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補充合同(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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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通用16篇)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合同編號爲 的《 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 )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

(原因)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爲:

第一條:房屋所有設施交付使用前檢查完好,因後續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更換及維修,產生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二條:因乙方裝修時留下的地面磚、牆面磚、水池及其他等等凡屬於不可拆卸物(即強行拆卸可能會造成房屋結構性損害)的,經甲乙雙方公平商議,可以原地保留,不拆除。

第三條:凡是屬於乙方裝修後新增的、可拆卸且不會損害房屋安全性及穩定性的裝飾品、電器、設備及其他物件,乙方可自行拆卸帶走。乙方不想拆卸的,經協商甲方同意,可原地保留不予拆卸。

第五條: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具備合同法律效力,違約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爲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2

房屋中介 公司(甲方)與 公司(乙方)、以及實際租住人 ,就租賃房屋1套,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因丙方租住上述房屋的租賃費用需由乙方負責承付,並要求甲方開具發票給乙方,所以甲方與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上的承租方爲乙方,主要是方便開具發票之用,三方確認實際承租方爲丙方。

2、丙方符合乙方“特殊人才政策”、並在乙方供職期間,乙方僅負責承付丙方租住房屋的租賃費用,房屋租賃期間的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義務和責任由丙方負責。

3、有關房屋租賃期間的押金,由丙方支付給甲方,並由甲方開具收據給丙方作爲憑證,退房時由甲方退還給丙方。

4、丙方離開乙方單位或不符合乙方“特殊人才政策”時,丙方應在三日內搬離租賃房屋,否則房屋租賃費用等均由丙方負責。

5、房屋租賃期間的房屋管理由甲方負責。

6、本協議爲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

1.甲方將座落在 德陽市河東區天山南路二段88號D-2棟1-2-2號 出租給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220平方米(含已封陽臺面積)。

二、 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享有使用權,乙方只作辦公室。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爲20xx年。自20xx 年 11月 01 日起至 2035 年 10月 30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1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以協商後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年租金爲 25000.00 元整。(大寫:貳萬伍仟元整。)

2.租金按24個月爲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共計 50000.00 元(大寫: 伍萬元整。 )應於 20xx 年11月01 日前付清,以後的租金應於每期提前5天支付,先付後住。

3. 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 由乙方代甲方在稅務局代開稅務發票並承擔稅金及費用。

五、其它條款

1.甲、乙雙方要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設備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共有貳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 證件號碼: 乙方(承租人): 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原租賃房屋延龍世家14-19號,續租事宜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原租賃房屋於20xx年8月10日到期,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一次性交給甲方陸個月房屋租金。

二、乙方在20xx年10月10日前,負責將甲方房屋轉租,如不能及時轉租時,甲方有權力扣留乙方四個月房屋租金,做爲經濟補償。乙方將無條件搬出,並保證甲方房屋內所有設施無損壞、無丟失。

三、本續租協議其它條款,仍按原《租賃合同》執行並保持不變。本續租協議是原《租賃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原《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電話: 電話: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

1.甲方將座落在 德陽市河東區天山南路二段88號D-2棟1-2-2號 出租給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220平方米(含已封陽臺面積)。

二、 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享有使用權,乙方只作辦公室。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爲20xx年。自20xx 年 11月 01 日起至 2035 年 10月 30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1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以協商後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年租金爲 25000.00 元整。(大寫:貳萬伍仟元整。)

2.租金按24個月爲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共計 50000.00 元(大寫: 伍萬元整。 )應於 20xx 年11月01 日前付清,以後的租金應於每期提前5天支付,先付後住。

3. 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 由乙方代甲方在稅務局代開稅務發票並承擔稅金及費用。

五、其它條款

1.甲、乙雙方要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設備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共有貳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合同編號爲 的《 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 )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

(原因)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爲:

第一條:房屋所有設施交付使用前檢查完好,因後續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更換及維修,產生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二條:因乙方裝修時留下的地面磚、牆面磚、水池及其他等等凡屬於不可拆卸物(即強行拆卸可能會造成房屋結構性損害)的,經甲乙雙方公平商議,可以原地保留,不拆除。

