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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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廈門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5篇)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一間,面積平米左右(一層),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內附屬設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__年(年月日至年月號)租憑費用爲________元(大寫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整)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交清房租。

三、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四、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和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的經營活動。

乙方要搞好防範措施,安全用電。

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等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

六、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徵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

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

租賃期間,水、電費及由乙方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按規定繳納。

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能轉租他人。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

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稱甲方):

聯繫電話:

地址:

承租方(稱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身份證號碼:

出租之物業座落於廈門市______區____號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

一、租賃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別用。

二、租賃期限,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每平方米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元整。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應每 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元整。第2次付款應提前___天付清。

四、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元整作爲押金,到合同期滿,且乙方交清租賃期間應交的一切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在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交付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衛生費□、小區管理服務費等費用。(√或×)

六、租賃期間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拖欠租金部分的2%加收滯納金,拖欠租金達半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店面,並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滯納金。

七、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當事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 ___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支付壹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賠償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該店面之便進行非法活動,如有發現,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所繳納的押金則作爲賠償甲方的違約金,乙方要承擔因非法活動而產生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九、租賃期間,乙方應愛惜室內一切設備,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該出租房屋及配套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原狀,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認爲需要裝修該房屋時,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自行改裝,但不可損壞原有的建築結構,乙方在交還房屋時應負責恢復原狀。

十、租賃期滿,乙方按時將房屋歸還甲方,如乙方需續租須提前半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後,乙方退出時,若有傢俱雜物等不搬者,甲方可視爲廢物,任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

十一、乙方應遵守《廈門市人民政府令》第二號,即廈門市暫住人員登記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之規定。暫住人員租賃、住房應在簽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向暫住地派出所辦理暫住手續。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期內(店面)次年起租金每年每平方米遞增人民幣______元整。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稱甲方):

聯繫電話:

地址:

承租方(稱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身份證號碼:

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並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租客入住以後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見蹤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東,請檢查房產證上的戶名或查看購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東,則需要有房東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

3、若出租人是租客,則需要房東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並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出租之物業座落於廈門市______區____號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

一、租賃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別用。

訂立租賃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產權證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與承租的實際用途不符的,則承租人可能面臨無法辦理營業執照、無法通過相關審批手續等風險;二是要了解相關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否則必將導致人力、財力的浪費。

在無法確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爲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二、租賃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平方米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元整。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元整。

租金、押金的金額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爭議甚至訴訟糾紛。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時,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銀行轉賬方式,以確保糾紛發生時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據。如果採用現金支付的方式,應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憑證,在糾紛發生時纔能有效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縮另外,最好約定租金的調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隨意增加租金引起的爭議糾紛。

三、付款方式:乙方應每 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元整。第2次付款應提前___天付清。

四、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元整作爲押金,到合同期滿,且乙方交清租賃期間應交的一切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在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交付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衛生費□、小區管理服務費等費用。(或)

六、租賃期間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拖欠租金部分的2%加收滯納金,拖欠租金達半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店面,並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滯納金。

七、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當事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 ___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支付壹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賠償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該店面之便進行非法活動,如有發現,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所繳納的押金則作爲賠償甲方的違約金,乙方要承擔因非法活動而產生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九、租賃期間,乙方應愛惜室內一切設備,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該出租房屋及配套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原狀,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認爲需要裝修該房屋時,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自行改裝,但不可損壞原有的建築結構,乙方在交還房屋時應負責恢復原狀。

承租人進行房屋設施的清點與交接時,做好財務清單,如果可以就是進行拍照描述,以免租賃合同終止時或者中途解除時,雙方對財產的遺失或毀損產生糾紛,房東也會因此扣留押金。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爲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十、租賃期滿,乙方按時將房屋歸還甲方,如乙方需續租須提前半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後,乙方退出時,若有傢俱雜物等不搬者,甲方可視爲廢物,任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

十一、乙方應遵守《廈門市人民政府令》第二號,即廈門市暫住人員登記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之規定。暫住人員租賃、住房應在簽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向暫住地派出所辦理暫住手續。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期內(店面)次年起租金每年每平方米遞增人民幣______元整。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願租用甲方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商鋪作爲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 租用的期限爲 年,租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該商鋪的月租金總額:第一年月租金總額爲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正( ¥ 元/月);第二年月租金爲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正( ¥ 元/月),第三年月租金爲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正( ¥ 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稅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 10 日前交清當月租金。(並且必須是人民幣現金)

