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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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9篇)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物概況

1、本合同項下租賃物位於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茶店鎮櫻桃溝村櫻桃小鎮_________棟___________號商鋪,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平面圖詳見附件1,以下稱“租賃商鋪”)。甲方對該租賃商鋪不作任何的裝修和改造。

2、乙方對租賃商鋪的現狀已非常清楚並同意按照現狀承租該商鋪。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日止;

2、爲培育市場扶持商戶經營,甲方同意給予乙方____個月的免租期,即從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的,免租期內無需交納商鋪租金,但需承擔進場日起租賃場所發生的水費、電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

3、免租裝修期:起租之日起計,即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乙方保證在甲方通知乙方進場之日起________天內完成裝修,裝修期內無需交納商鋪租金,但需要交納裝修期間實際發生的水費、電費、物業費。

4、合同租賃期內,非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免租優惠期條款及免租裝修期條款歸於無效,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5日內按當年租金標準就已經享受的免租優惠期向甲方補足租金。

5、租賃期內如因城市建設、徵地拆遷、徵收、徵用、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爲自動終止,雙方互不作補償,按國家規定的政策執行。

三、租金支付標準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項下商鋪租金單價爲_____元/月/平方,每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扣除免租裝修期和免租期,本合同的實際計租期從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實際支付____個月的租金,租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的租金。

四、履約保證金

1、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履約保證金將用於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銷售商品、提供服務、違約、侵權等原因而需對甲方、商管公司或任何第三方進行賠償的支付保證。乙方在履約期間如遇上述任何事由,均應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如因乙方未能直接支付而導致甲方、商管理公司扣取保證金用於支付的,乙方應在支付行爲發生日起3日內對履約保證金予以補足,逾期15日仍未予補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合同終止的違約責任。

2、合同履行期間,非甲方原因導致的乙方退鋪或者解除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由甲方直接收取。

3、本合同終止時,履約保證金除用以衝抵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於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將商鋪及其附屬設施交還甲方並履行完畢其他義務後無息歸還給乙方。

五、經營業態及經營品牌

1、乙方承租商鋪經營業態爲__________,經營品牌爲_____________,租賃期限內,未經甲方以及商管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承租商鋪的上用途

2、合同租賃期內,乙方需改變經營業態或經營品牌,應重新申請甲方同意並出示有關文件,經甲方審覈符合所在商鋪經營要求且不涉及排他性經營限制後,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方可改變,乙方擅自改變且在甲方限期內拒絕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合同終止的違約責任。

六、商鋪交付時間

1、乙方承租商鋪定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交付,最終以乙方按合同要求交清全部費用後,雙方所簽署的附件《商鋪交接驗收確認書》記載的交付日期爲準。

2、至雙方交接確認之日,若承租商鋪仍不符合交付標準,則應予以租期順延,任何情況下,甲方都不因交付日的順延向乙方作出租期順延以外的任何賠償或補償。乙方同意,甲方負責完成的上述交付標準存在一定瑕疵,但並不影響乙方進場施工開始裝飾裝修工程的,則視爲承租商鋪符合相關交付標準。

3、如承租商鋪符合約定的交付標準,且乙方已完清應繳納之全部費用,但乙方未在雙方約定的交付日進入承租商鋪並簽署《商鋪交接驗收確認書》,則該商鋪交付時間以本合同第六項第一條約定日期爲準。

4、雙方特別確認,乙方進場開始或準備開始對承租物業的裝飾裝修工程,或乙方已實際接收承租商鋪的,視爲承租商鋪符合交接條件。儘管如此,對未經甲方或商業運營管理公司批准的施工行爲,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並恢復施工前原始狀況,由此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七、裝修施工

1、乙方辦理完交鋪手續後,應書面向甲方或甲方授權的商管公司提出裝修申請,該書面申請應連同乙方的裝修設計文件一起提交,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商管公司書面同意後,乙方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不危害公共安全和損害第三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乙方可按照業務需要對租賃商鋪的內部進行裝修,乙方必須自行辦理進行消防備案。

