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租賃合同(精選1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7W

商場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商場租賃合同(精選13篇)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

丁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場是×大廈,坐落在市路號,該商場的建築面積爲,附該商場的平面圖。

1-2甲方爲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1-3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以後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場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場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爲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場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場的使用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也可進行相應調整,但甲方承諾不得將商場出租給與乙方經營範圍(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賃期限

3-1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場租賃期限爲: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爲年;上述期限屆滿後,本合同繼續延長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述延長期限屆滿後,則本合同再次繼續延長年,既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該場商場的租金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4-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總價款的%,餘款在甲方交付租賃物後個月內支付。

4-3進場時間爲經甲、乙雙方確認可以進場裝修並由甲方發出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

五、租賃物的交付

5-1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爲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商訂後以補充協議確定。

六、商場的裝修及維修

6-1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的裝修如涉及商場主體結構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否則乙方不得擅自進行。

6-2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及本合同5-2條款所列設施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但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6-3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商場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場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以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丙方的權利、義務

7-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因出租商場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場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7-4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及土地使用權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租賃期內,如政府收回該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必須退還相應的租金及承擔乙方的利息損失。

7-6租賃期內,如租賃標的物具備出售條件的,則必須售與乙方,同時另行簽訂買賣合同,乙方已交納的租金即爲購房款,對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7-7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場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乙方對商場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徵得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8-6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場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場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8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交付的商場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場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實際天數計算)及承擔利息外,還應承擔裝修費用等乙方爲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乙方利用商場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規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3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場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場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場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如甲方對乙方的裝修申請未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或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絕乙方的申請,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年年租金的違約金。如甲方的該等行爲導致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則除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還有權解除合同。10-2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場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場導致的損害除外。

10-3甲方違反7-7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0-4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

10-5租賃期內,甲丙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場的,或將房地產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納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應予退還,且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所有裝修費、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經營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10-6甲、乙雙方均承諾放棄向仲裁機構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請降低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權利。

十一、其他

11-1甲方必須保證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則除返還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擔相應利息外,還需承擔乙方爲履行合同實際發生的費用,且支付給乙方萬元的違約金。

11-2丁方願意爲本合同項下甲方的義務提供擔保。

11-3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4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爲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11-6甲、丙方應提交與本次交易有關的甲、丙方之間的合同、丙方的房地產權屬證明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丙方的文書。

11-7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籤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籤:籤:

日期:日期:

丙方:丁方:

籤:籤:

日期:日期:

商場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甲方爲的產權所有人,依法享有的租賃權、經營權和管理權。甲乙雙方依照中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鋪位達成下列條款:

第1條 租賃商鋪位置、面積及使用範圍

1.1乙方租賃商鋪位置爲匯文路湖中路家樂福超市五樓 (鋪位)。該單元的建築面積爲450平方米。

1.2乙方租賃上述場地的使用範圍爲經營餐飲類。若乙方改變此經營使用範圍,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2條 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爲叄年,從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2月28日止。租賃起始日延遲的,租期相應順延。

2.2特別約定之一:因商場整體裝修等不可預見因素,上述租賃期限起止日期在執行時甲方有可能進行調整或提前終止,乙方應予以配合,如須提前終止的,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乙方即可,雙方按實際租期結算。

2.3特別約定之二:由於樓層使用用途上的侷限,在乙方所承租的鋪面在承租期限內如果受到政府部門的干預而須另作其他用途。如發生此等情況,甲方可以隨時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將返還乙方已交未租期間的租金(不計息),但不承擔違約責任或任何賠償責任。

第3條 租金、水電費

3.1 租金:承租場地的年租金總金額爲:(¥),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3.2 乙方在經營期間,包括裝修時間段,產生的水費電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繳納

第4條 乙方的責任

4.1裝修

乙方進場經營前必須按甲方經營規劃及裝修要求對承租場地進行裝修,裝修前須向甲方提交申請並附相應的裝修方案、效果圖,經甲方審定後方可進行。未經甲方同意進行的裝修或裝修效果不能達到甲方要求,或裝修結果與甲方原審定的方案不符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限期拆除或修改,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拒不拆除或修改,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2經營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合法經營商品或服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在麗景灣商業廣場內進行廣告宣傳;不得佔用或阻礙商場公共地方如公共通道等。

4.3衛生、治安、消防

乙方應負責其承租鋪面的衛生、治安、防火工作,並遵守甲方對鋪面衛生、治安和防火工作的統一管理要求及規定。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致使甲方或第三者遭受損害或損失,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和後果。若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累計達3次,或造成嚴重後果,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已付租金餘下部分用於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罰沒給甲方。

第5條 使用、轉租、轉讓

6.1 乙方應按合同第1.2條規定的使用範圍使用場地,乙方不得把承租商鋪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形式轉爲或改爲他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同時乙方已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6.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以出借、分租、轉包、分包等形式)將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給第三方使用。乙方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租賃場地的行爲無效,在此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已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賠償甲方。

第6條 及時退交承租單元(鋪位)

在本合同到期或終止時,無需甲方通知或要求,乙方應立即將其所有物品搬出承租場地,把承租場地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與租賃開始時一樣完好(自然磨損或自然損耗除外)。如乙方未及時將出租場地交還甲方,甲方有權採取清場措施,乙方所受的一切損失自負(對乙方遺留物品甲方不負責保管或賠償);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在拖延期間而受到的一切損害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登報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及甲方因任何後繼租戶、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所受到的

第7條 合同的修改、續租

10.1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約定,否則無效。

10.2若乙方欲續租,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爲乙方放棄續租要求。如甲方同意乙方的續租要求,雙方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8條 合同違約、終止、不可抗力

