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合同範本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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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合同範本 篇1

供方: 南京精誠電工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南京市和鳳工業園區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框架合同範本十篇

爲了確保甲乙雙方在x年度良好的合作,經平等協商同意, 甲方爲乙方x年度銅杆、銅絲、裸銅絲、鍍錫絲、絞線等指定供應商。現自願簽訂《產品購銷框架協議》如下:

一、定貨時間與定貨數量

(1)定貨時間

乙方於每月月底前將下月計劃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除本協議中二款(1)條①項定價方式客戶外,每批次訂單乙方須在當天下午14:30前傳真至甲方,經雙方蓋章確認回傳有效。

(2)定貨數量

乙方確保平均月用量在 噸以上或確保全年度總用量在 噸以上,如有規格變動或增減時,應提前七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據實做好調整。

二、 產品定價與加工費定價

(1)產品定價

所定產品的原材料銅價按以下款價爲材料定價。

①有色金屬網長江現貨電解銅價月日至月日現貨平均價。

②訂貨當天有色金屬網現貨電解銅價與長江現貨電解銅價平均價。

③訂貨當天有色金屬網現貨電解銅價。

④訂貨當天有色金屬網長江現貨電解銅平均價。

(2)加工費定價

①甲方所提供產品的加工費價格,經雙方協商確認同意(詳見附件《產品加工表價目表》)。

②甲方保留加工費調整權力,在特定情況下甲方提出,經雙方同意後生效。

三、交貨週期、運輸方式

(1)交貨週期

所定產品常用規格一般生產期爲3天,特殊規格生產期爲5天,單規格超過十噸以上時,以確保乙方材料供應正常爲原則,雙方協商同意可分批交付。

(2)運輸方式

甲方負責代辦以公路物流方式爲主。

四、產品交付質量驗收標準與使用

(1)雙方按訂貨要求交付與驗收,如有爭議參照《GB/T3953-20__》與《GB/T4910-20__》標準交付與驗收。

(2)乙方應在到貨後2天內辦好驗收手續,延期視爲默認合格。在驗收或使用過程發現甲方產品如有質量問題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承諾在四天之內進行調換貨物,但甲方對乙方最終產品質量不負任何責任。

(3)如對貨物質量問題有爭議無法協商時,以行業內有權威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鑑定,鑑定費用由過失方承擔。

五、產品包裝與保管

(1)所有產品除特殊規格外,均按甲方出廠標準包裝。

(2)所有包裝材料包含鐵盤、鐵箱、鐵架、膠盤、木板等均歸甲

方所有由甲方回收,但乙方須一次性交付押金元,雙方倉庫以記帳方式簽字確認,如有缺失乙方有義務負責找回或按價補償。

(3)貨物在交付到乙方倉庫前由甲方負責保管,在交付到乙方倉庫後由乙方負責保管。

六、貨款結算規定與付款方式

(1)貨款結算規定

經雙方協商約定付款週期按以下款結算付款。

①貨到 個工作日內付清。

②貨到每 對帳、開票, 前付清。

(2)付款方式

①乙方以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時,付款週期在上述約定時間內提前一週。

②如乙方以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時,貼息以同期銀行貼息價格爲準,經雙方商定由乙方承擔。

③如乙方未按約定延期付款則由乙方按0.4‰元/天支付利息。

七、協議終止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協議,乙方應在約定期內付清全部貨款。

八、解決協議糾紛方式

如有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協議履行地點爲甲方所在地。

九、本協議爲全年度框架議,具體規格、數量以傳真確認件爲準。《買賣合同》及每次的提貨單確認件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同具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執行。

十、本協議有效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經雙方同意可續簽。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本產品符合ROHS及REACH的國家標準。

甲 方:南京精誠電工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xx縣和鳳工業園區

開 戶 行:

帳 號:

甲方代表:

乙 方:

公司地址:

開 戶 行:

帳 號:

框架合同範本 篇2

買受人(甲方):

工商註冊號:

出賣人(乙方):

工商註冊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範圍

第二條 交易原則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限內,當第三方銷售或採購條件相同時,優先向對方銷售或採購。

第三條 產品的數量

1.本協議是年度框架協議,甲乙雙方須在每年 月日前協商確定下一年度採購計劃/銷售計劃。爲確保協議履行的嚴肅性,甲乙雙方應根據協議確認年度數量均衡執行,首月銷售/採購數量爲 ,以後在每月日前雙方書面確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貨數量。

2.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對產品的數量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 本協議按 確定產品價格

1.政府定價(含地方政府定價)。

2.政府指導價。

3.雙方協商一致的價格。因市場因素,甲乙雙方可就產品價格進行協商,確定新的產品價格,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則仍以本協議確定的價格或計價公式執行。

第五條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 質量標準按 執行。

(1)執行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企業標準( )。

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

(2)按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技術協議或技術要求執行。

(3)按封存樣品質量標準。

(4)按每筆採購單中質量標準執行。

2.乙方對質量負責期限:在 _個月的保質期內,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

3.乙方向甲方保證產品質量,產品均附質檢報告單和質量保證書。如果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賣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所承擔的質量保證期限不受前款質量負責期限的約束,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 支付方式按執行

1.按本協議所生成的每筆採購單實際發生的數量、金額,進行結算。

2.乙方貨到驗收合格且甲方辦理入庫手續後結算(適用寄售協議物資)

第七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 執行。

1.標準包裝。產品所需包裝由乙方合理包裝,適合水運或/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

2.危險品包裝。

3.設備包裝。

4.包裝物由方提供,不計費、回收。

5.無包裝物。

第八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技術資料、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

第九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按 執行。

1.以雙方共同確定的法定計量爲準,合理損耗爲%。乙方向甲方實際所交付的產品數量在本合同約定的誤差範圍內,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也不互補差價。