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 萬 仟 佰 拾 元正( ¥ 元),作爲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該商鋪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天線使用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 ,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爲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於 年 月 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設備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後十天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並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範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爲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單個電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調、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須向供電部門申報增加用電負荷,待批准及繳交增容費後,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裝修該商鋪;如需裝修,需經甲方同意,並一律不得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按保證金的3‰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爲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5

小型餐飲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職務:

聯繫電話:

聯繫

電子郵箱:

承租方(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職務:

聯繫電話:

聯繫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商鋪開展小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商鋪情況

(一)商鋪基本情況

1.商鋪坐落: (下稱“該商鋪”)。

2.產權證編號: (見附件一)。

3.權利人: 。

4.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

5.商鋪使用性質: 。

6.甲方系該商鋪的【房地產權人/擁有出租權的代管人/轉租出租人】。

(二)該商鋪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三、四中加以列明。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該商鋪作爲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該商鋪租賃期爲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賃期滿時即終止,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商鋪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支付限期和方式

(一)雙方約定,該商鋪租金計算方式爲:

(二)雙方約定,該商鋪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爲:

第五條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一)甲、乙雙方約定,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商鋪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 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二)商鋪租賃保證金的保證事項:

1.因乙方過錯造成該商鋪本身及相關甲方所屬設施、物品的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時的付款及相關違約責任。

3.乙方承諾在開展經營活動之前依照法律規定取得營業執照、相關許可證及審批手續,並嚴格守法經營。

4.乙方承諾在本租賃合同因租期屆滿而終止的,在合同終止以前辦理完成將相關營業執照、許可證等註銷或遷往他處的手續;其他任何原因終止的,則在終止之日起日內辦理完成上述手續。

5.乙方應遵守的本合同約定的消防安全責任。

6.乙方存在違反本合同任何約定的其它行爲,導致應由乙方承擔的違約或賠償責任或其他費用。

7.本合同約定的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乙方違反以上第3、4、5之承諾的,甲方有權全額沒收保證金;違反其他保證事項的,甲方有權直接將應由乙方承擔的金額在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沒收或扣除後不足以抵扣乙方應承擔的金額或甲方受到的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進一步的支付或賠償責任。

甲方應在沒收或扣除保證金後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內補足保證金。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收取的商鋪租賃保證金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金額外,剩餘部分應於乙方充分履行完畢全部義務後日內無息歸還乙方。

(三)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由方承擔。

(四)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燃氣、停車、通訊、網絡、有線電視、餐廚垃圾及廢油處置,及其他與乙方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爲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而進行的裝修、設置附屬設施及設備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其他費用承擔約定:

甲方承擔: 。

乙方承擔: 。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有權知曉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施工情況及使用該商鋪的實際用途。

(二)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商鋪的房地產權證。如果該商鋪屬兩個及兩個以上權利人共有的,則須出示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或由全體共有人作爲出租方簽訂本合同。

(三)甲方必須配合向乙方提供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所需的材料,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四)如甲方是該商鋪的擁有出租權的代管人,應向乙方出示證明其有權出租該商鋪的相關權利人的書面授權材料;如甲方是該商鋪的轉租出租人,應向乙方出示證明甲方的出租方同意轉租的書面授權材料,或由甲方的出租方在本合同上書面確認同意。

(五)甲方應於租賃期起始日前按附件三、四的標準向乙方交付該商鋪,交房時雙方應書面簽署《商鋪交付確認書》。

(六)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商鋪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應盡力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商鋪的影響。

(七)甲方承諾該商鋪【已/未】設定抵押。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並根據約定的用途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但不得破壞商鋪主體結構。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必須遵守裝修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相關消防規定。

(二)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

(三)除本合同附件四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向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四)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租賃期限內,附件三、四所列的交房時已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的維修、保養由甲方負責,交房後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和保養。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不得將該商鋪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

(七)乙方不得將該商鋪供任何人進行居住,並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物業管理和與餐飲服務經營相關的規定,經營內容與許可項目範圍一致,不得超越許可項目經營。同時經營過程中,積極按照《小餐飲店管理規範》(T/SRCA-01-20__)推動標準化建設與管理。

(八)乙方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備案)而未覈准前,不得改變約定的商鋪使用用途。

(九)乙方不得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該商鋪,不得擅自移動或更改消防設施設備。

(十)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合同解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當及時將註冊於該商鋪的所有證照註銷或遷移。

第八條合同終止後的商鋪返還

(一)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其中,因租賃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而終止的,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日或協商約定之日返還該商鋪;因其他任何原因終止的,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返還該商鋪。

(二)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逾期返還商鋪的,甲方有權依照合同終止時租金的倍按乙方實際佔用該商鋪的天數計收佔用費。

