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攤位租賃合同(精選2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W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人):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精選22篇)

乙方(承租人):

爲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將位計平方米的攤位,租賃給乙方經營,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品類,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賃費交納

1、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夜市營業時間:每日18:00(冬季:17:30)到凌晨1:00;

3、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爲元/月,支付方式:先付後用。一季度一交,每季度結束前____日付清下季度的租金。

4、本協議履行期滿,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爲原則。

第三條: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必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500元。如遇乙方出現投訴而乙方不及時處理,則由甲方代爲處理,費用從該保證金中扣除。協議期間,如該保證金減少,則由乙方及時補足保證金。如乙方退場後無物品器具損壞,則由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本協議第二條之規定向乙方收取場地租賃費。

2、甲方對乙方員工實行統一管理,對於違紀情況的,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實施處罰。

3、甲方應廣泛蒐集乙方的建議和要求,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制定各項管理制度並依照這些制度對乙方的經營活動統一管理監督。

4、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有償提供租賃經營場地以外的輔助設施及服務,並負責夜市次日物業清潔工作

5、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夜市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和用水。

6、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開業,或者乙方在租賃期內無故撤場,甲方有權沒收500元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核準經營範圍內獨立從事合法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稅收、工商等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場合、工作時間內必須配合管理。乙方有權根據自身營業需要招聘或辭退營業人員,乙方不得聘用因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而被辭退的人員。

3、乙方必須按本協議第二條及時交納場地租賃費、電費等,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範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商品展示、營業秩序等)。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

5、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他人,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6、在租賃期內,若遇甲方經營所需市場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租賃場地必須承擔安全責任,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器。租賃期間因操作不當等引起的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8、乙方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保證甲方所提供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在租賃期間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並且辦好所有退場手續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1)不按時交納場地租賃費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書面警告後仍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違反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嚴重後果的;

(5)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營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7)與顧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爲影響甲方聲譽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簽約雙方應本着誠信合作、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簽訂此協議。本協議簽訂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本協議的約定處理,並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九條:不可抗力

租賃期內,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免責條款。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1、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凡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 市場內 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租賃期限爲貳年。即自年日至月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 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爲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

1、第一年租金爲捌萬貳仟元整,第二年起每年遞增,交納時間爲上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月日前一次性繳付第一年的攤位租金,

第四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約定

1、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規定範圍內的玩具類產品;

2、乙方需服從市場管理部門的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水電費、物業費、衛生費等一切經營相關費用;

3、乙方爲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僞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佔用通道;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7、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僞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8、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甲方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乙方必需無條件配合。

9、甲方需做好攤位各項證件的年審手續,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當年租金%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當年租金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義烏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方式進行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爲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原則,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丹陽市丹北鎮後巷夜市一條街的攤位(具體位置____________長______,寬_____),租賃給乙方經營 ,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品類,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賃費交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爲___元/年,支付方式:先付後用。

3、本協議履行期滿,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爲原則。

第三條: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必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500 元。如遇乙方出現投訴而乙方不及時處理,則由甲方代爲處理,費用從該保證金中扣除。協議期間,如該保證金減少,則由乙方及時補足保證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夜市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和用水。

2、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有償提供租賃經營場地以外的輔助設施及服務。

3、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開業,或者乙方在租賃期內無故撤場,甲方有權沒收500元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稅收、工商等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場合、工作時間內必須配合管理。

3、租賃期間,使用該攤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範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商品展示、營業秩序等)。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

5、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他人,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6、在租賃期內,若遇甲方經營所需市場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租賃場地必須承擔安全責任,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器。租賃期間因操作不當等引起的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8、乙方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保證甲方所提供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

9、甲方租給乙方的夜市攤位甲方不承擔風險責任,乙方在使用夜市攤位時所產生的衛生、治安、現場秩序等相關管理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10、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的夜市攤位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在承租的場地內搞永久性建築。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在租賃期間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並且辦好所有退場手續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1)不按時交納場地租賃費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警告後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營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6)與顧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爲影響甲方聲譽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簽約雙方應本着誠信合作、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簽訂此協議。本協議簽訂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本協議的約定處理,並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九條:不可抗力

