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合同(精選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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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產權合同(精選24篇)

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甲方有意將其人生經歷中的全部或部分事件作爲素材創作電視劇文學劇本並根據文學劇本攝製電視劇,乙方是一家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視劇製作資格的電視劇製作單位,其有意以甲方的人生經歷爲素材創作電視劇本並根據劇本攝製電視劇;

甲方同意乙方以其人生經歷作爲素材攝製電視劇;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許可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或委託他人將其所發生的全部或部分事件、遭遇、人生變故等人生經歷作爲素材,進行電視劇本的創作,乙方根據所創作的文學劇本攝製電視劇。

第二條 許可期限

許可的有效期限爲本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許可範圍

乙方只能在其計劃/正在拍攝的電視劇以及在相關關聯工作中如電視劇的宣傳推廣發行活動使用甲方的相關人生經歷,但不得用於商業目的。否則,乙方應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第四條 許可類型

本合同爲專有許可,在許可的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自行或許可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根據其人生經歷創作文學劇本並攝製電視劇或電影、話劇、廣播劇等作品;甲方如有違反,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許可使用費用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應當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按甲方要求將費用劃至甲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 帳戶號:_________。

滯納金:如乙方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未付清應付款項,則甲方可按日計提應付款項的5‰,向乙方追繳滯納金。

第六條 著作權歸屬

對於根據甲方人生經歷而創作的電視劇文學劇本的著作權,由創作文學劇本的編劇享有;乙方則享有依據文學劇本所攝製電視劇的著作權。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事先預約的情況下,有權對甲方進行採訪或約稿,並在採訪過程中對甲方進行錄音、錄像、拍照,甲方應予以配合。

2、乙方有權使用甲方向其提供的與其人生經歷相關的資料以及其對甲方的採訪資料,無須另行徵得甲方同意,亦無須另行向甲方支付酬金,但僅限於對電視劇進行宣傳、推廣之目的。

3、在攝製電視劇的過程中,乙方如果認爲有必要,可以聘請甲方擔任顧問,爲乙方的拍攝工作提供諮詢服務。甲方的酬金按日結算,標準爲每天¥_________元。甲方擔任顧問期間的食宿及交通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所攝製的電視劇中,有權決定是否採用甲方真實姓名。如採用真實姓名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5、乙方在所攝製的電視劇中,乙方不得對甲方的形象進行扭曲、侮辱、誹謗,也不得侵犯甲方的名譽權、榮譽權、著作權等,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相應侵權責任。

6、乙方爲推廣以甲方人生經歷爲藍本攝製的電視劇,有權根據電視劇本編寫、發表內容提要和海報。

7、乙方必須自覺保護甲方的隱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透露甲方的個人資料。

8、乙方應當於電視劇後期製作完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甲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資料退還甲方或按照甲方要求予以銷燬,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在_________內開始電視劇的拍攝,因故不能按時開始,雙方另行商定日期。協商不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與其人生經歷相關的所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照片、日記、文學作品、錄音錄像、報紙及雜誌剪輯等)以郵寄、快遞、親自送達等方式交給乙方。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依法享有在根據其人生經歷攝製的電視劇及其他衍生產品上署名的權利。署名的格式、具體位置及字體大小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協商決定。

3、若乙方採用的甲方人生經歷中涉及其他自然人等,甲方應盡力協助乙方獲得其他自然人的書面許可,由此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無償獲得根據其人生經歷所拍攝的電視劇的海報。

第九條 保密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採用其人生經歷攝製的電視劇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劇情、演員、拍攝進度等與電視劇相關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甲方不得泄露在簽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

甲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乙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甲方若違反保密義務,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保證其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2、保證其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可靠,是其本人的真實經歷。

3、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甲方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乙方:

1、保證其爲取得《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甲種)》並經依法註冊和合法存續的電視劇製作單位,且《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甲種)》仍處於有效期內。

2、保證將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就計劃製作的電視劇取得《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乙種)》。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宣告解除:

1、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_________天且甲乙雙方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拖欠甲方酬金累計達到甲方全部應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經甲方催告後,仍不履行的;

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仍未開始實施甲方許可;

4、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的保證不真實或未實現;

5、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乙方被依法吊銷《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甲種)》或《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乙種)》;

7、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且在甲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仍未提供的;

8、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甲方許可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許可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八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權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著作稿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使更多更好的著作能夠順利出版、發行、交流,特制定本自費出版辦法。

1.必須嚴格遵守中國及香港特區法律,出版內容不涉及任何政治問題,不得違反中國的外交、民族、宗教政策,符合中國統一和“一國兩制”精神。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國際知識產權公約,出版公司及作者擁有出版及學術研究的廣泛自由權利。合作出版後的刊物版權、著作權分別爲_________及作者持有,受國際知識產權公約保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襲、翻印書中之文字、圖片,如需少量引用,須註明出處,但用作商業及其它,須徵得_________及作者書面允許;否則,根據有效版權之條例,追究其一切責任。

3.作者需提供

①作品簡介,目錄,出版日期等;

②作者姓名、地址、郵編、電子郵箱、電話及身份證複印件(可掃描電子版)。

以上材料不退。

4._________在收到作品介紹、身份證複印件及書號審讀費後,安排出版計劃,提供國際統一標準書號。作者自費出版,作者對著作須承擔所有法律責任,文責自負。_________不承擔任何法律與經濟責任。