11.1出現本合同第2條須提前終止租賃的任何一種情形時,甲方須提前三十天(或者甲方接到政府通知後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終止租賃,乙方須按甲方通知清退場地,在清退場地後十個工作日內清結所有應付款項。如乙方不配合甲方的,甲方有權強制清場,乙方損失自負。

11.2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條款,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之一,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否則違約方應在有關條款規定的時限內(最長不超出10天)採取補救措施使之符合合同要求,並應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金;如該條款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具體數額,則違約方應按當年度年租金總額的5%承擔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所受的損失。

11.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甲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其已付的全部履約保證金,所餘租金及經營管理 服務費在清結乙方所有應付款項後無息退回。

11.4乙方嚴禁在本商鋪違法經營,若違反,甲方有權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並單方解除租賃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______省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現就租賃______省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位於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商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設備處理、租金、定金交納

1.甲方將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商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租賃期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從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甲方原與_______簽訂的租賃合同終止。

2.乙方第_______年向甲方付租金人民幣______萬元,以後每年租金在上年標準上遞增______。每年租金分_____次預付。按照先付款後租用的原則,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和以後每______個月期滿前_______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個月租金。

3.屋內原有可移動的設備另按有關協議處理。

4.爲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應交甲方定金_____元(不計息),合同終止,如乙方無違反合同行爲,甲方應如數將定金退還乙方;如乙方有違約行爲,甲方有權將定金抵作乙方所欠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場地來確定經營項目。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但裝修應符合_______等國家標準。

2.乙方不論經營什麼項目,不得以“________”命名。有關經營的營業證照由乙方辦理。乙方證照必須具獨立法人資格,不得掛靠有關的費用。做到合法經營(國土稅、租賃費由甲方承擔),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3.乙方應按期、按數向甲方交納租金。合同期內,乙方將場地轉包轉租,須經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對外簽訂合同,不得以承租的房屋對外作抵押。

4.乙方承擔自己在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

5.合同終止,乙方對場內、外的裝飾,不得拆除。

6.乙方應加強消防、防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凡因乙方發生火災等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或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一切責任。

7.乙方應遵守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招聘非本地戶口人員應到甲方辦理《流動人口證》,到公安部門辦理“暫住證”。

8.合同期內,乙方負責聘用甲方職工_______人。甲方職工如違反乙方規定不適宜上崗的,乙方有權對其作多餘人員安排,但乙方應負擔不少於其本人基本工資的______%爲職工生活費。

9.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租賃的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對乙方在經營活動中需要對外協商關係時,經乙方請求,給予必要的協助,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負責對房屋屋面的正常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不及時維修對乙方造成損失時,甲主應負責賠償。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所出現的經濟或其它民事糾紛責任。合同期內,遇天災、水患等對乙方經營造成影響和損失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一方需要變更合同內容時,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

2、由於政策規定或城市規劃建設需要,致使甲方不能出租房屋或乙方不能繼續經營時,可以終止合同執行。其善後工作由雙方協商處理。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如不能按時交納租金或擅自轉租房屋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終止合同執行。除乙方賠償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終止合同執行。除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元外,所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2.甲方違約,如甲方終止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內容時,甲方除賠償乙方違約金_______元外,對乙方原收購的設備、設施,甲方應按賣價,按實際經營時間折價付給乙方(按_______年折算),對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六、其他規定:

1.商場外東向場地從商場北牆起至南牆止,爲甲、乙雙方共同場地。原則上由乙方作客庫停車使用,但雙方不得在此地段從事經營性停車業務,乙方不得超出所承擔場地經營。

2.本合同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

商場租賃合同 篇4

甲乙雙方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着明確權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屬物,乙方用於商業經營用途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1.1 本合同租賃物爲 號 共計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附屬設備設施和附屬場地。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上述權證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賃物的房屋共計 層,其中一層面積 平方米、負一層面積 平方米(以雙方共同測量數據爲準)。詳見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該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爲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設備設施包括:合格並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統、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系統、有線電視線路、有線電話預留線路、自動扶梯(2臺)、貨梯(一臺,甲乙雙方共同使用)、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調等。具體見甲乙雙方列出的附屬設備設施清單,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場地包括租賃物部份頂部及外立面的商場店招位、廣告位、停車位,以及門前場地、員工通道等。詳見附屬場地清單及分界圖,該附屬場地清單和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爲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租賃物交付乙方。甲乙雙方在交付時應簽訂交接清單,註明本合同租賃物的詳細狀態。甲方保證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爲利於乙方的裝修等開業籌備工作,甲方提供 月裝修期,裝修期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並且保證水電等的供應,乙方承擔裝修期相應的水電及其它一切費用。

2.3 優先租賃權。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或租賃物繼受人是否繼續租賃該商場。乙方如決定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利。續租的租賃協議由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2.4 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甲方或租賃物的繼受人將租賃房屋及附屬設備設施出售,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2.5 撤離期。合同到期或雙方根據合同約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應在約定的撤離日後15日內撤出。在撤離期內,乙方將所有權屬於乙方的設備設施及貨物清除出租賃房屋。在撤離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用。

第三條 附屬設備設施及甲乙雙方維護保養責任

3.1 有關水電方面

3.1.1 甲方應於交付租賃物的同時向乙方提供不少於210KV的電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並將電源接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並獨立按裝計量表,由乙方獨立控制。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貨梯、自動扶梯的用電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並能滿足上述設備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時應確保現有照明、燈具、開關、插座、配電櫃等供電設備設施符合國家電氣使用標準並處於正常完好的使用狀態。

3.1.2 甲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設備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

3.2 有關消防方面

3.2.1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租賃物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滅火機、滅火箱等)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年檢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驗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五。

