證明。

第十二條罰則

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貨物抵達期限,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數額規定如下:

1.在最九年級周內每過期一個日曆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1%;

2.以後每過期一個日曆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2%,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的15%。

第十三條其他條件

任何一方在沒有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對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見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並經雙方簽字後纔有效。

在買方國境內的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海關規費和關稅,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買方國境外,則由賣方承擔。

本合同用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和分歧由國際仲裁機構審理。

第十五條雙方法定地址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電話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電話_____

貿易買賣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爲保證________公司________生產基地萬人員工食堂豬肉配送工作的順利實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採購生豬,乙方向甲方供給豬源。具體供貨時間、供貨數量以及個體重由甲乙雙方根據各自情況自行商定。

第二條生豬價格由物價局聯同相關部門根據市場行情定價,當豬肉市場不景氣時,實行保護價收購。

第三條交易方式爲乙方將生豬運往甲方指定地點屠宰場進行查驗、稱重以及資金結算,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健康、無檢疫證明、未佩戴耳標和檢疫不合格生豬,如經發現乙方違反前述情況,甲方有權拒絕此類生豬入場,並上報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第五條在乙方按合同正常提供豬源時,甲方不得以其他爲由拒絕收購乙方生豬。

第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有效期滿後雙方如無異議可續約,合同期內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合同內容。

第七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拒不交貨、延期交貨、不按足額交貨或供

給不合格生豬,甲方拒不收貨、延期付款,因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須由另一方全額承擔。

第八條爭端解決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說明

本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方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第三方(________公司)保管,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

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貿易買賣合同 篇7

_________(下稱賣方)爲一方,_________(下稱買方)爲另一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協議書。

經同意:賣方出售、買方購買_________(下稱貨物),其數量、規格、價格詳見清單a,茲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並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餘一律無效。

2.買方須由賣方確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銷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爲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啓運後45天。信用證保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3.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4.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爲相當於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5.交貨:

(1)交貨期爲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

6.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於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____作爲其船運代理,並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於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儘快提交給賣方。

7.貨物裝船後,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8.買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按金,金額爲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爲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啓運後30天。此按金作爲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按金並寫信給買方告之理由。

9.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0.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於_________,_________應遵照_________頒佈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11.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12.賣方因自然的原因而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僱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_主管當局出具的證書。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方國家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清單a

1.物品名: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額之5%)

4.單價:_________

5.總值:u.s.d._________(每公噸價爲_________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裝:_________

附件二:清單b-裝運條款

1.合同規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項目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交貨。

3.買方將委託裝運港_________作爲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切費用,買方將通過_________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買方須於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5.賣方保證1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爲____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啓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附件三: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____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_________。

貿易買賣合同 篇8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經營的貨物委託乙方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樣本見附件)以書面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訂艙委託書中應註明所託運貨物的正確品名、件數、重量、體積、包裝形式、裝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貨人的名稱、地址以及聯繫方式。

甲方對於貨物儲存、防護或運輸有特殊要求的應在訂艙委託書中註明,並隨附相關文件。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若要求更改訂艙委託書之內容或取消訂艙要求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經辦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同時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若是貨物已進港或離港,甲方要求更改此貨箱對應之訂艙單條款,甲方應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

五、甲方必須保證所委託貨物的品名的真實性,並承擔因僞報、瞞報所引起的一切責任與損失(注:危險的貨物必須在委託書上特別註明“危險品”字樣,如隱瞞不報所造成的一切船、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對於集裝箱運輸貨物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對集裝箱限重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必須承擔因超重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必須按以下重量裝貨,超過重量產生的費用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

1、20’GP集裝箱貨物限重27.5t;

2、40’GP集裝箱貨物限重26.5t;

