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專櫃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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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櫃:專門針對某一類別、某一品牌﹑某一地區提供豐富的商品﹐或專門陳列一個供應商提供的商品的櫃檯。那麼超市專櫃租賃合同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超市專櫃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超市專櫃租賃合同
超市專櫃租賃合同範文一

甲方:無錫市錫北鎮家樂購綜合超市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場地租賃合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場地及範圍:

甲方提供超市 場地,營業面積(建築面積) m2,乙方經營範圍包括

二、合作方式: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將上述場地租賃給乙方經營。

1、甲方負責辦理有關經營證照、消防驗收等手續。

2、經營用水及照明用電由甲方負責安裝到位,正常用水及照明用電根據甲方每月實際交納總費用按照乙方使用面積平均分攤費用,乙方另行安裝的用水用電按實際使用數量由乙方每月及時交納費用。

3、場地裝修由乙方設計裝修方案,經甲方認可或按甲方統一設計裝修方案,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消費者或相關部門對乙方所銷售的產品進行檢查檢驗,所涉及的一切費用、責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確保所經營商品售價不高於其他同類商超和周邊市場的售價。

6、場地租賃租金:按租賃面積每平方米/月,共計

7、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信譽保證金元於上繳。

8、乙方同意接受使用甲方所發行的各類禮券、儲值卡及優惠銷售,並承擔消費優惠金額的費用。接受顧客使用銀聯卡消費,並承擔 %的刷卡費用。

9、爲提高超市的整體經營效果,合作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促銷活動,“DM”海報製作費每品元。

10、乙方自身策劃的促銷活動方案須事先報經甲方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執行。

11、爲了方便顧客購物,甲方實行租賃場地單獨收銀方式。

12、乙方應做好經營場地內衛生工作,公共區域衛生由甲方負責打掃,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公共衛生清潔費 元/平方米。

13、乙方如需在甲方場所發佈廣告及製作燈箱廣告,需與甲方另行簽訂廣告發布或製作協議。

14、節慶贊助費每節元,全年共。全年節慶費用共計 元。

14、開業贊助費元,店慶贊助費元。

15、其他

三、費用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①、協議簽訂同時以現金形式一次性付清。

②、協議簽訂同時以轉帳形式一次性付清。

③、其它方式: 。

四、人員管理:

1、甲方對商場實行統一管理,由乙方選派能上崗,乙方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管理,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管理規定,如有違犯按甲方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工作人員一經覈定,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乙方工作人員工資、獎金、制服費、人員培訓費、勞保福利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上崗人員每人每月管理費共服裝費每套貴重物品保證金每人 元。

五、誠信保證:

乙方對所經營的商品,必須完備全套合格經營手續,不得有假冒僞劣,以次充好等違規經營活動,如出現此類問題甲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自行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和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並保留追究相關民事、刑事責任的權利。乙方同意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均應承擔售後服務之責任,全權委託甲方依據《產品質量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向顧客所作的承諾,處理消費者關於乙方所經營商品的投訴,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

六、知識產權保護:

乙方保證進入賣場銷售的商品及其商標、專利號等不含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因素。如有因乙方商品及其商標、專利發生的侵權行爲,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協議,並由乙方承擔一切侵權責任,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損失。

七、營業管理: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營業時間由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及季節決定,統一開門、統一打烊,未經甲方許可一天未正常營業,則罰款一千元,連續三天未正常營業,則作乙方自動解約處理,甲方有權收回場地另作安排而無需另行通知,乙方所交費用甲方一概不予退還。

八、協議期限及續簽協議:

1、在乙方不違反本協議條款的前提下,本協議有效期限爲自至

2、協議期滿如需續簽協議,應提前一個月與對方重新簽訂協議,如未及時續簽協議,甲方有權終止雙方所有合作或按本協議條款繼續執行。

3、協議期滿前,乙方如需終止協議,應提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協議。若乙方在合作中途單方面終止協議,本協議即告終止,同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九、協議生效: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經授權的代表簽字並蓋章之後生效。

十、違約責任:任何一方在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違約,均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違約方賠償守方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一、爭議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由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判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無錫市錫北鎮家樂購綜合超市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電話:0510—83797333 電話:

傳真:0510—83797369 傳真:

帳號: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無錫市錫北鎮涇中佳苑

超市專櫃租賃合同範文二

甲方(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得利購物廣場(連江店)

