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個人租賃合同格式(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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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個人租賃合同格式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汽車個人租賃合同格式(精選5篇)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省交通廳、省計經委、省物價局聯合頒發的《______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汽車租賃有關事項,經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養、維修等約定條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型號車輛________輛,顏色爲________色,車輛廠牌號爲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租車地點爲甲方公司經營場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行駛範圍________________。還車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

2.根據物價部門對汽車租賃收費標準的規定,就租賃車輛收費、超時、超里程加價及款方式約定如下:

日租金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元,日行駛里程爲________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________元計算。租賃時間以連續租用________小時爲一天,在________小時內按半天租金算,超過________小時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租用車輛的押金爲________萬元/輛,在租車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繳付給甲方,還車時,在車輛完整無損的情況下,憑押金收據與甲方結算,結算時間爲銀行營業時間內。

4.續租方式:在租賃期內,乙方需要續租,一般情況下可用電話等口頭方式簽訂續租合同,但應當加付押金,當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時,應主動向甲方加付相應押金後才能續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交通稅費等費用繳納約定如下:

差路費、車船稅、保險費、年檢費由甲方負責,其他行駛費用由乙方給付。

6.租賃車輛保養、維護責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後,須對所租用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其保養項目爲:出車前的檢查,途中檢查、回場後的保養)。定程保養及大修:由乙方根據里程和車輛的性能狀況及時反饋給甲方,甲方確定有必要定程保養或大修時,乙方應將車輛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保養及大修。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出租給乙方車況良好、設備齊全(見租賃車輛交接單)、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證、養路費等規費交訖證、保險證等牌證齊全有效的車輛,並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證件應真實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認真的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隨車配置的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未經批准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車輛的保養維護和發生各類機械故、事故後的修理,須按雙方約定條款辦理。

6.租賃期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乙方應當立即告知甲方及有關部門,並應在規定期限內向甲方提供出險原因報告及有關材料,會同甲方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乙方全部承擔經濟損失賠償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款額歸乙方所有。由於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關資料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該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保留在車上的特殊標誌,不得私自摘除、塗改,否則應負賠償責任。

8.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歸還車輛,還車時必須保持車輛性能良好、車輛整潔、設備齊全,並無任何刮碰現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車輛的鑰匙。若造成鑰匙滅失、損壞等情況亦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並負責賠償修配所租車輛門鎖和點火開頭的費用。

10、乙方承租車輛的燃油費、過路、過橋、停電費等費用自理。還車時,若存油低於出場時存油,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費;高於出場時存油的,甲方應退帶多出的燃料費。

11.租賃期內,因乙方不慎遺失牌照和各類證件涉及到因違章(包括電子警察)未及時處理,致使甲方造成驗審、過戶、扣分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賠償因車輛無牌照和各類證件而停駛的實際損失。

12.乙方承擔賠償保險責任事故或租賃期間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修理費和車輛損失費,及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駛經濟損失,金額爲停車天數的總租金。同時還應賠償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______%計算。

13.乙方所租車輛若發生破壞鉛封,私調里程錶的,按總租金的______%加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需徵得甲方同意,並支付剩餘合同期內總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四、乙方對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承租車輛過輪渡時,乙方駕駛人員未隨車照看造成的損失。

2.承租車輛輪胎爆裂的損失。

3.由於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損失。

4.造成承租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繼續使用造成擴大的損失。

5.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沒、抵押、出賣、贈與、投資等的損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駛擱車的損失(擱車停駛經濟損失,按停車天數的總租金)。

6.由於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損失。

7.由於乙方駕駛員飲酒、吸毒、藥物麻醉、無有效駕駛證以及調換約定駕駛員造成的損失。

8.由於乙方利用承租車輛參加競賽、測試造成的損失。

9.由於乙方用承租車輛帶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拖帶承租車輛造成的損失。

10、由於乙方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爲造成的損失。

11.乙方因僞造證件、隱瞞事實、製造假案等違法行爲造成的損失。

12.因乙方違約,引起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續租該車輛,必須在合同到期會同擔保人與甲方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以超時做出處理。

2.車輛租金超過押金滿三天內,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辦理退租或續租手續,甲方有權沒收車輛租賃押金,並依法向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費用由乙方負擔。

3.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適當調整。

4.如遇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或依據《______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條款執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如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決。

8.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蓋章有效):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個人租賃合同格式 篇2

爲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甲方與乙方之間權利及義務的合法性,經雙方友好協商,制定以下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租賃車輛牌照號碼:

車牌號:車型:顏色:發動機號:車架號:

二、合同內容:

1、租賃車輛由甲方購買,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具有管理權和租賃車輛戶籍權。

2、甲方提供相關證件,負責辦理出租車輛入戶、營運、審驗、二級維護、保險等手續。

3、合同期限自月可順延。

4、乙方掛甲方戶籍經營,須向甲方交納營運期間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元整,不計利息元整。

三、車輛的租賃及費用交納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決定,本車輛租賃費用爲每月人民幣大寫¥:元整。

2、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應向甲方交納第一個月的租賃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大寫¥:元整。乙方在合同期內每個月日之前向甲方交納當月租賃費用。甲方收到乙方交納的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或者收條。

3、若乙方拖欠甲方車輛租賃費用超過5日內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當月租賃費用,乙方應於扣除保證金15日內補齊拖欠的租賃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保證金扣除乙方拖欠費用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

