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民主評議總結(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18W

城管局民主評議總結 篇1

今年,我隊嚴格按照區糾風辦、區城管局黨委關於民主評議行風工作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糾建並舉”的方針,以“樹立行業新風、優化發展環境”爲主題,深入查找問題,切實改進作風。經過全隊上下共同努力,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現總結如下:

城管局民主評議總結(精選3篇)

一、認真籌劃,抓好開局。

一是指定方案,搞好動員。大隊就今年如何開展民主評議行風工作進行了多次研究,在吃透區、局民主評議行風工作精神的基礎上,結合大隊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20xx年區城管大隊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實施方案》,對全隊民主評議行風活動做了具體部署和安排,做到目標明確、內容具體,重點突出,措施有力。4月中旬,組織召開了全隊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動員大會,就如何搞好民主評議行風工作,改進大隊工作作風提出了具體要求。

二是成立機構,加強領導。成立了民主評議行風工作領導小組,抽調專人成立辦公室,專門負責民主評議行風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行評工作的日常事務、宣傳報道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明確責任,強化紀律。建立了明確的責任分工制,由大隊一把手負總責,分管大隊長對分管的中隊負責,各中隊負責人對本工作中隊負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明確了行評工作紀律,將行評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內容,將單位的滿意程度和單位在行評工作中的表現納入年度目標考覈,對在評議中失職或出現問題的單位或個人,按紀律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年終考覈時,取消評先資格;對問題嚴重的,除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外,還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二、廣開言路,徵求意見。

爲切實找準城管監察工作在行風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在不依法行政、辦事不公、辦事效率低、“四亂”行爲,不廉潔行爲等問題,我隊採取多種形式,走出去,敞開大門廣泛徵求意見。

一是廣泛開展調研走訪活動,徵求有關單位和經營戶的意見。從4月5日到20日,大隊抽調專門人員,組成2個小組,由單位主要領導帶隊,深入企業、社區、街道市場及個體工商戶和居民中明查暗訪,開展調研,先後走訪了100多家單位,50餘家經營戶,聽取他們對我隊行風建設和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是結合先進性教育,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大隊印發《徵求意見表》1000份,徵求社會各階層對城管監察工作和我隊工作作風方面的意見。收回率達70%,9月份,在完成三大專項檢查工作的基礎上,針對發現的問題,召開面對面徵求管理服務對象意見和建議座談會以及幹部職工講評會,建立整改責任制、明確責任人,責任目標,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每一個問題整改到位,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行業不正之風。

三是設立意見信箱和專線電話,廣泛徵求意見。

通過以上渠道,理清並細化我隊在依法從政、辦事效率、履行職責、服務態度等四個方面存在的問題,其中突出的問題有:一是行政執法程序不到位,存在不亮證執法等現象;二是個別隊員作風浮躁,辦事拖拉,有不作爲現象;三是個別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存在“冷、橫、硬”和辦“人情案”現象;四是主動服務,熱情服務有差距,爲民便民意識不強。

三、突出行評,成效顯著。

行風評議作爲一種外在的監督形式,它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我隊通過行風評議的開展,成效顯著。一是讓全隊幹部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思想教育,提高了城管幹部隊伍素質,使我們的幹部更清醒的認識到了自身形象、自身責任;二是更加密切了羣衆關係,通過規範政務公開,設立陽光臺、投訴電話,在城管隊伍與羣衆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樑,使我們認識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從而有助於幫助我們改進工作,更好地爲羣衆服務;三是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僅靠教育和被動查處是不夠的,要建立全方位、多途徑的監督機制,拓寬監督渠道。行評作爲一種有效的監督形式,有助我們及時清除執法中腐敗,在人民羣衆中更好地樹立起黨威信;四是廣開言路,行評工作中,通過動員、教育,提高了廣大城管幹部的思想意識,使他們認識到了我們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通過民主生活會紛紛反映上來,促進了我隊城管工作的改進和加強。

