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委託管理經營合同(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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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委託管理經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餐廳委託管理經營合同(精選12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餐廳委託管理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廚房、餐廳、廚具、廚房設備、材料費及經營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2、乙方管理期間廚房設施、設備中、大修及換件由甲方負責。

3、乙方所用的各類廚具和設備,如由乙方人爲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管理費用每月_______元。

5、乙方全權管理甲方餐廳、爲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採購、配菜、服務水平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甲方負責餐廳的營銷和客源的穩定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表現較差的工作人員。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全權負責餐廳的各項管理,具體包括人員配備、採購、配菜、製作、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等管理事項。

2、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打掃工作,廚具、餐具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3、乙方託管期間,對菜的衛生、個人衛生、廚具、餐具的衛生和環境衛生,實行量化管理,以保證達到甲方的要求。

4、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結算方法:甲方應及時結算,並以現金或現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協商規定的管理費用每月結算一次餐費。

2、甲乙雙方都有終止合同的權利,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履行各項合同期內權利和義務。如一方違約,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其他事項

1、在餐廳委託管理過程中,若發生不在本合同內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與《民法典》相牴觸的,則按有關法律條款辦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廳委託管理經營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戶,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爲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屋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

餐廳委託管理經營合同 篇3

委託管理合同

委託方: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大藥房(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之規定組建了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系一傢俱有一定社會知名度,爲消費者廣爲認可的藥品零售企業,在藥品零售方面有豐富的管理經驗;

甲方有意將對有限公司的管理委託乙方行使,而乙方有意受託接受管理。?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信守:

一、委託事項

甲、乙雙方組建的有限公司爲從事藥品零售爲主營的企業。爲發揮乙方優勢,甲方決定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事務委託乙方行使。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委託,依法依約行使管理權利,使雙方投資的公司儘快步入正常軌道,並最終促使利潤最大化。

二、委託事項範圍

1.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及對外事務;

2.公司的管理人員選聘及業務培訓;

3.收集藥品信息及組織貨源;

4.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其它事項。

三、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按約交付管理標的,尊重受託方的管理;

2.對受託方的正常活動予以支持和配合,並按《公司組建協議》的要求作好相關協助;

3.不定期對乙方的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評估,並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乙方,以便落實整改;

4.當乙方的管理活動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及經營活動時,甲方有權制止;

5.按約定支付管理費用。

乙方:

1.在受託範圍內依法管理企業,遇受託不明事項及時與甲方溝通,以便妥善處理;

2.在受託範圍內自主從事管理活動,不受甲方干涉;

3.每月將經營管理情況向甲方予以通報,以便甲方及時掌握公司經營狀況;

4.按照雙方約定,收取管理費用。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暫定年,自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

五、管理費用的支付

1.鑑於第一年是公司開辦、策劃運作的關鍵階段,投入精力較大,乙方的委託管理費用可以分兩個步驟收取:

(1)在運作初期,乙方可先行收取萬元人民幣的委託管理費用;

(2)在確保公司第一年贏利的基礎上,乙方還可以收取當年淨利潤的50%作爲委託管理費用。

2.從第二年開始,在確保公司贏利的基礎上,委託管理費用收取辦法爲:

(1)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在?10%(含)以內,乙方可以收取營業額的1%作爲委託管理費用;

(2)淨資產收益率在10%-15%(含)範圍內,超過10%部分乙方按10%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3)淨資產收益率在15%-20%(含)範圍內,超過15%部分乙方按20%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4)淨資產收益率在20%-35%(含)範圍內,超過20%部分乙方按25%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5)淨資產收益率在35%,超過35%部分乙方按30%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六、違約責任

因乙方不適當管理給公司經營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依法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八、簽署及生效

1.本協議一式份,各方各執份;

2.本協議在各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代表:

乙方:大藥房?代表:

年?月?日籤於

餐廳委託管理經營合同 篇4

甲方: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乙 方: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所投資的餐廳委託乙方對廚房出品管理的事宜達成以下條款,雙方簽訂本協議,共同確認並遵守以下所列條款。

一、委託管理和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以專業管理廚房模式經營管理,爲餐廳提供廚房技術服務的相關事宜。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充分維護甲方利益的基礎上,發揮乙方專業菜式出品的經驗和知識,對本酒店廚房出品進行全面管理,以達到本協議的目的。