在租賃期內,如因城市建設(以政府職能部門的批文爲準)需佔用該場地,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在該場地內自建的項目及相關設施。如發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免責條款。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甲方將自己位於宜城市自忠路168號美巢商業廣場商住樓農貿市場一樓C100號攤位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賃結算:

在本合同簽訂後,每年租金必須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

三、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提供給乙方租賃使用攤位,規範、整潔。

2、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將該出租攤位產權轉讓給第三者後,不影響效力。乙方依據本合同享受的權利對第三方仍有約束力,到承租期屆滿。

3、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攤位。

4、乙方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四、乙方承諾條款:

1、依法經營,照章納稅,並服從攤位所在地物業管理。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自己承擔並及時繳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2、乙方承租期屆滿時,應按期將攤位騰退甲方。否則按期佔用時間,照本合同租金結算雙倍賠償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額交納下一年度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雙方若違反本合同義務,除承擔相應條款責任外,另承擔伍仟元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5

本合同在_________ 於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簽訂。合同雙方爲:_________ (以下稱爲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爲承租人)。

1 、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 的店房_________ 間,房號爲_________ ,電話號碼爲_________ ,租期爲_________ 年,月租金_________ 元(_________ 幣)。

2 、在以上第1 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 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 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 、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 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爲租金。

5 、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 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 、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 、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爲止。

8 、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 局繳納電話費。

9 、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 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附件:shophouse unit lease contractthis agreement is made at _________, on the _________day of_________, between 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lessor” and mr./mrs/miss _________ , hereinafter called the“lessee”。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agree as follows:

lessor agrees to lease and the lessee agrees to take on lease unit(s ) of shophouses, room nos _________ , situated at _________road, tambon _________ , district of _________, province of _________, with telephone number _________, for a period of _________ years at a monthly rental of _________ baht.

lease period aforementioned in clause 1 shall be effective as of the date the lessor completes all details as in clause 3 , and notifies the lessee in writing within 7 days thereof.

lessor agrees to complete repair of the shophous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details:_________.

this contract signing date , the lessor has received a deposit as rent security amounting to_________baht. should the lessee be overdue on rent payment for any month , the lessee agrees for the lessor to immediately deduct the amount due from the said deposit as rent payment.

lessee agrees to pay rent to the lessor by or before the_________th day of every month. should the lessee be in default of rent payment within the said period, the lessee agrees that this contract then becomes extinct without any notification.

ent of all building and land taxes shall be borne solely by the lessee.

ld the shophouse be legally condemned before expiration of the contract , the parties agree that the contract becomes extinct and shall not claim any damages from each other. provided that the lessee still resides in the building for which the lessee shall pay rent to the lessor until the lessee moves out of the building and completes handover of the building to the lessor.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________廳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期限爲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__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爲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並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僞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須於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儘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願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後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覈定。乙方不願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爲: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後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並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衛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

3、乙方爲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僞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民法典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籤(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________廳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c期限爲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__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爲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並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僞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須於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儘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願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後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覈定。乙方不願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爲: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後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並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衛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

3、乙方爲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僞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時間:             時間: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8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合同雙方爲:_________(以下稱爲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爲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爲_________,電話號碼爲_________,租期爲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爲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爲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通過租賃形式取得商貿城房屋的使用權,乙方租賃該處房屋的市場攤位,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繁榮西寧義烏商貿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就西寧義烏商貿城市場攤位租賃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 的第_____層_____號(按原鋪位編號)市場攤位出租給乙方。

二、乙方承租市場攤位的用途爲商品經營銷售,經營類別是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承租市場攤位經營面積爲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月租金_____元,壹年租金總額_______元(大寫: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包括水、電、暖相關費用。

四、乙方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乙方租金交納方式爲按年交納,須於每年的___月__日前交清租金_____元。

六、乙方須按時交納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

《商貿城經營商品划行業分類表》(20xx年10月28日起執行)中規定的經營類制。遵守商貿城關於市場攤位的有關規章制度,維護市場統一格局,做好防火、防盜、防水工作,杜絕火災隱患,確保安全。

