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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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

請求事項: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9篇)

申請人不服人民法院執行(200x)法民一終字第____x號一案,現提出執行異議:

1、請求本案暫緩執行;

2、請求將錯誤執行的款項返還公路有限公司(該公司爲申請人設在施工項目的建設單位,訴訟過程中的保證人)。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完全有權提出執行異議。申請人提出執行異議申請後,法院執行局以只有第三人才有資格提出執行異議爲由,置疑申請人的執行異議申請資格。申請人認爲,根據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202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故申請人作爲本案的當事人,完全有資格提出執行異議申請,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法院以申請人不是本案的第三人,無權提出異議是不恰當的。

二、本案已通過再審程序立案審查,且與申請執行人存在未決訴訟,應當暫緩執行。(20__)法民一終字第-號判決存在錯誤,無法獲得申請人認同,申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現已立案(案號(20__)民申字第號受理案件通知書);同時,申請人與執行申請人就同一案件的不同訴請,已向市人民法院另案起訴劉衛國,要求賠償,已爲該法院受理,存在案件可能勝訴後行使抵銷權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暫緩執行措施若干問題的規定》法發[20__]16號第7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決定暫緩執行;(一)上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執行爭議案件並正在處理的”,故南陽中院應當考慮本案的實際情況暫緩執行。現法院以爲法律規定的受理的是執行中存在爭議的案件而非實體存在錯誤的案件爲由,不同意暫緩執行。申請人認爲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完全屬於斷章取義,違背法律精神。因爲執行中存在爭議與實體存在錯誤所指向的都是同一案件,不是兩個或三個案件。

三、從債權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不應直接執行該公司。

1、申請人的債權未到期。按照施工慣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供擔保,擔保期限爲工程質量的責任缺陷期,而缺陷期從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算二年(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爲據)。現申請人作爲公路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的擔保人,其擔保債權並未到期,還有責任缺陷期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1998)15號》第61條:“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以下簡稱履行通知)”。此款項根本不屬於到期債權,不具有執行條件。

2、債權即使到期也不能裁定直接執行。根據前條法律規定,申請人對公路有限公司即使享有的是到期債權,法院也無權執行,只能發出通知。

3、公路有限公司已經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應當立即停止執行,且無權進行審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1998)15號》第62條:“第三人對履行通知的異議一般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口頭提出的,執行人員應記入筆錄,並由第三人簽字或蓋章”。第63條規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間內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得對第三人強制執行,對提出的異議不進行審查”。現在公路有限公司已經書面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應當立即執行迴轉,將款項返還公路有限公司。

4、申請人爲公路有限公司出具的文書,不能作爲作爲法院執行依據。申請人與公路有限公司文書往來,只能在二者之者有效,這是由於二者的相對性所決定的,不涉及第三人;況且二者之間有些往來行爲未必具有必然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以此爲由,執行公路有限公司是錯誤的。

四、從擔保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無權直接執行該公司。公路有限公司作爲申請人設在市施工項目的建設單位,訴訟過程中的保證人,不是本案的訴訟主體,不能直接爲法院所執行。

1.未提供任何擔保即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嚴重違法。與申請人在訴訟過程中,在未提供任何有效擔保的情況下,就被一審法院採取了訴訟保全措施,非法凍結了申請人的賬戶及存款二百餘萬元,這是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的事情。在社會影響不良的情況下,法院竟然利用普通人法律知識的欠缺,要求公路有限公司提供擔保,因此其擔保先天地就存在很大的問題,現在以此爲由執行無法令人信服。

2.直接裁定執行公路有限公司不當。雖然公路有限公司提供了擔保,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在財產保全時爲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應否在判決書或調解書中明確其承擔的義務及在執行程序中可否直接執行擔保人財產的覆函》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5條規定,人民法院只有在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其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纔有權裁定執行保證人在保證責任範圍內的財產。現執行纔剛開始,且我公司並非完全履行不能(www.),即裁定直接執行訴訟中的保證人,不符合法律規定。

五、超額劃扣公路有限公司存款欠妥。拋開判決對錯與否,即使按照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申請人應給付的款項也不過,而法院卻從公路有限公司的賬戶上劃扣了元,比判決足足多劃扣了元,屬於超標的執行,明顯不妥。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爲,南陽中院執行行爲不當,我們請求貴院准予申請人所請,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申請人:__X有限公司