(三)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逾期天未返還該商鋪的,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對乙方未搬離的物品可放置他處保管,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返還該商鋪應當符合起租時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鋪時的狀態標準。乙方自行設置的設施應在返還前負責移除並恢復原狀;乙方不便於移除或恢復原狀的,且經甲方同意而設置的,其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而設置的,乙方應承擔由甲方恢復原狀的費用,但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五)乙方返還該商鋪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九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一)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

(二)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乙方實際佔用商鋪的時間計算:

1.該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商鋪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該商鋪非因甲乙任何一方過錯而導致的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該商鋪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6.在雙方均已積極配合向政府審批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最終未能取得審批部門同意的。但乙方此時不得擅自開展經營活動。

7. 。

(三)一方嚴重違約,非違約方依據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可行使解除權。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該商鋪的,逾期期間不計租金,租賃期從實際交房時起計,同時租期屆滿期限相應順延。

(二)該商鋪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內進行修復。

(三)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商鋪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四)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鋪損壞,或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商鋪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六)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七)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商鋪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恢復原狀。乙方逾期未予恢復原狀的,甲方有權代爲恢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或應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應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額的%承擔違約金。其中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天的,甲方除主張違約金外,還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即開展經營活動,或因乙方違法行爲收到政府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經營通知或被吊銷許可證照的,甲方除可全額沒收保證金外,還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違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非違約方按合同解除當時月租金的 倍支付違約金,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商鋪,經乙方催告後三十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商鋪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鋪存在缺陷,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或危及乙方安全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關於該商鋪相關情況的證明材料及承諾存在虛假,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

4.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商鋪用途的。

5.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鋪主體結構損壞的。

6.乙方擅自轉租該商鋪、轉讓該商鋪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商鋪的。

7.乙方在收到甲方補足保證金通知後逾期日未補足的。

8. 

第十一條通知與送達

(一)本合同相關的通知或信息傳達均應採用書面形式(包括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甲乙雙方之間的通知或信息傳達,只要依照本合同首部註明的地址及聯繫方式發送快遞或電子郵件或短信、微信,即爲有效送達。

(二)甲乙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的,需提前 日通過原送達方式通知對方。未及時通知的,另一方按原方式發送通知或信息傳達的,視爲有效送達,所導致的損害由該變更方自行承擔。

(三)除了以上約定的送達方式外,甲方對乙方的通知與信息傳達,亦可將書面通知張貼在該商鋪的門上或該商鋪內牆上,即視爲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首部註明的委託代理人,有權代表合同簽訂方簽署本合同,並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代表該方與對方就合同履行中的一切事務進行聯絡與溝通、接收與發送通知及相關信息。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需要變更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承租方(乙方):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清單:

附件一:商鋪產權證;

附件二:該商鋪的平面圖;

附件三: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附件四: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設施設備的約定。

附件一:商鋪產權證

附件二:該商鋪的平面圖

附件三: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附件四: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設施設備的約定

一、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

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設施設備的約定

商鋪交付確認書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甲方已於年月日時分將上海市商鋪交付給乙方承租。該商鋪符合雙方租賃合同約定的交付要求,自該交付之時起,該商鋪即處於乙方控制之下。

經雙方確認,商鋪交付時相關公用事業費用抄見數爲: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注:本確認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未盡事宜訂立以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則許可乙方的經營方式爲體驗營銷,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體驗營銷的合法證件或相關手續,並出具合法的經營資格(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特別許可證等,複印後交甲方備存)。

甲方必須相應的向乙方出具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房屋產權證、產權人許可甲方出租經營的憑證、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房屋出租備案登記證等。)

二、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租賃合同期限改爲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原《商鋪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爲二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內容作廢。乙方承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無條件撤離租賃場地。

三、乙方必須在本補充協議簽訂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不含照明費公攤、空調費公攤)等,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提供乙方水、電、空調的供給。

四、乙方必須確保前來商鋪參加體驗活動的參與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場內外發生摔傷、暈倒、傷亡等各種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爲了保證意外事故受損者能得到及時救治或處理,甲方應該在事故發生後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立即配合甲方參與事故的處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沒有配合甲方處理的,視爲乙方違約,每少參與一次事故處理的處違約金3000元。

五、乙方作爲甲方商場的獨立商鋪,不受商場經營好壞狀況的影響,故乙方已預交給甲方的四個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商鋪租金49239元、三個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的辦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計54939元,由甲方作爲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計收。除此之外產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諾暫不計收乙方的照明費、空調費等公攤費用,但物業管理費(2元/m2)及水電費,乙方必須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算。