第三條:凡是屬於乙方裝修後新增的、可拆卸且不會損害房屋安全性及穩定性的裝飾品、電器、設備及其他物件,乙方可自行拆卸帶走。乙方不想拆卸的,經協商甲方同意,可原地保留不予拆卸。

第五條: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具備合同法律效力,違約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爲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蚌埠市雙環電子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長淮路 363 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蚌埠市安德商務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淮河路 407 號 蚌埠市安德商務有限責任公司

租賃蚌埠市雙環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位 於長淮路 363 號、6800 ㎡房屋。 如果安德商務有限責任公司一年後不能如期償還由蚌埠高新中小企 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擔保從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蚌 埠分行借貸的貳佰萬元借貸。 蚌埠市安德商務有限責任公司同意放棄承租權。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 (簽字) 20xx 年 8 月 26 日

乙方: (蓋章) 法人代表: (簽字) 20xx 年 8 月 26 日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邵東大漢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湖南省金尚百貨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補充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該房屋而產生的物管、水、電、網絡、電話、垃圾等費用由乙方支付。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二.在租賃期內,除房屋結構包括牆、頂等大修項目由甲方負責外(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如房屋門、窗、水、電等附屬設施及乙方裝修裝飾部分等均由乙方負責維修,並由乙方自行承擔修繕費用。

三.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盜竊、火災等事故自行承擔損失,如對甲方的房屋及設備造成損害的,應對甲方進行賠償。

四.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飾的,在租賃期滿或因其他原因終止後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補償。

五.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權屬明晰,同時保證乙方租賃期間內對該房屋的使用權,若因產權糾紛或債務原因影響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在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然有效。如因國家建設(遇拆遷或政府規劃調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如乙方擅自終止合同,甲方收到的當期租金和押金不予退還。

七.合同終止後(含合同租賃期滿或被解除等)10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騰空並恢復原狀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他人騰空並收回該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八.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乙方未購買,甲方將房產轉讓給第三方時,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即“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此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九.房屋及其設備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本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且雙方債權債務結清完畢之日失效;本補充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 方: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磨山村茅嶺,方大星房屋。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爲在原有老房屋租賃合同基礎上延期一年止。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合同租金爲一年20萬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原有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租金支付租金給甲方。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第四條 合同效應:本合同爲原有合同附件均爲合同組成不可分割部分。

第五條 合同失效期:房租付完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10

承租方: (以下簡稱爲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

第一條 租賃房屋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於於乙方作爲 使用。租賃房屋面積經雙方認可確定爲 平方米。

1.2租賃房屋的使用功能爲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因轉變使用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房屋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爲

2.2租賃期限屆滿前如乙方需續租,應提前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第三條 租賃費用

3.1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

3.2履約保證金: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爲履約保證金即人民幣

3.3物業管理費、公維金、水電費及公攤費等應由乙方自行繳交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

4.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定當日向甲方繳交履約保證金方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根本性的違約行爲,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4.2每次應繳 (以合同時間爲準)。物業管理費、公維金、水電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另計另收,乙方以轉賬或現金形式支付。

4.3租金的變動條款:第五條 租賃房屋的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當如實向受讓方告知租賃關係,同時受讓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 租賃期間房屋及附屬設施的保養使用、維護和管理

6.1乙方在租賃期限享有租賃房屋及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房屋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承擔一切費用;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房屋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6.2乙方對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

6.3乙方租賃本合同項下的房屋僅限於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和用途,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租賃房屋的自然損耗引起的維修,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對房屋的非自然損耗及相關設施損壞有維修、恢復或賠償損失之義務。對租賃房屋的人爲損壞,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6.4爲確保安全,乙方禁止在租賃房屋內外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蝕性強的物品。

第七條 防火安全

7.1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主管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7.2乙方應在租賃房屋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7.3出租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須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應取得相關有權管理單位的許可(須甲方主管部門批准)。

7.4甲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房屋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於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房屋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八條 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房屋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房屋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分別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物業管理

9.1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房屋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房屋交還給甲方。否則乙方所留物品均被視爲棄物任由甲方處理,甲方有權就清理該些物品產生的費用向乙方追討。