2、乙方對承租商鋪的裝飾、裝修應服從消防等相關政府部門、甲方及商管公司的監督管理,乙方承諾對裝修設計文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在裝修過程中服從甲方、商管公司及相關政府部門的管理和指揮,並按照商管公司的規定繳納因裝修而發生的收費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裝修押金、垃圾清運費等。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號,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爲爲人民幣萬仟元整(¥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爲元,第三年爲元,第四年爲元,………)。

3.(或)爲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爲_____,付款時間爲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爲_____,付款時間爲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爲_____,付款時間爲_年_月_日。

第四期:租金爲_____,付款時間爲_年_月_日。

第五期:租金爲_____,付款時間爲_年_月_日。

第六期:租金爲_____,付款時間爲_年_月_日。

………

(或3.乙方每(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爲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爲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元。

本合同共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聯繫地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身份證號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 的場地租賃事宜,並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面積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位於 (詳見附圖的紅線範圍),租賃場地建築面積約爲 m2(按雙方覈實的最終面積爲準)。

第二條:租賃場地的用途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用途爲 功能,乙方合同期內如要改變其經營項目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條:租賃期限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期限爲 年,租期從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計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租金金額及其它費用的繳納方式

二、物業管理費:包括中央空調電費及設施維護費、電梯電費及維護費、消防及供電設施維護費、公共照明電費、公共水費、公共衛生清潔費、保安秩序管理服務費;另外,場內的空調的開啓時間爲早上 : ,關閉時間爲晚上 : ;商場經營時間爲早上 : 至晚上 : (如遇天氣狀況改變時進行調整)。

三、月租繳費方式及應繳費用:

1、租金實行先交付後使用的原則,即乙方須於每月 日前繳交下月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稅費等費用;

2、乙方須按規定準時向甲方交納各項費用,逾期不交以日按欠費金額的 ‰ 向乙

3、乙方委託甲方代爲收取水電費。乙方用電、用水按所租場地電錶、水錶實際抄表度數計付,每度電單價¥ .00元,每度水單價¥ .00元(若物價局或政府相關部門提出價格變動,此單價隨之變動);

四、保證金的繳納:

爲確保甲方物業在乙方租賃期結束後完整歸還,乙方在簽定本合同之日起計三天內須向甲方交付¥ .00 元場地保證金。其中¥ .00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於 年 月 日甲方不計息退還給乙方。租賃期結束後如乙方無違反合同之規定並完整交還場地,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 .00 元保證金原數(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五、在租賃期內優惠:

爲支持乙方的品牌投資以及順利過渡,乙方從簽定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可享受爲期 個月的免租金、免管理費的優惠(免租期內不含場內水、電費、廣告位電費和市政收取的垃圾清運費);

六、場地交付標準:

1、甲方以現時的場地設施設備交付。另外,涉及乙方對租賃店鋪二次裝修及功能改變所產生的消防改造及報建,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乙方支付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2、合約期內,甲方提供商業廣場戶外廣告位按實際的用電損耗收費。宣傳內容需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發佈。

第五條: 其他自理費用

一、乙方除合同規定要求交付的費用外,還須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環保、消防等有關部門報批有關手續以及繳納應繳費用,甲方配合提供相關辦證資料;

二、乙方自行申報布裝有線電視線、電話線、網線(甲方負責乙方租賃店鋪外線路的佈置),並依時繳納應交費用;

三、乙方使用甲方戶外廣告位期間,須自行向市政或其它有關部門申報登記,並按有關部門收費標準繳納費用。

第六條:租賃期間租賃場地的裝修及維護保養規定

一、乙方不得損壞建築主體結構(含樑、柱、樓板),如若改動須涉及以上部位的,應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經得甲方同意後方能施工,否則,由此而產生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進行裝修前或經營期間需對租賃場地進行整改裝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裝修管理規定,並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及設計圖紙,且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另外,乙方首次進場對租賃場地進行拆除裝修時,應以不損壞現有配套設施設備爲裝修原則,並歸還屬於甲方的設施設備;

三、乙方首次進場裝修須交付裝修保證金人民幣¥ .00 元,裝修完畢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無息退回;

四、乙方人員進場裝修時必須辦理入場工作證,並遵守管理規定;另外,乙方場地的

五、乙方裝修期間,甲方有權對其裝修事項進行監督,乙方應按照有關《裝修管理規定》文明施工;

