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山地合同(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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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山地合同(精選7篇)

租山地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法人代表:職務: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

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決定,已將林地壹片租賃給甲方,現甲、乙雙方本着自願互利的原則轉租給乙方營林,經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林地坐落在地方,林地總面積畝______大寫______四至界線以附圖爲準______賃給乙方生產經營。______林地地下資源、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______

二、租賃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繳交方式:_______ 。

四、甲方責任:

1、行出租等處分權屬行爲,保證林地租賃時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爭議,若因造林基地權屬不合法,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該負責全額賠償;

2、植物,若甲方村民在租賃林地上的種植物與乙方發生糾紛,甲方必須出面協商解決,作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生產;

3、配合乙方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4、林權證等______支付。

五、乙方責任

1、林地只許投入林業科研生產加工、銷售。

2、好防火、防盜。

3、利等設施;

六、林道及林業設施

承包期限內,乙方對造林基地及其投資建設的林業設施享有專有使用權,林地內原有林道及林業設施雙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承包經營權流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之規定,乙方經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書後,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採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它方式流轉。

八、租賃前甲方林地現有的林木均歸甲方所有。乙方認爲必須砍伐有利生產,甲方應當辦理相關砍伐審批手續,

乙方依法砍伐,乙方應將砍伐的木材歸還甲方,費用由甲方負責或折價補償給乙方,若有甲方自行組織砍伐,應儘早實施,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生產。

九、租賃期間乙方生產需要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勞動力。

十、租賃期間,若遇國家政策的需要和不可抗力因素,若本合同無法履行,應事先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進行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決或終止合同______如國家需要徵用該林地,地面物補償歸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______

十一、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變更而終止合同,法人代表更換,本合同仍有效。

十二、合同變更或解除

下列情況之一,皆構成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事由: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十三、租賃期滿,甲方若有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但無須重新訂立合同,但應註明繼續租賃的年限。

十四、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奉還給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申請由林業部門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提請訴訟人民法院判決。

十六、本合同成立雙方不得違約,若有一方違約,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乙方若不按期繳納租金,逾期半年,以自動解除合同處理。

十七、本合同訂立由雙方簽訂蓋章後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壹份報備見證單位,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簽訂地村委會。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見證單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訂立

租山地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說明:本合同適用於單位或個人以租賃的方式把依法享有的山林流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經營時使用。)

甲方(流出方):地址:乙方(流入方):地址:

爲規範山林流轉行爲,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

5、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山林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6、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會同甲方共同向林權登記管理機構提出登記申請,進行變更登記.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到期後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等事項的處理。 合同期滿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如不續租,則按如下處理:

1、 林地歸還甲方所有;

2、 由乙方投資種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歸乙方所有 ; 本着自願、平等、公開、合法、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租賃山林的狀況 合計租賃面積(大寫): 。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租賃期限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

1、租賃價款:

2、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山林經營權的租賃價款。

2、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山林,制止乙方損壞租賃林地和其它森林資源的行爲。

3、按時交付約定租賃的山林。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變林地性質。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採伐林木的,依法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

3、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租賃價款。

4、山林租賃期間,乙方將山林進行再流轉,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不得超過本合同的剩餘期限.

3、 地上附着物和相關設施及乙方投資種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處臵,若甲方同意接收,則上述物品由雙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估後協商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清租賃款的,每超過一天加收1‰的滯納金,乙方無故超過一年未付清租賃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租賃當事人一方違反租賃合同時,除國家徵用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實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裁定。

八 其它事項

1、租賃期內,因政府項目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本合同涉及的林地時,雙方當事人均應支持,並就變更或解除合同事宜達成書面協議.在政策處理方面的基本原則是: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乙方投資的地面作物及附屬物的補

償費歸乙方所有,勞力安臵費歸乙方所有,其他損失的補償費,由誰受損誰享受補償.