9.2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廈門市法規以及甲方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如有違反,自行承擔後果。倘若由此對甲方或周圍其它用戶的正常運作造成損失,乙方應當賠償。

第十條 提前終止合同

10.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A、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與他人調換、共同使用的;

B、乙方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原租賃用途的;

C、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D、乙方拖欠租金連續拾天或累計達壹個月的;

E、乙方有其他根本違約行爲。

10.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A、超過本合同規定的交房時間一個月以上尚未交房的;

B、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規定的條件的;

C、甲方有其他根本違約行爲的。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11.1由於下列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雙方均不構成違約:

A、因有關租賃行爲的法律法規的修改;

B、因政府徵用、拆遷;

11.2凡因發生嚴重地震等自然災害、戰爭或其它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它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12.1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提前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場所,並將其歸還甲方,屋內所留物品均視爲棄物任

12.2如乙方拖欠租金等應支付的費用,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房屋內的財產,經通告後七天乙方仍未補正時甲方有權處理該被留置財產用於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全部費用,剩餘部分退還乙方,如有不足甲方將繼續追討。

12.3合同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或提前終止合同的,爲保護甲方權益,自合同終止次日,甲方會執行停止供水、供電設施,乙方不得以此作爲理由提出任何賠償或其他責任要求。

第十三條 廣告

13.1若乙方需在租賃房屋建築物的本體或周圍設立廣告牌,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應取得相關有權管理單位的許可,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和報建手續。乙方搬走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除並恢復原狀,否則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 有關稅費

按國家及廈門市有關規定須就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其它有關的稅項及費用,按該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作爲出租人,乙方作爲承租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給予乙方或乙方給予甲方的信件或傳真一經發出,掛號郵件以本合同最後一頁所述的地址並以對方爲收件人付郵七日後或以專人送到前述地址,均視爲已經送達。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雙方如有任何違約行爲,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以外,違約方應從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賠償給守約方一個月租金數額的經濟損失,逾期按日千分之三計息。

16.2出現上述第十二條提前終止合同各事項之一時,例如:乙方累計一個月未向甲方繳交租金、水電;或合同期滿逾期拖延簽訂續租合同的,甲方有權切斷乙方租賃處水電。乙方不得以甲方切斷水電爲由,提出賠償或其他責任要求。

16.3由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對方採取包括訴訟在內的追償手段時,違約方應當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公正費等在內的相關費用損失。

第十七條 其它條款

17.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7.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由本協議引起的爭議雙方本着友好溝通的原則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至訴訟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受理。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保證金款項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11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2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3條 出租房屋概況

(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4條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 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條款

第5條 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6條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1個季度的租金;以後應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條 租金支付地點: ;

第8條 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關費用

第10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稅收由 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1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乙方承擔;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由承擔。

第12條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3條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4條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5條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爲,則視爲認可甲方的行爲。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6條 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繕

第17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條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爲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予以修繕,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第19條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0條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銷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七部分 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21條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說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爲欺詐行爲。

第22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

第23條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4條 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爲,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標準執行。

第八部分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2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8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條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7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30條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後7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31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32條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爲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自30天期滿次日起計。

第33條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條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35條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0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36條 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2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37條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爲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條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9條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繫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爲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爲送達;

(2)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爲送達。

第十一部分 爭議解決

第40條 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42條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如果甲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30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43條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爲違約。

第44條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5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15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爲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部分 索賠

第45條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付的中介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爲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用(如:有線電視安裝費、電話安裝費、電器安裝費用、電線電錶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煤氣管道安裝費、網絡安裝費、暖氣安裝費等)。

第46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人民幣 元(大寫:)作爲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第47條 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人民幣 元(大寫:)作爲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同第45條含義)甲方不予以補償。

第48條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60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49條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給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60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責任。

第50條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爲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五部分 附則

第51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存二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爲準。

第53條本協議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訂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訂的規章。

甲方簽字:(出租人)

住址: ;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

時間:

乙方簽字:(承租人)

住址: ;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

時間: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大酒店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酒店的範圍和基本情況