3.2 有關消防方面

3.2.1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租賃物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滅火機、滅火箱等)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年檢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驗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裝修及消防報審過程中發現原有消防系統不合格,甲方應及時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並負責通過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如甲方未能及時修復,乙方爲不影響經營,可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確認後先行墊資對不完善的消防系統按照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乙方墊付的費用,經協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賃費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項時須向甲方提供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清單和相應的合法發票。

3.2.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消防系統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乙方應對其租賃物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若因甲方或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甲方或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 有關自動扶梯、貨梯

3.3.1 甲方應在交付租賃物的同時,提供能正常使用,並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的自動扶梯2臺。甲方應同時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 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自動扶梯進行維修保養,承擔全部費用,並按規定年檢,在合同到期後應保證自動扶梯完好並且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若因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3 甲乙雙方共用貨梯一臺,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養,使用及維護保養費用各半承擔。

3.4 有關中央空調

3.4.1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調服務,中央空調每年首次啓用和停用的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經營需要協商制定,確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關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內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的租賃費,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消防設施、電梯等設備供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內是乙方獨立使用的甲供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修期外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應把相應的廠商資

3.4 有關中央空調

3.4.1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調服務,中央空調每年首次啓用和停用的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經營需要協商制定,確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關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內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的租賃費,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消防設施、電梯等設備供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內是乙方獨立使用的甲供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修期外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應把相應的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但乙方應根據公用事業部門及其他單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該設施的日常使用費用。

第四條 租賃費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賃費用 本條所定義的租賃費用,包括租賃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等費用(本條另有約定的費用除外)。租賃費用爲 萬元/年(其中房屋租賃費爲 萬元,設備設施費租賃費爲 萬元),租賃費用採取“先付後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於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繳納下半年租賃費用,甲方在收到租賃費用後5個工作日內按乙方支付的金額向乙方出具符合稅法規定的房屋租賃專用發票。甲方如延遲出具發票,乙方有權相應順延下期租賃費用的支付。

4.2 水電費 甲方爲乙方租賃部分單獨安裝水電錶。乙方按該水電錶的計量數字按月向甲方交納水電費,單價以同期供水供電部門公佈的用水用電單價爲準,線損按實際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甲方應提供同期供水供電部門的水電費單價表及乙方使用水電明細表。甲方在收取電費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甲方如延遲提供發票,乙方有權相應延遲交納水電費。乙方在收到甲方水電費發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費用,逾期按日 元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供水、供電等有關部門就水電費給予甲方的優惠政策乙方同樣享受。

4.3 中央空調使用費 包括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的水耗、電耗、燃料、水處理費、送新風費及維修保養費、人工費等所有費用。按月結算,先用後付。甲方在收取製冷費用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

4.4 商場停車位及周邊場地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場外物業管理費萬元整,乙方經營涉及政府部門的費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負責。

4.5 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繳納定金 萬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個半年租金,定金轉爲租賃保證金,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退還(不計息)。

4.6 租賃期內,除本條明示的收費項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費項目向乙方收取本條約定項目以外的費用。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租賃物的產權關係清晰沒有爭議,甲方有權出租。在租賃期內,甲方任何產權方面的變動均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2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租賃物在租賃期內不得另行出租給第三方,保證不因租賃房屋發

5.3 租賃期內,租賃物產權如轉移,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的繼受人受本合同約束,繼續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義務,並協調好租賃物繼受人與乙方的關係,做好相關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需得到乙方的書面認可。

5.4 甲方應努力承擔作爲出租方的義務,在乙方相關手續及事務辦理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儘可能的協助。租賃期內,甲方負責處理因租賃物的相鄰關係,乙方有協助的義務;租賃物如因政府規劃等原因需拆遷,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根據有關規定取得拆遷方面的權益。

5.5 甲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應對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賠償。乙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5.6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租賃物所在大廈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於自營,或租賃、出售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相類似的項目或廣告宣傳。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7 甲方應保證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賃期內能安全、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由於房屋本身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負責修復,若乙方因此受到間接或直接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損失,甲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經協商乙方可代爲維修,維修費用可從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設備設施在相應的質量保證期內安全、正常地使用,並將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承租租賃物的用途爲乙方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賃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如不能按時繳納,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

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3 租賃期間,乙方在不改變租賃物內部結構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對商場櫃檯佈置、經營格局等作合理調整,並進行內部裝修與改造。乙方如確需對房屋結構、設備設施進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須將方案交甲方審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築結構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設備設施或其它財產,費用由乙方承擔,產權歸乙方所有。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後,由乙方對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進行拆除並恢復該租賃物原狀。

6.4 承租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租賃物部分轉租給第三方,乙方有權將商場的專櫃展臺等租賃給廠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②本合同發生終止時,分租合同也相應終止。乙方保證作爲承租人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保證甲方不因該轉租行爲而使本合同項下的利益受到影響,否則視乙方違約,乙

6.5 乙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對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賠償。甲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乙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6.6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於自營或租賃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甲方現有經營範圍相同的或類似的項目及宣傳(如:餐飲、服飾、食品超市等)。

6.7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若因乙方使用不當,房屋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爲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除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乙方應自行負責上述房屋及設施。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中第1.5款,延遲交付租賃物,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中第3.2.1款,延遲提供消防驗收證明,應免除乙方延遲期間的租賃費用。延遲提供達7天以上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3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4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權有爭議或引起糾紛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按年租賃費用總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7.5 乙方違反本合同、6.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萬元。

7.6 乙方違反本合同4.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並賠償甲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7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8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條款外,任何一方單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的,均視爲嚴重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對方一年租賃費用的違約金。

7.9除本協議違約責任有特別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七天內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對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對本協議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泄露及不正當使用。公開、泄露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須支付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免責條約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時,租賃費用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 免責條約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時,租賃費用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甲乙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條款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 (縣)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乙雙方各執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生效後十五日內,雙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有關費用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