2、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奉化市農林局協調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決: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它需說明的事項: 乙方租賃區域內的道路應保證甲方進行正常的生產活動 。 4、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執二份,監證方奉化市農林局一份。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監證單位(簽章):

租山地合同 篇3

發包方: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爲維護山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大農業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共建和諧家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福建省森林資源流轉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並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範圍及面積

山名:_______

四至範圍:東至: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

洛江區鎮(鄉、街道) (大班-小班),主要樹種,面積_______畝林權轉讓給乙方(不包括森林內的野生動物、礦藏及埋藏物等),具體範圍及各項森林資源調查因子見林權證,位置見林權證附圖。

二、種植承包經營年限

起止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計_______年。林地上所有種植的林木,無償歸甲方所有。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形式

承包金標準爲人民幣_______元/年,面積以林權證確定數字爲準。

付款方式:承包費按年度分批次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費在本合同生效的第二天一次付清,以後在每個年度的第一個月支付該年度的承包費。

四、現有森林植被處理辦法

經林業機構對發包範圍內森林植被的調查測算,合同範圍內林分蓄積量爲_______立方米,其中松樹類_______立方米、其他闊葉樹_______立方米;另外,山上還有經濟林樹種

_______株。經甲方討論定價後,甲方同意以總價元出讓給乙方(或現有森林植在本合同簽訂_______年內被由甲方自行處理採伐處理,乙方只承包空山。或現有森林植被由乙方代管理,到採伐年甲乙雙方按甲方:乙方的比例進行收益分成)。

五、承包經營項目(承包土地用途)及相關問題處理:

1、承包林地用於發展林業基地,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乙方在承包期間擁有獨立自主的經營權,獨立支付相關費用並享有其收益,同時山林管理費以及輪、採伐時等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繳費。

3、乙方可以開石圍築、深挖、整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換賣土壤、石頭及地下礦產,地下出土歸國家所有,地下資源歸甲方所有。如遇土地徵用,徵用賠償由甲乙雙方與徵用方共議。

4、乙方不得進行掠奪性開發或經營違反國家環保、土地使用項目,注意保護承包周邊環境承包區內水土保持,因開發、開採導致的破壞,乙方負責相關的法律責任。

5、開發期間,雙方必須共同維護基地內的安全穩定,預防森林火災,未經乙方同意村民不得亂挖種、毀林開荒、盜伐林木、亂砍枝頭,肆意獵捕、放牧,對破壞森林者,甲方應按當地的鄉規民約處理或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6、承包期內乙方建設的水、電、道路的養護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7、承包經營期結束前,乙方只能按植物正常的生長期採伐。承包期滿後,甲方如要繼續發包,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承包的權利。

六、甲方的其它權利義務

1、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山地另行發包或他用。甲方必須教育村民,自覺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利。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開發進行監督,但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監督乙方在林地準備工作完畢的當年度或下一個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否則甲方可以無條件收回尚未種植的山地。

3、甲方保證對發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因山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4、乙方在生產作業、撫育管理中所需的勞動力,甲方在同等技術要求和工價條件下,有優先選擇權。

5、乙方在爭取上級的項目扶持資金等,甲方必須在其能力範圍內對乙方手續辦理上給予方便。

6、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使用權證,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1、乙方自行負責林地準事宜,以及從育苗、造林、管護至林木採伐的個道工序所需資金。

2、乙方應在林地準備工作完畢的當年的或下一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同時應按技術規程及時做好林木的補植事宜。

3、在承包經營期間,所需的稅費及一切不可預見的費用,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作任何投資。

4、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山林轉包或變相轉包,但有權以合作方式引入資金。乙方與他人的合作不改變乙方的承包主體,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必須獨立承擔合同中的規定責任。

5、乙方不得閒置土地,乙方的種植經營活動應無條件服從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因乙方違反國家法律導致甲方無法按時收取承包金,乙方應按違約規定繳納。出現上述情況,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

6、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爭取的上級項目扶持資金、物資等歸乙方發展生產專用,甲方必須在手續辦理上給予支持。

7、由於社會經濟效益的變遷,人民幣的幣值改變,雙方應協商作臨時調整,以維護雙方的利益。

八、違約責任

1、承包期間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應承擔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視爲合同終止。

2、如乙方未按規定種植林木,使山地拋荒,造成資源浪費,經甲方警告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另行發包,收取的租金概不退還。

3、如甲方違反上述合同或違法干擾乙方,或無故解除合同使乙方無法正常種植經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4、開發前如出現與外鄉鎮的爭議地而造成無法經營的面積,經雙方協商後,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有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給乙方經營。如乙方經營後出現爭議的,由甲方承擔爭議面積的種苗款,同時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補給乙方經營。

九、在租賃開發期內,如遇國家徵用基地內的山林地,甲方應協助乙方理順補償事宜。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另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公證機關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承包範圍(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爲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 年,即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爲人民幣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 擔。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

