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通用21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4W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1

甲方(持卡人):________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通用21篇)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代碼: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通_________業務,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並通過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進行證券委託交易等事項,達成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熟悉並自願遵守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和《_________儲蓄卡章程》、《儲蓄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保證在申請開通_________時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並對其所提供資料形成的結果負責。

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建行儲蓄卡、居民身份證及複印件、上海股東代碼卡/深圳證券賬戶及複印件。

第三條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於國家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準繳納有關交易費用。

第四條 甲方若需選擇乙方作爲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本協議上所填上海股東代碼即爲甲方指定交易的賬戶,雙方同意並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擬訂並公佈的《指定交易協議書》內容。

第五條 甲方使用互聯網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

第六條 乙方鄭重提請甲方務必注意股東代碼、資金帳號、網上委託證書、證書密碼及交易密碼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設定的密碼以及此類數據信息進行的交易,均視爲甲方本人所爲的有效交易。

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種委託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爲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

其所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各種接入平臺進行證券交易委託時,應遵守乙方相關的使用規定。

甲方的委託記錄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爲準,甲方對其委託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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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甲方在開通_________後,乙方將爲甲方從事下列委託事項

1.接受並執行甲方通過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所發出的委託指令;

2.代理甲方進行與每次有效委託買賣交易有關的成交後的有價證券的交割結算事宜;

3.代理領取甲方應有的分紅派息;

4.協助辦理甲方證券賬戶中有效證券的託管和轉託管事宜;

5.以適當方式爲甲方提供交易查詢、對帳及其他與證券交易有關的市場服務。

第九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銀行同名儲蓄卡賬戶。

_________銀行按照甲方的申請和授權以及乙方提供的數據,代理甲方辦理交易結算資金的自動劃轉。

第十條 _________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將分紅派息款轉入甲方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對應的儲蓄卡賬戶。

第十一條 乙方承諾:保守甲方開戶資料和委託事項的祕密。

但因司法機關和證券監管機關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有權調查機關要求提供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交易紀錄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甲方若已經在其他證券公司辦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須在向原指定證券公司辦理撤銷指定交易後,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請辦理指定交易。

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因在原指定處辦理有關手續不妥而影響在乙方處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默認甲方參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擔因申報成功或認購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承諾其用於接駁_________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於因甲方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 甲方若遺失儲蓄卡及對應活期儲蓄存摺,應按照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辦理掛失手續;若股東代碼卡遺失,還需向證券登記公司等相關機構辦理掛失。

在掛失手續生效前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託記錄和交易資料。

第十七條 因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按甲方的委託指令向交易所申報,但委託在有效期內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銀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九條 因政策重大變化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因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及出現其他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僅作爲投資參考,甲方應以自己的獨立判斷進行投資。

甲方通過乙方進行的任何證券投資所產生的風險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二條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責任或由於系統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買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對甲方託管在乙方證券的留置權。

甲方在經催告後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銀行通知履行義務或予以賠償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有權處置與甲方債務相當的證券和資金。

當甲方的全部證券和資金不足以抵償其債務時,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保留追索權。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本協議條款有修改和解釋權。

若需補充或修改協議條款,則須將新內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異議應在公告後30天內到原開戶點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爲甲方接受新內容,並將公告的內容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的修改一經公佈即爲有效,無須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條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

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在甲方辦理_________銷戶手續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2

(委)字[ ]第 號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委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原告)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爲甲方訴訟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爲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爲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爲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爲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爲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三、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五、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爲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祕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議,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繳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須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後決定。

十二、因委託代理或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雙方應儘量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受託律師: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3

招代字()第__03__號

項目名稱:

委託單位(甲方):(公章)

代理單位(乙方): (公章)

合同簽訂日期:XX年3月01日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委託方將 杭州某花園社區排屋高層建設 項目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2、工程概況:

3、本次招標範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大寫)。付款方式爲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爲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XX年03月01日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4

風險委託代理合同

委託代理合同

編號:*民字第      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北京**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北京市大興區

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聯繫地址:北京市

主任:

郵政編碼:100022

甲方因與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產)債權債務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在本案的非訴或訴訟階段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負責辦理本案(由於指派律師辦理案件衝突等客觀原因,乙方可以調整指派律師,但必須提前2個工作日告知甲方)。

代理標的:甲方拖欠資產債務本金150萬元,利息144.68萬元,本息294.68萬元(截止20__年6月30日)。

代理目標:通過訴訟或非訴(包括但不限於債務重組、執行調解或和解、債權轉讓等)的手段,了結甲方與文盛資產的債權債務關係。

代理期限:至委託人與資產的債權債務了結之日止。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爲特別授權:即全權代表甲方,非訴期間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覈實相關債權債務金額,債權轉讓合同等法律文書,確認債權轉讓的有效性及合法性,與債權人進行債務談判,代爲執行調解或者和解。

訴訟期間,代爲參加訴訟、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起反訴,進行訴訟調解、執行和解,代爲簽收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盡職盡責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積極地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的事務;