12.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5

出租商: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本商場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酒店將位於酒店內大堂二樓的商場(約_________平方米)租給租戶營業使用,租期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金爲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調費和電費。

二、經營範圍

三、租戶不得超出以上經營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牴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戶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戶需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3%的滯納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5%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戶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後,纔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並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戶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內製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

9、租戶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範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爲。

10、租戶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範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爲疏忽而造成租戶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戶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戶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爲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並提供承租範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戶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_________元/人執行。

3、酒店可提供製服洗滌服務給租戶,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後的七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作爲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戶已付清所有租金,並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戶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由租戶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戶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戶應於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戶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終止,屆時租戶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並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商: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籤蓋章:_________籤蓋章: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商場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丙 方:

丁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場是×××××大廈,坐落在 市 路 號,該商場的建築面積爲×××㎡,附該商場的平面圖。

1-2 甲方爲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以後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場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場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爲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二、租賃物的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場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場的使用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也可進行相應調整,但甲方承諾不得將商場出租給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賃期限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場租賃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上述期限屆滿後,本合同繼續延長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長期限屆滿後,則本合同再次繼續延長 年,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該場商場的租金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總價款的 %,餘款在甲方交付租賃物後 個月內支付。

4-3 進場時間爲經甲、乙雙方確認可以進場裝修並由甲方發出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

五、租賃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爲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商訂後以補充協議確定。

六、商場的裝修及維修

6-1 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的裝修如涉及商場主體結構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否則乙方不得擅自進行。

6-2 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及本合同5-2條款所列設施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但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商場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場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以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場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場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7-4 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及土地使用權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賃期內,如政府收回該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必須退還相應的租金及承擔乙方的利息損失。

7-6 租賃期內,如租賃標的物具備出售條件的,則必須售與乙方,同時另行簽訂買賣合同,乙方已交納的租金即爲購房款,對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7-7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場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 乙方對商場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徵得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場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場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8 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場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場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實際天數計算)及承擔利息外,還應承擔裝修費用等乙方爲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乙方利用商場從事非法活動的。違反本條款規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場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場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場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如甲方對乙方的裝修申請未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或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絕乙方的申請,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年年租金的違約金。如甲方的該等行爲導致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則除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還有權解除合同。

10-2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場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場導致的損害除外。

10-3 甲方違反7-7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0-4 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

10-5 租賃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場的,或將房地產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納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應予退還,且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所有裝修費、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經營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10-6 甲、乙雙方均承諾放棄向仲裁機構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請降低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權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須保證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則除返還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擔相應利息外,還需承擔乙方爲履行合同實際發生的費用,且支付給乙方 萬元的違約金。

11-2 丁方願意爲本合同項下甲方的義務提供擔保。

11-3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爲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11-6 甲、丙方應提交與本次交易有關的甲、丙方之間的合同、丙方的房地產權屬證明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丙方的文書。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商場租賃合同 篇7

出 租 方:劉躍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承 租 方:王興權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物業的有關事宜,在自願、平等、互利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投資購買的位於路18號 負1 層計1285㎡商場,用途:商業服務(商鋪),結構:混合,層高:6.2M。

第二條 商場租賃期限:

1、起算日期: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2、終止日期:從起算日期計算至五年止。

第三條 租金支付

(一)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20xx年1月1日,乙方可提前進場裝修並完成商場經營的一切事宜。在此期間,除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外,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20xx年1月1日起,,租金爲每月70元/㎡。後期租金按每年5%遞增,租金按季度支付,支付時間爲每季10日前。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甲方保證在租賃期內,無本物業產權的任何糾紛;如因該物業未清事項影響乙方經營,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且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甲方保證在租賃期內,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影響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使用事項。如因甲方干預或設置障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據實向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 房屋的物業管理、維修和養護

1、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並達到設計要求。

2、房屋管理期內的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由乙方自進場之日起負責。

3、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水、電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有關稅費

合同簽訂時,相關稅法規定甲方承擔的稅收爲:租賃業營業稅及城建教育附加5.6%,房產稅12%。

第七條 所有權轉移

1、在租賃期內,如甲方將物業進行銷售,需在銷售前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及受讓方應將交易合同副本在處置後五個工作日內交乙方建檔登記,依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辦理相關手續,逾期造成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對物業的處置行爲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有效。如因甲方處置物業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據實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若甲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支付乙方本合同貳拾年收益總額30%的違約金,並負責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內,若乙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在叄個月內,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上浮60%計算支付違約金;叄個月至陸個月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雙倍計算支付違約金。連續超過陸個月,應支付甲方本合同貳拾年收益總額30%的違約金,且甲方可單方終止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信守合同。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遭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變更,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份條款不能繼續時,應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才能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且該仲裁爲一局終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議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共肆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 (詳見 商鋪分佈圖)。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每年日前向甲方繳納年租賃費共計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戶的整體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甲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戶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雙方確定後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4.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於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甲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爲,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告知甲方,經甲方審覈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七條 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裝飾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爲了促進裝飾城的市場繁榮,實現“統一管理、劃區經營”的經營理念,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裝飾城商鋪出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坐落地址:xx縣襄河鎮南屏路888號、裝飾城 幢_____號商鋪,建築面積 ㎡

第二條、乙方租用上述鋪面用以經營 業種(品牌),如轉作經營其他業種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租賃期間不得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第三條、租賃期限: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方式及經營保證金:

一、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1 種方式繳納租金

1、按年交納,先付後用,於每租約年 30日前支付下年的租金:

20xx年20xx年月日爲免租期;

20xx年20xx年月/米2/月,年租金共計人民幣(大寫) (¥ ),20xx年 月 日前支付;

20xx年20xx年月/米/月,年租金共計人民幣(大寫) (¥ ),20xx年 月 日前支付;

