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車輛出租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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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車輛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

單位車輛出租合同(通用12篇)

承租方: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牌車輛,車牌號碼從年月

日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年個月天時,交付地點: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

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爲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

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附則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單位車輛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爲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價格及期限

甲方將 標緻406 (銀色) 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 粵AH6T10 ;日到 20xx 年 05月 01

第二條 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 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 0.00 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一週

2. 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 0.00 元,還車時甲方退還 0.00 元給乙方,如果租5天內,甲方經過諮詢交管部門後確定無交通違規、事故後將退還剩餘押金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上述租賃車輛必須狀況良好、部件完整,各項基本功能正常;

2. 甲方應具有該車輛的合法產權,且車輛無抵押,在租賃期間將機動車行駛證交由乙方使用;

3. 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

4. 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導致車輛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退還乙方因車輛故障未能使用期間相應的租金;

5. 甲方負責租賃期間對車輛投保車險(爲交強險一份)。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 乙方使用戶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僞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 乙方司機須持有C

3. 或因對車輛的操作不當或不所有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並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4. 所造成的損失;

5. 乙方自行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燃油費、過路費、過橋費等;

6. 租賃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期間車輛的租金;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7. 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負責將車輛恢復原狀,

第五條 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 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一週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 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六條 合同的終止

1.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爲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爲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受侵害方爲乙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2. 如甲乙雙方中有一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 30 天告知對方,並按照期滿時處理方

第七條 違約賠償

合同簽訂後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責任,應全額返還乙方所繳納的押金,並返還所剩租期內的相應租金。如合同簽訂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立即收回車輛並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八條 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車輛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附件(甲方身份證、車本、行駛證和各項車險保單的全部複印件;乙方身份證和駕駛證複印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 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車輛出租合同 篇3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性別: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從業資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領證日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1、_______2、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及國家、省、市、縣有關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規定和政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承包客運出租汽車營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經營方式

甲方提供一輛具備經營資格、營運證照齊全、設備完好的客運出租車給乙方承包。?乙方承包甲方_____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營運活動,

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駛,文明服務。

第二條?承包經營_____

車型__________?車號_____________顏色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行駛證號?_____登記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年__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_____項目和標準

(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務)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0.00元,?大寫人民幣肆萬元整。合同終止,乙方未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將本金和合同終止。

(二)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承包費,承包費項目包括:稅(費)、_____折舊、甲方管理和投資收益等。20_________年度月承包費標準暫定爲4500元,以後年度月承包費標準按實際營運收入狀況經與員工協商後予以調整。

(三)乙方應在每月1至7日內向甲方一次_____清月承包費。

第五條?_____的油料和維修

本合同有效期內,_____燃油、潤滑油和_____維修保養費由乙方承擔。_____維修、保養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修理廠維修和保養;

2、取得合法資格的社會修理廠維修和保養。

第六條?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辦理_____的投保手續,包括_____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責任險。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擁有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和_____產權。

(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國家、省、市、縣有關政策和行業管理規定,制定人員、_____、服務質量等管理制度,組織並督促乙方認真執行。

(三)及時辦理相關營運手續、_____和營運證的年審,提供營運所需的車費發票。

(四)組織乙方積極參加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對乙方有見義勇爲、拾金不昧、助人爲樂等突出事蹟的,按照事蹟大小予以表彰或獎勵。

(五)負責行車、消防、治安等應急事件的處理,在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辦理出險、索賠及善後處理事宜。

(六)乙方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_____賠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補償;乙方造成甲方_____和其它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七)督促乙方愛護_____,並根據_____使用狀況督促乙方進行維修保養。

(八)遇搶險救災、突發事件等情況時,有權調度乙方承包的_____,並按國家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償。

(九)受理乘客的投訴,對有責任的乙方給予相應的.處理。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從事客運出租車營運,並享有交納承包費後的收益權。

(二)遵守行業管理規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車容整潔,證照齊全,標識清晰,規範文明服務,設備完好,行車安全,按時交費。

(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財務簽章收據的費用,並有權向有關管理部門投訴。

(四)要求甲方提供營運所需的車費發票。

(五)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通知、協助甲方做好出險、索賠及善後處理事宜

(六)愛護、妥善保管甲方的營運_____,不得將營運_____交給他人或無從業資格的人員營運,執行甲方提出的_____保養和更新計劃。

(七)配合甲方完成行業管理部門開展的質量信譽考覈和乘客滿意測評活動。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單位車輛出租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爲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月租金元(×30天),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儘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並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