2.無損耗。

第十條 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的轉移

1.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自交付之時轉移至甲方,即在約定時間、約定地點交付之前標的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標的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2.遲延交付的,由造成遲延交付的一方承擔遲延期間標的物的風險責任。 第十一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檢驗標準:按本合同第五條質量標準進行檢驗。

2.驗收方式:按 執行。

⑴乙方送貨及代辦託運的,甲方在交付後個工作日內(驗收期),對產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如甲方對產品質量和/或數量有異議,應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並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貨的,在乙方交付產品時,雙方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共同封存樣品,以備檢驗。甲方如有異議,應在交付後的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

3.如雙方對產品的質量有爭議的,由共同確認的檢驗機構對封存的樣品進行檢驗,並以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作爲確認產品質量的依據。如檢驗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符合質量標準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按 執行。

1.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調試。

2.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調試,並負責對甲方免費進行小時的技術培訓。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按 執行。

1.無擔保。

2.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雙方權利包括:

⑴在保證向對方當事人銷售/採購本協議規定的產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銷售/採購相應產品。

⑵按本協議的規定接收產品或收取貨款。

2.雙方義務包括:

⑴指定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負責本協議項下有關產品銷售/採購的具體聯絡、計劃安排、供求平衡、執行、協調等工作。

⑵按本協議規定交付產品或支付貨款。

第十五條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終止

本協議有效期 。

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的有效期可以延長。

⑴自甲乙雙方有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至年月日

⑵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協議任何一方在不違反第十四條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於合同正常終止日前的個月內,向對方當事人發出終止本協議及終止何時生效的書面通知。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3.如甲方無法方便地從第三方獲得乙方銷售的某種產品,且根據本協議乙方應在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協議。

4.在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終止達成一致以前,本協議任何一方發出的終止本協議的通知,將不會影響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應採取書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4)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

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 日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框架合同範本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合約期內爲甲方供應 商品,達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商品的供應

1、乙方向甲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並蓋章的“訂單”(詳見附件一)爲準。雙方如需更改訂單,須在接受訂單後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訂單更改通知”,並須經對方書面確認,否則仍按原訂單執行。

2、乙方按甲方訂單要求提供商品時,應另行提供訂單數量的%作爲保修備用量,但乙方必須保證在接到甲方商品質量維保通知(以電話聯繫方式)時, 小時內到達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現場進行處理及提供符合樣品要求的商品給甲方正常使用。

二、商品的質量

1、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乙方每次向甲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乙方在供應甲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名稱、型號、價格及保質期

四、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訂單的供貨期限爲乙方接到甲方訂單之日起內,送貨到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2、若甲方更改訂單,乙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爲乙方同意按更改後的訂單交貨。

3、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交貨地點爲:。

4、供貨方式採用乙方一次性送貨,除非甲方要求乙方分開送貨。

5、送貨的全部運費均由乙方負責

五、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於乙方供應的貨物,甲方在驗收時採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爲質量檢驗標準。

2、甲方收貨時可僅對乙方所供應商品的數量及外觀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若甲方以抽檢方式驗收,則視同甲方對成批產品外觀無損進行認可接收。

六、供應商品的退貨和質保

1、乙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不符合質量檢驗標準或與樣品偏差較大、破碎、有損壞現象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甲方若發現乙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甲方均可向乙方提出質量爭議,乙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甲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

3、乙方無條件爲甲方及時更換保質期內有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

4、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由乙方負責。

5、乙方以產品質保封貼標籤是否破損爲準承擔合同規定的質保責任,但乙方須在本合同

簽訂前提供商品樣品給甲方確認及留存作爲本合同有關約定的執行標準。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若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動延續一年,以此類推,順延次數不受限制,順延期間相關費用不變。

八、貨款結算方式

1、分批按訂單具體規定實銷實結:在甲方收到乙方按訂單所規定的貨品及商品符合要求之日起 日後,由乙方提供貨品的正式發票向甲方進行結算支付貨款,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貨品的正式發票及相關貨品簽收憑證後日內以電匯的方式支付貨款給乙方。

2、保質金:貨款結算時,乙方應預留訂單貨款 %作爲每批訂單貨品的保質金,待保質期滿且不存在貨品質量與維保問題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申請無異議後日內支付給乙方。

3、甲方支付方式爲電匯。

4、乙方結算時須提供有效正式發票,如因乙方提供違法的發票,致使甲方受到稅務機關的查處或罰款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乙方單方面負責。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合同約定,多交、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貨到訂單指定地點,甲方有權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乙方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貨的,每天按該訂單所規定商品總金額的%承擔違約金;乙方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貨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免責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違約金責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質金。

2、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延期付款的,每天按該訂單所規定商品總金額的%承擔違約金;甲方延期付款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免責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索甲方欠款、違約金及質保金。

3、若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因所有權有爭議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而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若乙方在商品保質期內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限內及時對存在有質量問題的商品進行維保及提供符合樣品要求的商品給甲方正常使用的,每天按該商品購銷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

乙方超過維保時限 日的,甲方有權免責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違約金責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質金。

5、若乙方在商品保質期內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維保責任或不履行維保責任的,甲方有權免責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違約金責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質金。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簽訂地點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經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公證。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延期履行合同。

十二、附則

1、本合同連同合同附件共伍頁,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滿除商品保質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3、本合同文字打印同填寫部分及合同附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補充條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字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章) (簽章)

簽署日期: 年月日

框架合同範本 篇4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效成立並存續的法人實體,乙方保證具有向甲方承接勞務外包業務的合法資質,現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將部分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外包給乙方進行勞務服務外包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合作模式

本合同爲甲乙雙方之間的框架合同,本合同的簽訂,僅說明乙方爲甲方潛在的合作對象,雙方之間是否發生真實的業務往來,取決於甲方的具體需求以及乙方是否能夠滿足此種需求。

乙方爲甲方提供技術服務人員,用以支持甲方的特定項目。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從管理上保證提供給甲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的穩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相應人員抽調或挪作他用。

