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租賃工程機械合同(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56W

長期租賃工程機械合同 篇1

甲方: 

長期租賃工程機械合同(精選3篇)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工程機械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一、租賃設備如下;

二、計算支付

1、租賃費用租金按月支付,每月 號爲結算支付日期,所結算和支付的費用爲上月的租賃費用,甲方以轉賬形式結算支付乙方租賃費用,乙方提供發票。

2、結算時,乙方憑甲方機械管理部門提供的機械運轉記錄和罰款記錄到合同部進行結算。

3、設備進場、退場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予支付。

三、甲方負責燃油費用和機械操作員食宿,乙方負責其他全部機械日常費用。

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機械操作手24小時聽從安排,乙方機械必須保證保險手續齊全(含司機保險),乙方機械操作人員在安全的情況下服從甲方指揮調配,

並按甲方指定位置停放,否則出現一切機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例如油料丟失,機械扳手部件丟失等)。如有不聽從安排的,每次事情節扣除相應租金。

五、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發現乙方因機械性能不好,影響正常施工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機械或將所租用機械退租。機械每月維修時間累計不能超過2天,超出兩天扣除超出天數租金。

六、因地震、降雨、災害天氣造成停工三天以上,甲方按天扣除租賃費用。 

七、施工期間,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九、補充: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賬號 開戶行:

聯繫人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長期租賃工程機械合同 篇2

特約加盟合同書

甲方:濟寧凱鬆工程機械有限*司

乙方:

總則:本合同絕沒有任何欺騙乙方的行爲,而是通過乙方有償加盟的形式,不僅讓乙方在配件單價上獲得更多的優勢,而是把甲方在技術培訓、公司管理、市場開拓及市場可持續發展的經驗共享,實現雙贏。

一、代理區域及時間

1、區域: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省____市爲特約加盟經銷商;2、時間:甲方授權乙方的加盟時間爲2年。

二、品牌形象要求

乙方若慣名凱鬆*司對外宣傳時,必須遵守甲方對凱鬆*司及KSC品牌形象的要求。

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充分維護KSC的商標註冊人的權益。

在賣場的設計,招貼宣傳品以及名片等載體上使用KSC商標時,應當與甲方提供的商標式樣的文字、文體、圖案以及顏色一致,不得擅自改變或扭曲。

對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得擅自撕剝商品上的商標標識或更改其他商標。

乙方不得將產品以次充好,損害甲方及用戶的合法權利。

三、價格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零配件低於代理商價的10-20%,低於市場價的50%,並優先保證貨品供應。

四、代理權益

甲方確定乙方爲所簽約地唯一代理商,公司不再發展其他商家並擁有未簽約區域優先簽約權。

乙方如果違反本合同和有損濟寧凱鬆*司品牌形象和利益之事,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加盟權。

甲、乙雙方合同期滿後未續約時,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品牌標識形象。

乙方如果連續六十天不向甲方進貨,即視爲自動解約。

五、品質

甲方所銷售商品爲:1、小松純正部品;2、小松*EM配套工廠部品;3、公司生產的產品4、小松替代產品。對上述產品公司均有標註,在乙方採購時甲方予以推薦和說明;並提供質保期。

六、退換貨品

乙方在收貨後及時數量和質量,3日內提出異議,甲方一天內給於答覆。

對發現不良品質的產品,甲方及時給換貨或退款,但已用產品,且無質量事故,不於退換。

根據乙方需求甲方爲其而定的期貨產品,不予換貨及退款。

乙方開始經營時所備的庫存產品,可換貨及退款,退款時需承擔5%的手續費。

七、發貨方式及費用

1、發貨方式:甲方聽從乙方的發貨方式,或雙方臨時協商而定;2、發貨費用:正常情況下,運輸費用乙方負擔,特殊情況下雙方協商而定。

八、公司支持

裝修支持

對要求加盟凱鬆*司並希望成爲凱鬆*司分支機構的公司,參考公司要求的銷售店,公司按半年度銷售總額3%或提供1000元現金作爲門面裝飾費。

市場支持及推廣

1、在本區域內,公司不在發展其他銷售商,並告之相關的銷售商及直接用戶的信息,幫助乙方跟進;2、甲方將本區域內所有業務公司均轉交給乙方,乙方不再簽定其他的業務;3、在本區域內,必須有甲方簽定的銷售單,甲方及時通知乙方,並將約15%的利潤返還給乙方;4、甲方免費提供相關的產品宣傳手冊、產品宣傳單;5、甲方提供網絡推廣及宣傳,並提供提供網絡庫存供乙方參考。

