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31W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5篇)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物概況

1、本合同項下租賃物位於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茶店鎮櫻桃溝村櫻桃小鎮_________棟___________號商鋪,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平面圖詳見附件1,以下稱“租賃商鋪”)。甲方對該租賃商鋪不作任何的裝修和改造。

2、乙方對租賃商鋪的現狀已非常清楚並同意按照現狀承租該商鋪。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日止;

2、爲培育市場扶持商戶經營,甲方同意給予乙方____個月的免租期,即從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的,免租期內無需交納商鋪租金,但需承擔進場日起租賃場所發生的水費、電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

3、免租裝修期:起租之日起計,即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乙方保證在甲方通知乙方進場之日起________天內完成裝修,裝修期內無需交納商鋪租金,但需要交納裝修期間實際發生的水費、電費、物業費。

4、合同租賃期內,非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免租優惠期條款及免租裝修期條款歸於無效,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5日內按當年租金標準就已經享受的免租優惠期向甲方補足租金。

5、租賃期內如因城市建設、徵地拆遷、徵收、徵用、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爲自動終止,雙方互不作補償,按國家規定的政策執行。

三、租金支付標準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項下商鋪租金單價爲_____元/月/平方,每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扣除免租裝修期和免租期,本合同的實際計租期從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實際支付____個月的租金,租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的租金。

四、履約保證金

1、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履約保證金將用於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銷售商品、提供服務、違約、侵權等原因而需對甲方、商管公司或任何第三方進行賠償的支付保證。乙方在履約期間如遇上述任何事由,均應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如因乙方未能直接支付而導致甲方、商管理公司扣取保證金用於支付的,乙方應在支付行爲發生日起3日內對履約保證金予以補足,逾期15日仍未予補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合同終止的違約責任。

2、合同履行期間,非甲方原因導致的乙方退鋪或者解除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由甲方直接收取。

3、本合同終止時,履約保證金除用以衝抵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於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將商鋪及其附屬設施交還甲方並履行完畢其他義務後無息歸還給乙方。

五、經營業態及經營品牌

1、乙方承租商鋪經營業態爲__________,經營品牌爲_____________,租賃期限內,未經甲方以及商管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承租商鋪的上用途

2、合同租賃期內,乙方需改變經營業態或經營品牌,應重新申請甲方同意並出示有關文件,經甲方審覈符合所在商鋪經營要求且不涉及排他性經營限制後,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方可改變,乙方擅自改變且在甲方限期內拒絕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合同終止的違約責任。

六、商鋪交付時間

1、乙方承租商鋪定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交付,最終以乙方按合同要求交清全部費用後,雙方所簽署的附件《商鋪交接驗收確認書》記載的交付日期爲準。

2、至雙方交接確認之日,若承租商鋪仍不符合交付標準,則應予以租期順延,任何情況下,甲方都不因交付日的順延向乙方作出租期順延以外的任何賠償或補償。乙方同意,甲方負責完成的上述交付標準存在一定瑕疵,但並不影響乙方進場施工開始裝飾裝修工程的,則視爲承租商鋪符合相關交付標準。

3、如承租商鋪符合約定的交付標準,且乙方已完清應繳納之全部費用,但乙方未在雙方約定的交付日進入承租商鋪並簽署《商鋪交接驗收確認書》,則該商鋪交付時間以本合同第六項第一條約定日期爲準。

4、雙方特別確認,乙方進場開始或準備開始對承租物業的裝飾裝修工程,或乙方已實際接收承租商鋪的,視爲承租商鋪符合交接條件。儘管如此,對未經甲方或商業運營管理公司批准的施工行爲,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並恢復施工前原始狀況,由此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七、裝修施工

1、乙方辦理完交鋪手續後,應書面向甲方或甲方授權的商管公司提出裝修申請,該書面申請應連同乙方的裝修設計文件一起提交,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商管公司書面同意後,乙方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不危害公共安全和損害第三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乙方可按照業務需要對租賃商鋪的內部進行裝修,乙方必須自行辦理進行消防備案。

2、乙方對承租商鋪的裝飾、裝修應服從消防等相關政府部門、甲方及商管公司的監督管理,乙方承諾對裝修設計文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在裝修過程中服從甲方、商管公司及相關政府部門的管理和指揮,並按照商管公司的規定繳納因裝修而發生的收費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裝修押金、垃圾清運費等。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

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

商鋪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期五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每年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交。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違約金壹拾萬元整。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稅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收費標準按北京相關標準的執行。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有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並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後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賠償損失。造成後果由雙方協商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並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爲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爲。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提出賠償。乙方租賃期間內可以部分面積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與乙方另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此合同附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針對發現乙方的安全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時,甲方應爲乙方提供房屋的相關證明文件。

7、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並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照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並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終止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終止。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有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使用面積爲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爲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爲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三、租賃期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四、第一年每月租金計每平方 元,