六、乙方鋪內裝修材料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進行裝修,並且乙方在裝修期間應做好鋪內的防火工作,詳見與甲方簽訂的《防火安全承諾書》;

七、乙方應依法經營,並按照國家對商鋪的消防要求做好店鋪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若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火災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違反國家對店鋪使用的經營管理規定,導致被有關職能部門全部查封的,其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並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溯法律責任。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監督乙方守法依約經營;

2、按合同規定收取租金、管理費及其他合同明確的費用;

3、因檢修設備設施、衛生清潔、救災、排除危險防火檢修等原因進入承租方租賃場地範圍進行工作的,須預先知會乙方;

4、有義務保障乙方在守法依規經營的情況下不被幹涉而自主經營;

5、甲方不定期派專業設備維修人員對租賃場地內的配套設施設備進行檢修,如發現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有權要求乙方維修使其至正常使用或照價賠償;

6、甲方在租賃期內有權對租賃場地的產權進行變賣,但變賣後必須確保該合同如期履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法依約正常使用租賃的物業,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準時按量繳納租金、工商管理費、稅收等費用;

2、接受及協助甲方進行統一管理,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3、合理使用、積極維護租賃場地和設備設施,確保整體安全及美觀;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租賃場地內甲方的配套設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5、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對租賃場地私下轉租或分租;

6、須按時按照甲方規定時間開啓戶外廣告燈,開啓時間爲晚上 : ~ : 時,時間可根據氣候的變化適當調整,另外,乙方在廣告位使用期內不得進行對外出租,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廣告位的使用權;

7、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計 個月內必須正常開業(即至 年 月 日前),否則,乙方每逾期開業一天,甲方有權處以乙方¥ .00元/天的違約金;

8、租賃期間,下水管道由乙方負責維護並承擔費用,乙方須繳納涉及該場地的公共設施維護公攤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除本合同的其他規定外,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

二、租賃期間,未經另一方同意,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另一方支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租賃期間,如遇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作違約,租金及其他費用按日計清結算。

第十條:租賃期屆滿的處理

一、乙方是否繼續租賃場地,均須於租賃期屆滿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繼續租賃場地,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並且承租價格不高於當時出租給商戶的合同價格,雙方重新簽訂新的場地租賃合同,否則視作乙方放棄續租權;

二、乙方不繼續租賃場地,須於租賃期屆滿之日遷出,遷出前須結清甲方的款項,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稅務部門辦理好停業手續;遷出時乙方有權取回屬於乙方的設施設備、貨物、傢俱、辦公用品等,但前期由甲方投資的設施設備不得取走且不得拆除並損害建築物本身之結構及設施。另外,乙方逾期遷出的,乙方除不要求甲方退還保證金及放棄對未遷出物品的所有權(物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外,還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對本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四會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在協商或訴訟未獲解決前,雙方必須繼續按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修改補充,修改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帶《物業管理規定》、《防火安全承諾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前就本合同標的而簽訂的所有合同、協議均作廢;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電話:

乙方(承租方) 電話: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願租用甲方位於 商鋪,作爲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用的期限爲 年,租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1 元正(¥元/月);第二年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正(¥ 元/月);第三年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正(¥ 元/月)。

2、以上租金是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稅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手續。

3、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爲保證金。

第四條 該商鋪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天線使用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爲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須於年月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設備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後十天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並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範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爲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單個電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調、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須向代電部門申報增加用電負荷,待批准及繳交增容費後,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裝修該商鋪:如需裝修,需經甲方同意,並一律不得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 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按保證金的3‰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爲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反返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爲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爲,規劃用途爲,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施工許可證號爲。

__________。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爲【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

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爲準)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地下一層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爲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層數爲地下一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爲(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商鋪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鑑於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佔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爲(__________幣)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_)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買受人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買受人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後,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於_年月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_________。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爲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後,銀行不能爲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爲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於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鑑定部門確認後,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後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後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屆滿後,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年月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牆、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爲已通知,郵寄後日或公告後日視爲通知到達之日。

4、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籤於籤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經營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押金和租金