3、乙方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委託人瞭解委託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4、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5、乙方對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僞造證據,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    萬元,作爲律師辦案的前期費用(如有訴訟必須出庭,律師前期費用另行約定);

2、律師服務費,包括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前期服務費和風險代理費。根據乙方的代理成果,即甲方在本案了結債務時最終歸還給資產的還款金額(或甲方控制的第三方受讓本案的全部債權所支付的全部債權轉讓款),確認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風險代理律師費,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風險代理律師費分檔計算方法”。

3、如果代理成果導致甲方在本案瞭解債務時,最終歸還給資產的還款金額在**萬元(含)以上時,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條第一項前期費用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律師費用。

4、乙方律師爲辦理本案需要到北京市外出差的,交通費食宿費等辦案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據實按發票報銷,但發票應當開具甲方擡頭。

5乙方的收款信息如下:

戶名: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北京浦發發展銀行北京支行

賬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未經甲方同意,非由於乙方不能控制的客觀原因擅自更換案件代理人的;

因乙方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指派律師的法律服務,不按照甲方特別授權的具體指示行使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用。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或不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律師費用:

(1)甲方就已委託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訴訟代理人代理的;

(2)在代理期間內,不通過乙方代理律師或不徵求乙方代理律師意見,甲方自行解決本案與文盛資產的債務的;

(3)甲方以各種理由認爲約定的風險代理律師費用過高。

2、        先生對本合同委託人的合同責任進行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期間爲違約之日起1年。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和履行

1、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用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風險代理律師費分檔計算方法:

序號

還款金額

律師費計算方法

1

萬元以上

1萬元

2

萬元-**萬元

1萬元+(**萬元-X)*20%

3

萬元以下

萬元+(**萬元-X)*30%

注:X代表序號每檔甲方全部還款金額(含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受讓本案全部債權所支付的受讓款項)

甲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月   日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5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招聘人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代理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在 區域內,全權負責按甲方要求的 人員,共 名的招聘工作。

二、雙方遞交資質資料:

1、雙方簽約時互相遞交公司簡介、招聘簡章、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地國稅務登記證書、銀行開戶許可證等資料複印件。

2、甲方向乙方出具委託代理招聘委託書。

三、招聘期限及所聘人員要求:

1、招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招聘人員要求:職位、性別、年齡、專業、身高、待遇、崗位描述等要求。(詳見招聘簡章)

四、招聘服務費用及預付定金:

雙方約定代理招聘服務費爲:每人次 元。共 人 計 元。在合同簽定時,甲方預付定金 元給乙方。

五、招聘費用支付方式:

1、按實際錄用人數一次性結算支付給乙方。(扣除預付定金)

2、錄用人員車費由 承擔。

3、雙方面試和護送人員的差旅費用各自自行承擔。

六、人員面試和錄用變動處理方式:

1、由 方進行了面試,面試合格後,由 負責接送人員到甲方公司。

2、乙方代聘人員在甲方公司就業未滿一個月正常離職或辭職的差額人數由乙方在約定時間內給予補聘。非正常離職或辭職由甲方自行負責。

七、甲方權力義務:

1、甲方隨時向乙方提供受聘人員就業花名冊及人員變動情況說明,並出示經本人簽字和甲方領導簽字的離職或辭職證明材料。

2、甲方在錄用時,應與受聘人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3、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招聘簡章所承諾的相關事項合法用工,若違規操作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收取受聘人員任何費用。

八、乙方權力和義務:

1、在收到甲方預付定金後,及時開展招聘工作,並嚴格按照國家法規和甲方招聘簡章在約定時間內完成招聘、篩選、初試工作。

2、乙方在招聘過程中遇到與本協議或甲方提供的招聘簡章沒有涉及的事宜,應及時與甲方協調處理。

3、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資料移作它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生效日期: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和乙方收到定金時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電 話: 開戶行:

傳 真: 帳 號:

傳 真: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6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爲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爲準。

3、委託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1、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3、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4、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5、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爲代理行爲,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爲。

6、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7、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1、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爲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1、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2、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3、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4、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爲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爲,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4、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5、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爲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爲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7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項目進行招商(租賃/銷售)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特簽訂合同如下,以資信守。

一、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作爲甲方住宅)項目的招商租(售)代理,該項目位於,租(售)面積共計平米。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個月,自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三、費用負擔

(一)本項目的宣傳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廣告投放、戶外廣告投放、網絡媒體廣告投放、印刷宣傳材料、樓書等)由甲方自主支付;

(二)具體租售工作的開支及人員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銷售/租賃價格

(一)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平米至元/平米之間,物業費爲元/平米/月,乙方可視市場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二)租賃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元/平米/月至元/平米/月之間(起租期1年),乙方可視市場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的租賃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五、代理佣金及支付

(一)乙方代理佣金爲所售 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 %,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乙方按成交額的%提取,銷售代理由甲方以現金形式或支票形式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如果是租賃,乙方代理佣金爲所租 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第一個月的租金總額的 %提取,剩餘的%等代理期限結束後