5.印製

①作者可委託_________代爲安排聯繫印刷廠家,由作者支付印製費用。鑑於香港辦公行政費用特高,故還要酌收通聯費等費用。

②印製也可由作者負責安排。

6.印製完成後:根據香港法律,需由_________向香港政府有關部門呈繳樣書登記,以備特區政府確認作爲正式出版物,享有合法權利。出版15日內,務必請自主安排印製的個人、單位,向本公司郵寄樣書10冊備案,否則後果自負。

7.發行:出版物發行由作者本人負責安排。

8.版權:該書著作權歸作者依法享有,版權爲_________所有。該書如需版權轉讓或再版,由_________決定,一般不再徵求作者意見,但須向作者支付著作權使用費用。

9.自行投稿,_________有權決定採用與否,原稿及材料一律不退。

10.本協議一式兩份,著作權人簽字後寄回_________。_________加蓋公章後,_________和著作權人各留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產權合同 篇3

(______) 水電字第__號

甲方(著作權人):_____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_出版社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署名:__________________

著作方式:著、編著、編、譯(保留選定項,劃去其他項)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發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國內外各地區以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上述作品的中文簡體版、繁體版、外文版、修訂版和縮編本的專有使用權。

甲方將本作品的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專有使用權和網絡出版權(以下統稱電子版版權)授予乙方,乙方可以出版,也可以轉讓第三方出版,合同另籤。

第二條 甲方交付乙方的作品,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第三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名譽權、肖像權、署名權等人身權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四條 甲方有責任將作品中引用他人擁有著作權的內容以頁下注的形式標註清楚。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書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後以原名或更換名稱授權第三者出版。若違反本規定,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六條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乙方《作譯審編校須知》的有關要求。

第七條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上述作品的齊、清、定稿交付乙方(儘可能附軟盤)。雙方約定版面字數(包括圖表)爲萬字。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交稿時的字數與雙方約定的字數之差不能超過5%,如不符合這一要求,乙方有權拒絕收稿。甲方因故不能按時交稿,應在交稿期滿前__________乙方,雙方可以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應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報酬總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如乙方不終止合同,圖書出版後,上述違約金從稿酬中扣除。若乙方終止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投入的費用,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八條 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出版上述作品。如採用版稅制,最低印數不低於__________冊。乙方不能按時出版,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30日通知甲方,雙方可以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約定期限內仍不能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一款所約定報酬的50%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並歸還作品原件,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並終止合同。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雙方應將所得報酬按六四分成(其中負責聯繫的一方得60%,另一方得40%)。

第十條 作品的署名方式和著作方式,由甲、乙雙方商定。合作作品的署名順序,以甲方提交併保證其真實性的全體合作作者親筆簽名(個人作者應附身份證複印件)的書面信函爲準。乙方如需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實質性的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後記,應徵得甲方同意,並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十一條 如需甲方審校,甲方應在天內將修改後的校樣退還乙方,並填寫乙方設計的《作者看校樣信函》,簽字備查。甲方未按期退還乙方,乙方可按計劃付印。因甲方修改過大而造成版面改動,不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擔改版費用和推遲出版的責任。其改版費用從稿酬內扣除。

第十二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稿酬的方式和標準(選擇其中一種)。

1.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

(大寫:__________)元/千字×__________千字 + 印數(以千冊爲單位)×基本稿酬的1%

2.版稅:圖書定價×__________%(版稅率)×圖書實際銷售冊數

3.一次性付酬: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 )元

第十三條 按第十二條第1款方式支付稿酬的,在作品出版後3個月內,乙方向甲方結清全部稿酬;按第2款方式支付稿酬的,在作品出版後半年內結算一次,以後每年年終結算一次;按第3款方式支付稿酬的,在圖書出版後3個月內結清。如系多人合作的作品,稿酬由甲方代表負責分配,乙方不加干預。

第十四條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要求,而且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如經反覆修改仍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的要求,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十五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2年內,乙方可自行決定重印。首次出版2年後,乙方重印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在收到通知後1個月內將修改後的書稿交給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印。乙方重印,應將印數通知甲方。圖書重印後6個月內向甲方支付印數稿酬。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覈查圖書的印數。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覈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隱瞞印數,除向甲方補齊應付稿酬外,還應支付全部稿酬30%的賠償金,並承擔覈查費用。如覈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發行數相符,覈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圖書脫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印。在不造成虧損的情況下,乙方收到甲方重印的書面要求後半年內未重印,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如無特殊約定,上述作品出版後原稿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十九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後1個月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冊,並可按定價70%的優惠價售給甲方圖書100冊(書款可從稿酬中扣除)。每次重印後1個月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冊。

根據新聞出版總署《關於徵集圖書、雜誌、報紙樣本的辦法》,凡使用isbn書號的圖書必須向國家有關部門繳送樣書;甲方爲保存歷史檔案、進行管理也須備存樣書。爲此,在印數內有100冊應作爲乙方樣書,且樣書不計入甲方的版稅。

第二十條 如本作品專業面窄、印數少,爲保證作品順利出版,甲方自願承擔下列一項或幾項義務(請填寫具體數字及在方框內打√)

□ 1.甲方向乙方支付出版經費__________(大寫: __________)萬元,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一次付清;或合同簽訂後先支付50%,書稿發排後再支付50%。