1、**大酒店位於路號,出租範圍包括該酒店的樓,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2、上述樓層按現狀的所有裝修和所有物件隨樓層同時出租給乙方作爲賓館經營使用。

3、甲方作爲該房屋的唯一合法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合同關係。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所涉之租賃房屋及配套附屬設施等享有使用權及合法處置權,並不被第三人合法追索。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可用於賓館經營用途。

4、乙方租賃後應單獨辦理相關證照和營業手續,甲方應予配合。

二、酒店租賃期限和交付日期

1、該賓館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後,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三、租金標準數額、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每年爲______________-不包含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房屋維修費等稅費。 年後,每 年房屋租金遞增 %。

2、租賃房屋採取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計人民幣 萬元整、第一期租金 萬元整,從第二次交租開始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期租金。租賃期內乙方無任何違約,押金在合同終止後甲方全額不計息退給乙方。

3、乙方不按時交納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當期應支付房屋全年租金的百分之五(5%)向甲方支付每日違約金,超過60日仍未完全交納房屋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合同解除後乙方需支付給甲方合同租金總價的30%違約金。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因使用該房屋正常發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排污:乙方負責辦理排污和環保手續,承擔相關費用,甲方負責配合乙方辦理。甲方提供滿足乙方使用量的化糞池。

3、屬於操作使用等人爲因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

4、消防:乙方保證租賃期間的所有建築物的一次性消防系統滿足有關部門的標準,可用於商業活動的正常使用,確保酒店賓館正常開業及日後正常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5、其他未明確稅收及費用在租賃期內由乙方全部負責。

五、酒店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有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4、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5、乙方保證安全的使用該房屋,不在該房屋內存放或容忍存放危險物品。否則,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經雙方清點簽收並相互結清費用進行交接。

2、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增加的裝修的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轉租、轉讓或交換。

2、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或因資不抵債、銀行等抵押需要處理該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屋出售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八、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未履行部分的相應租金。

1、不可抗力:因自然外力等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毀,滅失的。

2、政策性拆遷:租賃期內如遇房屋拆遷,甲方應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規賠償乙方損失。

九、綜合條款

1、租賃期內,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抵押權人認可及履行本租賃合同內容。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和附件內容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對本合同條款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有乙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規定索賠。

4、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應先通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租用酒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附件:

1、 房屋產權證明或授權證明(複印件2份);

2、 租用房屋的平面圖及結構圖(附件一:產權人蓋章);

3、 租用房屋所在範圍的土地紅線(附件二:產權人蓋章);

4、 租用房屋的土建、配套設施和附屬設施狀況;

5、 租用房屋裝修、物品清單及相關照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2、該房屋水電暖齊全並完整無誤。

3、該房屋租賃期自7月1日起至年房屋每年租金爲 肆仟捌百元整(¥4800.00 ),付款方式: 。

4、水電費、天然氣現接手時一切正常,如以後出現什麼問題由承租方自己負責。

5、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6、乙方應按時交納水、電、暖、物業管理費等一切費用,暖氣費必須在當年11月份前交清。

7、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

8、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

9、租住期間應合理使用水電,如因使用不當給鄰里造成損失,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10、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電話:

乙方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坐於 ,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

磚瓦結構,房屋門窗完好,上下水、電正常,房屋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租金每年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 )。租金以現金形式半年一付。

第三條、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暖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垃圾費等均由乙方承擔,以及由乙方居住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須交清費用。

第四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如在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拆遷等特殊原因,乙方應無條件退房,甲方應將剩餘租金返給乙方。

第五條、租賃期間,如乙方及其家人發生任何人生傷害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經濟損失。

第七條、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應在期滿之日前 天通知甲方是否繼租,如不繼租,期滿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搬遷後 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租賃期滿,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齊齊哈爾市龍沙區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號樓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一週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x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壹仟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賃補充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租賃房產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都江郾市______的房產(以下簡稱“房產”)及院壩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同意乙方將承租房產用於自行居住、休閒、娛樂以及法律允許範圍內的經營活動,乙方在使用期內居住、經營不受甲方干預。