3、40’HQ集裝箱貨物限重26.5t。

七、甲方必須爲託運的貨物購買運輸保險或委託乙方爲其託運的貨物購買運輸保險。如由於甲方不投保貨物險,又不委託乙方代爲投保的,一旦出險由此產生的損失則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八、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貨物裝箱的,甲方必須提前兩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或明確提貨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應率先告知有關貨物的基本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在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九、甲方應當保證收貨人在卸貨港及時提貨。由於提貨不及時而造成的額外堆存費和滯箱費(按照公佈的費率計收),應由甲方承擔。上述費用必須在提貨前直接支付給碼頭和船公司。甲方必須保證在其使用集裝箱期間箱體的完好,如在裝箱前未向乙方反映箱體異常則在其返箱時箱體的狀況必須和提箱時的EIP記錄相同。如果有任何損壞或滅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如果任何一方因地震、颱風、暴風雪、火災、戰爭、罷工、政府命令或其他不可預見且不可避免的事件,造成不能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履行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該方應立即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並提供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有效證明。雙方應進行協商並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情況,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義務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一、對確認屬於貨物延期交付的索賠應以該部分貨物所涉及的海上運輸費用爲限。對延期交付而產生的間接損失責任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對確認屬於貨物滅失、部分損壞的索賠,索賠方應提供相關的法定證據。如當地權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否則另一方有權拒絕賠償。屬於保險責任範圍的,則向保險機構進行索賠。

十三、雙方的任何索賠應作爲個案以書面形式解決,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運輸費等行動。

十四、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運輸費用的確認:海運費:甲方必須在委託書上確認運輸費用和運輸條款,如果委託書中未註明則按照乙方公佈的運價支付;其他費用:在業務發生過程中發生的額外費用,雙方按照逐一確認的方式進行。

十五、費用結算

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1、費用按航次結算,只用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纔交付運單或貨物;

2、運費按月結算,每月5日前雙方覈對並確認上月的運費,並在當月15日前付清上月應付給乙方的運費。

十六、如果甲方遲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費用或報酬,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單證、貨物或中止有關合同的履行。

十七、如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箱量未能達到60箱/月(單海港出口量),乙方有權取消月結協議。

十八、因本合同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海事法院審理。

十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買賣合同 篇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貨物:

1.1乙方同意同甲方購買,且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用於乙方項目。將由甲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貨物外稱的同時也請列出分項價格)。

1.2甲方負責合同貨物的各項工作,由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1.3雙方同意附件中各項條款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爲準。

2.價格

2.1合同貨物的價格(以下稱爲:合同總價)爲:_________,價格清單詳見附件一。

2.2上述合同總價是固定的。

3.裝運

3.1裝運時間:

3.2裝運地:

3.3目的地:

3.4貨運方式:

4.付款條款

合同第2.1條確定的合同總價由乙方向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4.1預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發票。

4.2交貨款:在合同貨物交貨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同時提供乙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4.3驗收款:在合同貨物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同時提供乙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5.合同設備的交貨

5.1所有合同貨物應在合同正式生效後_________周內,(此周應爲最晚交貨期),由甲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爲的導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後轉移至買方。

5.2甲方應於交貨日14日之前,通過EMS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內容包括合同號、合同貨物的名稱、數量、估計總重量與總體積,以及預計交貨日期。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後,應儘快向乙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6.合同貨物的檢驗

6.1合同貨物的檢驗應在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後_________日內在進行。雙方應指派代表參加檢驗。

6.2設備開箱檢驗合格後,雙方簽署驗貨合格證書。

6.3如雙方認可的合同貨物的小缺陷,並不影響貨物性能,雙方仍然簽署驗貨合格證書,但甲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修復缺陷。

6.4如果在聯合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雙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該報告將作爲乙方要求甲方進行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如果確認爲甲方責任,甲方應自費取得補充或替換設備。如果確認爲乙方責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儘快向乙方補充或替換設備。

7.不可抗力

7.1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爲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颱風、洪水、地震或其他雙方共計爲不屬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行,則合同執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於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7.2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生儘快通過EMS或傳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後儘快通過EMS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8.保證與賠償

8.1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貨物是全新並未使用過的。

8.2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貨物的免費保修期與原廠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詳見附件。