□ 2.甲方購書__________冊,折扣爲__________,乙方交書時甲方向乙方一次結清書款。

□ 3.自願放棄稿酬。

第二十一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取得乙方許可,並將所得報酬的40%和10本樣書交付乙方。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包括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許可第三方出版的,應及時將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情況通知甲方,並將所得報酬的40%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電子版的,須取得乙方的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授權乙方出版或者授權許可由乙方轉讓給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電子版。此項授權如果實現,乙方應及時將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情況通知甲方,乙方扣除所投入的經費後,將所得報酬的40%交付甲方。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如下方式(二者只能選其一,請在選定項的方框內打√)解決:

□1.雙方均可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是□,否□(請在方框內劃√或×)有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不能違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否則視爲無效。

第二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爲_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姓名(單位):__________

稿酬匯往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出版社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單位:____________出版社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稅  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產權合同 篇4

作者:  委託代理人:  製片人:  

一、作品的名稱: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發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發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謄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數: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轉讓費的數額及支付的方式:  

1.製片人以一次總付的方式支付轉讓費  元;  

2.製片人支付轉讓費應採用現金。  

3.支付轉讓費的期限:  

六、轉讓的權利  作者同意,在製片人付給轉讓費的前提下,將作品的下列專有權轉讓給製片人:  

1.爲拍攝電影(電視)片而改編該作品;  

2.複製所製成的影片拷貝或錄像帶;  

3.以電影(電視)形式公演該作品(或其改編本);  

4.以電影(電視)形式,通過廣播電臺或電視臺,廣播或播映該作品或其改編本:  

5.以電影(電視)形式,發行該作品的電影拷貝或電視錄像帶;  

6.以成冊小說(不得超過  字數)或連載形式出版改成電影(電視)的改編本;  

7.廣播或傳播演員現場演出該作品改編劇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擔保義務:  

1.該作品系作者自己創作,同時自己合法享有所轉讓的一切專有權,該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權的內容;  

2.該作品不包含任何誹謗他人的內容;  

3.所轉讓的權利未同時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爲抵押財產或其他財產轉移給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爲禮物贈與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後的________年內,作者未經制片人同意不得將作品付諸其他人公開表演;  

5.作者對上述所列各項專有權,在未經制片人書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  

八、製片人對原作修改權的範圍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製片人爲攝製電影(電視)目的而改動原作的題目、人物、情節和對白等,或將該作品與其他文學作品、戲劇或音樂作品相結合。  

九、作者收回權利的條件:  如果製片人在合同生效後一定時間(一般________年左右)並未開始拍攝,或在商定的時間內雖開始拍攝,但未在商定的時間內完成,則作者有權要求收回所轉讓的權利。如果屆時製片人已將其中部分或全部權利再轉讓給第三方,則由製片人負責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權利。  

十、製片人的義務:  

1.根據作品製作成電影(電視)片;  

2.以該作品爲基礎製成的影片(電視片)發行後,按發行的拷貝數量支付一定報酬(在上述“轉讓費”之外)。  十

一、製片人能否再轉讓改編權,由雙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

二、製片人有權將轉讓著作權的部分從屬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損害作者的合法權益。  十

三、違約責任:  

1.作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未交付稿件,製片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作者的違約責任。  

2.製片人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製片人的違約責任。  

3.……  十

四、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機構裁決。該裁決爲終局裁決,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訴。  十

五、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簽字):  住址:  編碼:  代理人(簽字):  住址(或聯繫地址):  編碼:  製片單位:  代表人(簽字):  地址:  編碼: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知識產權合同:影視劇版權轉讓合同範本文檔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1373字編輯推薦:d文檔

產權合同 篇5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由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依____法律設立,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共同簽署。

鑑於甲方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涉及的技術信息,包括設計、技術、工藝、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助的許可權利,以及以生產、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爲目的的持續的技術協助的權利;

鑑於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標:甲方(

b)。

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到一致:

a.商標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駕駛車輛,許可證產品意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後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採用的形式均爲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應標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製造,而且這一標誌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產的貨物許可使用上述商標,且甲方同意依後述條件和條款作出許可。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境內使用甲方商標和獨佔權利,這一權利僅限於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範圍;由於此獨佔權利僅適用於與產品有關的範圍之內使用商標,雙方確認,該商標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於許可證產品的範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4.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導和甲方在向乙方技術協助中規定的生產工序和生產方法使用上述商標,以使由乙方標識商標的產品符合由甲方設立的標準和規格,並且與甲方商標系列的產品具有統一的質量。

5.乙方知曉甲方對上述商標擁有所有權,並且允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做出或不默許他人做出對於上述甲方商標權利有害的行爲。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時間內,甲方有權派員或通過代理商基於商標許可檢查乙方的工廠和由乙方生產的任何許可證產品,並確定上述商標的必要保護範圍;在依本協議第c部分規定由甲方判定產品未能與甲方在同類商標項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一致的情況下,甲方還享有停止許可證產品銷售的權利。

6.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照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標並且在相關產品上使用,此類商標應符合祕魯的適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條文。在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的方式應交由c在正式使用之前進行批准。

b.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收到書面請求之後九十(90)天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複製的:

a)由甲方所擁有的爲支持祕魯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b).對於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製作的圖紙和或規格,但應依從於由供應商對於圖紙用的限制條件。

.對於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性能特性,設計參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的爲使乙方在____得到相同規格的供應的相關信息。

.甲方對於任何外部供應商不願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c)材料依甲方的設計和規格和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格;

d)工具及設備圖紙,其應依甲方現有可能存檔圖紙爲限。

2.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爲準;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制式爲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爲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個許可證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後,甲方承諾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證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

4.甲方將提供並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甲方的設計。

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爲之

a)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文字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b)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數據,並以英文作成以儘快得到回覆。更換零件的性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性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c)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規格。乙方同意爲此檢查提供合作和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格生產,除依

c.

