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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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1

被告:田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精選20篇)

原告:李,男,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漢族,寧夏中寧縣人,集體,住。

田〔劉系銀老婆〕與李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審理,判決李歸還田xx188240元,已進入執行順序。

懇求事項:

裁定中止執行李與田〔劉系銀的`老婆〕借貸糾紛一案的執行裁定書,重新提交證據,要求司法機關介入,對田所提供的協議書檢驗真僞,追求田僞造證據罪,中止對李南環西路40-3-302室房屋進展解凍。

現實與理由:李借田xx14萬元,20xx年李向田打了一份欠條,20xx年12月1日二人協議,李向田頂車一輛歸還借款〔驪威牌小型汽車一輛,20xx年新車價值15萬元,全體辦上去17萬〕。頂車後,李下欠田三萬元,利息再議。20xx年李與田就基本不看法,並未向田打欠條,只要頂車後下欠田xx3萬元的協議。要求司法機關介入,追查田僞造證據罪。

20xx年李與田就基本不看法,李更不成能與向田打欠條。20xx年李與倪月君在國度民政部門協議離婚,二人協議南環西路40#3-302室歸倪月君一切。由於田僞造證據,倪月君遲遲不克不及過戶,招致損失一切由田承當。此案金額過大,因追查田刑事責任。

提出異議請求人:李

20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2

申請人:_____有限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

我公司申請_____城區法人民院判決我公司賠償_____公司借款糾紛一案。在借款後,我公司就已經還了_____公司_____萬元的現金,而_____公司因爲自身原因無力銷售任務,私自把_____17戶客戶的房屋首付款佔爲己有,沒有履行銷售合同的規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銀行賬號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額大約是_____多萬,而實際當初我公司與_____公司的借款只是_____元。即我公司已經遠遠超過需要支付的'金額,現在_____公司申請拍賣我公司的商品房,實屬不合理要求,無法律依據。

綜合上述,申請人認爲在本案中。申請人已經全額履行了判決書上的義務,貴法院繼續拍賣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特此向貴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書,請求貴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判定本案終結執行。

此致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3

申請人:吳x,女,漢族,無職業。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張x系夫妻關係,貴院於x年7月4日,在強制執行中將張維祥的銀行退休工資卡給予凍結,由於沒有生活費,現已造成我們二位老人無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書正予申請再審,對此,申請人認爲,即使本案應該履行義務,該債務也是張x個人之債,不應該侵害和剝奪申請人被扶養的權利和生活費用,貴院採用的這一強制執行措施,已嚴重違反法律規定,故請求立即依法解除凍結。

我國《民訴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第二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

第三十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申請人既是利害關係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執行人所扶養的家屬。所凍結的工資卡額爲1100元,工資收入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按合理執行,申請人應享有的550元不應在執行之列,剩餘550元,還應在保留被執行人生活必須費用外,方可執行償還債務。

上述異議懇請貴院認真考慮,期望執法的同時不該違法,謝謝!

此致

申請人:吳x

20xx年7月9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4

申請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桂林市勞人仲字(20__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全__、朱__、俸__勞動爭議一案。經桂林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後,作出桂林市勞人仲字(20__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裁決“由被申請人將改制時覈定的俸____的經濟補償金43884元支付給三位申請人”。申請人不服裁決向貴院提起訴訟,貴院經審理後作出(20____)星民初字第420號民事判決,判令“原告桂林__機械製造有限公司向被告全__、朱__、俸__支付改制時計提的俸____的經濟補償金43884元”。申請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作出裁定:“一、撤銷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七星區人民法院(20____)星民初字第420號民事判決;二、駁回桂林__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的起訴”。20____年5月20日,申請人收到貴院的執行通知書,限申請人在通知送達之日起即日內按判決書履行支付人民幣43884元及承擔本案執行費558元的義務。

基於以上事實,申請人認爲貴院受理全__、朱__、俸__的申請並予以執行,沒有法律依據。具體理由如下:

一、桂林市勞人仲字(20__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不發生法律效力,貴院執行該裁決書沒有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經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糾紛准予撤訴或駁回起訴後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從何時起生效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因仲裁裁決確定的主體資格錯誤或仲裁裁決事項不屬於勞動爭議,被人民法院駁回起訴的,原仲裁裁決不發生法律效力。本案當中,在申請人提起上訴後,被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本案屬於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主導下,因企業資本結構等改版導致勞動關係變化引發的糾紛,不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產生的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爲由裁定駁回了申請人的起訴。由此可見,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已認定本案不屬於勞動爭議。因此,根據上述規定,桂林市勞人仲字(20__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貴院執行不發生法律效力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二、即便桂林市勞人仲字(20__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亦不應予以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調解書,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調解書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審查覈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之規定,裁定不予執行:(一)裁決的事項不屬於勞動爭議仲裁範圍,或者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現申請人與全__、朱__、俸__的爭議經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爲不屬於勞動爭議。因此,根據上述規定,亦不應予以執行。

三、執行桂林市勞人仲字(20__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違反勞動爭議“一裁二審”的基本法律制度。

根據相關規定,我國的.勞動爭議實行“一裁二審”的基本法律制度,即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一裁終審”情形外,其餘均實行“一裁二審”制度。本案當中,雙方所爭議的經濟補償金43884元不屬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一裁終審”的範圍。因此,如在人民法院裁定駁回申請人的起訴後,仍然執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無疑是違反勞動爭議“一裁二審”的基本法律制度,將本案的爭議置於“一裁終審”的尷尬地位。

此外,勞動爭議雙方起訴之後,人民法院審理的對象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而非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正確與否,因此,人民法院應當對雙方的權利義務直接進行判決。現貴院將駁回申請人的起訴推定爲維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顯然沒有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爲貴院受理全__、朱__、俸__的申請,執行桂林市勞人仲字(20__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沒有法院依據。因此,爲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本執行異議,請求貴院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 致

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5

執行異議申請人:劉__,男,漢族,__x年1月20日生,住址,__市宏偉區東方路小區100號。

委託代理人:張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地址,__省__市西崗區瀋陽路205號,電話:____________。

執行異議請求

請求__市文聖區人民法院立即停止對執行異議申請人個人合法所有的房屋強制執行。

事實與理由

__市公安局於近日找到執行異議申請人劉__並告知,現受__市文聖區法院的委託,依據(____)遼文刑初字第96號判決書及(____)__刑二終字第65號裁定書,要求劉__予以配合,主動將位於宏偉區美林園小區D1-15號樓的執行異議申請人家庭的住房,交給他們執行。若到期不配合,__市公安局將予以強制執行。因此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特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申請,理由如下:

一、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爲,執行異議申請人並非案件當事人,屬於案外人。(____)遼文刑初字第96號判決書及(____)__刑二終字第65號裁定書所涉及的房屋並無證據證明是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實系執行異議申請人家庭用合法收入所購買,當屬案外人的合法財產。我國憲法明文規定,我國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不可侵犯。請貴院予以考慮。

二、假設貴法院有證據證明執行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所有的房屋,屬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那麼貴法院應當依法向被執行人(執行異議申請人)送達書面執行通知書或協助執行通知等相關法律文書。但不知爲何時至今日,執行異議申請人並未收到貴法院的任何書面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__市公安局亦未送達給執行異議申請人。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爲貴法院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請依法予以糾正。如果貴法院要執行執行異議申請人的房屋,請貴法院將相關執行的法律文書手續給予我們。

三、假如執行異議申請人的房屋屬於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沒收財產應當由一審法院執行,__市公安局並非適格的執行主體。因此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爲,我們在沒有收到貴法院委託__市公安局執行的相關法律文書的事實下,有理由拒絕公安機關的執行,請貴法院立即予以示明。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條明文規定,要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的'原則。假若該房屋屬於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貴法院在強制執行時,是否應當保障被執行人和其撫養家屬滿足基本生活的居住房屋和必備品?現在執行異議申請人就只有這一套住房,倘若被執行,執行異議申請人一家三口將面臨無家可歸的境地。爲此,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爲,這種做法欠妥當,請貴法院予以考慮。

綜上,爲了維護執行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我們代理人請求貴法院充分考慮以上理由,立即停止或延緩強制執行執行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房屋。讓執行異議申請人一家三口有居身之地。謝謝。

此致

__市文聖區人民法院

委託代理人:____律師事務所

張__律師

__x年十月三十一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6

異議申請人: ,男,19 年 月 日出生,

住所地:

聯繫電話:

郵編:

申請事項:請求貴院依法解除 車的扣押,將其直接返還給申請人。

事實與理由:

20__年底,異議申請人獲知其個人財產車,在被執行人涉及的強制執行案中被當作執行財產予以扣押。經多次協商未果,無奈之下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

異議申請人認爲上述扣押行爲沒有法律依據,存在明顯錯誤,理由如下:1、該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已表明,其歸屬於異議申請人所有,而並非被執行人個人財產;2、異議申請人與被執行人並不認識,且沒有任何利害關係或經濟糾紛,被執行人對該車輛不享有任何權利。

綜上所述,異議申請人是該車輛的所有權人,作爲該執行案件的案外人其合法權益不應受到任何侵犯。申請執行人應當通過合法途徑主張債權,而不是將該車輛作爲被執行人財產申請法院予以扣押。由於該扣押行爲沒有法律依據且明顯錯誤,現異議申請人依照執行程序相關規定,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貴院依法解除對該車輛的扣押,並要求將其直接返還給異議申請人,以切實維護申請異議人的合法權益。覈准爲盼!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代理人:張__律師

年 月 日筆跡鑑定申請書調薪申請書試論執行異議的審查與處理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7

申請人:

請求事項:

申請人糾紛一案,業經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與xx年xx月xx日送達生效,進入執行程序。訟爭標的,是,人民法院判決,剝奪了我的權利,特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處理好糾紛問題後再予執行。

事實和理由:(寫明案件的經過、事情起因、爭訟標的`及法院判決的結果等)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8

複議申請人(異議人):____貨物運輸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鄭花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張__,系該公司總經理。電話:______________x.

複議請求:

撤銷西平縣人民法院(____)西執異字第118號《執行裁定書》和(____)西民執字第118號《執行通知書》。

事實與理由:

對貴院的《執行通知書》,我公司依法提出異議,貴院於____年4月25日作出(____)西執異字第118號《執行裁定書》,駁回異議人__公司的執行異議。

我公司認爲,執行的法律文書依據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4條的規定,本案爭議的糾紛在審判時法院至今沒通知我公司,即本案申請強制執行所依據的法律文書是違法的、也沒有合法生效。

____年4月25日,我公司法律顧問到西平縣法院查詢原審理卷宗,得知原卷宗中只有郵寄回執(網上查詢,簽收人李開放,但李開放是誰和我公司是何關係?我公司沒有此人,亦沒有授權李開放簽收我公司的法律文書。另一郵寄回執沒有顯示出有任何人簽收。還有一份郵寄回執,顯示門衛簽收,手寫中鑫之寶門衛房,我公司根本就沒有門衛,中鑫之寶門衛房與我公司沒有任何關係。)但並沒有簽收回執,也就是說,法院雖然郵寄了但是當事人否真的收到至今無法證明,怎能說明已送達我公司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六條,可知法院送達應有簽收回執才能說明的確已送達,否則該送達無具有法律效力是違法送達,違法審判,而且本案也不具備郵寄送達的前提條件。

本案審理程序嚴重違法,實體嚴重不公,本案是交通事故賠償案但卷宗中沒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該案存在虛假、惡意訴訟,現又違法執行。法院對我公司提出的民事再審申請書至未答覆。

綜上,本案並不具備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且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第224條的規定,故我公司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4、225條等之規定,向貴院提出異議複議申請,請予審查並依法裁定。西平法院審判員、執行員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爲,請依法查處。

此致

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

附:民事再審申請書一份。

複議申請人: ____貨物運輸有限公司

____年四月二十七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9

申請人:何某,女,20xx年x月x日生,住所:,現無業。

請求事項:請求不予強制執行。

事實和理由:

柴某訴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於20xx年4月7日送達生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柴某與王某之間的借貸關係,申請人並不知情。

1、柴某訴稱王某於20xx年x月x日向其借得人民幣50萬元。申請人對此從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將該50萬元的任何部分用於申請人與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在申請人與王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從未進行過任何大額投資行爲,根本無需向柴某舉借如此鉅額債務。王某向柴某舉借債務並未告知申請人,亦從未將任何該款項用於家庭共同生活。

2、柴某僅僅憑藉一張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條用來證明王某向其舉借50萬元債務,該事實認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處。

第一、柴某出借50萬鉅額款項,卻不知王某用於何處?以何種方式償還?柴某提供的用來證明王某欠其50萬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這與日常情理不符。