五、每年按雙方約定每平方每月增加2元房租計算。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七、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如物業費等一切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八、乙方每季度前10天打房租款給甲方。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九、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續租

十、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一、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二、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爲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三、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四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十五、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十六、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十七、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十八、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十九、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爲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三、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門面商鋪租賃合同範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1、甲方將位於 門面租賃給乙方。

2、甲方爲乙方提供的房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3、合同簽訂後甲方原有裝潢、經營設備、商品歸乙方所有,甲方原有債務乙方不承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爲 元/年(到租期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漲價),按年以現金或轉帳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提前一個月支付。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門面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門面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合同期內房租加價。

3、租賃期內,保證水電落戶。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15日內搬離。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門面,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 乙方在不破壞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門面進行裝修。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等—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5、在租賃合同期內乙方可以將甲方的門面轉租給任何第三者 ,但不得轉賣。

第六條、門面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質量原因有損壞或故障時,甲方應及時修復完好。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3、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門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門面,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來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1 5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門面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門面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經乙方許可,擅自將出租的門面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政策性變化導致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鋪位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號、 門1樓、 邊 號鋪面租給乙方。

二、 租賃期限及用途

1、雙方商定鋪位租期爲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租憑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商鋪,則應於租憑期滿前 天,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憑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憑該商鋪僅作爲使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規定,不能進行違法行爲,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予退還押金。

三、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季度/年)租金爲人民幣,大寫:佰拾元整 。 乙方應以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並於每月 日前交至甲方(出租方)。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押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仟佰拾元整 。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不計息)。 若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視爲違約,押金不予退。甲方收款後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憑證。

四、水電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等費用的繳費辦法

1、 水電費: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乙方應於次月10號前向甲方以現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電費。(水錶底數爲______ 度,電錶底數爲_____ 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鋪位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因使用該鋪位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4、租憑期滿後,乙方應把衛生間、房間等打掃乾淨,如果商鋪衛生差的,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取相應的費用以作爲清潔費用。

5、乙方交還甲方商鋪時應當保持商鋪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 租賃期間鋪位修繕

甲方將鋪位交給乙方後,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商鋪的轉租、轉讓、轉借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七、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爲實欠租 %。拖欠租金不得超過 天,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商鋪作爲商業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5、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作爲信息存檔,租憑期滿甲方歸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7、乙方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是有效。

八、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商鋪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1、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決定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十、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出租方(簽名): ______ 乙方:承租方(簽名): ______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身份證號碼: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基礎上達成共識,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門面位置、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積約______________平方米租賃給乙方使用,用於經營。

二、租賃期限

1、本着賃合同期限爲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以下簡稱合同期限)。

2、合同期屆滿,如乙方需續簽本合同,應於期滿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續簽,否則視爲乙方放棄優先承租的權利。

3、合同期滿前,如乙方不租賃經營,應於_____天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可終止合同;若未經同意單方終止合同,屬於乙方違約,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租金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期內壹年租金爲__________元,於籤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在合同期內因市場行情發生變化需調整租金,雙方協商隨行情而定。

四、合同保證金的約定

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______元。合同期滿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退租的相關手續,並由甲方對其所承租房屋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憑租賃合同和收據退還保證金。

五、房屋裝修

1、乙方進行裝修不得影響、破壞房屋整體結構和建築風格,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租賃期屆滿,對乙方裝修未撤除部分,甲方不於補償,其所有權屬甲方享有。

六、其他費用

1、水、電等費用按照乙方日常使用數(計量),按相關部門統一收費標準按月繳納。

2、乙方經營所發生的各項稅費,由其自行承擔。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的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

(二)對乙方使用的租賃物裝修時的方案進行審批,適時提出修改建議,並對方案的實施進行監督;

2、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按國家法律、法規和商業公司規定的經營範圍進行合法經營;

(二)乙方在經營中的債權債務及因經營活動所引起的賠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門店進行非法活動,不得私自轉租;

(四)對租賃房屋裝修時,執行甲方審批同意的裝修方案;

(五)合同期內,除房屋主體外的其他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如卷門、水電設施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配套設施擁有合法的使用權。

八、違約責任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實際發生的各種經濟損失。租賃期內如因國家政策、城市規劃和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補充條款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十、附則

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即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標準版範本(四)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花溪徐家衝有門面壹間,乙方自願承租,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願將位於______的自有門面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甲方門面裝修固定財產卷閘門、室內外設施齊全。

三、租賃經營時間:租賃時間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賃期限爲________年。

四、租金

門面月租金雙方協商爲__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簽訂時每年首日前半月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門面租金。每年租金遞增________,不準拖欠和以各種理由拒交。

甲方提供:水電錶設施齊全,供乙方使用。水電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按月向供水電部門交清水電費、不得拖欠、拒交,否則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水錶底表噸位________,電錶底數度數________。

