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森林防火倡議書

來源:瑞文範文網 2.5W

幼兒園小朋友要從小培養防火意識,下面是由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幼兒園森林防火倡議書,希望能夠幫到您!

幼兒園森林防火倡議書

幼兒園森林防火倡議書一

尊敬的各位家長:

您好!綠色的森林孕育了人類,人類的祖先從森林中站立起來走向世界。森林是人類生存環境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保護森林,也就是保護人類自己;保護森林,是振興經濟,造福子孫,有益當代的千秋大業。然而,森林火災有是森林最兇惡的敵人。“一點星星火,可毀萬頃林”。當前正值我市森林防火高危火險期,爲全面敲響森林防火安全警鐘,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範工作,共同守護好我們的綠色家園,城西中心幼兒園發出倡議,特致信各位家長,懇請您務必高度重視,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識,並切實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子女要認真學習森林防火的相關知識,自覺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做一名保護森林的好公民。

2、家長和孩子嚴禁攜帶一切火具、香燭、鞭炮、火藥、雷(lei)管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如發生或發現山林火災,要及時報警,火警電話是119。

3、嚴禁幼兒攜帶火種進入學校,在園期間禁止放鞭炮、禮花、落地響等。

4、清明節、冬至期間上墳掃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樹、獻鮮花、花籃等文明方式。嚴禁燒香燒紙、燃放鞭炮、點香燭、吸菸、野炊等易發森林火災的野外用火和亂砍伐林木的行爲。

5、禁止攜帶火種進入林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林區和綠緣從事上墳燒香燒紙、燃放鞭炮、吸菸、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兒童玩火等非生產性用火活動。

6.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應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點火,發現火情要及時報告教師、學校或當地政府,或撥打火災報警電話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災,父母必須承擔監護人的責任。嚴禁中小學生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7、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林區和綠緣從事燒火土、燒田埂、煉山造林、燒灰積肥、燒山放牧、燒秸稈、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產性用火活動。

8、應該採取有效措施對癡、呆、聾、啞、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即小孩)的監管和教育,嚴防引發森林火災,如發生森林火災將依法追究監護人的責任。

各位家長,爲了對您的孩子負責,對家庭負責,對社會負責。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讓我們家校聯合,攜手共建和諧美好的生活。

義烏市城西街道中心幼兒園

20xx年12月21日

幼兒園森林防火倡議書二

致康樂幼兒園全體幼兒及家長朋友們:

森林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資源,承擔着優化人類生存環境,改善氣候條件,防止水土流失,維持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使命。森林火災突發性強,破壞性大,撲救困難,是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威脅人類生存環境最爲嚴重的災害之一。保護森林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義務,也是每個公民應具有的社會公德。當前,氣候乾燥,林區雜草旺盛,森林防火形勢十分嚴峻,爲確保國家森林資源的安全,我們特向全體家長朋友們提出以下倡議:

一、開展“小手拉大手”的宣傳活動。每年的10月15日至笠年6月15日是全縣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內,我們要告訴父母及親戚朋友入山踏青遊玩時不攜帶火種進入林區;不在林區吸菸、烤火、野炊和狩獵等;農事活動時不燒茬燎堰,燒灰積肥;清明時節上墳祭祖時自覺摒棄燒紙點蠟,燃香放炮等陋習,以植樹、獻花等方式進行祭奠,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二、每個幼兒要做到自己不再林區野外玩火、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積極參與森林防火知識宣傳,自覺遵守森林防火的有關法律規定,爭做森林衛士。

三、當發現森林火情時要及時向縣或鄉鎮人民的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進行處置。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19。

森林資源是全社會的共同財富,森林防火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我做起,關注森林防火,爭做森林衛士,嚴防森林火災發生,共建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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