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觀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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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合同4篇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將***景觀工程委託給乙方進行深化及施工,爲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範圍和內容

工程範圍: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圖爲準。

工程內容包括:硬景(硬質鋪地、園林小品等)、軟景(喬木、灌木及草坪等)、水體、景觀照明等。

第三條設計週期

本合同簽訂以後於200*年*月*日前完成對擴初圖的深化設計,其中包括總平方案調整、硬景部分施工圖深化、材料替換、植物配置及水電安裝設計、,以求達到施工圖紙要求。設計內容需另行補籤設計合同。

第四條設計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項目乙方按*萬元(大寫:*萬元正)人民幣包乾進行設計取費。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萬元(大寫:*萬元正)人民幣的設計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並經甲方認可後,甲方支付乙方剩餘設計尾款即*元(大寫:*元正)人民幣。

第五條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報告爲準(開工時間最遲不超過200*年*月*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場地的條件下,工期爲*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設計變更及特殊天氣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誤的時間應不計工期,並作相應順延 。

第六條取費原則

1、 本工程執行**,收費級別按**。

2、 苗木部分由甲、乙雙方對苗木品質共同進行認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價的*%收取栽植、養護及包成活費用。乙方報送甲方的苗木報價表必須註明品種、規格、高度、冠幅、胸徑及數量等,大型喬木及價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須經甲方工程人員確認效果,並經價格確認。甲方對照驗收,數量按實收方結算。

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須增加預算範圍以外的工程量應另行辦理簽證。

3、 施工期間發生國家認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經雙方覈實後協商解決。

第七條工程施工價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總造價暫定爲 萬元(大寫: )人民幣,實際造價以甲、乙雙方共同審定的決算爲準。

2、 本合同備料款爲合同總價的*%,其中*%爲乙方施工人員、相關機械、設備等進場三日後,甲方在三天時間內將該款項支付到乙方帳戶上。剩餘*%作爲在成都採購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匯同乙方直接支付給材料及苗木供應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補。

3、 乙方每月*號上報已完成的工程產值,甲方5日內審覈並撥付乙方完成量的*%的工程進度款。

4、 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雙方於30日內辦理完成決算,甲方扣除工程總價的*%的質保金,將剩餘工程款支付給乙方。

5、 本工程質保金爲工程總造價的*%,在相應項目質保期滿後,如未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於2日內付清全部尾款,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 材料供應

該工程所有材料原則上由乙方採購,甲方認質認價。乙方採購的材料必須先報甲方,按設計要求雙方進行封樣,作爲乙方採購和甲方驗收標準。如甲方覈定價格後,認爲個別材料、設備或植物高於市場價,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認爲所認定的價格不能將材料、設備、植物購回,可書面通知甲方組織供應。

第九條 工程質量及質保期

1、由於景觀工程的特殊性,爲確保美觀、經濟和適用,經甲方認可後,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局部調整,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一、二款執行。

2、乙方在施工中應加強質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質量控制和檢查制度,積極配合甲方、監理人員進行工程質量監督,若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在期限內進行修補或返工,其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

3、質保期:質保範圍爲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裝飾、水電安裝一年、草坪養護三個月、灌木養護半年、喬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質保期內由乙方保活,若出現死亡,乙方無條件更換。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一星期內到現場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換時間,逾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十條雙方協作事項

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適用國家現行的該行業各項施工驗收規範,若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協商,雙方及時處理。

2、甲方現場負責人 ,乙方現場負責人 ,負責處理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協調相關單位關係。

第十一條 甲方職責及義務

1、在施工期間甲方及時將設計變更、變更通知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做好現場簽證工作

2、對乙方報送的材料樣品,48小時之內進行認質認價。

3、 對隱蔽工程24小時之內進行驗收。

4、 甲方負責提供與環境工程設計、施工相關的技術資料,指定臨設位置及負責現場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電源,乙方按規定承擔相應費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驗收通知後,甲方應於兩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交工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後,辦好驗收手續。

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應認真保質、保量、準時完成工程。

2、乙方應對工程進度採取措施,發現影響工程進度因素在24小時內報甲方。

3、對已完工程在甲方驗收前,應做好保護工作。

4、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其他施工單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責任。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範,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若因乙方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達不到合同和規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產生的垃圾清運工作由乙方負責。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條件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竣工驗收合格後2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技術資料、竣工圖紙一式兩套。

結算辦法:

1、本合同價款爲暫定價。

2、結算範圍包含施工圖及設計變更所列的硬景、軟景、小品、水電等全部內容以及甲、乙雙方認可的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現場簽證、隱蔽紀錄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撥付工程進度款超過3日,乙方有權暫緩施工,施工工期順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總造價支付乙方同期銀行利率的違約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造價支付甲方同期銀行利率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並結清工程款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 包 人:(章) 承 包 人:(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日期: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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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爲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爲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覈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爲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爲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爲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爲買際損失的

 %。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_________ 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爲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籤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籤)

   法定代表人:(籤)

委託代理人:(籤)

委託代理人:(籤)

項目經理:(籤)

  項目經理:(籤)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話:

 電

話: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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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將_______環境景觀工程委託給乙方進行深化及施工,爲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範圍和內容

工程範圍: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圖爲準。

工程內容包括:硬景(硬質鋪地、園林小品等)、軟景(喬木、灌木及草坪等)、水體、景觀照明等。

第三條 設計週期

本合同簽訂以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對擴初圖的深化設計,其中包括總平方案調整、硬景部分施工圖深化、材料替換、植物配置及水電安裝設計、,以求達到施工圖紙要求。設計內容需另行補籤設計合同。