代理人:

二OOx年x月__日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2

申請人:____x公司

註冊地:__市

住所:__市

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0__)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採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爲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20__)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__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戶被採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瞭解,方知__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於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於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於20__年初搬遷至__,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爲1200米2,均爲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信息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於近幾年內在__開發了數個房地產項目,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繫,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說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係,某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託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爲。

四、原告用於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係”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複印件,不應作爲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僞造。故,在未經覈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複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僞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爲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係”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某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並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爲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__x

20__年x月x日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3

申請人:楊__(__市__x通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股東)、女、____年生、漢族,住__市__x路文____棟__室。

項__(__市__x通設備有限公司股東)、男、__x年生、漢族,住址同上。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x律師事務所事師

被申請人:__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

申請事項

1、對追加楊__、項__(案外人)爲申請執行人__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__市__x通設備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仲裁裁決申請執行一案的被執行人有異議;

2、對執行楊__、項__(案外人)的財產——-查封楊__、項__(案外人)的房產有異議。

事實與理由

__x年12月29日,被申請人__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於__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1、追加楊__、項__爲__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執行__市__x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一案[(__x)合執申字第66號]的被申請人的請求。2、申請人楊__、項__由於虛假出資445000元,兩被申請人在虛假出資的範圍內對欠申請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請求。

__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__、__[__x]合執申裁字笫02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__、項__爲本案的被執行人;二、__仲裁委員會(__x)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__、項__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向__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申請人楊__、項__(案外人)複議於__省高級人民法院。__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銷__市中級人民法院(__x)合執申裁字笫02號民事裁定。

__x年7月10日,__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__、項__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__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__、項__爲本案的被執行人;二、__仲裁委員會(__x)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__、項__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楊__、向__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__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償義務。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本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__x年8月13日,__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張勇)又向__市__x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楊__、項__下達了(__x)合執申字66號查封楊__、項__(案外人)房產的民事裁定書。[__x]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__x)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系執行員張勇於__x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執行異議申請人認爲:

一、__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爲程序錯誤

1、__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__、項__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__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剝奪了申請人楊__、項__(案外人)行使辯論權利。

2、[__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剝奪了申請人楊__、項__(案外人)的各項訴權!

3、[__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追加楊__、項__(案外人)爲本案被執行人時未給予其異議期程序違法。

4、[__x]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__x)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送達程序違法。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請執行人,又不是利害關係人,根本不適用“所謂的”留置送達——-執行員張勇於__x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二、__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爲實體錯誤

1、被申請人__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在__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__、__[__x]合執申裁字笫02號)聽證程序中,向合議庭提交了__市__x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驗資報告:關於實物出資部分,已經驗證資本並把手機轉讓與__市__x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2、被申請人__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A、__市__x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被執行人)被撤銷、註銷、歇業後,楊__、項__(案外人)無償接受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B、楊__、項__(案外人)對__市__x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不到位(事實上是全部出資到位且經過__中安會計師事所驗資)。

3、被申請人__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被執行人(__市__x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楊__、項__)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

三、__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爲適用法律錯誤

應適用以下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__x)1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法院的執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異議。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3、執行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根據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執行人破產——-中止執行!

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公斷。

此致

__省__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代理人:__x律師電話:____X

____年X月__日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4

申請人:夏x爾,性別,____年x月x日生,x族,地址。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韓某系夫妻關係,貴院於08年7月4日,在強制執行中將韓某的銀行退休工資卡給予凍結,由於?0?4有生活費,現已造成我們二λ老人無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書正予申請再審,對此,申請人認爲,即使本案應該履行義務,該債務也是韓某個人之債,不應該侵害和剝奪申請人被扶養的權利和生活費用,貴院採用的這一強制執行措施,已嚴重Υ反法律規定,故請求立即依法解除凍結。

我國《民訴法》第二百一十九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δ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第二百零二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Υ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第三十一條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申請人既是利害關係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執行人所扶養的家屬。所凍結的工資卡額爲1100元,工資收入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按合理執行,申請人應享有的550元不應在執行之列,剩餘550元,還應在保留被執行人生活必須費用外,方可執行償還債務。

上述異議懇請貴院認真考慮,期望執法的同時不該Υ法,謝謝!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吳__

申請日期: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5

負責人:唐__,主任。

事實與理由:

被執行人__市意發房地產有限公司分別於__x年2月5日、__x年12月2日總計從異議申請人處借款720萬元,借款期限分別爲__x年2月5日至__x1年1月2日、__x年12月2日至__x2年6月3日,以其所有的位於__市__街__x號、__x號、__x號房產對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辦理了抵押登記。

基與以上理由,貴院在執行中涉及__市__街____號、____號、____x號房產將損害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貴院終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此致

__市西安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異議申請人:__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__信用社

__x年十二月十日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6

申請人:__(__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股東)、女、1972年生、漢族,住__市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5棟102室。

項興海(__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股東)、男、1971年生、漢族,住址同上。電話:159550__666。

委託代理人:許慶勝安徽凱安律師事務所事師

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

申請事項

1、對追加__、項興海(案外人)爲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__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仲裁裁決申請執行一案的被執行人有異議;

2、對執行__、項興海(案外人)的財產——-查封__、項興海(案外人)的房產有異議。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2月29日,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於__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

1、追加__、項興海爲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執行__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一案[(20__)合執申字第66號]的被申請人的請求。

2、申請人__、項興海由於虛假出資445000元,兩被申請人在虛假出資的範圍內對欠申請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請求。

__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裁定如下:一、追加__、項興海爲本案的被執行人;

二、__仲裁委員會(20__)合仲字第__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__、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申請人__、項興海(案外人)複議於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銷__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民事裁定。

20__年7月10日,__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__、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如下:

一、追加__、項興海爲本案的被執行人;

二、__仲裁委員會(20__)合仲字第__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__、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__、向興海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償義務。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本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20__年8月13日,__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張勇)又向__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__、項興海下達了(20__)合執申字66號查封__、項興海(案外人)房產的民事裁定書。[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__)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系執行員張勇於20__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執行異議申請人認爲:

一、__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爲程序錯誤

1、__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__、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剝奪了申請人__、項興海(案外人)行使辯論權利。

2、[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剝奪了申請人__、項興海(案外人)的各項訴權!

3、[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追加__、項興海(案外人)爲本案被執行人時未給予其異議期程序違法。

4、[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__)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送達程序違法。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請執行人,又不是利害關係人,根本不適用“所謂的”留置送達——-執行員張勇於20__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二、__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爲實體錯誤

1、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在__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聽證程序中,向合議庭提交了__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驗資報告:關於實物出資部分,已經驗證資本並把手機轉讓與__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2、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a、__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被執行人)被撤銷、註銷、歇業後,__、項興海(案外人)無償接受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b、__、項興海(案外人)對__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不到位(事實上是全部出資到位且經過安徽中安會計師事所驗資)。

3、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被執行人(__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__、項興海)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

三、__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爲適用法律錯誤

應適用以下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1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法院的執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異議。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3、執行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根據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執行人破產——-中止執行!

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公斷。

此致

安徽省__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代理人:許慶勝律師電話:____x

200x年x月__日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7

異議申請人: ,男,19 年 月 日出生,

住所地:

聯繫電話:

郵編:

申請事項:請求貴院依法解除 車的扣押,將其直接返還給申請人。

事實與理由:

20__年底,異議申請人獲知其個人財產車,在被執行人涉及的強制執行案中被當作執行財產予以扣押。經多次協商未果,無奈之下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

異議申請人認爲上述扣押行爲沒有法律依據,存在明顯錯誤,理由如下:1、該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已表明,其歸屬於異議申請人所有,而並非被執行人個人財產;2、異議申請人與被執行人並不認識,且沒有任何利害關係或經濟糾紛,被執行人對該車輛不享有任何權利。

綜上所述,異議申請人是該車輛的所有權人,作爲該執行案件的案外人其合法權益不應受到任何侵犯。申請執行人應當通過合法途徑主張債權,而不是將該車輛作爲被執行人財產申請法院予以扣押。由於該扣押行爲沒有法律依據且明顯錯誤,現異議申請人依照執行程序相關規定,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貴院依法解除對該車輛的扣押,並要求將其直接返還給異議申請人,以切實維護申請異議人的合法權益。覈准爲盼!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代理人:張__律師

年 月 日筆跡鑑定申請書調薪申請書試論執行異議的審查與處理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8

異議人:北京00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00(總經理)

住所地:北京市00號

委託代理人:000

20__年4月1日,貴院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位於北京市00路00號00號樓00號商鋪,進行了查封。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立即中止執行,解除查封,將該商鋪歸還異議人。