七、爲提高商城整體形象與客源的競爭力,商貿城對商城實行整體裝修,在裝修期間乙方要全力配合,在裝修過程中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商貿城對市場攤位進行統一維護,並提供經營所需的公用設施和其他約定的自用設施,乙方不得擅自對現有裝修及設施進行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拆改、擴建或增添時,必須向義烏商貿城提出書面申請,義烏商貿城書面許可後,乙方嚴格按許可的內容和範圍變更現有裝修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後,乙方可以對增添變更的裝修及設施予以拆除,但必須恢復原狀。

九、凡在義烏商貿城經營的商戶,不得在商場附近其他商場經營與本商場同類的項目,違反約定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無故停業,對售出商品應開具信譽卡,嚴格做到質量“三包”。

十一、乙方不得私自轉讓、轉租攤位,更不允許擅自轉讓等行爲發生,若確需轉讓、轉租時,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報義烏商貿城市場部,由市場部根據新來租戶的申請要求,結合商場運行情況決定,同意後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方可辦理轉讓、轉租手續。

十二、乙方已辦理攤位轉租手續的,應向甲方交納每月 元的攤位管理費用。

十三、乙方須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續租申請,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

十四、違約責任

(1)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非甲方原因未能給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市場攤位(按甲方統一編號)或乙方經營所需公用設施和約定設施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原因未能給乙方提供上述約定的,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乙方也可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按約定的用途和劃分的經營類別經營商品的,乙方應立即糾正,並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對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時交納租金的,除及時繳納欠付租金外,尚應支付欠付租金額每日5﹪的滯納金,對拒不繳納租金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變更甲方設施或超出許可經營範圍的,乙方應立即糾正,並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對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停業的,應立即糾正,並根據停業天數每日向甲方繳納1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私自轉讓、轉租市場攤位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辦理轉租沒有及時向甲方交納100元轉租管理費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10﹪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30﹪的違約金(不可抗力及法定事由除外)。

(9)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租期屆滿無意續租,逾期拒不騰空攤位的,除賠償甲方每日攤位損失費500元外,尚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30﹪的違約金。

十五、爭議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0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爲:_________(以下稱爲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爲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爲_________,電話號碼爲_________,租期爲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爲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爲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甲方將自己位於宜城市自忠路168號美巢商業廣場商住樓農貿市場一樓C100號攤位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賃結算:

在本合同簽訂後,每年租金必須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

三、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提供給乙方租賃使用攤位,規範、整潔。

2、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將該出租攤位產權轉讓給第三者後,不影響效力。乙方依據本合同享受的權利對第三方仍有約束力,到承租期屆滿。

3、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攤位。

4、乙方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四、乙方承諾條款:

1、依法經營,照章納稅,並服從攤位所在地物業管理。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自己承擔並及時繳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2、乙方承租期屆滿時,應按期將攤位騰退甲方。否則按期佔用時間,照本合同租金結算雙倍賠償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額交納下一年度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雙方若違反本合同義務,除承擔相應條款責任外,另承擔伍仟元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爲充實   景區的服務內容,促進旅遊景區的全面發展,逐步形成景觀觀賞、餐飲、購物、休閒、娛樂等全方位旅遊服務體系,最大限度地滿足旅客的旅遊需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    景區部分攤位(以下簡稱“攤位”)租賃經營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攤位位置及經營內容

1、乙方承租甲方景區西門口、東門口攤位各一個,共計兩個攤位,前述攤位有甲乙雙方共同認定,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隨意變換攤位位置。

2、乙方在前述攤位經營內容僅限於數碼快照、沖洗、照相器材的銷售,乙方不得利用該攤位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雙方約定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乙方有意續租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標準爲每年 元。

2、支付方式爲: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年度的租金。

第四條 保證金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交納 元人民幣的履約保證金,作爲履行協議、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保證。協議履行完畢且乙方無違約或其他賠償責任,甲方退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需交納違約金或罰款而乙方拒不交納的,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並視情況對乙方實施停業整頓或解除協議。扣除的履約保證金不再退還。

2、協議履行期間履約保證金應保持在 元,不足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3日內補足。

第五條 攤位的改造

協議期內乙方按甲方的統一規劃進行攤位改造,其改造方案需經甲方審批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景區有關消防、衛生、安全用電、營業時間、公共安全、經營秩序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協議。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攤位及相關配套設施,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當具備合法的經營證照。

