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的程序是什麼(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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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的程序是什麼 篇1

1. 遞交入黨申請書(申請人)

入黨的程序是什麼(精選3篇)

2. 確定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

3. 制定聯繫人(黨支部)

4. 培養教育考察(黨支部、黨小組)

5. 向黨支部彙報(聯繫人)

6. 制定發展計劃(支委會)

7. 將發展計劃上報總支(支委會)

8. 確定發展對象(支委會)

9. 寫出政審意見報告(支委會)

10. 徵求羣衆意見(黨支部)

11. 黨支部大會初議(黨支部)

12. 上報入黨材料(黨支部)

13. 發展對象預審(黨總支)

14. 填寫入黨志願書(申請人、介紹人)

15. 召開接收新黨員大會(黨支部)

16. 向總支上報材料(黨支部)

17. 派人審查與談話(黨總支)

18. 召開會議審批(黨總支)

19. 批覆通知(黨總支)

20. 與新黨員談話(黨支部)

21. 向黨內外宣佈新黨員名單,組織入黨宣誓(黨支部、黨總支)

22. 繼續教育考察(黨支部、介紹人)

23. 提出轉正申請(預備黨員)

24. 黨員大會討論(黨支部)

25. 上報入黨志願書轉正審查意見(黨支部)

26. 考察、審批及發批覆通知(黨總支)

入黨的程序是什麼 篇2

根據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規定,入黨手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向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2)黨組織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

(3)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

(4)確定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

(5)認真填寫《入黨志願書》;

(6)支部委員會進行審查,並徵求黨內外有關羣衆的意見;

(7)召開支部大會討論,作出決議,並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8)上級黨組織派專人同申請人談話,作進一步考察;

(9)上級黨組織集體審批;

(10)被批准入黨的預備黨員面向黨旗進行入黨宣誓;

(11)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後,向黨組織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黨組織批准,轉爲正式黨員。

入黨的程序是什麼 篇3

1、自願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

要求入黨的同學應自願向黨組織遞交書面申請,申請主要寫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本人主要表現。

2、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入黨申請人經黨小組推薦、黨支部審查同意後,確定爲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將入黨積極分子報公共管理系黨總支備案,並通知入黨積極分子本人,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爲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繫人。

3、進入考察期

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期一年以上,自黨支部確定其爲入黨積極分子之日算起。黨支部每半年要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況要填入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

工作順序爲:黨小組(推薦意見)->支部對申請人的政治表現(量化積分)、遵守校規、學習成績、參加活動等情況的瞭解意見->支委會討論是否列爲入黨積極分子的意見->考察意見->綜合政審結論->黨內外羣衆公開測評意見->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討論發展對象意見->黨總支意見

4、聽取黨內外學生羣衆意見

黨支部派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召開座談會,聽取黨內外羣衆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反映。

①參加座談會的黨內外羣衆應爲班級總人數的半數以上,不夠半數的,黨支部應加以說明。

②座談會應在考察期一年以上,支部擬列爲發展對象之前召開。

③座談會對擬發展對象贊成意見不足半數者,則取消其發展資格。

記錄整理黨內外評定意見反映要真實。並將測評表裝入“黨員材料檔案”,(黨員材料應轉爲正式黨員後再與本人學籍檔案合併)。

5、確定發展對象

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後,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繫人和黨內外羣衆意見的基礎上,經黨支部大會討論確定爲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寫出自傳(內容主要寫本人簡歷、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歷史和現實表現情況)。

6、政治審查

審查發展對象本人,家庭主要成員和社會關係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重要時期(特別是“文革”和動亂)及現實表現。

7、短期培訓

學校黨委(組織部)和公管系黨總支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和考試。未經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培訓後要填寫培訓成績登記表、頒發結業證書並由學校組織部蓋章,裝入入黨材料檔案。