3、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

(2)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期滿後根據乙方管理業績經甲方董事會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二、管理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對本餐廳進行管理,由乙方選派合適人員擔任本餐廳全面廚房的管理工作。

2、在管理期間,乙方應努力並妥善經營及甲方交予管理的資產,如有任何人爲破壞造成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在本協議下的一切職責,是以甲方的名義併爲甲方的利益而履行,乙方僅是甲方廚房管理上的代理人,本協議並無任何條款可以構成或被解釋爲乙方與甲方之間是合夥和合作關係,也不能理解爲甲、乙雙方存在僱傭關係。因此,在經營期內,經甲方批准或因經營所需產生對第三者的債務或經營可能產生的虧損,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乙方將不因其管理及經營而負起上述任何債務或虧損。

三、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可保障食品出品質量的製作場地和完善配套所必需的設備、用具、潔具、原材料及其他配套設施,並符合乙方及國家的有關規定及要求。

2、甲方有監督乙方的權利,如工作上不稱職者,可要求乙方整改。如甲方多次提出,乙方仍未於整改的或者整改後仍達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3、乙方需做好廚房各項成本控制工作,並達到甲方要求。不能浪費甲方的原材料,一經發現甲方會提出書面警告,發現多次並造成嚴重浪費行爲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乙方人員需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果乙方人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酒店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甲方爲乙方委派人員提供宿舍和牀位,宿舍使用的水、電等費用由公司制訂統一基本費用標準,超出標準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爲乙方派人委員每天提供工作用餐,夜班的員工可享受夜宵。

7、甲方需根據協議的規定,每月____日以人民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委派人員工資。

8、根據經營需要甲方爲乙方委派人員提供工作服。乙方委派人員需交納制服及工作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整,協議期滿,此保證金一併退還。

9、甲方需爲乙方委派人員支付保險費用,保證乙方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10、乙方委派人員可享受餐廳制定的福利待遇,休假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和法定假期執行。1

1、甲方提供的廚房工作場地需符合國家安全消防標準。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保證委派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______人,所委派人員須有過強的技能,對不適合崗位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調整。

2、乙方委派人員負責甲方廚房日常管理工作,對菜品的出品質量及成本控制,力求達到最大效益的利潤回報。如因乙方廚房出品質量問題,而遭到客人投訴、退菜時,此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推出的特色菜品不少於______種,在確保菜品質量的同時,不斷推陳,推出酒店品牌菜、招牌菜,要做到新、奇、特、鮮。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食品安全法,保證食品安全生產。若因乙方管理問題造成客人失誤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門處罰,此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負責第三方的賠償。若因乙方管理問題引起甲方廚房火災,此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廚房採購有甲方負責,乙方有義務在採購品種、質量、價格上提供合理化建議。

6、乙方人員需遵守酒店作息時間,每月帶薪休假______天,愛護甲方財務,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7、乙方派駐人員工作滿________年可享受一次帶薪爲______天的年假,可累積例休和法定假期,最長不超過______天。乙方委派的行政總廚可報銷年假的往返機票,其他委派人員可報銷年假的往返火車硬臥票。

8、乙方派駐人員到酒店報道的交通費用由甲方報銷支付。

五、甲方預付乙方保證金

1、甲方確定在本協議簽訂之日,預付乙方保證金______元整。

2、乙方需提供大於______元整的有效資金證明。

3、該保證金在協議生效後,於前三個月的有效管理費中扣除。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應共同遵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2、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守約方應在違約行爲發生時,書面告知對方予以糾正,違約方在告知糾正期內不能停止違約行爲的,守約方可以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此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履行本協議,甲方需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元整。如因乙方的原因違約,乙方需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元整。

4、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導致本協議不能正常履行甚至導致協議終止,經雙方協商後,雙方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機關仲裁解決。

八、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自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除非本協議一方出現違約情況,否則任何一方不應提前終止本協議。符合本協議情況提前終止協議,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協議終止前本協議所規定之雙方義務仍需執行。甲、乙雙方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形式告知。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4、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乙方(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

餐廳委託管理經營合同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戶,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爲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高屋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委託管理經營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戶,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爲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高屋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委託管理經營合同 篇7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物業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爲主,經濟效益爲輔,相互促進,體現爲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支出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爲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_____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爲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_________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_________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住戶手冊