乙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經營場地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合同。

一、租賃場地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於得利購物廣場內 號位置 平方米場地(具體位置圖紙標示),用於乙方從事經營活動。

2、乙方所租場地僅限於銷售 商品,不得挪做他用。

3、租賃期限爲 年,租賃時間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以前將租賃場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辦理完場地交接手續後,即可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佈置。乙方裝修、佈置等開業準備時間不得超過 天,不得影響甲方及其他客戶的經營活動。

二、租金及費用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場地租賃保證金 元人民幣。

2、除非乙方發生違約行爲,或者雙方同意充抵租金,甲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返還乙方交付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3、上述場地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自租賃開始日期起計算。如果本合同的租期開始日不是一個月的首日,則本合同期限內的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的租金按天數比例支付(每月以三十天計)。

4、乙方應按期預付租金,首期的租金須於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時即予交納,金額應相等於 個月租金。乙方須於每期(相當於 個月)開始前三日在不得扣除任何費用的情況下,預先交納該期的租金給甲方,如果到期日爲節假日,由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5、乙方經營所需櫃檯、貨架等經營設施的製作、購買、安裝、維修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6、因法定節假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電、停水等偶然因素,需要停業閉店的,該停業期間正常計租,租金不退。

三、場地裝修

1、乙方可以在不破壞租賃場地原有結構、設備、設施和整體風格的前提下,自行對租用的場地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果乙方決定裝修,應當提前 天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覈。經甲方書面同意以後,方可進場裝修。乙方施工時間不得超過 天。

3、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中至少應當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電、用水說明、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4、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十日內進行審覈,並給予明確答覆。

5、乙方進場裝修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銷售管理

1、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2、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3、乙方商品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其它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4、乙方因銷售商品而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5、爲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6、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爲,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人員管理

1、對於第一批進店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補充的上述人員,乙方應當提前十五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覈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店手續。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人員進行教育,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3、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勞動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相應的懲處。

六、租賃場地的返還

1、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乙方應在達成終止合同協議後十天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場地,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

2、如果乙方未在租賃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提出續展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三天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場地,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清理完畢租賃場地,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3、除非甲方同意,乙方應從租賃場地清除自己所有的一切物品,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裝飾和裝修,使租賃場地在所有方面恢復原狀。如果不能恢復原狀或給租賃場地及設備、設施造成損害,應當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會籤後,順序辦理場地交接和退還租賃保證金手續。

七、其他權利和義務

1、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方還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乙方經營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和發展需要,調整、改造出租的場地、櫃檯、攤位;維護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爲乙方合法經營活動提供便利;

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擅自改變租賃場地、櫃檯或攤位的使用性質擅自轉租、轉讓租賃場地、櫃檯、攤位或利用租賃場地、櫃檯、攤位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逾期不交納租金,經甲方催促後仍拒不交納;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及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

3、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乙方還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要求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乙方進行經營活動所必需的他便利;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應承擔的義務,嚴重影響乙方經營或嚴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自行承受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經營場地,增加用電、照明及其他營業設備和設施;

八、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續簽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均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天內予以明確答覆。在各方就本合同的變更或終止達成協議以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2、在本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均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剩餘租期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補償金。該補償金的金額不得低於兩個月的租金。

3、任何一方希望在租賃期限屆滿以後繼續合作,應在該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天內予以明確答覆。如果各方協商一致,應在達成協議以後十天內辦理合同續展手續。如果乙方未在合同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提出續租要求,或者各方沒有達成續展合同的協議,或者未在達成續租協議後十天內辦理合同續展手續,視爲乙方放棄續租,甲方有權與他人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4、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就原租賃場地與甲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的優先權。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使用租賃及其設備、設施不當,造成損壞、丟失的,應當予以修復,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擅自拆改租賃場地及其設備、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出借租賃場地或利用租賃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場地並可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剩餘租金50%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交付租金的,除應補交租金外,每遲延交付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遲交金額十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是最高不超過三個月的租金,遲延交付租金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5、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它約定

1、爭議的解決:合同各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天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遇顧客投訴、提出損害賠償或有關政府機關對經營活動或商品提出修正意見或處罰時,甲方有權依據有關規定及商場利益做出處理或決定,乙方應接受該處理或決定。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簽訂地點:

超市專櫃租賃合同範文三

甲方(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經營場地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合同。