2、元/年,三年一次性交納,先付後用,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二、乙方在簽約時一次性繳納經營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 元整(¥ )。此經營保證金是爲了保證乙方遵循市場的統一管理、合法經

營和按時繳納水電物業等相關費用方面,在合同到期後60天內經甲方確認沒有任何遺留問題後無息退還。

第五條、市場物業管理費用、水電費、維修費等繳費辦法:

1、市場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經物價部門覈定,收費標準是0.65元/m2/月,一年一收。

2、水電費:按相關規定進行預交,甲方於合同期的租約年度與乙方結算,多退少補。

3、維修費: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導致租賃房屋構造及附屬設施損毀的,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乙方無權提前退租;若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乙方有義務提前徵得甲方同意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經營保證金,並有權收回所租房屋。

2、如乙方在合同期滿後續租,須提前三個月書面申請,並協商續簽租賃協議。逾期,視爲乙方自動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七條、甲方職責:

1、在乙方履行相關手續並交清相關費用的情況下於 20xx年 3月 1日前將本鋪面交付乙方使用;

2、對市場進行統一的規劃和編制,進行統一招商,並負責市場整體形象的包裝及對外進行宣傳、推廣;

3、搭建電子商務平臺,建立網絡宣傳中心,爲經營戶做好品牌宣傳服務;

4、負責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及氛圍、清潔暢通的道路,向市場內經營戶和消費者提供便利的購銷場所;

5、負責正常的房屋和市場內建築共用部位的維護、管理等;

6、負責市場內所有車輛的正常通行及停車場有序管理;

7、負責市場內水電等日常事物運營和管理;

8、統一經營和調度市場內物流配送;

9、保障市場內良好的治安秩序;

10、協助乙方辦理在裝飾城進行合法經營有關的各種手續。

11、甲方有義務積極地爲乙方向政府等相關部門爭取相關的經營優惠政策;

12、其它相關事宜。

第七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在裝飾城進行經營活動必須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自覺維護裝飾城的整體形象,且不得在市場內隨意張貼懸掛宣傳物品。

2、乙方必須依約交納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如有拖欠,乙方願意按照下列第①條承擔責任:

①超過30天,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不予退還乙方的經營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另行追償。

②超過30天,甲方有權從經營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 7日內乙方必須補足經營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追償。

3、乙方如需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須書面申報方案經甲方同意,並交納裝修保證金 元給管理公司,不得破壞房屋內外結構,經驗收合格,扣除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 元后,管理公司將剩餘的裝修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須徵得管理公司同意,並由管理公司協助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管理公司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雙方願意按照下列第

①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後5日內將租賃房屋在清潔、完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還甲方。乙方承諾若不按時交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房屋,並將乙方的物品搬出,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將逾期房租從經營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償。在甲方確認沒有任何遺留問題後無息退還經營保證金。

②甲方按約定將房屋交予乙方,但該房屋的後期經營和管理必須服從盛大裝飾城管理公司的相關規定及業主公約。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爲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規定使用,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須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積極配合並參與市場安全管理。

7、乙方須對其經營場所內的所有財產辦理相關保險,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愛護城內一切公共環境及設施,自覺遵守社會公德。

第九條、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商鋪後 60日內,乙方應將房屋裝修完畢並投入經營。逾期不開業經營的,每逾期1天,甲方有權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三收取乙方違約金。超過30天,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協議,所交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過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協議簽訂地的行政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交由人民法院裁決。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聯繫人:

通訊地址: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必填):

身份證號(必填):

通訊地址(必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經營的“商城”內餐飲鋪位(以下簡稱“租賃物業”)之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飲鋪位。

該租賃物業套內建築面積合計爲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用途

2.1乙方認可並同意按照甲方商城的統一規劃佈局和定位進行經營,該餐飲鋪位僅限於經營 。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經營範圍,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三條 租賃期

3.1租賃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租期起始時間延後,租期將相應順延並確保爲 年。

3.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租賃物業,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叄 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須在期滿前60日內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如乙方未按本條約定就續租事宜與甲方達成共識並簽訂租賃合同,則甲方有權將租賃物業出租給他人,並安排準租戶進入現場視察及有權與他人訂立此租賃期滿後起租的新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 租賃物業 1.1乙方承租甲方租賃物業位於商城 層 號餐

4.1在乙方三年租賃期內,乙方第一年租賃期限爲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租金標準爲: 元/年,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根據市場行情收取。甲方實際收取租金不含稅價。第一年度租金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進場裝修前足額交納,次年及第三年租金應在當年租期期滿30日前交納;否則

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租賃合同,並將租賃物業另行出租。

第五條 經營保證金

5.1 乙方須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繳付 元作爲乙方依約履行本合同、遵守甲方商城管理制度的經營保證金。

5.2 乙方在承租租賃物業期間,若違反《食品衛生法》等法規被執法機關查處等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經營期間違反本合同約定及甲方制訂的《商城經營管理公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承擔賠償責任的,如乙方拒絕主動交納,則甲方有權直接從該經營保證金中予以扣除,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後三日內將經營保證金補足。經營保證金不足以承擔違約金及賠償金時,甲方有權以租金充抵,已付租金數額則相應減少,若乙方不及時補足租金,則租賃期相應減少。

5.3合同期滿或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時,若乙方全部付清本合同規定的租金以及其他各項費用,完全、適當的履行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並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將租賃物業交還甲方,經營保證金仍有餘額的,甲方同意在90日之內將經營保證金餘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物業管理費

6.1 租賃期限內,乙方第一年公共就餐區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承擔,操作間水電費、燃氣費、排污費由乙方根據實際使用量自行承擔。第二年、第三年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及收費時間:甲方根據實際運行情況進行成本覈算後再確定收費標準,物業管理費按季度收取,收取時間以甲方通知爲準。