目錄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它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於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爲了便於業主/用戶進一步瞭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物編寫此住戶手岫,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於保證小區所有精度及用戶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並非對業主及用戶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爲各業主用戶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佔地_________公頃,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爲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於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各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用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和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地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採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爲購物,你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爲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戶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爲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僱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戶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做個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商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爲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爲客戶服務。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_________;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_________。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諮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後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於驗收其單位合格後,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爲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爲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理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也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爲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於每月 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爲各用戶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機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餘,則將會撥入下年度帳目。各業主與用戶牀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爲法定負責人,而不涉入業主與用戶之間之關係。

5.管理帳項

管理帳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帳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的,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帳單副本作爲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錶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衆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繫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戶可向管理中心呂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爲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嗇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戶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牴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戶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戶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並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准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後,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並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爲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塗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後,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纔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爲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禦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於桉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甜言蜜語防禦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佔用小工內公共地方,爲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戶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戶負責及賠償。

(3)儘量提供足夠防禦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戶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惡意火簡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築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製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空着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範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範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四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範圍內或在物業範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築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範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高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築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入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牆

所有用戶皆不得適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牆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討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帳篷、窗花、秩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物業外牆上。

發生任何上述違章行爲,業主/用戶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戶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環,有關用戶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業主及用戶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戶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秫等許可告示相牴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匯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爲優質環境寧靜用戶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戶。

4.公衆通道

必須優質所有走廊、通道及樓梯暢通無阻。爲保護各業主/用戶自身安全起見,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時,應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發現其他用戶做出防礙公衆利益,阻塞走道等行爲,更應主動舉報。

5.景觀物品

各用戶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進行洗滌、晾曬、熨燙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爲保持環境清潔衛生,所有用戶禁止在門前或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

7.電梯服務

嚴禁使用客梯作送貨搬運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運送,必須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貨梯進行。

8.危險物

各業主不得在小區範圍內搬運,儲存及使用危險、易燃或易爆的物品。

9.鐵閘/卷門

各用戶不得在其單位大門外或窗口裝置不符合管理處規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鐵閘工窗花。

10.營業經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書面批准確,所有用戶不得在小區物業的公共範圍內擺設任何麼用物品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經工業品、販賣活動,包括張貼、派發商品、樣品、宣傳品等等。各用戶及外來訪客亦不可在此範圍內向其他住戶進行派發物品、推銷或任何形式的磁擾。

11.法律糾紛

業主或用戶在小區物業範圍內,因自身問題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及事故,必須自選承擔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管理公司基受牽連而須進行額外工作及開銷,亦將由相關物業業主/用戶承擔。

八、保安/安全

1.爲保障安全,所有的小區居住的業主及其僱傭人員,均應辦理住客證。

(1)辦理住客證請與管理處聯繫,書面寫明人員姓名並交一寸照片一張,證件需繳納押金。

(2)若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到管理處發放或註銷證件手續。

(3)住客證或臨時工作證不慎遺失,請及時報告管理處,並辦理補證手續(與開始輸時手續相同)

2.大樓進出憑住房證,並於每晚23:00靜樓。

3.小區每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值班和巡邏,請業主/用戶配合保安人員工作以保障所有入住小區住戶的安全,並請注意以下幾點:

(1)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請在安全情況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2)對進入大樓的訪客將要求做會客登記,每天23:00以後的訪客保安人員應先與住戶聯繫,得到允許後方可探訪。

(3)房間無人時,請鎖好門窗。

(4)無人在室內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

(5)不要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尤其是在電梯內;在可吸菸場所,應處理好菸蒂和火種。

(6)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電線和滅火器等。

(7)發現有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離開單位後,鎖好門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8)攜出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小區、住宅樓,必須到管理處提出申請並開具出門許可證。辦理該手續須憑證戶證新自前往辦理。

(9)住宅單位用戶世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先從防盜眼辨別訪客。

(10)與監近用戶互相認識,保持聯繫,以便朋家能夠互相照應。

(11)如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公安局總值班室。

(12)如不幸被賊匪光顧,不應移動、清抹或洗滌任何現場物品。當情況安全後,立即通知管理處。

4.除保安員外,物業亦高有先進保安裝置以確保各業主及用戶安全。

5.住房保安

各用戶如需在其使用單位範圍內,自行聘用專職空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作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恬單位名稱,並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空着制服在小區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誤會。