1、該房屋押金爲人民幣_____仟_____佰元整(小寫:¥____________),甲方交付乙方房屋前,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租金爲人民幣_____仟_____佰元整(小寫¥:________)。

2、乙方應每月3日前支付當月租金給甲方。逾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租賃期爲兩年,乙方租賃不足兩年,甲方不退還押金。租賃期滿兩年,甲方應退還押金給乙方。

第四條 維修養護責任

1、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就行經濟賠償。

2、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雙方必信守合同,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甲方將扣除乙方繳納一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並終止租賃合同。

2、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爲,終止租賃合同。同時甲方將扣除乙方全部租金及押金。

第六條

本合同租賃期爲兩年,因甲方的房屋是租賃的,如甲方的租賃期被上一方終止,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七條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爲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相應承擔責任,租金按使用天數計算。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第九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址: 地址: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爲________場地使用,其經營範圍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同意承租,租賃面積最終以產權管理機關覈定的面積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個月。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____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後,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爲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爲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後____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並且將商鋪拆除的隔牆恢復後,不影響房屋的二次租賃,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四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

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爲____元,月租金共計(按產權建築面積計)____元(大寫:____)支付方式爲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____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

備註:甲方稅款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辦理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應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設備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經業主同意拆除室內隔牆及牆內設施、設備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再向物業管理方申請施工。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場裝修並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後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設備,乙方承擔隔牆及室內設施恢復責任。

(2)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該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時,乙方應將承租範圍內拆除的隔牆及室內設施復原。

(3)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需經甲方同意,並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並且租金不低於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業主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相關物業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繳納維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內,轉由乙方享有並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公共區域發生費用等各費用的交納),甲方與物業公司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相關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曉甲方有意出售本房產,若乙方未在本協議生效____日內書面表示願意承購本房產,則視爲本條約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5、乙方應遵守《用戶手冊》、《裝修守則》以及本物業的其它管理制度。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其它物業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

6、該房屋的質量保險費用由產權人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貨品等)的安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該房屋造成的損毀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____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但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並徵得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4、因業主轉讓房產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的經營權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八條、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到期後自行作廢。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一間,面積____________平米左右(一層),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內附屬設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________年(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租憑費用爲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交清房租。

三: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四: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和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的經營活動。乙方要搞好防範措施,安全用電。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等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六: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徵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租賃期間,水、電費及由乙方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按規定繳納。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能轉租他人。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重新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中在房屋門上張貼出租廣告。合同期滿,乙方房屋原樣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門側張貼遷址廣告一個月。

八:甲方在合同期內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九: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十: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此合同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爲________場地使用,其經營範圍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同意承租,租賃面積最終以產權管理機關覈定的面積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個____月。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_____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後,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爲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爲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後_____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並且將商鋪拆除的隔牆恢復後,不影響房屋的二次租賃,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四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

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爲____元,月租金共計(按產權建築面積計)____元(大寫:____)支付方式爲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_____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備註:甲方稅款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辦理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應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設備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經業主同意拆除室內隔牆及牆內設施、設備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再向物業管理方申請施工。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場裝修並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後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設備,乙方承擔隔牆及室內設施恢復責任。

(2)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該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時,乙方應將承租範圍內拆除的隔牆及室內設施復原。

(3)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需經甲方同意,並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並且租金不低於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業主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相關物業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繳納維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內,轉由乙方享有並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公共區域發生費用等各費用的交納),甲方與物業公司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相關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曉甲方有意出售本房產,若乙方未在本協議生效_____日內書面表示願意承購本房產,則視爲本條約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5、乙方應遵守《用戶手冊》、《裝修守則》以及本物業的其它管理制度。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其它物業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

6、該房屋的質量保險費用由產權人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貨品等)的安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該房屋造成的損毀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_____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但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兩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並徵得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4、因業主轉讓房產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的經營權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八條: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到期後自行作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__(項目)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自治區、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__區 路 街 號 鋪位出租給乙方作商業用途使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同面積 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賃期限

月租金額(人民幣)

小寫

大寫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保證金,並按照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使用商鋪,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本金無息退還乙方。

