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箱製作合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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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箱製作合同 篇1

定作方(甲方):

燈箱製作合同十篇

製作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細則規定,結合廣告產品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爲原則,簽訂如下條款,共同遵信執守。定作方甲方因需要在製作廣告牌燈箱一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廣告牌尺寸:

二、用料及價格:

輔助材料:油漆、焊條、螺絲、鋼筋、紮帶、人工費、安裝等合計單價爲:。

三、付費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付定金元,餘款元。廣告牌安裝完畢後,甲方現場驗收後現金付清其餘款項。

四、其他事項:

1、乙方包工包料並承擔該廣告牌的製作、安裝、保修、等費用。

2、該廣告牌的保修期限爲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該廣告牌如遇到無法抵抗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等等)因素造成的損失,乙不負責任,甲方可提供成本費,乙方給予及時修復。如廣告牌因質量問題燈光不亮等由乙方負責維修和維護。

五、該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定作方甲方(簽章):製作方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燈箱製作合同範文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定燈箱廣告製作安裝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工程範圍及要求

燈箱廣告製作安裝在甲方指定的位置(1-2樓中心牆)。

3、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20年9月29日;竣工日期:20年月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如遇風、雨等惡劣天氣或甲方等因素,工期順延)。

二、工程(款)造價

金額(大寫人民幣)

三、甲方義務與權利

1、施工完成後甲方按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調換;

3、樓體燈箱製作與安裝、電源連接等施工中,與相關部門發生的問題,甲方與有關部門自行協調解決。

四、乙方義務與權利

1、乙方對工程質量負責的期限(保修期):燈箱光源均保修一年;

2、乙方使用的材料由其自行提供,但應確保材料的質量達到國家有關標準;

3、乙方在施工中應文明施工、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防護措施。

五、付款、結算方式

施工內容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總款的90%,餘款待保修期滿後付清。

六、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合同的內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條款均視爲違約,其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若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附加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有《工程預算清單》一份,此預算含稅金。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簽字):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燈箱製作合同範文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下簡稱“燈體廣告”)及安裝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內容

(一)項目名稱:

(二)工程範圍:製作、安裝、維護

(三)工程地點:

(四)工程時間:製作、安裝工期40天。預計開工時間:年月日。

(五)工程總價:人民幣元整(¥:元),含製作費、維護費用。總價爲工程包乾價。

二、價款

以上工程總價,包括原有燈體拆除費、原有鋼支架防鏽及噴漆處理費、新燈體制作費、安裝費、材料費、人工費、運輸費、裝卸費、稅費等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工作並經甲方驗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費用。除此之外,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該協議價一次性包死,固定不變,不因任何因素的變化而調整。

三、付款方式

廣告畫面全部燈體主體工程安裝完成付80%的合同價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工程累計支付至合價款的95%,留取5%作爲質保金,待工程保修期滿壹年後付清(無息)。

四、質量要求:

乙方應保證其製作及安裝產品的質量不低於國家相關規範及本合同約定,產品應表面平整,安裝牢固,顏色耐久,質保期爲四年。以上標準如有不符之外,以高者爲準。

五、製作及安裝

1、本協議約定的畫面由乙方負責設計,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提交設計樣稿(設計樣稿及門頭效果圖作爲本協議附件),乙方應當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樣稿進行製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設計樣稿。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將燈箱廣告製作、安裝完畢。乙方現場安裝完畢後,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

2、乙方已仔細考察甲方安裝現場,確認甲方現場已具備安裝條件。製作物的運輸安裝施工等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安裝所需的水電接駁點,二次接線的費用及施工用水、用電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負責燈體廣告的製作和安裝。因製作物的產品的顏色、規格等任何一項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爲止,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乙方應當承擔逾期完工的違約責任。

4、乙方須對燈體廣告製作、安裝的質量負責,凡安裝後發生燈體破損、墜落等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在燈體廣告製作以及安裝過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予以監督,乙方應當隨時按甲方的指令執行。

6、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並嚴格按施工規範安全施工,如果出現安全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此給乙方施工人員或第三人人身、財產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7、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從質保金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維修費、違約金、賠償金等款項。