一、租賃場地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於得利購物廣場內 號位置 平方米場地(具體位置圖紙標示),用於乙方從事經營活動。

2、乙方所租場地僅限於經營 ,不得挪做他用,如有經營其它項目,須經甲方同意。

3、租賃期限爲 年,租賃時間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以前將租賃場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辦理完場地交接手續後,即可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佈置。乙方裝修、佈置等開業準備時間不得超過 天,不得影響甲方及其他客戶的經營活動。

二、租金及費用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場地租賃保證金 元人民幣。

2、除非乙方發生違約行爲,或者雙方同意充抵租金,甲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返還乙方交付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3、上述場地第一年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自租賃開始日期起計算,以後按每年租金的 %遞增。如果本合同的租期開始日不是一個月的首日,則本合同期限內的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的租金按天數比例支付(每月以三十天計)。

4、乙方應按期預付租金,首期的租金須於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時即予交納,金額應相等於 個月租金。乙方須於每期(相當於 個月)開始前三日在不得扣除任何費用的情況下,預先交納該期的租金給甲方,如果到期日爲節假日,由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5、因法定節假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電、停水等偶然因素,需要停業閉店的,該停業期間正常計租,租金不退。

6、在經營過程中,乙方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有掛靠使用甲方設施的,應按甲方要求準時交納費用。

三、場地裝修

1、乙方可以在不破壞租賃場地原有結構、設備、設施和整體風格的前提下,自行對租用的場地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果乙方決定裝修,應當提前 天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覈。經甲方書面同意以後,方可進場裝修。乙方施工時間不得超過 天。

3、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中至少應當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電、用水說明、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4、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十日內進行審覈,並給予明確答覆。

5、乙方進場裝修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經營管理

1、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2、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3、乙方因銷售商品而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4、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爲,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經營場所的一切所必須的證件手續(消防、工商、稅務、衛生等)由乙方自行申請辦理。

五、租賃場地的返還

1、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乙方應在達成終止合同協議後十天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場地,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

2、如果乙方未在租賃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提出續展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三天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場地,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清理完畢租賃場地,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3、除非甲方同意,乙方應從租賃場地清除自己所有的一切物品,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裝飾和裝修,使租賃場地在所有方面恢復原狀。如果不能恢復原狀或給租賃場地及設備、設施造成損害,應當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會籤後,順序辦理場地交接和退還租賃保證金手續。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方還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乙方經營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維護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爲乙方合法經營活動提供便利;

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擅自改變租賃場地、櫃檯的使用性質; 擅自轉租、轉讓租賃場地、櫃檯或利用租賃場地、櫃檯進行非法經營活動逾期不交納租金,經甲方催促後仍拒不交納;

3、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乙方還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要求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乙方進行經營活動所必需的其他便利;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應承擔的義務,嚴重影響乙方經營或嚴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自行承受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在經營過程中,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場地和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抵壓、擔保、轉讓、轉租、轉借,否則按違約處理。

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而造成甲方所蒙受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續簽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均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天內予以明確答覆。在各方就本合同的變更或終止達成協議以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2、在本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均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剩餘租期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補償金。該補償金的金額不得低於兩個月的租金。

3、任何一方希望在租賃期限屆滿以後繼續合作,應在該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天內予以明確答覆。如果各方協商一致,應在達成協議以後十天內辦理合同續展手續。如果乙方未在合同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提出續租要求,或者各方沒有達成續展合同的協議,或者未在達成續租協議後十天內辦理合同續展手續,視爲乙方放棄續租,甲方有權與他人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4、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就原租賃場地與甲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的優先權。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使用租賃及其設備、設施不當,造成損壞、丟失的,應當予以修復,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擅自拆改租賃場地及其設備、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出借租賃場地或利用租賃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場地並可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剩餘租金50%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交付租金的,除應補交租金外,每遲延交付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遲交金額十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是最高不超過三個月的租金,遲延交付租金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5、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交付費用的,除應補交費用外,每遲延交付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遲交金額十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是最高不超過該筆費用的三倍,遲延交付費用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6、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其它約定

1、爭議的解決:合同各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天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遇顧客投訴、提出損害賠償或有關政府機關對經營活動或商品提出修正意見或處罰時,甲方有權依據有關規定及商場利益做出處理或決定,乙方應接受該處理或決定。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簽訂地點:

法定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繫電話:傳真:開戶銀行:銀行帳號:稅務登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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