四、在租賃期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合同將商鋪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交付商鋪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1.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負責對商鋪定期安全檢查,承擔商鋪主體結構自然損壞的維修費用,如因商鋪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如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商鋪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負責賠償。

3、租賃期間轉讓該商鋪時,須提前1~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商鋪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如須提前解除或變更合同,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五、租賃期內,乙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逾期十五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

2、嚴格按商鋪使用性質使用該商鋪,乙方擅自改變商鋪的用途,甲方可不經乙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隨時收回商鋪。

3、因使用需要對商鋪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裝修或增加設備,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租金,甲方有權對工程進行監督。

4、將商鋪轉租、分租的,適用以下第 點:

(1)不得將商鋪轉租或分租。如違反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商鋪使用權。本合同在轉租或分租之日起解除,保證金不予退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同意將商鋪轉租或分租。必須簽定轉租合同,重新設定租金和其它合同條款,並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5、愛護和正常使用商鋪及其設備,發現商鋪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使用商鋪不當或者人爲造成商鋪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6、乙方在承租的商鋪內需要安裝或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時,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7、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商鋪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如因乙方違反本項規定而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8、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告知並徵得甲方同意。

9、租賃期屆滿且甲方要求收回商鋪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回原承租商鋪和設備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商鋪,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

10、在租賃期內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六、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房地產租賃管理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定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商鋪,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商鋪的,甲方除限期乙方遷出和補交佔用期租金外,並有權按佔用期內租金總額的100%收取違約金。

3、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理由而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並有權按租賃有續期內租金總額的100%收取違約金。

七、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責任後十日內付清,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全額0.5%支付滯納金。

八、在租賃期內,經安全鑑定部門鑑定商鋪不符合安全使用標準的,租賃合同自然終止,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在協商與訴訟期間,雙方均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威迫對方。

十一、上述商鋪在租賃期內,需要交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但內容不得違反國家、自治區、市有關法律和法規。如與本合同有牴觸且補充協議中不作註明的,以本《租賃合同》爲準。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xx月16日簽訂了一份深圳市房地產租賃合同書,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深圳市南路裙樓1-3層作爲茶餐廳,面積爲 平方米,承租期限自20xx年xx月31 日起至20xx年xx月31日止。乙方於20xx年xx月1日正式進駐,同時進行了廳面裝修及廚房設備的更新,新增了水吧檔和麪檔,經過數月的努力,生意逐步走上正軌。20xx年xx月27日,甲方在沒有事先告知並與乙方協商的情況下,突然貼出裝修通知,並擅自於20xx年xx月1日開始全面裝修,使乙方的經營陷入困境,經濟損失巨大。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就上述問題進行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1、 甲方無條件退回乙方交納的xx萬元押金,此外再補償乙方xx萬元,作爲因甲方突然裝修給乙方所造成損失的補償。乙方所置辦的廚具設備設施、餐具、傢俱傢俬等,由乙方全部搬走。

2、 無論甲方是否變更法人代表,雙方簽訂的原租賃合同書繼續有效,但合同期限順延,順延的期限爲甲方裝修所需的期限,即自20xx年xx月甲方開始裝修之日起至甲方裝修結束、乙方恢復營業之日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經營,則甲方應承擔賠償乙方xx萬元的違約責任。

3、 乙方在拿到甲方退還的xx萬元押金和xx萬元補償金後,應即開始安排員工疏散事宜。因近年底,甲方同意在不收取乙方租金的情況下,由乙方繼續經營一段時間,以免乙方提前解散員工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因此發生的水電費及燃氣費用由乙方照交。乙方保證在甲方裝修二樓前兩日內清場完畢,不影響甲方的裝修進度。

4、 甲方承諾,在其裝修後,仍保留中餐部,餐廳面積擴大到450㎡左右,有8間包房,並繼續由乙方承包經營。如甲方確實對該餐廳進行了高檔裝修且面積有所擴大,在還可以繼續對外經營的前提下,乙方應繳納的租金自其重新開業後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每月3.5萬元計,直到合同期滿。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5、 甲方承諾,將於20xx年xx月1日正式開業。屆時,中餐部一切排風、通風、抽菸系統將安裝齊全並正常運轉,傢俱傢俬、廚具設備等一應俱全,乙方可直接使用,不需再繳納任何費用。如甲方確定於20xx年xx月1日正式開業並通知乙方,乙方須提前半個月到達,及時做好人員招聘、菜系出品、貨物購買、廣告單製作等前期準備工作。