第七條 其他費用

7.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按時交納所應交納的稅、費。乙方向甲方聲明及保證,其於租賃期間在租賃物業從事經營活動應合法經營,獨立報稅、納稅,不拖欠僱員工資,妥善處理自身債權債務。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7.2乙方按本條約定應承擔的相關稅、費及拖欠的債務,不因本合同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第八條 交付使用

8.1 甲方應在商城開業之前將租賃物業交付乙方使用。

8.2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交樓通知後 日內到甲方處辦理收樓手續,並簽署《接收單》。若乙方接在甲方交樓通知後未按規定時間及要求到場辦理收樓手續,則甲方有權將“通知交樓日”視爲乙方實際收樓日(“通知交樓日”指甲方以郵寄方式送達交樓通知書的,不論乙方是否簽收或被退回,則郵件到達本合同載明的乙方通訊地址時的日期即爲通知交樓日),此種情況視爲送達,乙方將自行承擔由此而所產生所有不利後果,也無權就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提出任何異議。

8.3 乙方在接收租賃物業(或視爲接收)後,須按甲方確定的商城開業之日進行營業前的準備,乙方應保證按甲方通知的開業日開始營業,遲於甲方通知的開業日五日還未營業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一切費用不予退還。

第九條 物業裝修

9.1 凡屬於商城統一定造和安裝的設備、設施及裝修,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或損壞。

9.2 如乙方需對租賃物業進行獨立裝修的,須將裝修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甲方審批,未經審批,乙方不能開展裝修工程。

9.3乙方在委託裝修工程施工單位開展裝修工程前,必須按照甲方制訂的裝修守則指引進行施工及支付有關的費用。裝修期間,乙方及乙方委託的裝修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及商城管理規定,嚴禁違章施工,否則乙方及其所委託的裝修工程施工單位所引發的一切事故及糾紛,將被視作乙方違約,責任由乙方自負。

9.4乙方在裝修、佈置租賃物業期間不得影響其他商戶的正常經營。

9.5 乙方必須負責確保其裝修改造工程均遵守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規定及要求,需提前審批的應按要求辦理,否則責任自負。

第十條 租賃物業的使用

10.1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租賃物業及由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設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設備損毀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恢復原狀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且已經影響商場正常營業的,甲方口頭或電話通知乙方後即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的設施、設備,由此產

10.2 租賃物業及由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設備非因乙方原因發生損毀或故障,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乙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處理,甲方經審覈確認屬甲方維修範圍之內的,則應自審覈確認後24小時內處理或者提出處理方案,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10.3 在乙方承租期限內,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活動,有權入場查驗乙方對租賃物業的使用狀況,乙方有義務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條 遵守管理規則

11.1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嚴格遵守由甲方制定的《商城經營管理公約》。《商城經營管理公約》是本合同條款的補充,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甲方有權按照《商城經營管理公約》對乙方進行管理,乙方明白及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違反管理公約,將被視作違約。

11.3 甲方有權制訂或修改任何不利於經營和維持商城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規章制度,且乙方應當予以支持並承諾遵守。

第十二條 關於轉租

12.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物業部分或全部進行分租、轉租,否則視爲嚴重違約。

12.2 經甲方同意轉租的,應在甲方主持下將乙方原來的所有合同、文件變更至新的承租方名下,由新的承租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租賃物業歸還

13.1 當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租賃物業及其設施、設備完好無損的交還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出具書面確認。乙方物品由乙方自行搬離;甲、乙雙方亦可協商保留乙方在租賃物業內的任何內部裝修、裝飾或附屬物,而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13.2 若乙方未能在租賃期滿或在本合同被提前終止後十五天內將租賃物業恢復原貌(經雙方同意保留內部裝修、裝飾或附屬物者除外)及完成撤櫃並交回租賃物業,每逾期一天,乙方須向甲方繳納滯留金,滯留金收取標準相當於2倍的租賃期末年日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的總和。此外,乙方將被視爲是自動放棄租賃物業

13.3 在退場之前,乙方必須結清所有於本合同下尚未清繳的款項。

13.4 乙方在退場過程中對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或損害,乙方須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特別約定

14.1在乙方辦理工商及稅務等相關證照手續過程中甲方應給予積極協助和支持。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蒼山當地政府部門的相關規定,合法經營,依法納稅,並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14.2甲方在可控範圍內向乙方供應水電、燃氣等保證乙方有一個正常的經營環境。

14.3甲方爲乙方提供就餐桌椅、碗筷、碗筷消毒設備。

14.4甲方爲乙方安置燃氣表、燃氣管道、上下水管道、電錶、餐飲操作間及賣菜平臺。

14.5乙方違反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4.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導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行爲,本合同即自動解除,一切責任及賠償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執行。

14.7如甲方根據市場經營需要及有關管理部門的要求,需要對市場內餐飲鋪位及設施進行合理調整、改造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若乙方未能按期接收該餐飲鋪位,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有權沒收定金並解除本合同,同時將該餐飲鋪位另行出租給第三方。

15.2若乙方未能按期交納租金、物業管理費等費用,視爲乙方嚴重違約,乙方

15.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分租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收回該餐飲鋪位,所付租金及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15.4若乙方於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本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收回該餐飲鋪位,所付租金及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15.5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所付的租金和經營保證金作爲對甲方的賠償。

15.6乙方違規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同時,根據乙方違規違法給甲方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的責任大小,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15.7乙方違反甲方的物業管理和市場管理的規定,甲方有權按市場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給甲方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租金及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六條 其它條款