六、安裝地點

具體地點以甲方指定爲準。乙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位置並安裝完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製作或安裝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須承擔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須承擔本協議總價款15%的違約金,並須將甲方已付款項返還給甲方。

2、如乙方所製作燈體存在質量問題的,乙方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免費爲甲方進行製作和安裝。如乙方在該期限內未履行該義務,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他人重新制作和安裝,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並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一條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義務,經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期滿後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須承擔協議總價款15%的違約金,並須將甲方已付款項返還給甲方。

八、質量保修責任

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質保期爲是四年,自甲方驗收合格次日起計。保修期內,因乙方質量問題,乙方承擔免費維修,如爲人爲損壞,乙方有義務維修,甲方按照乙方維修的成本價格支付費用。乙方必須保證在甲方發出通知後12小時內到場並在到場後2小時內維修完畢。

2、乙方逾期到場8小時,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如質保金不足,甲方有權追償。

九、爭議解決

雙方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甲方提供的設計樣稿和報價單一併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燈箱製作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製作內容及要求:1.2米2.4米7個、1.2米3米1個、1.2米1.8米1個;

二:安裝地點:翰彩包裝公司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工程製作費(即合同總價款):共計人民幣 13000.00元,大寫壹萬叄仟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時甲方預付壹仟元(¥1000元)。

b.製作安裝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項。

四: 工程期限

1、 至 止。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3、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由甲方支付乙方所有損失。

4、乙方在製作安裝過程中,甲方不得再提出修改意見。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如逾期,造成乙方不能及時進場和施工,而影響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標識牌製作和安裝,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爲違約金。

3.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六、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七、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燈箱製作合同 篇3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爲:歷天。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四、驗收標準及保修

1.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合格標準。

2.本工程保修期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工程保修期滿壹年後,承包人做出保修承諾後,退還其工程質量保脩金)。

五、合同價款

(中標價)大寫: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1.組成合同的文件(優先順序排列)包括:

(1)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文件(含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

(4)投標書及其附件(含工程報價單)

(5)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2.上述文件應互爲補充,如有不清楚或不一致的,以後發文件爲準。

3.經甲方確認,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派專人作爲甲方現場監督管理代表,行使本工程的現場管理監督工作,並負責協調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項目班子管理人員。

(3)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派爲本工程項目經理。

乙方具體履行和承擔施工項目所涉及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確保本工程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指標順利實現。

(2)乙方負責辦理消防許可證等相關事宜,甲方配合。

(3)按施工方案、進度計劃和甲方的總體安排組織進場施工。

(4)不得隨意更換本項目班子管理人員。

(5)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6)乙方採購用於項目的所有材料均應符合招標文件和設計要求,且交甲方確認,並提供材質合格證書和檢驗合格證等後才能用於工程中。

(7)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元(其中:基本履約保證金元,差額履約保證金/元)。

履約保證金待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合格後5天內,由甲方以轉帳方式無息退還給乙方;

(8)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完工記錄、竣工圖紙、維護保養手冊、質量擔保證明書等完整竣工資料。

竣工驗收後10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圖一套,並將施工過程中

八、工程價款的支付

甲方按施工計劃和進度分四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1、合同簽訂並提供發票後7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計元,大寫:,作爲一期工程款。

2、乙方完成整個工程總量的%,並提供發票後7日內,甲方須支付合同總價款的%,計元,大寫:,作爲二期工程款。

3、工程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檔案及結算資料。

甲方審覈完畢後,乙方提供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7日內按審定結算價格的%,並扣除第一期工程款和第二期工程款以及違約金(如有),作爲三期工程款。

4、工程結算款的%作爲工程質量保脩金,由甲方留存,待工程保修期結束並完成保修工程後15日內,支付給乙方。

乙方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賬戶:

開戶行:

本合同項下賬戶信息若有變更,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自行承擔甲方無法按期付款的損失。

九、工程竣工結算

1.本合同價款結算方式:採用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另有規定除外),工程量按實計算。

2.清單中漏項、錯項、新增項目單價的確定按以下規定進行:

(1)工程量清單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按工程量清單中已有的價格確定。

(2)工程量清單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可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計算。