6、 本協議作爲原租賃合同書的補充。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解決。

7、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店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左右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用途

1、租期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 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但租金參考當時的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年租金總額爲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租金第一年不變,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________%計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續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滿三個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拖欠租金,從約定交款日第____天開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10%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繳納的,屬拖欠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4、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貳仟元整,合同終止無違約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四條 租賃期間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水錶表底數爲 度,電錶底數爲 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空調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並徵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繼續有效。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乙方的裝修裝飾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門市,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乙方如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於房屋的裝修及設備歸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3、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損壞房屋或房屋結構的;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存放危險物品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損壞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5)在約定的交租金時間無故不交,並推遲30天以上的。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裝修損害房屋的,保證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颱風等)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____頁,1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爲範本,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寫字樓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寫字樓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 落:上海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結 構:__________。

樓 層:本房屋所在建築共____層,本房屋位於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

(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複印件與原件一致。

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1—3 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乙方辦公營業使用,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覈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爲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爲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元。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爲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 年內不變,自____年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 %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情況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商鋪(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香巴拉大道45號商鋪一間

第二條 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於食品經營,乙方不得在房屋內進

行任何違法活動。不得存放危險、易爆、易燃及其它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限爲年,自日至年 月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租金爲(人民幣)2萬6千元/年。大寫貳萬陸仟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六條 維修養護、裝修及責任

(1)、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乙方應予積極協助。

(2)、租賃期間,防火安全,房屋內財產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不影響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權利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但在對房屋裝修改造過程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合同中止及續租

(1)、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用權。

(2)、租賃期滿前,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損壞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 聯繫電話: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 (以下筒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稱乙方)

甲方將 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層租給乙方,租期爲 年,從 年月 日到 年 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租金爲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分月份繳納,每月租金爲壹仟元整,乙方應在每月五日前繳清。

三: 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店面,沒收押金。

四: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財產妥善愛護使用,並負責維修,若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工商、稅收、衛生、房屋出租稅費等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繳納。

六: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裝修在不影響整體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所需各種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裝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店面轉讓給他人使用,乙方-1-在租賃未到期間,需要解除合同時,甲方將沒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須得先通過甲方同意,由甲方與他人簽訂合同後,再退還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賃期間滿,必須將店面、房間完整無損交還甲方,所經營的商品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續租,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九:本合同訂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給甲方,合同期滿,如果乙方沒有違約,甲方將押金歸還乙方。

十:本合同簽訂之前店面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自行負責,本合同簽訂之後店面的一切債務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 身份證: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自願謝協商,並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賽鑫市場租賃給乙方經營,租賃時間爲年,自年月日至年日止。

第二條:乙方在經營期內,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認真執行甲方與賽鑫商貿公司簽訂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文明經營,守法經營,不出售假冒僞劣商品,不佔用消防通道。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交清各項費用後,即可進場經營,每年的轉租費元,(大寫:)

如二年之內因公司攤位費漲價,乙方應補交給甲方。租金一年收取一次,年月日至年月日收取一次租金。如以後相關部門徵收由甲方交納完之後以收據或發票爲準再向乙方收取,如繼續減免,則乙方不用向甲方交納。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開始生效。

甲方:乙方: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年月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編號: 聯繫方式: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華潤置地(武漢)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武漢市江岸區沿江大道69號長航大廈21樓 王印

420xx0400000875 027-88862988

營業執照編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鑑於:

乙方願意租用甲方武漢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以下簡稱“商業街”) A102號鋪位(下稱“該商鋪”)開展商業經營活動,甲方同意將該場地出租給乙方進行商業經營。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商鋪位於湖北省武漢市中央公園商業街 號,以本合同所附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實測圖(以下簡稱“附件一”)中紅色標明的位置爲準;所租用鋪位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套內面積爲 平方米。