1.規定的修改內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運行性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設計、圖紙及規格生產,由甲方對於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乙方同意保持並維護帶有甲方專有標記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的嚴格祕密,並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屬於保證乙方許可證產品生產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將同樣的限制加於依同樣目的乙方要求生產零部件而使用此類圖紙規格及生產信息的供應商。

雙方同意爲生產及採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爲公制度量並依要求加註。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說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標明如下文字說明:

本文僅屬限制使用並不得用於任何有害於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對於由甲方的外部供應商向乙方提供並標名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保持完全的祕密,乙方也同意未經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於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部件所開發的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開發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並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於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2.甲方無義務保證乙方在由於行使或使用下述許可權利而事實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專利權或不正當貿易慣例所引起的訴訟、索賠及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受到損害

產權合同 篇6

說明

權利要求書是申請專利的重要的法律文書,當事人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必須提交權利要求書,一式兩份。權利要求書應當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清楚、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範圍。填寫權利要求書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主張權利的範圍必須明確,有幾項權利要求,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科學技術術語應當與說明書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學、數學式,但不得有插圖。除絕對必要以外,不得使用“如說明書……部分所述”或者“如圖……所示”等用語。

(2)權利要求書應當打字或者印刷,字跡整潔清楚,黑色,符合製版要求,不得塗改。字高在0.3-0.4釐米之間,行距在0.3-0.4釐米之間。四周須留有空白,左側和頂部各留2.5釐米,右側和底部各留1.5釐米。

(3)權利要求書首頁用此頁,如寫不下,可用白紙續寫。續頁必須與首頁大小、質量相一致,橫向書寫,只限使用正面,反面不得使用,四周應留有空白。郵寄不得摺疊。

產權合同 篇7

這篇產權合同範文:翻譯版權許可合同是由整理提供的,請大家參考!產權合同範文:翻譯版權許可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中國XX名稱、地址)(以下簡稱爲出版者)與_________(外國出版社名稱、地址)(以下簡稱版權所有者)雙方簽訂。版權所有者享有_________(作者姓名)(以下簡稱作者)所著_________(書名)第_________版的版權(以下簡稱作品),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根據本協議,版權所有者授予出版者以自己的名義,以圖書形式(簡精裝)翻譯、製作、出版該作品中文(簡體)版(以下簡稱翻譯本)的專有權,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行,不包括香港和澳門。未經版權所有者的書面同意,出版者不能複製版權所有者對該作品的封面設計,也不能使用版權所有者的標識、商標或版權頁。本協議授予的權利不及於該作品的其他後續版本。

2.出版者要按照本合同第18條的規定向版權所有者支付下列款項,即:    

(1)合同簽訂之時支付根據本合同應當支付給版權所有者的預付金_________元。如果在該協議履行期間,出版者有任何過錯,這筆預付款不予退還。    

(2)出版者根據中國圖書定價對所有銷售圖書支付版稅:

①銷售_________千冊,版稅爲_________%;

②銷售_________千冊至_________千冊,版稅爲_________%;

③銷售超過_________千冊,版稅爲_________%。    

(3)對於出版者以成本價或低於成本價銷售的庫存翻譯本,無需支付版稅;但是在該翻譯本首次出版後兩年內不得廉價銷售此類庫存書。

3.至版權所有者收到第2條所列款項,本協議生效。

4.出版者將負責安排一位合格的翻譯者,保證準確無誤翻譯該作品,並將譯者的名字和資歷報告給版權所有者。未得到版權所有者的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對作品進行省略、修改或增加。版權所有者保留要求出版者提交譯稿樣本的權利,在其同意後,出版者方可印刷。

5.如需要,翻譯本出版者應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權資料的使用許可,並應當爲這些許可或權利支付費用。直到版權所有者收到出版者書面確認--出版者獲得了許可,版權所有者纔會向出版者提供生產資料用於複製該作品中包含的插圖。

6.出版者應確保翻譯本的印刷、紙張和裝幀質量,儘可能達到標準。

7.出版者所有翻譯本的封面、書脊、護封(如果有的話)和扉頁上都必須醒目的印上作者的姓名,並在扉頁背面註明下列版權聲明:_________(原書版權詳細信息)以及下列聲明:_________。出版者也將對翻譯文本進行版權聲明。

8.翻譯本出版後,出版者應向版權所有者提供_________本樣書,並說明該翻譯本的實際出版日期和定價。

9.如果出版者未能在____日前出版該翻譯本,該合同中的所有授權將由版權所有者收回,而不影響出版者向版權所有者支付的或應付的任何款項。  當翻譯本已絕版或市場上已脫銷,出版者在接到版權所有者再印的書面通知後,6個月內仍未再印,版權所有者將有權終止合同,該合同中的所有授權將由版權所有者收回,而不影響出版者向版權所有者支付的或應付的任何款項。

10.未事先徵得版權所有者的書面同意,出版者不能處分該翻譯本的任何附屬權利。1

1.每年____日前,出版者對翻譯本的銷售結算一次兩次,並自結算之日3個月內付清按合同應支付的款項。結算報告包括:    