單位車輛出租合同 篇5

甲方: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電話: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將轎車一輛租賃給乙方,車牌號爲,發動機號爲,租賃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賃汽車爲甲方無償提供,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油費、維修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視爲乙方違約。

3、簽訂本協議後,甲方須將租賃車輛的行駛證、機動車保險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等原件提供給乙方,乙方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乙方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4、在租賃期間,乙方有權合理安排和管理車輛的義務及做好車輛維護保養,車輛的維修保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該車買賣、抵押、質押,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租賃期間車輛應按乙方要求進行保險,保險費由甲方交納,其他如燃油費、養路費、年檢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涉及到保險公司承包範圍,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

6、租賃期間如發生車輛丟失由保險公司承保後,乙方須將全部賠償款交給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髮生時,雙方以協商爲原則處理。

7、乙方在租賃期滿時,應及時地將車輛交還給甲主,交換時的車輛應運行良好。8、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備註:

甲方(簽字)乙方(章)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單位車輛出租合同 篇6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

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

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

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

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爲三個月。

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

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

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

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

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爲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車輛出租合同 篇7

出租方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牌汽車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共-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爲每月__元,共__元。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__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覈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爲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爲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日期:

單位車輛出租合同 篇8

承租方:

出租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出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甲方租用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爲______________麪包車輛,乙方隨車配備駕駛員名,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爲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

3、甲方按月給付乙方租賃費用元人民幣/月;不足一月,甲方按照人民幣/天給乙方結算租賃費用。

4、承租期間甲方承擔車輛油料及過路費用,其他衍生費用由乙方自行處理。

二、權利及義務

1、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凡發現上訴情況,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拒絕承擔上述行爲引發的一切連帶問題。

2、乙方保證所出租車輛在甲方租借期內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違法、違規活動;

盈利性運輸;

運輸甲方要求以外的物品;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爲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爲,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4、乙方應甲方的請求可向甲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乙方自行負擔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7、在雙方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雙方應本着友好、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至訴訟。

三、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已生效。在車輛歸還乙方,各項手續結算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單位車輛出租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賃方):

本合同簽訂地點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

意,甲方將 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就車輛租賃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特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租金:

1.每年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

第三條 租車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租賃期共壹年,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甲方對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3.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所購車輛保險理賠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甲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乙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爲準。

5.甲方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6.甲方協助乙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

7.甲方負責車輛的年檢,年檢費由甲方承擔。

8.甲方負責辦理出租車輛的保險,具體險種包括:

(1)車輛損失險

(2)車上人員責任險-乘客不計免賠

(3)第三者責任險(10萬/輛)

(4)盜搶險

(5)車上人員責任險(駕駛員)(5萬/輛)

(6)車上人員責任險(乘客)(5萬/座)

(7)玻璃單獨破碎險

(8)車輛損失不計免賠險

(9)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

(10)車上人員責任險-駕駛員不計免賠

9.甲方租賃期間有權對乙方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10.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租賃期內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乙方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乙方在租賃車輛交付時對租賃車輛使用狀況進行檢測,接受車輛即視爲車輛狀況良好。

4.乙方應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履約保證金。

5.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使用費(車輛油款、維修保養費、停車費、包繳費、檢測費、通行費等)。

6.乙方應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7.乙方應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可供運行的良好狀態。

8.租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9.乙方應承擔在租期內由於過錯給甲方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

10.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乙方如需繼續租賃,可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租事宜,如未提出,到期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的使用權。

11.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2.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3.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乙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承擔賠償責任,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六條 風險責任

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之日,風險責任轉至乙方,承租期間承租車輛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均由乙方按雙方確認賬面價值向甲方支付賠償款,如可向保險公司理賠時,由乙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按合同總價的 %承擔違約責任。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錯大小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書面答覆,則視爲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合同期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2.乙方在租賃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到甲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並繳納租金,否則視爲非法佔用出租方車輛。非法佔用期間由乙方按實際使用天數雙倍支付本合同租賃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訴訟所產生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於補充合同條款規定不一致,以補充合同條款爲準。

2、《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駕駛員登記表》、《賬面值附表》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蓋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

銀行賬號: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車輛出租合同 篇10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並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爲______________小轎車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爲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月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爲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6、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7、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8、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9、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10、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違法、違規活動;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

盈利性運輸;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爲。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元

爲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

2、租用車輛爲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爲,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車輛出租合同 篇11

單位車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

爲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牌車輛,車牌號碼從年月日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年個月天時,交付地點: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

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爲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

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附則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單位車輛出租合同 篇12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 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 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 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 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 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 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 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 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 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 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 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 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爲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 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 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爲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 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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