4、租賃車輛如有變賣、轉讓、更新,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方可終止合同,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保證金。

5、乙方在車輛運營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慶陽市西峯區汽車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章程辦事,依法接受甲方和有關業務部門的管理,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保證金扣除乙方拖欠費用和其它費用後予以退還。

6、乙方在車輛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大小炕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包括車輛損失,以保險公司定損爲準,報損後超出部分由乙方單方承擔,停運期間的租金照常支付,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並由乙方獨立承擔一切附帶民事責任。

7、乙方不得利用該租賃車輛進行違法活動,若乙方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重大違法犯罪活動,則由乙方單獨承擔一切責任,包括刑事及民事責任。若由於乙方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造成租賃車輛被相關部門扣留,則相關罰款由乙方單獨承擔,並向甲方全額支付停運期間車輛租費,若車輛被相關部門沒收,則乙方按照當時市場聚格對甲方進行賠償,停用期間租金照常支付。

8、乙方在運營期間不得私自轉讓或承租本車輛。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爲乙方辦理駕駛員、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

2、甲方爲乙方協助辦理交通事故及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以上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停運期間甲方租費不減,租費由乙方向甲方予以照常交納。

3、甲方負責檢查乙方經營車輛的維護保養情況。

4、正常維修,元以內由乙方承擔,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義務:

1、愛惜租賃車輛,租賃期間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由於操作失誤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維護司的一切管理制度,服從公司車隊調度。在任何條件下都有責任道德保證公司客運、外事、搶險和大型會議用車。

3、乙方必須以“乘客至上,服務第一”的宗旨搞好運營工作,全心全意爲乘客服務。

4、乙方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運營價格。

5、乙方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

6、乙方必須在運營、車管部門和公司規定的線路內進行運營。

六、違約處理辦法:

1、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全額歸甲方所有。

2、乙方延期交納車輛租賃費用,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扣回車輛,保證金不予退還。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簽訂後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停止發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否則一方有權解除或者終止違約方的合同。

2、補充事項: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八、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個人租賃合同格式 篇3

出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爲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月租金元(×30天),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儘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並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四)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

汽車個人租賃合同格式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爲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蓋章:蓋章:

代表:代表:

汽車個人租賃合同格式 篇5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租賃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受甲方委託,提供各項服務事宜如下:

一、租賃設備:乙方爲甲方提供音響租賃服務,此次活動爲天(不含設備安裝時間)週期,乙方提供調音人員,並服從甲方指揮,積極配合甲方主持人。設備晚間放在甲方提供的房間內。電源、場地等請甲方準備。(乙方所列設備清單爲合同的有效附件)。

二、租用時間:自20x年月日至20x年月日止。

三、租用地點: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於20x年月日時,將上述設備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在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設備過程中,乙方同時增派技術人員(調音員)進行現場調音。

四、設備租金及預付款1:設備租賃費已包含人員服務費。

2:此次租賃設備費用爲:元。(含稅,是?否?)運輸費用爲:元。

3: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甲方以現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設備租賃總款的20%作爲訂金,約爲元。乙方到達現場安裝音響設備並調試完畢後甲方向乙方交付設備租賃總款的50%,約爲元,使用完畢當日或次日交付其餘款項即爲:元。(具體付款方式或付款比例可以協商)

五、責任、違約條款:

1、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如甲方退訂,乙方扣留預付款,作爲甲方違約金。若甲方交付定金後,乙方不能提供相關器械,甲方有權要求返還2倍定金。

2、如遇甲方人爲原因使活動不能舉行或中途中斷,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額租賃費用。

3、如演出進程中因停電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活動不能進行的,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額租賃費用4、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有足夠聲壓級的專業音響設備,保證活動過程中音色優美順暢,在活動過程中,音響出現斷音(指話筒)現象應不超過三次/天(次數不累計),特別說明:話筒使用條件一定要在距話筒接收機25米範圍以內,如果有人阻擋在話筒與接收機之間,產生頻率阻隔致使話筒斷音,或因無線電頻率干擾產生的噪聲,乙方無責。否則甲方有權扣留總金額的的20%款項。

5、若爲多天活動,設備需放置在活動地點,甲、乙方協商設備的保管,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此條款不適用於一天的租賃活動)

6、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需另擬書面協議或依有關法規辦理。如發生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有關機構解決。此書面協議可作爲參考依據。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時生效。

7、對於此次活動的配音師有何評定:優良中差

8、對於此次活動的音響設備有何評價:優良中差

特別說明:

1:有線話筒、無線話筒(包括手持式、頭戴式、領夾式),甲方在使用期間需輕拿輕放,愛護使用,不得用力拍打話筒音頭或大力對話筒喊叫,不得拉扯頭戴或領夾話筒與發射機之間的連線,使用過程中如甲方人員有上述行爲,乙方有權利停止該設備的使用。

2:因甲方人員的`上述行爲造成話筒損壞,(話筒受損是指:話筒摔落在地的,使話筒外觀和內部受損的,飲料飯菜弄髒的情況出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責人照市價賠償器材。

3: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務必愛護設備,(話筒支架、舞臺監聽音箱等),小心使用,切勿野蠻操作,粗魯對待;更不可私自拆卸。

承租方:租賃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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