五、租賃責任

乙方對甲方的門面所屬建築物和裝修的固定財產不得隨意該拆,如乙方需裝修改造門面內外需徵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理好各種關係方可裝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門面安全。

甲方的門面室內外所有的固定財產及不固定的財產和配套設施若有損失或遺失,均由乙方賠償和維修改造好,費用由乙方負責。

合同期滿,乙方所增設和改換的固定設施不得拆除和損壞,一切設施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或修復,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乙方向甲方交押金____________元。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將甲方門面單方面和因其他理由爲由轉租給他人經營和使用,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終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況,需轉讓門面必須經得甲方先同意,注:(只能在合同期內轉讓,並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爲________場地使用,其經營範圍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同意承租,租賃面積最終以產權管理機關覈定的面積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個____月。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後,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爲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爲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後十五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並且將商鋪拆除的隔牆恢復後,不影響房屋的二次租賃,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四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

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爲____元,月租金共計(按產權建築面積計)____元(大寫:____)支付方式爲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__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

備註:甲方稅款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辦理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應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設備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經業主同意拆除室內隔牆及牆內設施、設備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再向物業管理方申請施工。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場裝修並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後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設備,乙方承擔隔牆及室內設施恢復責任。

(2)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該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時,乙方應將承租範圍內拆除的隔牆及室內設施復原。

(3)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需經甲方同意,並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並且租金不低於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業主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相關物業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繳納維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內,轉由乙方享有並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公共區域發生費用等各費用的交納),甲方與物業公司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相關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曉甲方有意出售本房產,若乙方未在本協議生效7日內書面表示願意承購本房產,則視爲本條約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5、乙方應遵守《用戶手冊》、《裝修守則》以及本物業的其它管理制度。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其它物業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

6、該房屋的質量保險費用由產權人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貨品等)的安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該房屋造成的損毀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但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兩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並徵得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4、因業主轉讓房產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的經營權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八條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到期後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將坐落於 市 區 路 號,出租給乙方,總建築面積爲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確定,合同租賃期內租金爲: 元 /月,租金每季度繳納一次,乙方應於每季度初日內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過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30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並向乙方追繳損失。 第四條 稅費、保險費承擔

房產稅、契稅等稅金均由甲方繳納。需要保險的項目均由甲方自費投保。 第五條 出租物及附屬物的移交狀況及返還要求

甲方將上述房屋級附屬設備設施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實地清點,出租物移交時狀況如下表: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保證對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狀況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內牆面、地面完好、門窗及玻璃無破壞(門窗把手均完好齊全),其它附屬設備設施及附屬物外觀均完好無損,經雙方當面清點並實驗,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後保證在承租期內妥善使用、保管、保養該物。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十日內將租賃的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雙方當面清點,如發生損壞、丟失等,乙方按照租賃期滿移交時新購買該物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第六條 租賃用途

乙方承諾,承租上述場地及其附屬物僅作爲餐飲經營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租賃期間內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變上款約定的用途。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責任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交由乙方實施。

2、協助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經營行爲進行監督、教育。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範圍內的安全、衛生等工作進行檢查和抽查。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其經營活動,但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2、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項稅費。乙方承租期間所發生的水、電、暖氣、通訊、設備、光纜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並愛護配套設施,租賃期限內,如水、電、暖氣、門、窗、

4、乙方必須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環衛、市政、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規定。

5、乙方裝修、安裝、改動附屬設施等,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裝修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修改或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拒絕乙方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防盜、防火、防搶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8、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和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犯罪活動或因任何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追究乙方的全部責任。

9、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有權將租賃物及使用權轉讓或轉租他人。

第九條 關於乙方負有保護租賃物責任的約定

爲保證租賃物的整體外觀完好、達到合理使用壽命,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不得擅自將住宅及附屬用房如儲藏室用於營業、辦加工廠等。

2、乙方不得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不得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等公用設施及場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

3、乙方不得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第十條 乙方保證合理使用租賃物的約定

爲保證小區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二次書面通知,乙

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須積極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制定各項防範制度。辦公區域內無“黃、賭、毒”,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須保證承租範圍內整潔衛生,不得在租賃房屋上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宣傳標語。

3、乙方不得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4、消防安全

租賃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的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及相關消防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賃期間,確因維修等事務需在租賃物內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如電焊明火作業),須按規定報消防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限內,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如要求退租的,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按違約處理,並支付年租金的20%作爲賠償。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按約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爲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變更或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且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經甲方三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乙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出租物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繼續承租的。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生效

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章):

聯繫電話:

地址:

年 日 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月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8

商鋪租賃合同樣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願租用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街 號商鋪作爲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

第二條 租用的期限爲 年,租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該商鋪的月租金總額:第一年月租金總額爲人民幣: 萬 仟 佰 ____拾 元正( ¥ 元/月);第二年月租金爲人民幣: 萬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月),第三年月租金爲人民幣: 萬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稅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 10 日前交清當月租金。(並且必須是人民幣現金)