雙方之間的合作按照以下模式進行:

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具體需求時,會向乙方發出服務需求。乙方在收到甲方需求後5個工作日內,將報價及相關人員簡歷發送至甲方。

2、甲方根據簡歷篩選,認爲符合要求的,通知乙方對相關人員進行面試。甲方確定面試合格人員後,該等人員於一個月內到甲方指定地點、指定崗位上提供技術服務。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人員面試合格後,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合同》,對勞務外包人員的服務期間、服務費用、人員列表、付款方式等問題做出約定。

4、《補充合同》未盡事宜,以本合同爲準。

5、乙方及其技術服務人員均非甲方之僱員、代理人或員工。乙方的技術服務人員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及《補充合同的》的相應義務。

6、因甲乙雙方存在長期合作關係,乙方的技術服務費用每年漲幅不得超過前一年的 %,該漲幅即適用於總體服務費用,亦適用於單個人員的服務費用。(本條需要雙方具體談判)

二、商業祕密

三、知識產權

四、費用結算

1、甲方根據本合同及《補充合同》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服務費用結算方式:

(1)服務費用按月結算。乙方在每月初的第一個工作日向甲方寄送上一個月乙方技術服務人員考勤確認單,甲方收到並確認後,給乙方發送確認回執。乙方收到回執後一週之內向甲方寄送全額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後於 日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2)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爲:當月實付金額=《補充合同》約定的當月服務費用—當月扣款+當月額外服務費+當月出差服務費補貼。

當月扣款是指乙方服務人員當月的缺勤天數所對應的服務費用。計算方法爲:當月扣款=該人員當月服務費用/當月應出勤天數×當月缺勤天數

當月額外服務費用是指乙方服務人員在國家法定工作日及日常工作時間之外的額外服務時間付出勞動所取得的額外服務費。乙方服務人員額外服務時間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書面確認方可計入。額外服務費用計算標準爲:

工作日:按每人每小時服務費標準的 %支付;

週六和週日:按每人每小時服務費標準的 %支付;

國家法定節假日:按每人每小時服務費標準的 %支付。

若乙方與乙方技術服務人員的勞動合同或其它類似文件中約定的工資高於此基準,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需支付。

當月出差服務費補貼以甲方正式員工的補貼標準相同。

(3)其他約定: 。

3、甲、乙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稅法的規定各自繳納其就本合同應繳納的稅款。

4、雙方《補充合同》中對費用結算做出其他約定,從其約定。

五、人員管理

對於爲甲方提供服務的乙方人員,甲方採取以下方式進行管理:

1、不合格人員的處理

(1)本合同所稱的不合格人員是指不能從事甲方具體項目的人員,下列人員視爲不合格人員:不具備甲方要求的專業技能、不能勝任工作崗位、不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具有賭博、打架、偷盜、暴力、恐嚇、侮辱、誹謗、擾亂工作秩序以及其他不良行爲、或者甲方認爲存在不適合繼續提供服務的情形的人員。爲保證甲方項目的穩定推進,工傷人員、懷孕人員視爲不合格人員。

(2)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重新指派技術服務人員以替換不合格人員。不合格人員爲甲方提供服務未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後5個工作日內重新提供技術服務人員供甲方選擇;超過一月的,乙方在收到甲方重新指派技術服務人員的要求後10個工作日內重新提供技術服務人員供甲方選擇。

(3)甲方重新確定人員後,該人員須於一個月內爲甲方提供技術服務。未提供服務期間對應的服務費用從每月的服務費用中直接扣減。

(4)在人員更換期間,如因工作交接而有兩個乙方指定技術服務人員同時爲甲方項目服務的,甲方僅支付給乙方一個技術服務人員的服務費用。

2、設備配備

(1)乙方爲甲方提供服務而常用的固定資產(如:筆記本、臺式機及其他可能的設備)通常由甲方提供。設備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技術服務人員應妥善保管並及時返還。

(2)如由乙方技術服務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前述設備毀損或丟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如甲方需要乙方自備相關的設備時,甲方應根據設備的配置而付給乙方一定的使用費用,具體費用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但雙方不得因此而使乙方的技術服務停滯或受到影響。

3、考勤管理

(1)乙方技術服務人員享受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春節國家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除此之外,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爲缺勤,甲方扣減相應的服務費用。

(2)乙方技術服務人員的其他日常考勤管理由甲方自主決定。日常上班時間爲8:30-17:30,其中11:30-12:30爲午休時間。8:30-9:00區間內打卡爲遲到,超過9:00按照請假處理。每月遲到累計達三次(含)者,每次扣除50元。

(3)乙方技術服務人員的事假、病假等需由甲方管理人員批准。病假、事假視爲缺勤,甲方扣減相應的服務費用。

(4)其他約定: 。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爲乙方人員明確工作崗位和職責,提供執行技術服務項目的工作場所、工作環境、工作設備等相關工作條件。

2、甲方因項目管理及規劃需要,可隨時決定退、換乙方的全部或部分人員;在甲方相應項目提前終止的情況下,甲方即行通知乙方終止相應的《補充合同》。但是甲方需按時結清已經實際發生的服務費用。

3、甲方爲管理項目需要,有權與乙方技術服務人員另行簽訂合同(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合同等),以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乙方可對該合同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見,甲方可視情況對合同進行調整。

4、甲方需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5、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求提供技術服務人員信息,包括:人員專業技能及掌握程度、工作經歷及經驗、教育背景、獲得證書等;並保證上述信息的真實可靠,以保證服務質量和數量。

6、乙方應按照本合同及《補充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分派技術服務人員或替換技術服務人員到達甲方指定工作場所,保證甲方項目如期進行。