類似於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是指工程量清單項目中除主要材料價格不相同外,其餘工作內容、項目特徵及其涉及的人工費、機械費及其它材料費均相

(3)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照20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文件組成綜合單價後(材料價格除外)總價下浮10%計取。

(4)對變更後不使用的材料,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所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包括甲方或乙方提出的更換或增減材料品種、檔次、數量等變更。

下同),在發生時,甲方書面確認,其變更籤證價款,均在竣工結算時一併結算。

4.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的費用,應客觀真實、簽字齊全,否則在工程結算中不予確認。

5.材料價格在投標報價時已有的,按投標時材料單價計價,不作調整;投標報價時沒有的材料,按招標人認質認價。

6.措施費包乾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和臨時設施費除外),結算時不作調整;安全、文明施工費和臨時設施費的計取按川建發【20】107號文相關規定執行。

7.規費按20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配套的《四川省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標準》中核定標準計取。

8.風險包乾係數爲3%(風險包乾係數的含義詳招標文件商務評分表備註第2條)。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支付工程預付款和竣工結算,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2)因甲方原因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竣工結算款,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因乙方工程質量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乙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圖紙或質量驗收規範,乙方負責無償維修或返工、改建。

返工、改建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乙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事故、工程事故、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行政、民事、刑事責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違反文明施工管理、衛生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揚塵污染防治管理等國家、省、市相關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對裝修施工工程安全方面的責任負責,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不安全施工而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如發生安全方面的事故,乙方需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投保

乙方在現場所有施工人員、機具的相關保險及第三方責任險、工程一切險由乙方承擔,報入總價。

十三、其他

1.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燈箱製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定燈箱廣告製作安裝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工程範圍及要求

燈箱廣告製作安裝在甲方指定的位置(1-2樓中心牆)。

3、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 20xx 年 9月29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如遇風、雨等惡劣天氣或甲方等因素,工期順延)。

二、工程(款)造價

金額(大寫人民幣)

三、甲方義務與權利 

1、施工完成後甲方按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調換;

3、樓體燈箱製作與安裝、電源連接等施工中,與相關部門發生的問題,甲方與有關部門自行協調解決。

四、乙方義務與權利

1、乙方對工程質量負責的期限(保修期):燈箱光源均保修一年;

2、乙方使用的材料由其自行提供,但應確保材料的質量達到國家有關標準;

3、乙方在施工中應文明施工、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防護措施。

五、付款、結算方式

施工內容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總款的90%,餘款待保修期滿後付清。

六、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合同的內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條款均視爲違約,其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若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附加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有《工程預算清單》一份,此預算含稅金。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法定代表人:年 月日

乙方(簽字):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燈箱製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下簡稱“燈體廣告”)及安裝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內容

(一)項目名稱:

(二)工程範圍:製作、安裝、維護

(三)工程地點:

(四)工程時間: 製作、安裝工期40天。預計開工時間: 年 月 日。

(五)工程總價:人民幣 元整 (¥:元),含製作費、維護費用。總價爲工程包乾價。

二、價款

以上工程總價,包括原有燈體拆除費、原有鋼支架防鏽及噴漆處理費、新燈體制作費、安裝費、材料費、人工費、運輸費、裝卸費、稅費等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工作並經甲方驗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費用。除此之外,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該協議價一次性包死,固定不變,不因任何因素的變化而調整。

三、付款方式

廣告畫面全部燈體主體工程安裝完成付80%的合同價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工程累計支付至合價款的95%,留取5%作爲質保金,待工程保修期滿壹年後付清(無息)。

四、質量要求:

乙方應保證其製作及安裝產品的質量不低於國家相關規範及本合同約定,產品應表面平整,安裝牢固,顏色耐久,質保期爲四年。以上標準如有不符之外,以高者爲準。

五、製作及安裝

1、本協議約定的畫面由乙方負責設計,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提交設計樣稿(設計樣稿及門頭效果圖作爲本協議附件),乙方應當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樣稿進行製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設計樣稿。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將燈箱廣告製作、安裝完畢。乙方現場安裝完畢後,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

