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約(精選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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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租賃合約 篇1

本條款根據、《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汽車租賃合約(精選24篇)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爲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爲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爲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車輛基本情況如下: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爲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爲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

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啓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四)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六)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爲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汽車租賃合約 篇4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一、租賃車輛狀況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爲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____%的違約金。

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願租賃甲方_________貨車。車牌號爲:

二、租賃期限:暫定一年( )。協議生效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風險擔保金_________元。

三、租賃費用:¥_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每年減免兩個月,每月租金 。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車輛時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風險擔保金總額的100%,到半年以上的扣風險擔保金的50%.本協議到期後乙方須保證車輛完整無損歸還給甲方。

六、其他約定:

1、甲方提供出租車輛,行車的相關手續必須齊全。

2、乙方在租賃期內的一切油耗、修理費及相關費用等由乙方全部承當。

3、乙方在租賃期內所承運的各種物資,無國家違禁品,否則,因此而產生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後果,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並還應支付甲方的間接和直接損失費¥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整)。

4、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經濟後果和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同時,另行支付甲方間接和直接損失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元整)。

5、本協議到期後,乙方應及時歸還車輛給甲方,如需繼續租賃,則另行協商租賃的相關事項。

6.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造成損壞的,承租方應當修復原狀或賠償應和原車一樣。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8、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9、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6

甲方:

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

本着雙方自願聯營合作的原則進而達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掛靠項目:

1、甲方:以服務爲手段,提供營運手續,營運手續產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以車輛爲實質資本,爲租賃營運提供生產工作,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將車輛營運手續租給乙方使用,並協助辦理車輛相關手續,乙方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協助處理交通事故,辦理保險理賠,解決有關事故,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

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擔不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和經濟連帶關係;

3、如果乙方車輛不再租賃甲方,甲方積極辦理乙方的車輛轉讓及過戶手續,費用由乙

方承擔。

三、乙方責任:

1、乙方需將車輛落戶到甲方,並承擔期間一切費用,運輸收入由乙方收取,經營過程中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以個人名義承攬業務,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有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若同時因此造成甲方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3、乙方必須按規定對車輛及相關手續證件進行年檢,並按規定參加人身、車輛及第三者和貨物各種保險,如不遵守上述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4、乙方駕駛員必須按甲方要求營運,必須按規定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和法制學習,營運過程中乙方駕駛員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若同時因此遭成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四、掛靠費用

1、乙方以其自有車輛登記在甲方名下爲條件作爲掛靠費的支付方式。

2、回單結算時司機必須憑運費80%的過路費及油票結算,否則不予結算運費。

五、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限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協議期滿,續簽協議。如不續簽,車輛需在協議期滿前過戶到乙方名下,費用由乙方承擔,此後掛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與甲方無關;協議期滿,過戶之前,租賃車輛給第三方及自身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若同時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時間:

時間:

電話:

電話:

汽車租賃合約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爲 車型號爲 , 座,顏色 。

狀態良好,乾淨衛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爲 ,從 年 月 日 時 分起至 年 月 日 時 分止。租金爲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元)。包含司機服務費。(不含超時費,超公里費)。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一個月或超過一個月,按月預先付租金。每天行駛不超過百公里,司機每天工作八小時,租期爲一個月的車輛限行駛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 元/公里計算。司機超時按 元/小時計算租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a)、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爲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b)、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其它車輛暫時替代。

c)、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公司負責人的合理調度。

d)、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負全部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 、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b)、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

c)、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d)、乙方應提供甲方車輛正常維修和保養時間。

e)、租賃車輛由甲方司機負責保管,乙方無權駕駛所租車輛,否則後果自負。

f)、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機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g)、車輛如服務於深圳市外,乙方應提供司機食宿。

h)、乙方應爲司機提供休息場所,以保證正常出車安全。

六、違約責任

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將扣除未到期租金30%爲違約金。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日期:二oo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8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出租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從業資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據駛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疽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行政機關有關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規定和政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客運出租汽車營運事宜訂立如下承包合同書:

第一條、合同標的

本合同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出租車之詳細情況如下:

第二條、承包方式

1、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的營運車輛承包給乙方經營。

2、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負責該營運車輛的營運資質年檢審覈及車輛的年檢審覈等與該車營運資質有關的所有行政手續的辦理並全額承擔因此所發生的費用;甲方辦理前述事項需要乙方配合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否則因此造成遲延損失或相應的行政處罰責任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負責乙方個人從事營運行業的營運資質年檢審覈等所有行政手續的辦理並全額承擔因此所發生的費用;乙方辦理前述事項需要甲方配合時,甲方應予配合,否則因此造成遲延損失或相應的行政處罰責任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有效期內,無論因甲方公司營運資質、營運車輛或乙方個人營運資質存在任何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瑕疵時,本合同須立即終止履行並由違約方按以下規定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1)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第___條約定的3個月的承包金作爲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第___條約定的3個月的承包金作爲違約金。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年__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相關費用

1、乙方應於本合同訂立同時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終止時,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了有關交接義務並繳清了全部相關費用時,甲方將前述履約保證金本金返還給乙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以下約定按月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1)合同第一年度,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爲_____元;

(2)合同第二年度,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爲_____元;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中包括:因營運車輛經營所發生的稅(費)、經營權有償出讓金、車輛折舊、車輛保險費、社會保險(其中:基本養老保險____%、醫療保險____%、失業保險____%、工傷保險____%、住房公積金_____%)、養路費、車費發票、甲方管理和投資收益等。

本合同有期內,如遇最低工資標準、相關稅(費)、車輛保險費、社會保險費調整,承包費按上述費用調整的幅度相應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在補充協議中明確。

3、本合同有效期內,營運車輛所發生的如下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車輛營運所需的燃料;

(2)車輛維護所需的各種油、劑;

(3)車輛維修費用;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營運車輛的經營權和所有權;

2、甲方應負責辦理營運車輛所需的發票;

3、甲方應按時辦理與營運車輛的營運相關的全部行政審批手續;甲方應按照有關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管理的規定,制定人員、車輛、服務質量等管理制度,組織並督促乙方認真執行;

4、甲方應按國家法律法規成立其單位的工會組織;

5、甲方工會組織應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對乙方有見義勇爲、拾金不昧、助人爲樂等突出事蹟的,按照事蹟大小予以表彰或獎勵;

6、甲方負責營運車輛的消防、治安等應急事件的處理,在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辦理出險、索賠及善後處理事宜;

7、乙方營運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甲方墊付有關費用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造成甲方車輛和其它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8、監督乙方使用、保養及維修營運車輛的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使用車輛的行爲提出整改意見及處罰決定;

9、監督乙方的服務質量,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乙方違規的行爲給予相應的處理;

10、依法代繳乙方個人所得稅和社保款額;

11、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辦理營運車輛的投保手續,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責任險等相應險種;

12、本合同訂立時,甲方已經制定的有關制度如下:

(1)《_________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制度》;

(2)《_________出租汽車駕駛員運營任務承包合同制度》;

(3)《_________出租汽車運營服務制度》;

(4)《_________出租汽車交通安全制度》;

以上制度均已公示在甲方公告欄或甲方網站上,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從事客運出租車營運,並享有交納承包金及相關費用後的收益權;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按期足額交納履約保證金;

3、乙方應遵守行業管理規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車容整潔,證照齊全,標識清晰,規範文明服務,設備完好,行車安全,按時交費;

4、乙方拒絕交納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財務簽章收據的費用,並有權向有關管理部門投訴;

5、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營運所需的車費發票;

6、在運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乙方應及時通知、協助甲方做好出險、索賠及善後處理事宜,並承擔相應責任;

7、乙方應愛護使用、妥善保管營運車輛,不得將營運車輛交給他人或無從業資格的人員營運;

8、乙方應按照營運車輛的說明書及甲方規定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

9、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行業管理部門和甲方開展的質量信譽考覈活動。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但不得違反有關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行業管理的規定。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日未交納月承包費的;

(2)乙方嚴重違反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津法規和行業管理制度,導致甲方或乙方因此遭受了嚴重的行政處罰的;

(3)乙方發生行業管理部門認定的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對甲方名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4)乙方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或《從業資格證》的;

