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合同範本(通用21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16W

許可合同範本 篇1

技術受讓方(甲方):_________

許可合同範本(通用21篇)

技術轉讓方(乙方):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

合同登記機關: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

二、實施許可的範圍、期限和方式:

三、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事項:

四、技術服務的內容:

五、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一次總付:_________;

分次總付:_________;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其它方式: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_________。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_________。

十一、爭議的解決辦法: _________。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範本 篇2

許可人(甲方):_________

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爲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乙方。

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組前屬於甲方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

甲方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計算機軟件,並願意將該等計算機軟件許可給乙方使用,且乙方有意使用該計算機軟件。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許可人

1.1本合同許可人是甲方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甲方本身,以及向甲方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計算機軟件

2.1本合同項下的計算機軟件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經登記註冊並已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或未註冊但已經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所列的計算機軟件,(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經登記註冊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已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或未註冊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已經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計算機軟件,(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

第3條許可

3.1對無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對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範圍內繼續有償使用。

3.3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計算機軟件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計算機軟件,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4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計算機軟件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3.5許可人可以無償使用被許可人對計算機軟件改進部分,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4條期限

4.1本合同項下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爲期_________年。

4.2上述期限屆滿,如果被許可人決定延長本合同的有效期,則許可人同意依被許可人之決定並按其所要求延長的期限延長本合同的有效期。

4.3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直至許可計算機軟件法定保護期屆滿或變成公開信息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4上述4.3條所述之保護期滿或終止,不影響被許可人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其他未期滿或未終止使用的計算機軟件。

第5條費用

5.1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人按本合同3.1和3.2條規定有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但該等使用的費用應符合雙方另行簽訂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

5.2對於無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被許可人須於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維繫該等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的維繫費用。

5.3對於有償使用的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人應支付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維繫該等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有效性所需支付的費用。

第6條雙方的義務

6.1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計算機軟件,應遵守本合同

3.3、3.4條的規定。

(b)須向被許可人提供許可計算機軟件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計算機軟件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許可人保證使被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並就此向被許可人進行賠償。

(d)許可人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計算機軟件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已註冊的許可計算機軟件的註冊狀況,不放棄續展註冊,不申請註銷。許可人同時承諾將依據被許可人要求在被許可人要求的國家和地區註冊登記許可計算機軟件。

6.2被許可人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計算機軟件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提前通知許可人,並獲得許可人同意。

(b)如發生許可計算機軟件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計算機軟件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d)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可人支付許可計算機軟件的維繫費用。

(e)如果因被許可人對許可計算機軟件的改進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被許可人保證使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並就此向許可人進行賠償。

第7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7.1合同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屆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無論8.1和8.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計算機軟件,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計算機軟件,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計算機軟件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9條違約責任

9.1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1條不可抗力

1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爲及不作爲)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1.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1.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8.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2條其他規定

12.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2.2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2.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爲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2.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2.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2.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3條通訊

13.1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爲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爲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爲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爲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第14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4.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4.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5條附則

15.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5.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範本 篇3

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由__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依______法律設立,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共同簽署。

鑑於甲方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設計的技術信息,包括設計、技術、工藝、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助的許可權利,以及以生產、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爲目的的持續的技術協助的權利;

鑑於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標:甲方(SYMBOL)。

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成一致:

A.商標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駕駛車輛,“許可證產品”意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後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採用的形式均爲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應表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製造,而且這一標誌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產的貨物許可使用上述商標,且甲方同意依後述條件和條款做出許可。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境內使用甲方商標和獨佔權利,這一權利僅限於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範圍;由於次獨佔權利僅適用欲與產品有關的範圍之內使用商標,雙方確認,該商標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於許可證產品的範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4.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甲方的指令和知道和甲方在向乙方技術協助中規定的生產工序和生產方法使用上述商標,以使由乙方標識商標的產品符合由甲方設立的標準和規格,並且與甲方商標系列的產品具有統一的質量。

5.乙方知曉甲方對上述商標擁有所有權,並且允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做出或不默許他人做出對於上述甲方商標權利有害的行爲。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時間內,甲方有權派員或通過代理商基於商標許可檢查乙方的工廠和由乙方生產的任何許可證產品,並確定上述商標的必要保護範圍;在依本協議第C部分規定由甲方判定產品位能與甲方在同列商標項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一致的情況下,甲方還享有停止許可證產品銷售的權利。

6.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照__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標並且在相關產品上使用此類標誌應符合祕魯的適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條文。在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的方式應交由NORIN-CO在正式使用之間進行批准。

B. 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受到書面請求之後九十(90)天內,甲方將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複製的;

a) 由甲方所擁有的爲支持祕魯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b) i. 對於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不見,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製作的圖紙和/或規格,但應依從於由供應商對於圖紙用的限制條件。

ii.對於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性能特性,設計參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的爲使乙方在______得到相同規格的供應部件的相關信息。

iii.甲方對於任何外部供應商不願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c) 材料和依甲方的設計獲得規格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格;

d) 工具及設備圖紙,其應依甲方先可能存檔只爲限。

2.技術資料和轉悠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爲準;

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製爲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爲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個許可正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後,甲方承諾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正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

4.甲方將提供並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轉悠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於甲方的設計。

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爲之:

a) 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語言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b) 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數據,並以英文做成以儘快得到回覆。更換零件的性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c) 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

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乳汁和規格。乙方同意爲此檢查提供合作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格生產,除依C.I.規定的修改內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運行性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實際、圖紙及規格生產,則甲方對於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乙方同意保持並維護帶有甲方轉悠標記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的嚴格祕密,並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屬於保證乙方許可證產品生產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將同樣的限制加於依同樣目的乙方要求生產零部件而使用此類圖紙規格及生產信息的供應商。

雙方同意爲生產及採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爲公制度量並依要求加註。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說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表明如下文字說明:

“本文僅屬限制使用並不得用語任何有害於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對於由甲方的外部供應商向乙方提供並標明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保持完全的祕密,乙方也同意未經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 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於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不見所開發的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同志令一方。開發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並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於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休整、更新發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許可合同範本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 標 授 權 範 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 類商標(註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 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 省內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雙 方 的 權 利 和義 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爲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爲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爲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 同 的 生 效 與 終 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爲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 易 程 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爲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並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 約 責 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註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爲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 議 的 解 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 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爲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範本 篇5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屬技術祕密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費用支付、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技術祕密轉讓合同。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

_________。

第五條 技術祕密內容

5.1 讓與方轉讓的技術祕密內容要點:

_________。

5.2 技術指標和參數:

_________。

5.3 技術成果工業化程度:

_________。

第六條 技術祕密資料

6.1 讓與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內容:

_________。

6.2 讓與方提供與技術祕密相關的樣品,樣機,原材料等包括:

_________。

6.3 交付時間:

_________。

6.4 交付地點:

