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計算機信息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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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計算機信息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計算機信息合同(通用3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資質名稱: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集成服務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提供___________(計算機信息系統名稱)系統集成服務(以下稱“本項目”)。本項目的整體功能應當符合招標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規定的各項技術指標和技術參數要求;關於本項目的建設目標、處理業務對象、主要功能及與甲方其他相關軟件系統的關係等約定見附件。

2.集成服務內容

(1)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包括:硬件採購;軟件採購;信息系統設計;軟件開發;信息系統集成;技術服務;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本項目服務內容、提供方式等相關約定見附件。

(2)本項目所涉及的硬件設備的規格、數量、價格、技術標準和交付日期等相關約定見附件;有關軟件的技術指標、功能、等級、版本、價格、提供方式等相關約定見附件。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的本項目建設要求,充分利用甲方現有的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

3.項目實施期限

實施期限爲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委託方: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共同制定,供與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有關的單位參照使用。在訂立重大的或內容複雜的合同時,當事人還應當向有關專家諮詢。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是指對計算機應用系統工程和網絡系統工程的總體策劃、設計、開發、實施、服務及保障。

2.簽訂本合同前,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的受託單位應當向委託方出示《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

3.當事人應當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4.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條款,特別是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內容。當事人可對有關條款進行補充或修改,也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或減少附件。本合同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視爲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內容。

5.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目錄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資質名稱: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集成服務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提供___________(計算機信息系統名稱)系統集成服務(以下稱“本項目”)。本項目的整體功能應當符合招標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規定的各項技術指標和技術參數要求;關於本項目的建設目標、處理業務對象、主要功能及與甲方其他相關軟件系統的關係等約定見附件。

2.集成服務內容

(1)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包括:硬件採購;軟件採購;信息系統設計;軟件開發;信息系統集成;技術服務;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本項目服務內容、提供方式等相關約定見附件。

(2)本項目所涉及的硬件設備的規格、數量、價格、技術標準和交付日期等相關約定見附件;有關軟件的技術指標、功能、等級、版本、價格、提供方式等相關約定見附件。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的本項目建設要求,充分利用甲方現有的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

3.項目實施期限

實施期限爲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委託方: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年二月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共同制定,供與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有關的單位參照使用。在訂立重大的或內容複雜的合同時,當事人還應當向有關專家諮詢。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是指對計算機應用系統工程和網絡系統工程的總體策劃、設計、開發、實施、服務及保障。

2.簽訂本合同前,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的受託單位應當向委託方出示《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

3.當事人應當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4.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條款,特別是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內容。當事人可對有關條款進行補充或修改,也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或減少附件。本合同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視爲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內容。

5.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目錄

北京市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服務合同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資質名稱: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集成服務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提供___________(計算機信息系統名稱)系統集成服務(以下稱“本項目”)。本項目的整體功能應當符合招標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規定的各項技術指標和技術參數要求;關於本項目的建設目標、處理業務對象、主要功能及與甲方其他相關軟件系統的關係等約定見附件。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共同制定,供與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有關的單位參照使用。在訂立重大的或內容複雜的合同時,當事人還應當向有關專家諮詢。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是指對計算機應用系統工程和網絡系統工程的總體策劃、設計、開發、實施、服務及保障。

2.簽訂本合同前,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的受託單位應當向委託方出示《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

3.當事人應當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4.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條款,特別是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內容。當事人可對有關條款進行補充或修改,也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或減少附件。本合同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視爲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內容。

5.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目錄

北京市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服務合同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資質名稱: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集成服務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提供___________(計算機信息系統名稱)系統集成服務(以下稱“本項目”)。本項目的整體功能應當符合招標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規定的各項技術指標和技術參數要求;關於本項目的建設目標、處理業務對象、主要功能及與甲方其他相關軟件系統的關係等約定見附件。

2.集成服務內容

(1)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包括:硬件採購;軟件採購;信息系統設計;軟件開發;信息系統集成;技術服務;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本項目服務內容、提供方式等相關約定見附件。

(2)本項目所涉及的硬件設備的規格、數量、價格、技術標準和交付日期等相關約定見附件;有關軟件的技術指標、功能、等級、版本、價格、提供方式等相關約定見附件。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的本項目建設要求,充分利用甲方現有的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

3.項目實施期限

實施期限爲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委託方: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施期限爲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委託方: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

實施期限爲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北京市計算機信息合同 篇2

甲方(客戶):

住所:

電話:

證件類型及編碼:

乙方(維修方):

住所:

電話:

證件類型及編碼: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維護公司計算機網絡達成以下條款:

一、服務細則

1.服務範圍

(1)臺式計算機。

(2)激光打印機、針式打印機、噴墨打印機。

(3)電腦顯示器。

(4)網絡集線、交換設備。

(5)其他疑難問題。

2.服務地點

服務地址(包含取件、送件、維修): 。

公司辦公地點: 。

3.服務時間

服務時間爲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除國家規定節假日外,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 至下午 : 。提供免送維修服務。

客戶免送維修服務響應時間爲 小時,響應時間的計算是從乙方接到客戶的維修通知開始,到乙方維修人員開始與客戶聯繫止。

自維修人員開始與客戶聯繫起至乙方維修人員到達服務地點止,其中所用時間即是到達現場時間,最低限度 小時內到達。

4.服務條款

現場取機或現場維修,乙方維修人員將前往服務地點維修或取機返回維修。

乙方將有專職維修人員提供每月 次的現場例行檢查維修。

維修過程中,對出現故障的設備進行檢測並加以修理,乙方將提供一切必要的勞務、零件和材料,保障客戶的設備正常工作。如果需要更換零件,則用新的或與原件相當的零件。對於修理費用超過設備現有估價 %的需徵得客戶同意。