(5)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甲方依照以上約定行使單方解除權解除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於3個月承包金的違約金。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致使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業的。

乙方依照以上第(2)款約定行使單方解除權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交納相當於3個月承包金的違約金。

3、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合同終止及續約

1、甲方或乙方按第八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終止。

2、本合同期滿,合同終止。

3、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可協商是否續簽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車管理法律、行業管理制度、無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務質量事故的,有優先續簽權。

4、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天內,甲乙雙方根據車輛驗收表(本合同附件一)辦理車輛交接手續,乙方交回營運證照、車輛及附屬設備,甲方對其進行驗收。達到驗收標準的,甲方向向乙方全額返還履約保證金;未達到驗收標準的,乙方須在15日內修復合格,乙方不願修復或修復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由甲方按附件二的標準修復合格,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自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須向另一方支付車輛3個月承包金的款額作爲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向甲方交納月承包金的,從應交費之日起,每日應按拖欠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2、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3、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4、雙方因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按以下第____項約定解決:

(1)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5、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6、本合同文本由甲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7、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標題僅爲方便閱讀,不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亦不作爲本合同的解釋之用。

9、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0、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約 篇9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自願原則共同遵守合同內容。

第一條 標的物信息、租金支付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要求向其提供 ____輛 _____型號 ____車,

租期爲: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租金: 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1)若合同期限以月(30天)爲單位的,應當在每月 號之前付清上期租金,剩餘不足一個月的,按 天/月計算;(2)若合同以年(365天)爲單位的,應當在每年年底(12月31日)結算租金,剩餘不足一年的,按(1)處理。

第二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二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四條 保證金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支付 _____個月租金作爲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五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 %。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爲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 ____%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 ____%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 ____%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 ____%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二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七條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 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因合同內容或執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首先由雙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 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發生效力,若當事人一方對合同內容做出變更的,應當徵得對方當事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對未變更者一方不發生效力。

術語解釋

1.出租方:獲 市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爲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訂的合同時,代爲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爲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爲元/月、元/天、元/小時。

6.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 ____元/公里記收費用。

8.保證金:爲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約 篇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車牌號爲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車輛使用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爲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爲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爲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爲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戶,在客戶交納相關費用後,爲客戶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戶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戶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戶收費 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戶爲10000元,會員爲20xx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戶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戶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並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爲: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   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0xx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約 篇12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汽車運輸貨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車。

2、車輛數量:_______輛。

3、貨物類型:______________

4、運輸起、終點:起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終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費:淡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旺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若支付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則匯率按_______計算。

6、運費的支付:每週星期_______爲運費支付日,當日乙方將一週內使用甲方所有車輛的運費結清。

7、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貨物的裝運,若乙方裝運除_______以外的其它類型貨物,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2)若乙方裝運貨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3)甲方車輛具有優先裝運乙方貨物的權利。

(4)在乙方保證甲方汽車運量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他人;若乙方的貨物不能滿足甲方汽車的運量,則甲方可另外轉租其他貨主。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裝貨車輛的管理。

8、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車輛維修期間、節假日車輛未及時到達口岸期間,乙方有權另尋其它車輛裝運貨物。

(2)在乙方貨物較多而甲方車輛不足以滿足乙方運輸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保證首先裝運甲方車輛。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車裝運百貨以外其它類型的貨物。

(4)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完所有的清關手續(遇節假日順延)。

(5)乙方必須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的押金(_____輛車,每車_____美元),以保證甲方車輛的及時出關和車輛到__________後及時接車與清關,若因上述原因壓車給甲方造成損失,損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6)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第三方。

(7)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貨物原因,造成甲方車輛毀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雙方協商延期。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爲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爲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爲______個月,到期後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一天_________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後支付。若租期滿________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職責,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職責。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於良好的狀態,持續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後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一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職責。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到達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駕駛證號碼: 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特制定本汽車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車牌號 ,租用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至 年 月 日 時 分。租車地點、還車地點:勝利路52號。

2、租金爲每日 元(每日限300公里,超出30公里以上,按每公里1元計費),租期爲 ,預付押金 元,乙方在車輛歸還時間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後需交納或預留違章保證金500元/輛,7天后,沒違章,如數退還,不計息,望各位新老客戶給予配合,謝謝合作。