4、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 萬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作爲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該商鋪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天線使用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

,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爲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 兩 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於 年 月 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設備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後十天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並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範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爲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單個電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調、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須向供電部門申報增加用電負荷,待批准及繳交增容費後,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裝修該商鋪;如需裝修,需經甲方同意,並一律不得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按保證金的3‰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爲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 表(簽名): 代 表(簽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經過實地考察後,特誠意預定甲方經營管理的坐落於_________的商鋪,面積預計爲_________平方米,現一次性繳納租賃意向金_________元。

2.本樓_________樓平均租賃價格爲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樓廳房平均租賃價格爲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樓櫃檯按每月_________元個起租。

3.在乙方繳納租賃意向金後,甲方將對乙方的相關資格進行審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審查並如實提供必要的資質證明。

4.一旦乙方通過甲方的審查,則甲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辦理簽訂租賃合同的相關手續。屆時,上述意向金將衝抵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繳納。

5.如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審查,乙方所繳納的意向金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被全額退還,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的利息費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資格審查期間內欲撤回本租賃意向,則應及時通知甲方。屆時,甲方將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無條件退還全額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的利息費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7.甲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完成對乙方的資格審查,並書面告知乙方審查結果。如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審查,則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審查不通過決定,對審查結果沒有任何異議。

8.乙方收到甲方資格審查通過的書面通知7天內沒有提出書面撤回租賃意向的請求,則被視爲對審查通過的結果沒有異議,甲乙雙方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實際的商鋪區域、位置、面積及租賃單價以正式合同爲準。若乙方收到甲方資格審查通過的書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賃意向的請求,則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上述意向金。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職務:

聯繫電話:         聯繫

電子郵箱:

承租方(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職務:

聯繫電話:         聯繫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商鋪開展小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商鋪情況

(一)商鋪基本情況

1.商鋪坐落:          (下稱“該商鋪”)。

2.產權證編號:            (見附件一)。

3.權利人:                    。

4.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

5.商鋪使用性質:                 。

6.甲方系該商鋪的      【房地產權人/擁有出租權的代管人/轉租出租人】。

(二)該商鋪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三、四中加以列明。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該商鋪作爲              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該商鋪租賃期爲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賃期滿時即終止,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商鋪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支付限期和方式

(一)雙方約定,該商鋪租金計算方式爲:

(二)雙方約定,該商鋪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爲:

第五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一)甲、乙雙方約定,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商鋪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  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二)商鋪租賃保證金的保證事項:

1.因乙方過錯造成該商鋪本身及相關甲方所屬設施、物品的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時的付款及相關違約責任。

3.乙方承諾在開展經營活動之前依照法律規定取得營業執照、相關許可證及審批手續,並嚴格守法經營。

4.乙方承諾在本租賃合同因租期屆滿而終止的,在合同終止以前辦理完成將相關營業執照、許可證等註銷或遷往他處的手續;其他任何原因終止的,則在終止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成上述手續。

5.乙方應遵守的本合同約定的消防安全責任。

6.乙方存在違反本合同任何約定的其它行爲,導致應由乙方承擔的違約或賠償責任或其他費用。

7.本合同約定的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乙方違反以上第3、4、5之承諾的,甲方有權全額沒收保證金;違反其他保證事項的,甲方有權直接將應由乙方承擔的金額在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沒收或扣除後不足以抵扣乙方應承擔的金額或甲方受到的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進一步的支付或賠償責任。

甲方應在沒收或扣除保證金後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補足保證金。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收取的商鋪租賃保證金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金額外,剩餘部分應於乙方充分履行完畢全部義務後  日內無息歸還乙方。

(三)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由  方承擔。

(四)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燃氣、停車、通訊、網絡、有線電視、餐廚垃圾及廢油處置,及其他與乙方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爲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而進行的裝修、設置附屬設施及設備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其他費用承擔約定: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有權知曉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施工情況及使用該商鋪的實際用途。

(二)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商鋪的房地產權證。如果該商鋪屬兩個及兩個以上權利人共有的,則須出示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或由全體共有人作爲出租方簽訂本合同。

(三)甲方必須配合向乙方提供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所需的材料,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四)如甲方是該商鋪的擁有出租權的代管人,應向乙方出示證明其有權出租該商鋪的相關權利人的書面授權材料;如甲方是該商鋪的轉租出租人,應向乙方出示證明甲方的出租方同意轉租的書面授權材料,或由甲方的出租方在本合同上書面確認同意。

(五)甲方應於租賃期起始日前按附件三、四的標準向乙方交付該商鋪,交房時雙方應書面簽署《商鋪交付確認書》。

(六)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商鋪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應盡力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商鋪的影響。

(七)因甲方提供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導致乙方或乙方的消費者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的消費者向乙方主張賠償的,乙方在賠償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八)甲方承諾該商鋪  【已/未】設定抵押。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並根據約定的用途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但不得破壞商鋪主體結構。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必須遵守裝修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相關消防規定。租賃期限內,附件三、四所列的交房時已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的維修、保養由甲方負責,交房後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和保養,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二)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