事實與理由

20__年9月11日,異議人與00有限公司(下稱“該公司”)簽訂了《商鋪租賃合同》,租賃了異議人位於廣渠路28號珠江華景家園甲217-南202、203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期7年。該商鋪屬於異議人所有。因該公司遲遲不支付租金及水電物業等費用,異議人已於20__年1月28日將其起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該公司繳納相關費用並騰退商鋪。該案將於20__年4月7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在朝陽區南磨房法庭開庭審理000。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我公司的財產予以進行查封沒有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提出異議,懇請貴院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解除查封,將該商鋪歸還異議人,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北京市00人民法院

異議人:北京00有限公司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9

立即中止執行,並返還異議人的財產位於廣州市南沙區南沙街__大道__號__號房產。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方__與被執行人廣州南沙經濟開發區__實業發展公司雙方於20__年4月12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於廣州市南沙區__大道__×號__×房的房屋出售給異議人,異議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__年5月8日,異議人已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執行人也已將上述房屋的鑰匙交給異議人,將該套房屋正式交付異議人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並執行迴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

20__年8月24日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女,x年x月x日生,漢族,住 市弄號402室。電話:

系擬強制執行房產的實際所有人。

請求事項

終止執行對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產的拍賣、執行程序。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一、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

貴院於20xx年3月x日查封了上述被執行房屋,並責令被執行人於20xx年3月x日前履行義務。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也無從知曉被執行人是否收到。事實上被執行人自20xx年6月x日已被羈押於x市看守所,後被移送至監獄。鑑於被執行人無法以正常人的身份去接受通知及履行此義務,故提請法庭查證當時送達的地址及簽收人,以確認被執行人是否真正收到過此告知,及是否有不履行此義務的故意。如果草率認定因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此義務而作出強制拍賣其房產的決定,是對被執行人極大不公平,也是對申請人合法財產的極大侵害。

二、擬強制拍賣執行的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產,在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離婚前屬於共有財產,離婚後應屬於申請人個人所有。強制拍賣該房屋將嚴重損害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上海市x區路弄號602室的房屋本是1996年雙方準備結婚時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屬於雙方共同財產,且當時因爲被執行人工作剛剛起步,買房的大部分資金還是申請人籌集的。證據4所示的動遷協議提到的補償款,其中 元也是雙方共同出資的。即此房產的增值部分至少有x元這一半的份額確定屬於申請人所有。

(證據1:付款單據)

201*年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因感情破裂及其它糾紛協議離婚,爲了兒子自願放棄他份額的所有權歸申請人所有,只保留了居住權,因房產證被債權人扣押而無法進行過戶,但這並不影響該房屋的所有權已實際轉讓。故路弄號602室房屋目前應屬於申請人個人所有。

(證據2:自願離婚協議書)

至於該房屋是否已經抵押給債權人,申請人認爲該房屋並未進行任何抵押。其一,根據()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申請人有理由認定該房屋並未進行抵押。當時辯護人已在當庭請求法庭認定此房屋抵押有效,並折價扣除相應數額不屬於非法集資,但法庭並沒未確認此房屋抵押有效,還是將該房屋折價款列爲非法集資。其二,被執行人當時主動找該債權人擬將此房屋轉讓或以抵押的方式歸還一部分款項,並將房產證交出,但該債權人並未同意,也沒有去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手續,所以此房屋並未進行任何抵押。

另外,有人主張被執行人無權私自將此房屋進行處置是沒有根據的。因爲()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上認定犯罪的主體是被告單位,即x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個人。至今仍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在公司負債經營的情況下,其法人無權處置自己的私人房產。

三、執行此房屋拍賣適用的法律依據錯誤。

1、()執刑字第號《執行裁定書》所依據的是()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其判決如下所示:一、被告單位x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處罰金人民幣x萬元。二、……三、追繳在案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責令退賠尚未退賠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

(證據3:x市x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刑初字第號第6、7頁)

在第三條中明確寫明是將“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而上述被執行房屋爲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在1995年左右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系被執行人個人合法財產,不應被強制拍賣。

(證據4:x市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拆遷補償時間爲20xx年x月x日,而集資行爲發生在20xx年x月,表明此房屋並非是違法所得購置的房屋,爲其合法私有財產)