3、租用6小時內爲半天,6至24小時內爲壹天。

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車輛必須狀況良好,證件齊全有效。乙方在租車時未就車況提出異議,則視同甲方交乙方車輛符合標準。

5、乙方在承租期內如遇車輛發生故障,不是乙方造成的由甲方負責,如果是乙方使用中不當,造成發電機漏水、漏機油損壞發電機和車輛地盤、外觀等的,不能用保險理賠,一切由乙方自負修理還原,停車修理時間按租車計算。

6、乙方租車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原件;經甲方驗證後,將複印件留存在甲方備檔,乙方身份證、駕駛證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僞造或超時超期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所導致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應按時、按地點還車,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租車時間的,應提前徵求甲方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未經甲方同意並延遲還車2天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金500元,並有權向110報警。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租用的車輛需跨市行駛的,乙方在租用時必須事先向甲方說明,乙方需臨時改變行車地點方向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隨意改變行車地點方向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外,有權向110報警,由此造成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10、租用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或其他人員駕駛,如果乙方擅自將車輛交給無證或其他人駕駛,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1、租用期間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遵紀行駛;因違法、違章、酒後駕車等原因所造成牌照或證件遺失的,所有補辦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的相應停車損失費用,停車損失費按租車費收取。

12、乙方在承租期間發生擅自將所承擔車輛出售、抵押、轉租、投資、贈與和採取其它侵犯甲方所有權的行爲的,乙方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3、租用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乙方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同時及時通知甲方。由於乙方沒有報案或沒有及時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14、發生意外事故時,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出事地點,如因乙方擅自離開出事地點而造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其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15、發生事故後車輛請到甲方指定修理廠修復,乙方需送外廠修理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送外廠修理造成車輛修復質量低劣,選用不合格零件等需要重新修復的,乙方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修復費用,並承擔停車損失費,停車損失費按租車費用收取。

16、發生意外事故後,甲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償範圍,之外的所有費用及由乙方所引起的車輛停駛的租金損失,乙方並需向甲方支付車輛折舊費,損失費和第二年保險費率提高等費用,應向乙方增加收取修車總費的20%—40%。如導致車輛完全報廢的,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償範圍之外的車價差額部分及由此造成甲方其它實際損失,乙方應補甲方本車市場價爲主,乙方對本車輛發生任何事故與後果,對甲方車主無關,一切損失後果都由乙方自負。

1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15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單位):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

甲、乙雙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

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並選定車型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 元,

車輛租賃抵押金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協議期限爲 :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車型爲 ,車號爲A 號的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

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爲,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 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爲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啓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協議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爲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 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爲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爲基數,每日5%0的違約金。

(三)、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爲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爲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十、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採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 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車輛交接單》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1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

_______________車位_____號

第二條租賃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租賃期內,甲方將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若甲方有繼續出租的願望,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第三條租賃物的所有權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第四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在租賃期內,由乙方承擔物業管理費等必須費用,並且須給甲方按照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租賃費用,共_____個月,合計_____元人民幣,於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租賃物件在租賃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當時市場價格,賠償甲方。

第七條違反合同的處理

1、除特殊情況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中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正式交與乙方使用前(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解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當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爲憑。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採用書面形式,並獲得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認同。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簽名/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簽名/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17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人民幣(見附表車輛價格),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爲 年: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車型爲 ,車牌號爲 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爲,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爲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啓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爲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 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爲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爲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的,不論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爲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爲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二)合同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18

出租方(甲方):廣州豫龍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同意,就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車輛事宜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租賃車輛:

乙方租賃車輛情況如下表,詳細車況見合同附件《車輛交接單》車型_______車牌_________顏色______,租賃車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費用及結算方式(合同所有金額以人民幣結算,發票):

1,乙方租用甲方車輛時,需要支付押金(大寫)元,還車當天結清相關費用後,甲方將押金退回乙方(無利息),但需扣留(大寫)元作爲交通違章保證金,一個月內核實乙方在使用上述車輛過程中確實無交通違章罰款後無息歸還給乙方。

