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辯論中軟化對方的立場的辯論賽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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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辯源於對立。論辯賽的對立由抽籤決定;日常論辯不同,它的對立由論辯雙方現實生活中的心理、事理(道理)、情理(情感)狀態決定。論辯賽的對立通過評委打分決出勝負來加以解決,日常論辯的對立通常由雙方在論辯中自行解決。論辯賽主要以語言(語音)的形式進行;而日常論辯則不一定具備完整的語言(語音)形式,它常常還藉助於眼神、表情、肢體動作等(廣義語言)。

如何在辯論中軟化對方的立場的辯論賽技巧

很明顯,在日常論辯中,我們應當避免論辯失控,爭取對立軟化。軟化對立最根本的辦法就是:具備“大言不辯”的心理。這一心理又可分爲“不辯”心理、“都有理”心理和“平等”心理。

一、“不辯”心理

論辯賽是“要辯”心理,不可辯也要辯,儘可能尋找對立,激化對立,在對立中戰勝對方。日常論辯則不一樣,它的目的是要軟化對立,雙方共同解決對立,所以,它要求具備“不辯”心理,可不辯就不辯。

1.時時不忘簡化對立。在日常論辯中,應時刻留心對立是否還維持着原先的內容。在論辯裏引入過多的新對立,將使對立的軟化變得困難重重。例如:女兒深夜纔回家。母親責問道:“你難道不能早一點回家嗎?”女兒正因爲臨時加班而搞得疲憊心煩,說了一句:“總是話多。”母親氣壞了:“好哇,我關心你,你居然就說我話多。真跟你父親一個樣,有意跟我作對。”女兒很愛父親,說道:“父親怎麼啦?上班幹活,下班幹活,哪能像你沒事成天逛商場。”……母女最初的對立是:女兒是否應該早點回家。這個對立是很好軟化的。母親關心女兒,女兒晚歸又有正當理由,說清楚就行了。但是,由於雙方不斷地引入新對立:母親是否話多,父母到底誰好,反倒把問題搞複雜了。

2.注意適時退出論辯。日常論辯既然以軟化對立而不是以戰勝對方爲目的,就應該在適當的時候退出論辯。比如:在一方理屈詞窮時,在一方的情緒壓倒理智時,在過多的新對立使問題複雜化時……例如:甲乙二人上了公共汽車,事先說好甲買票。誰知甲習慣性地只買了一張票。售票員來到乙面前叫乙買票,乙以爲售票員因爲人多搞錯了,說:“甲不是買了嗎?”售票員說:“沒有。”乙有點不相信:“不是說好他買嗎?”售票員火了:“你以爲你是誰?坐車還要別人買票!”甲聽到爭吵,趕忙說:“乙,我忘買了。”乙聞言正要掏錢買票,售票員說了句:“這下可沒轍了吧?不就一塊錢嗎?逃什麼逃!”雙方立刻吵起來了。在這場論辯中,最初的對立是:該不該買票,正當對立軟化,乙準備買票時,售票員沒有適時退出論辯,反而引入新對立:乙是否想逃票。論辯失控了。

3.尋找替換論辯。《孫子兵法》雲:“不戰而屈人之兵,上之上者也。”日常論辯的上策是::不辯而屈人之兵。軟化對立不一定要通過論辯,有時可以尋找論辯之外的論辯途徑。一是尋找第三者來解決。比如在上例中,如果售票員在論辯中找甲(第三者),甲替乙補票,對立也就軟化了。二是想辦法讓對方遺忘對立,或使對方感到對立不重要,例如:媽媽回家後,發現兒子把家搞得亂七八糟,於是一把抓住兒子:“你是不是想捱打了?”獨生子一頭扎進媽媽的懷裏,奶聲奶氣地說:“媽媽,我愛你——”媽媽嘆了口氣:“哎,算了。以後別這樣了。”兒子一聽蹦了起來:“是,長官!”媽媽:“真是拿你沒辦法。”這場論辯(嚴格地說沒有形成)的對立是:兒子的錯誤該不該懲罰。聰明的兒子以兒童特有的方式軟化了對方,讓媽媽感到對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母子的愛。在這方面,受過邏輯訓練的成年人遠非兒童的對手。

二、“都有理”心理

論辯賽的心理是:我方“總有理”,對方“沒有理”,把對方逼進“無理”衚衕是一個大勝利。日常論辯則不追求有理與無理的尖銳對立,而是要軟化對立。因此,必須具備雙方“都有理”的心理,尋找對方的“有理”成分。否則,對立就很難軟化。例如:

丈夫和臨產的妻子爲該買電腦還是買空調爭了起來。丈夫:“買電腦好,買了電腦可以在上面寫文章、辦公、上網……”妻子:“有什麼用?還不如買空調好。買了空調夏天不怕熱,冬天……”丈夫:“沒買空調我也不怕熱。我……”妻子:“我什麼我?是誰夏天老是開電扇來着?還說不怕熱呢!”丈夫:“我反正要買電腦。” 妻子:“我就是要買空調。”……

雙方各不相讓,互相打斷對方的話,不願意承認對方的話有道理,這樣下去不會有什麼好結果。其實,只要多替對方想想,丈夫主張買電腦或許是爲了方便在家辦公以照顧臨產和產後的妻子;而妻子主張買空調則是考慮到產後的舒適——這樣一來,表面的對立之下並不存在真正的對立,對立自然軟化了。

三、“平等”心理

論辯賽要求確立起優勢心理,首先在氣勢上壓倒對方,所以往往運用排比、連續的反問,不斷地追問等手段來增強氣勢,恨不得對方爲我方的氣勢嚇得目瞪口呆纔好。日常論辯一般不這樣,由於要承認“都有理”,雙方要共同努力才能軟化對立,所以大家是平等的。也只有讓對方感到平等而不是被你壓倒,他纔可以與你共同努力去軟化對立。否則,將適得其反。例如:老太太爲小事吵得兒媳回了孃家。當局長的老伴回家後,狠狠地責備了老太太。老太太不服,頂了幾句。老局長馬上連珠炮似的質問道:“你爲什麼要把她(兒媳)吵回孃家?你爲什麼不注意點影響盡添家醜?兒媳有啥不好,有啥不對?兒子回家後你怎麼說?晚飯誰去做那麼好吃的菜?誰去接放學回家的孫子?你總是愛倚老賣老!”老太太委屈得哭了起來:“連你也嫌棄我,我還怎麼活啊!”這場論辯最初的對立是:老太太有沒有錯,由於老局長沒有顧及到“平等”心理,盛氣凌人地訓斥老伴,老伴想不通,也在意料之中了。

大言不辯,一是可不辯就不辯(“不辯”心理),二是不只爲自己辯(“都有理”心理),三是不讓對方在不平等的情況下辯(“平等”心理)。做到了以上三條,可謂達到了日常論辯的理想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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