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擬定(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9W

租賃合同擬定 篇1

甲方(出租方):

租賃合同擬定(精選3篇)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情況

1、租賃房屋位於 ,建築面積平方 米。

2、租賃房屋普通裝修,提供用水、用電駁接點。

3、其他補充(可手寫簽字確認):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租賃期共24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該房屋僅作爲合法住宿使用,嚴禁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及轉租,否則乙方負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及所造成一切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若欲終止租賃關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每月租金爲人民幣¥2800元(大寫:貳仟捌佰元整),甲方負責爲乙方開具正式稅務發票,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2、租金每3個月繳納一次,在每季度首月15日前支付。第四條在房屋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電視、網絡等一切消耗費用均由乙方支付,並保留好繳費票據,解除本合同時查驗。租賃期間所產生的房屋及其附着設備的.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由於拖繳、欠繳以上費用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的聯繫電話(方式)暢通,由於乙方通訊不暢,甲方無法聯繫乙方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應愛護房屋及相關設施,不得隨意損壞,不得亂塗亂畫,保持地面完好及室內衛生。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關設施損害的,乙方應負修復或賠償責任。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退租時,乙方的裝修遵“來修去丟”原則,甲方不予負責。

第七條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租賃,須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合同到期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宣佈解除本合同後,乙方遺留、存放在甲方出租房屋內的貨物、設施,均視爲乙方的拋棄物,甲方有權任意處置。

第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擔的房屋轉租、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2、乙方未按第三條約定按時交納租金,拖欠租金;

3、欠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需乙方支付的費用一個月以上;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5、損壞承租房屋。

第九條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第十條乙方在租賃期間,對用電、自行裝修構件、用品使用負全部安全責任,負責定期對用電設備和液化氣等相關設施進行安全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聯繫甲方協助解決。(甲方安全提示:使用電熱水器洗浴時須切斷電源,使用液化氣時,一定要有人照看,人離火關。)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章)後生效。合同簽訂時,甲方交付鑰匙一把,乙方向甲方交付違約、水電費等事項保證金¥2800元(大寫:貳仟捌佰元整)【以甲方開具的收據爲憑】,該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及結清所有賬目後無息退還,乙方未滿租期退房租或因本合同第八條情況解除合同,押金不予退還。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簽章)

乙方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擬定 篇2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房屋座落地址:,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__5__年,自__20xx___年_ _ 月_ _日起至__20xx_年_ 月_ _日止。

第三條 押金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需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在房屋設備設施完好並結清租金及其他費用前提下,甲方應將該押金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 承租人簽約資格費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自願同意向甲方支付簽約資格費 元。

第五條 租金的確定

5.1 第一年度租金爲每月人民幣 元。

5.2從第二年度起,甲方每年有權在上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礎上上調當年度的月租金,漲幅比例不超過本合同商鋪所在地(同一排)門面月租金最高漲幅,具體月租金數額在每一年度期限屆滿前 30 日內,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確定。

第六條 租金的支付時間

6.1 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應支付第一年度前6個月的租金共計 元;

6.2 第7個月至第24個月,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

6.3 第25個月至第60個月,每6個月支付一次租金。

6.4 本合同採取先付租金後使用房屋的方式支付租金,除6.1外,以後每次支付租金應提前 10天。

第七條 房屋用途

本合同商鋪由乙方用於服裝經營,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第八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乙方如需要對本合同商鋪裝修或改造,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負。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甲方無需對乙方進行任何賠償或補償。

第九條 房屋的使用與維修

9.1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安全條件,各種設施能正常使用,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承擔必要的維修費用;

9.2 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房屋本身及房內設施損壞,由乙方維修及賠償。

9.3 乙方應合法使用所承租的房屋,應服從相關行政部門的管理,不得在本合同房屋內進行違法活動,否則,所發生任何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財產的保管

乙方應妥善保管好存放在本合同房屋內的財產,財產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1.1租賃期間,本合同商鋪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衛生費、寬帶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繳納;

11.2 本合同簽訂之日水錶表底數爲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爲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轉租或轉讓

本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商鋪擅自轉租或轉讓。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3.1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13.2 乙方遲延支付租金達 30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3.3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裝修或改造、擅自轉租或轉讓,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3.4 合同期限屆滿自行終止,乙方若續租,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30日以前向甲方提出續約請求,經雙方協商後確定是否續約。

13.5 如雙方未能按本合同5.2約定的期限內就下一年度的租金調整達成補充協議,視爲本合同在本年度期限屆滿之日終止;

13.6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 5 日內,乙方應將所有物品搬離房屋,將完好無損的房屋交於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房內物品,一切損失、後果、責任由乙方自負。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 乙方如不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的約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應按所欠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4.2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以外的其他條款的約定,每違反一條(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14.3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二條,第13.1款,除應按14.2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不退還押金;

14.4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但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房管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其他

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擬定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間數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房屋質量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____年零________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___個月的。

租房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擡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____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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