8.3保修期內,甲方在收到乙方運於至指定地點(費用由買方負擔)的有缺陷貨物後,應儘快將更換貨物自費運至乙方。

8.4如果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條的要求按時交貨,乙方有權以如下方式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從遲交貨第三週起每週按遲交貨物總價的0.5%(百分之零點五)計,不足一週的時間計爲一週。上述賠償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上述賠償不能解除乙方交貨的責任。賠償金的支付將被認爲已足額補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因遲交貨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間接損失)。

8.5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支付方式爲:_________從規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應付未付合同款額以每日0.5‰(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額的5%。

8.6如果由於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執行延遲,則交貨週期相應順延。

9.仲裁條款

9.1所有與合同及合同執行有關的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9.2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9.3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9.4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10.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簽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可以視爲合同解除或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爲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11.其它

11.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變更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爲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開透露合同內容,除非事先徵得對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將合同提交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則不需對方事先同意。

11.4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2.附件

12.1附件一:合同貨物清單及價格(略)

12.2附件二:原廠商提供的主要部件保修期

甲方(賣方)(公章):_________乙方(買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貿易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甲方向乙方訂購以下商品,經雙方的協商訂製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數量、價款:

1、品名:福州英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開心果。

2、數量、價格:訂購數量200箱,每箱單價780元。

3、總計價款:人民幣156000元。

二、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規格、數量等要求及時供貨,乙方供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立即退貨。

三、乙方所供食品的衛生、質量及包裝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甲方出現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四、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有關食品資料,食品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衛生許可證複印件及食品檢測報告等。

五、交貨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由甲方提出用量計劃交於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貨通知十天內,必須按計劃指定的品名、數量送達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六、結算方式:甲方應在乙方貨到之日,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全款。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貿易買賣合同 篇11

需方(簡稱:甲方)

供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的石材委託乙方供應,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概況

(1) 交貨時間:甲方發出定貨單後 個工作日內。

(2) 交貨地點:甲方施工現場庫房。

(3) 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到甲方施工現場,乙方負責卸貨。

第二條:貨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單價,見雙方簽字附表。

第三條:付款方式

按乙方發貨清單由甲方指定的人簽字覈准作爲結算依據、貨物到工地甲方驗收後支付貨款。安裝完成後甲方按進度支付乙方施工費用。

經四條:質量要求

4.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中的《天然花崗石建築板材》

(GB/T18601-20xx)標準和《天然大理石建築板材》(JC/T79-20xx)標準以及《異型裝飾石材》(JC/T847.1-JC/T847.3-1999)

4.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加工通知單進行加工,做到同一面無色差,相鄰面色調基本一致。

第五條: 交貨時間

5.1合同簽訂甲方提供貨單後 工作日交第一批貨;

5.2以後按計劃分批交貨;

5.3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不可抗力,雙方另行協商

(2)甲方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第六條 : 驗收

6.1驗收地點設在甲方施工現場,以甲方指派的人驗收簽字後作爲收貨依據。

6.2應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和加工單的要求加工,驗收標準按行業標準執行。

6.3乙方將石材加工好後,應在加工廠內進行大面積的預拼,並將合格品集中編號後發貨,保證每張版面有編號,且包裝完好後裝箱運輸到甲方施工現場。

6.4乙方供應的石材色澤、花紋、材質應與樣板基本一致.

第七條 :合同履行期內,甲方負有如下責任和義務

7.1貨到工地,甲方即安排卸貨,乙方負責卸貨費用,卸貨及安裝過程中造成石材損壞的,責任由乙方負責,貨到工地甲乙雙方清點好數量,檢查破損情況,驗收時發現破損由乙方負責

7.2按合同付款條款向乙方及時支付貨款。

第八條 乙方負有如下責任和義務

8.1保證其提供的產品質量保證複檢資料齊全、完整、清晰、可靠

8.2在運輸過程中石材損壞,乙方應無條件更換石材(甲方自提貨除外)。

8.3積極配合甲方及業主、監理對石材的驗收,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協助甲方對石材進行位置定位