2,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元/,總費用__元,租金_____支付。

3,限行里程及使用時間規定:

“日租”按自然日計算時間,規定每日限行_____公里,超過限行里程按每公里加收__元車輛磨損費。超時按元/小時計算,以日租金爲上限。

4,付款方式:承租方用車前需支付規定押金和租金。

5,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車輛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車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三、還車事宜:

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租金、押金當天將所租賃車輛加滿油料交付給乙方,乙方還車時需加滿油料後還給甲方。

2,雙方交接按《車輛交接單》爲交接車車況依據。

3,交車,還車地點爲: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若乙方有任何將所租用車輛作爲以下非法用途的,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交之押金,如乙方押金不足以補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乙方需支付不足部分。在下述任一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租賃車輛,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作相應賠償,經濟損失還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合同所列標準計算:

(1)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發售、抵押、質押;

(3)乙方從事其他有損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3,合同期間由於乙方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傷等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處理並修復車輛,如乙方拒絕修復,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修復,修復費用按照發票向乙方報銷。

4,義務:

(1)爲乙方提供狀況良好,相關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2)承擔租賃車輛非人爲原因造成的故障正常維修和保養,如果維修保養時間預算超過兩天無法交給乙方使用,超過部分甲方保證提供同一檔次的車輛作爲乙方使用的替代車。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擁有車輛租賃期間的使用權。

2,自行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燃油費、路費等相關開支。

3,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支付租金及違章等相關費用。

4,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條款規定。

5,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及有關法律、法令、安全行車,如因違規、違章等負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或導致被國家執法部門扣車及罰款的,乙方除需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外,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保險條款

1,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爲受益人擔保車輛損失險、交強險、全車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座位險(每個座位購買賠付一萬元人民幣保險)等。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險要種,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租期間車輛若發生因乙方造成的車損事故,乙方應在事發後及時通知甲方協商車輛維修事宜,並配合交通警察處理事故現場事宜,如果因爲乙方不報案或現場滅失造成不能出險的,由乙方承擔事故的全部損失。

3事故車輛維修期間租金正常收取,如乙方需甲方提供替代車輛的,則替代車輛租金由乙方支付,車輛維修費用先有乙方墊資,保險公司賠款後,再退還乙方墊付的修車款。

4乙方在承租期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被盜、報廢或其他形式的滅失,乙方應承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償款爲止的車輛租金的50%,以及保險公司免賠部分。

5,乙方承擔自己責任範圍內的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事故損失及相關費用,甲方承擔因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故障,甲方承擔保險及其他費用,由於乙方駕駛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保險不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

6,發生車輛事故折舊計算:(1)車損在3000元以上的,未損壞主要部件,車輛加速折舊費爲車損額的20%;(2)事故損壞主要部件(包括髮動機組成,波箱組成,底盤組成及懸掛組成部分)加速折舊費爲車損的50%;(3)3000元以下的車損按照保險條款免陪處理,保險不理賠部分由承租方自行修復(未損壞主要部件的)。

7,擔保人就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從擔保人手續上簽字之日起至被擔保人歸還車輛,結算全部款項爲止。

七、違約責任:

1,合同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駛,並未能提供可行的替代車輛,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需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給乙方。

2,合同期間,因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按合同總租金收取。

八、合同爭議解決:

1,由合同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處理。

2,本合同一式兩份(有擔保方爲一式三份),各持一份,對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刪減、補充應有雙方及擔保方以書面形式作出。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即提車之日生效。

十、汽車承租人須知條款:

1,駕駛人需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所租車車輛相符。

2,爲車輛的良好性能,請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做常規檢查,如果發現問題,及時和出租方聯繫。

3,如果車輛發生異常或者故障,請立即聯繫出租方,如擅自繼續使用車輛,造成的損失將自行承擔。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19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爲:_________(以下稱爲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爲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爲_________,電話號碼爲_________,租期爲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爲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爲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附件:shophouse unit lease contractthis agreement is made at _________, on the _________day of_________ , between 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lessor" and mr./mrs/miss 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lesse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agree as follows:

lessor agrees to lease and the lessee agrees to take on lease unit(s) of shophouses, room nos _________, situated at _________road, tambon _________, district of _________, province of _________, with telephone number _________, for a period of _________ years at a monthly rental of _________ baht.