第二條 租期

1. 本租賃合同租期爲 5 年,自 年 月 日(以下簡稱該日爲“起租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後願意繼續合作,應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對續租事宜進行協商,如能達成協議,雙方應於租期屆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第三條 商鋪的移交

1. 雙方於 年 月 日前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2. 在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的同時,雙方共同確認該商鋪內的固定附着物及設備的清單,此清單爲商鋪交付標準(以下簡稱“附件二” )。

第四條 租金及免租期

1. 租金

乙方每月租金爲:(按套內面積計算)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應繳物業服務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它所有費用(如水、電、氣等)。 2. 免租期免租期爲起租日起至_ _年 月 日。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支付本合同第五條所述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其他費用

乙方每月除支付租金外,還需根據使用情況支付如下費用:

1. 乙方自交付日起應向華潤置地(武漢)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繳納物業服務費,每月 5 元/平米(按建築面積計算)。該費用用於對商業街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設備設施運行、綠化、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

2.所租鋪位使用的水、電、氣等產生的費用。乙方應按照單獨的計量表記錄讀 數,並結合政府有關部門規定按物業公司方制定的標準支付水、電、氣等費用。

第六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的支付

1.租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繳付下月租金。

2.租賃期的第一筆租金和物業服務費應根據當月實際租用的天數按比例支付。租期內的最後一筆租金和物業服務費應根據該月租期尚存的天數按比例支付。水、電、氣等費用根據使用情況據實結算。

第七條 租賃保證金

1、租賃保證金按租期第一年的兩個月租金(不計算免租期)計算收取,共計人民幣 元。

2、合同履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後90日內,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欠 繳費用後將租賃保證金退還給乙方(無息)。

第八條 用途

1.所租商業街鋪位僅限於經營 之用途。

2.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營業執照或許可證。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營業執照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乙方如需變更經營項目,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經營項目。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 裝修管理

1.乙方應在起租日起3個月內完成裝修布展並正常營業。否則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開始裝修工作之前,必須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全部的工作計劃、工程方案、設計圖紙和外觀等,經甲方批准後(如有必要還需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按甲方批准的方案自行組織施工,並承擔其費用。未經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增設、更改或拆除場地內部或外部既有的固定設施與設備。

3.在裝修過程中,乙方不遵守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裝修圖紙和規定要求及條件而引起的任何後果,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且乙方應承擔甲方爲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商業街屋頂、天花板、牆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雨陽蓬或其他安裝物、附屬物。乙方在裝修過程中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財產或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其認爲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商業街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展覽或商品展銷等其他活動。

2.甲方享有變更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名稱、通訊地址的權利,而無需徵得乙方同意,並無需對乙方做任何補償。甲方變更該商業街名稱、通訊地址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郵政部門和其他相關的政府機構。

3.甲方有權在商業街建築物的房頂、室外等空間設置廣告並獲取利益。 4、爲保持整個商業街格調統一,乙方招牌的設計、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內容等均應經甲方事先審覈同意。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在店鋪外懸掛、張貼、擺放任何指示牌、廣告燈箱、海報、標貼、模型等,否則甲方有權隨時予以撤除並向乙方收取撤除費用。乙方確需在店鋪範圍外擺設指示牌、廣告燈箱、樣品及張貼海報等,須向甲方書面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並視情況向甲方繳納一定費用後按甲方同意之內容依指定位置、指定時段內擺放。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商鋪外及其他公共區域堆放物品或其他物件。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或其他應付的費用或者未遵守和履行本協議中的條款或條件,甲方有權切斷該商鋪的水、電、空調,但必須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甲方因切斷水、電、空調以及再接通水、電、空調而引起的費用將由乙方支付,甲方可向乙方索回此款或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或其它費用,乙方則需支付違約金,即自約定的支付期限屆滿之第二日起至乙方實際支付止,每逾期一日,支付應付款項的1%作爲違約金。逾期超過2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支付甲方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同時租賃保證金不予退回。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轉租、轉借、交換該商鋪全部權益或者部分權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返還,如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還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三條 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如果一方在租期內要求解除本合同,應提前至少60天向另一方發出提前解約的書面申請,另一方將根據租期剩餘的時間收取補償金。具體金額爲:剩餘租期超過6個月,收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補償金;剩餘租期少於6個月,多於3個月的,收取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補償金;剩餘租期少於3個月的,收取相當於一個月租金的補償金。