七、在經營過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體驗活動的參與者,要求參與者不得在甲方商場內外高聲喧譁、爭搶擁擠或做有礙甲方商場物業管理及其他租戶經營、公共利益的行爲,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訴或處罰等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八、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商鋪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商鋪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補充協議中明確所作修訂的條款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海南成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商鋪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位於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金宇路33號成信世代雅居(北區)負一層8、9、A02商鋪,房屋產權證號分別爲: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鋪建築面積共432.31平方米(負一層8商鋪建築面積71.28平方米、9商鋪建築面積131.26平方米、A02商鋪建築面積229.77平方米);

3、該商鋪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以現狀標準爲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金及用途

1、該商鋪租賃期限共計120個月。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金每叄年遞增10%。

2、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租金爲90.0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爲人民幣大寫叄萬捌仟玖佰零捌拾元整(¥38908.00元整)。

3、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租金爲99.0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爲人民幣大寫肆萬貳仟柒佰玖拾玖元整(¥42799.00元整)。

4、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租金爲108.9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爲人民幣大寫肆萬柒仟零佰柒拾玖元整(¥47079.00元整)。

5、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租金爲119.8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爲人民幣大寫伍萬壹仟柒佰玖拾壹元整(¥51791.00元整)。

6、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爲裝修期免收月租金。

7、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商鋪僅作爲 使用。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建築面積計算月租金。商鋪租金採用按季度結算方式,乙方應在每季度期滿5日前全額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四條 租賃履約保證金

乙方同意於本合同簽訂當日支付甲方商鋪履約合同金共計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0000.00元整)。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造成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三個工作日內按全額無息方式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保證所出租商鋪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

2、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供乙方審閱,並留存相應文本的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乙方責任:

1、保證承租商鋪的用途完全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

2、保證承租的商鋪僅作 使用。

3、裝修及承租期間不得破壞商鋪的主體建築結構。

4、負責承租商鋪的環境衛生,不得破壞承租商鋪前後及外圍的花草樹木。

5、保證從事合法的商業活動,不得干擾承租商鋪樓上及周邊業主的正常生活。

6、保證所從事的商業活動符合餐飲行業的法律法規規定。

7、乙方使用該商鋪從事商業活動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擔(包括但不 限於水電費、物業費、工商稅務及乙方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煤氣初裝費等設備的費用)。

8、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9、本出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及水、電、燃氣等費用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負擔。

10、本合同生效後,屬於乙方內容的裝修及修繕工作,甲方概不負責。

11、乙方於承租期內從事商業活動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商鋪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商鋪的產權,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商鋪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承租商鋪進行轉租、轉借或轉讓。

3、甲方如欲出售商鋪,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乙方若需要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應提前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審覈,經兩方審覈確認後方可進行裝修。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商鋪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並給予甲方相應的經濟賠償。

3、乙方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時,須事先徵得甲方工程部門的書面同意。租賃期滿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

(1)乙方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商鋪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收回出租商鋪;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商鋪主體結構。

(2)損壞承租商鋪,在甲方書面提出的合理修復期限內拒不書面答覆並修復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商鋪用途。

(4)利用承租商鋪存放危險物品,擅自轉租、轉讓、轉借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5)無故拖欠商鋪租金超過30天。

3、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商鋪時,應當在租賃期滿前6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九條 商鋪交付及收回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商鋪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2、甲、乙雙方須各指派代表一同到現場共同參與驗收,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時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代表書面籤認;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3日內向對方主張,逾期不主張視爲符合使用要求。

3、乙方應於商鋪租賃限屆期滿前3天之內,將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商鋪應當保持商鋪及設施、設備的狀態完好,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商鋪的正常使用,對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進行處置,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有義務在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商鋪的相關維修工作,不得推諉。

2、甲方因商鋪權屬瑕疵或因非法出租商鋪而導致本合同失效時,甲方應按全額無息方式退還乙方押金。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書面終止合同,收回該商鋪,且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總租金金額的10%即人民幣貳拾壹萬陸仟捌佰零捌元整(¥216808.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商鋪轉租、轉借或轉讓給他人使用。

(2)擅自改變商鋪主體結構導致損壞商鋪致其無法正常使用。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活動。