3、應按本協議約定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區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攤位轉租、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攤位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第八條 協議的解除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約定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承租的攤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4)、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被消費者投訴,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的。

(6)、將承租的攤位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7)、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停業達 日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3、租賃期滿本協議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終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提供出租攤位,應按租金標準雙倍減收相應租金,逾期三十日,乙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按年租金的雙倍賠償乙方。

2、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0.3%的違約金。

3、乙方因本協議第八條第2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協議提前解除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還,乙方還應按當年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還,乙方還應按當年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政府規劃、拆遷需要收回攤位所在土地的,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由此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前述兩款而終止本協議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十一條 攤位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本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攤位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2、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協議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3、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威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門口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爲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_____________門口攤位於_______________路,門牌號爲_______________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不作餐飲小吃與藥品生意使用,用於其它甲方無權干涉

3出租給乙方期間,甲方不得同時轉租於他人使用。

4攤位每月租金爲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5乙方向甲方承諾租金月付,即每月的日

6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爲_________,電話號碼爲_________,租期爲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爲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爲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 、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檔鋪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檔鋪地址

甲方出租的檔鋪坐落於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m2。

二、租賃期限

檔鋪租期爲 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檔鋪:

1、利用承租檔鋪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3、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4、欠租金累計達______月。

四、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檔鋪,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則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的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合理適當的調整。

五、租金及押金的交納方式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及檔鋪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租期第______年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租期第______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每月租金爲人民____________元。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於每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六、租賃期間檔鋪修繕

甲方將檔鋪交給乙方後,乙方自行裝修,其經營情況與甲方無關。

七、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爲_____度,電錶底數爲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維修費:____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檔鋪的質量或檔鋪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使用該檔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八、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甲方出賣檔鋪,須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有權將檔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甲方違約,甲方必須退還乙方全額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乙方違約,甲方無須退還乙方押金。

3、租賃期間雙方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4、乙方在向甲方所租賃房屋內的所有行爲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租賃期間,防火、防盜、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人:

承租人: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單位:甲方同意將出租給乙方,經營面積爲平方米。

二、租賃期:租賃期爲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協議有效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

三、租金:乙方應付甲方租金爲每平米人民幣元,每月總計人民幣大寫:

四、付款方式:

五、管理及押金

1、乙方在該攤位上只能經營小吃,否則按違約並終止此租賃協議。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做到誠信經營,乙方簽訂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元質量保證金。在乙方租期終止不再續約或到期退租時如乙方未違反甲方管理規定、無任何經濟處罰的,甲方一次性將質量保證金退還乙方。

2、乙方在租賃期內需要轉租時,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才能轉租,不得私自進行轉租,否則甲方按乙方違約處理。

3、在租賃期內,乙方經營過程中要按國家相關規定依法納稅,乙方發生的買賣交易、借款、貸款,一切經濟責任、糾紛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以攤位作爲抵押。

4、乙方協議期內,如遇國家、政府總體規劃土地徵用,乙方要積極配合政府。乙方一次性交納的租金,甲方按乙方未使用的時間可以退還,但不計利息。

5、乙方在協議期內,如遇甲方進行大的市場改擴建工程或內部攤位佈局調整,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不得阻撓、干預甲方的調整工作。如確因攤位調整後對乙方經營產生較大影響,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確實無法協商,乙方可以提出退租攤位,甲方按乙方未使用攤位時間退還攤位費,但不計利息。

6、此協議的租期不受人事變動的影響,雙方簽字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經濟損失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小吃質量管理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小吃具有云南特有風味,要保證所提供小吃的質量,符合《食品衛生法》,並接受甲方及當地政府機構的檢查和甲方相關的管理制度。

2、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法規和甲方管理規定,對顧客投訴及小吃銷售過程中出現的任何質量、衛生問題對乙方進行相應處理。乙方所銷售的商品不能出現假冒僞劣產品,一經發現,甲方則有權按照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給予2萬元——10萬元的經濟處罰,對情節嚴重者將依照相應的法律法規處理。

