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森林防火倡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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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關於森林防火的倡議書範文,歡迎閱讀!

國小森林防火倡議書

國小森林防火倡議書(一)

尊敬的各位家長及親愛的同學:

大家好!

森林是地球之肺,是綠色之源,是生存之基。森林可以淨化空氣,涵養水源,防風固沙,可以提供木材供我們使用。現在,我們的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受到“火災”的威脅,爲了保護森林資源,我倡議:

1.正確使用火源,自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遵守森林防火各項規定。

3.踊躍參加到防火隊伍中來。

4.改變祭祖風俗。在祭祖時改變燒香、燒紙、放鞭炮的習俗,積極使用鮮花。若點燭,要將周圍的乾草、易燃物品清理乾淨,等火滅了之後再離開。

5.牢記防火值班電話

同學們,家長們,一顆菸頭可毀千棵樹木,衆人防火能護萬頃森林。讓我們行動起來,積極注意森林防火,讓森林遠離火魔,讓大地永披綠裝!

張家窪一中六年級一班

國小森林防火倡議書(二)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態屏障,是人類生存繁衍的搖籃。森林能夠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淨化空氣,美化環境,預防自然災害。能夠生產木材、竹材、藥材和人類生產生活所需物質資源。因此,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綠色家園。

衆所周知,森林火災是破壞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大敵,是危及人們生命財產安全的元兇。每年,全國因爲森林火災導致大片的森林被毀,大量的財產和人力、物力資源受損,還出現了衆多的人員傷亡。因此,預防森林火災成了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希望我們共同攜起手來模範遵守森林防火各項規定,積極踊躍地加入到森林防火隊伍中來,堅決同一切違規用火的違法分子作鬥爭,愛林護林光榮,燒林、毀林可恥。我們要切實做到:

1、嚴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準”規定。即不準在山林中亂丟菸蒂;不準在野外點荒火;不準燒田坎、燒田草;不準在野外燒火取暖;不準在野外燒烤食物;不準在野外燒水做飯;不準在山林中燃放煙花、鞭炮;不準在山中用火燒蜂、驅趕野生動物。

2、在春節、清明節和其他日子上墳祭祖時,嚴防山林火災發生。在燒香、燒紙點燭和燃放鞭炮前,要將墳墓周圍茅草雜柴清理乾淨,並做到人離火滅。

3、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立即報告當地村組負責人或撥打119。嚴禁獨自一人撲火,嚴禁組織老弱病殘和孕婦、兒童、學生上山撲火。

4、造成森林火災,要依法承擔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請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災,燒燬他人林木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2、違反野外用火規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災,都將受到當地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的處罰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災,視情節輕重,將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處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諧、健康是每一個家庭的福祉,請您記住我們的倡議,謹防森林火災的發生!

汶川縣漩口國小校

20xx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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