四、正確認識,下力整改。

一是針對羣衆反映的問題,我隊領導非常重視,對徵集的意見進行反覆研究,逐條分析情況,查找原因,並分解到各中隊、股室進行反覆覈實,反覆研究整改措施和方案,明確了整改責任。

二是邊查邊糾,取得成效。通過前一階段工作,廣大幹部職工對行評工作的重要意義有了深刻理解,工作熱情和行風建設的積極性明顯提高。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進行了邊查邊糾,強化了“首問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度。杜絕了“頂、冷、硬、橫”現象,在服務方面,大隊要求每一位幹部職工切實改進作風,服務要做到“口到、手到、心到”努力提升城管隊伍形象。在行政執法工作中,一是努力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今年4—5月份,大隊聘請了市局領導,組織了2次法律知識講座,提高了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二是針對執法過程中言語執法不規範問題,組織隊員再次重溫了《XX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人員文明用語、服務忌語》。三是爲提高工作效率,使隊伍能有效地履行職能,大隊及時調整工作思路,明確各班子成員責任中隊,跟車執勤,有效地提高了工作的作爲率,使我隊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步,我隊將進一步抓好行風建設工作,恰如其分地向社會各界宣傳城管監察工作,爭取社會各界和廣大羣衆對城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進一步完善整改方案和措施,切實解決工作作風和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行風建設爲“抓手”研究建立隊伍管理和市容管理長效機制,推動我隊各項工作穩定發展。

城管局民主評議總結 篇2

今年,我隊嚴格按照區糾風辦、區城管局黨委關於行風的要求,“標本兼治、糾建並舉”的方針,以“樹立行業新風、優化發展”爲主題,深入查找問題,切實改進,。經過全隊上下共同努力,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現如下: 一、認真籌劃,抓好開局。

一是指定,搞好。大隊就今年如何開展民主評議行風工作進行了多次研究,在吃透區、局民主評議行風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大隊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20__年區城管大隊民主評議行風工作方案》,對全隊民主評議行風做了具體部署和安排,做到目標明確、內容具體,重點突出,有力。4月中旬,組織召開了全隊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動員大會,就如何搞好民主評議行風工作,改進大隊工作作風提出了具體要求。

二是成立機構,加強。成立了民主評議行風工作領導小組,抽調專人成立,專門負責民主評議行風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行評工作的日常事務、宣傳報道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明確,強化。建立了明確的責任分工制,由大隊一把手負總責,分管大隊長對分管的中隊負責,各中隊負責人對本工作中隊負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明確了行評工作紀律,將行評工作納入目標內容,將的滿意程度和單位在行評工作中的納入年度目標,對在評議中失職或出現問題的單位或,按紀律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考覈時,取消評先;對問題嚴重的,除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外,還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二、廣開言,徵求意見。 爲切實找準城管監察工作在行風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在不依法行政、辦事不公、辦事效率低、“四亂”行爲,不行爲等問題,我隊採取多種形式,走出去,敞開大門廣泛徵求意見。

一是廣泛開展走訪活動,徵求有關單位和經營戶的意見。從4月5日到20日,大隊抽調專門人員,組成2個小組,由單位主要領導帶隊,深入企業、街道及個體工商戶和居民中明查暗訪,開展調研,先後走訪了100多家單位,50餘家經營戶,聽取他們對我隊行風建設和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是結合性教育,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大隊印發《徵求意見表》1000份,徵求各階層對城管監察工作和我隊工作作風方面的意見。收回率達70%,9月份,在完成三大專項檢查工作的基礎上,針對發現的問題,召開面對面徵求管理服務對象意見和建議座談會以及幹部職工講評會,建立責任制、明確責任人,責任目標,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每一個問題整改到位,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行業不正之風。

三是設立意見信箱和專線電話,廣泛徵求意見。 通過以上渠道,理清並細化我隊在依法從政、辦事效率、履行職責、服務態度等四個方面存在的問題,其中突出的問題有:一是行政執法程序不到位,存在不亮證執法等現象;二是個別隊員作風浮躁,辦事拖拉,有不作爲現象;三是個別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存在“冷、橫、硬”和辦“人情案”現象;四是主動服務,熱情服務有差距,爲民便民意識不強。