租山地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

1、甲、乙雙方達成的山地租賃意向;

2、甲、乙雙方在此意向之上依據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進一步協商達成的一致意見;

3、浙江省林業廳、富陽市林業局同意對國有富陽市龍門林場程墳林區山地資產權變動的批覆;

4、甲方對其山地資產轉讓合法性的保證及甲方對此次轉讓標的物享有清潔所有權的承諾;

5、《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甲、乙雙方就租賃國有富陽市龍門林場程墳林區山地簽訂本合同,以茲遵守。

一、租賃標的:

甲方所有權項下的國有富陽市龍門林場程墳林區的全部山地。

該山地的坐落、界至、範圍、面積以:

1、富政林字第000156號《浙江省山林所有權證》;

2、富政林字第000078號《浙江省山林所有權證》;

3、附圖

記載的內容爲準,該《山林所有權證》及附圖複印件(經富陽市檔案局覈對無異)作爲本合同附件一。

二、租賃期限:

五十年,即自20xx年至2052年,本合同獲得批准確認之日爲起租日。

2、金額:按租期的順延依如下比例遞增,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一個十年,每年支付5萬元;

第二個十年,每年支付6萬元;

第三個十年,每年支付7萬元;

第四個十年,每年支付8萬元;

第五個十年,每年支付9萬元。

本合同期限內租金最高不得超過9萬元。

3、支付方式:一年一付,於每年度的12月底以前付清。

四、租賃山地的交付:

本合同經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爲起租日,自該日起甲方將標的物山地轉移由乙方經營和使用。

七、管護責任:

在乙方租賃使用山地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對林木的管護責任,作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蟲害的防治等工作。

八、出租方的協助義務:

1、協助並以其名義共同申報更新造林和幼林撫育項目。

2、協助並以其名義處理山地權屬糾份和林木盜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

3、協助徵用或租賃山地範圍之內的水田和其它土地、資產。

4、撤消其原有在程墳林區內的機構並自行安置其職工。

5、按照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山地權屬變更的手續。

6、處理出租山地的相鄰糾紛。

7、對乙方進行林木的消防、治安、森林病蟲害防治等管護責任進行相關的指導和培訓。

九、租期屆滿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繼續承租該山地,租金爲每年100000元,且最高不超過每年100000元,付款方式和時間如本合同第三條第3項。

2、如乙方不要求繼續租賃或甲方不同意繼續租賃,應在租期屆滿前三個月內通知對方,山地附屬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築和附屬設備及其它所有資產由甲、乙雙方按當時評估價格的2:8折價進行分配,即80%的份額歸乙方所有,20%的份額歸甲方所有;本條約定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築和附屬設備及其它所有資產補償款應在雙方合同屆滿時償付,如甲方未能按時償付該款,乙方有權繼續經營該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3、甲方有義務對出租期限的約定符合國家法律和政策的規定負責。

十、地面附着物的處理

1、甲方將該租賃山地現有地面附着物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該地面資產包括:

(1)林木;

(2)建築物及設備(以資產清單記錄爲準,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二)

上述資產在交付租賃山地的同時交付給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資產轉讓費人民幣600000元,此款在甲方將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着物交付給乙方後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屆滿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據雙方對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過錯責任,由甲方將尚存的地面資產按評估價返還給乙方。

十一、定金條款

1、乙方爲本合同簽訂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幣50000元,此款在合同生效之後折抵爲乙方應付款的一部分。

2、甲方如在本合同報上級機關審批期間將合同項下的承租權轉由第三方行使,甲方應雙倍返還該定金。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並按損失額的5倍承擔違約金。

2、甲方未盡法律規定的合同報批義務導致合同無效,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並比照前款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在山地權屬上設定擔保或有其它權利暇疵造成糾紛,影響乙方承租權的行使,乙方有權要求減少或免除糾紛解決期間的租金,甲方並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並按前款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經甲方催要後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程墳林區的經營權,並根據乙方的過錯程度扣除乙方已交的資產轉讓款。

十三、免責條款

1、在租賃山地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遭受損失、合同無法繼續繼續履行,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獲得批准或經修改的合同條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應將定金返還給乙方。

十四、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依法設立林業公司,公司成立後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內,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其承租的山地轉租給他人。