技術支持

長期租賃工程機械合同 篇3

甲方: 簽訂時間: 乙方: 簽訂地點: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就本項目標的物採購事項簽訂本合同, 以茲信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下稱:貨物)及合同總價

注:合同總價已包含貨物的價款、稅費、包裝、運輸、裝卸、安裝、調試、技術、指導、培訓、諮詢、服務、保險、檢測、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術和售後服務等等其他各項有關費用,連同貨物進口的商檢、關稅和海關手續等費用,甲方無須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1、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認證標準,以及甲方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文件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爲約定標準;甲乙雙方如遇對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的約定標準有相互牴觸或異議的事項,由甲方在招標與投標文件中按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比較優勝的原則確定該項的約定標準。

2、乙方提供的貨物(含零配件、隨機工具等)必須是全新的、表面和內部均無瑕疵的原廠正品。 3、包裝和運輸:

(1)乙方應採取防潮、防雨、防凍、防鏽等相應措施對貨物進行包裝,確保貨物在正常作業和裝卸條件下安全無損地到達合同指定地點。

(2)包裝箱及每一附件應由乙方註明貨物名稱、型號、件數、附件名,包裝箱內應附有產品說明書和使用說明書。

第三條 保修和售後服務

乙方根據下表向甲方提供貨物的免費保修和保養服務:

1、保修期、保養期按甲方經對貨物驗收合格並簽署《質量驗收報告》之日起計算。

2、在保修期、保養期內,如貨物設備非因甲方的人爲原因而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質量異議,乙方應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退換,均按不能交貨處理。乙方保證在接到故障電話後 24 小時內響應用戶要求, 72 小時內派員上門現場維護並在 72 小時內排除故障修復使用,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修復解決,則提供相同功能檔次的貨物設備給甲方作爲代替使用,確保貨物設備的正常運作和使用。

第四條 合同價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大寫: 元。 2、 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發票憑證資料以及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提交支付憑證資料給乙方,支付金額爲合同價的 %,計:¥ 元 ,人民幣大寫: 元。

(2)在貨物經驗收合格、簽署《質量驗收報告》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付款票據資料文件憑

證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提交支付憑證資料給乙方,支付 85 %,計:¥ 元 ,人民幣大寫: 元。

(3)委託的聯合體成交(中標)供應商須及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和憑證資料以作結算憑據。 第五條 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1、交貨時間: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個日曆天內,免費將貨物及其配件、隨機工具送達甲方指定地點進行安裝調試,並免費提供技術培訓和諮詢服務。

2、交貨時,乙方應將貨物的用戶手冊、保修手冊等單證交付給甲方,其中:進口產品必須提供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部門的檢驗證明,國內產品還必須提供出廠合格證。

3、交貨地點: 甲方指定的地點。 4、交貨方式:由乙方送貨上門。

第六條 驗收

1、數量清點:在到貨後 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對貨物數量進行清點,簽署《貨物數量清點單據》。該單據僅作爲甲方對乙方送貨數量的清點說明,不得作爲甲方對貨物質量的驗收證明。

2、質量驗收:在乙方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簽發《質量驗收報告》;不合格的,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出質量異議。

3、驗收標準以本合同第二條的條款約定爲準。如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廣州市技術質量監督部門進行質量鑑定。貨物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同時按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處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2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須付款額的天的違約金。

3

交齊貨物之日止,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貨物;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交齊貨物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則應按合同總價的 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並全額退還甲方已付給乙方的錢款及其利息。

4、乙方交付貨物的品質、性能、技術標準、質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貨物及索賠,乙方應在甲方提出之日起的10天內免費更換合格的貨物,由此造成的時間延誤視作乙方未按時交貨,按本合同第七條第3款處理。

如經兩次更換,貨物質量仍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向甲方返還已付款項,並按合同總價的 計算,另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5、乙方保證本合同貨物的權利無瑕疵,包括貨物所有權及知識產權等權利無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經法院(或仲裁機構)裁決有權對上述貨物主張權利或國家機關依法對貨物進行沒收查處的,乙方除應向甲方返還已收款項外,還應按合同總價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償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還應按乙方損失尚未彌補的部分,支付賠償金給乙方。 7、乙方償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按甲方損失尚未彌補的部分,支付賠償金給甲方。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 天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發生地市級以上政府相關部門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中止、終止

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本合同。

如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應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雙方不能就此協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處理。

第十條 其它

(一)本合同適用法律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廣州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

(二)有關本合同條款的修改、補充和變更,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且所有補充合同的採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本合同總價的 價款,否則無效。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