8、確定入黨介紹人

入黨介紹人由兩名正式黨員擔任,一般由培養聯繫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

9、填寫入黨志願書

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願書》,須經上級黨組織同意,在入黨介紹人的指導下,用黑色碳素或藍黑墨水(不準用純藍)填寫。填寫時要忠誠老實、實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隱瞞和僞造。字跡要清楚,不得塗改。對《入黨志願書》上有的項目沒有內容可填寫時,應註明“無”。在“對黨還有哪些需要說明的問題”一欄,主要填寫需要向黨說明,而其它欄目中不能填寫的問題,或對某些欄目需要補充說明的問題。

10、支委會審查

召開支委會,嚴格審查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材料、經支委會集體討論認爲發展對象合格和手續完備後,即提交支部大會進行討論。

11、召開支部大會 程序:

1、申請入黨人彙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現實表現以及向組織說明的其它問題;

2、介紹人介紹入黨人的主要情況,並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3、支委會報告對申請入黨人的審議情況;

4、與會黨員充分發表意見,對申請入黨人能否入黨進行討論;

5、採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

6、申請入黨的人對大會討論情況表明自己的態度;注意事項:

1、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達到應到會的正式黨員半數以上;

2、申請入黨人及其入黨介紹人必須參加支部大會;

3、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4、支部決議應及時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上,決議內容包括申請人的優缺點, 應寫實到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數、表決結果及日期;

5、及時將《入黨志願書》、申請書、政審材料、

培養教育和考察材料報黨委審批。

12、組織員談話

在審批接收新黨員前,黨總支書記、副書記或派黨支部書記或支委其他成員同申請人談話(2人以上),作進一步的考察。談話前,黨總支要對支部報來的入黨材料進行審查,看材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查看支部記錄),並採取座談或個別談心的方式,聽取黨內外人員對入黨申請人的反映。談話中,主要了解被談話人的入黨動機,對黨的認識和對黨的基本知識的掌握情況,徵求其對黨需要說明的問題,幫助其提高對黨的認識,指出努力的方向。談話後,及時如實地將談話人的意見填入《入黨志願書》。

13、黨委審批

黨委審批必須堅持集體討論的原則,將審批意見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上,註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並通知報批的黨支部。

14、支部向本人發出入黨通知書

黨總支接到學校黨委入黨審批通知後,應及時通知學生所在黨支部和本人並在黨員大會上宣佈。黨支部應將上級黨委批准的預備黨員編入黨小組活動,告訴其交納黨費的時間、規定等。

15、入黨宣誓

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

入黨宣誓儀式的程序:

1、唱國際歌;

2、黨組織負責人致詞;

3、新黨員宣誓;

4、上級黨組織代表講話;

5、黨員代表講話;

6、新黨員代表向黨表示決心。

16、預備期的培養考察

預備期爲一年,從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之日算起。對預備黨員地教育和考察,黨組織通過聽取本人彙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介紹人幫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同本人談話。預備黨員要自覺地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經常向黨組織彙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每季度要向支部書面彙報思想和工作一次。預備期滿後,黨支部要進行全面考察,並寫出書面報告。預備黨員轉正材料(轉正申請、個人思想工作彙報、黨小組意見、黨內外羣衆意見、黨支部考察報告及發展材料)必須報學校組織部審查同意後,方可討論審批。

17、預備期滿

考察合格——轉正。

手續:

1.本人在預備期滿前的適當時候向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

2、黨小組提出意見;

3、黨支部徵求黨內外羣衆意見;

4、支委會審查;

5、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

6、預備黨員材料報外語學院黨總支

7、黨總支報學校組織部審覈;

8、學校黨委審批。 黨委對黨總支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必須在三個月內審批,並通知報批的黨支部。

考察不合格——延長預備期。

對預備期滿後不完全具備條件或犯有一定的錯誤,但還沒有完全喪失預備黨員條件,並且本人決心努力改正錯誤的,可延長預備期。延長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最短不能少於半年。延長預備期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做出決議,填入《入黨志願書》,報上級黨委。延長預備期期滿後,由黨總支根據其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做出轉爲正式黨員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決議並報學校黨委審批。

對在預備期內不能履行黨員義務,確定不具備黨員條件或犯有嚴重錯誤或延長預備期後經過教育考察已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通過,支部大會決議填入《入黨志願書》報黨總支審覈,由黨總支報學校黨委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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