_________。

6.5 交付方式:

_________。

第七條 技術祕密實施狀況

7.1 本合同訂立前,讓與方自行使用本合同技術祕密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

_________。

7.2 本合同訂立前,讓與方許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技術祕密的情況(時間,地點,方式):

_________。

第八條 技術祕密使用範圍

8.1 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以下範圍內使用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

_________。

8.2 使用技術祕密的期限:

_________。

8.3 本合同成立後,讓與方對受讓的技術祕密是否可以再行轉讓:

(1)是

(2)否

第九條 保證條款

9.1 讓與方保證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不侵害他人的任何權利。

9.2 讓與方保證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具有實用性,可靠性。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0.1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在合同有效期內均負有保密義務。

10.2 在合同有效期內,讓與方將本合同轉讓的技術祕密。

(1)有權申請專利

(2)不得申請專利

10.3 合同終止後,受讓方對本合同受讓的技術祕密。

(1)繼續負有保密義務

(2)解除保密義務

第十一條 技術指導

11.1 技術祕密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技術指導的內容:

_________。

11.2 提供技術指導的地點:

_________。

11.3 其他約定:

_________。

第十二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12.1 驗收時間:

_________。

12.2 驗收地點:

_________。

12.3 驗收標準:

_________。

12.4 驗收方法:

_________。

第十三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3.1 本合同費用總額爲_________元。

其中:

(1)技術祕密使用費爲_________元;

(2)購置專用設備等費用爲_________元;

13.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總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_________。

(3)提成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_________。

(4)入門費加提成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_________。

(5)其他方式約定如下:

_________。

13.3 讓與方有權查閱受讓方會計帳目,查閱時間,方法如下:

第十四條 後續改進

14.1 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1)是

(2)否

14.2 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履行:

(1)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屬於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並且

a.無需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b.應當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

(2)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屬於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由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後續改進技術祕密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

_________。

第十五條 免責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簽約各方均無責任,讓與方不返還已收取的技術祕密使用費:

(1)第三方將本合同約定轉讓的技術祕密公開;

(2)非合同簽約各方的責任,造成本合同技術祕密公開;

其他情形:

_________。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爲:

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

_________。

16.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爲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第十八條 合同的解除

18.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簽約方可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

_________。

18.2 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19.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19.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名詞解釋

爲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

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補充約定

21.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1.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

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填寫說明

一、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文本,作爲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本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技術祕密轉讓合同。

三、簽約方爲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爲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條款中帶“”的內容,作爲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中打“√”或打“×”。

五、對於合同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合同中籤約方約定無須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中註明,儘量不留空白。

七、委託代理人簽定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託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定本合同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爲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

認定登記事項

─────────────────────────

印花稅粘貼處

─────────────────────────

登記編號:_________

認定意見:_________

登記員(簽字):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

認定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許可合同範本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甲方實用新型專利“耐水木塑複合材料及其製備方法”(以下簡稱本專利,專利號:ZL20xx210100659.3)。

一、甲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1、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本專利,甲方不得在中國大陸地區再特許第二家使用本專利,且甲方(權利權人)也不得在獨佔許可期間使用本專利,如有違約,將負責賠償給乙方所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許可專利的商品質量,如發現有商品低劣、濫用許可專利,甲方有權對許可專利進行撤銷。

3、甲方每年向中國國家專利局交納本專利法律保護費。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專利文件,有技術上的更新及時通知乙方。

二、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1、乙方享有自年 日至年日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本專利使用權。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許可合同。

2、乙方必須按國家行業標準法進行生產加工保證其商品質量,嚴禁濫用一切手段搞不爭當競爭,用低劣產品混淆、誤導消費者。

3、乙方經營必須合法。

三、專利權獨佔許可費:無償使用。

四、在本合同書有效期間,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若甲方違約,甲方須賠償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本合同書自簽字後在有效期內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

六、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同意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書一式八份,四份交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甲乙雙方各持二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範本 篇7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年×月×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爲××××。

1.2 “出讓方”-是指×××國×××市××××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省××市,名叫××××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爲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爲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稅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8.3 仲裁裁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範本 篇8

本協議於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1 “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物貨(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①(①:在本協議中,“標記”泛指作爲工業產權被保護的商業符號,如商標、服務標記、鑑定標記或廣告用語等。本實例的許可證文件以商標這一術語來表示用在某類貨物(產品)上的標記。假如標記是用來表明某種服務的服務標記,則本文件應作適當修改以反映這種標記的性質。)。

1—2 “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②(②:如果許可商標由一個或幾個字組成,或由幾個字母表示的縮略詞組成,則可用此作爲標識。如果許可商標還包含一些特殊的顏色或圖案,則需在單獨的附件加以標識。)。

第二條 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③(③:這種附錄一般採用表格形式,表中列出許可權擴展到的國名,在該國許可商標已註冊或正在申請註冊,列出註冊日期或申請註冊日期;註冊或註冊申請所屬國際分類(適當的話還有國內分類),以及所包括的貨物或服務。還應包括如截止日期或延展日期等其他有關信息。在許可證有效期內,本表應隨實際情況變化加以修正以保持適用。)。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3—1 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④(④:很有必要提供一個附件詳細闡明許可方的有關製造和銷售產品規格、製造和質量控制標準與質量控制要求或所提供的服務,以便被許可方按本許可證製造和銷售產品。)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3—2 條款3—1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在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3 按條款3—1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3—4 按條款3—1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爲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爲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3—5 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4—1 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年①(①:期限十分重要,它與每個許可證的具體情況密切相關。被許可方授受一個商標許可證,意味着它藉助許可方在相關市場領域的良好聲譽來推售其產品或服務,並由此得到好處。爲了獲得利潤,被許可方必須在生產和開闢市場兩方面進行大量投資。它自然不希望因商標許可提前終止而截斷其利潤來源,使投資價值降低甚至使之付之東流。所以被許可方可能要求在許可協議中詳述許可證可以自動地或應被許可方要求而續展的細節。另一方面,許可方把許可證看做向被許可方市場輸入標有自己商標的產品的有效方法,並希望許可證的期限相對短些,以便期滿後自己在那裏製造和(或)銷售其產品。許可方也可能要求在被許可方有一最低銷售量,若達不到此最低銷售量,則終止許可證。許可方的另一方法是參與被許可立市場,所以許可方可以找出許多理由說明許可證不必延展,或只能由許可方酌定是否延展。這些問題必須由雙方談判協商來解決。)。

4—2 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4—3 協議的終止

4—3—1 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4—3—2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或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4—3—3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爲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爲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5—1 當事人雙方確認本協議關於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5—2 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美元。

5—3 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總銷售額的_______%計算。每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②(②:使用費交付期通常也可爲季或半年)。申報上月總額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爲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惟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正確執行了,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的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7—1 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7—2 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7—2—1 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說明其理由。