16.1如因本合同的履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取得一致,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6.2 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文件應以專人手遞方式或郵寄方式發至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另一方拒絕接收對方當面送交的書面文件的,對方可以郵寄方式進行送達,郵件送至本合同所載明的另一方通訊地址時,如另一方仍拒絕簽收或被退回,則視爲已經送達。任何一方均應在通訊地址、聯絡方式、名稱等發生變更之日起10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爲未變更,一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發送至另一方的文件視爲另一方已收到。

16.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11

訂立合同各方:

出租櫃檯方:        商店(商場),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櫃檯方:        (個體工商戶或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

擔保方:

爲了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櫃檯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櫃檯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櫃檯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

第二條 租賃櫃檯的期限和經營範圍。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       2.支付方式:

3.支付時間: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在經營範圍內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於租用的櫃檯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覈准的人員)。

4.承租方不得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範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櫃檯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檯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櫃檯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檯或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不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④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爲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櫃檯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爲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稅

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爲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經      公證(或鑑證)機關公證。合同正本一式   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送       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出租方:     (蓋章)

代表人       (蓋章)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承租方:       (蓋章)

代表人:       (蓋章)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擔保方:         (蓋章)

代表人:        (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訂立合同地點:

訂立合同時間:

商場租賃合同 篇12

甲乙雙方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着明確權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屬物,乙方用於商業經營用途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1.1 本合同租賃物爲 號 共計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附屬設備設施和附屬場地。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上述權證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賃物的房屋共計 層,其中一層面積 平方米、負一層面積 平方米(以雙方共同測量數據爲準)。詳見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該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爲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設備設施包括:合格並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統、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系統、有線電視線路、有線電話預留線路、自動扶梯(2臺)、貨梯(一臺,甲乙雙方共同使用)、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調等。具體見甲乙雙方列出的附屬設備設施清單,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場地包括租賃物部份頂部及外立面的商場店招位、廣告位、停車位,以及門前場地、員工通道等。詳見附屬場地清單及分界圖,該附屬場地清單和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爲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租賃物交付乙方。甲乙雙方在交付時應簽訂交接清單,註明本合同租賃物的詳細狀態。甲方保證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爲利於乙方的裝修等開業籌備工作,甲方提供 月裝修期,裝修期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並且保證水電等的供應,乙方承擔裝修期相應的水電及其它一切費用。

2.3 優先租賃權。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或租賃物繼受人是否繼續租賃該商場。乙方如決定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利。續租的租賃協議由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2.4 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甲方或租賃物的繼受人將租賃房屋及附屬設備設施出售,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2.5 撤離期。合同到期或雙方根據合同約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應在約定的撤離日後15日內撤出。在撤離期內,乙方將所有權屬於乙方的設備設施及貨物清除出租賃房屋。在撤離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用。

第三條 附屬設備設施及甲乙雙方維護保養責任

3.1 有關水電方面

3.1.1 甲方應於交付租賃物的同時向乙方提供不少於210KV的電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並將電源接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並獨立按裝計量表,由乙方獨立控制。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貨梯、自動扶梯的用電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並能滿足上述設備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時應確保現有照明、燈具、開關、插座、配電櫃等供電設備設施符合國家電氣使用標準並處於正常完好的使用狀態。

3.1.2 甲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設備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表後”:指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設備設施)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後”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若因甲方維保不當或欠費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2 有關消防方面

3.2.1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租賃物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滅火機、滅火箱等)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年檢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驗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五。

3.2 有關消防方面

3.2.1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租賃物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滅火機、滅火箱等)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年檢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驗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裝修及消防報審過程中發現原有消防系統不合格,甲方應及時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並負責通過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如甲方未能及時修復,乙方爲不影響經營,可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確認後先行墊資對不完善的消防系統按照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乙方墊付的費用,經協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賃費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項時須向甲方提供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清單和相應的合法發票。

3.2.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消防系統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乙方應對其租賃物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若因甲方或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甲方或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 有關自動扶梯、貨梯

3.3.1 甲方應在交付租賃物的同時,提供能正常使用,並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的自動扶梯2臺。甲方應同時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 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自動扶梯進行維修保養,承擔全部費用,並按規定年檢,在合同到期後應保證自動扶梯完好並且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若因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3 甲乙雙方共用貨梯一臺,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養,使用及維護保養費用各半承擔。

3.4 有關中央空調

3.4.1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調服務,中央空調每年首次啓用和停用的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經營需要協商制定,確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關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內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的租賃費,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消防設施、電梯等設備供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內是乙方獨立使用的甲供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修期外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應把相應的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但乙方應根據公用事業部門及其他單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該設施的日常使用費用。

3.4 有關中央空調

3.4.1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調服務,中央空調每年首次啓用和停用的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經營需要協商制定,確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關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內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的租賃費,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消防設施、電梯等設備供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內是乙方獨立使用的甲供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修期外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應把相應的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但乙方應根據公用事業部門及其他單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該設施的日常使用費用。

第四條 租賃費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賃費用 本條所定義的租賃費用,包括租賃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等費用(本條另有約定的費用除外)。租賃費用爲 萬元/年(其中房屋租賃費爲 萬元,設備設施費租賃費爲 萬元),租賃費用採取“先付後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於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繳納下半年租賃費用,甲方在收到租賃費用後5個工作日內按乙方支付的金額向乙方出具符合稅法規定的房屋租賃專用發票。甲方如延遲出具發票,乙方有權相應順延下期租賃費用的支付。

4.2 水電費 甲方爲乙方租賃部分單獨安裝水電錶。乙方按該水電錶的計量數字按月向甲方交納水電費,單價以同期供水供電部門公佈的用水用電單價爲準,線損按實際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甲方應提供同期供水供電部門的水電費單價表及乙方使用水電明細表。甲方在收取電費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甲方如延遲提供發票,乙方有權相應延遲交納水電費。乙方在收到甲方水電費發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費用,逾期按日 元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供水、供電等有關部門就水電費給予甲方的優惠政策乙方同樣享受。