7、乙方應保證技術服務人員在服務期間遵守甲方的內部規定,勤於工作,服從甲方管理,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8、乙方應保證技術服務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擅自從事甲方指定內容以外的工作,不得擅自與第三方發生任何形式的勞動(務)關係,如乙方技術服務人員違反上述規定,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9、乙方應保證技術服務人員的穩定性。乙方人員需要離崗的,至少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應至少在離崗日15日前提供經甲方認可的交接人員,並保證不得對甲方的項目進展造成影響。

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合適的交接人員,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照 元/人天扣減費用。如給甲方造成其他任何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乙方與技術服務人員應存在合法的勞動關係,乙方對技術服務人員的管理須符合勞動法的規定。乙方與其技術服務人員的任何勞動糾紛,與甲方無關。

(1)乙方應依法爲其技術服務人員繳納法律規定的各類保險、工資及加班費或提供相關福利,與甲方無涉。除本合同及《補充合同》上列明的技術服務費用外,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或其技術服務人員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技術服務人員發生病假、工傷以及女職工孕產事宜時,乙方作爲用人單位,需依法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不可抗力

八、禁止轉讓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支付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應付費用的 %的違約金;若甲方無故不支付服務費用達60個工作日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甲方遲延支付是因爲乙方未及時寄送考勤確認單或提供發票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若乙方提供虛假資質證明材料,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質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拖欠員工工資,或支付員工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規定,甲方可責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4、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補充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服務人員,或經甲方面試確定的人員未如期提供服務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該人員月服務費的 %的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總體服務費用或單個人員的服務費用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漲幅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退回乙方人員。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當日)至 年 月 日(含當日)止,共計 天。

十一、爭議及其他事宜: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框架合同範本 篇5

爲促進兩地間政府、企業、社團和民間旅遊的全方位深入合作,共同推動旅遊業的發展,青海省黃南州同仁縣旅遊局、甘肅省甘南州合作市旅遊局達成廣泛共識,本着優勢互補、利益兼顧、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區域旅遊合作協議:

一、積極促進客源互送

互爲旅遊目的地和客源輸出地。在宣傳本市旅遊資源和產品的同時,要積極宣傳促銷另一地方的旅遊資源和產品,提高旅遊產品在本省市場的知名度。力爭每年組織一次對口旅遊促銷活動,積極引導和組織本地國內外旅遊者到另一個目的地旅遊,爭取互送客源人數每年遞進上升。

二、聯合拓展旅遊市場

加強對兩地旅遊精品合作潛力的深度研發,爭取旅遊產品互爲補充和延伸。相互支持舉辦旅遊促銷活動,在國內外市場上聯合招徠,形成合力。輪流舉行高層管理人員會議,定期進行工作會商,就區域旅遊發展和合作進行探討和研究。

三、 同營造發展環境

(一)共同推進無障礙旅遊區建設,逐步消除區域間的政策保障、市場障礙、交通障礙和服務障礙。 — 1 —

(二)加強旅遊質監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執法聯動,積極處理轄區內的旅遊投訴,並將處理情況及時通報。

(三)實現旅遊網站的相互鏈接和信息互動,共享旅遊信息資源。

(四)協助相關部門加快交通建設,儘快實現重要景區間的地面鏈接。

以上協議共四份,合作市旅遊局、班瑪縣旅遊局各執二份。

青海省同仁縣旅遊局 甘肅省合作市旅遊局

二Οxx年十二月七日

框架合同範本 篇6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合約期內爲甲方供應 商品,達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商品的供應

1、乙方向甲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並蓋章的“訂單”(詳見附件一)爲準。雙方如需更改訂單,須在接受訂單後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訂單更改通知”,並須經對方書面確認,否則仍按原訂單執行。

2、乙方按甲方訂單要求提供商品時,應另行提供訂單數量的%作爲保修備用量,但乙方必須保證在接到甲方商品質量維保通知(以電話聯繫方式)時, 小時內到達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現場進行處理及提供符合樣品要求的商品給甲方正常使用。

二、商品的質量

1、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乙方每次向甲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乙方在供應甲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名稱、型號、價格及保質期

四、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訂單的供貨期限爲乙方接到甲方訂單之日起內,送貨到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2、若甲方更改訂單,乙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爲乙方同意按更改後的訂單交貨。

3、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交貨地點爲:。 4、供貨方式採用乙方一次性送貨,除非甲方要求乙方分開送貨。 5、送貨的全部運費均由乙方負責 五、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於乙方供應的貨物,甲方在驗收時採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爲質量檢驗標準。 2、甲方收貨時可僅對乙方所供應商品的數量及外觀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若甲方以抽檢方式驗收,則視同甲方對成批產品外觀無損進行認可接收。 六、供應商品的退貨和質保

1、乙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不符合質量檢驗標準或與樣品偏差較大、破碎、有損壞現象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甲方若發現乙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甲方均可向乙方提出質量爭議,乙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甲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

3、乙方無條件爲甲方及時更換保質期內有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 4、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由乙方負責。

5、乙方以產品質保封貼標籤是否破損爲準承擔合同規定的質保責任,但乙方須在本合同

簽訂前提供商品樣品給甲方確認及留存作爲本合同有關約定的執行標準。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__年__月__日至 年月 日止。若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動延續一年,以此類推,順延次數不受限制,順延期間相關費用不變。

八、貨款結算方式

1、分批按訂單具體規定實銷實結:在甲方收到乙方按訂單所規定的貨品及商品符合要求之日起 日後,由乙方提供貨品的正式發票向甲方進行結算支付貨款,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貨品的正式發票及相關貨品簽收憑證後日內以電匯的方式支付貨款給乙方。

2、保質金:貨款結算時,乙方應預留訂單貨款 %作爲每批訂單貨品的保質金,待保質期滿且不存在貨品質量與維保問題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申請無異議後日內支付給乙方。