(4)無故拖欠租金超過30天。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中途擅自退租,則乙方應按本合同總租金金額的百分之三,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租賃期內,乙方若逾期支付月租金時,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的日租金的3倍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時,則按本合同第十一條執行。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向甲方交還該商鋪。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歸還時,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最後一年租金的百分之三作爲租賃佔用費,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商鋪,給雙方造成損失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本條第1款或第2款兩種原因而終止合同是,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 影響的客觀實踐(僅限於大型地震、戰爭及政府拆遷)。 第十三條 通知和聯絡責任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和聯絡須按本合同結尾部分所列地址、電話和傳真進行。以上地址、電話和傳真如有變更,須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變更方自行負責。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種通訊只要按照開頭部分所列地址發送,則應視作在下列日期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爲掛號信發出後5個工作日或特快專遞發出後3個工作日(以發出地郵戳日期爲準);

2、如是傳真,則爲發出之日;

3、如是派人專程送達,則爲收件人簽收之日;

4、但有相反證據證明信函、傳真、郵件等未送達的除外。

第十四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1、鋪面測繪報告;

2、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3、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商鋪產權證複印件。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章)後當日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共伍頁,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爲________場地使用,其經營範圍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同意承租,租賃面積最終以產權管理機關覈定的面積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個____月。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後,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爲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爲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後十五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並且將商鋪拆除的隔牆恢復後,不影響房屋的二次租賃,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四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

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爲____元,月租金共計(按產權建築面積計)____元(大寫:____)支付方式爲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__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

備註:甲方稅款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辦理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應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設備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經業主同意拆除室內隔牆及牆內設施、設備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再向物業管理方申請施工。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場裝修並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後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設備,乙方承擔隔牆及室內設施恢復責任。

(2)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該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時,乙方應將承租範圍內拆除的隔牆及室內設施復原。

(3)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需經甲方同意,並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並且租金不低於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業主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相關物業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繳納維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內,轉由乙方享有並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公共區域發生費用等各費用的交納),甲方與物業公司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相關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曉甲方有意出售本房產,若乙方未在本協議生效7日內書面表示願意承購本房產,則視爲本條約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5、乙方應遵守《用戶手冊》、《裝修守則》以及本物業的其它管理制度。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其它物業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

6、該房屋的質量保險費用由產權人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貨品等)的安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該房屋造成的損毀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但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兩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並徵得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4、因業主轉讓房產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的經營權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八條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到期後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甲方將 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1.2 該商鋪建築面積合計爲 ㎡,該面積爲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瞭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爲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於經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並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 後,甲方於 年 月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相關配套設施的清單(附件3)進行交接,並對其核對後簽字確認。

3.3 乙方應於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爲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4.1 甲方給予乙方 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實際交付與視爲交付)起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應交納管理費及使

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開始計付租金(下稱計租日)。

4.2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爲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爲人民幣(大 寫) 元整( ¥: 元)。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

4.3 租金按 份(指公曆 )計算,乙方須於每 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將當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帳戶:

甲方開戶銀行:

戶 名:

帳 號:

4.4 甲方收款帳號若有變更,甲方將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並由甲方簽字。

4.5 乙方於簽署本合同時預付保證金及首次租金,首次租金爲約定計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6 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物業管理費以該物業的建築面積進行計算,單價爲 元/月/平方米,合計爲(大寫) 元整;管理費自 年 月日起開始計收,乙方於每月 日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下月管理費。

4.7 額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絡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稅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等費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應於每月日前將上月發生的費用交給物業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關收費單位要求時間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違約條款處理。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壹個月租金總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給甲方作爲租賃保證金。

5.2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後,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第六條 物業管理

6.1 乙方接受該商鋪所屬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並按規定或約定交納費用與履行其他義務。

6.2該商鋪原有設施設備(含與其他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管護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然後劃分責任進行維修維護與保養。

6.3 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4 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裝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設備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乙方及乙方聘請之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7.3 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7.4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後續任何事宜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並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7.5 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築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並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6裝修作業應儘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刺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等。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7.7 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或功能,否則回覆原狀,並承擔相應責任。

7.8 乙方裝修作業需進行環保、衛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等工作,並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條 轉租、分租或出借

8.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

8.2 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交納租金),乙方對轉租承租人行爲負責。

第九條 牌匾標識及廣告

9.1 乙方安裝於該商鋪外部的牌匾與標識及的尺寸與規格等需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並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裝至指定位臵。

9.2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標識外宣安臵廣告牌或宣傳標誌的需自行與物業管理公司申請及協商。安裝廣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門報批的,所有手續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雙方權利義務

10.1 甲方權利義務

10.1.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10.1.2 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 10.1.3 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覈准的水、電設施。

10.1.4 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期間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

10.1.5 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協助。

10.2 乙方權利義務

10.2.1 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從事違法活動。

10.2.2 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適應的各種行政許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