2、另外,()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認定的此“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系單位犯罪,即刑事判決書所列的被告單位:x有限公司,被責令退賠的義務人也應是x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被害人應該提請貴院去查封並清算x公司來追討損失,強制拍賣唯一私有財產並無法律依據。

3、依據人民法院報理論版《刑法第六十四條作出的判決執行問題》一文的觀點,認爲責令退賠違法所得的刑事判決其僅表明國家對犯罪有關財物的態度和處理原則,並非是確定一種具體的刑罰,也非對當事人民事權益的具體裁判,該判決不具有執行的效力。正因如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執行規定》)才未將刑事判決書作爲人民法院執行的依據。

《執行規定》第2條第(1)項將法院執行機構負責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爲“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未將具有“責令退賠”內容的刑事判決書明列其中,故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只能通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途徑進行救濟。

三、位於x市x區路弄號402室的房產根本沒有被執行人份額。即x區路弄號402室爲申請人的個人財產。

20xx年此兩套房屋基本上是同時進行拆遷,根據有關拆遷法律規定,被執行人只能在一處享受拆遷政策,所以他選擇了x市x區路弄號602室的房產。x區路弄號402室這一套房屋不管動遷協議上有沒有他的名字,補償的面積都不會發生變化。即根本沒有他的份額,況且他並沒有在動遷協議上簽字。後來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離婚,動遷協議上更沒有保留他名字的必要。且動遷協議當然以發生更改後的最新協議爲合法有效。

(證據5:x市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等),拆遷補償時間爲20xx年x月x日,與路弄號602室的拆遷幾乎同時進行。且被執行人未簽字,修改處有x市x區x鎮人民政府的蓋章確認。)

四、擬強制拍賣執行的位於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屋,是被執行人唯一住所。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早已離婚,被害人所提供的x市x區路弄號402室房屋是申請人的個人財產,與被執行人沒有關係。所以路弄號602室是被執行人唯一的住所。如果強行繼續拍賣程序將至被執行人無處可住,無家可歸。尤其是在他出獄後會同時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與社會壓力,對已穩定的社會關係將產生巨大影響,,其必會造成不安定不和諧的社會影響。

五、被執行人還有一個未成年兒子需要撫養。

201*年申請人與離婚,兒子時年10歲。當時約定由申請人撫養,被執行人每月給付撫養費人民幣1000元,但至今一分未付。如果法庭定要不認可申請人所述,繼續強制處置被執行人所存的唯一財產,也提請法庭考慮此因素,扣除8年共計96000元撫養費以供撫養兒子爲盼!

綜上所述,懇請貴院終止對該房屋的執行及拍賣程序,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x人民法院執行庭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1

異議人:,住所地:,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申請執行人:,住所地。

被執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身份證號:.

被執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身份證號:.

在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就(20__)某某民初字第00號民事判決書強制執行過程中,貴院錯將異議人的財產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執行,並將已提取的異議人在某某銀行某某支行賬戶內的資金依法進行執行迴轉。

事實與理由

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等人金融借貸糾紛強制執行案,系異議人法定代表人個人與申請執行人的民事糾紛,異議人系案外人且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糾紛與異議人無事實及法律聯繫。貴院作出的(20__)執行字第001號《執行裁定書》裁定提取異議人20__年度的收入。該執行行爲嚴重侵犯異議人的合法權益。20__年度的租賃收入系異議人20__年度的主營收入項目,但異議人20__會計年度尚未結算,各項規費稅費尚未依法繳納,員工工資、承包人承包費用等等亦未支付,貴院提取異議人營業收入的行爲,致使異議人無法正常開展經營活動、且已造成異議人對他人違約之損失。另根據貴院年月日作出的(20__)執外異字第6號《執行裁定書》,貴院亦認可在執行過程中凍

結異議人賬戶的行爲系無事實及法律依據,應當依法解除對異議人賬戶的凍結。試問?凍結異議人的賬戶都無事實及法律依據,那麼直接提取異議人收入的行爲又有何合法依據?因此,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執行,並將已提取的異議人在某某銀行某某支行賬戶內的資金依法進行執行迴轉。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年月日

異議人: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2

異議人:賴____,女,漢族,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____鎮____路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

申請執行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____支行

法定代表人:郭____

住址: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____鎮____路1號。

被執行人:鄒____,男,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____鎮____路9號____房。