3、甲方支付方式爲電匯。

4、乙方結算時須提供有效正式發票,如因乙方提供違法的發票,致使甲方受到稅務機關的查處或罰款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乙方單方面負責。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合同約定,多交、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貨到訂單指定地點,甲方有權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乙方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貨的,每天按該訂單所規定商品總金額的%承擔違約金;乙方少交商品或延期交貨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免責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違約金責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質金。

2、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延期付款的,每天按該訂單所規定商品總金額的%承擔違約金;甲方延期付款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免責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索甲方欠款、違約金及質保金。

3、若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因所有權有爭議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而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若乙方在商品保質期內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限內及時對存在有質量問題的商品進行維保及提供符合樣品要求的商品給甲方正常使用的,每天按該商品購銷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

乙方超過維保時限 日的,甲方有權免責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違約金責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質金。

5、若乙方在商品保質期內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維保責任或不履行維保責任的,甲方有權免責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違約金責任及取消乙方所在甲方的全部保質金。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簽訂地點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經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公證。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延期履行合同。

十二、附則

1、本合同連同合同附件共伍頁,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滿除商品保質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3、本合同文字打印同填寫部分及合同附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補充條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字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章) (簽章)

簽署日期: __年__月__日

框架合同範本 篇7

甲方:

乙方: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並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一條定義

除非文義另有要求,本協議及其附件中的名詞應具有如下定義:

本協議:本協議包括本協議正文、採購訂單、本協議所有附件、技術協議以及本協議中提及的任何其他文件。框架協議甲方:指,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境內成立。註冊地址爲:

乙方指,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成立。註冊地址爲:.最終用戶:指下屬的分(子)公司(見附件1)爲本協議項下最終使用人。除甲方書面同意,本協議所指定任何最終用戶均無權直接向乙方發出採購訂單。

第三方指甲乙雙方、執行方、最終用戶、集成商以外的其他法人、組織機構和自然人。

招標文件:指由甲方發佈的編號爲的項目的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指乙方爲響應編號爲的招標文件而編制的投標文件,包括評標過程中籤署的答疑、澄清等補充文件。技術協議:指乙方與本協議的最終用戶就本協議項下的設備技術條件而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標的物:指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爲完成本協議及其項下合同所必須的、由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於全部的硬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運輸及保險等。

採購訂單:指甲乙雙方依據本協議簽訂的包含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價格、交貨期、交貨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具體要素的交易憑證,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見附件3)

現場:指項目所屬最終用戶的工作現場。

第二條框架協議執行方式

1.爲執行本協議,甲方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根據其需求計劃及本協議向乙方發出採購訂單,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價格和付款方式執行採購訂單,雙方最終簽署採購訂單。

2.除本協議明確約定或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乙方不得將本協議及其本協議項下訂單的製造、加工等義務委託或轉包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條適用於本協議的項目、供貨範圍及技術標準

1.本協議適用於附件1中所列項目。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可以對適用於本協議的項目清單進行增減調整。每次調整由雙方書面確認。乙方承諾不因項目未批准無法實施追究甲方的責任。

3.技術標準:按照乙方與最終用戶簽訂的技術協議爲準。技術協議應作爲本協議項下訂單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價格及交貨期

本協議項下所指貨物單價固定(分項價格表詳見附件2)甲乙雙方根據該固定單價簽署本協議項下訂單。

1.貨物單價貨幣單位爲人民幣,爲到最終用戶現場價格,含國內運保費、增值稅等費用。

2.附件2中的價格爲固定單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受訂貨數量、批量、交貨期和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附件2中設備數量增加或減少均按該單價增減。

3.附件2中的價格有效期爲自協議簽訂之日起2年時間,在此有效期內,框架協議下的價格保持不變。

4.採購訂單項下每套交貨期不應超過8周。

第五條技術協議與商務報價

1.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應立即與項目最終用戶技術交流,並在接到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與最終用戶技術協議的談判和簽署。

2.乙方應將在採購訂單執行過程中有關開工會、設計聯絡會、組態、培訓、工廠驗收、現場開箱驗收、現場服務等所需人工日數量明確在與最終用戶簽訂的技術協議中,並將上述費用在商務報價時一併報出。

3.乙方根據與最終用戶的技術協議和本協議中的單項價格,向甲方報出每套系統的配臵和商務報價,經用戶覈實並簽字確認後,提交甲方,作爲甲乙雙方簽署訂單的依據。

第六條付款條件

1.本協議項下人民幣採購訂單付款條件爲:(銀行承兌支付)合同簽訂後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作爲合同預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發貨通知後30天內支付合同總額的45%;合同設備全部到達甲方現場,乙方向甲方開具合同全額稅率爲17%的增值稅發票後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40%;餘款10%爲合同質量保證金,待合同設備(或合同工程)正常運行壹年無質量問題後結清餘額。

2.如果採用上述以外的其它付款方式,甲乙雙方應在訂單中另行約定。

第七條採購訂單

1.甲方根據項目進展向乙方發出項目技術和商務談判通知,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程序和原則報價,雙方確認後簽署採購訂單

2.採購訂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其未約定權利義務等內容均適用本協議有關規定。其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採購訂單約定爲準。

3.採購訂單經甲乙雙方確認後,任何一方不得單獨修改。如確需修改,則提出一方需承擔由此引發的影響簽約進度和交貨期的責任。

第八條包裝和運輸

1.乙方應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並提供適合運輸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裝、運輸支撐件等,以保證貨物安全穩妥送達現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裝卸或運輸中發生貨物損壞、滅失或丟失,乙方應自費對進行修理、更換或補供。

2.如因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貨物損壞、滅失或丟失,乙方應自費對進行修理、更換或補供並向承運人追究責任。

第九條貨物的風險及所有權轉移

本協議及其項下采購訂單中貨物風險和所有權自貨物交付時起由轉移,雙方各自承擔交付前後的風險。即在採購訂單約定時間、地點交付之前貨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貨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驗收標準和驗收方式