城管局民主評議總結 篇3

根據區《關於加強民主評議基層站所工作的實施方案》和街道工委、辦事處目標管理雙百考覈工作要求,我分隊採取了組織隊員自查、內部互查、發放調查問卷和召開座談會等方法查找問題、徵求意見和建議,圍繞信息公開、依法辦事、服務質量、廉潔自律、整改落實等五個方面及其他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評議和自查。主管主任和分隊領導高度重視,在第一時間召開會議,成立領導機構,確定領導小組成員,精心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並對民主評議工作進行細化、分解,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民主評議的每項工作都有專人負責,落到實處。通過問卷調查和座談會顯示,我城管分隊在依法辦事、服務質量、廉潔自律三個方面得到了羣衆的好評,但信息公開和整改落實方面則有所欠缺。城管分隊及時對羣衆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梳理歸納,自下而上進行自查自糾,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執法力量不足。分隊編制人員18人,實際在崗人員16人,執法力量與我們所承擔的執法任務有比較大的差距。從原因上看,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分隊轄區的大部分地區緊鄰三環路,周邊的公交車站、大型商場、超市比較多,周圍人流量大,人羣密集,亂點多且比較分散,再加上臨時性的任務比較多,城管隊員勞動強度大,現有人手已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工作量的需要;二是調出的人多,補入的人少,去年調出隊員2人,新補入隊員只有1人,淨減1人;三是執法人員年齡老化,分隊有兩名五十歲以上的隊員,其中一名因超齡而無法考取執法證,不能參加正常的執法,另一名因爲身體原因而無法正常工作,使本已不足的人手更加捉襟見肘。

(二)流動攤販等城市管理頑疾治理效果不明顯。從統計的情況看,無照遊商的發案率佔網格案件的比例超過百分之五十,發案率一直居高不下。通過分析,我們認爲治理難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宣傳工作不到位,羣衆對城管執法目的、內容缺乏瞭解,因此造成了部分羣衆對城管執法工作不理解,在隊員執法時圍觀起鬨,甚至無端阻擾執法;二是執法人員方式方法不靈活,對於違法相對人的教育說服工作不到位,缺乏耐心細緻的工作態度;三是沒有真正從滿足羣衆的實際需求出發,缺少相應服務便民的舉措和城市建設設施。

(三)落實規章制度還有差距。我們雖然制定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但是執行力還比較缺乏,個別制度還停留在紙面上,沒有在實際中得到落實。主要原因:一是從制度本身看,個別制度制定得不夠全面、完整、科學、合理,缺乏的可操作性。二是缺乏剛性措施來保證,尤其是對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不到位,督促、考覈、評價機制不完善,沒有與個人的切身利益掛鉤,導致一些同志在執行上不夠自覺。

(四)羣衆對整體工作效率不滿意。對於個別羣衆舉報的案件有時處理不夠迅捷,工作中拖拉的問題時有發生。究其原因:

一是現有的法律法規制度不夠完善,嚴重的束縛了城管管理工作的開展。如違法停車收費問題,今年我分隊多次接到關於違法停車的舉報,雖然多次電話約見該收費員公司負責人,一直都沒有迴應,對於此類違法行爲,我們只能暫扣收費管理員隨身攜帶的停車收費發票,而沒有其他辦法,處理的結果羣衆必然不滿意。二是當前城市發展過快,新生事物層出不窮,現有的城管法規相對滯後,導致執法工作缺乏法律依據,城管隊員往往在執法與違規之間徘徊。三是由於城管體制的缺陷帶來的一系列的負面影響,造成了個別城管隊員失去進取心,缺乏榮譽感,從而形成厭戰、疲倦思想和消極怠工情緒,造成工作效率低下。

(五)部分羣衆地區內的一些違法現象的長期存在表示不理解。比如居民的“擴建陽臺”,“開門打洞”等現象一直存在,屢禁不止。探究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根據現有的城管法規,對新增建築以及開牆打洞等案件的認定比較困難,根據城管職能我城管分隊無權予以認定,更談不上處理。二是此類案件在查處時限上確實存在着處理時限較長的實際情況,執法成本會增加。三是此類案件與百姓的生活又確實息息相關,在查處的過程中必須要考慮到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必須慎重、合理、合法。