(1)在本會計年度初期若有庫存,其具體冊數;    

(2)本會計年度內印刷的冊數;    

(3)本會計年度內銷售的冊數;    

(4)本會計年度內贈送的樣書的冊數;    

(5)本會計年度末庫存冊數。  銷售結算與版稅要按照本合同第18條支付。如果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逾期3個月未付,本合同許可的所有權利立刻喪失,所有轉讓的權利自動收歸版權所有者,無需另行通知。1

2.未事先通知版權所有者並徵得其書面同意,出版者不得自行重印該譯本。1

3.版權所有者應向出版者保證其有權利和能力簽訂本合同,根據_________國法律該作品決不會侵害任何現存版權,或違背任何現存協議,該作品中不含有任何內容會引起刑事或民事糾紛造成損失,否則因此而給出版者造成的損失、傷害或開支,版權所有者應給予賠償。1

4.未得到版權所有者書面同意之前,出版者不得將所獲得的版權許可轉讓或惠及他人,也不能以出版者以外的任何名義出版該翻譯本。1

5.除本合同中明確授予出版者的權利外,該作品的其他所有權利由版權所有者保留。1

6.出版者應將翻譯本的詳細情況向中國國家版權局登記以得到正式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範圍內依相應法規盡一切努力保護翻譯本的版權。出版者還同意對侵犯翻譯本版權的任何個人或組織提起訴訟,費用自理。1

7.如果出版者宣佈破產,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規定,且在接到版權所有者書面通知(用掛號信寄到本合同第一段所寫地址)後的一個月內仍不糾正,本合同即自動失效,授予出版者的版權許可將收歸版權所有者,而不影響出版者向版權所有者支付的或應付的任何款項。1

8.本合同規定的應付給版權所有者的款項都應按付款當天匯率以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不得以兌換或代辦費爲由扣除。付款可以支票或銀行匯票支付,寄至_________(外國出版社銀行的名稱和地址)。如果出版社依法應扣稅,他們應聲明並提供相應扣稅憑證。1

9.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或分歧,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與貿易仲裁委員會,該委員會的裁決是最終決定,雙方必須遵守。但本合同任何條款不限制版權所有者採取必要措施,包括提起訴訟,以防止該翻譯本在本合同第1條所限定的市場範圍外發行。20.如果版權所有者全部或部分業務被收購,版權所有者可以不經出版者的同意轉讓本合同。  本合同包含了雙方充分而完全的共識和理解,取代了之前就本合同有關事宜達成的所有的口頭的、書面的協議與承諾,除雙方書面協商,不得改變。  只有出版者在本合同制定之日_________星期之內簽字,本合同才被視爲具有法律效力。出版者(蓋章):_________       版權所有者(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產權合同範文:翻譯版權許可合同文檔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2598字編輯推薦:d文檔

產權合同 篇8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產權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一、根據文件精神(立項文件文號),甲方同意乙方在區道(路)號院內拆除房屋m2,新建房屋m2。

二、根據《批轉市房管局制定的〈天津市公用公房管理辦法〉》津政發[20xx]141號文件精神,乙方同意在上述房產竣工之後,產權爲市公產,由甲方管理,乙方按(直管/保管自修)使用。

三、資金來源:

四、新建或改建房產使用土地來源:

五、乙方同意新建或改建後房屋換取兩證(國有房產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其它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產權合同 篇10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買受人姓名:

身份證

地址:

聯繫電話:

電話:

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__層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爲__,屬__結構,層高爲__米 ,建築層數地上__層,地下__層,暫定名__。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平方米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人民幣)每平方米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三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規定按照房地產管理局相關部門實測面積,多退少補。 ;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所購房屋全部房款。

2.分期付款

第五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2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30_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五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30_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5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五_。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在__年_月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180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遇政府規劃變更。 ;

第七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水、電設施在房屋交付時達到使用條件;

2.暖氣設施在房屋交付後第一個採暖期達到使用條件;

第八條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歸出賣人所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第九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共__頁,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日

產權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1. 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項目(下稱“該項目”)的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1)

(2)

2.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爲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3.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陳述該項目的背景和資料及有關數據,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務。

4.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代理關係,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繳費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相關資料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項目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產權合同:版權登記代理委託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6.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 登記費

合計(大寫)人民幣

乙方指定帳號爲:

戶 名:北京中北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開戶行:深圳發展銀行科技支行

賬戶: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到登記通知下達或因申請不具實質條件被駁回爲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地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產權合同 篇12

____社(以下簡稱甲方)同____郵電(政)局(以下簡稱乙方)商定從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國內(省內)負責____(雜誌名稱)的發行工作。爲共同做好出版、發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和“出版日期、期號對照表”外,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

第一條 雜誌委託乙方發行後,該雜誌名稱、篇幅、刊期、定價、發行範圍、發行辦法等出版情況,按年固定,中途不變(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況需從下半年起變動,甲方應向乙方付變動手續費:發行全國的____元,發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於____月底前將下年度出版發行情況填寫“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送交乙方。

第二條 交刊時間和方式

1.交刊時間和地點:雜誌__月__日出版,__天內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驗收,按時交清,不留尾數。脫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當期刊物內刊登啓事或夾條公告讀者,並向乙方結付脫期部分定價總款額__%的延誤損失補償費。由於嚴重脫期出版,給乙方零售造成滯銷損失,甲方應承擔實際損失份數的定價款償付乙方。