7—2—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或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①(①:許多商標許可證也包括這樣的規定,即賦予許可方檢查被許可方設施的權利以及對許可商標貨物抽樣作獨立的質量檢測的權利。)

7—3 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②(②:在宣傳和其它印刷品中,許可方關於許可商標使用的圖案標準,通常由單獨的附件提出(見附錄a)。)

7—4 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爲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8—1 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會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8—2 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8—3 被許可方保證自己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爲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9—1 被許可方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的僱員。

9—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的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人民幣/美元/___________)。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的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的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的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爲,立即通告許可方。對侵權行爲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 糾紛

(參閱《涉外民法典》第6章;和技術引進合同條例條款12—1。)

12—2 完整協議(整體條款);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①(①:如果有關的其他協議所含的條款對現在的協議有影響的話,則必須對這些有關協議加以說明,說明它們對本協議影響的程序。這種說明可以放在“背景”一節中。)。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說明修改的目的。

12—3 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爲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中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12—4 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12—5 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12—6 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12—7 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爲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12—8 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12—9 通知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或按隨時提供的別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爲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_______________(許可方)

_____________(代表簽名)

_________________(職務)

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被許可方)

_____________(代表簽名)

_________________(職務)

_________________(日期)

許可合同範本 篇9

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爲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_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並願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_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

2.1 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爲“許可專利”。

2.2 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 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 許可

3.1 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 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範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 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爲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爲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

轉讓。

3.5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後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後續服務的提供

5.1 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 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後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並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 維護費用

對於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於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爲維繫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範圍內製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 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 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製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後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 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並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 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 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 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爲及不作爲)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 其他規定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爲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3.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3.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爲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爲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爲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爲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__________;被許可人地址:_________。

第15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 附則

16.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清單(略)

二、共有專利清單(略)

三、專有技術清單(略)

許可合同範本 篇10

編號: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______類商標(註冊號:______)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門市和生產的______產品包裝上。

二、商標標識:(另附頁)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五、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  )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______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_______類商標。

六、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說明文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七、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商標、冠名使用費。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企業名稱和產地。

十一、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十二、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門市和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_______________連鎖店爲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審覈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十四、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爲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五、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七、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十八、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權註冊商標的產品,必須要具備如下條件:

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指定檢測部門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 國家明令需要具備環保認證的產品,必須獲得國家級環保機構認證或國家指定機構的認證。 必須要執行國家強制標準的產品必須達標。 必須要由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生產許可證的產品,要取得生產許可證。  本合同自簽字的_____個月內,由乙方到所在註冊工商局存查。

十九、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爲準。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二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二十一、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二十二、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_____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將合同傳給乙方審覈,乙方無異議後交納 萬元人民幣,付款方式可分爲兩種方式:

第一種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諾在_____小時之內加急將合同交付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備案,與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國家工商局商標局不受理此備案,甲方將全部退還所有商標許可使用費給乙方。直至國家商標局受理後乙方付清全款。

第二種方式:乙方先付全款_____%部分,剩餘部分款項在甲方遞交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受理後結清。如果乙方在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後,在_____個工作日內不予甲方辦理完所有結算事宜,甲方視乙方違約,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註冊商標,所收乙方的費用作爲對甲方的補償。

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到國家工商總局指定的涉外商標代理機構_____商標代理公司做備案書,根據中國的法規由涉外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二十四、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甲方指定_____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爲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並對乙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_____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二十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訂立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具備合同中的生效條件,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違約責任

二十八、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註冊商標。

二十九、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和門市上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爲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三十、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三十一、雙方如有違反“違約責任” 中條款的,違約方罰款金額爲_____萬元人民幣。

適用法律

三十二、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爭議的解決

三十三、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 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四、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三十五、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爲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解釋、代理、爭議受理、仲裁機構

三十六、本合同中商標使用許可爭議的解釋權在國家工商局商標局。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商標代理機構爲_____商標代理公司。

三十八、本合同中的爭議受理在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廳。

三十九、本合同中爭議的仲裁在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_____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許可人(甲方):  被許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許可合同範本 篇11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實施專利技術的預期目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風險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合同條文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

2.1 獨佔實施許可合同□

2.2 排他實施許可合同□

2.3 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許可實施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技術名稱):_________

第五條 專利狀況

5.1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屬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5.2 專利權人:_________

5.3 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5.4 專利申請號:_________

5.5 專利號:_________

5.6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第六條 專利實施狀況

6.1 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6.2 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許可範圍和方式

7.1 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以下範圍內實施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_________

7.2 實施專利技術的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技術資料

8.1 讓與方向受讓方交付以下與實施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資料及樣品:_________

8.2 交付時間:_________

8.3 交付地點:_________

8.4 交付方式:_________

8.5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九條 技術指導

9.1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技術指導的地點:_________

9.2 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

9.3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相關技術祕密

10.1 讓與方是否允許受讓方使用與本合同專利相關的技術祕密:

(1)是

(2)否

10.2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與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祕密內容:_________

10.3 保密範圍:_________

10.4 保密期限:_________

第十一條 專利效力

讓與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有義務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 權利保障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發生第三方侵犯專利權,應由讓與方及時採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責任承擔

13.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

13.2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規定的情形之外,還包括以下情形:_________

第十四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14.1 驗收時間:_________

14.2 驗收地點:_________

14.3 驗收標準:_________

14.4 驗收方法:_________

第十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5.1 本合同費用總額爲_________元。其中:

(1)專利實施許可費爲_________元;

(2)技術指導費爲_________元;

(3)技術祕密使用費爲_________元;

(4)其他費用:_________。

15.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約定方式如下:_________

15.3 讓與方有權查閱受讓方會計賬目,查閱時間、立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後續改進

16.1 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1)是□

(2)否□

16.2 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履行:

(1)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並且a.無需向提供方支付費用□b.應當向提供方支付費用□c.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

(2)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出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後續改進技術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_________。

16.3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爲: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

17.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爲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第十九條 合同的解除

19.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簽約方可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_________。

19.2 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

第二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20.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0.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名詞解釋

爲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補充約定

22.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文本,作爲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本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於獨佔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和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簽約方按照合同的性質並根據具體條款的提示內容簽訂合同。

三、簽約方爲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爲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條款中帶“口”的內容,爲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口”中打“√”或打“x”。

五、對於合同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合同中籤約方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處註明,儘量不留空白。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託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訂本合同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爲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

許可合同範本 篇12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目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第六條 技術資料

第七條 考覈與驗收

第八條 技術改進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第十條 保密

第十一條 侵權

第十二條 稅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仲裁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附件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附件三 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 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附件五 對甲方人員的培訓計劃(略)

附件六 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計劃(略)

附件七 產品考覈驗收辦法(略)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爲__________公司,依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爲:_____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依__________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爲__________公司,依__________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用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甲方”係指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乙方”係指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北方管件工業公司;