第二、柴某與王某之間一直存在曖昧關係,該欠條是柴志傑用以脅迫王某維持與其之間不正當關係的保證。所謂借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

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動給柴志傑出具了50萬的欠條,也應當視爲王某對柴某的贈與行爲,而該贈與行爲在未實際交付之前,並未生效。

二、申請人與王某已與20xx年x月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

法院“未審先判”,裁定執行申請人名下的該房產,剝奪了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柴某與王某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審理歷時1年5個月,而在此期間,柴某既未向申請人提起過任何訴訟,法院亦未將申請人作爲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讓申請人蔘加該案的審理。

2、申請人與王某已於20xx年x月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對於申請人來說,是“未審先判”,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

xx人民法院

20xx年4月9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10

申請人: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電話:

請求事項:

申請人不服人民法院執行法民一終字第—號一案,現提出執行異議:

1、請求本案暫緩執行;

2、請求將錯誤執行的款項返還公路有限公司(該公司爲申請人設在施工項目的建設單位,訴訟過程中的保證人)。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完全有權提出執行異議。申請人提出執行異議申請後,法院執行局以只有第三人才有資格提出執行異議爲由,置疑申請人的執行異議申請資格。申請人認爲,根據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202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故申請人作爲本案的當事人,完全有資格提出執行異議申請,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法院以申請人不是本案的第三人,無權提出異議是不恰當的。

二、本案已通過再審程序立案審查,且與申請執行人存在未決訴訟,應當暫緩執行。法民一終字第—號判決存在錯誤,無法獲得申請人認同,申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現已立案(案號民申字第號受理案件通知書);同時,申請人與執行申請人就同一案件的不同訴請,已向市人民法院另案起訴劉衛國,要求賠償,已爲該法院受理,存在案件可能勝訴後行使抵銷權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暫緩執行措施若干問題的規定》法發6號第7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決定暫緩執行;上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執行爭議案件並正在處理的”,故南陽中院應當考慮本案的實際情況暫緩執行。現法院以爲法律規定的受理的是執行中存在爭議的案件而非實體存在錯誤的案件爲由,不同意暫緩執行。申請人認爲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完全屬於斷章取義,違背法律精神。因爲執行中存在爭議與實體存在錯誤所指向的都是同一案件,不是兩個或三個案件。

三、從債權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不應直接執行該公司。

1、申請人的債權未到期。按照施工慣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供擔保,擔保期限爲工程質量的責任缺陷期,而缺陷期從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算二年(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爲據)。現申請人作爲公路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的擔保人,其擔保債權並未到期,還有責任缺陷期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1998)15號》第61條:“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以下簡稱履行通知)”。此款項根本不屬於到期債權,不具有執行條件。

2、債權即使到期也不能裁定直接執行。根據前條法律規定,申請人對公路有限公司即使享有的是到期債權,法院也無權執行,只能發出通知。

3、公路有限公司已經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應當立即停止執行,且無權進行審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1998)15號》第62條:“第三人對履行通知的異議一般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口頭提出的,執行人員應記入筆錄,並由第三人簽字或蓋章”。第63條規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間內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得對第三人強制執行,對提出的異議不進行審查”。現在公路有限公司已經書面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應當立即執行迴轉,將款項返還公路有限公司。

4、申請人爲公路有限公司出具的文書,不能作爲作爲法院執行依據。申請人與公路有限公司文書往來,只能在二者之者有效,這是由於二者的相對性所決定的,不涉及第三人;況且二者之間有些往來行爲未必具有必然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以此爲由,執行公路有限公司是錯誤的。

四、從擔保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無權直接執行該公司。公路有限公司作爲申請人設在市施工項目的建設單位,訴訟過程中的保證人,不是本案的訴訟主體,不能直接爲法院所執行。

1、未提供任何擔保即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嚴重違法。與申請人在訴訟過程中,在未提供任何有效擔保的情況下,就被一審法院採取了訴訟保全措施,非法凍結了申請人的賬戶及存款二百餘萬元,這是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的事情。在社會影響不良的情況下,法院竟然利用普通人法律知識的欠缺,要求公路有限公司提供擔保,因此其擔保先天地就存在很大的問題,現在以此爲由執行無法令人信服。