10.2.3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

10.2.4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10.2.5 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因須臨時搬遷的,要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與續期

11.1本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搬離該商鋪可移動的物品,裝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於:鋪設的管線、固定或鑲嵌於牆體地面的設施物件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離(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權乙方無法搬離的情形),應每日按月租金10%標準向甲方支付佔用費,逾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賠償或補償。

11.2 若乙方欲於合同期滿後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

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1.3本合同終止,乙方應於終止日前結清租金水電費等各種費用,乙方搬離前有拖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或有未盡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留臵乙方於該商鋪內的任何物品。

11.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違約解除本合同條款,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乙方逾期交納租金、水電氣等能源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每日按逾期總額的1%,向甲方給付滯納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另可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和控制該商鋪的物品,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滯納金計算至實際給付日)。

12.2 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甲方違約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乙方的裝修損失甲方按使用時間折價補償。

12.3 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賃保證金抵做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乙方裝修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12.4 乙方違約,經甲方要求改正後,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條第10.3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送達

13.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送達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送交、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公告及登報(東莞日報)等,簡單的非重要通知可以電話方式進行。送達文件時,送達方要求受送達人簽收的,受送達人應簽收回執。

13.2本合同落款處所載地址及聯繫方式爲雙方約定的送達地址及聯繫方式,如有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否則視爲未變更。該商鋪所在地址亦爲乙方接收甲方送達文件地址。

第十四條 其它

14.1 本合同條款劃分爲方便書寫、閱讀與理解所設,並非完全獨立,條款間相輔相成,作爲整體予以適用與解釋。

14.2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各執 兩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未盡事宜

甲方(出租方)簽字: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日 期:

乙方(承租方)簽字: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日 期:

版商鋪租賃合同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或附表)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爲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簽訂日開始租金爲每年 人民幣,大寫 .第一次需支付 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元,大寫 .第 年開始租金提前一個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體租金按每年%遞增。或由市場價漲落經雙方協商約定,如雙方無法達成協商,可由取得專業資質第三方房產評估公司根據市場價評估確定。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5、乙方擁有本門面的轉讓權,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沒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轉讓此門面,如出現危害甲方的實質性結果,乙方全權承擔法律責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及時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八、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兩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60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經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乙方具體經營性損失支付賠償金,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二)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三)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十、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於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複印件交於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的賠償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 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 元/噸 ,電 元/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已方在承租時交納給甲方水電費押金 元,大寫.在乙方退租並結清由經營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以後,甲方退還給乙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電話: 電話:

證件號: 證件號:

產權證號: 公司印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商鋪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商鋪,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

1、租賃金額:年租金爲押金爲________________。

2、各年度租金交付日期。

3、付款方式:半年付,房租款憑證以收據形式支付給乙方,無發票。

付款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半年的房租,自第二年起房租要提前15天交。

5、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拖欠租金,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乙方應按照合同上繳納房租的日期自行繳納,如甲方通知乙方3次後,乙方故意拖欠房租30天以上,此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收回房屋,不退還剩餘租金。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費,電費,取暖費。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生產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水費,電費,取暖費等費用)。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後,乙方的裝修,甲方概不負責,乙方裝修門臉時,不得破壞門臉主體鋼架結構。

2、乙方裝修房屋時,確保人員安全及不得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賠償損失。

3、租憑期間內,乙方負責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保管。

4、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確保安全,杜絕一切不安全隱患。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並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爲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爲。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提出賠償。

5、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並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時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第九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乙方在租賃期中途如欲轉讓店面,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第十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終止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終止。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該保證產品質量,如與客人產生的糾紛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補充協議

甲方提供乙方辦照的房產手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方:北京海達聯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況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北京市之(□寫字樓 □商鋪)在設備完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承租區域的建築面積爲平方米,(最終以開發商實際交房面積爲準),承租區域作爲 用途。

1.3 房屋權屬狀況

二、免租期(含裝修期):

免租期爲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內免付租金。

三、租賃期:

3.1 自年月月日止,租期年。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在租期滿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設備及交房時附屬配備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3.3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前商後,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月每平米(建築面積)(□人民幣 □美金)計算,該房屋面積爲 平方米,計每月租金爲 (□人民幣 □美金),租金 □包括 □不包括物業管理費、取暖費。

4.2 租金支付方式爲押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匯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戶 。

4.3 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於付款月起租日本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予調整。

4.4 押金相當於(大寫)(□人民幣 □美元);押金是乙方作爲誠信履行本合同各條款之規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

4.5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約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應按約定另行賠付。