1.6.“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共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爲貨已售出。

3.6.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乙方如需查覈甲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銀行(此處爲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銀行(此處爲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美元。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技術服務

5.1.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和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爲18人日。

5.1.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技術培訓

5.2.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戶。

5.2.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首批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中國北京首都機場交付技術資料。

6.2.首都機場空運代理人的郵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爲甲方驗收。

6.5.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覈與驗收

7.1.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覈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覈。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3.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覈。

7.4.經過第二次考覈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覈。

7.5.經過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和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2)遲交5至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9.5.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給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確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

9.8.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爲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的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稅費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爲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_簽署。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有效期十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爲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許可合同範本 篇13

許可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許可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鑑於許可方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專利,本專利爲非職務發明創造,其專利號爲_________,申請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鑑於被許可方_________對上述專利有所瞭解,希望獲得本專利自用許可權。鑑於許可方同意將其專利實施權許可給被許可方自用。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1、本專利是指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____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本合同是專利實施自用許可合同,即被許可方有權依據本專利和設計圖設計、製造_________自用(含本單位使用其直接對外營業)。

2、本合同涉及的專利實施自用許可費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簽約時一次性付清,以許可方確認銀行進帳爲付款標誌。自該日起,被許可方即永遠擁有_________專利實施自用權。

3、專利資料:國家知識產權局:《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用以證明專利的合法性;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最近期),用以證明專利的有效性;知識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知識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公報》有關頁面;設計圖;_________專利接到的獲獎通知、榮譽稱號若干份。許可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掃描件或文檔的格式集中於光盤中,以當面交接或掛號郵寄的方式交給使用方。光盤中還有其他供參考的內容。

4、被許可方正式使用本專利之前,必須郵寄給許可方單個模特、雙個模特、單個真人、雙個真人使用本產品的不同體位的數碼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於四寸)不少於_________張(其中真人照片不少於_________張)。許可方可以將這些內容在自己的網頁上發佈及用於其他用途。

5、許可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掃描有關文件、編輯有關文檔、製作數據光盤;專利許可費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爲保證簽約日起的不少於貳年的專利有效性而繳納的維持年費。

6、使用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辦理簽約手續;設計、試製、生產、宣傳自用的合同產品。使用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點簽約,許可方到達簽約地點時,使用方先行按實報銷許可方的車船交通費(單程,指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不含飛機票、公交車票、出租車票,無旅差及其他補貼)。

7、許可方保證是本專利的合法持有者及保證本專利簽約時的有效性,並且有權向使用方許可。如有第三方指控使用方實施的專利侵權,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合同簽約後,如果本專利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或失效,則本合同終止,許可方不向使用方返還許可費,使用方也不返還資料。

8、被許可方以任何方式(銷售、贈送、出租、轉讓等)將合同產品許可第三方使用,必須按每許可一個單位或個人,在壹個月內向許可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整,許可方承認第三方擁有本專利普通許可實施權。

9、爲保證雙方能及時交換意見,約定以電子郵件作爲商議合同條款交換意見的方式。收到對方合同草案或意見,必須在五個工作日以內,確定或修改,並電子郵件給對方。過期答覆,則本合同條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議。

10、本合同用中文書就,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付清專利實施自用許可費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許可方、使用方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範本 篇14

甲方(甲方): 營業執照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乙方): 營業執照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電話: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由甲方_________公司(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爲甲方)爲一方,與乙方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爲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甲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甲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有權並且同意向乙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乙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甲方與乙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乙方以使用甲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爲公衆或乙方所知曉、由甲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甲方披露給乙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甲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甲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0 乙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稅、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稅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爲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爲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甲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說明、技術數據、程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信息,包括計算機程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說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信息,甲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乙方同意從甲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數據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甲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甲方不得禁止乙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甲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乙方銀行轉至甲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爲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爲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甲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乙方:

3.3.1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甲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 甲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乙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 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

b)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甲方:

a.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甲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乙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甲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甲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乙方有權從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乙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所有在乙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合同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甲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甲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乙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甲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文件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乙方,同時,甲方應向乙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爲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甲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 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甲方當面直接交給乙方的,甲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 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甲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乙方。

第五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 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 乙方應爲甲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 如果甲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爲不稱職,甲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 甲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 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甲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乙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 甲方應爲乙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 乙方接受培訓人員在甲方國家期間應遵守甲方國家的法律和甲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 驗收考覈

6.1 爲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甲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乙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覈,考覈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序進行。

6.2 考覈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審覈考覈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聲明。

6.3 如果經考覈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覈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覈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經考覈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甲方應在第一次考覈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覈,但考覈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覈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甲方應按照合同

附件一的規定賠償乙方違約金,乙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甲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 保證與索賠

7.1 甲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乙方使用。

7.2 甲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 甲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 甲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 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爲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保證期滿,乙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甲方。

7.7 甲方保證不會發生乙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 如果甲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爲其已接受乙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權賠償

8.1 甲方應保護乙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乙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甲方應以乙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乙方予以彌補。

8.2 如果乙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甲方可應要求授權乙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乙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乙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甲方索償。

第九章 解除合同

9.1 對甲方的下列違約行爲,乙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 無法使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爲,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1.2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1.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1.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 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信息:

10.3.1 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 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泄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 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 改進與回授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甲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乙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 乙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將其改進通知甲方並免費回授給甲方非獨佔性使用。

11.3 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稅費

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乙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甲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甲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甲方支付。乙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乙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甲方。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爲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5.5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6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8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15.9 甲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標準件,雙方應適時就此簽署一份獨立的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範本 篇15

專利名稱: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鑑於許可方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專利,本專利爲非職務發明創造,其專利號爲_________,申請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鑑於被許可方_________對上述專利有所瞭解,希望獲得本專利自用許可權。鑑於許可方同意將其專利實施權許可給被許可方自用。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1、本專利是指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____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本合同是專利實施自用許可合同,即被許可方有權依據本專利和設計圖設計、製造_________自用(含本單位使用其直接對外營業)。

2、本合同涉及的專利實施自用許可費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簽約時一次性付清,以許可方確認銀行進帳爲付款標誌。自該日起,被許可方即永遠擁有_________專利實施自用權。

3、專利資料:國家知識產權局:《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用以證明專利的合法性;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最近期),用以證明專利的有效性;知識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知識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公報》有關頁面;設計圖;_________專利接到的獲獎通知、榮譽稱號若干份。許可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掃描件或文檔的格式集中於光盤中,以當面交接或掛號郵寄的方式交給使用方。光盤中還有其他供參考的內容。

4、被許可方正式使用本專利之前,必須郵寄給許可方單個模特、雙個模特、單個真人、雙個真人使用本產品的不同體位的數碼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於四寸)不少於_________張(其中真人照片不少於_________張)。許可方可以將這些內容在自己的網頁上發佈及用於其他用途。