2、乙方已仔細考察甲方安裝現場,確認甲方現場已具備安裝條件。製作物的運輸安裝施工等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安裝所需的水電接駁點,二次接線的費用及施工用水、用電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負責燈體廣告的製作和安裝。因製作物的產品的顏色、規格等任何一項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爲止,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乙方應當承擔逾期完工的違約責任。

4、乙方須對燈體廣告製作、安裝的質量負責,凡安裝後發生燈體破損、墜落等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在燈體廣告製作以及安裝過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予以監督,乙方應當隨時按甲方的指令執行。

6、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並嚴格按施工規範安全施工,如果出現安全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此給乙方施工人員或第三人人身、財產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7、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從質保金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維修費、違約金、賠償金等款項。

六、安裝地點

具體地點以甲方指定爲準。乙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位置並安裝完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製作或安裝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須承擔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須承擔本協議總價款15%的違約金,並須將甲方已付款項返還給甲方。

2、如乙方所製作燈體存在質量問題的,乙方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免費爲甲方進行製作和安裝。如乙方在該期限內未履行該義務,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他人重新制作和安裝,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並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一條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義務,經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期滿後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須承擔協議總價款15%的違約金,並須將甲方已付款項返還給甲方。

八、質量保修責任

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質保期爲是四年,自甲方驗收合格次日起計。保修期內,因乙方質量問題,乙方承擔免費維修,如爲人爲損壞,乙方有義務維修,甲方按照乙方維修的成本價格支付費用。乙方必須保證在甲方發出通知後12小時內到場並在到場後2小時內維修完畢。

2、乙方逾期到場8小時,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如質保金不足,甲方有權追償。

九、爭議解決

雙方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甲方提供的設計樣稿和報價單一併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燈箱製作合同 篇6

定作方(甲方):

製作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細則規定,結合廣告產品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爲原則,簽訂如下條款,共同遵信執守。 定作方甲方因需要在製作廣告牌燈箱一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廣告牌尺寸:

二、用料及價格:

輔助材料:油漆、焊條、螺絲、鋼筋、紮帶、人工費、安裝等合計單價爲: 。

三、付費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付定金 元,餘款 元。廣告牌安 裝完畢後,甲方現場驗收後現金付清其餘款項。

四、其他事項:

1、乙方包工包料並承擔該廣告牌的製作、安裝、保修、等費用。

2、該廣告牌的保修期限爲 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該廣告牌如遇到無法抵抗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等等)因素造成的損失,乙不負責任,甲方可提供成本費,乙方給予及時修復。如廣告牌因質量問題燈光不亮等由乙方負責維修和維護。

五、該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定作方甲方(簽章): 製作方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燈箱製作合同 篇7

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室內燈箱製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工程內容:

乙方在規定時間內按設計方案和製作明細單(參照附件)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委託的製作室內燈箱及三角桌牌產品任務。

二、 製作要求:

1、乙方保證製作的產品、工藝、及材料達到技術標準。

2、乙方包工包料。

三、交貨時間、運輸方式、交貨地點

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後對物品進行加工,於( 年 月)日前將貨物 (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四、驗收標準

甲方按和製作明細單驗收產品,並履行驗收手續。

五、合同金額:

1、經商定,製作施工費用爲人民 元 (大寫:)。

2、甲方自合同生效後預付乙方定金 % (即¥0元),乙方應提供實物樣品供甲方確認(包含成品數量、工藝細節等因素),在成品確認後、送貨前支付製作費用餘款的 (即¥0元)。

六、付款方式:

1,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合同款給乙方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規合法的全額發票

七、合同商定之委託製作產品的具體驗收指標見附件 《標識標牌製作明細單》 ,附件與本合同共同生效。

八、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首款與尾款,如因此問題導致不能按時出貨或其他後果,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貨款按照合同規格延誤一天支付,乙方按總貨款的3‰收取甲方滯納金。

九、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的要求,實施工程製作,如有與方案不相符的地方,乙方有義務及時與甲方溝通,並得到甲方同意認可後方可製作。

2、乙方根據合同規定所需,按時按質完成標識標牌的製作,並達到甲方所指定的要求。

3、乙方所製作標識標牌如有質量問題,包括材料、尺寸、顏色不符合等問題,乙方必須無條件重新制作並按規定日期交貨,由此所產生的重複加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誤工、運費等相關損失,即賠付合同金額的5%給甲方作爲賠償。