(三)除本合同附件四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向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四)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不得將該商鋪供任何人進行居住。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備案)而未覈准前,不得改變約定的商鋪使用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不得將該商鋪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

(六)乙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物業管理和與餐飲服務經營相關的規定,經營內容與許可項目範圍一致,不得超越許可項目經營。同時經營過程中,積極按照T/SRCA-01-20__《小餐飲店管理規範》(該標準進行修訂的,以最新版本爲準)推動標準化建設與管理。

(七)乙方不得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該商鋪,不得擅自移動或更改消防設施設備。

(八)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合同解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當及時將註冊於該商鋪的所有證照註銷或遷移。

第八條 合同終止後的商鋪返還

(一)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其中,因租賃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而終止的,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日或協商約定之日返還該商鋪;因其他任何原因終止的,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返還該商鋪。

(二)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逾期返還商鋪的,甲方有權依照合同終止時租金的  倍按乙方實際佔用該商鋪的天數計收佔用費。

(三)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逾期  天未返還該商鋪的,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對乙方未搬離的物品可放置他處保管,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返還該商鋪應當符合起租時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鋪時的狀態標準。乙方自行設置的設施應在返還前負責移除並恢復原狀;乙方不便於移除或恢復原狀的,且經甲方同意而設置的,其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而設置的,乙方應承擔由甲方恢復原狀的費用,但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五)乙方返還該商鋪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九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一)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

(二)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乙方實際佔用商鋪的時間計算:

1.該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商鋪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該商鋪非因甲乙任何一方過錯而導致的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該商鋪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6.在雙方均已積極配合向政府審批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最終未能取得審批部門同意的。但乙方此時不得擅自開展經營活動。

7.

(三)一方嚴重違約,非違約方依據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可行使解除權。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該商鋪的,逾期期間不計租金,租賃期從實際交房時起計,同時租期屆滿期限相應順延。

(二)該商鋪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內進行修復。

(三)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商鋪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四)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鋪損壞,或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商鋪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六)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七)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商鋪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恢復原狀。乙方逾期未予恢復原狀的,甲方有權代爲恢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或應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應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其中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  天的,甲方除主張違約金外,還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即開展經營活動,或因乙方違法行爲收到政府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經營通知或被吊銷許可證照的,甲方除可全額沒收保證金外,還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違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非違約方按合同解除當時月租金的  倍支付違約金,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商鋪,經乙方催告後三十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商鋪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鋪存在缺陷,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或危及乙方安全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關於該商鋪相關情況的證明材料及承諾存在虛假,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

4.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商鋪用途的。

5.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鋪主體結構損壞的。

6.乙方擅自轉租該商鋪、轉讓該商鋪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商鋪的。

7.乙方在收到甲方補足保證金通知後逾期  日未補足的。

8.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一)本合同相關的通知或信息傳達均應採用書面形式(包括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甲乙雙方之間的通知或信息傳達,只要依照本合同首部註明的地址及聯繫方式發送快遞或電子郵件或短信、微信,即爲有效送達。

(二)甲乙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的,需提前  日通過原送達方式通知對方。未及時通知的,另一方按原方式發送通知或信息傳達的,視爲有效送達,所導致的損害由該變更方自行承擔。

(三)除了以上約定的送達方式外,甲方對乙方的通知與信息傳達,亦可將書面通知張貼在該商鋪的門上或該商鋪內牆上,即視爲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選擇下列方式:

□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首部註明的委託代理人,有權代表合同簽訂方簽署本合同,並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代表該方與對方就合同履行中的一切事務進行聯絡與溝通、接收與發送通知及相關信息。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需要變更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清單:

附件一:商鋪產權證;

附件二:該商鋪的平面圖;

附件三: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附件四: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設施設備的約定。

附件一:

商鋪產權證

附件二:

該商鋪的平面圖

附件三:

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附件四:

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設施設備的約定

一、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

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設施設備的約定

商鋪交付確認書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甲方已於   年  月  日  時

分將上海市               商鋪交付給乙方承租。該商鋪符合雙方租賃合同約定的交付要求,自該交付之時起,該商鋪即處於乙方控制之下。

經雙方確認,商鋪交付時相關公用事業費用抄見數爲: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條款及條件,將下列房屋出租給乙方。

第一條租賃商鋪

甲方同意將崑山市陽光昆城路號商鋪租賃給乙方使用。提供房型圖給乙方。

第二條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長期租賃的商鋪的其經營範圍和品牌爲______

2、乙方自行辦理營業執照及各種許可證,並在營業執照覈准的範圍內合法經營;

3、租賃期限內,若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用途,不得轉包或轉租;

第三條租賃商鋪的期限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商鋪有效期爲_____年,。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