5、許可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掃描有關文件、編輯有關文檔、製作數據光盤;專利許可費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爲保證簽約日起的不少於貳年的專利有效性而繳納的維持年費。

6、使用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辦理簽約手續;設計、試製、生產、宣傳自用的合同產品。使用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點簽約,許可方到達簽約地點時,使用方先行按實報銷許可方的車船交通費(單程,指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不含飛機票、公交車票、出租車票,無旅差及其他補貼)。

7、許可方保證是本專利的合法持有者及保證本專利簽約時的有效性,並且有權向使用方許可。如有第三方指控使用方實施的專利侵權,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合同簽約後,如果本專利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或失效,則本合同終止,許可方不向使用方返還許可費,使用方也不返還資料。

8、被許可方以任何方式(銷售、贈送、出租、轉讓等)將合同產品許可第三方使用,必須按每許可一個單位或個人,在壹個月內向許可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整,許可方承認第三方擁有本專利普通許可實施權。

9、爲保證雙方能及時交換意見,約定以電子郵件作爲商議合同條款交換意見的方式。收到對方合同草案或意見,必須在五個工作日以內,確定或修改,並電子郵件給對方。過期答覆,則本合同條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議。

10、本合同用中文書就,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付清專利實施自用許可費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許可方、使用方各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中介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許可合同範本 篇16

前言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爲: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使用________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鑑於乙方有權並願意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因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 定義

用於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

1.1 “專有技術”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製造、裝配、操作、服務、保養和維修所擁有的最新設計、技術知識和經驗(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寫的有關技術文件、培訓、技術協助和諮詢)。

1.2 “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製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爲____________,尺寸和規格爲________,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 “考覈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製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 “技術文件”指在製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全套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 料、製造工藝文件、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文件都用英文並採用公制,技術文件的內容見附件2。

1.5 “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文件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製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設備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 “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爲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製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製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 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製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印度、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新加坡、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新西蘭、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用戶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並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 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 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商標,並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製造的。

第三章 價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爲兩部分:________________

3.1.1 入門費爲_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上述價格爲固定價。

3.1.2 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覈並銷售後,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淨銷售價格爲基礎計算,提成率爲3%(百分之叄)。

3.2 上述全部合同價格包括全部技術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3 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件、設備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____國________銀行支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 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 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天,經覈對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以甲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以乙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9。

4.3.2 入門費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後,不遲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________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

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上述證明書應在空運單印戳日期後________天內寄交乙方。

4.3.3 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並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主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證明文件一份。

4.3.4 入門費15%(百分之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  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按附件5規定簽署的考覈產品考覈、驗收證明書的影印件一份。

4.4 根據第7章規定,在考覈產品的檢驗和驗收以後,按3.1.2節規定的提成費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 每年12月31日以後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及淨銷售價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自費指派查帳人員校準總銷售情況報告。

4.4.2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5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規定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術文件的交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北京機場交付技術文件,經CAAC交給(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中國北京________大街____號)________收。

5.2 紐約機場空運單印戳日期爲技術文件的實際交付日期的憑證,甲方將帶有到達日期印戳的空運提單影印件一份寄給乙方。

5.3 在技術文件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5.4 如技術文件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30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文件。

5.5 交付技術文件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包技術文件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附有詳細技術文件清單兩份,標明下述內容:

A.項目編號;

B.項目名稱;

C.頁數和總頁數;

D.所包括的圖號。

第六章 改編修改和改進

6.1 改編

6.1.1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設備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文件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6.1.2 爲了協助甲方所需的改編,乙方提供最多爲________個工程師的協助,在甲方工廠工作。

6.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文件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6.3 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七章 考覈和驗收

7.1 雙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製造出合同產品後,將對合同產品進行聯合驗證,其試驗方法見附件5。

7.2 如合同產品的考覈試驗表明其性能與附件1中所述的性能一致,考覈試驗即爲合格。雙方簽署驗收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7.3 如合同產品在考覈試驗中,其性能、技術參數與規定的不一致,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後進行第二次考覈試驗(如有必要再進行第三次),在試驗表明產品性能合格後,雙方將按7.2條款所述簽署驗收證明書。

7.4 如產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覈中未能合格,其責任在乙方,則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全由乙方自理,如產品不合格的責任在甲方,則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費用。

7.5 如產品在第三次考覈時仍未通過,並且責任在乙方,處理方法按8.7.1節執行。如失敗責任在甲方,雙方將協商如何繼續執行合同。

7.6 甲方在自己工廠內對考覈產品進行試驗時,應自備必要的公用設施和材料。

第八章 保證與索賠

8.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並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有關合同產品所有改進了的技術資料。

8.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8.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符合8.2條所規定的要求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在____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文件或清晰正確的技術文件寄給甲方。

8.4 如乙方對技術文件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應按每遲交一週罰款入門費________的比例支付給甲方。以上罰款不超過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

8.5 按8.4條規定,乙方支付罰款給甲方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文件的義務。

8.6 無論何時,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文件超過規定日期6個月,甲方有權按8.7.1條款處理。

8.7 產品經3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 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 侵權與保密

9.1 乙方保證擁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的所有權,並在得到出口許可後,在法律上有權向甲方轉讓此專有技術,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也即甲方有權在中國境內和外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9.3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給甲方的技術文件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術文件的一部分或幾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對公佈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章 稅費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10.3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上述所得稅將由甲方從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並代向稅務當局繳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稅務當局出具的稅收單據一份。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法庭根據仲裁規定進行。

11.3 仲裁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經雙方同意的類似事件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由雙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 製造與銷售合同產品的合同有效期,從13.1條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 不論合同在任何一種方式下終止,雙方之間存在的債務及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受任何影響。在合同終止後,欠債人應承擔義務,直到欠債人向債主付清全部欠款爲止。

13.4 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寫三,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3.5 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和補充,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用英文進行,正式通訊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

許可合同範本 篇17

轉讓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專利權人: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申請號: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專利權的保護範圍:________;

2.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

(注: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即在合同中明確授權性質是獨佔實施許可,排它實施許可,普通實施許可;對於產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可以採取生產許可,使用許可或銷售許可等形式。)

3.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範圍:_________。

(注:授權的技術實施範圍、即授權的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轉讓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注:當事人也可以約定,由受讓方支付年費,但應從許可證使用費中扣還受讓方所支付的年費。)

(2)轉讓方應在合同生效後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

(3)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

5.受讓方的主要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爲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爲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________。

(3)(排它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許可合同外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獨佔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自己實施或者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6.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轉讓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

當本專利技術在實施中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時,轉讓方應退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並補償受讓方由此而花費的額外開支。