4、乙方如因自身問題導致延期交貨,不得超過三天,如超期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5、本合同一旦簽定,甲乙任一方若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則解除合同方應支付本合同金額的30%作爲賠償給被解除合同方。

十、合同簽約當日生效。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十二、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燈箱製作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室內燈箱製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工程內容:

乙方在規定時間內按設計方案和製作明細單(參照附件)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委託的製作室內燈箱及三角桌牌產品任務。

二、 製作要求:

1、乙方保證製作的產品、工藝、及材料達到技術標準。

2、乙方包工包料。

三、交貨時間、運輸方式、交貨地點

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後對物品進行加工,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日前將貨物 (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四、驗收標準

甲方按和製作明細單驗收產品,並履行驗收手續。

五、合同金額:

1、經商定,製作施工費用爲人民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

2、甲方自合同生效後預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即¥__________元),乙方應提供實物樣品供甲方確認(包含成品數量、工藝細節等因素),在成品確認後、送貨前支付製作費用餘款的 (即¥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

1,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合同款給乙方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規合法的全額發票

七、合同商定之委託製作產品的具體驗收指標見附件 《標識標牌製作明細單》 ,附件與本合同共同生效。

八、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首款與尾款,如因此問題導致不能按時出貨或其他後果,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貨款按照合同規格延誤一天支付,乙方按總貨款的3‰收取甲方滯納金。

九、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的要求,實施工程製作,如有與方案不相符的地方,乙方有義務及時與甲方溝通,並得到甲方同意認可後方可製作。

2、乙方根據合同規定所需,按時按質完成標識標牌的製作,並達到甲方所指定的要求。

3、乙方所製作標識標牌如有質量問題,包括材料、尺寸、顏色不符合等問題,乙方必須無條件重新制作並按規定日期交貨,由此所產生的重複加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誤工、運費等相關損失,即賠付合同金額的5%給甲方作爲賠償。

4、乙方如因自身問題導致延期交貨,不得超過三天,如超期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5、本合同一旦簽定,甲乙任一方若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則解除合同方應支付本合同金額的30%作爲賠償給被解除合同方。

十、合同簽約當日生效。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十二、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燈箱製作合同 篇9

定作方(甲方):

製作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細則規定,結合廣告產品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爲原則,簽訂如下條款,共同遵信執守。定作方甲方因需要在製作廣告牌燈箱一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廣告牌尺寸:

二、用料及價格:

輔助材料:油漆、焊條、螺絲、鋼筋、紮帶、人工費、安裝等合計單價爲:。

三、付費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付定金元,餘款元。廣告牌安裝完畢後,甲方現場驗收後現金付清其餘款項。

四、其他事項:

1、乙方包工包料並承擔該廣告牌的製作、安裝、保修、等費用。

2、該廣告牌的保修期限爲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該廣告牌如遇到無法抵抗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等等)因素造成的損失,乙不負責任,甲方可提供成本費,乙方給予及時修復。如廣告牌因質量問題燈光不亮等由乙方負責維修和維護。

五、該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定作方甲方(簽章):製作方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燈箱製作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戶外燈箱製作安裝合同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戶外燈箱製作安裝合同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安裝戶外燈箱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  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製作安裝戶外燈箱,  年  月  日前製作安裝完成,維護期限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及付款方式:

(一)價款

位置

規格

單價

(元/燈杆)

總價(元)

總價

人民幣大寫    元整(¥    )

合同期間如甲方需要更換畫面,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製作,畫面費用按   元/個燈杆收費。

以上單價爲包死價,包括稅費、製作費、材料費、人工費、燈箱照明電費、發佈費、含首次畫面費用、設置費、維護保修費、城管等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費等全部費用。

(二)付款方式:

1、燈箱製作完成驗收合格相關資料提交完成後支付合同價款的50%,驗收合格6個月後無質量問題付至合同價款的90%。

2、合同總價款的 10 %作爲質保金,維護期滿後扣除甲方維修發生的費用以及乙方違約金後,剩餘價款一次性無息付清。

3、以上付款,甲方將以轉帳支票、電匯或其他銀行結算方式支付。同時,乙方應向甲方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合法有效的等額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且不承擔由此引發的違約責任。

