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人才培訓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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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才培訓合同 篇1

訂立合同各方:

委託人才培訓合同(通用3篇)

培訓單位:________________學院(或學校),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培訓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學生: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爲了開闢人才培訓的渠道,加速智力開發,保證受培人員的質量,明確培訓各方的責任,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對丙方的授課內容,應按照教育部對同類本科生(或大專、中專生)所規定(部屬學校按其系統的有關規定)的科目、學時安排,不得降低對丙方的要求。甲方對丙方在校期間的德、智、體發展情況,應於每學期末向乙方作一次詳細介紹。

第二條、甲方如發現丙方有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爲,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繫,共同研究處理辦法,丙方在期末思想品德評爲“差”等、學期內有三門功課不及格,一年之內有兩門功課補考不及格者,甲方有權勸其退學或取消其學籍。

第三條、甲方負責丙方獎學金的評定和發放。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分一、二、三等,具體評定和發放方法、標準,按甲方的統一規定辦理。

第四條、乙方承擔丙方在校學習期間的全部學費和獎學金費。學費每人每學期 ________元,獎學金每人每學期_____元,其它費用每人每學期_____元。丙方的以上費用,乙方應於每學期學生報到時直接匯到甲方,或由丙方帶交給甲方。

第五條、乙方應按規定發給丙方工資(標準工資加地區生活費補貼,不發獎金)和其它福利待遇,丙方如在甲方食宿,乙方按規定每天補助丙方生活費_____元(如國家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向甲方支付丙方的寄宿費和代夥費。兩方節假日回家的來回路費,乙方按規定給予報銷。丙方如不在甲方食宿,其家離甲方兩公里以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按月發給交通費補貼。

第六條、乙方要加強對丙方的管理和教育,要經常瞭解丙方的學習和思想品德狀況,如發現丙方有問題,應及時配合甲方教育和處理。

第七條、丙方學習結束,經甲方考覈、考試合格准予畢業後,乙方應根據丙方所學專業和甲方提供的丙方德、智、體發展情況,合理安排其工作

第八條、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和乙方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學習,遵紀守法,從德、智、體三方面全面發展,爭當“三好學生”。丙方如違反校規校紀,要自覺接受甲方和乙方的處理。丙方如中途退學,或被甲方勸其退學或取消學籍的,應承擔向甲方交付的各項費用,丙方如不交付,乙方有責任代丙方交付。

第九條、丙方學習結束經考覈、考試合格准予絲業後,必須到乙方單位工作,一般在_____年內不得調出調離乙方單位。丙方如因特殊情況必須調出,必須符合上級的有關規定,經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調離手續。丙方如畢業後不回乙方單位工作,或回乙方單位工作不到_____年要求調離工作的,應向乙方償付丙方在校期間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和工資。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於丙方學習期滿畢業後自行失效。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三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市教育局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學院或學校(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_單位職工或幹部

職務: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人才培訓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人才服務中心乙方(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繫電話:郵政編碼:根據乙方申請,現就甲方委託乙方保管人事檔案事宜協議如下:

一、委託保管時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不少於半年)。

二、甲方保管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調轉手續

2、依據有關規定,管理甲方人事檔案,辦理相關業務;

3、依據檔案辦理出國審覈、職稱申報蓋章及出具有關證明;

4、存檔人員退休申報;

5、在委託保管檔案期間,乙方不負責其他非檔案管理責任。

三、乙方責任

1、交付甲方檔案管理費爲每月五元,按存檔期限一次結清;

2、一次性交費不少於半年,存檔費一經交納,存檔期內轉檔存檔費不予退還;

3、檔案保管到期前一週,應及時與乙方辦理續存手續。

4、保存好協議和交費憑證。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五、乙方可憑此協議在保稅區社會保險機構個人繳納社會保險。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交款人:

委託人才培訓合同 篇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 、 甲方擬與 共同出資設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甲方擬出資_______________萬元, 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

2 、乙方同意代表甲方持有上述甲方佔有的公司的股份。

爲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對公司出資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以自身名義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 代持標的爲甲方在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_% 的股權,對應公司出資 萬元 。甲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併由乙方代持。 (代持標的以下簡稱 " 標的股權 " )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知情權

甲方享有對公司投資的知情權,有權通過乙方瞭解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方案等。

3.2   參與管理權

甲方通過乙方參與對公司的管理。乙方參加公司股東會前,應與甲方進行溝通,涉及需要乙方在公司股東會表決的事項,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指示進行表決。

乙方應將每一次股東會表決的情況向甲方作書面通報。

3.3  投資收益取得權

甲方基於其對公司的實際出資,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分紅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資收益。

3.4   轉讓股權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沒有任何異議,並無條件配合。

3.5   剩餘財產分配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並進行清算,甲方仍委託乙方參加清算,如經清算後公司有剩餘財產並分配給乙方,則甲方有權取得所有剩餘財產。

3.6   監督權

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

3.7   增加或補足出資的權利和義務

如公司股東會決定增加註冊資本金或補足註冊資本金的決定後,由甲方決定是否增資。甲方同意增資的,按公司成立時其出資額佔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增加或補足出資。

3.8   承擔投資風險義務

甲方以其委託出資的數額爲限,承擔對公司的投資風險。

乙方不對甲方的標的股權承擔保值增值責任,除非乙方的原因,甲方不得就標的股權的盈虧,要求乙方承擔補償或賠償責任。

3.9   合理稅費承擔義務

在乙方代爲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將代持股權交回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3.10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公司股東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有權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股東權利

乙方作爲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但乙方行使股東權利時均受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且均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乙方不得利用登記股東身份爲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4.2   無權處置因甲方委託而形成的股東權利

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予、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爲)上述標的股權,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標的股權。

4.3   支付標的股權投資收益的義務

乙方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由甲方享有,乙方如根據本協議代表甲方取得該收益,應立即交給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若乙方爲甲方墊付了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從標的股權獲得的分紅中扣除,直至墊付費用全部結清爲止。

4.4   協助轉讓義務

在甲方擬將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4.5   無權就委託事項收取報酬

甲方與乙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爲委託,乙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甲方收取報酬。

4.6 保證標的股權不被查封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7 違約賠償的義務

乙方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託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第五條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6.1  甲方和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委託協議。除不可歸責於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6.2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將標的股權轉移到甲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方各成員與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應向惠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八條 生效條款及其他

8.1  本協議自甲方及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8.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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