一次性結清。

(二)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租售合同簽定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項目的代銷責任已經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代理佣金。甲方在首付房款後天內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佣金後應開具相應的發票等憑證。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代收客戶所交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經甲方確認簽訂合同並收齊房款,甲方應不遲於天將房款代理佣金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屬分期付款的,經甲方確認後,每月一次將房款的佣金部分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四)因客戶對認購合同違約,所收的認購合同定金,應全部返還客戶,以避免影響本公司的品牌形象。

六、甲方的責任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賬戶;

2、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相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

3、銷售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預估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數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還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項目的正式委託書。

(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相應的便利,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單元不發生誤打;

(三)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七、乙方的責任

(一)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責任: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談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相應的宣傳和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的承諾。

(二)乙方在銷售/租賃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 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和過度承諾。

(三)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之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四)乙方無權收取客戶所付款項,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八、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項目可租售面積全部賣完的情況下,本招商服務代理合同自動終止;

2、在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合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

3、本合同因一方違約或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薦下權利義務而終止;

4、法律、法規規定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違約行爲而導致合同終止後的處理: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如甲方認爲本合同無繼續履行的必要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選擇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成交總額佣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行爲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守約方依據本款規定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權利。

九、特別保密條款

(一)未經合同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薦下義務的除外。

(二)任何一方因泄密而導致合同對方遭受損失的,泄密方應按成交總額佣金的%向合同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對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對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三)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必須保證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委託的招商服務工作,按招商計劃書約定按期進展,經雙方協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遲一日甲方按元扣除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務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無法近期進展的,乙方有權順延,甲方不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應按雙方約定期限與第三方簽定認購合同和銷售合同,經雙方協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遲一日甲方按扣除 元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務費。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提交客戶意見反饋內容,如延期提交,除特殊原因(如國家及集團的節假日、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如地震、暴風雨等),經雙方協商甲方未同意延期提交的,乙方每延遲一日甲方按元扣除乙方招商服務代理佣金。意見反饋內容應如實反映廣告發布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意見反饋內容進行實地抽查,如出現隱瞞或作假事項,每確認一次除按廣告發布合同約定內容進行廣告費用扣款外,甲方有權按次元標準扣除乙方代理佣金。

(四)如甲方無故延遲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過 個工作日,則乙方有權停止提供服務,乙方有權按 元/日的標準計算並收取違約金,同時追索甲方所欠費用。

(五)乙方不得將經甲方簽字確認的銷售策略等機密文件透露給第三方,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需要公開聲明道歉並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六)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出現第三方指控與招商服務合作相關的侵權事件,應由乙方負責消除影響並賠償全部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及修改,由雙方友好協商,以簽署補充協議的方式確定;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四)其他約定: 。

特別條款:在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洽商、談判、協議簽訂、協議執行的各個環節中,如果乙方以任何非正當形式腐蝕甲方人員,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保留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法律服務工作細則》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法律工作者(律師)爲甲方與 一案的第 審代理人。

二、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必須認真履行代理職權,用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法律工作者(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有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見委託書)

六、根據《福建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最高限收標準》閩價費字35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 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的旅差費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解、訴訟外調解、撤訴及仲裁)。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另行補充協議。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9

(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爲甲方與的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乙方: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成都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依照《合同法》,《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專利代理條例》之條例,就甲方的發明創造,委託乙方代理中國專利(□發明 □實用新型 □外觀)的具體事宜,簽訂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服務內容:起草撰寫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外觀設計圖片和照片、外觀設計簡要說明;審查意見答覆,包括初審補正,初審意見陳述,發明實審答辯;以及申請審查中的事務處理等。

二、權責要求:甲方應當對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負責,並清楚完整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介紹有關背景技術及發明內容,提供技術交底書及相關文件,配合完成乙方申請代理工作。在審查期間,乙方在徵求甲方意見後,根據審查員的`意見修改專利申請文件,答覆審查員。

三、工作進度要求: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技術交底書,並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收到符合要求的交底書後 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文件的初稿。初稿完成後,乙方應交由甲方審閱認可,甲方認可後交由乙方遞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取得專利申請號和《專利受理通知書》。(按照正常情況,實用新型從申報到獲得專利授權通知書時間爲8-10個月,特

殊情況如專利權爭議將進行答辯從而延遲授權。)

四、合同期限:截止專利授權通知之日。如果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申請被撤回、被駁回等使申請程序不能進行,本合同終止,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在此期間,乙方就有關法律文書、通知等以面交、傳真、電子郵件或掛號郵寄的方式按甲方提供的電話,聯繫人及地址通知甲方,以掛號郵寄方式通知甲方的,自發出之日起滿15日推定爲甲方收到之日。

五、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後,乙方無故終止或由乙方原因造成申請文件被撤回、被駁回,乙方退還全部代理費用;甲方無故解除或由甲方原因造成申請文件被撤回,被駁回等使申請程序不能進行,所收費用乙方不予退還。

六、付費方式:

甲方應在簽訂合同5個工作日內以□現金□轉賬□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所有費用。

七、乙方服務內容:

1、負責代理甲方發明專利申請事宜,乙方需一直跟進此項工作,直到甲方拿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簽發的專利註冊證書爲止。具體須負責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製做專利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等技術文件,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第75號)專利收費項目和標準辦理費用請求減緩手續等書面材料,將書面材料遞交國家知識產權局(所有書面材料遞交前必須交甲方確認),並負責轉交相關官方文件。

2、乙方在專利申請、受理、初審、授權及領取國家知識產權局簽發的專利註冊證書等階段,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證實甲方所

申請註冊專利已經通過或正在進行以上環節的審查。 3、免費爲企業提供專利申請、專利背景技術查詢等諮詢服務,根據客戶在專利申請或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爲甲方提供專業、全面的專利申請和保護建議。

八、保密責任 根據《專利法》第19條和《專利代理條例》,做出如下承諾:

1、乙方不得將所瞭解的甲方信息和文件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依法承擔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2、乙方認可其員工或委託代理人的行爲代表乙方意志,如果員工或委託的代理人有違反第1條的泄密行爲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相關責任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乙方承諾將告知其員工或代理人本協議約定之保密事項。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人才服務,甲方作爲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務、廣告招商等相關業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爲代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爲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互聯網、人才相關服務,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覈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個人提交身分證複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2甲方向客戶推薦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務及廣告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諮詢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3甲方保證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爲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甲方須詳細閱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發佈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乙方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5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6甲方有權利選擇代理模式中的一種,並遵守乙方規定的統一資費及服務標準(資費及服務標準以乙方網站上公佈的信息爲準),不得擅自進行更動。

2、7甲方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產品發佈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爲甲方提供規範的服務體系,並直接爲甲方的客戶提供技術支持和諮詢服務。

3、2乙方盡力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諮詢服務,幫助甲方提高拓寬業務範圍的能力。

3、3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戶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後服務。但對於由於甲方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而導致乙方無法向甲方客戶服務,責任完全由甲方承擔,因此乙方有權利廢除甲方代理商資格。

3、4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產品服務體系、價格體系和代理制度,調整信息以網站公佈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乙方應對甲方的資料信息給予保密。

3、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爲上限。

3、8如發現由於甲方欺騙客戶,造成乙方無法對客戶進行服務,後果由甲方完全承擔,並賠償乙方名譽損失。

3、9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請甲方參加各類代理商年會、產品發佈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免責條件

5、1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2因電信部門檢修或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

6、付款/結算方式

6、1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結算方式按照乙方網站上相關條款執行。

6、2如果是預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預付款的兩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出給甲方,並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甲方正常的後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人才服務和廣告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6、3乙方按要求爲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爲客戶分別開票等),須以書面方式詳細說明。

7、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7、4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附則

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網站供甲方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3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4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指定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爲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法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13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受託單位):蘇州道勤會計服務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爲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着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業務範圍(在後空方格內打“v”)

1.建賬:辦理稅種鑑定、建立賬簿、報表格式、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2.會計覈算(含整理原始憑證,登記賬簿、編制會計報表、裝訂會計憑證/賬薄)□

3.納稅申報:包括國稅、地稅納稅申報,□

4. 增值稅進項稅發票認證;□

5.涉稅業務事項的行政許可;□

6.代理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7.發票的購買與開具;□

8.其他: □

二、委託代理記賬期間: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200 年 月到200 年 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三、代理記賬業務委託方式(本協議採用第_____種方式):

1.委託方人員將會計資料送到受託方,在受託方進行賬務處理工作。□

2.受託方人員到委託方取回會計資料,在受託方進行賬務處理工作。□

四、服務流程:

1.接收原始單證。甲方次月2日前提供原始單據,原始單證的移交確認採用書面的形式,由乙方出具單據移交清單,列明單據的類別、單據號及票面金額,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以明確責任。

甲方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應於每月28日前提供給乙方。

2.進行賬務處理。乙方會計人員依據甲方採用的會計覈算制度,根據原始憑證製作記賬憑證經過憑證審覈、登記賬簿、結賬、編制會計報表等賬務處理程序。

資金帳、往來帳、庫存帳應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交甲方及時覈對,以保證賬務處理的準確性。

3.納稅申報。乙方根據甲方應交納的稅種(稅務部門覈定的),準備納稅申報資料,在稅務部門規定的時間內提報納稅資料,進行納稅申報,並督促甲方及時繳清稅款。

甲方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應於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前完成增值稅進項稅發票的認證工作。

4.資料移交及下期工作安排。每月納稅申報結束後,乙方將甲方的憑證、報表及納稅資料進行整理裝訂移交甲方,要求甲方簽收。同時將會計覈算及稅收管理方面的情況與甲方負責人進行交流,明確下月要開展的工作事項。

五、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次月2日前爲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各種支票、銷售發票、購貨發票、出入庫單、費用單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銀行對賬單等。乙方對甲方的提供會計資料存在疑問的,甲方應予合理解釋,並提供相應的業務資料及憑據予以證明。