4.3 中央空調使用費 包括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的水耗、電耗、燃料、水處理費、送新風費及維修保養費、人工費等所有費用。按月結算,先用後付。甲方在收取製冷費用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

4.4 商場停車位及周邊場地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場外物業管理費萬元整,乙方經營涉及政府部門的費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負責。

4.5 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繳納定金 萬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個半年租金,定金轉爲租賃保證金,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退還(不計息)。

4.6 租賃期內,除本條明示的收費項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費項目向乙方收取本條約定項目以外的費用。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租賃物的產權關係清晰沒有爭議,甲方有權出租。在租賃期內,甲方任何產權方面的變動均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2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租賃物在租賃期內不得另行出租給第三方,保證不因租賃房屋發生的產權糾紛、產權變動以及與他人的糾紛影響乙方對租賃物的正常經營使用。甲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做出有礙乙方營業的行爲。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3 租賃期內,租賃物產權如轉移,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的繼受人受本合同約束,繼續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義務,並協調好租賃物繼受人與乙方的關係,做好相關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需得到乙方的書面認可。

5.4 甲方應努力承擔作爲出租方的義務,在乙方相關手續及事務辦理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儘可能的協助。租賃期內,甲方負責處理因租賃物的相鄰關係,乙方有協助的義務;租賃物如因政府規劃等原因需拆遷,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根據有關規定取得拆遷方面的權益。

5.5 甲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應對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賠償。乙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5.6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租賃物所在大廈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於自營,或租賃、出售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相類似的項目或廣告宣傳。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7 甲方應保證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賃期內能安全、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由於房屋本身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負責修復,若乙方因此受到間接或直接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損失,甲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經協商乙方可代爲維修,維修費用可從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設備設施在相應的質量保證期內安全、正常地使用,並將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承租租賃物的用途爲乙方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賃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如不能按時繳納,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

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3 租賃期間,乙方在不改變租賃物內部結構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對商場櫃檯佈置、經營格局等作合理調整,並進行內部裝修與改造。乙方如確需對房屋結構、設備設施進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須將方案交甲方審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築結構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設備設施或其它財產,費用由乙方承擔,產權歸乙方所有。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後,由乙方對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進行拆除並恢復該租賃物原狀。

6.4 承租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租賃物部分轉租給第三方,乙方有權將商場的專櫃展臺等租賃給廠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②本合同發生終止時,分租合同也相應終止。乙方保證作爲承租人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保證甲方不因該轉租行爲而使本合同項下的利益受到影響,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5 乙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對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賠償。甲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乙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6.6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於自營或租賃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甲方現有經營範圍相同的或類似的項目及宣傳(如:餐飲、服飾、食品超市等)。

6.7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若因乙方使用不當,房屋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爲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除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乙方應自行負責上述房屋及設施。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中第1.5款,延遲交付租賃物,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中第3.2.1款,延遲提供消防驗收證明,應免除乙方延遲期間的租賃費用。延遲提供達7天以上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3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4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權有爭議或引起糾紛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按年租賃費用總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7.5 乙方違反本合同、6.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萬元。

7.6 乙方違反本合同4.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並賠償甲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7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8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條款外,任何一方單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的,均視爲嚴重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對方一年租賃費用的違約金。

7.9除本協議違約責任有特別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七天內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對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對本協議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泄露及不正當使用。公開、泄露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須支付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免責條約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時,租賃費用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 免責條約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時,租賃費用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甲乙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條款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 (縣)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乙雙方各執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生效後十五日內,雙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有關費用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

12.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 方:×××××

丁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場是×××××大廈,坐落在  市  路  號,該商場的建築面積爲×××,附該商場的平面圖。

1-2 甲方爲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以後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場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場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爲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場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場的使用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也可進行相應調整,但甲方承諾不得將商場出租給與乙方經營範圍(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場租賃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上述期限屆滿後,本合同繼續延長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長期限屆滿後,則本合同再次繼續延長  年,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該場商場的租金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總價款的  %,餘款在甲方交付租賃物後 個月內支付。

4-3 進場時間爲經甲、乙雙方確認可以進場裝修並由甲方發出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

五、租賃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爲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商訂後以補充協議確定。

六、商場的裝修及維修

6-1 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的裝修如涉及商場主體結構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否則乙方不得擅自進行。

6-2 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及本合同5-2條款所列設施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但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商場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場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以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丙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場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場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7-4 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及土地使用權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賃期內,如政府收回該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必須退還相應的租金及承擔乙方的利息損失。

7-6 租賃期內,如租賃標的物具備出售條件的,則必須售與乙方,同時另行簽訂買賣合同,乙方已交納的租金即爲購房款,對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7-7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場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 乙方對商場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徵得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場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場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8 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場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場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實際天數計算)及承擔利息外,還應承擔裝修費用等乙方爲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乙方利用商場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規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場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場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場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如甲方對乙方的裝修申請未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絕乙方的申請,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年年租金的違約金。如甲方的該等行爲導致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則除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還有權解除合同。

10-2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

致使商場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場導致的損害除外。

10-3 甲方違反7-7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0-4 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

10-5 租賃期內,甲丙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場的,或將房地產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納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應予退還,且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所有裝修費、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經營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10-6 甲、乙雙方均承諾放棄向仲裁機構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請降低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權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須保證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則除返還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擔相應利息外,還需承擔乙方爲履行合同實際發生的費用,且支付給乙方  萬元的違約金。

11-2 丁方願意爲本合同項下甲方的義務提供擔保。

11-3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爲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11-6 甲、丙方應提交與本次交易有關的甲、丙方之間的合同、丙方的房地產權屬證明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丙方的文書。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