2、直接裁定執行公路有限公司不當。雖然公路有限公司提供了擔保,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在財產保全時爲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應否在判決書或調解書中明確其承擔的義務及在執行程序中可否直接執行擔保人財產的覆函》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5條規定,人民法院只有在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其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纔有權裁定執行保證人在保證責任範圍內的財產。現執行纔剛開始,且我公司並非完全履行不能,即裁定直接執行訴訟中的保證人,不符合法律規定。

五、超額劃扣公路有限公司存款欠妥。拋開判決對錯與否,即使按照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申請人應給付的款項也不過,而法院卻從公路有限公司的賬戶上劃扣了元,比判決足足多劃扣了元,屬於超標的執行,明顯不妥。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爲,南陽中院執行行爲不當,我們請求貴院准予申請人所請,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有限公司

二Oxx年八月十五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11

申請人:吳某,女,漢族,無職業。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張某系夫妻關係,貴院於__年7月4日,在強制執行中將張維祥的銀行退休工資卡給予凍結,由於沒有生活費,現已造成我們二位老人無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書正予申請再審,對此,申請人認爲,即使本案應該履行義務,該債務也是張某個人之債,不應該侵害和剝奪申請人被扶養的權利和生活費用,貴院採用的這一強制執行措施,已嚴重違反法律規定,故請求立即依法解除凍結。

我國《民訴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第二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

第三十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申請人既是利害關係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執行人所扶養的家屬。所凍結的工資卡額爲1100元,工資收入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按合理執行,申請人應享有的550元不應在執行之列,剩餘550元,還應在保留被執行人生活必須費用外,方可執行償還債務。

上述申請懇請貴院認真考慮,期望執法的同時不該違法,謝謝!

此致

申請人:

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12

申請人:曹,男,_____族,______年11月27日出生,身份證號碼:,住址:______市______市路號,聯繫電話:

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重慶市永川市人民法院缺席審理,作出(2)永民初字第16___3號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永民執第___2___--4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採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爲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2)永民執第___2___--4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___年,申請人的銀行賬戶被採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申請人財產及聲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瞭解,方知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作出(2)永民初字第16___3號審判決書,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於原告及向原告借款4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從1___年12月___日(原告稱申請人借款時間)至2___年1___月1___日(原告發催款通知書時間),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於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多年來一直在永川市勝利路-1-3居住,我的家人和孩子也在此居住,原告的訴訟期間亦沒有離開過。原告、法院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繫,則能通過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法院只憑借原告詢問筆錄中申請人下落不明一句話,就依此判決,有違法律的嚴謹、權威,明顯輕率和不負責任。

三、申請人從沒有向原告借款,申請人也從未委託過他人代理申請人向原告有借貸的行爲。

申請人從法院複印了相關資料後,經過仔細辨認,申請人沒有在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書上簽字,這些文書上的`簽名系他人仿冒本人名字簽署的,同時,申請人也沒有委託過任何人向原告借款。依此申請人不應當承擔任何還款的法律責任,原審法院作出申請人還款的判決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四、原告用於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係”的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書,不應作爲裁判依據。原告提交上述證據中本人簽名系他人僞造。故,在未經覈實證據真實性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原告提供的證據顯示,借款時間是1___年12月___日至1___年12月7日,那麼,申請人應當在2___年12月7日前向申請人(即使不是申請人借款)進行催款或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原告直到2___年1___月1___日向申請人發出催款通知書,在2___年6月___日才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訴訟早過時效4年之久,法院任然在申請人沒有接到通知的情況下作出原告勝訴的判決,是錯誤的。

綜上,申請人認爲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第2___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永川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零______年十一月十七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13

異議人:王____,男,1984年22月9日出生,漢族,公民身份證:__________

被異議人:劉____,女,1970年22月27日出生,漢族,個體戶,住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裁定中止執行(20__)日開執字第341號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與被異議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主持調解已製作調解書,判令異議人支付申請執行人欠款11116元。現日開商初字第2223號調解書,已經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異議人提出如下異議與理由:

一、主體不適格。

日開商初字第2333號調解書將異議人列爲被告是沒有法律根據的.。日照經濟開發區陽光大酒店的業主不是異議人,異議人僅僅是與陽光大酒店有過職務工作關係。被異議人將異議人列爲被告起訴,是對事實與法律的歪曲與誤解。