十五、糾紛的解決和處理

如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由主管部門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浙江省林業局批准確認後生效,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經營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租賃位置和麪積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山地位於 村,以實際丈量爲準。

具體面積、位臵以合同附圖爲準。附圖己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賽輝村婁新高速西連線高速公路管理處邊三角空地十多平方米左右山地一塊給乙方使用。該山地上農作物、樹木、小廣告牌及其他矛盾由甲方負責拆除、解決。

第二條 山地用途

山地用途:合情合理的原則辦企業(嚴格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35年,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內土地經營使用權、管理權屬乙方,所有權屬甲方。

第四條 租賃費用和支付方式

租金:初始每畝租金人民幣捌佰元整,之後按每五年5%上調,即第一至五年租金800元/畝,第六至第十年租金840元/畝,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租金882元/畝,第十六年至第二十年租金926元/畝,第二十一年至第二十五年租金972元/畝,第二十六年至第三十年租金973元/畝,第三十一年至第三十五年租金1022元/畝。

支付方式:在簽訂本合同同時一次性支付前叄年租金,之後每年九月份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租金以現金或轉賬方式支付給甲方指定的財務管理人員。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所租土地擁有所有權。乙方按本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使用權、管理權(產權證由乙方保管)。

2、甲方有權對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進行監管,乙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所有租賃的土地。

3、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實施的嚴重損害土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爲。乙方有權在租賃期間對所租賃的山地進行合理的利用和投資建設。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臨時用地等)。

4、甲方有權依據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不得隨意提高租賃費用。乙方有義務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及時繳納租金。

5、甲方有義務按本村村民同等待遇向乙方提供水、電、路等基礎設施的接入和使用。水電搭火的接入,甲方配合乙方協調相關手續,但水電費用由水、電部門規定覈收。乙方有義務遵守甲方村裏的水、電、路相關規定使用、繳費。

6、租賃期滿後,如果乙方明確終止合同,不再續租,甲方可以自行處理該土地;如乙方要續租,甲乙雙方提前半年時間共同協商,但甲方必須在同等條件下按婁星區周邊村組當時的土地價格上浮10%優先續租給乙方。

7、甲方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之初,處理好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權屬糾紛,確保所有租賃土地能夠順利交付給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所涉及的租賃土地出現糾紛,甲方有義務負責解決,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通過減免租金或依國家法律規定進行現金賠償。如因乙方經營行爲對周邊農戶造成侵權,引起土地糾紛,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協調處理費用和乙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告知甲方,並必須經求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纔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甲方與再包方簽訂有關事項的補充協議。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2、如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及時交付租賃土地、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3、如乙方不按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超過3個月,且經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拖欠的租金按2%的月息支付利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以上之約定,即視爲違約。

2、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須向乙方退還乙方預付的租金,並賠償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還乙方預付的全部租金,並且解除此合同。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特別約定

1、在租賃期間內,如遇國家徵收,本合同按不可抗力

原因解決,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經甲乙雙方和徵地部門共同協商,徵收所得土地費按當時徵地時土地實際性質所徵得的金額和徵地政策規定的土地基本青苗費歸甲方所有,企業相關的投資建設、地上、地下及基礎設施及房屋等資產設施青苗附屬物的補償、賠償等歸乙方所有。另外,國家、集體的一切權益按本村村民同等對待乙方(包括承包人的家庭成員在內)。

2、合同到期後如乙方不再續租,乙方有權處臵自主經營期內投資建設的全部資產,但不得影響甲方重新招租或收回自主經營。甲方給予乙方30天的時間處臵固定資產,乙方未及時處臵的固定資產歸甲方免費接管並使用。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並報請婁星區百畝鄉土地經營流轉服務中心同意後生效。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婁星區百畝鄉經濟經營管理站備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爲了開發利用山地森林資源,發揮山地的經濟效益,甲方自願將本村小組個人山地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種植。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的山地面積及四向界址:

東至:爲界;南至:;西至:;北至:(具體界址以勾圖爲準)。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地,總面積xx畝。

二、承包期限

總承包時間爲xx年,承包期限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爲止。

三、山林租金及其它事項

1、x年租金x萬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2、如有羣衆進入乙方承包的山林地亂砍亂伐亂偷,由乙方自行處理。

3、承包期滿後,乙方無償將山林交回給甲方。

4、違約責任: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

5、甲方在合同期內無權收回山林。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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