4.6 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

(□人民幣 □美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因房屋空置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7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五、其它費用

5.1 電話:合同期內,乙方自行報裝電話,報裝費用及電話費用按電信局的收費標準,乙方按單支付。

5.2 其它費用:承租期內,此房屋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空調費、停車費);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按時交付,逾期未付產生的滯納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6.1 甲方在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起租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6.2 甲方爲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區域提供與物業的協調和註冊手續及相關的產權證明文件,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6.3 甲方承租期內提供水、電、空調、供暖及日常房屋維修。

6.4 在承租期內甲方有權進入乙方承租區域對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甲方行使該項權利時,應提前通知乙方,緊急情況除外;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設備設施,甲方不負責修繕。

6.5 甲方在對該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本人物品及時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視爲乙方放棄物品所屬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6.7 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方與代理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情況下,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帶未來客戶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權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權利及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或代理人應出示該房屋相關的法律證明及各自的身份證明,並保證其爲本房屋的合法擁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賃期滿後,甲方應與乙方共同清點室內設備設施;在設備設施良好,且乙方已經結清本房屋使用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燃氣費,寬帶、電話費、有線收視費、停車費等)後十日內,甲方應將全額押金退還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條款,按時支付押金和租金後有權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區域內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7.3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的裝修不得破壞原有裝修結構,僅可塗蓋或覆蓋原結構且應徵得甲方同意。

7.4 在裝修和使用的過程中,乙方對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及裝置進行任何改動、改變或調整,應先徵得甲方同意。正常使用磨損除外。

7.5 乙方在裝修工程開工之前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批准後方可施工。

7.6 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7.7 乙方在租賃區域內保證其營業活動的合法性;不得存放違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如乙方違反,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

7.8 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將其承租區域轉租、轉借第三方。

7.9 乙方在承租期內應遵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7.10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在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在與其他承租人條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7.11 乙方應注意防水防火,如因乙方過失造成水災或火災,乙方應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經濟賠償。

八、違約責任與合同終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產權證明或所提供的房屋及各項設備設施不符合約定條件,影響乙方使用。

8.1.2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影響乙方使用。

8.1.3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無法繼續履行,在乙方結清使用該房屋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的前提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結算,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但沒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並賠償乙方相當於兩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本房屋;或者未按期繳納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累計金額超過一個月房租。

8.2.2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本房屋的內外結構,損壞本房屋的設備、設施不及時修復,或者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8.2.3 乙方利用該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8.2.4 因以上原因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無須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如押金不夠賠付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償。

8.2.5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爲滯納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視爲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3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支付守約方兩個月房租作爲違約金。

8.4 合同終止

8.4.1 租賃期限屆滿。

8.4.2一方進入破產、清算、解散或任何類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資產或資產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運或徵用,如甲方發生上述問題則甲方歸還乙方全部租賃抵押金,並承擔乙方所遭受的損失。

九、免責條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爲,或社會異常現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地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履行失敗、遲延,不得視作對本合同的違約,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嘗試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十、 爭議解決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解決爭議期間,雙方在所有其他方面應繼續執行本合同。

十一、補充條款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訂和終止均受正式頒佈的中國法律法規的保護。

11.3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方執一份,做爲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的依據;並做爲甲、乙雙方的見證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1.5 本房屋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十二、補充說明

出租方(甲方):

簽章:

代表人: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代理方:北京海達聯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簽章: 代表人: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授權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出租冷庫給乙方儲藏果蔬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願將自己的冷庫出租給乙方使用,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按件計。每件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支付方式:簽訂合同時,預付租金 元,大寫:( ) ,剩餘租金 元,(大寫: ),貨出完付清。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繳納庫房內的電費和水費,(不含工人生活用電)

2、甲方負責保證乙方在冷藏果蔬所需的溫度內正常使用。

3、甲方必須保證製冷機開到乙方貨物全部出完,方能停機。

四、乙方責任:

1、如乙方在不關冷庫門或進、出果品時,庫溫如升至 度以上,由乙方自己負責。

2、果蔬出庫後乙方在運輸途中產生變質、腐爛、一概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3、乙方在使用冷庫過程中,造成冷庫庫體、保溫層,庫內設備及設施、住房、倉庫等損壞的,乙方必須無條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4、乙方在工作中,必須積極配合甲方管理,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文明經商,安全生產。

五、甲乙雙方在租庫經營期間應做好配合工作、協調關係,做到遵紀守法,如因發生人類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地震、洪災等),造成庫房停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