2.配備出納會計,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3.安排專人負責庫存商品保管,商品出入庫應開具出入庫單,並及時登記庫存商品保管帳,保證庫存商品帳實相符。

4.配合乙方做好資金帳、往來帳、庫存帳的核對工作。

5.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及時準確轉交或傳達乙方。

6.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7.在收到乙方的申報納稅通知後,及時足額地繳納稅款。

8.做好會計資料的保管工作。

六、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以及相關財政、會計、稅收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制訂相應的`會計覈算及管理制度。

3.對甲方提供的會計資料予以審覈,存在疑問的,要求甲方給予解釋並提供相應的證明;虛假的,不真實的會計資料,乙方有權不予接受;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有權要求甲方立即糾正。

4.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資料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妥善保管會計資料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5.及時、規範地進行帳務處理、編制會計報表。

6.及時進行納稅申報、資料上報,保證納稅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

7.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資料。

8.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9.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乙方須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彙報。

10.保證會計覈算與稅收管理的質量,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與甲方交流,並及時解決。

七、費用及付費方式

1.合同期內服務費用總額 元,每3個月支付一次,費用爲預付,合同簽訂之日起付 元。以後服務費用到期30日前支付費用。

2.乙方代理記賬過程中發生的憑證、賬簿、報表費用按每年200元計,個人所得稅申報軟件費用每年60元,在簽訂合同時支付給乙方,以後年度在1月30日前支付乙方。

3.若甲方委託乙方代辦公司證照年檢手續,則甲方另行支付代辦手續費500元/年:年檢的證照包括一般納稅人認定,工商、稅務、外經、代碼證、開戶許可證、貸款卡的年檢。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的,按《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合同最短委託期爲一年,合同履行未滿六個月的,終止方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二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合同履行超過六個月未滿一年的,終止方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

3.甲方超過付費期30日仍未付服務費的,甲方應按所拖欠費用的二倍賠償乙方;甲方愈期未支付費用的. 乙方有權不進行納稅申報,直到甲方付費爲止,引起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超過付費期60日仍未付服務費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4.若甲方違反六(3)條款規定,乙方可以提出終止協議,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的聯繫方式,在報稅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資料,如果與甲方聯繫不上,其後果由甲方負責。

6.由於乙方未能及時完成會計覈算、納稅申報或覈算申報錯誤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付款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地 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14

委託人________與________律師事務所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___律師爲________案的第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託律師代理權限: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託人向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託費用 __________元。

四、本委託書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______止。

五、訴訟代理人的權利和責任。

六、本委託書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委託人: 受託人:

(簽字) 律師事務所(章)

年 月 日(注: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委託人、律師事務所各執一份)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15

甲方(委託人):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人):

住所:

電話:

甲方因與發生的糾紛一案(金額爲),委託乙方律師代爲辦理本案法律事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後擬定,不屬於格式條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可撤銷的情形。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朱爾特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處理該案相關法律事務。

第三條就本合同項下糾紛,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項法律服務:

1、作爲甲方代理人蔘加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2、作爲甲方代理人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談判;

3、作爲甲方代理人蔘加一審訴訟活動;

4、作爲甲方代理人蔘加二審訴訟活動;

5、作爲甲方代理人蔘加執行活動;

6、作爲甲方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

7、爲甲方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8、爲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第四條乙方代理權限爲特別授權,詳見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第五條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第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定額收費:甲方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元(大寫人民幣元整);甲方應當於簽訂本合同後兩個自然日內付至乙方財務或賬戶。乙方確認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後開始工作。

乙方銀行賬戶爲:

戶名: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2、風險代理: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案件最終處理結果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律師費計算方式爲甲方最終獲賠償金額的%(百分之)。

本合同簽署後,甲方自擬起訴方和/或相關責任方獲得的任何收益,均視爲乙方工作成果。

甲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本合同簽署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自行與對方達成和解、放棄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的,甲方應當以該案民事起訴狀記載的訴請金額爲基數,按本協議第五·2條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3、乙方因處理本合同項下糾紛須出差至深圳市外的,甲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外地辦案差旅費:

①包乾差旅費¥元,於本合同簽訂後三個自然日內支付;

②由甲方預付¥元,出差後乙方憑票多退少補。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的,應當每日按照應付律師費總額的1%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證據及相關線索;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弄虛作假及違法行爲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之代理事務不予配合或不按時支付律師費或有關費用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合同,已收律師費不退,未收之律師費有權追索。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提供法律服務違反法定程序、履行律師職責有重大過錯、與對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合同,乙方所收律師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如本合同所確定之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事務,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徵得甲方同意,可改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託事宜。

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改聘乙方以外的其他人辦理本合同所涉法律事務時,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未收律師費及其他費用有權依本合同全額收取。

第十一條乙方承辦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異地辦案差旅費、公證費、翻譯費、鑑定評估費、工商查詢費、財產查詢費、查檔費、專家