租金按以下方式計算爲至合同期滿,租賃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2、定金:

本商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

3、押金:

本商鋪交付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_____個月的商鋪租金作爲押金,共計人民幣_____,至租賃合同期滿後在乙方無違約行爲的前提下無息歸還給乙方。

4、租金支付方式:

商鋪租金按支付,先付後租,乙方須在每個週期首月前10日將週期應付的租金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其他費用

1、乙方在施工裝修和租賃期內的水、電、電話費及所有消耗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由甲方代爲乙方墊付的,在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的三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墊付款,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採取停電、停水措施,直至款項付清。

2、乙方營業的稅收、工商、衛生、治安等行政事業的收費,均由乙方按照行政法規自行交納。

3、乙方應於租金交付同時支付相應月份的物業管理費。

4、該商鋪的租賃稅及相關所有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並申報繳納。

第六條商鋪交付

1、實際有效交付的商鋪是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時至少應具備的條件,參照房屋預售合同交房標準。

2、甲方若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商鋪,應按照延遲的實際天數,經雙方確認起租日予以順延。

第七條出租方及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如甲方將商鋪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通知乙方,所有適用於甲方雙方的條款,甲方應保證同樣適用於受讓方,對於本商鋪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若需將商鋪轉租給他方使用和經營,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同意後,由甲方與他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商鋪私自轉租、轉借。

3、租賃到期後,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的租賃權。

第八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商鋪的房屋產權證明,保證該商鋪無侵權租賃行爲。

2、在租賃期間,凡涉及該商鋪及土地的要益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3、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結構和用途。

4、乙方自行負責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經營所需證照的辦理,如需甲方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或需蓋有關證明章,甲方應積極配合。

5、商鋪的內部裝修和門面裝修由乙方負責,但門面裝潢和裝修方案均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批准,並符合當地有關消防、安全、環保等條例,商家排放的污水必須符合環保標準。

6、乙方負責商鋪門面及內部的日常維修。

7、乙方應依約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如果發生拖欠,除按月補交外,應按拖欠期限每日向甲方支付所拖欠租金總額的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8、自商鋪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應支付甲方第一期的租金,拖欠租金超出15天視爲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之商鋪,並沒收其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乙方自負。

9、乙方在日常經營中,要做好門前三包、清潔、防火、防盜等工作。

10、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將商鋪恢復原樣。

11、如乙方在租賃未滿時提出退租,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第九條處理。

12、乙方必須遵守與出租方所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若因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違約金_____元,乙方違約還承擔甲方支出的相關費用,甲方違約還須賠償乙方商鋪的裝修費。

1、租賃期間,如該商鋪遇市政、規劃等需要而拆遷或調整商業網點等不可抗力,甲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的第十五天內書面通知乙方,但不作爲違約。

2、租賃期滿間,該商鋪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導致損毀,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合同期滿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行出租,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退房時,須歸還甲方電存摺及水卡,其中水量計算以機械錶讀數爲準,不得拖欠水電費,。

乙方若要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經協商後,雙方重新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及爭議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增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可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合同號:

供應商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場地(櫃檯)經營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承租場地位於  

第二條 乙方商鋪經營範圍: 品牌, 商品。

第三條 乙方租用期限爲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1、如屬乙方裝修,專櫃的設計、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其設計、裝修方案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裝修過程務必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供應商裝修管理規定》。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須於 天內提出裝修方案,裝修期自裝修方案經甲方批准之日起計,甲方提供 天裝修期給乙方,如乙方超期,甲方以每日 元收取因裝修延誤導致營業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現金交納。

第五條 租賃方式

1、浮動租金:甲乙雙方實行專櫃銷售分成,合作經營。甲方按乙方銷售額的 %倒扣作爲甲方鋪位的浮動收入。

2、固定租金:乙方每月租賃費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於每月15日前繳納或由甲方從乙方銷售款中扣除。否則,每拖欠一天,則按應繳款項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

大寫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合同,乙方應繳款項清算完畢並遷出一個月後,保證金以不計息方式退還乙方,甲方在限期內收到乙方足額保證金後,本合同生效。

第七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安全保衛和清潔衛生工作,並將乙方商鋪所經營的水電、空調、排風等設施安排到位。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管理費人民幣

元,乙方營業區自用增設的水電用具,其水電費另計收取。

第八條 乙方不得將商鋪轉租、轉包或轉讓,不得經營本合同規定品牌以外的其他商品。

第九條 合同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加面積,甲方有權按每月每平方米5000元對乙方超出合同部分進行處罰。

第十條 乙方在第二條規定範圍內合法經營並接受甲方質量監督和物價管理,價格調整或打折應事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樓層經理同意後方可執行,且不得高於其在深圳市場其它商場的零售價格,否責甲方有權按差額的50倍罰款。