7.轉讓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承擔保證義務。

8.專利權完整擔保條款

轉讓方向受讓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②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③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④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⑤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⑥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轉讓方如果不如實向受讓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受讓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轉讓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9.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轉讓方到庭應訴並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如發生專利權被告無效的情況,合同隨之解除。在專利無效宣告確定之前,受讓方已經支付的使用費,受讓方不得請求轉讓方返還。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由於轉讓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爲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爲___的違約金。

(3)(獨佔實施許可使用或者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爲____的違約金。

(4)(獨佔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爲,向受讓方支付數額爲____的違約金。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爲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或者未經轉讓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爲____的違約金。

12.後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雙方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爲準。

13.專利產品的質量驗收辦法以:________。

14.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

15.有關名詞、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範本 篇18

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協議書,以此爲證。

鑑於許可方開發並擁有一個__________的計算機系統,一個__________系統的所有權,並且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上述系統並在其本單位使用,許可方願意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系統並授予使用許可。因此,雙方同意簽訂協議,協議書條文如下:

第一條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同意接受一個不可轉讓的非獨佔的使用許可,准許被授權人員在本單位數量爲臺的指定計算機上使用該許可軟件,上述使用僅限於被許可方內部使用和爲其子公司或附屬公司提供信息服務。除上述規定外的任何第三方無權使用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任何人無權將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他人出售、出租、轉讓權利或者以其他形式進行轉讓或提供利用。?

第二條 在遵守本協議的全部條款的前提下,許可方同意被許可方在其本單位規定數量的指定計算機上免費使用該許可軟件,使用期限爲_____年,被許可方僅需向許可方交納_____手續費。

第三條 許可方通過互聯網下載向被許可方提供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被許可方可以向許可方進行有關許可軟件的諮詢服務。

第四條 被許可方同意在所有的提到該許可軟件或許可方的文字出版物上都附上產品名稱及短語說明本許可軟件是許可方專有的軟件產品。

第五條 未得到許可方明確准許,被許可方同意不實施以下行爲:

a.將許可軟件全部或部分地向他人提供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除一份備用許可程序和獲准使用許可軟件所必需的許可資料外,製作、指使製作或許可製作該許可軟件的拷貝

第六條 由被許可方複製的所有許可軟件的所有拷貝和其介質包含有許可軟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所有拷貝,都應該照許可方提供的說明附上如下提示:“版權所有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權法。未經許可對本系統進行復制或以其他方式加以揭示必將受到嚴厲處罰。”在無法登載這種提示的場合,也應在適當的地方以適當的形式註明其內容。

第七條 在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內,許可方在任何情況下對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軟件產品”所引起的任何特殊的、意外的、間接的或附帶性的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利潤損失、營業中斷、商業信息、數據的丟失或任何其它經濟上的損失)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即使許可方事先被告知該損害有發生的可能性。

第八條 如果被許可方違反了本協議所規定的任何義務,則許可方可以終止本協議書中許可給被許可方的所有權利。許可方不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九條 本協議書從最後一個簽字的日期起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書及所要求的所有通知,支付等均要求書面形式,採用郵寄時應使用掛號方式或保證遞送的方式,郵件必須付足郵費,地址按本協議書第一段所寫。

本協議任何修改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書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字才能生效。

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許可合同範本 篇19

專利實施許可技術名稱:

許可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被許可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年  月

序文

鑑於甲方(許可方)是_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專利技術許可給乙方(被許可方)使用;鑑於乙方希望使用該專利技術且願意支付給甲方專利實施許可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專利名稱、性質和內容

1.1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名稱爲:(用簡明扼要的語言概括該專利技術的名稱)

1.2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性質爲:(描述該專利技術的技術特徵)

1.3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內容爲:(說明該專利技術的主要內容)

1.4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應用效果:(寫明應用該專利技術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 專利技術的權屬狀況

2.1 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有關事項如下:

(1)專利技術的名稱爲:

(2)專利技術的發明人爲:

(3)專利技術的申請人爲:

(4)專利技術的申請日爲:

(5)專利技術的申請號爲:

(6)專利技術的專利號爲:

(7)專利技術的專利權人爲:

(8)專利技術的專利權有效期限爲:

2.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該專利技術的發明過程、完成情況、發明人基本情況、專利權人基本情況及有關證明材料等。

2.3 甲方應當保證許可給乙方使用的專利技術是歸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處分權,如因實施該專利技術引發侵權糾紛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4 甲方同意將該專利技術許可給乙方使用,並且應許可乙方使用與實施該專利技術有關的技術祕密,保證乙方能夠最充分地利用該專利技術以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第三條 專利實施和專利許可的情況

3.1 本合同訂立前,甲方已許可如下單位實施該專利技術:(列舉甲方許可使用該技術的單位名稱、許可實施範圍、實施期限等內容)

3.2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甲方出讓專利使用權和乙方取得專利使用權的程度和範圍,雙方可以選擇獨佔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和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等形式。

3.3 如果甲乙雙方選擇獨佔實施許可的形式,則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立即停止實施該專利技術,且不得將該專利技術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

3.4 如果甲乙雙方選擇排他實施許可的形式,則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將該專利技術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但甲方保留在該範圍內繼續使用。

3.5 如果甲乙雙方選擇普通實施許可的形式,則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僅保留在該範圍內的使用權,而且還保留着在該範圍內對該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再出讓給第三方的權利。

3.6 甲乙雙方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生效,並不影響在合同生效前甲方與其他方訂立的有關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事項 4.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如下實施該專利技術所需的技術情報和資料:(包括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等有關內容,雙方可以約定提交有關資料的清單和份數,以便於雙方共同監督、檢查)

4.2 甲方提交的上述技術情報和資料應是能夠體現該專利技術的技術指標、參數及技術水平、性能的資料,以及有關的輔助性材料。

4.3 甲乙雙方應明確約定有關技術情報和資料提交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提交方式。雙方約定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支付專利實施許可使用費後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如4.1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情報和資料。具體交付方式和地點爲:(明確甲方提交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4.4 甲方應向乙方保證交付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應當是完整的、清楚的。圖紙資料的規格及繪製符合國家的________標準(或________規定)。

4.5 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後,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覈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後的____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後的________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後,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向甲方簽發技術情報和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4.6 與實施該專利技術有關的技術祕密的名稱或代號爲:(寫明屬於技術祕密的技術名稱或代號)

記載上述技術祕密的資料爲:(寫明技術祕密的載體)

4.7 方應保證不得泄露如4.6所述的技術祕密。

第五條 技術指導

5.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應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以保證乙方能夠通過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專利技術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5.2 從乙方試製專利技術產品時起,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直至試製出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試製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並解答乙方在實施專利技術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5.3 甲方在乙方試製專利技術產品期間,應派出技術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所派出的技術人員應符合如下的標準:(如對時間、人數、學歷、經驗等方面的要求)