第十二條如該案在訴訟中,原告增加訴訟標的額或被告反訴,應就增加及反訴部份計入本案爭議標的,按收費標準相應增加律師費。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應對所涉及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和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確認乙方已經向甲方敘明的下述事項:

1、乙方及其承辦律師對法庭或仲裁庭可能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判斷並告知甲方,是依據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實踐經驗和專業知識作出的,不能理解爲乙方及其承辦律師對仲裁或訴訟結果的承諾,甲方還應意識到客觀存在的、不可預測的風險。

2、案件進程和結果要受到仲裁、審判等機構的制約及有關訴訟參加人的影響,並受到相關法律、法規關於時效和期限等的限制,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無權左右或掌控。

3、乙方及其承辦律師不通過違法、違規的方式取得該項法律事務的成功,不保證該項法律事務在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辦理下必定勝訴,乙方及其承辦律師不得向委託人提供任何採取非正當方式謀求該項法律事務成功的建議。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至本案本審或本程序終結止(包括調解、和解、撤訴、判決、裁定結案等),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如該案發生另行起訴、上訴、申請再審、發回重審、執行或申訴,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合同並辦理委託手續。

第十六條因本合同及其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倘若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16

委託開發項目: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項目的委託單位,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人: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項目的受託單位,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項目委託給乙方進行研究開發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從事技術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委託開發項目名稱爲:(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填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技術的委託開發合同。

第二條標的技術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爲:(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進行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並不存在,而是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爲公衆所知曉。

2.5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序,比如是屬於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於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於以技術報告、文件爲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爲載體的技術成果。

2.7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3.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完成本項目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並在上述期限內將研究開發計劃提交甲方審閱。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研究開發計劃提出補充、修改意見,乙方應在一個月內補充、修改完成。

3.4乙方應按照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委託開發技術成果。

3.5乙方不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4.1甲乙雙方約定本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爲: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研究開發經費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報酬爲:____元人民幣。雙方約定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爲使用費和科研補貼的,可以不單列報酬。

4.2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約定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2)支付期限:甲方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4.3甲方按約定還可以資金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若甲方以試驗裝備、設備、器材、樣品、專業技術人員和現有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等進行投資的,應明確約定投資內容所涉及的財產所有權歸屬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兩種方式之一結算經費和報酬:

(1)經費實行包乾。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包乾使用的,當合同完成以後經費出現結餘時,結餘的經費歸乙方所有;如果經費不足,不足的經費由乙方自行解決,並且乙方的報酬包含在研究開發經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當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甲方應當補充不足的經費;當研究開發經費出現結餘時,乙方應將結餘經費如數返還給甲方。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雙方還應約定乙方的報酬金額及支付方式等。

4.5乙方應當按照預算的經費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精打細算、用到實處和關鍵之處,避免浪費和超支,確保研究開發工作順利而有效地進行。

4.6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交有關財務報表;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彙報經費支出情況,提交有關財務報表;接受甲方的監督。

4.7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

第五條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部分研究開發經費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在研究開發完成後將其移交給甲方:(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期限爲:(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地點爲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方式爲;(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製、開發;樣品、樣機的試製;成套技術設備的試製、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

7.1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向乙方提交如下技術資料和原始數據:(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項目研究開發的技術資料和原始數據)

7.2委託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3甲乙雙方根據訂立的委託技術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週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祕密的保密範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4甲乙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8.1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原則確認風險責任的承擔:

(1)委託開發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方是否盡了努力,並且該領域專家認爲研究開發失敗是否屬於合理的失敗。

8.2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範圍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8.3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範圍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8.4雙方約定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雙方各自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

8.5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兩個基本原則確認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1)精神權利不可侵犯的原則。即技術成果的完成者享有發明權、發現權、科技成果權中的身份權,以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

(2)經濟權利合理分享的原則。即專利實施權、非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等實施許可、轉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合理分享。

9.2甲乙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歸甲方所有,也可以約定歸乙方所有,還可以約定歸雙方共有。

9.3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完成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的,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乙方。但乙方應爲甲方提供如下優惠

(1)甲方在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未獲得批准前,享有對該發明創造成果的權利,但應承擔保密義務。

(2)甲方在該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後,享有免費取得該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的權利。

(3)乙方如要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甲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9.4委託開發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約定。

9.5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非專利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的,雙方都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但乙方在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給甲方之前,不得將其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9.6研究開發成果中的發明權、發現權、取得國家榮譽和獎勵的權利,歸屬於乙方。

第十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完成的委託開發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委託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數據。)

10.2如果委託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照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甲方應在本條款中註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準號及發佈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委託開發合同技術,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該技術成果提交給甲方。甲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接受該技術成果。

10.4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合同技術完成以後,由雙方委託的技術鑑定部門或組織專家組進行鑑定,也可以約定由甲方單方確認視爲通過。但不論是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爲依據,並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合同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

第十一條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爲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乙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爲需要由甲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甲方應予配合。乙主將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甲方後,甲方認爲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術指導、協助實施的,乙方應予配合。