二、違反調解原則。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第2223號調解書除異議人辯解外未見任何證據,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調解過程異議人理解並非調解並非自願,僅僅是應法院要求“配合工作”。且調解書的送達與簽收是分離的,送達調解書時,異議人拒絕簽收,不同意調解書的內容;只是應法院要求去法院“配合工作”簽字,法院並未告此簽字是調解書的簽收。調解書送達時,異議人拒絕簽收,就已經表明調解書並未生效,已經作廢。

三、事實與證據方面。

異議人不同意調解書內容的另外原因是,被異議人提供的產品存在嚴重的質量缺陷(有蒼蠅頭髮),被異議人經常去酒店大吵大鬧。此兩方面調解書均沒給予合理的處理,陽光酒店因被異議人的行爲蒙受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當時正值旅遊旺季,被異議人的行爲直接導致客源大量減少,旅遊旺季客流高峯了引發連鎖反映,幾家旅行社與陽光大酒店解除合作關係,被異議人的行爲給酒店帶來的損失是無法衡量的。

綜上所述,我是案外人,貴院將執行我的個人財產,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執行。爲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望允所請。

申請人:

日期: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14

申請人:何_,女,__年__月__日生,住所:_____,現無業。

請求事項:請求不予強制執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深___字__號裁定。事實和理由:

柴_訴王_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於20__年4月__日送達生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執行申請人所有的位於______的房產,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柴_與王_之間的借貸關係,申請人並不知情。

1、柴_訴稱王_於__年__月__日向其借得人民幣50萬元。申請人對此從不知情,王_亦未曾將該50萬元的任何部分用於申請人與王_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請人與王_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從未進行過任何大額投資行爲,根本無需向柴_舉借如此鉅額債務。王_向柴_舉借債務並未告知申請人,亦從未將任何該款項用於家庭共同生活。

2、柴_僅僅憑藉一張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條用來證明王_向其舉借50萬元債務,該事實認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處。

第一、柴_出借50萬鉅額款項,卻不知王_用於何處?以何種方式償還?柴_提供的用來證明王_欠其50萬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這與日常情理不符。

第二、柴_與王_之間一直存在曖昧關係,該欠條是柴志傑用以脅迫王_維持與其之間不正當關係的保證。所謂借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

第三、即便是王_主動給柴志傑出具了50萬的欠條,也應當視爲王_對柴_的贈與行爲,而該贈與行爲在未實際交付之前,並未生效。

二、申請人與王_已與__年__月__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未審先判”,裁定執行申請人名下的該房產,剝奪了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柴_與王_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審理歷時1年__個月,而在此期間,柴_既未向申請人提起過任何訴訟,法院亦未將申請人作爲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讓申請人蔘加該案的審理。

2、申請人與王_已於__年__月__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對於申請人來說,是“未審先判”,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

申請人: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15

異議人:方__,女,漢族,____年_月_日生,住____市____區__路__大街__號,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在申請執行人樑__與被執行人經濟開發區__實業發展公司,就(20____)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即:位於____市____區____街__大道_號_號房產,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執行,並返還異議人的財產位於____市____區____街__大道__號__號房產。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方__與被執行人經濟開發區__實業發展公司雙方於20____年4月12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於____市____區__大道___號___房的房屋出售給異議人,異議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____年5月8日,異議人已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執行人也已將上述房屋的鑰匙交給異議人,將該套房屋正式交付異議人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並執行迴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

__年8月24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16

申請人:

請求事項:

公證文書強制執行案件中,貴院經過審查公證文書,裁定強制執行,現已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標的,系申請人享有擔保物權之財產,該執行行爲剝奪了申請人對被執行人債權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終止執行該標的。

事實和理由:

事實:

理由:貴院執行案涉標的將導致申請人在實體上喪失對執行標的的優先受償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主張所有權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執行標的轉讓、交付的實體權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的規定,向執行法院提出異議”,即依照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規定向法院提出異議。請求貴院依據法律做出裁定,終止執行案涉標的。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17

申請人:____,姓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________人,務農,家住:____________。

玉山縣人民法院於 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了(____)玉執字第114號執行裁定書,將位於徐小燕名下的玉山縣東門花園農民安置地基陸直予以查封,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對查封該處陸直地基中的.兩直地基執行裁定提出異議。