九、關於業主安裝防盜門、窗的有關辦法

爲了保證業主對其住宅單位的安全需要,管理處允許在各住宅單位安裝我方指定的防盜門、窗、並由管理處指定的安裝隊伍進行安裝,規格、樣式及顏色由管理處指定,業主自己世勿私自購置指定之外的防盜門窗,以及由指定之處的安裝隊安裝。以上務請業主遵照執行。

十、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區物業內部裝置有滅火設備,用戶應熟悉各項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戶必須緊記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種設備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識

(1)切勿令電線負荷過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下來多種電器,例如電爐、熨斗電飯煲或吹風筒等,以免由於負荷過量而導致火警。

(2)請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單位內儲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後離開單位前,檢查並保證菸頭已熄滅,並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3)易燃及危險性物品應放置在孩童無不觸及的地方。

(4)請保持走廊、樓梯及防火通道暢通。

(5)防火門必須保持經常關閉。

(6)如遇到易燃物品氣味時,切勿觸動任何電器(包括電話、門鈴、電動玩具等)開關,小心打開所有窗戶,門,讓空氣流通,然後離開現場及儘快通知管理處。

3.如遇火警時應採取的措施

(1)保持鎮定

(2)撥打電話119通知消防局

(3)打破安裝在走廊的防火警鐘玻璃,按警鐘示警。

(4)及時通知小區保安管理員或管理處,如時間許可,應通知監近用戶。

(5)如遇到濃煙,應儘量貼近地面,並以溼毛巾覆蓋面部。

(6)不要乘搭電梯,應用樓梯逃生。

(7)儘快前往小區地面或空曠地方。

4.防火演習

管理人員將定期進行防火學習及試驗各項救火設備。

十一、清潔

管理公司已僱有清潔工人負責保持公共地方清潔,但仍有賴全體用戶的通力合作,維持社會公共道德,纔可確保地方清潔。用戶內部的清潔、衛生、防蟲工作,應由用戶自行負責,或委託管理公司之指定承包商處理。大樓住房應將其室內垃圾用塑料代包裝妥當,擺放在管理處所指定的位置,清潔工人每天將會依時清理,切勿將垃圾堆放在樓內或小區的任何地方。

十二、衛生管理細則

爲給業主創造出一個優雅、清靜的居住、休閒環境,管理公司物制定衛生管理規定,條例如下:

1.公司將組織大量人力、物力對公共場所、設施進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你充分享受舒適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環境。

2.公司將定期進行消滅"四害"工作,絕不讓其滋生、蔓延。

3.請業主勿將廢物扔至樓下,應放入樓層或樓外指定垃圾存放處,由清潔工人每天定時打掃、清運。

4.禁止在小區內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廢棄物。

5.禁止在小區建築上張貼裝修、標語、廣告等。

6.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違章建築。

7.禁止破壞公共設施,保護其清潔、完整。

8.禁止踐踏草坪、損害綠化設施。

9.業主裝修後的垃圾,請放在室內,由清潔員每日一次進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樓內或小區街道上。

十三、保險

管理公司已爲小區的所有公共設備購置保險,有關保險費將由管理費中預算支付。各用戶若認爲有需要,可以自行爲其單位的室內裝置購買保險。

各用戶不得做出與小區管理公約相違背的行爲,或甚至導致物業保險無效,或令該保險提高之行爲,如有此類事情發生,違約用戶需對因此而產生的所有開支及損失負。

十四、常用電話號碼

夜間值班定:_________火警:119

派出所:_________匪警:110

醫院:_________急救:120

十五、結語

爲使購買小區的所有業主/住戶能享受幽雅、寧靜、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物制定本住房手冊。本手岫所列各條款,純爲業主/住戶之利益着想,敬請各位合作。

業主應將手冊有關條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或管理處查詢,本公司將樂意盡力協助。對各位的真誠合作謹致謝意。

並祝各位喬遷之喜,安居愉快。

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二:業主公約

爲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一)地點:_________區_________路;

(二)總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三)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四)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多層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

(五)業主數量:_________戶;

(六)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_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_________;

(七)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國小__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___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5.路燈_________盞;庭園燈_________盞;其他爲燈:_________

6.污水檢查井_________個,排污管_____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_____個,雨水管_________米;化糞池_________座;明溝_________米;暗溝_____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_____個;

8.停車場_________個,總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車位_________個;

9.綜合樓_________座,建設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_

10.肉菜市場___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_____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_____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已竣工交付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預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可交會使用)。