七、租賃攤位人員管理辦法

1、乙方委派健康證、身份證,外地員工應有暫住證,並由乙方承擔銷售員引致的勞動糾紛,後果由乙方負責。

2、甲方對乙方派駐的人員進行管理監督,並提供培訓;乙方派駐的營業員應服從甲方的統一規定,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3、乙方派駐的營業員應文明經商,嚴禁強買強賣、誇大介紹、貶低同行等不正當競爭,如有以上行爲,經覈實給甲方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或泄漏甲方機密,均屬違約行爲,乙方應當支付甲方違約金5000元,情節嚴重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補償。

4、乙方營業員嚴禁在甲方經營場所賭博、打架、爭吵,如有發生,甲方按照相關管理制度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業整頓7天。待培訓後方可上崗,相關人員給予清場處理。

5、每月如有停止營業時間超過8小時以上者,給予清場處理。如遇特殊情況可向甲方提前5天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作出相應調整。

八、食品衛生相關問題

1、乙方所派的營業員應具備相關的食品衛生知識。

2、電費收取標準,甲方按乙方實際用電量按月收取,收費標準按國家的統一收費標準收取。

九、如發生協議中未規定事項,一律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貫徹落實市區領導提出的“妥善安置下崗職工多渠道增加再就業崗位”的指示精神甲方決定將本市場其中的1200平米大廳及市場內房屋以優惠的價格,低廉的租金承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議:

1.乙方自願承租甲方攤位_____個或房屋_____間,面積_____平米,租金每年_____元,攤位租賃費每年_____元。租金預交五年,一次交清。

2.租賃期間,水費每月_____元、電費每度_____元、清潔費每月_____元、大廳冬季取暖費三個月_____元。乙方按要求定期向甲方交納;預期遲交各項費用按_____%收取滯納金。

3.工商、稅務自理。

4.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人身事故工作。

5.市場內不準隨意接電、改電,如需接改電源必須經甲方同意後由甲方專業人員實施。嚴禁使用電爐燒水煮飯。

6.保持本攤位衛生整潔,做到商品擺放有序,垃圾隨時清理,保持防火通道暢通。

7.本着熱情、誠懇、周到的宗旨與顧客搞好買賣關係,避免與顧客發生衝突,遇事協商解決。

8.甲方給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及方便條件並落實安保措施,甲方歡迎乙方提出各項合理化建議。

9.乙方應嚴格執行以上各項條款,如乙方違約經協商不果時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

10.如果發生不可預料的地震、洪水等天災,甲方無責賠付發生各項損失。(備註: 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從解除合同之日算起至合同約定租期截止之日爲止,按租金的120%退還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11.如本協議未想到或未預見到的事情發生時,由甲、乙雙方本着和平共利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 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蓋章)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人(甲方):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朝陽市種子市場攤位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攤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______號攤位,面積______平方米,門、窗、鎖、隔斷、防護欄、水、電、牆面等設施完好無損,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交付甲方______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否則合同期滿後退回。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甲方應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第七條: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攤位)的管理及維修保養;水、電、氣、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條: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第十條: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不允許隨意改動牆、隔斷、門、窗、水、電、暖氣等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攤位租用期間,不允許轉租、轉讓;不允許超範圍經營及製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等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不允許欺行霸市,隨意哄擡或降低物價,擾亂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第十二條: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攤位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三、合同解除約定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並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不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十四條:除本合同第十三條之規定,甲、乙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攤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每天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還合同期內的攤位租賃費及其它費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時應該及時將攤位騰出,否則應該每天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十七條: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證金。

五、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_____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期內種子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制訂的種子市場的治安、衛生、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也視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相牴觸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

乙方(簽字):_____

日期: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9

武漢攤位租賃合同書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 _廳______ ___攤

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租賃期限爲_____年。即自二00 年 月 日至二00 年 月

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 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爲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二00___年 月 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並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僞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須於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儘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願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後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覈定。乙方不願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爲: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後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並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衛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

3、乙方爲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僞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 種方式解決: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民法典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時間: 時間: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規範商場經營行爲,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及租賃物業位置及用途

1、甲方爲本合同租賃物業之所有人,乙方爲一獨立,合法的經營人。本合同之租賃物業爲商場內分隔的商鋪攤位(以下簡稱租賃攤位).