8.4不得損壞現場臨設建築物

8.5指派專業技術人員協助甲方現場石材排版提貨。

8.6必須按照甲方簽字認可的排版圖生產石材

第九條: 違約條款

9.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及時支付款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違約金按合同總價*10%計算。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加工清單、大樣圖有錯誤,導致乙方錯誤的安排生產,屬甲方責任,甲方應根據具體情況補償乙方的重複加工及材料雜費等費用以及工期損耗補償金額期雙方協定。

9.2乙方違約責任

(1)延誤工期:

乙方供貨延誤,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合同總價*10%計算。

(2)質量不合格,因乙方供貨原因,致使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供貨,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到貨,總供貨期不予順延。

(3)除此之外本合同第五條5.4項外,乙方供貨進度延誤超過合同簽訂10天的,而又未書面徵得甲方同意的,則視爲乙方違約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另定供貨單位,同時乙方須向甲方賠償相關損失。

第十條:其它

10.1凡屬有關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提交人民法院進行仲裁。

10.2本合同的有效期爲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雙方責任履行完畢後本合同條款自動終止。

10.3本合同任何內容的修改,須由甲乙方雙方進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或書面文件,所簽訂的補充協議或相關文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甲方任何雙方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將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轉給第三方。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簡稱:甲方) 供方(簡稱: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貿易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購買方):

乙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 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所提供的材料均爲優等品,石材色調花紋調和、平整,無缺棱少角,產品規格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式樣加工。

三、關於材質及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及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甲方提供加工用地,並保證水電道路暢通。石材名稱爲芝麻灰。

四、關於供貨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後至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五、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乙方送貨至甲方的公墓內,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每套暫定價爲人民幣元。

2、支付方式。

七、關於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爲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釋權:

(1)甲方延遲付款達30日以上或延遲付款的數額在應付款的30%以上,乙方有解除合同,所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供貨延遲達30日以上或延遲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關於違約責任

甲方延遲付款,應按延遲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延遲供貨,應按延遲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關於爭議解決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附則

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塗改。如有塗改,則需雙方在塗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有效。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貿易買賣合同 篇13

甲方[採購方]:

乙方[銷售方]: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的物資材料事宜達成一致,特此簽訂本合同,以明確相關事項並約束雙方。

二、總價款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採購本合同下的物資材料應當向乙方支付的總價款爲叄拾貳萬肆仟玖佰伍拾元整人民幣[¥324950.00]。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玖萬柒仟肆佰捌拾伍元整元人民幣[¥97485.00][總價款的30%]作爲定金,該定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使用。

3、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將甲方所採購的物資材料向甲方交付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且未對乙方所售物資材料提出質量異議,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壹拾陸萬貳仟肆佰柒拾伍元整元人民幣[¥162475.00][總價款的50%]。

4、甲方應當在酒店開業後半年之日後的七日內將剩餘貨款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三、質量標準:

1、符合國家標準。

2、甲乙雙方以樣品作爲標準的,甲乙雙方應當簽署《樣品標準確認書》並封存雙方所認可的樣品。

四、交貨: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約定辦理:乙方應當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的30日內將甲方所採購的物資材料運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於廣西南寧市的工程施工地點並在該地點向甲方交貨,運輸、卸貨、卸貨後搬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放臵的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驗收:

1、交貨驗收:

甲方在乙方向甲方交付甲方所採購的物資材料時應當對物資材料的包裝完好性、數量進行檢查,並對包裝破損的物資材料有權拒絕接收,對數量不足的應當加以簽註。

2、甲方使用中的驗收:

[1]、甲方在使用所採購的物資材料過程中,對於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物資材料,甲方應當妥善保管並通知乙方或乙方的執行合同聯絡人,乙方或乙方的執行合同聯絡人接到甲方的通知後應當派員在接到通知之日的三日內到達甲方處與甲方人員共同覈驗質量問題,乙方違反前述規定的,視爲甲方異議成立並認定乙方所售貨物存在質量問題。

[2]、甲方提出質量異議期限的日期爲自甲方收貨之日起算三十日,若甲方未能在收貨之日起算三十日內使用完畢乙方所售貨物的,則甲方質量異議的期限延長至滿六十日。前述之延長並不應當影響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5款所約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的責任,但甲方照前所述的付款也並不表明乙方所售的貨物完全符合質量標準的約定。

