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聘用解除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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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勞動聘用解除合同 篇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企業勞動聘用解除合同(精選3篇)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覈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第五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爲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聘用解除合同 篇2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 聘 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合同期滿後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現甲方誠聘乙方吉首市五里牌社區保障性住房項目辦公室工作崗位,並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要求乙方實行每週工作五天制,工作時間累計每週不超過40小時。

2、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四條 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薪金人民幣貳仟(¥20xx.00)元。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須交接完畢後方辦理結算離職手續;如未滿合同期限又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爲的違約金予於甲方。

2、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動聘用解除合同 篇3

就甲方和乙方之間建立勞動關係和規範雙方權利義務事宜,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北京市勞動合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中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勞動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以及試用期限: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效期限爲5年,自 年1月1日起至 20xx年1月1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0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乙方的工作地點爲**公司設備科以及生在車間所在地 。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其業務範圍內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乙方對此表示同意,並同意不屬於變更本合同。

2、甲方根據公司業務發展之需要安排乙方到生產部設備科部門,從事設備科科長工作,乙方須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分配的工作任務;

3、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以及依據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健康〕和工作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內部調動或跨地域調動)。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同意不屬於變更本合同。

第三條 勞動條件 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2、甲方可視乙方崗位之實際情況,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4、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四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對乙方的職位實行8小時工時制。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乙方加班加點時,應按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加班費用。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30日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人民幣1100圓。

2、試用期內,乙方基本工資按上述全額基本工資的 80%計發;

3、甲方如實行新的工資制度,乙方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調整,但不得低於當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爲稅前(稅後)工資,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並由甲方代扣。

5、甲方實行變崗變薪制度,甲方可根據不同的崗位和甲方制定的工資規則審定並調整乙方的工資;

6、甲方還可依據公司的經營狀況、規章制度、經濟效益、乙方考覈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懲記錄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可低於當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社會保險 福利待遇

1、 甲方按國家以及北京市相關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對於乙方個人依法應該承擔的部分,由甲方依法在乙方工資中進行扣繳;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北京市以及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甲方在國家規定有效時間以及醫療期內按16圓/日的標準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七條 勞動紀律 獎懲辦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之規定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及甲方制定和修改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程序;

3、甲方可以對模範遵守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按規定予以獎勵,對於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可以按規定予以處罰。

4、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勞動紀律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甲方與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並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

3、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本合同繼續有效,不影響其履行。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

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如下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調整服務內容或變更經營目的;

(5)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6)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或解除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教育培訓

1、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培訓(含境內、外實習進修),甲方將與乙方另行簽訂培訓協議,該協議作爲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此需延長合同期限的,由甲乙雙方另簽訂合同;

2、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內受過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在培訓期間及規定的服務期內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或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被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按甲方規定或培訓協議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

1、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執行甲方分配的任務或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所進行的與業務有關的發明、發現及改進等,無論其是否是個人單獨進行的,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完成的,都必須立即向甲方作出報告,無論其是否申請專利、進行登記,其發明或發現的所有權屬於甲方,是甲方的專有財產,乙方不得主張自己爲該知識產權的所有者,並且乙方有保守該項祕密的義務;

2、如果甲方以書面形式明示放棄對乙方所作出的發明、發現及改進的專利權或所有權,乙方可以提出專利申請保護這種發明,並可自由處置該項專利權,但甲方仍保留其業務中永遠無償使用該項發明的權利。

第十二條 保守祕密

1、乙方在本合同期間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不能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個人或公司泄露甲方或甲方關聯商業實體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信息或與甲方產品有關的技術信息),乙方亦不得將其用以與甲方進行競爭或用作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職責和義務以外的任

何其他用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

2、乙方在工作期間所得的、與甲方業務和工作有關的記錄及獲得的有關資料或其他文件歸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所取得的圖紙、藍圖、生產計劃、技術資料、備忘錄、客戶名單、配方、財務報表、銷售資料等)。乙方在合同期滿或離職前必須將上述屬於甲方的資料及文件交還甲方;

3、乙方在合同期間或離職後,若泄露甲方祕密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將追究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4、乙方應該遵守甲方的保密管理制度和與甲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

第十三條 兼職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本行業類似的有償或無償之兼職工作,如經查實有所違反,則甲方有權根據公司之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且乙方應將其因此所得的全部收入交給甲方,並應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之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招收錄用員工的支出、爲員工支付的培訓費、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等)的,都必須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具體賠償金根據違約的責任大小及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程度確定;

2、乙方在本合同期間,發生違反培訓、提供住房、保密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而另行簽訂的協議的,甲方將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或雙方簽訂的協議進行處理。

3、甲乙雙方同意,如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而發生爭議的,甲方有權利將乙方的違約情況、爭議的具體情況(包括仲裁機構仲裁、法院判決等情況)告知乙方新的單位,並有權利在相關媒體上依法披露。

第十五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條款如與公司的規章制度相悖時,以公司規章制度爲準;

2、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一致同意續訂合同,應辦理更新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如果合同期

滿,雙方不再續約,乙方應該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之規定,辦理好包括工作交接、費用清繳

在內的各項離職前手續;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協議的,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簽字雙方: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乙方右手大拇指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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