第四條 設計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項目乙方按______萬元(大寫:______元正)人民幣包乾進行設計取費。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______萬元(大寫:______元正)人民幣的設計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並經甲方認可後,甲方支付乙方剩餘設計尾款即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正)人民幣。

第五條 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報告爲準(開工時間最遲不超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場地的條件下,工期爲______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設計變更及特殊天氣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誤的時間應不計工期,並作相應順延 。

第六條 取費原則

1、 本工程執行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發行的______定額:sgd1-XX至sgd7-XX,收費級別按四類工程二級檔。

2、 苗木部分由甲、乙雙方對苗木品質共同進行認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價的30%收取栽植、養護及包成活費用。乙方報送甲方的苗木報價表必須註明品種、規格、高度、冠幅、胸徑及數量等,大型喬木及價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須經甲方工程人員確認效果,並經價格確認。甲方對照驗收,數量按實收方結算。

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須增加預算範圍以外的工程量應另行辦理簽證。

3、 施工期間發生國家認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經雙方覈實後協商解決。

第七條 工程施工價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總造價暫定爲

  萬元(大寫:

 )人民幣,實際造價以甲、乙雙方共同審定的決算爲準。

2、 本合同備料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其中______%爲乙方施工人員、相關機械、設備等進場三日後,甲方在三天時間內將該款項支付到乙方帳戶上。剩餘______%作爲在成都採購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匯同乙方直接支付給材料及苗木供應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補。

3、 乙方每月25號上報已完成的工程產值,甲方______日內審覈並撥付乙方完成量的80%的工程進度款。

4、 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雙方於______日內辦理完成決算,甲方扣除工程總價的10%的質保金,將剩餘工程款支付給乙方。

5、 本工程質保金爲工程總造價的______%,在相應項目質保期滿後,如未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於2日內付清全部尾款,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 材料供應

該工程所有材料原則上由乙方採購,甲方認質認價。乙方採購的材料必須先報甲方,按設計要求雙方進行封樣,作爲乙方採購和甲方驗收標準。如甲方覈定價格後,認爲個別材料、設備或植物高於市場價,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認爲所認定的價格不能將材料、設備、植物購回,可書面通知甲方組織供應。

第九條 工程質量及質保期

1、由於景觀工程的特殊性,爲確保美觀、經濟和適用,經甲方認可後,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局部調整,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一、二款執行。

2、乙方在施工中應加強質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質量控制和檢查制度,積極配合甲方、監理人員進行工程質量監督,若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在期限內進行修補或返工,其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

3、質保期:質保範圍爲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裝飾、水電安裝一年、草坪養護______個月、灌木養護半年、喬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質保期內由乙方保活,若出現死亡,乙方無條件更換。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一星期內到現場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換時間,逾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十條 雙方協作事項

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適用國家現行的該行業各項施工驗收規範,若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協商,雙方及時處理。

2、甲方現場負責人

  ,乙方現場負責人

,負責處理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協調相關單位關係。

第十一條 甲方職責及義務

1、在施工期間甲方及時將設計變更、變更通知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做好現場簽證工作。

2、對乙方報送的材料樣品,______小時之內進行認質認價。

3、 對隱蔽工程______小時之內進行驗收。

4、 甲方負責提供與環境工程設計、施工相關的技術資料,指定臨設位置及負責現場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電源,乙方按規定承擔相應費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驗收通知後,甲方應於______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交工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後,辦好驗收手續。

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應認真保質、保量、準時完成工程。

2、乙方應對工程進度採取措施,發現影響工程進度因素在______小時內報甲方。

3、對已完工程在甲方驗收前,應做好保護工作。

4、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其他施工單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責任。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範,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若因乙方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達不到合同和規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產生的垃圾清運工作由乙方負責。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條件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技術資料、竣工圖紙一式兩套。

結算辦法:

1、本合同價款爲暫定價。

2、結算範圍包含施工圖及設計變更所列的硬景、軟景、小品、水電等全部內容以及甲、乙雙方認可的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現場簽證、隱蔽紀錄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撥付工程進度款超過______日,乙方有權暫緩施工,施工工期順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總造價支付乙方同期銀行利率的違約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造價支付甲方同期銀行利率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並結清工程款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 包 人:(章)

承 包 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話:

 電

 話:

 真:

 傳

 真:

 址:

 地

 址: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號: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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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項目外環境景觀及______________景觀園林綠化工程 ;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園林景觀、______________景觀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觀工程(含各出入口)、綠化工程、園林建築工程及配套水電工程、照明系統等(詳見施工圖)。本工程施工圖的深化、優化設計由乙方負責,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則乙方免費提供該項服務;如不由乙方承包該工程的施工,則甲方支付該項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機械、包管理、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稅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優化設計等。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開工通知單並經乙方確認爲準,竣工日期爲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用電,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階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_______小時以上者;

(4)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7)發生重大設計變更。

第三條 工程合同造價:

1.本工程合同預算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稅)。

2.按照第八條標準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

4.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5.具有合證書建築材料、設備、發包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發包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承包方負擔。

6.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證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於本工程。

7.乙方已預定或已採購的材料,若甲方發生變更,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本工程質量要求爲優良;

2.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3.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爲____________;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接到通知後 24 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紙說明、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7.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

9.工程交工驗收後,園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水電保修期爲2年,保修期間由施工質量造成的損壞,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綠化工程保養成活期6個月,保養水費由發包方承擔。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承包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修復。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發包方、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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