(八)其他事項:_________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一)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1)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2)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並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3)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4)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5)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覈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6)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7)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決,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1)經持有1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2)管委會應於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3)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二)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三)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四)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爲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五)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爲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六)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爲單位,推選樓長,作爲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權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各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爲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項或違反規定的行爲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招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爲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臺、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_________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後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爲:

(1)踐踏、佔用綠化地;

(2)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衆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爲。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爲,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_________市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_________市公共衛生條例;

(3)_________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_________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_________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_________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_________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_________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_________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爲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_________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一)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二)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三)業主大會可以依法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四)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委託管理經營合同 篇8

合同登記編號: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縣)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__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屬技術培訓合同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應當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____________標準,採用____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____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爲__________________。

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

但因委託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項目報酬爲(服務費或培訓費):____________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______方負擔。

(二)本項目中介方活動費爲: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負擔。

中介方的報酬爲:__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①一次總付: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技術服務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民法典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培訓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民法典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中介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民法典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__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條約定,__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__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①填寫說明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合同登記編號爲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爲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爲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爲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爲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爲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

各地區編碼按2260--84規定填寫。

(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二、委託管理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爲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委託管理合同中包括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爲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繫,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並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包括技術服務的特徵、標的範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屬技術培訓合同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

屬技術中介合同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包括甲方爲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它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

屬技術培訓合同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

六、其它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爲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廳委託管理經營合同 篇9

食堂委託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據需要將食堂承包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將共同遵守、執行下列之條款: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二、承包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具體內容:

1.甲方有職工_________人,其每人每天爲_________餐,早餐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午餐爲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晚餐爲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夜宵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委託給乙方管理食堂事務。

2.甲方爲乙方無償提供廚房、廚具、餐具等。

3.甲方管理部每天將次日用餐人數通知乙方食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數準備飯菜數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進行盤點,所剩的糧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價接收,解除合約時甲方須按市場價接收乙方剩下糧油、副食品等物品。

5.乙方預付甲方半個月伙食費,結算時由乙方開具半個月用餐明細表與甲方覈對無誤後,甲方應在三天內以現金(支票)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費,不得拖欠。

6.在經營期間內,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之條款通力協作,互相配合,雙方不可無緣無故,輕率行事解除合同。

四、甲方責任:

1.提供廚房及其附屬設備的維修保養。

2.甲方無償提供廚房所用的燃料、水、電。

3.不得隨意停止承包和增加_____項目。

4.甲方必須提前預報就餐人數,失誤造成後果,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權限: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管理,如:衛生、安全、治安、消防等,特別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類似事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2.因乙方食堂工作人員失職影響到甲方的正常工作(特殊情況除外),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3.甲方有權對飯菜質量、數量、衛生、服務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乙方未達到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適當的補償。

4.承包方其他違約時,甲方須立即告知乙方,乙方應儘快調查落實,把處理結果告知甲方。

5.因乙方(特殊情況除外)原因造成誤餐或停餐,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6.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上報法院或_____機關處理。

六、乙方責任:

1.甲方消防、廠規、治安做好工作。

2.食堂工作人員按衛生部門規定進行健康檢查,持證上崗。

3.經營場所進行定期防鼠滅蠅工作。

4.嚴格執行各項食堂管理制度,嚴格按食堂操作規程及衛生管理制度實施。

5.必須確保食物的質量,把住進貨渠道及進貨質量關,嚴禁購進變質變黴的食物,保證食品衛生達標。

6.乙方工作人員須穿着統一工作服裝和衛生用品。

7.乙主必須按甲方規定時間作息,準時開餐,開餐時間由甲方規定,如有變動應事先通知乙方。

8.乙方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不得隨意出入甲方車間及其它禁區域,如違反者,可依甲方之規定予以處罰。

9.對甲方廚房現有設備及餐具,乙方應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嚴格管理,不得人爲損壞和丟失,否則折價賠償。

10.經營業務只限於飲食服務方面。

11.乙方在運作期間材料費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員的薪資福利均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的權限:

1.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有權自主聘用,調用食堂工作人員。

3.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承包合同,並止報法院或_____機關處理。

4.如市場物價上漲過高,造成乙方在連續二個月虧損的情況下,有權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費用,甲方應儘快進行市場調查,若情況屬實,適當增加伙食費。

八、其它:

1.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乙方不承擔甲方房產和設施的經濟損失。

2.甲、乙雙方員工應保持互相尊重,不發生磨擦,若有發生因此造成的傷害由無理的一方負責。

3.乙方在承包期間屬甲方的廚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購買,向甲方報銷。

4.承包結束時,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場地、設施、設備、工具等全部清還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5.承包期滿時,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

6.合同若有未盡事宜,將由雙方代表協商處理。

7.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委託管理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職工餐廳委託管理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1、甲方免費提供廚房、餐廳、廚具、廚房設備及工作所需的的水、電、燃料及油煙管道清洗費用。

2、方管理期間廚房設施、設備中、大修及換件由甲方負責。

3、乙方所用的各類廚具和設備,如由乙方人爲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甲方按月(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管理費用。

5、乙方以成本價格向甲方提供優質的職工餐服務。

6、廚房的日常清潔由乙方負責。餐廳由甲方委託聘用的保潔公司負責。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爲保障職工的健康對乙方的採購、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1、 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就餐秩序,並加強對公司職員的教育。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表現較差的工作人員。

5、乙方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治安、消防等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司規司紀處罰乙方工作人員的違紀行爲。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職工餐廳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人員配備、採購、配菜、製作、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等管理事項。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禁止供應未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的各類食品和“三無”調味品。

3.由於乙方食品不潔給甲方員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後果的,必須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以及法律責任。

4.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打掃工作,廚具、餐具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5.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等工作場地外,嚴禁進入甲方的辦公、生產和工作場地,違者按甲方的《司紀司規》處理。

6.乙方工作人員在承包期內發生安全消防事故、人員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7.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具備身份證、健康證和暫住證,方能在甲方單位工作,並且每年體檢一次,費用由乙方負責。

8.乙方必須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各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禮貌服務。

10.乙方必須提前一週將菜單給甲方管理人員審覈,經覈准後在餐廳內公佈。

11.乙方託管期間,對菜的衛生、個人衛生、廚具、餐具的衛生和環境衛生,實行量化管理,以保證達到甲方的衛生要求。

12.廚房和餐廳的剩餘菜飯泔腳由乙方負責處理,但不得扔在廠區內。

13.乙方每餐必須做好餐廳餐具的消毒工作,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14.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伙食標準:每餐 10元。標準爲:4熱(2葷2素)、2涼、湯/粥、水果,在不浪費的情況下員工可到加菜窗口添加素菜。

2.乙方提供招待餐和客餐服務。標準由甲方覈定。

3.結算方法:甲方應及時結算,並以現金或現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實際用餐人數每月結算一次餐費,須於次月5日前結清。

4.甲乙雙方都有終止合同的權利,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履行各項合同期內權利和義務。如一方違約,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其他事項

1.在職工餐廳委託管理過程中,若發生不在本合同內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與《民法典》相牴觸的,則按有關法律條款辦理。

3.本合同一式 貳份,甲乙雙方各持 壹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4.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餐廳委託管理經營合同 篇11

建 設 單 位:

監 理 單 位:

日 月

工 程 監 理 合 同

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

根據業主的委託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由監理方承擔永州市 工程建設監理業務。爲明確雙方在建設監理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監理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投資性質:

第二條 監理工程的範圍及其工程造價

一、範圍:

二、工程造價:根據工程概算,暫定爲人民幣

第三條 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監理內容及職責:

一、協助業主落實施工前期的準備工作,並編制《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送業主審查備案。

二、審查施工單位編制,並經施工單位領導機構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提出監理意見並監督檢查實施。

三、審查承建單位和業主提供的材料、設備清單及其所列的規格型號和質量。

四、督促、檢查承建單位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國家的相關技術規範、標準及設計圖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安裝。覈查施工工程的主要部位、環節以及隱蔽工程的施工驗收,控制工程質量。

五、對於用於工程的主要材料、構件的出廠合格證、質檢報告進行覈定。如發現不實之處,有權責成施工單位對材質進行抽檢,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構件等用於工程擬定部位。

六、檢查工程採用的主要設備及關鍵材料是否符合設計文件或合同所規定的廠家、型號、規格、數量以及質量標準,在施工單位或業主訂貨前,根據需要並經業主同意可對生產廠家進行了解考察,但所發生的差旅費用由訂貨單位承擔。

