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委託代徵稅款協議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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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委託代徵稅款協議書 篇1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受託單位):

稅務局委託代徵稅款協議書(精選3篇)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稅務登記號:

電腦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爲加強稅收徵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委託代徵稅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委託乙方代徵稅款,同時委託乙方受理代徵稅款的納稅申報和依法加收滯納金.

二,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

代徵對象:

2,代徵稅種:

計稅標準: 按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代徵稅款時,應向業戶開具稅務機關規定的完稅憑證.

三,代徵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四,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徵稅款所必須的稅收票證.

五,乙方應當按照稅收票證管理規定領取,使用,保管,報繳稅收票證.

六,乙方代徵稅款時,應向納稅人開具稅收法律,法規的完稅憑證.

七,乙方應在金融機構開設"代徵稅款"賬戶.

八,乙方應按照限期限額的要求解繳稅款,並於每月終了後10日內向甲方如實報告代徵稅款和解繳情況.

九,乙方在代徵過程中同納稅人發生爭議或納稅人拒絕代徵時,應在1日內報告稅務機關,並配合稅務機關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稅人進行處罰.

十, 乙方必須設置代徵稅款徵收底冊和帳簿,建立代徵印花稅的納稅人檔案,並定期向甲方報送代徵稅款報告表及其他有關資料.乙方設置的代徵稅款徵收底冊和帳簿中應包括納稅人名稱,納稅人登記號,徵收項目,註冊類型,計稅金額,稅率,代徵稅額,代徵憑證字號,代徵地(口岸)等基礎信息.十一,代徵稅款的手續費.按 稅款入庫額的 %計提手續費.

代徵手續費的結算:乙方按季填報《 年 季度委託代徵稅款手續費申請表》送甲方.手續費收入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因乙方責任導致多徵稅款而取得代徵稅款手續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在退回多徵稅款時追回相應的手續費或者抵頂下期應付的手續費.

乙方不得坐支稅款支付代徵稅款手續費.

十二,甲方應對乙方的代徵工作進行指導.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改,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要求修改協議的責任.

十三,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徵稅款的情況.

十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2,乙方逾期解繳稅款的,甲方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拒絕支付手續費,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因乙方責任造成稅款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六,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稅務局委託代徵稅款協議書 篇2

甲方(收款人):_________稅務分局

乙方(付款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桐鄉市支行(桐銀字[ ] 號)《關於同意對地方稅、費、基金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結算方式的批覆》,甲方已獲准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向乙方徵收地方稅、費、基金。爲明確各方責任,現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承諾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及《嘉興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管理規定》。

二、甲方向乙方徵收的款項,以乙方的申報數據(含社保基金徵收數據)經甲方確認後爲依據,並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乙方按稅法規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同意甲方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結算方式收取上述款項,並委託開戶銀行在其結算賬戶內(含信用卡賬戶)由開戶銀行按甲方提供的收費金額自動劃款,用戶委託資料內容如下:

付款人名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付款賬號:_________;

付款人證件號碼: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

計量對象號碼(用戶號):_________;

賬單投遞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四、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託收款電子信息通過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嘉興分中心接收轉發,由乙方開戶銀行負責按規定劃款並開具同城特約委託收款通知,交納稅人作稅款支付憑證。

五、乙方必須在納稅期限內,在上述賬戶留有足夠的資金用於支付甲方委託收取的款項,且在轉賬日未被銷戶。若在甲方規定的繳款期限內,因乙方賬戶存款不足等原因,開戶銀行無法劃款支付的,乙方同意在補繳款項的同時向甲方繳納滯納金。

六、乙方賬戶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或凍結期間,應主動採用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並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變更或撤消手續。

七、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嘉興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管理規定》所列的反方向委託收款情形的,由乙方提出退稅申請。

八、乙方如需變更協議內容,需要重新簽訂協議,新協議生效後,原協議視作自動撤銷。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若乙方需撤銷委託,須攜單位介紹信、辦稅員證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撤銷手續。

十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當協商或協調解決,協商或協調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戶銀行,作爲委託銀行付款授權。付款授權經付款人開戶銀行電子信息確認後有效。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日起,5日內委託資料經覈查無誤後生效,直至乙方撤銷委託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稅務局委託代徵稅款協議書 篇3

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簡易)

稅簡罰〔 〕 號

被處罰人名稱

被處罰人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處罰地點處罰時間

違法事實

處罰依據

繳納方式□1.當場繳納;

□2.限15日內到 繳納。

罰款金額(大寫) ¥

告知

事項1.當事人應終止違法行爲並予以糾正;

2.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

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到期不繳納罰款的,稅務機關可自繳款期限屆滿次日起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

4.對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稅務機關將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人員已告知我享有陳述、申辯權利,我陳述、申辯如下:

經辦人:

年 月 日

執法人員:

稅務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簽收情況:

經辦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當事人一份,作出處罰的稅務機關一份,徵收部門一份。

使用說明

1.本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設置。

2.適用範圍:在對公民處以50元(含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含1000元)以下罰款,當場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時使用。

3.填寫說明:

(1)稽查局使用此文書時,應在字規中增加“稽”字,即使用“ 稅稽簡罰〔 〕 號”,以區別於本級稅務局。

(2)被處罰人名稱:單位被處罰的,填寫單位全稱;個人被處罰的,填寫個人姓名。

(3)被處罰人證件名稱:單位填寫稅務登記證件(含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填寫其他合法有效證件;個人被處罰的,填寫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名稱。

(4)證件號碼:單位填寫納稅人識別號(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填寫其他合法有效證件號碼;個人填寫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5)繳納方式:如果是當場繳納,在“□1” 內打“√”;如是指定繳納在“□2” 處打“√”,在“ ”填寫繳納地點。

(6)經辦人:填寫具體經辦被處罰事項,能代表被處罰人陳述申辯及簽收文書的人員,被處罰人是單位的,要同時加蓋單位公章。

4.本表爲A4型豎式,一式三份,當事人一份,作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一份,徵收部門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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