2.捆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發部門樣本__份。

4.雜誌印刷不清、破損、劣裝、脫頁,甲方應負責調換,乙方另收發刊費,無刊調換的,由甲方按全價經乙方向訂戶退款。

5.損耗率:甲方應按當期印數無償加發萬分之__(起碼十份)供乙方補充發運損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內份數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備補,或按短缺數摺合成價款,由乙方在結算時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爲止。

第三條 甲方應在每期雜誌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內容

1.出版日期、期號;

2.季度訂閱價、本期零售價;

3.郵發雜誌代號;

4.公開發行或限國內發行;

5.出版行政機關登記證號碼;

6.總髮行處__郵電(政)局,訂購處各地郵電局(所)。

第四條 雜誌臨時增刊,甲方必須在出版前三個月附增刊審批手續或影印件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計付勞務費。雜誌臨時合刊必須合價,並於出版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 雜誌交乙方發行後,甲方除同乙方協商並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發行系統。除在甲方自己經營的門市部零售外,不自辦或委託其它單位、個人辦理髮行業務。但對外地讀者錯過乙方收訂期和在郵發範圍以外的地區,甲方可自辦發行。知識產權合同:雜誌郵發合同

二、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 乙方負責雜誌的綜合性宣傳並應積極做好收訂和零售工作。對甲方印刷的宣傳材料,乙方免費分發、張貼。

第七條 乙方最遲於雜誌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訂貨數量。

第八條 及時發運雜誌(應於每期雜誌收齊三日內發完)。如因乙方責任延誤發運__日以上,乙方按延誤未發份數定價款額的__%償付甲方延誤損失費。

第九條 乙方應準時結付雜誌款(於每期雜誌送齊後三日內向甲方結清)。

第十條 雜誌在運遞過程中,如發生被污損、雨溼、訂戶收不到所訂雜誌等情況,乙方負賠償責任。

三、其它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發行費率在本埠訂閱的爲雜誌定價的__%,本埠零售爲定價的__%;外埠發行的爲定價的__%,並在結付帳款時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條 因刊價中途變動而提高定價時,對乙方已收部分,漲價差額由甲方負擔,向甲方結算時一次坐扣,嗣後一律按新價向甲方結算。停刊、減價退款,乙方按退款總額__%計收手續費。

第十三條 雜誌送交乙方後,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時,應向乙方提出正式書面通知,乙方則如下辦理:

1.對尚在出版地待發的雜誌立即停發,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對已發運的雜誌,因通知各地郵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電話、電報費由甲方負擔,停送、停售的雜誌由乙方負責處理。

3.對已經投送訂戶和已出售的雜誌,乙方一律不負責收回。

4.對撤回停送、停售的雜誌,甲方如重印補發,乙方另收一次發行費;不能重印補發的,甲方應刊登啓事公告讀者,乙方不再向訂戶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雜誌發行數量和分佈地區時,乙方應如實提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每年審訂一次,如雙方無異議,原合同內容繼續有效,但要履行續簽手續(可在原合同上續簽,也可填寫新合同文本)。一方不執行合同規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個月前提出廢止合同,所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共籤__份,除訂立合同雙方各存一份外,分別送各自上級領導機關備案。

____社(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____郵電(政)局(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產權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承擔乙方書稿的出版問題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出版乙方書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並享有該書稿的專用出版權,其期限爲_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將本書稿以各種形式出版。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再續訂。

第二條 本書稿是乙方本人的智力成果(或受他人委託的智力成果),如發生抄襲和侵犯他人版權情況,由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不得將本書稿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出版單位另行出版。否則,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元。

第四條 本書稿的字數的插圖(照片)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本書稿的基本稿酬定爲每千字_元,並按規定付印數稿酬。書出版後,一個月內付清全部稿酬。

第六條 本書定於_______年_______月底出版。如不能按期出版,甲方應預支給乙方_______%以內的基本稿酬。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客觀形勢的變化不能出版,甲方應支付給乙方_______%的基本稿酬。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出書,付給乙方_______%-_______%的稿酬。遇有這兩種情況,都應在_天內將原稿退給乙方。

第八條 甲方對原稿負責,原則上不給乙方看清樣。如乙方要求看清樣,只能作個別文字改動,如因改動過多而造成經濟損失和延長出書時間,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書出版後,贈乙方樣書_______冊,乙方可按定價的_______%購書_______冊。以後每重印一次,贈乙方樣書___冊。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經乙方許可,甲方有權允許第三者轉載、選編、改編、翻譯、錄音播放和攝製影片等,甲方應將所得報酬的_______%轉給乙方。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合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請出版管理機關仲裁,直到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簽字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產權合同 篇14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以下稱爲許可方)__________(以下稱爲被許可方)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鑑於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衆的廣泛認可,在公衆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係;

鑑於被許可方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________年12月31日。始於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_%作爲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美元,作爲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後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後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爲獎勵,不與其他作爲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衆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爲;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爲採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爲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爲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爲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爲許可方(同時也爲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爲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纔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臺,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效益,將保護並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爲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籤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爲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採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爲。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爲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爲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爲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爲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淨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後。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後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採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爲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爲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後報告

在協議期滿後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並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後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後,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誌註冊標籤後,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方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爲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於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願,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夥人關係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爲。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採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