lease period aforementioned in clause 1 shall be effective as of the date the lessor completes all details as in clause 3, and notifies the lessee in writing within 7 days thereof.

lessor agrees to complete repair of the shophous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details:_________.

this contract signing date, the lessor has received a deposit as rent security amounting to_________baht. should the lessee be overdue on rent payment for any month, the lessee agrees for the lessor to immediately deduct the amount due from the said deposit as rent payment.

lessee agrees to pay rent to the lessor by or before the_________th day of every month. should the lessee be in default of rent payment within the said period, the lessee agrees that this contract then becomes extinct without any notification.

ent of all building and land taxes shall be borne solely by the lessee.

ld the shophouse be legally condemned before expiration of the contract, the parties agree that the contract becomes extinct and shall not claim any damages from each other. provided that the lessee still resides in the building for which the lessee shall pay rent to the lessor until the lessee moves out of the building and completes handover of the building to the lessor.

lessee agrees to pay rent and all telephone bills to the telephone organization of _________ from the day of the enforcement of this contract.

lessor agrees that he shall not increase the rent for a period of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this contract or (signature) :_________     lessee (signature) :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約 篇2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爲明確汽車租賃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自覺服從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 合同形式,標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條 本合同爲汽車租賃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車輛所需的資信證明,交納一定的風險保證金;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相關證照齊全有效的車輛。

第四條 乙方因生產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型號(手擋/自檔)的租賃車壹輛。該車發動機號爲___________,車牌號爲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本車規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體車輛狀況和隨車設施詳見《租賃車輛交接單》。

第五條 租賃車輛駕駛人員應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準駕車類別與租賃車輛相符。

第六條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時止,合同有效期爲___個月。租賃期以天(24小時爲一天)爲計量單位,計時間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計算,超過7天的按一月計算。租賃計算的起止時間以《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續租事宜,如雙方無異議,此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_____月。

第七條 1,甲乙雙方應在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範圍內,協商確定月租金爲人民幣(“人民幣”以下簡稱“元”) ¥_________元(含稅/不含稅)。支付方式爲_____付。

2,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車輛時,每___不得超過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 ____元收取費用。

3,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爲¥ _____元,支付方式爲_______該風險保證金僅作爲乙方在租賃期間內不損害甲方利益的保證,其返還方式爲:在租賃期滿之時,甲方未發現乙方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不計利息返還¥ _____元。違章曝光押金於租賃期滿後15日內,甲方未發現乙方因交通違章曝光的,不計利息全額返還。

第八條 租金和相關費用結算的基本幣種爲人民幣。如結算時使用其他幣種的。統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日的掛牌匯率換算爲人民幣結算。

第三章 車輛交接

第九條 車輛交接須在甲方指定的營業地點和營業時間內進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車輛租賃時,甲方應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和隨車設施完好,並將租賃車輛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乙方應認真瞭解掌握租賃車輛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項,並有保持車輛狀況良好的隨車設施完好的責任。在車輛交接時,甲乙雙方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及隨車證件,如實填寫《租賃車輛交接單》交接完畢簽字確認。

第四章 違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險

第十一條 由於乙方原因致租賃車輛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門暫扣給予違章曝光和扣押證件罰款等處罰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租賃車輛交通違章曝光後甲方應主動通知乙方,協同乙方處理車輛交通違章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證照遺失等,乙方應於24小時內通知甲方,並承擔由此 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的損失。甲方得知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案,積極協助乙方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甲方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甲方應辦理租賃車輛的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和國家強制性保險。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賃車輛相關的其他險種,應承擔該險種的費用,甲方負責辦理出險後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相關手續。因甲方未及時辦理前款保險手續等原因導致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四條 在租賃期間,由於乙方責任租賃車輛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 由於承租方責任導致的理賠行爲,需負擔車輛實際損失1500元(含)以內(購買不計免賠險後除外)、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及由此產生的第二年保費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費的10%);

2 加速車輛折舊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按照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總數的20%作爲承擔車輛加速折舊費用。(僅適用於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的總數大於五千元時)。

