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租賃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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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租賃合同 篇1

甲方:上____國小

民辦學校租賃合同(通用3篇)

乙方;上巴____學校

現因乙方民辦辦學需要,租賃甲方原新店國小的校舍和場地進行辦學,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新店國小的校舍、場地,不提供桌子、椅子、水、電、教學設備的添置、校舍的維修等。

2、乙方除今年向甲方上交租金——元,以後每年向甲方上交——元。

租賃的時間暫定三年,租金每年月日前一次性交清一年的費用。

3、乙方可以對甲方所提供的校舍進行維修,但不得改變校舍的主體結構,也不得改變其使用用途,確因需要改變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

且乙方維修及添置的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校舍、圍牆、校門等建築物在合同結束後應保持原狀,若有倒塌或重大損壞的,乙方必須維修到位。

確實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房屋倒塌的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報告。

4、若因上級有重大決策確實需要終止合同的甲方按照時間比例退還租金,不算違約。

5、乙方在辦學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概不負責。

6、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能辦學的,也不得轉租給其他人,確實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7、本協議未盡事宜,需甲乙雙方協商,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上巴河鎮中心學校、教育局民管辦各一份。

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民辦學校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開展班級活動的需要,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承租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一下車輛租賃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甲方同意專門爲乙方提供________輛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並提供司機爲乙方工作

二、租賃時間要求甲方須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達______,接送乙方同學至_________。

甲方須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達______,接送乙方同學至____________。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元/輛);租金包含本合同規定服務內容而產生的司機工資、車輛保險費、汽油費、養路費,以及停車費和過橋費等其他各種稅費和一切開支。

2.乙方在服務結束後立即支付租金。

甲方在收到租金後,須立即提供正式的發票。

四、甲方職責

1.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性能完善,車輛及駕駛員手續齊備合法,並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2.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3.在服務期間,甲方不得攜帶和同意非乙方人員乘坐本次車輛。

4.爲保證活動的正常開展,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到達約定的地點。

5.甲方在工作期間,因自身違反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證件,不影響雙方簽定的汽車租賃合同的執行,因此造成的車輛及乙方外人員損傷和公安交通部門對甲方的罰款均與乙方無關,應由甲方承擔。

6.發生甲方責任交通事故導致乙方乘坐人員受到傷害需要賠償時,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予以賠償。

7.如乙方有需要,甲方應積極提供服務車輛和駕駛員的必要的相關信息。

五、乙方職責

1.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2.乙方及時付清所有租金。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不稱職的司機,甲方應積極與乙方協商解決。

4.乙方應教育乘坐人員遵守交通和安全規則。

六、其他1.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中文爲準。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4.如出現糾紛,採用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辦學校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爲明確甲方和乙方在學校租賃經營期間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全部聚仁中學,所租聚仁中學座落在.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合同到期時,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續約。

第三條租金(大寫)按每學期實際在校學生人數即每生每學期人民幣伍佰元(500元)作爲學校租賃費用。乙方在收取學費時,甲方有權派人監管收費。

第四條租金支付方式:每學期開學後二十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場地及房屋,應當符合辦學用房所需條件:如房屋抗震標準,水、暖、電、氣等總線管路的初裝與接通,並符合相應的承載標準;房屋的結構滿足辦學所需,無安全隱患等。如若教育部門、消防部門、衛生部門等需要各種鑑定及證件,一切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的小型維修由乙方承擔,大型的涉及到場地及房屋主體結構等的維修由甲方承擔,否則乙方有權在租金內除去相應的維修費用。如乙方在自己意願下對學校進行改建、裝修、增設他物等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得以改建物、裝修物爲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七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辦學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消防合格證、房屋安全鑑定證、食堂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且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各種相關證件期限需大於乙方租賃期限。

第八條甲方應當積極維護乙方辦學期間校園周邊的安全與穩定工作,保證乙方的正常教學秩序。

第九條租賃期間內由乙方自主經營,乙方不按時支付老師工資、電費等由乙方負責和承擔。本合同生效前的聚仁中學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房屋主體改動,需經甲方同意。乙方要愛護學校設施、教學儀器等,合同期滿時乙方按交接清單將租賃房屋及場地如數歸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簽訂合同時,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保證金人民幣五萬元,如應由乙方承擔的經濟損失,若乙方拒不負責,甲方可從保證金扣除,如沒有此事實的,合同期滿後甲方如數退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租賃期間乙方管理造成的事故由甲方協助乙方處理,由於建築物缺陷或漏洞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除、變更與違約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利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承租場地及房屋內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利單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租賃給乙方的聚仁中學不符合辦學條件;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導致乙方無法正常辦學的。

3、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未經協商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有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賠償對方違約金人民幣五萬元(50000元)

第十四條本合同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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