許可方被許可方

簽字人:簽字人:

職務:職務:

產權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所投論文的《________________ 》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證該論文爲其原創作品並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彙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後第 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適用地域爲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後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論文稿件後_____天內將通知甲方稿件處理情況。若經審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標準或不能及時刊登,甲方選擇(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過_____天甲方沒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7.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乙方將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正刊版面費標準: _____元千;增刊版面費標準:_____元千。

稿件數不足_____的以_____計,超過_____不足_____的以_____計。數以d軟件計空格統計的數爲準。

8.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後,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並贈送樣刊兩本。作者如需要多領,則應按定價支付乙方價款。

正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含光盤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________

知識產權合同協議書精選

產權合同 篇16

專利申請專項資金使用償還合同書

甲方(申請人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專利申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專利申請專項資金爲有償滾動使用資金。爲了使專項資金充分發揮作用,現就有關償還事項規定如下:

一、申請資助的專利項目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申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申請資助的種類:

申請費□ 實審費□ 加快審查費□ 年費□ 代理費□

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被資助項目取得專利權或實現產業化後,應按照《_________省專利申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償還資助資金。

四、預計還款時間:自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____年內。

五、本合同簽定後,乙方按照《_________省專利申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一次爲甲方辦理資金撥付手續(轉帳、領取、郵寄),撥付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對甲方被資助的項目進展情況進行檢查;甲方應合理使用資助資金,按預計償還時間償還相關費用。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權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甲方有意在其計劃/正在攝製的電影片中使用乙方的相關劇照肖像;

2.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相關劇照肖像。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乙方劇照,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的具體描述,以下簡稱“乙方劇照”。

第二條 甲方應按下列第__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____(稅前/稅後)酬金¥____元:

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擁有使用乙方劇照肖像的專有權,包括在其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片《__________》(以下簡稱“電影片”)中使用以及在相關關聯工作中使用。

第四條 甲方使用乙方劇照肖像的期限爲____年。

第五條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劇照肖像膠片的正片、負片和劇照肖像數據資料等相關素材,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提供資料的詳細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條 甲方有權複製乙方劇照肖像,並可以在全世界範圍內通過任何方式在任何媒介上使用,但必須用於本合同規定的用途。

第七條 在電影片及相關衍生產品的宣傳、發行或銷售過程中,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姓名、身份、肖像、乙方劇照中的藝術形象。

第八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劇照中的形象進行更改,並可以將乙方劇照中全部或部分形象與其他任何形式的資料配合使用。

第九條 甲方使用乙方劇照肖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乙方造成侮辱、誹謗等不良影響,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用途及其他相關規定使用乙方劇照肖像。

第十一條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行爲干擾、妨礙甲方對乙方劇照肖像的正常使用,否則,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相關損失。

第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酬金後,甲方是否實際使用乙方劇照肖像,乙方無權干涉。

第十三條 甲方保證:

1.其具有攝製電影片的法定資格;

2.電影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內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乙方保證其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第十五條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的期限內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等同於中止期間,該方無須爲此承擔任何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發出通知後的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雙方應就不可抗力立即進行協商,尋求一項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盡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暴動、政府行爲、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等。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___天且甲乙雙方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供劇照肖像的相關素材,且在甲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日內仍未提供的;

3.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四條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_____天且甲乙雙方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發出書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日內仍未支付的;

3.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甲方被依法吊銷《攝製電影許可證》或《攝製電影片許可證(單片)》;

5.甲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條中的保證不真實;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除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外,甲乙雙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任何一項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歸還已支付的酬金。

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第二項、第三項或第四項原因終止本合同或未出現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而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爲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因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第二項或第三項原因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歸還已支付的酬金。

若未出現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而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扉頁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二十三條 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

第二十四條 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文本由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合同同樣適用於電視劇。

產權合同 篇18

被許可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許可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乙方授予甲方軟件產品的使用權,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使用協議:

一、軟件產品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

三、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合同許可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公司所有,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合同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四、軟件使用許可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現金支付或未將款項支付至乙方銀行指定賬戶,導致乙方未收到軟件使用許可費,視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於軟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三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貨方式:乙方上門安裝。

七、限制規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於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信息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用途。

3、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彙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務

1、本軟件用戶享有終身服務,服務內容爲解決用戶使用軟件過程中由於軟件自身出現的問題或操作不當等問題提供電話諮詢服務。

2、如甲方因操作不當需乙方進行上門服務,則服務收費標準爲_________元人天。

九、軟件非保證範圍

乙方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因下述原因引發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範圍內: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軟件產品出錯。

2、硬件或網絡出錯。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統軟件和數據庫等。

十、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於光盤及文檔)的所有權利。

一、違約責任

按《民法典》有關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本合同金額的20%。

二、商業祕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三、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五、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權合同 篇19

甲方 : 全部署名作者

乙方 : 《________》編輯部

第一條 甲方的論文文題“________”經專家審理和修改後,擬安排在《________》發表。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簽署版權轉讓協議,簽署後方能刊出。