1.最終用戶負責根據技術協議約定標準對到貨貨物數量、外觀等進行全面檢查及質量驗收。

2.如雙方對貨物質量、數量等產生爭議,雙方同意由共同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並將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作爲確認貨物質量的基本依據。相應的檢驗費用由檢驗報告中引起質量問題的責任方承擔。

3.如最終用戶通知甲方在貨物驗收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單方暫時中止支付相應部分貨款並根據第三方檢驗結果決定是否恢復支付。

第十一條質量保證、質保期限及服務

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爲每批貨物通過現場驗收後12個月或發貨後18個月,以先到時間爲準。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貨(不可抗力除外),應向甲方承擔以下遲交貨違約責任:

1.1每遲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遲交部分貨值萬分之一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遲交部分的貨值。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不解除其交貨義務,交貨時間由雙方另行商定。

1.2逾期交貨超過90日曆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遲交貨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1.3分期交貨情況下,如乙方部分交貨延遲導致本合同被甲方單方解除,甲方有權就已接收部分貨物向乙方要求退貨,乙方應退還該部貨款、承擔退貨費用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2、如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數量,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補足。如逾期未補足,應按本條第1款承擔遲交貨違約責任。

3、如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應向甲方承擔以下質量違約責任:

3.1如貨物在現場開箱檢驗或安裝調試過程中被發現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拒付貨款並要求乙方立即修理或更換。

3.2質量保證期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質量問題,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自費對質量問題貨物進行修理或更換。

第十三條備品備件

乙方應保證根據甲方要求供應本協議項下貨物的備品備件。如乙方因系統升級不能提供原型號備件,則須提供滿足系統要求的替代備件。

第十四條有效期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另有約定外,有效期爲2年。

2.本協議下采購訂單有效期至訂單項下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

第十五條修改和解除

1.除非雙方另行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協議主體及附件作任何單方面修改。如一方有修改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經協商一致後簽署修改協議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在修改協議簽署生效前,任何一方應保證本協議/採購訂單正常執行,不得停止擬修改內容所涉及的工作。

3.雙方經協商一致可書面解除本協議/採購訂單。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立即單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②對方未經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及訂單,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24小時內通知另外兩方,並在其後14日內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3.如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90日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如何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協議及訂單

第十七條爭議協調程序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應本着公平友好原則協商解決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第十八條知識產權和保密

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設備、服務和文件,不受第三方關於專利、商標或工業設計權的侵權指控。如甲方或用戶因使用乙方或集成商提供的任何硬件、軟件、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等而受到第三方對於甲方或用戶侵犯其知識產權的起訴,將由乙方負責應訴,並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2.爲履行本協議及訂單需要,在與本協議有關的管理方、設計方、施工方、集成商承諾保密的前提下,可向其提供必要資料。除此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透露本協議、附件及本協議項下采購訂單、技術協議內容及有關項目的資料信息,否則將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

3.甲方和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附件及本協議項下采購訂單作爲商業宣傳資料。

第十九條附件及解釋順序

1.本協議所列下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協議與附件內容不一致,應按如下順序解釋:

第二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伍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壹份。

第二十一條其它

1.除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協議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發生所有權、經營權變更不影響本協議及項下采購訂單執行。公司合併收購應由合併後公司、重新變更註冊的公司或原公司所有權獲得者承繼本協議項下權利義務。

3.本協議及項下采購訂單有關來往函件,應以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進行。重要傳真的接收方應將傳真首頁簽字後回傳給傳真發出方;電子郵件的接收方應向電子郵件發出方確認收到。

甲方:

簽字日期:

乙方:

簽字日期:

最終用戶:

簽字日期:

框架合同範本 篇8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乙方(需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購買 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標的物(規格、型號、單位、數量等):

二、質量標準:

1、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現行或最新國家標準、行業有關標準以及乙方提供或經乙方會籤的產品圖樣、技術要求及驗收規範等;屬國家強制認證(簡稱“3C”)產品應有認證證書並在產品上附“3C”標誌;沒有國家、行業、企業等相關標準的,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釋予以履行。

2、產品質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後算起 壹 年。質保期內甲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甲方對產品質量及其產生的不良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三、包裝方式:甲方應爲產品提供適宜運輸的包裝方式,並附有相關資料和明顯標識,對於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毀,甲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全部損失。

四、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承擔: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向甲方下達次月訂單(訂單應註明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品牌及交貨日期),作爲甲方交貨的依據。

2、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訂單後 4個小時內回覆,並確認回傳給乙方;確認後的訂單甲方必須嚴格執行。

3、甲方按乙方訂單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完全交付乙方,訂單未指定地點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廠;產品途中運輸費、裝卸費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風險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每次供貨時必須隨貨提交產品自檢的合格報告書及送貨清單(註明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含稅單價),並蓋章確認。

五、產品的驗收及異議:

1、乙方依據質量標準要求條款對每批到達的產品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產品有權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應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乙方僅對產品的數量、規格、型號與外觀進行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對產品潛在的質量問題免責。乙方有權以實際使用過程爲期限對產品的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3、甲方收到乙方通過傳真、郵件、電話等方式的反饋後,應當於4個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對乙方的反饋進行回覆,並在2日內將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按同等數量替換爲合格產品,否則,即視同默認乙方的處理意見,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對甲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回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不負保管責任;甲方對取回的產品質量持有異議,可以取回產品的三日內提出書面異議與權威見證性資料,否則,視同接受乙方的意見。

六、質量保證金:

甲方以貨款 萬元作爲本合同產品的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於最長一項產品質保期屆滿後10個工作日內結清,保證金不計利息。

七、結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 28日前開具當月貨款全額的增值稅發票,乙方收到發票並經覈對無誤後於次月 30日前結清上月貨款(不含保證金)。