申請人與徐小燕於 ____年____月____日就位於江西省玉山縣三清東路農民安置區第十一棟從東到西第3、4直達成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徐小燕名下的該處兩直安置地基的使用權已轉讓給申請人,申請人於____年9月30日簽訂本協議的,當天支付了全部的使用權轉讓款,該處安置地基使用權系屬於申請人,申請人也已在該處安置地基上建造了兩直四層的房屋。故貴院對該處地基進行查封,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申請人懇請貴院在查清事實後,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18

案外異議人:

法定代表人:,該公司總經理

申請執行人:

被執行人:

法定代表人:,該公司執行董事

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被執行人一案。貴院於x年2月9日向異議人送達()鄂執字第_號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通知異議人收到通知十五日內直接向申請執行人履行被執行人所負到期債務60萬元,並不得向被執行人清償。異議人對上述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提出異議。

異議請求:依法撤銷(20xx_)鄂執字第號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

事實和理由

異議人在貴院送達(20xx_)鄂執字第號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後,查明我公司已不欠款,亦沒有被執行人債權可供執行。故無法直接向申請執行人履行被執行人所負到期債務萬元。

綜上所述,請求撤銷(20xx_)鄂執字第號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

此致

x人民法院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19

申請人:,男,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區,電話號碼。

請求事項:

________汽車是申請人使用擁有的財產,貴院對該車輛的執行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特提出異議,並且請求法院撤銷對________汽車的保全。

事實與理由:

與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爲生意需要向申請人借款11萬元,爲此把________汽車作爲抵押交付給了申請人,同時交付的還有該車輛的行駛證。雙方借條約定車輛違章由申請人負責,爲此申請人在拿到車後處理該車輛的違章,花費1萬多元,該情況有借條、違章記錄單據作爲證明。

申請人自以來一直使用該車輛,申請人爲該汽車做了年審,年審手續費用都是由申請人辦理。另外,該車輛的交強險、商業險都是由申請人辦理的,保險金也一直申請人繳納。

近年來,申請人一直沒有間斷要求借款人歸還借款,但是借款人一直沒有歸還,後來借款人電話無法聯繫,申請人四處打聽借款人下落無果,由於借款人與一直沒有歸還借款,導致申請人權益受到侵害損失很大。現在申請人佔有使用該車輛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理應受到法律的保障。

綜上,申請人請求貴院立即停止執行,依法撤銷對________汽車的保全。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的權利。

申請人:

日期:

執行異議申請書參考 篇20

異議人: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漢族,公民身份證:___

被異議人: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漢族,個體戶,地址:___,公民身份證號碼:___

請求事項:

裁定中止執行(___)日開執字第341號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與被異議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主持調解已製作調解書,判令異議人支付申請執行人欠款___元。現日開商初字第2223號調解書,已經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異議人提出如下異議與理由:

一、主體不適格。

日開商初字第2333號調解書將異議人列爲被告是沒有法律根據的。日照經濟開發區陽光大酒店的業主不是異議人,異議人僅僅是與陽光大酒店有過職務工作關係。被異議人將異議人列爲被告起訴,是對事實與法律的歪曲與誤解。

二、違反調解原則。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第2223號調解書除異議人辯解外未見任何證據,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調解過程異議人理解並非調解並非自願,僅僅是應法院要求“配合工作”。且調解書的送達與簽收是分離的,送達調解書時,異議人拒絕簽收,不同意調解書的內容;只是應法院要求去法院“配合工作”簽字,法院並未告此簽字是調解書的簽收。調解書送達時,異議人拒絕簽收,就已經表明調解書並未生效,已經作廢。

三、事實與證據方面。

異議人不同意調解書內容的另外原因是,被異議人提供的產品存在嚴重的質量缺陷(有蒼蠅頭髮),被異議人經常去酒店大吵大鬧。此兩方面調解書均沒給予合理的處理,陽光酒店因被異議人的行爲蒙受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當時正值旅遊旺季,被異議人的行爲直接導致客源大量減少,旅遊旺季客流高峯了引發連鎖反映,幾家旅行社與陽光大酒店解除合作關係,被異議人的行爲給酒店帶來的損失是無法衡量的。

綜上所述,我是案外人,貴院將執行我的個人財產,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執行。爲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望允所請。

此致

日照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簽名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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