第二條 自簽署之日起,甲方將上述論文的版權轉讓給乙方,並同意該作品被國內外相關文摘與檢索系統收錄。

本文在《________》發表後,由乙方一次性酌情給付稿酬,以後不再支付其他報酬。

第三條 本作品發表後,作者享有除版權以外的其他所有權。

甲方可在本單位或本人著作集中彙編出版以及用於宣講和交流,但應註明發表於《________》年月和卷期。

如有國內外其他單位和個人複製、翻譯出版等商業活動,須徵得《________》編輯部書面同意,編輯部支持這種彙編活動。

第四條 本作品及相關科研項目獲得獎勵或取得一定經濟或社會效益時,作者應主動向《________》編輯部通報,並提供相關證明覆印件。

第五條 作者承諾:本文是獨立取得的原創性成果,享有自主知識產權,無抄襲問題,未曾在國內外公開發表過,未一稿兩投;

本文內容無泄密之處,署名及排序無誤且無爭議。

本文一旦出現上述問題,責任由作者承擔。

若有作者的增減或變更,需通訊作者出具親筆簽名的許可信。

第六條 作者同意本文在“_______”欄目中發表。

第七條 根據北京市有關文件規定,支付稿酬、審稿費等勞務開支時,必須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證號碼,並代扣個人所得稅。

因此請務必提供稿酬收款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否則無法發放!若文章發表後的3月內,收不到稿費匯款,請與我們主動聯繫,逾期不補!

第八條 甲方全部作者簽名後複印留存一份,原件寄回編輯部,效力相同。

甲方全部作者簽名 :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________》

年 月

產權合同 篇20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商標服務範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產權合同 篇21

爲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九個省(區)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全面合作與發展,爲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現經各方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在知識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保護,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第二條 合作原則

(一)自願參與。各方自願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項目。

(二)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區域開放。

(三)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勢集成與互補。

(四)依法行政。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範、有序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第三條 合作要求

(一)各方應主動創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知識產權問題。

(三)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提升整體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第四條 合作內容

(一)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人才優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知識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二)宣傳與培訓。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信息的共享,培養滿足區域發展要求的知識產權人才,提高區域知識產權意識。

(三)中介與信息服務。消除地區障礙,加強規範和管理,統一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準入標準和從業紀律,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人才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範和繁榮發展;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衆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信息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切實提高信息服務和公衆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五)知識產權保護。九省(區)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域內知識產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範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六)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化。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及區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展各方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優勢互補,構建區域產業發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第五條 合作機制

爲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級知識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商標、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主席,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知識產權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項目的順利完成。

(三)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項目,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並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項目落實情況。

第六條 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九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各成員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產權合同 篇22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商標服務範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產權合同 篇23

許 可 方: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 址:

電話:

被許可方: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 址:

電話:

上述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協議書,以此爲證。

鑑於許可方開發並擁有一個取名爲“高速音碼”的計算機系統,一個用於文字處理的中文輸入系統的所有權,並且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上述系統並在其本單位使用,許可方願意向被許可方提供上述系統並授予使用許可。因此,雙方同意簽訂協議,協議書條文如下:

第一條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同意接受一個不可轉讓的非獨佔的使用許可,准許被授權人員在本單位數量爲臺的指定計算機上使用該許可軟件,上述使用僅限於被許可方內部使用和爲其子公司或附屬公司提供信息服務。除上述規定外的任何第三方無權使用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任何人無權將該許可軟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他人出售、出租、轉讓權利或者以其他形式進行轉讓或提供利用。

第二條 在遵守本協議的全部條款的前提下,許可方同意被許可方在其本單位規定數量的指定計算機上免費使用該許可軟件,使用期限爲三年,被許可方僅需向許可方交納拾元手續費。

第三條 許可方通過互聯網下載向被許可方提供許可程序和許可資料。被許可方可以向許可方進行有關許可軟件的諮詢服務。

第四條 被許可方同意在所有的提到該許可軟件或許可方的文字出版物上都附上產品名稱及短語說明本許可軟件是許可方專有的軟件產品。

第五條 未得到許可方明確准許,被許可方同意不實施以下行爲:

a 將許可軟件全部或部分地向他人提供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b 除一份備用許可程序和獲准使用許可軟件所必需的許可資料外,製作、指使製作或許可製作該許可軟件的拷貝;

第六條 由被許可方複製的所有許可軟件的所有拷貝和其介質包含有許可軟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所有拷貝,都應該照許可方提供的說明附上如下提示:“版權所有(c)_-_王久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權法。未經許可對本系統進行復制或以其他方式加以揭示必將受到嚴厲處罰。”在無法登載這種提示的場合,也應在適當的地方以適當的形式註明其內容。

第七條 在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內,許可方在任何情況下對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軟件產品”所引起的任何特殊的、意外的、間接的或附帶性的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利潤損失、營業中斷、商業信息、數據的丟失或任何其它經濟上的損失)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即使許可方事先被告知該損害有發生的可能性。

第八條 如果被許可方違反了本協議所規定的任何義務,則許可方可以終止本協議書中許可給被許可方的所有權利。許可方不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九條 本協議書從最後一個簽字的日期起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書及所要求的所有通知,支付等均要求書面形式,採用郵寄時應使用掛號方式或保證遞送的方式,郵件必須付足郵費,地址按本協議書第一段所寫,。

本協議任何修改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書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字才能生效。

許 可 方:            被許可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產權合同 篇24

賣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買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經過友好協商,自願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 個單元,坐落在 市 第 座 樓 單元,合計面積 平方米。現自願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爲 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原樓價爲 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覈實,並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同意交付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願成交。

三、本合同一經簽署,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後,即將上述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後,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 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交付房產價款後,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並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經 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頁,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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