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辯論賽二辯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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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賽也叫論辯賽,還叫做 辯論會。辯論賽的核心詞彙就爲一個“辯”字。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學校辯論賽二辯稿 ,歡迎閱讀。

學校辯論賽二辯稿
第一篇:打假主要靠消費者還是執法者

我方論點:打假主要靠消費者

感謝主席,大家好:

非常感謝對方辯友剛纔的慷慨陳詞,但對方立論中仍然暴露了不少問題,下面我將一一指出。

首先,對方辯友今天告訴我們消費者辨別真僞的能力較差,誠然大多數普通消費者的確缺乏專業知識,但暫不說消費者基數龐大,其中不乏專家學者;即使是缺乏知識的消費者,媒體的宣傳、商品包裝上的防僞標識也都是幫助鑑別真僞的途徑,如果對方辯友認爲我們消費者因爲鑑別能力差就不應該成爲打假的主要力量,那麼我們今天爲什麼需要防僞標誌呢?我們消費者只要放心大膽地消費,執法者就能查出一切假冒僞劣了不是嗎?

其次,對方辯友說我們消費者具有劣根性,難以抵抗價格低廉的盜版仿冒品,所以靠消費者打假事倍功半。但在場各位都是消費者,只要有錢,誰不願意買正版品牌貨?月收入一萬和一千的人當然會選擇不同價位的東西。此外,消費者的消費觀念也尤爲重要,那些喜歡仿冒品的消費者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在打假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只有提高他們的觀念,才能抵制假貨,減少市場亂象。

第三,對方辯友說消費者打假手段單一、沒有強制性,我們並不否認執法者打假的強制性較消費者更強,然而執法者的權力是法律賦予的,他們所能做的事都在法律範圍內,而消費者不僅可以在法律範圍內舉報、上訴,也可以在非法律領域大有作爲。難道對方辯友認爲今天消費者發現了假貨不去購買、甚至告知親朋好友一同抵制的行爲就不是打假了嗎?這些手段難道不比法律手段更有效果嗎?

最後,我想說,今天我們雙方站在這裏,都懷抱着同樣美好的夢想,期待這個社會有一天能夠沒有假貨,人人都能放心大膽地消費,我方並不否認執法者在打假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但現實告訴我們,一個黑作坊倒下了,還會有千千萬萬個黑作坊開起來,過度倚靠執法者打假永遠是治標不治本的,唯有提高消費者觀念,讓每個消費者都成爲打假大軍中的一員,並輔之以執法者的強制性法律手段,纔是打假的上策。

綜上所述,我方堅持認爲,打假主要依靠消費者。

第二篇:近墨者黑與近墨者未必黑

我方論點:近墨者未必黑

感謝主席、再次問候在場各位:

非常感謝對方辯友剛纔精彩的立論,不過從您方的論點裏,我仍然發現了這樣幾個問題。

對方辯友剛纔一再強調環境會對人的意識和行爲產生決定性影響,這實在有些天真和草率,我方並不否認環境對人有影響,但顯而易見,這種影響並不是唯一的,更不是必然的,其影響的結果也是多種多樣的。

首先,所謂黑,是一個由多種原因作用的結果,我方認爲近墨者未必黑,因爲除了環境以外,還有許多其他因素能夠影響近墨者最終是否黑。古有屈原慨嘆“舉世皆濁我獨清”,是因爲儘管身處惡劣環境,他仍有自由之思想,獨立之精神;今天即使你室友考前不好好複習,打小抄作弊,你也不會與之同流合污,因爲你有自身的修養,對知識的追求以及我們校規的約束。由此可見,近墨與黑並不是簡單的因果關係。(反駁對方例子,如孟母三遷除了害怕環境影響,也是因爲孟子當時年齡小,心智不健全;把一個兩歲的孩子放入森林他可能會成爲狼孩,但把二十多歲的你丟入森林你以爲你還能變成人猿泰山嗎?)

看完原因,讓我們看看結果。近墨就一定會導致黑嗎?顯然不是的。從個人角度說,身處戰亂年代,魯迅沒有上戰場,也沒有做一個平民看客,而選擇了拿起筆桿進行戰鬥;從國家層面看,今天中國的鄰國朝鮮研究核武器,難道中國也去研究了嗎?當然沒有,中國只是更加堅定了禁止核武器的立場,而即使全世界都在聲討朝核問題,朝鮮也沒有停止自己研究的腳步,這怎麼能說近墨者黑呢?按照對方辯友的邏輯,如果環境真的有這麼強大的同化能力,那麼我們今天人類的多樣性從何而來呢?誰又是第一個覺醒的人呢?