11.3乙方(或甲方)應爲甲方(或乙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並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甲方違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甲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者報酬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補交應付的報酬,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的,研究開發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4甲方逾期6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乙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退還給甲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甲方補齊不足部分。

12.5乙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乙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兩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7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要求乙方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經甲方催告後,乙方逾期兩個月未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8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乙方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經費,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9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雙方約定,但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爲限。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若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從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委託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另一方按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並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協議。

14.3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於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沒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於技術開發。

14.5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製開始直至新產品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徵和工業化、商業化特徵。

14.10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採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報酬:是指本項目研究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14.19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附文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託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甲方爲_________%,乙方爲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僞證。

第四條 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乙方爲全權代理,即代爲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 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藉故拖延。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18

一、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者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二、本協議含有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營業部免責條款,凡因免責條款約定的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建議投資者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本協議免責條款含義後再謹慎考慮,決定是否投資證券市場並與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簽定本協議。

免責條款

一、您無條件同意以下免責條款,同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投資者申請證券交易委託代理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三、投資者因證券帳戶丟失、密碼泄密、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公司電腦網絡系統發生故障,公司負責及時修復,但因網絡系統發生故障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五、因地震、火災、颱風、洪水、戰爭、政府行爲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六、行情數據來自專業的證券機構,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即時性和穩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的投資活動所招致的損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範圍的事件所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八、投資者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開戶

1.甲方在委託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戶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原件和複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後提款時專戶出款。

甲方開戶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爲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爲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鑑(工商營業執照、印鑑)。

2.在乙方開戶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並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戶、買賣、交割、轉託管、提款等行爲,則必須開具《授權委託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並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帳戶卡。

第三條買賣委託

甲方在乙方開戶後,自動享有櫃檯委託、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託方式。隨着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託方式視同甲方當然採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帳戶卡。乙方在審覈後,方纔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託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的所有委託均於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託方式有效、合法後,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託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爲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託,則委託無效。

第四條清算交割

1. 甲方在委託後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託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爲最終覈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爲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託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稅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戶”和“證券帳戶”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協議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甲方保證金餘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爲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稅。

第六條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櫃檯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保證金帳戶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戶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如存摺)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爲

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鑑,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後,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

第七條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摺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原件。

2.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協議、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帳戶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於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甲方確認本協議文本,並接受本協議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後所進行一切委託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協議之約束;對本協議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並在明白和認可後簽定本協議。

3.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帳戶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爲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並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爲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後果自負。

甲方明白證券買賣具有風險,即除可獲利外,亦可能蒙受損失。甲方確認其所下達的所有證券買賣指令根據自身判斷作出,同意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甲方自身承擔。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預測因素引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乙方特別聲明

1.當甲方臨櫃委託乙方辦理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如:辦理轉託管、提取保證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員查驗有關證件後再由電腦覈實密碼的兩個順序不可顛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如果乙方執行了甲方的委託指令,讓甲方提取了保證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驗了相關證件並且表明甲方已輸對了密碼。甲方認可乙方查驗“人證”是否相符,“證證”是否相符,對於甲方證件被僞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碼泄露而引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通過自助委託系統或自動轉帳系統進行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包括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遠程可視電話委託、internet網上交易、電話銀行系統自助轉帳等,任何人憑甲方自行設定的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視爲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託,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除非經甲方同意、法律許可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託事項及開戶資料。

4.若因電腦通訊系統發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保證儘快採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協議經甲方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2.若乙方欲補充或修改非原則性的條款,則將新的內容於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應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後50日內及時到乙方櫃檯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爲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內容,並將其作爲協議的一部分。

3.甲方申請銷戶,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銷戶時,協議終止。

4.本協議受國家和主管機關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之約束。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證券交易業務規則和金融慣例辦理。

5.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而推諉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郵編及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帳戶卡:深圳____________

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19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

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聲明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爲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爲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賬戶

第三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賬戶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賬戶。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乙方爲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接受甲方對其委託,成交及賬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並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委託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爲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檯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櫃檯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資金賬戶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爲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賬戶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並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檯,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賬戶。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爲。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爲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爲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爲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爲有效的甲方委託。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賬戶卡,資金賬戶卡,因他人僞造,變造資金賬戶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一條當甲方遺失證券賬戶卡,身份證,資金賬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二,三十三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五條乙方應本着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爲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七條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賬戶,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複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複印件,證券賬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八條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賬戶不能與任何自然人賬戶相互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檯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四十條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檯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檯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根據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登記公司的規定如需修改或增補,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將由乙方在其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爲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條款中已有約定外,可以是書面送達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報刊和乙方經營場所發佈之日起兩個月即視爲送達。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十九,二十條所指情形發生。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20

合同簽署地:

合同編號: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爲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秉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甲乙雙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內容之規定執行。甲方授權乙方作爲 省 地區(以區號 爲準) 有限公司產品 (獨家)授權代理商,公司在該區域不再發展第二家加盟(獨家)代理商。

2、代理商全年進貨總金額需達 元(大寫:零佰零拾 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也可以不定額,有定額完成有返利。