2、甲方將位於本商場內層號共平方米的商鋪攤位及附屬經營設施租賃給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積含公攤面積20%)。

3、乙方約定經營品種爲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改變經營項目及經營品牌,乙方必須具有經營該產品的合法資質,授權書及相關證照。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的交納期限.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項下租金及總額爲拾萬仟拾元/年(¥:/年)。

2、商鋪攤位租金繳納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三個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所使用的電費。暖氣費。空調費等費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賃面積向乙方收取。乙方應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將當期應交水費,電費。管理費 元/平方米及 員工工資等費用交給甲方。

第四條: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加納現金形式的保證金元整(保證金不計息),以保證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義務、維護甲方聲譽、嚴格遵守《__精品傢俱城管理條例》、積極承擔經營者的義務。如違反上述義務有下列行爲所產生的罰金、費用等有甲方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

(1)、因乙方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致使消費者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2)、因乙方的經營行爲而發生人身、財產損害,權利人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3)、因乙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及違反本商場約定而被主管部門處罰或應承擔罰金的。

2、甲方根據第2款扣除保障金後,乙方必須在五日內將保障金補至原數額。

3、合同終止後滿一年,未發生因乙方經營而產生的糾紛問題,待乙方與權利人妥善解決後根據結果再行處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定製所有承租人必須遵守的真個商場相應的規章制度,並根據商場運作狀況時調整租賃商鋪攤位的租金。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有權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進行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及《___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的行爲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罰款、留置貨物直至解除合同的處理。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攤位並不承但任何責任,不退還乙方所交保證金與乙方已經繳納的租金及各項費用。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違法活動,經書面警告仍不糾正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延遲、拒交商鋪攤位租金、電費等各項費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辦理手續私自出租、分租、轉讓、轉借、互相交換或以任何形式變相爲前述行爲的。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1個月無正當理由不開業的;乙方擅自停業持續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業15日以上按《___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5)、乙方違反工商、稅務、物價、治安、衛生、計生、質量監督、計量等法律、法規及行政管理法規、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稱,或有其他使甲方聲譽、利益受到較大損失的行爲。

(7)、乙方對租賃物業造成較大損失的。

(8)、乙方違反《___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造成嚴重後果的。

3、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公共面積部分的商場治保、安全防火以及衛生保潔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設置集中用水處,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攤位處,違者必須自行拆除,經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派人拆除並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排接用電線路至乙方攤位處,在乙方租賃區域內,乙方可自行排接用電線路,費用自理,安裝時必須符合國家電路安裝規範。

5、甲方尊敬乙方的經營權利,負責維護商場正常的營業秩序,保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況下,甲方對商場內一切公共設施,均有權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乙方營業間進行檢查、維護和改建。(緊急情況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賃商鋪租金、廣告費、賠償款等相關款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備、貨物、產品行使留置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中途終止本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個月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解釋權歸___品牌傢俱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晉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21

出租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系坐落在×××××街   號“×××××購物中心”b樓二層整個樓層(以下簡稱該商鋪)的在建建築。該商鋪建築面積約爲  餘平方米,現雙方約定按  平方米標準計算,最後實測面積多於或少於  平方米的,均按  平方米計算,不作調整。附該商鋪的平面圖。

1-2 甲方爲該商鋪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保證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爲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1-4 甲方b樓地面車位,乙方均有權無償使用。地下停車車位,經雙方商議後,提供一定數量供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鋪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鋪的使用範圍也可進行相應調整,無須徵得甲方同意。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鋪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雙方均有意續租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4-1 該商鋪的租金採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築面積  平方米  天或 個月計算(第 至第 年優惠 平方米建築面積按 平方米計算)。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爲 元,每年年租金爲  元(  元× 天× 平方米);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爲 元,每年年租金爲  元(  × 天× 平方米);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爲 元,每年年租金爲  元(  元×  天× 平方米);第 年到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爲  元,每年年租金爲  元( ×  天× 平方米)。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個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計算)作爲定金,正式開始計算租金後該定金抵作租金,以後每6個月支付一次,起租前7天內交清下6個月租金,以此類推。交款地點:甲方財務部門。付款帳號:                           。