5.4 甲方在乙方試製專利技術產品期間,應負責培訓乙方的有關技術人員。培訓方案如下:(如時間、地點、方式、目標等)

5.5 乙方應爲甲方的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方面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具體安排如下:

5.6 乙方應爲進行技術指導的甲方人員提供食宿,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專利技術試製產品完成後,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對該產品進行驗收。

6.2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專利技術試製完成的產品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明確驗收的標準和依據)

6.3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的方式,可以由雙方委託的技術鑑定部門或者組織專家進行鑑定,也可以約定由乙方單方確認視爲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爲依據,並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4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則視爲由乙方承擔。 6.5 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應委派技術人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並依本合同約定確定雙方的責任。

6.6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製出合同產品,甲方應協助乙方再次進行試製;如仍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製出合同產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入門費。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試製合同產品失敗,甲方應查明原因,繼續協助乙方試製合同產品,仍不能試製成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入門費,並視具體情況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6.7 驗收不合格,若原因在於甲方,甲方應提出技術措施消除缺陷,並承擔相應費用;若原因在於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提出補救措施,並承擔相應費用。具體費用計算方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7.1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專利實施許可使用費的金額及其支付方式,雙方可以約定採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也可以採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

7.2 如雙方約定採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具體如下:

(1)支付金額:乙方支付給甲方專利實施許可使用費________元人民幣;

(2)支付方式:乙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3)支付期限:乙方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4)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7.3 如雙方約定採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則應明確約定入門費和提成費的數額及計算方法。

7.4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專利實施許可使用入門費________元人民幣;提成費按合同產品淨銷售額的________%提取,淨銷售額計算方法如下:(雙方約定的淨銷售額的計算方法)

7.5 乙方應從合同產品銷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提成費,每年的12月31日爲當年提成費的結算日。

7.6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________日之內,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記載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結算報告。

7.7 甲方應在接到結算報告後________日之內,向乙方發出是否認可結算報告的通知。若甲方認爲需要查覈乙方的財會報表時,可按如下程序查帳:(由雙方約定查帳的程序)

7.8 乙方應在提交的結算報告經甲方認可後________日之內,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提成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轉讓專利技術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2 甲方實施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爲,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 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受讓的專利技術,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8.4 在合同有效期內,專利權被終止的,合同同時終止,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5 在合同有效期內,專利權被宣佈無效的,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但已經給付的使用費不再返還。8.6 甲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7 專利獨佔實施許可合同或者專利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甲方,如果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或者在已經許可乙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爲,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8 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9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以逾交使用費的_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應繳使用費的_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

8.10 乙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範圍的,或者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爲,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1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9.1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9.2 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的改進技術。

9.3 一方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9.4 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權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准後,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准,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9.5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9.6 對由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0.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0.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0.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0.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0.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一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1.1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指專利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作爲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支付約定的使用費所訂立的合同。11.2 專利獨佔實施許可:指被許可方在規定的範圍內享有對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許可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時在該範圍內具有對該項專利技術的使用權。

11.3 專利排他實施許可:指被許可方在規定範圍內享有對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許可方仍保留在該範圍內的使用權,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該範圍內對同一專利技術享有使用權。

11.4 專利普通實施許可:指被許可方在規定範圍內享有對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同時許可方不僅保留在該範圍內的使用權,而且還保留着在該範圍內對該項專利技術出讓給任何第三方使用的權利。

11.5 技術祕密:指在實施轉讓的專利技術過程中,爲了達到更好效果的使用,經許可方採取了保密措施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11.6 技術資料:指,實施轉讓的專利技術所需的文字及圖紙資料。

11.7 技術指導:許可方爲被許可方使用專利技術所進行的指導,包括許可方向被許可方講授專利技術和培訓被許可方的有關技術人員等。

11.8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實施專利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的總金額。

11.9 淨銷售額:指從銷售額中扣除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等的金額。

11.10 使用費:因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11 入門費:指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交付被許可方之前,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12 提成費: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由於被許可方使用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產品,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13 完整:指許可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是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資料。

11.14 清晰:指圖紙資料中的曲線、符號、數字、文字等足以看清。

11.15 後續改進: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一方或雙方對專利技術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11.16 其他技術術語(其他雙方認爲需要說明、解釋的名詞和術語)

附文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蓋章)

許可合同範本 篇20

甲方(許可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甲方爲一家經營文化娛樂產業的公司,其開發的 項目取得成功,乙方爲了發展經營與甲方相類似的項目,需要藉助甲方的經營模式和相關知識產權內容。因此,甲乙雙方通過協商,甲方以授權使用許可的方式與乙方進行合作,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授權使用許可合同

第二條 使用許可授權

甲方通過一攬子的授權,將其商標、作品、商業祕密、商號等使用權利授予乙方,具體的授權內容由本合同其他部分予以規定。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2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第四條 使用許可費

本合同爲一攬子授權合同,各項使用許可的費用(報酬)合計爲人民幣壹仟萬元(¥1000萬),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本條所述之使用許可費採用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甲方指定賬戶爲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商標許可

第五條 授權許可使用的商標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商標爲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註冊商標。(具體的商標標識、使用範圍等詳細信息見附件)

第六條 許可使用的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是 。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商標的時間範圍是 。 同時,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註冊商標的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爲限。

第七條 監督和備案

甲方有權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和服務質量。

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商品、服務場所或載體上標明乙方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甲方負責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商標許可向商標局備案。

第八條 使用許可的性質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註冊商標的許可爲普通許可,同時乙方不能授權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甲方有權自己或授權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與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註冊商標。

第九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2、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乙方不得超出註冊商標覈定的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使用商標。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款規定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不改正的,甲方有權撤銷相應的商標使用許可,對於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許可費,甲方不予退還。

3、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商品和服務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積極的予以配合;甲方發現乙方的產品或服務質量低劣,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不改正的,甲方有權撤銷相應的商標使用許可,對於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許可費,甲方不予退還。

4、乙方的商品或服務在使用甲方的商標過程中,如造成對消費者或其他第三方的侵害,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或相似類別註冊與甲方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否則甲方有權撤銷相應的商標使用許可,對於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許可費,甲方不予退還。

6、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被行政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的,一切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甲方因此受到行政機關處罰的,乙方應對甲方的經濟損失和其他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部分 著作權許可

第十條 許可的作品

截至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將其享有著作權且在 公開或發表的作品(包括但不限於商號設計、招牌、建築構造、設施佈局、特有雕塑、動漫卡通人物雕像、制服、廣告設計等)授權乙方使用。(具體作品目錄詳見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授權使用的範圍和方式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地域範圍是 。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時間範圍是 。 乙方使用甲方作品具體方式爲原樣複製,即在被授權使用的地域內且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將甲方作品原樣複製再現,除此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方式使用甲方的作品。甲方對其作品享有的其他著作權權利項(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的除複製權的其他權利),如以後乙方需要使用的,需另行由甲方授權許可。