2、付款方式:銀行轉賬或承兌匯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訂單或發貨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 1日,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當筆訂單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同意乙方從當月貨款或保證金中扣除,逾期超過 5日者,視爲無法交貨,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無法交貨或產品質量無法按約定標準執行(包括但不限於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等不合規定或約定),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當次訂單貨款總額30%的違約金,若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應付金額5‰的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 3日內向對方通報,並盡最大努力予以補救,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它約定: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 3 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

2、本合同簽訂後,產品價格漲幅超過 20 %時,雙方對於價格可另行協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確認訂單;遇降則降。

3、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郵箱或傳真號碼以 書面 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 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對由此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4、本合同所含的條款應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予以執行,如上述條款的適用性在任何程序上被依法解釋爲全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可執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應當繼續完全有效和履行。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態度,另行友好協商,並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一經雙方簽字蓋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壹 年,但甲方對產品質量的保證和保密責任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書一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貳份。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地址:代表(簽字):電話:電子郵箱:開戶行:帳號:郵編:(章)傳真:

乙方: 地址: 代表(簽字):電話: 電子郵箱: 開戶行: 帳號: 郵編: (章) 傳真:

框架合同範本 篇9

供方: 南京____精誠電工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南京市____和鳳工業園區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確保甲乙雙方在______年度良好的合作,經平等協商同意, 甲方爲乙方______年度銅杆、銅絲、裸銅絲、鍍錫絲、絞線等指定供應商。現自願簽訂《產品購銷框架協議》如下:

一、定貨時間與定貨數量

(1)定貨時間

乙方於每月月底前將下月計劃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除本協議中二款(1)條①項定價方式客戶外,每批次訂單乙方須在當天下午14:30前傳真至甲方,經雙方蓋章確認回傳有效。

(2)定貨數量

乙方確保平均月用量在 噸以上或確保全年度總用量在 噸以上,如有規格變動或增減時,應提前七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據實做好調整。

二、 產品定價與加工費定價

(1)產品定價

所定產品的原材料銅價按以下款價爲材料定價。

①____有色金屬網長江現貨電解銅價月日至月日現貨平均價。

②訂貨當天____有色金屬網____現貨電解銅價與長江現貨電解銅價平均價。

③訂貨當天____有色金屬網____現貨電解銅價。

④訂貨當天____有色金屬網長江現貨電解銅平均價。

(2)加工費定價

①甲方所提供產品的加工費價格,經雙方協商確認同意(詳見附件《產品加工表價目表》)。

②甲方保留加工費調整權力,在特定情況下甲方提出,經雙方同意後生效。

三、交貨週期、運輸方式

(1)交貨週期

所定產品常用規格一般生產期爲3天,特殊規格生產期爲5天,單規格超過十噸以上時,以確保乙方材料供應正常爲原則,雙方協商同意可分批交付。

(2)運輸方式

甲方負責代辦以公路物流方式爲主。

四、產品交付質量驗收標準與使用

(1)雙方按訂貨要求交付與驗收,如有爭議參照《GB/T3953-20__》與《GB/T4910-20__》標準交付與驗收。

(2)乙方應在到貨後2天內辦好驗收手續,延期視爲默認合格。在驗收或使用過程發現甲方產品如有質量問題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承諾在四天之內進行調換貨物,但甲方對乙方最終產品質量不負任何責任。

(3)如對貨物質量問題有爭議無法協商時,以行業內有權威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鑑定,鑑定費用由過失方承擔。

五、產品包裝與保管

(1)所有產品除特殊規格外,均按甲方出廠標準包裝。

(2)所有包裝材料包含鐵盤、鐵箱、鐵架、膠盤、木板等均歸甲

方所有由甲方回收,但乙方須一次性交付押金元,雙方倉庫以記帳方式簽字確認,如有缺失乙方有義務負責找回或按價補償。

(3)貨物在交付到乙方倉庫前由甲方負責保管,在交付到乙方倉庫後由乙方負責保管。

六、貨款結算規定與付款方式

(1)貨款結算規定

經雙方協商約定付款週期按以下款結算付款。

①貨到 個工作日內付清。

②貨到每 對帳、開票, 前付清。

(2)付款方式

①乙方以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時,付款週期在上述約定時間內提前一週。

②如乙方以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時,貼息以同期銀行貼息價格爲準,經雙方商定由乙方承擔。

③如乙方未按約定延期付款則由乙方按0.4‰元/天支付利息。

七、協議終止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協議,乙方應在約定期內付清全部貨款。

八、解決協議糾紛方式

如有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協議履行地點爲甲方所在地。

九、本協議爲全年度框架議,具體規格、數量以傳真確認件爲準。《買賣合同》及每次的提貨單確認件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同具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執行。

十、本協議有效期: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經雙方同意可續簽。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本產品符合ROHS及REACH的國家標準。

甲 方:

乙 方:

框架合同範本 篇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 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發起人據實填寫)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_ (建築工程分項工程施工項目)

二、工程承包範圍 (發起人參照如下約定據實增減)

1、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圖、有關設計文件、設計說明及施工過程中下發的設計變更、圖紙會審記錄等規定內容承包,除甲方另行發包的工程外,均由乙方負責施工。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方,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3、(其他約定)

三、合同工期 (發起人據實選擇、填寫)

開工日期:實際開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監理工程師下發的開工通知書爲準

完工日期:甲方另行書面通知乙方完工日期,乙方保證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完工/

實際竣工日期:乙方實際完成合同工程後,由甲方按合同約定組織竣工驗收並接收工程,實際竣工日期以甲方工程接收單上載明的日期爲準。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自單位工程開工之日起 天

四、質量標準和施工要求 (發起人參照如下約定據實增減)

1、工程質量標準:

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執行,必須達到合格。質量保修範圍和期限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2、具體的施工要求如下:

(1)各項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乙方必須自檢合格後方可書面通知甲方檢查,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影像資料等)。在甲方同意後方可隱蔽。如乙方擅自隱蔽的,必須無條件拆除隱蔽層提供甲方進行查驗,費用由乙方自理,工期不予順延,並需另行支付甲方壹萬元/次的違約金。

(2)施工中甲方、監理方現場人員有權隨機對乙方材料、施工工藝質量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乙方應在甲方限期內整改至合格。

(3)乙方應提供相關工程材料如下:

a、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的國家要求的施工資質;

b、施工前應有經過甲方有關單位確認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c、施工前應提供本工程施工組織(方案)設計;

d、本工程所用的各種設備、材料等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出廠驗收記錄和複驗報告;

e、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工程檢測記錄和報告等;

f、工程竣工驗收需要的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資料。

五、安全文明施工 (發起人參照如下約定據實增減)

1、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需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2、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服從甲方、監理、南山集團等單位的管理,遵守有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無條件清退出場,發生的一切處罰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經濟和法

4、乙方施工現場應達到煙臺市安全文明工地標準,並與總包單位共同做好成品保護,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將施工中產生的建築垃圾和殘渣廢料清理乾淨。

5、(其他約定)

六、 合同價款與支付 (發起人參照如下約定選擇其一據實填寫)

1、合同價款及調整

(1)本合同爲固定綜合單價/固定總價合同,固定綜合單價/固定總價爲:

上述固定綜合單價/固定總價中包含人工費、材料費、包裝運輸費、裝卸費、機械設備使用費、管理費、稅費、利潤和檢測試驗及水電費等,以及在簽訂協議書時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等的採購和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材料人工費市場價格調整等風險費用,結算時不做任何調整。

(2)本工程暫定工程總量爲 ;本工程暫定總造價爲人民幣 元(大寫: )。

(3)(以下爲兩種價款合同的約定,選擇其一)結算時,以具體施工內容爲基準,根據甲方預算審計部門確定的工程量按約定的固定綜合單價結算工程款。若有增減和設計變更追加的工程量,竣工結算時應據實增減,其取費價格仍執行原定價格。/結算時,乙方完成全部工程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的,本合同約定的固定總價既爲本工程結算定案總造價,由甲方根據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發起人參照如下約定據實填寫)

3、其他約定: (發起人參照如下約定據實增減)

(1)乙方應承擔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並按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單位交納,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繳。

(2)乙方收取工程款項時,應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稅務部門要求的建築類通用發票和本工程的相關資料,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繳稅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款項,甲方均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進度款或工程結算款中扣留,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4)雙方對竣工結算髮生爭議時,由甲方委託有資質的造價審計中介機構,對本工程造價進行一次性審查定案,該中介機構的審查結果,甲乙雙方無條件認可,並以該審查確認的最終結算值進入決算。

(5)(其他約定)

七、材料採購 (發起人參照如下約定據實填寫)

1.本工程所有材料的採購、運輸、保管和檢測驗收等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採購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和行業頒發的質量標準和甲方要求,否則乙方負責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甲方現場人員隨機對材料質量進行抽驗,如發現乙方材料有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更換爲合格材料,工期不順延。

2.材料用於工程前應向甲方和監理單位提交材料樣品、產品合格證、性能檢測報告和進場驗收記錄以備檢測,否則甲方有權拒收,工期不順延。

3、(其他約定)

八、施工檢查和竣工驗收 (發起人參照如下約定據實增減)

1、施工過程中甲方發現乙方施工工程不符合規定或合同約定,有權要求乙方在限定時間內整改至合格,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直至乙方有能力組織符合要求的施工時止,工期不順延。

2、竣工驗收時乙方施工工程不符合規定或合同約定,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整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施工過程中或竣工驗收時,如甲方發現乙方施工工程不符合規定或合同約定,可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小時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4、本工程所涉及的檢驗試驗費、評估鑑定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5、(其他約定)

九、工程質量保證 (發起人參照如下約定據實填寫)

1、本合同範圍內的工程,質量保修期爲 年;如乙方承諾的質量保修期與國家規定的質量保修期不一致的,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

2、保修期內乙方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後,應在 小時內派人到現場維修,維修完須經甲方驗收合格。乙方未能按約定時間派人搶修或未在甲方限定時間內修復的,甲方有權委託他人實施維修,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直接從乙方的質保金中雙倍扣除,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其他約定)

十、違約責任 (發起人參照如下約定據實增刪)

1、乙方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暫定總造價/固定總價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逾期完工的;

(2)施工中或竣工驗收時,未按甲方限期整改要求,整改合格的;

(3)乙方未按約定或甲方要求交付各類資料,經甲方催告後五日內仍不移交齊全的(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不免除並繼續交付資料的義務);

2、經過兩次以上(含兩次)未能通過竣工驗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暫定總造價/固定總價20%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3、因乙方施工工程質量及工藝等原因導致本工程根本無法完成竣工驗收的,乙方應全額返還甲方已付工程款,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以及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等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或剋扣。如因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導致農民工在施工現場鬧事或引起政府有關部門調查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次。如甲方因此受到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由乙方最終承擔相關處罰費用。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暫定總造價20%的違約金。

6、(其他約定)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 (發起人參照如下約定據實增刪)

1、乙方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需另行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暫定總造價/固定總價20%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工期延誤時間累計超過 天的;

(2)接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兩次以上(含兩次)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或未在限定時間內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累計超過 天的.

2、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場地。

3、(其他約定)

十二、其他約定 (發起人參照如下約定據實增刪)

1. 價據實增減相應費用。

2. 要求,否則將給以伍萬元的違約處罰,該違約金將用來獎勵保勤的施工人員。

3. 施工單位必須積極配合,費用由甲方承擔。故意拖延、拒絕配合的,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4. 5、(其他約定)

十三、協議生效 (發起人據實填寫)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___日

協議訂立地點:山東省龍口市 本協議雙方約定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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