若是甲方提前要求解除合同,如上述補償金不足以補償乙方不可拆除的裝修殘值(扣除折舊),甲方還應增加補償金數額直至補償金總額與乙方不可拆除的裝修之殘值相等。

第十四條 租期屆滿移交

1.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將該商鋪交還給甲方。

2.乙方對於該商鋪裝修所增設的所有固定設備、裝置、鋪位鑰匙以及其他附加設備所有權歸甲方,乙方不得要求補償並應當使這些設備、裝置保持良好、清潔、可租和可使用狀態交付甲方,但自然損耗除外。

3.如果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日前將該商鋪移交給甲方,乙方應根據實際延長天數按合同租金的5倍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第十五條 通知的送達

任何應送達的通知,如果是送交乙方,在寫明乙方的姓名、地址並以預付郵資的郵寄方式寄送乙方或送達乙方所租本合同所述商業街鋪位時,即被視爲送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如果該商鋪及任何部分由於地震、戰爭、暴亂、政府原因(如市政建設)等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向租賃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租賃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在乙方向甲方繳納了全部租賃保證金,並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司印章之後方可生效。未經補充修訂,不得擅自更改。

2、本合同以中文書寫,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1)武漢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實測圖 2)武漢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商鋪交付標準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華潤置地(武漢)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

2、內附屬設施:(或附表)

二、租賃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用途

1、乙方租賃門面及二樓住房作爲商業門面及居住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的原有結構和用途,不得經營塵粉較大的商品(如水泥,石灰、米糠等),不得從事餐飲業或加工噪音較大的物品場所,保證租賃場所周圍及公共過道的衛生清潔乾淨。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爲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爲¥ 元每年(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從籤合同之日起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1

2、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設施損失、水電費押金爲¥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且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當日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之日將上述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所出租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甲方無條件佔用商業門面前面的院壩靠邊停放車輛,乙方不得干涉。(如甲方辦紅白喜事需要暫時佔用商業門面及門前院壩的,乙方應無條件允許佔用。)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乙方添臵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甲方無條件留用,但甲方需拆除的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無條件拆除。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七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商業門面、二樓住房及門前院壩,不承擔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及牆面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進行裝修美化,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所產生的衛生費、債務、及國家的各種稅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使用門面及二樓住房之前,乙方應負責將所租賃商業門面與公共過道隔開。

(大小與樓梯寬度爲準),所租用樓層的電費,水費由乙方自負(電費的付費方式爲:總表費用減去甲方的三樓、四樓費用就是乙方應該支付的電費,甲方的電費按0、50元每度計算,水費按乙方使用樓層水錶讀數收取(價格以收水費單位的爲準),乙方應保證所用水錶能正常使用,發現乙方水錶不工作,當月水費由乙方負責。

七、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所租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盜竊、火災等事故自行承擔損失。

2、乙方發現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維修或同等質量更換,長期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3、保證甲方出租的該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

八、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門面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七日內乙方應將該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騰空並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他人騰空並收回該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付清相關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十、轉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間不將該門面及二樓住房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門面交換使用,特殊情況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違約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退還租金及押金: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及各種相關費用,超過20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商業門面及二樓住房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門面及二樓住房的。

(4)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門面或門面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門面及門面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2)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門面及二樓住房用於轉讓給第三方的。

(3) 租賃門面及二樓住房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門面及二樓住房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及二樓住房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在租賃期間,由於甲方無當理由違約終止租賃合同導致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 該門面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該門面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 該門面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門面的;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5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情況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商鋪(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縣(區)__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號

第二條、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於食品經營,乙方不得在房屋內進

行任何違法活動。不得存放危險、易爆、易燃及其它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租金爲_______千元/年,大寫________仟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方賬號及銀行。

第六條、維修養護、裝修及責任

(1)、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乙方應予積極協助。

(2)、租賃期間,防火安全,房屋內財產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不影響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權利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但在對房屋裝修改造過程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合同中止及續租

(1)、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用權。

(2)、租賃期滿前,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損壞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籤子/蓋章):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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