第十一條 乙方新品種上櫃按甲方有關管理規定執行,在經營中,甲方如據專櫃實際情況,對乙方提出商品更換的意見,乙方須配合並作出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裝修的火災及自然災害險。(不包括乙方專櫃的貨架及商品)如乙方對經營的商品及鋪位購買保險,可由乙方書面提出,由甲方統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商品的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入甲方場地的商品須完好無損,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規定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修),如屬商品本身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如乙方混入僞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權予以沒收,並處以商品零售價總額10倍的罰款,直到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委派專櫃導購 名,所派人員須上報甲方認可並經甲方培訓後方可上崗。乙方保證所派導購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保證按《勞動法》履行用工手續合理,按時給付導購工資和法定的福利待遇,因專櫃導購引起的勞動糾紛,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乙方導購須接受甲方統一系統培訓,並支付培訓費每人200元整。

第十六條 乙方導購須着甲方統一的員工制服,佩戴統一工牌。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不合格或出現嚴重違規的導購,因乙方導購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八條除甲方雙方議定外,乙方不得於甲方規定的營業時間內停止營業,若甲方因整體或局部裝修改造要求乙方暫停營業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停業期內乙方免交有關費用。

第十九條乙方商品在甲方商場開展促銷活動時(一年不少於四次促銷);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有關促銷方式或廣告宣傳品的張貼及使用須遵守甲方有關規定;並經甲方批准後實施。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商場或專賣店促銷時,須在甲方場地同時進行,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整體營銷宣傳活動,並承擔相應費用。促銷期間的銷售額,超保底部分不予降點。

第二十條 甲方設立的會員卡,乙方必須參加,憑甲方的會員卡可享受乙

方會員制或貴賓制的貴賓折扣,若乙方無會員制或貴賓制,甲方會員憑會員卡購買乙方正價貨品均可享受九折優惠,已折貨品可享受折優惠,特價貨品除外,折扣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保證甲方會員卡能按以上優惠內容正常使用,若因會員卡在乙方專櫃不能正常使用,而影響甲方的信譽,甲方可視情節輕重對乙方處以20xx元——5000元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乙方銷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銀臺統一收銀,嚴禁乙方人員截留銷售收入或將業務轉移至商場外進行。若有違反,則按其所收金額的20倍罰款,此款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經營期間,應遵守國家工商、稅務所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依法納稅,如有違法經營,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解除:如乙方違反下列其中任何一項規定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所有裝修設施和貨物均歸甲方所有,並處以最低5000元的罰款,而乙方所拖欠的租金及費用仍需繳納。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信譽、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有物品、商品,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乙方仍需補足。

1、拖欠應交款項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或拖欠款項總額達 5000 元(含)

2、轉租、轉包或轉讓。

3、擅自更換應須甲方認可之專櫃設施或改變裝修。

4、截留銷售收入或將業務轉移至商場外進行,合同期內累計2次以上者(含2次)。

5、擅自終止營業八小時以上(含八小時)。

6、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不接受管理。

7、經營過程中有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其他行爲。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

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500米範圍之內另設分店。

第二十四條乙方若需提前中止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保證金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根據經營情況對商場商品佈局及經營場地進行調整,乙方須配合並作出相應調整,調整前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

第二十六條合同有效期內,若乙方銷售額持續不佳,甲方有權對其予以清退。乙方須於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三十日內撤出場地。

第二十七條乙方退出經營場地時,應及時將場地內所有的貨物、櫃檯及設施撤出,但不應破壞場地原有設施及影響甲方正常營業,因乙方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要求賠償的權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徵用商場土地,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因商品滯銷需要撤退,應於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撤走商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撤櫃時間或將商品存放甲方倉庫,否則甲方對佔用貨櫃等營業場地的將按每日每平方米20元收取場地佔用費;佔用倉庫的,按每日每平方米10元收取壓倉費。

合同到期五日內乙方既不續簽,又不及時辦理撤櫃手續,甲方除依照原合同條件收取費用外,對商品受損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逾期20天未撤走,甲方有權削價處理該商品,以彌補甲方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經營中,乙方所發生之債權、債務及糾紛、訴訟等概由乙方負責,一切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場地和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作抵押、擔保、轉讓、轉租、轉借,否則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有關專櫃管理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作相應處罰。

第三十條 合同期內,乙方撤場後需留下保證金支付商品質量“三包”可能發生的費用,一個月後乙方可結清餘額,如有不足,乙方需如數補交。

第三十一條合同期滿,乙方有意續簽合同,須於合同終止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第三十二條甲方制定的有關專櫃管理規定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後簽訂補充協議。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有爭議,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保密。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其它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0755- 電 話:

傳 真:0755 傳 真:

代理人: 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單位(甲方):

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甲方___年___月___日將坐落在__路___號店鋪出租給乙方,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合同如下:

一、租賃期限

__年___月 日起至 年___月___日止,租期__年。

二、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幣___ 元,經營甲方店鋪,付款辦法:___年租金總額人民幣___元,在合同簽訂時交清。