在尋求永久的解決辦法之時,可能會提供暫時的應急措施供客戶採用。

如果乙方決定需要額外零件或資料,就將設備取回乙方維修部重新修理,

乙方將根據客戶的維修設備,提供維修過程中的備件,若出現備件短缺則有客戶協助解決,乙方不承擔必須提供備件的責任。

二、客戶責任

1.客戶應按照正確操作方法,正常使用電腦。

2.如果客戶計算機、計算機網絡發生故障,需要乙方提供更換配件,在保修期內,乙方將免費保修。在保修期外,乙方將以更換配件的成本價向客戶收費。

3.在安裝維護中客戶應提供方便,配合乙方維修人員正常工作。

4.對電腦及外部設備中存儲的重要文件數據,客戶應有備份,妥善保存。

5.客戶在要求免送維修服務之前,應執行產品操作手冊中具體規定的所有自測和檢修步驟,以書面形式提供產品機型號,序列號,目前故障表現以及其他有關故障情況。

6.乙方維修人員有權接觸和使用認爲維修產品所必需的一切信息和設備。

7.客戶要向乙方維修人員提供操作配件和消耗品,如紙,磁盤,色帶,卡片,格式化磁盤,以及客戶正常操作中會用到的其他類似用品。

三、服務限度

1.功能性清潔,除非產品享受服務規定的有關功能性清潔或表面清潔工作,否則,凡涉及清潔、定期保養有關問題的工作,均不包含在乙方的服務內。

2.軟件和網絡支持,除非產品享受服務規定的有關軟件或與網絡有關問題的維修工作,否則均不包含在乙方的服務內。

3.過期產品,已過特定支持時間的過期產品不包括在客戶免送維修服務範圍內。

4.所有像地震,火山、洪水、火災等不可抗力引起的設備不能正常工作不包含在乙方客戶免送維修服務範圍內。

5.消耗類產品,如噴墨打印頭,硒鼓,電池,繪圖筆,紙張等,無配件類產品,如無器件類,連接件,電纜,外接直流變壓器等。

6.所有人爲因素引起的使用不當,比如雜物進入機內,不包含在客戶免送維修範圍內。

四、收費標準

1.工作站 元(大寫: )/臺/月。

工作站數量 臺。

合計: 元(大寫: )。

2.打印機 元(大寫: )/臺/月

打印機數量: 臺。

合計: 元(大寫: )。

3.總價: 元(大寫: )。

五、付款方式

客戶自服務協議簽字生效之日起,向本公司付款,以 個月一計,一次付清。

六、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北京市計算機信息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工作量、價格

1.標的:甲方年度的計算機(設備)零星維修。

2.工作量:以甲方實際送修的數量爲準。

3.價格以實際維修產生費用爲準。

第二條修理標準及期限

1.修理標準:乙方針對甲方出具的計算機設備送修單載明的故障進行修理,修理後應恢復該部位完好時的技術性能指標,修理的過程及結果均應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標準。

2.修理工期:自甲方實際送修日起3-5天,缺少配件以配件實際到貨時間爲準。

第三條乙方對修繕物的負責條件及期限

1.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質量保證期限爲三個月。

第四條交接方式、地點及驗收

1.待修的計算機(設備)由甲方快遞至乙方公司。

2.維修好的設備由乙方送貨或快遞至甲方指定地點。

3.計算機(設備)修理完工後由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的規定組織驗收。

第五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1.費用結算:甲方根據驗收情況辦理相應結算手續,按季度向乙方結算相應的勞務費用。結算方式:甲方以轉帳的方式付款。

乙方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公司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須向乙方提供內容全面準確的計算機送修單。

2.有權對在乙方修理過程中的設備修理質量進行全過程監督。

3.做好送修設備修理結束後的出廠驗收。

4.及時向乙方付款。

5.對乙方沒有計算機送修單或未經甲方同意超出維修範圍的修理費用不予結算。

6.對因加工、修理質量出現問題的設備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外,對因其造成的損失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接到甲方的計算機送修單後,方可進行修理。對於現場設備故障處理與維修必須經甲方裝備部門同意進行。檢修前做好設備修理內容的確認,並組織好維修力量,儘快完成修理任務。

2.須在計算機送修單的項目範圍內進行修理,不得超項目維修或漏修,但有義務對整臺設備進行詳細巡檢,如有異議或涉及安全性能的須及時向甲方提出,確需增加的維修項目必須在履行相關修保程序後進行。

3.在修理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的技術文件和標準。對個別特種設備的更換件,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更換項目,以保證修理質量。

4.乙方全面負責在接受設備至修理結束交給甲方前時段的設備管理責任,維修過程中安全、質量等問題由乙方獨自承擔,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損失,按實賠償。

5.凡發生因乙方修理質量而造成的返修項目,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更換必換件,弄虛作假,一經查出,除對該部件費用不予支付外,乙方另按該配件出廠價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限期整改,否則按違約解決。

3.乙方擅自進行修理約定以外的作業需承擔修理費用3%的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逾期未結算的修理費用按每延期一個月支付2%違約金。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但變更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3)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4)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需要雙方明確的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認識已達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雙方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各自提交給對方的合同、文件、資料、數據等,或其他使用對方處於有利競爭地位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商業祕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不當使用,但經對方書面同意或按法律規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變更,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規定向對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專人、快遞或傳真按本合同中註明的註冊地址向對方發出。送達時間以下列規定爲準:

(1)專人交付之日視爲送達之日;

(2)快遞在發送後第三天被視爲送達;

(3)傳真方式以順利發出後的當日或發出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爲送達。

4.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保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屬於雙方經營活動內容,任何一方未經對方當事人書面允許不得對外泄露。

4.本合同一式份,乙方執份,甲方執份,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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