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志願書補辦情況說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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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檔案丟失,最重要的是補辦入黨志願書,補班志願書也有一些規章程序,把情況做好說明,可以補辦好。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入黨志願書補辦情況說明,歡迎大家閱讀。

入黨志願書補辦情況說明方法

入黨志願書補辦情況說明一——《入黨志願書》補辦程序

《入黨志願書》是黨員的重要檔案,是黨員身份最重要的證明材料。但是,往往有些黨員的個人檔案裏找不到《入黨志願書》,黨員身份的真實性難予認定。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按照如下程序爲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一、調查覈實,確認黨員身份。黨支要是防止極個別心術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調動、畢業分配、復員轉業之機,買通有關人員,並不是黨員,卻開出“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騙取黨員身份。如發現這種情況,就要一追到底,嚴肅處理。因此,黨支部只有在確認該同志黨員身份的前提下,才能爲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二、嚴肅認真,收集證明材料

本着既對黨員個人負責,也對黨組織和歷史負責的原則,爲使補辦的《入黨志願書》足以證明其黨員身份,必須收集如下4項主要證明材料:

1、本人有關入黨情況說明。要求補辦《入黨志願書》的同志必須寫清何時何地入

2、入黨介紹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方面細節。(如兩位入黨介紹人都去世或無法查找,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無法找到,可找其他黨支部委員,要寫清當時接收其入黨的情況)。

三、按照程序,做好補辦手續

在確認黨員身份並取得上述4負責爲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程序如下:

1、在《入黨志願書》封面上寫明:“因《入黨志願書》丟失,×年×月×日補辦”,

並加具黨總支或單位公章。

2、讓補辦人如實填寫好《入黨志願書》第1頁至第7頁。填表時應注意,“本人經歷”、“獎勵或處分”、“家庭主要成員”、況,入黨後發生的情況不應填寫。第7頁末尾的日期應填寫其入黨時的日期,再填上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填日期”字樣。

3、將上列4項證明材料(本人有關入黨情況說明、入黨介紹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供的證明材料)粘貼在第8頁上。

4、召開支部大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支委會要詳細地向全體《入黨志願書》第9頁“支部大會通過接受申請人爲預備黨員的決議”欄中,“決議”第11頁“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能否轉爲正式黨員的決議”欄中,“決議”中要寫明黨齡(按轉正日期計算)從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決議”標題統一定名爲“同意爲×××同志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決議內容應包括:對該同志調查覈實黨員身份的情況,應到會和實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對能否爲其補辦《入黨志願書》的表決結果(贊成、不贊成和棄權的票數各是多少),以及通過決議的日期等,由黨支部書記簽名。

5、召開黨總支委員會會議,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將黨總支意見填入相應的“總支部審查(審批)意見”欄中,內容統一爲“同意支部決議”,由黨總支書記簽名,並加具公章。

6、黨委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並寫入《入黨志願書》中相應的“黨委審批意見”欄中,由黨委書記簽名,並加具公章。(學生黨員由系黨總支審批)

7、將補辦的《入黨志願書》歸入黨員個人檔案。

入黨志願書補辦情況說明二——補辦《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的暫行辦法

《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以下簡稱《入黨志願書》)是黨組織接收和審批黨員的重要依據,是證明黨員身份的材料。但有時在保管或轉遞環節中發生《入黨志願書》遺失現象,造成黨員身份的真實性難以確認。爲了確保《入黨志願書》補辦手續和材料的規範性,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調查覈實,確認黨員身份

當黨員《入黨志願書》遺失時,黨支部可通過函調形式,或派人前往其入黨地進行調查,覈實其黨員身份的真實性。因此,黨支部必須在確認該同志黨員身份的前提下,才能爲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二、嚴肅認真,收集證明材料。

爲了使補辦的《入黨志願書》足以證明其黨員身份,既對黨 員個人負責,也對黨組織和歷史負責,因此,必須提供如下主要證明材料:

1 、本人入黨情況說明。要求補辦《入黨志願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和黨支部書記姓名等情況。 2 、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求入黨介紹人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如兩位入黨介紹人確實無法查找,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 、入黨時所在黨支部負責人對接收其入黨的有關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是黨支部書記,或其他黨支部委員。

4 、黨支部討論接收該同志爲預備黨員、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或會議記錄的複印件或摘抄件。

5 、黨總支和基層黨委討論接收該同志爲預備黨員、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或會議記錄的複印件或摘抄件。

除本人情況說明之外,上述其他四項證明材料,都必須加蓋公章。同時,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明提供材料人當時的身份;複印件或摘抄件要寫清材料出處、摘抄人或複印人。