4-3 進場時間爲乙方收到甲方大樓竣工驗收合格後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甲方不收取進場裝修日後6個月內的租金。如因進場裝修日後  個月的截止期與合同約定的租賃起始日不一致的,則租金按實際承租期限及上述4-1條款各期租金標準計算。如整個租賃期限超過  年的,超過部分按上述4-1條款的最後一期的租金標準計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  元計。

五、租賃物的交付與返還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爲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以下條件:

5-2-1 甲方負責在一樓大廳位置免費安裝一至二樓的樓梯。

5-2-2 甲方負責安裝消防系統、新風系統及獨立的中央空調系統,並保證該消防系統能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通過。

5-2-3 甲方在二樓層爲乙方提供排煙、排污出口。

5-2-4 甲方爲二樓層安裝無框架落地白玻。

5-2-5 甲方負責提供  kw 用電量(但中央空調用電量不包括在內)。

5-3 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鋪的日期視爲商鋪返還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返還該商鋪,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商鋪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商鋪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5-4 商鋪返還前,乙方應自行拆卸並搬走其在該商鋪內的所有設施、物品及增添的附着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遷給該商鋪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財產造成損壞,乙方應立即予以修復或向甲方作出賠償。

5-5 商鋪返還時遺留在該商鋪內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着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的處理措施及費用必須合理。

六、商鋪的裝修及維修

6-1 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在不影響商鋪主體結構的前提下,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乙方無權擅自進場裝修。對於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甲方應在15天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覆決定。

6-2 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之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的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不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可自行進行,無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甲方交付商鋪的日期不晚於 年 月 日。

7-2 因出租商鋪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鋪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甲方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時,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

7-4 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商鋪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5 租賃期內,如果甲方將該商鋪出售給第三方的,應將本合同出示給受讓方,並確保乙方擁有連續完整的租賃權。

7-6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 乙方對商鋪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遵守甲方的統一規定,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有權在二樓與三樓之間整圈外立面設置廣告牌。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鋪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鋪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 爲避免8-6條款事由的發生,乙方應購買合適的保險。

8-8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9 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物業管理費按  元/平方米月收取。乙方承租門口專用區域的衛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擔。

8-10 租賃期內,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所在地單獨註冊的營業執照、驗資報告、稅務登記證給甲方,並按月向甲方上報統計報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經乙方書面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鋪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鋪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爲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三)租賃期內,該商鋪被鑑定爲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於出租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爲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或該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15天內,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賃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因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須同時雙倍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如因裝修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必須同時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經甲方書面通知超過三個月仍未繳的;

(六)乙方開業後又無正當理由閒置達三個月的;

(七)乙方利用商鋪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第五、六、七項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月租金的   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標準計算)支付違約金。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鋪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的,除符合9-2第一項規定的依該項規定處理外,應按遲延履行期限承擔每日2萬元的違約金。

10-2 乙方遲延交付租金的,除符合9-2第五項規定的依該項規定處理外,應按遲延履行期限承擔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10-3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鋪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鋪導致的損害除外。

10-4 甲方違反7-6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費、品牌損失費)。

10-4 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  %作爲違約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應向乙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    %爲違約金。如未到期租金的    %少於解除合同前    個月的租金總額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當於解除合同前   個月的租金總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所有裝修費、尋找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利潤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爲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11-4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5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另一份交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五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2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廣告攤位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廣告攤位基本情況說明

本廣告攤位地址位於:_____ ,

本廣告攤位大小:_____ ,

第二條:廣告攤位用途

本廣告攤位只允許乙方用於產品的宣傳,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也不得因乙方從事廣告宣傳活動造成區域內環境破壞。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租金

該廣告攤位租金每月爲________ ,大寫:_____ 。租賃期間如遇市場變化,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整租金標準。在此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發生徵收與本合同攤位有關的位置。未履行的廣告費用需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租金按______個月結算,由乙方在投入使用前 天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將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攤位使用權退還給甲方。如乙方需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5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在接到申請之日起10天內向乙方正式提出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則按月須向對方繳納月租金________%作爲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如遇甲方因管理需要須提前終止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得隨意終止合租賃給其它商戶。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_____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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