綜上所述,近墨並不是黑的唯一影響因素,黑也不是近墨所導致的唯一結果,因此,我方堅持認爲,近墨者未必黑。

第三篇:社會發展應重義輕利還是重利輕義

我方論點:社會發展應重義輕利

感謝主席,大家好:

非常感謝對方辯友的慷慨陳詞,不過從您方的論點裏,我仍然發現了這樣幾個問題。

首先,對方辯友似乎有意擴大利的概念,我方對利的定義來源於辭海,利就是利益、利潤和利息,對方辯友卻認爲blablabla,不知這個定義出自哪裏。

(如果有例子)基於這錯誤的定義,對方辯友今天告訴我們文天祥譚嗣同的犧牲是爲了國家利益(可能還有俾斯麥等人的例子),但我方卻認爲他們的行爲恰恰是願意捨棄個人小利而追求人間道義的表現!您方說文天祥天下大義的義是利,譚嗣同捨生取義的義也是利,那請問對方辯友,到底什麼是利,什麼是義?如果這些義都只是利的組成部分,那麼請問您方對於利和義的孰輕孰重該如何比較呢?(也可能有其他反駁對方例證的論點)

(如果沒有例子)其次,剛纔對方辯友利用三分鐘時間滔滔不絕地闡述了利的重要性與義的難以評判和重義輕利的不現實,但在這些觀點背後我卻始終沒有聽到合適的例證支持,不知對方辯友在沒有例證的情況下該如何證明您方那些邏輯推論是成立的?

接下來就讓我們來看看利與義的重要性比較(/幾個例證吧),今天對方辯友告訴我們利是社會發展的原動力,而義不過是社會發展的間接影響因素,這完全是本末倒置!我方認爲社會發展應當重義輕利,是指在義與利發生衝突的時候優先選擇義,爲什麼?因爲義是我們社會發展的方向和基礎,而利是發展程度,對方辯友提倡重利而輕義,就是提倡對發展程度的追求應當大於對發展方向的把握,但如果連最初的方向都是錯的,發展越快,不只會錯得越離譜嗎?五十年代末在中國發動的大躍進運動造成民不聊生、社會發展倒退,就是不依照客觀現實、重利輕義的最好例證!如果今天我們還在倡導重利輕義,(是不是許霆拿着ATM機多吐出來的幾萬塊錢就應當遠走高飛?是不是)員工僅憑藉薪水高低(就能)決定去留,因而不斷跳槽,這不是對社會發展的穩定性產生反作用嗎?

當然,我方所謂重義輕利,並不是不要利,社會發展當然需要利的推動,但義更是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必要條件!爲什麼今天我們的科學發展觀主張又好又快而不是又快又好發展,這難道不是提倡重義輕利的最好證明嗎?

綜上所述,我方堅持認爲,社會發展應重義輕利。

第四篇:高薪能不能養廉

我方論點:高薪可以養廉

感謝主席,再次問候在場各位:

對方辯友剛纔的立論非常精彩,但其中卻暴露了許多問題。

首先,對方辯友告訴我們人的慾望是無窮的,我們並不懷疑這個觀點,但不可否認,高薪能降低人的慾望。5W元的賄款對於一個月收入5K的人來說可能會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但當他的月收入被提升到了5W,還能有多少吸引力呢?

除了能降低慾望,高薪還能增加的代價。同樣因賄被抓且丟失公職,月薪5W的人失去的將是5K月薪者的10倍!所以5W月薪者絕對沒有前者那樣強烈的賄動機。再如香港的政策,他們公職人員的退休金高達日常工資的70%,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有多少人願意冒險呢?

看完賄者,讓我們來看看高薪對賄者的影響吧。當公務員的合法收入適當增加,賄方就必須相應地增加賄額才能保持同樣的吸引力。這樣一來, 一些潛在的賄者, 要麼會認爲賄已無多大利益可圖,要麼還尚未具備增加賄額的能力,從而不再扮演賄者的角色。這樣就可以淘汰一些潛在的賄者, 從而達到減少腐化的作用。

最後,今天對方辯友告訴我們高薪有諸多弊端,(現場添加),然而我們今天探討的問題並不是高薪的優劣和可行性,我方只是在強調高薪可以養廉這樣一個事實,一個真理。而且即使存在弊端,縱觀全球,無數成功的高薪先例仍然擺在我們面前,全球清廉指數最高的幾個歐盟國家無一例外的採取了高薪的政策,而美國的清廉指數全球排名17,在所有人口過億國家中排名第一,巨頭俄羅斯卻長期在百名開外,普京的年薪更只有澳巴馬的四分之一,對方辯友難道想告訴我們今天俄羅斯腐化嚴重,是因爲他們的政府道德低下、人性淪喪嗎?

綜上所述,我方堅持認爲,高薪可以養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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