七、根據施工合同的約定,及施工單位所在的工程進度計劃,檢查施工單位填報的旬、月、季等報表,隨時提出監理意見,控制工程進度計劃。

八、關於重大的設計修改和技術洽商,除提出監理意見之外,應徵得業主及設計單位的意見,並由原設計單位進行修改並出具正式變更通知後方可實施。

九、監督檢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護措施。

十、對施工單位提出的各階段分部分項工程及時進行檢查、驗收。組織單位工程的初步驗收並簽署意見,參加業主組織的最終驗收。

十一、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完成各階段及全套竣工圖的工作並整理各種必須歸檔的資料,交業主歸檔。

十二、主持工程中出現的質量事故的處理工作,提出處理意見,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五條 業主職責

一、負責辦理或委託承包單位辦理開工前的拆遷、施工用地、水源、電源、通訊、運輸道路、施工許可證等申報手續。

二、提供工程的有關技術資料,包括勘察資料、設計圖紙文件(一式二套)、設計概算、預算、施工承包合同或協議一式二份(包括合同協議附件)。

三、業主必須指派一位充分了解工程範圍、有權作出迅速的決定和快捷提供資料的人員,出任其代表。

四、業主在施工承包單位簽訂的合同中必須明確委託監理有關職責的權力和條款,以確保施工承包單位接受監理工程師,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理合同的規定,對工程建設進行實質性監督管理。

五、業主負責將與設計單位有關的委託監理條款通知設計單位,以取得設計單位的配合。

六、業主必須爲監理人同提供必要的駐現場辦公和臨時住宿用房等,並協助監理方解決駐現場人員的生活問題。

第六條 監理依據

一、業主與承包單位簽訂的正式施工合同或協議文件。

二、正式的工程項目施工圖紙及說明。

三、國家、地方現行的建築、市政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及施工驗收規範。

四、當地現行的預算定額、取費標準及有關建設管理辦法。

五、《建築法》、《合同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第七條 經雙方協商,業主同意監理方根據被監理工程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並委派 爲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授予代表行使監理合同範圍以內的全部有限權力。

第八條 監理酬金及其支付規定

一、監理方根據20xx年3月30日國家發改委、建設部[20xx]670號《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及當地實際情況,建設監理酬金按監理方承擔監理範圍的工程造價的 計取,或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計取,酬金約 萬元,具體以最終的工程結算總價或按最終竣工總建築面積爲計費基數。

二、監理酬金支付方式:雙方協商施工監理組織機構建立後5日內業主向監理方支付 萬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監理費 萬元,以後每月底之前支付監理費 萬元,工程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支付全部餘額監理費。

第九條 本合同規定的監理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或雙方不可控制原因,需中斷合同或延長合同監理期限時,監理方爲此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業主承擔,如系監理方原因則監理

方爲此項目開支的費用由監理方自負。

第十條 本合同規定的監理酬金,監理方按合同完成任務時可全額計取,如因監理失職造成質量事故損失時,除施工單位應承擔直接損失外,監理方應按一定的比例退還監理酬金,其計算方法爲:直接損失金額×監理取費百分比=應退還監理費(扣除稅金) 如工期超過本合同約定監理期限,雙方商定按每月支付監理費 萬元執行或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監理方在工程監理過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業主、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並採納實施,且切實有力的保證整個工程前竣工,業主將給予 萬元作爲監理方的獎勵。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倘若任何一方嚴重地不按照本合同條款履行義務,30天后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並由違約方給予對方相應補償且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由於任何非政府行爲例如天災、山崩、雷擊、地震、火災、爆炸、水災、公敵行爲、戰爭和封鎖造成的不可抗拒的影響,致使業主或監理方未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受影響的一方必須就不可抗拒影響詳情,以書函或電函通知另一方,並應在其後15天,將有關機構簽發的證明書寄予另一方,以供確認。

若不可抗拒的影響連續超過120天,雙方必須解除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倘若合同已無效,並不能繼續執行,雙方必須通過協商解決賠償問題。

第十四條 其它事項

一、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二、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

三、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儘量採取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時,可報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請當地仲裁機關或法院解決。

四、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監理費結清時自然失效。

五、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建設單位(業主): 監理單位(監理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廳委託管理經營合同 篇12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寫說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合同登記編號爲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爲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爲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爲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爲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爲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

各地區編碼按22604規定填寫。

二、委託管理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爲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委託管理合同中包括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爲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繫、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並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

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包括技術服務的特徵、標的範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屬技術培訓合同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

屬技術中介合同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包括甲方爲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他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

屬技術培訓合同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的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

六、其他: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爲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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