[3]、若乙方所售貨物的質量需要在使用後的一定時間內方能評判的或只有在使用後方能加以辨別的,甲方有權在上述兩款多規定的期限之外的時間對於乙方所售貨物提出質量異議並按照上述第1款之約定作出通知,乙方對於通知之應對情況所產生的法律責任與上述第1款所述相同。

六、退貨、換貨與補貨:

1、對於確有質量問題的貨物,乙方應當接受甲方提出的退貨要求或換貨要求,並在甲方提出相應的要求之日起算3日內將退貨運離甲方施工現場或將更換的貨物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於廣西南寧市的工程施工地點並在該地點向甲方交貨,運輸、卸貨、卸貨後搬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放臵的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若乙方所售貨物屬於在使用後需要在外觀上具備一定的觀賞效果或有某重其他特定要求的貨物,乙方應當保證庫存有與乙方所售貨物在品質、規格、型號、顏色、外觀等方面完全一致的至少達到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購數量的20%的貨物以備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購數量不足而需要增加採購時能夠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的貨物單價、交貨期限向甲方供貨。

七、執行合同聯絡人:

1、甲方指定 ([公民身份號碼: ],24小時開機有效移動電話: )作爲甲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絡人,聯絡人行使本合同所約定的權利,未約定不得行使。

2、乙方指定 ([公民身份號碼: ],24小時開機有效移動電話: )作爲乙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絡人。

八、通知:

甲、乙雙方相互之間按照以下所作出的任何通知均屬有效通知:

[1]、向登記於本合同的執行合同聯絡人的移動電話發送短信。

[2]、向登記於本合同的經辦人的移動電話發送短信。

[3]、向乙方登記於本合同的地址郵寄送達通知。

九、違約責任:

1、鑑於甲方工程施工工期緊工程量大,若乙方遲延交貨不僅將導致甲方所採購物資材料本身的工程施工拖延,而且將導致其他配套施工的拖延,因此,乙方每遲延交貨一天,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元。

2、因乙方所售貨物質量問題造成退貨、換貨而導致甲方工程施工拖延的,自甲方提出退貨、換貨通知之日起直至乙方重新向甲方交付質量合格的貨物之日的期間內,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元。

3、因乙方未盡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備貨導致甲方無法補貨而造成的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採購貨物的,或乙方未及時給予甲方換貨或退貨而造成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採購貨物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重新採購所花費的價格高於本合同價格的價差損失。

4、違約方應當承擔相對方因應對違約方的違約行爲、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於聘請律師代理、聘請其他專家工作、調查、公證等的報酬、費用。

十、本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未經甲乙雙方按照與簽署本合同相同的方式書面確認、變更的,本合同不得變更。任何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變更本合同,但獲得書面承認、追認的除外。

2、本合同按以下約定解除:

[1]、乙方遲延交貨達三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對於甲方提出的質量異議拒絕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派員覈驗或雖鏡覈驗確定存在質量問題但拒絕退貨或換貨或在三日內未予解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若甲方所採購物資材料由乙方分批交貨的,每批遲延交貨達三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上述之合同解除以甲方所表達的解除本合同的意思表示的通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所述的通知方式到達乙方即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並經辦人簽名即生效。

甲方:乙方:

貿易買賣合同 篇14

1.甲方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爲________萬元,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

2.乙方願受讓有述股份;

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

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承諾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爲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爲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

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後之日起______日內爲交割期。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四、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後生效。

五、稅費

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稅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聲明及保證都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的,沒有任何虛假成份。

3.甲方保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應當由乙方履行的其他義務。

2.乙方保證完整、準確、及時地向甲方以及相關機構提供其主體資格、業務範圍以及其他爲覈實公司受讓合同股份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貿易買賣合同 篇15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簽訂地點: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糧食品種、數量、價款、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用途: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 損耗標準和計算方法: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及費用負擔: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