二、整改措施

對於以上問題,我分隊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補充人員與提高素質相結合,強化執法力量。主要從三個方面着手:一是積極向辦事處領導進行彙報和請示,爭取儘早補充新隊員,充實執法力量。二是優化現有人員分工,激發城管隊員內在動力,盤活有限的人力資源。三是加強對協管員、保安員的素質培養,充分發揮協管員、保安員等輔助力量的作用,緩解城管分隊的工作強度。

(二)全方位多手段並舉,整治城市頑疾。一是建立城管執法宣傳長效機制,以宣傳站、宣傳欄爲載體,加大對城管執法法規、執法程序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執法環境。二是轉變執法理念,改變執法方式,引導和培養隊員耐心細緻的工作態度,最大限度避免激化矛盾。三是加強聯合執法,多方協調,調動居住在本地區的一切社會力量來共同維護和保障地區城市環境,充分發揮“城管隊員有限,城市管理力量無窮”的資源優勢。四是強化源頭治理,加強對治本之策的研究和落實,從滿足羣衆的實際需求出發,儘快研究推出一批服務便民的舉措,變“堵”爲“疏”,治幫結合,從源頭上積極化解影響市容環境的主體因素。

(三)加強監督檢查,狠抓制度落實。一是及時修訂完善督促、考覈、評價機制及其他各項制度,確保制度全面、完整、科學和與時俱進,增強規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二是提高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培養隊員遵章守紀的意識,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爲、隊容風紀和日常辦公秩序,使各項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模式化,細化職責與分工,將每一項具體任務落實到人,明確標準和完成時限,使每一項工作有部署、有落實、有檢查、有考覈。

(四)強化學習培訓,提升執法能力。一是突出法規制度的學習,做到共同部分熟悉、相關部分了解、專業部分精通。二是加強執法技能培訓,突出自由裁量權規範運用、執法藝術、執法取證、案卷文書製作學習運用。三是把學習培訓納入績效考覈的內容,使學習培訓成果與個人實際利益掛鉤,激發內在動力和活力,不斷提升隊員理論素養和執法素質,努力把城管隊鍛造成一支政治強、業務精、執法嚴、作風硬、效率高的執法隊伍。

(五)開展兩個教育,培養優良作風。一是深入開展宗旨教育。教育、引導和督促全體隊員自覺增強執法爲民的宗旨意識,切實解決人民城管同人民羣衆的感情問題,切實解決人民城管對人民羣衆利益的態度問題,樹立正確的社會主義榮辱觀、人生觀、價值觀;二是深入開展形象教育。緊緊圍繞“形象是生命”開展專題教育,把“城管標識值萬金”、形象是城管的“命根子”的論述深深植入全體隊員心中,堅決糾正和自覺抵制破壞城管形象的行爲,全力維護好城管形象和榮譽。

三、整改工作中的具體責任

(一)履職盡職問題。嚴格按照《分隊績效考覈辦法》開展整改工作,將分隊和個人分管的工作具體化、標準化,並進行工作績效考覈,由常務副分隊長負責,年底前公佈考覈情況。

(二)作風紀律問題。針對工作方面如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諉扯皮、效率低下、追求享樂、不講民主、不講團結、不講責任、漠視羣衆的問題,由各小組分管副隊長負責監督,全分隊人員相互監督。常務副分隊長按照《考覈辦法》量化扣分;對於有羣衆舉報的違法違規行爲,查證屬實的視情節報街道紀檢監察科依法處理。

(三)廉潔自律問題。城管隊員如存在以權謀私、吃拿卡要,

不開罰沒收據,罰沒收入不入帳等問題,一經查證屬實,隊領導知情的,隊領導負主要責任;隊領導不知情的,負領導責任。針對隊員出現的問題,由隊領導報街道紀檢監察科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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