三、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向甲方繳交店鋪設施抵押金人民幣___元,押金不計息。

2、乙方擁有店鋪經營、管理和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鋪的所有權和水電房籍及主水管至水錶處理。

3、乙方經營店鋪的一切費用(包括投資成本、水電費、店鋪裝修、稅費及一切債務等)除店鋪租賃稅外概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愛護店鋪設施,如有或損壞,乙方應按市場價賠償或負責修復。乙方如需對門店進行改裝,須經甲方同意同意後方可訊息工期,基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必須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鋪門前暢通和落實門前“三包”,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不得在租賃範圍堆放帶腐蝕性或危險性物品,否則造成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經營,否則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如需轉包他人,應事先以書面報告甲方,甲方在接到報告後十五天內作出答覆,並簽訂變更協議,轉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條款執行。未經同意甲方擅自轉包他人,按違約處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變動而變更。

10、如因乙方人爲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店鋪如在租賃期內遇風災地震自然災害而造成重大損失,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滿規定

1、乙方應在期滿前兩天內搬遷完畢,近期將租賃範圍交還甲方。

2、租賃屆滿,店鋪的用水電設施無償歸甲方。

3、乙方在租賃期間裝修的固定設施無償歸甲方,可動設施乙方必須在期滿前五天內處理完畢,乙方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4、乙方繳交甲方的押金,待雙方交接清楚後由甲方付還乙方。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必須共同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或廢止合同。

如有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對方人民幣__元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租賃合同.

一,租賃內容

第一條:甲方將其位於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的商鋪租賃給乙方作商業經營用途,經營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爲準.甲方對所出租的商鋪具有合法產權.

第二條: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商鋪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爲______平方米.甲方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時,商鋪結構及配套設施爲:_________.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破壞以上商鋪結構及配套設施.乙方因裝修商鋪需改變商鋪結構或原有配套設施時,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

二,租賃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商定,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共__________月.

第四條: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中止合同,收回商鋪.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讓或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該商鋪從事非法活動或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計超過30天的.

第五條:合同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商鋪,則同等條件下,乙方可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有意續租,可於合同期滿前30天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協商,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三,租金,保證金及其它費用

第六條:甲乙雙方商定,租賃期內該商鋪的______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租金按______月計算,按______月收付.乙方在每______月5日前將本______月度租金以現金或轉帳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

第八條:乙方未如期交付租金時,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按乙方實欠租金總額的1%加收滯納金.乙方累計拖欠租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四條提前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有權繼續向乙方追收所欠款項或沒收乙方保證金以抵欠款,直至足額抵償乙方所欠全部款項爲止.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後甲方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時,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納相當於____個______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的保證金,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之日,如乙方沒有違約,甲方需將該保證金一次退還乙方.

第十條:合同期內,政府對租賃物徵收的有關稅項,由甲方負責繳交.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該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治安費,衛生費,電費,水費及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費用一概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如期足額繳交上述應繳費用,如因乙方欠費造成向甲方追繳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繳或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

四,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第十二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商鋪及配套設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時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

2,按公共契約負責商鋪結構維修和保養,凡遇政府部門要求需對商鋪或配套設施進行改造時,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3,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爲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4,對乙方所租賃的商鋪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第十三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所租賃的商鋪及配套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

3,乙方不得在租賃的商鋪內貯存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4,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不得無故拖欠.

5,乙方在承租的商鋪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商鋪及配套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需經甲方同意後纔可進行.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租賃商鋪及其配套設施損毀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甲方相關損失.

7,租賃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一切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牆體內的設備和裝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補償.

8,租賃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由甲乙雙方共同檢查商鋪和配套設施,檢查無異議後,商鋪交還甲方.如發現有損壞的,則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第十四條:合同期內,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產權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爲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合同期內,乙方如欲將租賃的商鋪轉租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三方書面確認,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六,違約及處理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的,均視爲違約.

第十七條:單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違約方必須在10天內向守約方賠付相當於_____個______月租金總額的違約金,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額外經濟損失的,要在10天內一次給予賠償.

第十八條:違約方逾期向守約方賠付違約金或逾期向守約方賠償經濟損失的,每逾期一天,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加收實欠違約金總額1%或(及)實欠賠償金總額1%的滯納金.

第十九條: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爲違約,雙方互免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生效及糾紛處理

第二十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議定,制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合同糾紛,應採取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租賃的商鋪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或依法向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其它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文共____頁,隨附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正式文本共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桂林商鋪租賃合同 篇15

協議編號: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爲爲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        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元,每米櫃檯不得超過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爲________元,第三年爲________元,第四年爲________元)

3.爲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爲_________,付款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爲_________,付款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爲_________,付款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爲_____度,電錶底數爲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協議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檯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爲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檯出售給與櫃檯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置的櫃檯(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檯),        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爲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爲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 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檯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檯,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協議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協議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或租給他人,視爲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視爲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協議,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        重新訂立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