第八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買賣合同 篇16

出賣人:___縣(區)______鄉______村 簽訂地點:_____

買受人:___縣(區)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交售時間

棉花一級至等外級公斤按國家規定每50公斤標準(327)皮錕棉單位價元,其他等級棉花價格按等級差價率計算。

出賣人按本合同種足種好棉田畝,並將棉田面積、交售任務落實到每個植棉戶(附分戶細表)。

二、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1、 買受人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棉花標準和檢驗規定,不壓級壓價,不提級提價,正確執行價格政策;出賣人憑證售棉,曬乾揀淨,頭底一致,不夾人化纖等其他雜物,不售溼花統花。出賣人如出售溼花、統花或頭底夾心花,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方糾正後方收購。

2、 買受人合理安排輪售時間,方便植棉戶交售;出賣人在買受人約定的時間中交售,自覺遵守售棉秩序。

3、 出賣人到買受人指定的棉花收購站交售棉花。

4、 出賣人對收購檢驗有異議的,有權要求複驗,可要求保留小樣。

三、檢驗單位、地點、方法、標準

1、 由買受人棉花收購站檢驗。

2、 按商業部頒佈的《棉花檢驗工作規程》。

3、 執行國家標準gbll03一72。

四、包裝物:出賣人自備,交售棉花時不得用化纖繩捆紮,售棉後帶回。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市政府確定的各項扶持棉花生產優惠按國務院規定辦理。

六、獎罰標準及兌現方式:

七、買受人供應的與定購棉花掛鉤的農業生產資料:買受人保證兌現國家的各項棉花獎售政策和本市確定的各項扶持生產優惠。

八、違約責任:___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出賣人:

買受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貿易買賣合同 篇17

供應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求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機械,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一、機械:

二、付款方式和期限

乙方所購機械的一次性全款價格爲人民幣元整(含由生產廠家至乙方指定的交貨地點的運費,發票金額不包含運費和G探望系統費用),付款方式詳見欠條,合同簽定當日乙方付給甲方購貨定金人民幣萬元整。

三、交貨

運輸:由甲方負責運輸,交貨地點:乙方指定場地。

交貨期限:乙方交納了欠條中的購車首付款後,甲方負責發車,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有機械的交貨手續。

四、驗收

乙方應在交貨當日對機械及隨機配件資料進行檢驗,發現問題立即同在現場的甲方人員協商解決,乙方接收機械,即視爲甲方交付的機械各個符合雙方合同的約定。

五、約定事項

1、甲方雖然將機械交付給乙方使用,但是在乙方未按照欠條的約定清欠之前,機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機械負有保管的義務。甲方可以隨對機械的狀況實施監督檢查。在乙方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機械損壞和滅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發生乙方改裝,擅自拆除G系統買賣、抵押、抵押、抵帳、轉租、轉讓等害及機械所有權的行爲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機械。

2、乙方應按照欠條中的承諾按時還款,其中任何一筆逾期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包括未到期部分在內的所有欠款,並按照拖欠總額的每____日千分之二計算違約金,或者解除合同,對此,甲方享有選擇權。

3、乙方全額付清所有款項之後,設備所有權才能轉移給乙方。

六、違約及責任

當乙方出現違約情形,甲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時,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甲方也有權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收回機械,乙方已使用機械的時間視爲乙方租賃使用,乙方應自機械交付之日起至返還給甲方之日按照整機價款的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租賃費,因收回機械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差旅旨,運輸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交納的購機款直接用於衝抵乙方應負擔的費用。

2、乙方必須保證機械性能良好,能夠正常用使用,甲方收回機械後,如發現機械存在故障,則該修理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擅自改裝機械,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費用。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違約情形,同時要求乙方支付整機價款20%違約金或者不予退還其已交納的定金。

七、機械質量標準和保修

1、機械的質量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雙方對質量有爭議的,應由提出異議的一方委託國家工程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鑑定,並負擔鑑定費用,質量保證按照《中國機械行業機械產品質量保證規定》的相關條款執行:保修期限爲交付機械之日起12(壹拾貳)個月。