4、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結匯相關事宜,包括乙方依照合同約定已經收取的合同價款以及尚未收取的合同價款,由於結匯導致延期付款,甲方無須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同時,結匯所需發票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墊付,乙方不得因甲方結匯向甲方收取任何結匯費用。如甲方要求乙方提前配合甲方的結匯工作,乙方仍須積極配合,按甲方要求提前開具發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結匯費用。

第三條  製作要求及驗收標準:

戶外燈箱的驗收分製作完成時的驗收及發佈期滿後的驗收,兩個階段的驗收都可以按照以下標準進行驗收,驗收時須以書面形式且雙方代表簽字認可。

1、畫面色彩的驗收(如畫面發白應及時更換及維護)

2、燈光效果的驗收(是否燈全亮)

3、箱體的驗收(是否有破損)

4、現場驗收相片(現場效果圖)

5、清潔度驗收(畫面清潔,無污垢)

第四條  雙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付款。

2、乙方應保證其所承接的戶外燈箱廣告發布場地具有使用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3、乙方應保證在廣告發布期內甲方委託發佈之廣告的質量(完好無損),以保障甲方利益。如有損壞或故障,乙方應在該情形發生之時起24小時內到場進行修復、更換工作,在到場後 3 小時內修復、更換完畢,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每隔 30天定期清洗、保養戶外廣告1次。

5、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因城市建設、道路改造、擴建和更新等原因需拆除以上路段燈箱廣告或其它戶外廣告,或改變廣告地點,應由甲、乙雙方會同公安交通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重新選點登掛,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可視重新選點之廣告位置合適與否決定繼續或終止廣告發布,若終止廣告發布,甲方按實際發佈日期向乙方支付發佈費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 3 日內退回甲方按合同約定已支付給乙方的多餘發佈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金額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以上違約金累積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3%。

2、若乙方的工作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應立即按甲方要求整改。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按時完成各項工作的,應承擔違約責任,自乙方出現違約情形之日起,甲方有權每日按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八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第5款約定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每次扣除本合同維護保脩金的 20 %作爲違約金,維護保脩金扣除完畢後,若乙方仍有違反的,仍須按相當於維護保脩金 20 %的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應確保本廣告製作的安全性,若發佈的廣告由於乙方設置不當或由於乙方製作錯誤而導致倒塌或其它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保證其所承接的戶外廣告發布場地具有使用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戶外廣告發布場地不能使用或違反法律、法規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乙方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非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過錯、違約行爲)甲方於發佈期內決定提前終止發佈的,應提前20天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發佈費用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在3日內退回甲方按合同約定多支付給乙方的廣告發布費用。

7、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相關義務的,乙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按甲方的實際損失據實予以賠償。

8、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甲方有權在應付未付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應付未付款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六條  知識產權

甲方委託乙方製作的廣告,在相應款項結清後,其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侵犯甲方對其廣告稿件享有的知識產權,否則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七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否則違約方應按合同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終止

(一)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爲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本合同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根本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爲),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後,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條  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由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執 肆 份,乙方執 貳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附件:廉潔協議;

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開戶行名稱:                          開戶行名稱: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 潔 協 議

在甲乙雙方訂立、履行合同過程中,爲保持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爲的發生,甲乙雙方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約定,在合同的訂立、履行過程中廉潔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三、甲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乙方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其個人承擔的費用。

四、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對公正開展業務有影響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如甲方工作人員確因實際情況須參加宴請、進行娛樂活動的,須事先按行政隸屬關係報上一級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爲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員介紹的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合同相關的業務。

七、乙方應當通過正常途徑開展相關業務,不得爲獲取某些不正當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或給甲方工作人員報銷其個人費用,或邀請甲方工作人員外出旅遊和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或爲甲方工作人員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議者,應向甲方舉報。甲方不得找任何藉口對乙方進行報復。甲方對舉報屬實和嚴格遵守廉潔協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與乙方繼續合作。

九、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者採用不正當的手段行賄甲方工作人員等不正當競爭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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