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執行申請書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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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恢復執行申請書範文

恢復執行申請書範例

申請執行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證號 碼,聯繫電話。 被申請執行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證 號碼,聯繫電話。 申請事項: 請求恢復執行貴院(xxxx)xxxx 號民事判決書。 申請理由: 申請執行人 xxx 與被申請執行人 xxx 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經長沙 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終結,並下達了(xxxx)xxxx 號民事判決書, 判令被申請執行人 xxx 償付申請執行人借款本金 xxx 元及其人民銀行 同期利息(自 年 月 日開始計算至全部借款本息還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費 xxx 元由被申請執行人負擔。[將判決內容寫清楚即可] 判決生效後,被申請執行人未履行判決義務,申請執行人依法向貴院 申請執行。執行 xxx 元案款後,貴院以被申請執行人暫無財產可供執 行爲由,中止了本案的執行。 現經申請執行人調查發現,被申請執行人尚有財產可供繼續執 行,故申請執行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 232 條,特 向貴院申請恢復執行。 此致 長沙縣人民法院

申請執行人:

xx年xx月xx日

篇二:

申請人:趙養安,男,漢族,1964 年 12 月 3 日出生,山西省永 濟市張營鄉東呂村人,身份證號:14270219641203425x。 委託代理人張志強,廣東誠公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深圳市聯合經緯運輸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鹽田 區三村裕泰辦公樓 4 樓 法定代表人滕勝華,該公司總經理。

申請事項: 請求恢復執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XX)深中法民一終字第 431 號民事判決書。 申請理由: 申請人趙養安與被申請人深圳市聯合經緯運輸有限公司道路交 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經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終 結,並下達了(XX)深中法民一終字第 431 號民事判決書,判令深 圳市聯合經緯運輸有限公司與劉石泉償付申請人損害賠償 314164.40 元。 判決生效後,申請人向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過程中,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審並裁定中止執行。 現經廣東省高級人名法院判決,維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XX) 深中法民一終字第 431 號民事判決書,故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民事訴訟法》第 232 條,特向貴院申請恢復執行。

此致 南山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趙養安

xx年xx月xx日

篇三:

申請執行人:張三 聯繫地址:順德區樂從鎮芳村**街**號 聯繫人:張三 聯繫電話:13***********

被執行人:李四 聯繫地址:順德區樂從鎮光明路**街**號 聯繫電話:13**********

申請恢復執行的法律文書(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 : (XX)順法 民一 初字第 00107 號 民事判決 書 執行案件案號: (XX) 順法執字第 2513 號 申請恢復執行的請求:執行貨款 10000 元,受理費 400 元。

已執行的金額(已收到的金額) 0 元 : 申請恢復執行的金額(未收取的金額) :10400 元 申請恢復執行的事實與理由: 李四不還錢。

申請人:張三

XX 年 12 月 20 日

被執行人財產表

被執行人 李四 聯繫人 住所地 順德區樂從鎮光明路**街** 及電話 號 現有財產 (包括動 李四在樂從鎮道教村有房屋,有股份分紅 產、不動 產) 現有對外 債務

現有對外 債權

主要負責 人 專 用 (車型、 車牌號) 申請人:張三 時間:XX.12.20

篇四:

申請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請求恢復執行貴院(**)**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

申請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案由)糾紛一案,貴院以(**)**執字第**號民事裁定書裁定終結 (中止)執行貴院於**年**月**日作出的(**)**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

現發現被申請人尚有財產可供繼續執行,故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特向貴院申請恢復執行。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篇五: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一、請求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恢復執行已生效的 x 蘭法民初字第 x 號民事判決書所確定的內容。

1、判決確定的工程款、利息損失及訴訟費 334806 元;

2、被申請人應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3、本案的執行費用 2621 元由被申請人承擔。

二、事實及理由:申請人 xx 與被申請人 xx 因拖欠工程款案件,業經貴院 審結併產生了 xx 蘭法民初字第 xx 號民事判決書。

該判決確定:被申請人 xx 於 判決生效後 10 內給付申請人 xxx 工程款 563553 元;給付利息損失 6608 元,案 件受理費 10645 元,三項合計 580806 元。

判決於 XX 年 10 月 25 日送達雙方 當事人,同年 11 月 10 日生效。在判決生效後,由於被申請人不自覺履行義務。

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截止 XX 年 11 月共執行回來 24.6 萬元,因被申請人無 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執行,待被申請人有支付能力時恢復執行。近日,被 申請人作爲債權人在申請執行 xx 工廠履行給付 900 餘萬元義務案件, 且近期 xxx 工廠給付 xxx390 萬元。這樣被申請人就有履行能力了。爲此,申請人依據《民 事訴訟法》第 234 條、第 232 條之規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復執行。

此 致

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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