2、保修期內產品出現故障或質量問題,甲方按__公司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標準承擔保修責任,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操作。保養不當導致故障的維修費用。更換費用及有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嚴格按照隨機附帶的《保修手冊》和《使用說明書》進行使用,保養,並保證使用成都__集團授權的專賣店提供的廠家專用油品和部品,保證聘用持有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操作機械,否則,甲方不再承擔質量及保修責任,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糾紛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解決,但並不排除甲方向合同簽訂地以及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起訴的權利。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買賣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本着自願平等及互利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簽定合同的一日內,以乙方向甲方發出書面發貨申請之日起 日分批發貨。

2、交貨地點:甲方自行組織車輛將貨物送達乙方所在地點 ,貨物運費由 自行承擔。

三、驗收

1、驗收時間:乙方應當自甲方將貨物送達上述地點起天內驗收,逾期視爲乙方已驗收。

2、驗收及標準: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檢驗機構按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甲方的貨物檢驗。

四、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逾期未提出異議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乙方安裝因符合 管道工程技術規範,因安裝、保管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不得提出異議。

五、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運輸途中貨物的正常磨損,不計在產品質量範圍內。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3、付款方式:乙方已向甲方支付 萬元,剩下在 年月號前付 元,其餘剩下貨款在發完貨的 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六、爭議處理:因本合同執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簽訂日期: 年月日

貿易買賣合同 篇1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爲使合同內容具體確定,請在選定項目前打√,空置內容請劃去。

一、合同標的及價款

乙方向甲方購買下列微型計算機商品,各商品的具體配置詳見隨機清單:

□筆記本計算機 品牌 型號 單價 元

數量 臺 小計 元

□臺式計算機 品牌 型號 單價 元

數量 臺 小計 元

□其他相關商品 1.品名 型號 單價 元

數量 臺 小計 元

2.品名 型號 單價 元

數量 臺 小計 元

3.品名 型號 單價 元

數量 臺 小計 元

以上所選商品的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 元,即(小寫) 元

□贈品

二、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採用下列方式付款:

□即時結清貨款:合同標的交付時,以 □現金 □信用卡 支付;

□分期支付貨款:合同訂立時,首付人民幣 元,以 □現金

□信用卡 □其他方式 支付;

餘款支付方式

□其他方式

三、商品驗收與交付

(一)驗收方式: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

甲方向乙方說明商品的配置,覈對商品品牌、型號和編號,包括附件和贈品,通電調試,保證商品能運行預裝的系統軟件,符合使用說明書中的配置和產品質量狀況,經乙方確認後,驗收完畢。

(二)交付方式

□自提 提貨地點 ;

□送貨上門 送貨時間: 年 月 日;

送貨地址 ;運費由 方承擔。

四、商品售後服務

甲方按照《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銷售者的義務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隨機附帶的保修服務標準若高於《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按照該標準執行。

贈品的售後服務見合同附件。

五、甲方承諾

(一)所售商品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國家有關的強制性認證規定,技術性能指標與說明書相吻合。商品爲首次使用。

(二)商品包裝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品牌廠商在說明書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實物與原包裝內的配置清單相符。

六、乙方須知

(一)開票後15天內,應保留商品的原包裝和充填物;在質量保證期內,應妥善保存商品的發票、配置清單和三包憑證。

(二)品牌產品經過嚴格的兼容性測試。不應隨意改變配置及任意擴充功能。

七、特別約定

在接受硬件維護前,乙方應自行備份保存在硬盤中的數據資料。因硬件維修而造成的數據丟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特別承諾:在服務過程中,未經乙方允許,不得複製或泄露硬盤中的信息;商品更換回收後,對原硬盤不進行數據恢復。

八、違約責任

(一)若乙方採用分期支付貨款方式的: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貨,每日按合同總價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 日未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並賠償乙方所受損失。

2.乙方無故拒收商品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乙方有權要求退貨及返還全額貨款;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賠償。

(四)開票後15天內,若乙方要求退、換商品,但不能提供商品原包裝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包裝費。

九、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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