三、按照程序,做好補辦手續。

1 、在確認黨員身份並取得上述證明材料的基礎上,由黨員現所在黨支部負責爲其補辦《入黨志願書》。同時必須在《入黨志願書》封面上註明:因《入黨志願書》丟失,某年某月某日“補辦”,並加蓋黨組織公章。

2 、補辦人填寫《入黨志願書》第 1 頁至第 6 頁。填表時應注意:“本人經歷”、“獎勵或處分”、“家庭主要成員情況”、“主要社會關係情況”等欄的內容應反映入黨時的狀況,入黨後發生的情況不應填寫。第 7 頁“本人簽名或蓋章”欄的日期應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填”字樣。

3 、將上列 5 項證明材料粘貼在第 7 頁“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欄上。

4 、“入黨介紹人意見”和“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進行談話情況和對入黨申請人入黨意見”欄原則上由原來的入黨介紹人和談話人簽署意見,日期應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填”字樣。入黨介紹人或談話人確實無法查找,可由原黨支部書記說明情況。

5、召開支部大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支委會負責詳細地向全體黨員報告調查覈實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在此基礎上,形成支部決議,寫入《入黨志願書》第 9 頁“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爲預備黨員的決議”欄中。支部決議的標題應寫明“同意×××同志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支部書記簽名或蓋章,並加蓋黨組織公章。

6、黨總支或基層黨委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並寫入《入黨志願書》第 10 頁“總支部審查(審批)意見”欄和“基層黨委審批意見” 欄中 ,標題應寫明“同意×××同志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決議中要寫明預備期起止時間,由書記簽名或蓋章,並加蓋黨組織公章。

7、預備黨員轉正的補辦程序和決議填寫方法同上,決議中要寫明黨齡的起始時間,由書記簽名或蓋章,並加蓋黨組織公章。

8、補辦人重寫一份入黨申請書、轉正申請書、個人自傳,日期應填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寫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寫”字樣,會同補辦的《入黨志願書》歸入黨員個人檔案。

入黨志願書補辦情況說明三——如何補辦入黨志願書

《入黨志願書》是黨員的重要檔案,是黨員身份最重要的證明材料。但是,往往有些黨員的個人檔案裏找不到《入黨志願書》,黨員身份的真實性難予認定。碰到這種情況怎麼辦?

就要由黨支部出面,爲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一、調查覈實,確認黨員身份當發現某位黨員的檔案裏找不到《入黨志願書》時,黨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

調查覈實,確認其黨員身份。黨支部要通過派人前往其入黨地調查或函調等形式,覈實其黨員身份的真實性。主要是防止極個別心術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調動、畢業分配、復員轉業之機,買通有關人員,並不是黨員,卻開出"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騙取黨員身份。如發現這種情況,就要一追到底,嚴肅處理。因此,黨支部只有在確認該同志黨員身份的前提下,才能爲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二、嚴肅認真,收集證明材料爲了使補辦的《入黨志願書》足以證明其黨員身份,既對黨員個人負責,也對黨組織和歷史負責,因此,必須收集如下主要證明材料

1、本人有關入黨情況說明。請補辦《入黨志願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是誰,黨支部書記是誰等情況。

2、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如兩位入黨介紹人都去世或無法查找,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其入黨所在黨支部負責人的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要黨支部書記,如無法找到,可找其他黨支部委員)。要寫清當時接收其入黨的情況。

4、黨支部討論接收該同志爲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決議複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層黨委討論接收該同志爲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黨委決議複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況說明之外的4項證明材料,都必須加具公章。同時,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明提供材料人當時的身份;複印件或摘抄件則要寫清材料出處、摘抄人或複印人,以示負責。

三、按照程序,做好補辦手續1、在確認黨員身份並取得上列4項證明材料的基礎上,由黨員現在所在的黨支部負責爲其補辦《入黨志願書》。程序如下:

1、在《入黨志願書》封面上寫明:"因《入黨志願書》丟失,×年×月×日補辦",並加具黨支部或單位公章。

2、讓補辦人如實填寫好《入黨志願書》第1頁至第6頁。填表時應注意,"本人經歷"、"獎勵或處分"、"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關"等欄目應反映入黨當時的狀況,入黨後發生的情況不應填寫。但第6頁末尾的日期應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上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填"字樣。

3、將上列5項證明材料裝貼在第7頁上。

4、召開支部大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支委會要負責地詳細地向全體黨員報告調查覈實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在此基礎上,形成支部決議,並將"

決議"寫入《入黨志願書》第8頁中。"決議"的標題應定明"同意×××同志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決議"中要寫明黨齡從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書記應簽名。

5、黨委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並寫入《入黨志願書》第10頁"黨委審批意見"欄中(標題內第8頁支部決議欄),由黨委書記簽名,並加具公章。

6、將補辦的《入黨志願書》歸入黨員個人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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