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留學(自費)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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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留學(自費)協議書 篇1

甲方:

英國留學(自費)協議書(通用3篇)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赴英國自費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自費留學諮詢服務,介紹英國院校的綜合情況,結合乙方條件幫助乙方選擇在英國的學校和課程。

2、甲方協助乙方完成留學材料的寫作,按照乙方要求進行修改。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自費留學諮詢服務,委託甲方辦理赴英國留學相關材料書寫的有關手續。

2、乙方應根據英國院校及英國駐華使領館的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申請留學所需要的個人資料。

資料包括:

1). 在校學生:提供本科在讀院校名稱,專業名稱,希望申請的專業名稱,3年或4年的平均成績,外語水平,參加或組織過任何大型活動, 學校和個人參加的實習活動,受到何種評價等等,推薦信導師的職位,及簡單介紹和聯繫方式。

2). 已經畢業工作:提供原畢業院校名稱,專業名稱,希望申請的專業名稱,大學平均成績,外語水平,參加或組織過任何大型活動, 學校和個人參加的實習活動,受到何種評價,在工作期間就職單位,擔任職位,完成過任何項目,取得任何成績等等,推薦信導師或僱主的職位,及簡單介紹和聯繫方式。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可選擇以下任一種服務費用:

a類:委託甲方完成全套材料的英文書寫(一個ps,2個推薦信), 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b類:委託甲方完成ps和2封推薦信中的某一個或2個文件的書寫,服務費依材料數量而定,人民幣

2、付款方式:

四、 退款及違約責任

1、 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前50%後,對材料不滿意,甲方負責修改,直至乙方滿意。

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100%後,對材料不滿意,甲方負責修改,直至乙方滿意。

2、 若乙方在收到甲方材料前50%後不滿意,並且甲方修改後仍不能另乙方滿意,乙方可以申請終止合同,每份材料甲方收取 元工本費,其餘收取的費用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

若乙方在收取材料前50%後滿意,或經甲方修改後滿意,乙方付清每份材料的 次金額,每份 元,當乙方收到材料100%後視爲爲甲方已經履行合同,乙方不得終止合同。

3、 若乙方自簽約之日起提出終止或退出材料書寫,甲方所收服務費不退。

五、附則:

1、 如因戰爭、外交關係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合同的履行,雙方協商解決。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及蓋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乙方取得全部材料之日,或乙方依據相應款項,收到甲方應退款項之日終止。

3、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給予乙方滿意的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英國留學(自費)協議書 篇2

就甲方(申請人)英國留學一事,爲明確責任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留學所需齊備的材料;

2.配合乙方進行各項準備工作;

3.及時向乙方及學校交付所需費用。

二、乙方責任

1.客觀地向甲方提供留學相關諮詢,併爲甲方推薦適合的專業和學校,設計最理想的留學計劃;

2.負責審覈、整理甲方所遞交的學校申請材料;

3.保證爲甲方獲得約定的英國政府認可學校的入學錄取通知書;

4.指導甲方辦理護照、準備簽證所需的詳細資料及文件;

5.對甲方進行簽證培訓,安排甲方英國使領館簽證;

6.協助學生購買廉價機票;提供學生離境前所需的體檢、換匯等手續及學生到英國後,有關學習、生活等方面知識的諮詢。

三、經濟條款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支付乙方諮詢費定金:人民幣貳仟元(¥2,000.00);

2.乙方取得英國學校入學錄取通知書交給甲方時,甲方向乙方交付諮詢費餘款:人民幣叄仟元(¥3,000.00);

3.如乙方未能爲甲方取得英國入學通知書,乙方立即退還甲方已交諮詢費定金;

4.如甲方遭拒籤提出不再辦理,必須提交英國使領館的拒籤通知書、護照、諮詢費收據和學校入學通知書等資料原件,乙方立刻退還甲方已交的全部諮詢費;

5.乙方所收的諮詢費不包括甲方學校註冊費、押金、學費、生活費、機票及簽證費等費用﹔

6.學校規定的報名費或學費定金,由甲方支付﹔

7.甲方獲得英國學生簽證後任何原因不能入學的,乙方不予以退費。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因任何原因中途退出或終止協議,不得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交費用;

2.如乙方對甲方有任何欺騙行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其所交全部費用,並終止本協議;

3.如甲方不按學校規定付清學費所引起的任何後果,由甲方自負。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若發生爭執,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由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甲方:

地址﹕

電話﹕

簽約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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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留學(自費)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教外綜資認字 20__ (153)

營業執照註冊號: (1-1)

法定代表人: 趙南翔

住所(地址):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1號留學生樓102室

聯繫電話: 010-6571-1423

監督電話: 010-6577-8400

爲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赴 :

國家: 英 國

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爲準:

院校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留學,

就讀專業:_________________ ,

留學類別屬 ____________(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第二條 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英國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其中包括 留學諮詢費、 資料準備修改翻譯費、院校申請費 、簽證服務費 等。支付方式爲 現金、支票或匯款 。

二、受託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英國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 (屬於英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爲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或經授權爲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____年________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應當

在_______年_______月前,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5.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託人收到委託人按英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在 工作日內向英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英國駐華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託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 其他

1.如受託人爲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託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應爲委託人出具有效發票或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爲有效發票。

3.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4.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爲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按受託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託人。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英國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英國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應向委託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負責協助追回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已繳納的的學費、雜費等的可退還部分。

第十五條 受託人爲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賠償 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第十六條 受託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爲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 年 月前爲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委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

第十七條 委託人爲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第十八條 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爲,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 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元。

2.受託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入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的可退還部分。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的可退還部分。

4.受託人尚未向英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託人簽證申請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的可退還部分。

5.受託人已向英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託人申請簽證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的可退還部分。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 如委託人未委託受託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受託人、受託人指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即受託人爲委託人申請獲得英國學校錄取通知書及英國留學簽證,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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