第十二條 使用許可的性質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其作品的許可爲普通許可,同時乙方不能授權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甲方的作品。

甲方有權自己或授權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與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作品。

第十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原樣複製使用甲方的作品過程中,不得歪曲、篡改甲方的作品。

2、乙方不得使用與甲方作品相近或相似的作品。

3、乙方不得將甲方的作品或與甲方作品相近(或相似)的作品作爲商標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國家或地區的商標管理機關申請商標註冊。

4、乙方應依法使用甲方的授權作品,不得將甲方的作品用於違法、低俗、淫穢和違反社會道德的服務、商品、包裝或裝潢之上,如因乙方的違規使用導致被行政機關處罰的,所有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因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和其他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

5、乙方將甲方的作品用於產品生產、產品包裝、產品銷售、廣告宣傳的,乙方應事前將產品和廣告樣品送甲方檢查,甲方書面同意的,乙方纔可以實施。

6、乙方不得將甲方的作品在圖書或報刊上出版,如乙方要在經營場所中或市場推銷中使用宣傳手冊的方式使用甲方作品的,應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才能實施。

7、乙方如果要利用甲方作品進行表演的,表演場所限定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不得將該表演製作成錄像製品對外銷售、贈送或作爲附屬物對外搭售、贈送。

8、乙方如果要利用甲方作品製作錄音或/和錄像製品的,這些製品只能在乙方經營場所內使用,該製品不得對外銷售、贈送或作爲附屬物對外搭售、贈送。

9、乙方在使用甲方作品過程中,應標明“甲方授權使用”的字樣。

10、甲方應保證其授權乙方使用的作品是受法律保護的作品。

11、如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撤銷許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許可費甲方不予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部分 商業祕密利用許可

第十四條 許可的商業祕密

甲方許可乙方利用的商業祕密是指: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專有技術、商業經營模式、企業管理模式、營銷模式等)。(具體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十五條 許可利用的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利用甲方商業祕密的地域範圍是 。 甲方授權乙方利用甲方商業祕密的時間範圍是 。 乙方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的方式爲:以與甲方相同的利用方式、目的、對象和經營範圍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利用甲方授權的商業祕密。

第十六條 許可的性質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其商業祕密的許可爲普通許可,同時乙方不能授權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甲方有權自己或授權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與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商業祕密。

第十七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其授權乙方利用的技術祕密具有可操縱性,並能有效實施。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將商業祕密的內容交付給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派人員培訓的,培訓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一致的,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3、乙方應依法安全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4、乙方在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過程中,對消費者、員工或其他第三方造成傷害或損失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和其他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

5、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對甲方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不得將甲方的商業祕密泄露給其他第三方。乙方必須與其員工簽訂保密協議,要求其員工對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有效保密,如甲方的商業祕密經由乙方員工泄露給第三方,視爲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如因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強制性規定導致甲方的商業祕密被有關機構的人員獲悉的,同時乙方沒有過錯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乙方必須在事前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6、如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撤銷許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許可費甲方不予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部分 商號許可

第十八條 商號許可

甲方將其合法使用的商號許可乙方使用。(具體商號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十九條 商號許可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商號的地域範圍是 。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商號的時間範圍是 。 乙方利用甲方的商號是必須在商號前加上乙方的企業全稱。同時乙方應以與甲方相同的利用方式、目的、對象和經營範圍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利用甲方授權的商號。

第二十條 許可的性質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其商號的許可爲普通許可,同時乙方不能授權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甲方的商號。

甲方有權自己或授權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與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商號。

第二十一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商號的有效性。

2、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商號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

3、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甲方商號的商品和服務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積極的予以配合;甲方發現乙方的產品或服務質量低劣,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不改正的,甲方有權撤銷相應的商號許可,對於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許可費,甲方不予退還。

4、乙方的商品或服務在使用甲方的商號過程中,如造成對消費者或其他第三方的侵害,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登記與甲方商號相同或近似的商號,否則甲方有權撤銷相應的商號使用許可,對於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許可費,甲方不予退還。

6、乙方在使用甲方商號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被行政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的,一切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甲方因此受到行政機關處罰的,乙方應對甲方的經濟損失和其他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商號或與甲方商號相近(或相似)的標識用於申請註冊商標。

8、如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撤銷許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許可費甲方不予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部分 其他許可

第二十二條 其他許可

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還需要前述條款規定之外的許可,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以書面方式予以許可,相關許可費用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七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10 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30日,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甲方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5‰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10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30日,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部分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授權使用的註冊商標、特許標識、作品、商業祕密、商號及其他甲方授權乙方使用項目。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甲方授權使用的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設施、設備,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本合同約定的授權使用有關的任何標識、作品。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部分 其他約定

第三十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一條 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三十三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使用許可合同範文3

許可人: (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 (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 號 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 元,支付辦法爲 ;

3.甲方可以/不得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在 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 ;

5.乙方保證 。

本合同一式 份,副本送 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許可合同範本 篇21

甲方:山西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共同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有償許可乙方使用技術祕密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許可使用技術祕密內容:

甲醇燃料及其添加劑與變性醇配製技術,甲醇燃料產業化應用系統工藝集成,以及品牌授權。

第三條 許可使用技術祕密及產品銷售地域範圍:

省全境(行政區劃)。

第八條 許可使用技術祕密的前提條件:

甲方正式成爲乙方法律認可的股東(甲方成爲乙方正式股東相關情況另以協議規定)。

第九條 許可使用技術祕密的主體範圍和保密期限:

9.2乙方需嚴格保守許可使用的技術祕密,保密期限爲 10 年,自甲方交付全部交付乙方技術資料之日起算。

第十條 技術培訓指導的內容、地點、方式及費用承擔:

技術資料交付後,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負責在技術許可的範圍內(包括在生產、調配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提供有關的諮詢服務),並在甲方法人住所地指導培訓乙方的業務和技術人員。如果乙方需甲方技術人員去其現場指導培訓時,甲方人員所發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保證:

甲方保證許可乙方使用的技術祕密專有,不存在權利瑕疵,並承諾可有效使用。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2甲方將不負責乙方因使用本技術祕密生產的甲醇燃料在銷售中引發的信譽或商業利潤的損失,也不承擔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由於甲醇燃料在銷售中造成乙方損害或損失的,甲方對乙方應採取的補救措施是指導培訓乙方,使甲醇燃料的性能符合產品質量標準.

第十四條 解決協議糾紛的方式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雙方均有權在協議簽約地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另立附件作爲本協議的補充。本協議附件均爲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並乙方首付甲方伍拾萬元即行生效。許可使用期滿或本協議中間解約,不影響保密條款效力,保密期限依然有效。

附:許可使用技術祕密文件資料目錄

甲方:山西實業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本協議於20xx年十二月十八日在山西太原市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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