第二章 改擴建及租金支付

2.1 爲改善甲乙雙方共同的居住環境,甲方擬對本房產進行改擴建。但由於甲方資金短缺,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總計______年的房產租金,用於對本房產的改擴建。

2.2 第2.1條約定的______年的租金總額爲改擴建房屋實際發生金額。爲確保本租金確實用於改擴建房產事項上,該租金應由乙方監管。改擴建房產的過程中,每實際發生一筆費用由甲方從租金總額中支付。待房屋改擴建及裝修完成後,乙方向甲方彙報實際發生總金額,該總金額即爲______年的房屋租金。

2.3 改擴建房產所需各項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墊付辦理改擴建手續的各項費用。改擴建手續辦妥後,甲方可憑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憑證要求乙方在所監管的租金總額中予以支付。

2.4改擴建後的房屋建築面積不得低於____________平方米,改擴建後的全部房產以及院壩______平方米,在改擴建完成後______年內全部歸乙方使用。

第三章 租賃期限

3.1除非甲乙雙方按第六章提前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爲______年,自本房產改擴建完成之日起計算。

3.2 本合同3.1條約定的______年租賃期滿後,甲方應無條件與乙方續簽本合同,續簽合同租賃期仍爲______年,該______年房屋租金已包含於第2.2條所約定的房屋租金總額內,乙方無需再向甲方支付租金。

3.3乙方連續租賃滿______年後,本合同房產全部歸屬於甲方。

3.4 續簽的合同租賃期滿後,除非甲方收回房屋自用,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章 稅收及費用

4.1 乙方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氣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水、電錶度數和政府規定標準計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4.2 乙方只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約定屬於乙方應當承擔的租金、費用。

第五章 甲乙雙方保證及責任

5.1 甲方保證確實擁有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甲方保證房產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擔保物權和債權,房產現狀不屬違章建築,符合政府規定的規劃、環保、衛生、消防、建築要求和或標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並已合格通過相關驗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機構採取查封,扣押等強措施。

5.2 甲方保證辦妥房屋改擴建批准手續,若改擴建手續不能辦妥,而因辦理改擴建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3 甲方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將房產按本合同的約定租賃給乙方,並在簽訂合同前符合當地政府部門要求的租賃資格。

5.4 甲乙雙方須確保對方根據其居住、經營活動的需要,自行確定生活、經營事項,並確保乙方在其生活、經營期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各項公共設施。雙方尤其應當避免在正常休息時間內經常性發出狗叫、雞叫、娛樂等噪音。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再次對出租房屋所在區域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並以不影響乙方正常生活、經營爲前提。

5.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欲將房產所有權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甲方應提前三(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放棄優購買權,則甲方保證使受讓方或抵押權人充分了解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下權利和義務,同時以受讓方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承擔在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爲轉讓或抵押生效的前提。

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經通知甲方後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該受讓方應繼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8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產,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

5.9 乙方可對房產外型、內部佈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10 乙方除居住、經營所需外,不得在承租房產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有毒或爆炸物品帶入房產。

第六章 合同提前終止

6.1在40年的租賃期限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通過書面協議,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6.2若發生地震、水災、颱風、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產毀損不能正常使用,則乙方可對房屋進行修復或重建,在房產修復期間不計算在房屋租期內,合同有效期相應向後順延。

6.3在本合同期內,除發生市政統一規劃、土地批租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它理由,要求解除乙方對上述房產的使用權,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實際發生的和可預估的因此而遭受的損失。若40年內本合同約定的房產被國家徵收、徵用的,徵收、徵用的各項補償歸甲方,但甲方應將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房屋租金退還乙方,並支付剩餘租金總額的20%做爲乙方搬遷以及尋找新的居住、經營房產的費用。

第七章 違約責任

7.1若甲方根據第5.6條將合同約定房產抵押或轉賣第三方的,(1)如果受讓方或抵押權人不出具書面同意承擔在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的,乙方有權單方面決定提前終止本合同,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及40年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2)如果受讓人未按原租賃合同履行義務從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所有損失及40年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

7.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都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並承擔損失金額30%的違約金。

7.3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本合同提前終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並承擔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的30%的違約金。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第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 本合同附件均勻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9.4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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