3 由於承租方(酒駕、醉駕、毒駕)等危險方式駕駛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 租賃期間發生車輛被盜或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應承擔車輛滅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及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

第五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和相關費用;

2 存在下列情況時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A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乙方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

C 乙方擅自贈予,轉讓,轉租,質押租賃車輛以及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

D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3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甲方有權瞭解租賃承包車輛的狀況及使用情況。

4 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向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隨車證照齊全有效的租賃車輛。

5 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

6 及時答覆乙方提出車輛使用維護方面的技術性等問題。

7 負責對租賃車輛在北京主城區範圍(五環)內非人爲因素導致的故障進行救濟。

8 協助乙方處理髮生在租賃期間的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負責出險車輛的索賠事宜,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

9 負責向保險公司爲租賃車輛進行必要的投保。

10 負責車輛的正常保養和年檢。費用由甲方支付。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租賃期間享有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 辦理租賃手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資信證明。

3 乙方名稱住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未及時通知的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後果。

4 租賃期間內租賃車輛發生各類機械故障或車輛損壞事故的,須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不得擅自維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廠維修。由於任意一方責任造成的機件故障,損壞的,修理費由任意一方承擔。

5 妥善保管車輛的證件牌照等,定期檢查機油剎車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定期檢查車輛設施,若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6 租賃車輛如需添加油品,必須使用該車輛生產廠家允許使用的油品。

7 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賃車輛上的設備儀器和零件,乙方必須保留租賃車輛的甲方特徵標誌,不得擅自摘除塗改和破壞。

8 乙方不得擅自贈予,轉讓,轉租,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以及有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

9 不得將租賃車輛進行一下活動:用作教練車,參加競賽,做抗震抗壓等測試以及其它有破壞性的駕駛或實驗,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不得超載人和物,不得運送易燃易爆腐蝕物品,不準酒後駕車,不準違反國家有關運輸管理規定。

10 不準將租賃車輛進行違法活動,不準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1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超過72小時。

12 車輛發生緊急故障或異常時,應立即停車並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

13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配合甲方維護保養。

14 乙方還車時應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檢驗有刮擦碰撞等情況的,應按修理行業收費標準賠償損失,並承擔甲方在維修期間的租金損失。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和租賃車輛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六條5、6、9、10款規定的,經乙方提示後仍未履行義務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第十七條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向甲方賠償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內的剩餘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項不予退回並不承擔因收車對乙方產生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一條 甲方或者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

第七章 合同變更,解除合同,糾紛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擔保人和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附加條款: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經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2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第三檢測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汽車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景程牌小轎車壹輛,車牌號碼爲:K16333,租車時間自20-年 2月1日至雙方約定時止。

第二條租金爲月租金:人民幣叄仟伍佰元整。(不含司機勞務費,司機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按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一個月或超過一個月,每月十號前預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條 車輛交接租車及還車時,在甲方指定的停車場進行交接,由甲、乙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保險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交車時車輛清潔,油箱加滿油。

3、負責向保險公司爲出租車輛投保。

4、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及例行保養和小修。

5、租賃車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事故,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6、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7、在租賃期間,如需提前收回租賃車輛,應以同類型的其他車輛予以置換。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按時支付租金。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路橋費、小修費用。

5、租賃車輛使用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立即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同時向保險公司報保險事故,並在12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交警部門裁定或者法院判決的全部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如發生非保險事故,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應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書面回覆。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8、還車時應保持車輛清潔並將油箱加滿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納租金或其他費用的1%作爲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討的權利。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22

出租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

甲方同意專門爲乙方提供_________輛_____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並提供司機爲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賃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爲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號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費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須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滯納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後,須在三天以內提供有效的,正式的發票。

四、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五、乙方職責

1、乙方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六、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須提前至少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在收取最後一個月租金後七日內退還乙方的預付押金。

2、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中文爲準。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約 篇23

新能源汽車租賃協議書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車的用途只限於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爲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爲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約 篇2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_________,車牌號爲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_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爲始,以車輛收車時爲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爲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___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爲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爲,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爲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爲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爲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爲,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 出租方:_____(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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