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簽訂住房租賃合同

來源:瑞文範文網 2.22W

住房租賃合同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住房租賃合同應當包括的條款:

如何簽訂住房租賃合同

1、當事人的情況:如姓名、單位等一些個人情況要在合同中明確;

2、住房的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面積、裝修情況、配備的設施和設備房屋的產權及產權人;

3、租賃的期限:

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該套住房。

4、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商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有按年、按半年付、按季付、和按月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的期限的房租,就可以向出租人要求給予一些優惠。

5、住房修繕責任

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檢查,如有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示維修。但因承租人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6、住房狀況的變更

承租人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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