六、乙方屬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進行無理干涉。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冷庫不得私自轉讓,不得租借給他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一切合作,且不退還庫房租金或保證金。

八、違約責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雙方未按照其權利與義務履行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根據雙方損失情況進行一定賠償。

2、本合同約定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互相商議、補充或修改。其內容作爲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商鋪租賃協議書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街(巷、裏)

部位的房屋(連同土地,下同)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於契約附件一,乙方願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自

至年

日止,共計

個月。

月租金爲(

幣)

分。

租金按

結算,由乙方在每

的第

日前繳付本期租金給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納(

幣)

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除乙方應負擔房屋維修費以外的其他維修費用;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3.轉讓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5.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時交納租金。

2.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應事前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或者室內外裝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託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4.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爲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負責對下列項目房屋維修費用:

①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疏;

②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內電線、電掣、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內水管、籠頭更換;<<>

④室內牆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飾;

⑤水泵設備的維修和更換。

因乙方維修責任延誤房屋維修造

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6.協助甲方檢查房屋安全,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屋的維修,造成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8.不得貯存有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9.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七、在租賃期內,因房屋危破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八、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的,一切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牆體內的設備和裝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補償。

九、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雙方共同檢查交換房屋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則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約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約的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國家、省、市房地產租賃管理的

的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契約。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違約金。

3.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未徵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解除契約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還有權按租賃存續期內租金總額的百分之 

收取違約金。

4.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契約或者解除契約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遷出和補交佔用期間租金外,不有權按佔用期間月租總金額百分之

收取違約金。

十二、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責任後l0天內付清,否則按逾付租金條款處理。

十三、本契約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區房地產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或者裁決,或者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上述房屋在租賃期內需要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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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和房地產主管機關登記後作爲本契約附件,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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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簽章):

乙方(答章):

代表

代表

立約時間: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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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租房協議,以資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點: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附屬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______年,即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____元,按月付一次,先付後住,其中第一次付款_____元,在______日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____元,在_____日之前付清,依次類推。

四、租房押金:________元,到期結算後歸還。

五、違約責任:自合同簽訂後既產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協議。如發生違背情況,違約方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金元,並按實結算房租。

六、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設施,並按國家規定辦理好有關租賃手續。乙方不得破壞房屋結構及設施,否則按價賠償,

2、水電、閉路,寬帶、電話及衛生費由使用人(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或供非法用途,外來人員居住必須主動辦理暫住戶口手續,若發生非件,乙方自負後果,並承擔違約責任。

4、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損失的,協議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視作違約。

6、乙方如不按時交付租金、水電費、電話費等應付費用,甲方有權單位解除協議,收回房屋,並有權向乙方索取違約金。

7、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裁決。

8、合同簽字生效,視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佣金,日後雙方發生變故,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9、電度,水度,煤氣立方。

10、補充。

七、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日期:

廈門商鋪租賃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 落:上海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結 構:__________。 樓 層:本房屋所在建築共____層,本房屋位於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 (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複印件與原件一致。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1—3 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乙方辦公營業使用,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覈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爲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爲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元。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爲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年內不變,自____年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五、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和設備日常維修由乙方承擔。設備、房屋維修、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於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牆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5—3 雙方同意由乙方負責辦理本房屋的意外保險事宜,並承擔保險費用,保險受益人爲甲乙雙方。保險範圍包括:甲方擁有產權的本房屋、設施、傢俱和電器;乙方擁有的傢俱電器設備。若因發生意外情況如火災等造成雙方的財產損失,由雙方共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獲賠償金按照所保險合同中所保險的內容由雙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2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6-5 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6-6 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7-3 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乙方)向上海_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_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根據國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給第三人後,本合同繼續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 乙方爲自然人的情況下,若在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發生人身意外事故導致意外死亡,根據國家法律,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乙方的家人、法定繼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五)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賃期間房屋發生權屬糾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六)乙方擅自轉租房屋、轉讓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日的;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個月的租金做爲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個月的資金做爲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如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並且處分該房屋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11-2 若因政府調整規劃等原因發生房屋拆遷,雙方同意按照政府有關拆遷的規定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11-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立即生效。生效後的____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上海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並向乙方提供備案證明的複印件;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 甲方應按照國家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費發票。

11-5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完成合同備案後的__個工作日內負責與當地公安派出所簽定治安責任保證書。乙方應全力協助辦理好相關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乙方辦理相關事宜。

11-6 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條例;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11-7 若乙方在本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11-8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9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10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11-11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兩份,上海市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國籍: 國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 產權共有人(簽字):

住址: 住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經紀機構名稱(蓋章):

姓名(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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