2-1 代理商首批進貨金額需達 元(大寫 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2-2完成全年銷售總額及年終返利:完成全年進貨總金額獎

勵 ,超出部分獎勵 。

3、一個銷售年度結束後,甲方有權在對乙方綜合考覈評估後決定是否繼續授予其該地區的獨家代理權;乙方亦有決定是否繼續作爲甲方該地區獨家代理商的權利,在同等條件乙方擁有優先權。

4、供貨及相關細則

4-1合同供貨價格: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的價格爲標準,本價格不含稅,需要發票按正常稅率收取。

4-2貨款支付方式:規定期限內全款匯到甲方帳戶,款到發貨。

4-3-1首批進貨:本合同簽訂之日,需交合同保證金 元, 日內按照計劃量所需金額將首批進貨款全額匯到甲方帳戶。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後,按照供貨合同的要求組織發貨,並退回合同保證金或者直接轉爲貨款

4-4 交貨地點及運費

4-4-1合同交貨地爲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間運費(以地區級城市爲標準,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遞或快速物流,差價由乙方負責)由甲方承擔。

4-5包裝標準:按一般包裝標準執行,包裝物不回收。

4-6甲方保證將產品保質、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果在約定期限內無法交貨的,超出一天按照貨款總額的1%給予補償(特殊情況根據雙方約定)。 5廣告促銷管理

5-1甲方設計、製作的產品必備資料,除按乙方購貨數量比例配贈外,可以專爲乙方的市場推出相應的廣告宣傳,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或者雙方按比例分攤,具體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5-2乙方組織的促銷推廣活動,其形式及內容必須經甲方審覈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6、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甲方享有的權利

6-1-1對乙方的經營有諮詢、監督、調查權。

6-1-2對違反本合同的不良行爲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經濟、法律責任。

6-2甲方承擔的義務

6-2-1有按照合同規定維護乙方合同權益的義務。

6-2-2 有對乙方首次進貨時提供業務培訓或提供培訓資料的義務。 6-2-3有按時供貨、保證貨物質量和提供經營信息的義務。

6-2-4有按照合同規定在合同期內同一簽約地區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貨的義務。

6-3乙方享有的權利

6-3-1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

6-3-2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獲得該地區獨家特約代理商的權利。

6-3-3對違反本合同的行爲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經濟、法律責任。

6-4乙方承擔的義務

6-4-1對甲方的產品,經營、市場策略等有保密義務。

6-4-2不得經營假冒、侵權產品及有協助甲方共同處理上述問題的義務。

7、雙方必須遵守的其他條款

7-1開箱損壞(未經用戶使用)的產品,由甲方負責無條件退換,其運費由甲方負責。

7-2售出產品的保修憑證(廠商聯)必須及時寄回公司備案。否則,該售出產品不給予保修。

7-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完成公司規定的首次進貨量後,再進貨產品實行可退貨制度,原則上是沒有經過拆封的部分,不得影響二次銷售,可以享受公司無條件全額退款。

7-4-1乙方退貨產品的價格原則上以甲方當時的供貨價格爲標準,如遇價格下浮變動的按變動後的價格執行。

7-4-2乙方保證退貨部分產品無使用、產品外包裝完好無損,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外包裝損壞,收取一定費用)。

7-4-3退貨產品在乙方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方驗收,3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其中合格品的實際貨值向乙方匯出退貨款額,退貨中發生的運費、手續費、保險費、破損包裝物等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5終止合同後的有關條款

7-5-1乙方應對甲方的經營內容(包括配套產品及銷售的全部相關內容)繼續承擔2年保密義務。

7-5-2退還所有文件、資料、授權委託書、特約代理牌(證書)等(包括複製品)。

7-5-3如違反本條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識產權論處。

8、乙方如遇到其它區域代理商串貨現象,收集證據並告知甲方,甲方及時通知串貨方並退出該區域銷售,嚴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貨方代理資格。

9、由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變動等特殊情況造成的違約行爲,雙方協商解決。

10、違約責任:雙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補充合同)全部條款,如違約,雙方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提請至人民法院裁決。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證金到達甲方帳戶後生效,有效期爲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關款項必須到達甲方帳戶,否則合同自動失效,保證金不給予退還。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後作爲補充合同監督執行。

備註: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區域再發展第二家代理,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50000元。

2、甲方允許乙方在沒有代理商的區域銷售,可以優先取得該區域代理資格,如果有人簽訂該地區代理,則必須無條件退出該地區。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手機: 手機:

E-mail: E-mail:

地址:福州市金山金洲北路7號5號樓4層 地址:

簽訂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代表(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證券委託代理交易合同 篇21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戶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託內容:委託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准文件。

2、審覈進口合同並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覈義務,並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爲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爲默認。

3、如進口商品爲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覈銷手冊。出口覈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於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後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後,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受託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並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並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覈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覈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爲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_%作爲履行本合同的定金,餘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並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託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託,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並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爲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複印件、電話、聯繫人傳真至乙方審覈備案,並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覈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後,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後,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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