被執行人:廣州市____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鄭____

住址: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____鎮____村____路南。

在申請執行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____支行與被執行人鄒____、廣州市____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就貴院作出的(20____)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____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執行案號:(20____)穗花法執字第16____號),貴院誤將異議人的財產“廣州市花都區____鎮____城____街____商鋪”作爲被執行人鄒____的財產予以執行,嚴重損害了異議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本商鋪尚處於有效租賃合同期內,權屬的變更不應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故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立即中止(20____)穗花法執字第16____號案的執行,停止查封廣州市花都區____鎮____城____街____商鋪。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__有 _______ 限公司

住所地:__市 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x(_律師,__市__律師事務所)

被申請人: ____,男,__x年出生,漢族,泊頭市

請求事項:

被申請人訴申請人財產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業經人民法院(__x)泊民初字第____判決,(__x)滄民再終字第___號民事判決,已生效,進入執行程序。訟爭標的與申請人無關,人民法院判決申請人承擔責任:其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程序違法,有新的證據證明該案當事人已經因爲此事涉嫌犯罪,當事人王___(下稱嫌疑人)已被__市公安局___分局刑事拘留,正在進行審查,需要進一步查明事實;該案是錯案,民事部分問題的解決需要以刑事部分問題的解決爲依據;申請人已經向__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訴,__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經決定立案,申請號是____1號,__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在審理該案;對此案現在執行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爲了防止執行錯誤,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審查申請人的異議申請,中止執行。

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一、 該判決違反法定程序,應當予以撤銷。

我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再審案件原爲一審生效的,應按一審程序審理,判決後,當事人有權上訴。本案原生效判決是(__x)泊民初字第 __事判決,適用的是第一審程序,滄州市中院的提審行爲,直接用二審程序審理和判決(爲終審判決),是違法的:《民事訴訟法》第184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是由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發生的判決,當事人可以上訴,滄州中院直接按二審程序審理和判決,是違反法律規定,使申訴人喪失了一次糾正錯誤判決的上訴機會,剝奪了申請人上訴權利。

租賃合同是虛假的,章是私刻的,合同是無效的。約定“司法部門管轄”約定不明而無效的。

同時,《民事訴訟法》還規定,因案件事實未查清,主要證據不足的,應撤銷判決,發回重審。

二、該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有些事實並未查清。

(一)本案中,一個關鍵的事實未查清,吳萬士提供的證據證明訴爭的租賃物送到了房山區竇店鎮田家園工地,而申訴人與該地區無任何施工和合作關係。本案應按原審事實未查清,應當裁定發回泊頭市人民法院重審。

(二)該判決沒有查清合同的效力,王雙猛爲無權代理,該合同及責任跟申請人無關。首先,法院應當查明合同的效力特別是公章和代理人是否有權代理以及租賃物的所有權及其去向。申請人並沒有蓋公章,法院審查第二項目部及其簽訂合同的效力,這是很關鍵的,但法院沒有依法審理:

(1)申請人從來沒有設立所謂的第二項目部,(事實上和工商檔案中均沒有申請人設立第二項目部的文書和批文),甚至連牌子也沒有掛,原審法院並沒有把事實覈查清楚。所謂“項目部”是王雙猛自己臨時設置的,未經登記,沒有獨立的行爲能力。就本案而言,“第二項目部”未經依法登記,且沒有申訴人的'授權,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設立任何權利與義務,不能從事材料採購、租賃、對外設立合同等民事法律行爲。項目部的性質決定了其不能成爲法律意義上的其他經濟組織。

( 2 )申請人從沒有授權__及所謂的第二項目部進行任何行爲,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申請人授權給嫌疑人辦理任何事項,申請人同時也從來沒有對其追認。合同法解釋(二):第十二條 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經開始履行合同義務的,視爲對合同的追認。 __也從來沒有與申請人發生過任何業務。

( 3 )所謂的第二項目部的印章,跟申請人沒有任何關係,是嫌疑人私刻的、僞造的(在後述),申請人對此根本就不知情。

(三)本案爲租賃合同,而出租人___沒有證據證明合同標的物送到申訴人控制之下,其提供的證據證明租賃物送到的地點是田家園工地,現已查明該工地是___的個人工地,申請人對該工地一無所知,申訴人及其下屬從未實際收到過租賃物。這一關鍵事實,在再審中並未查明。既然申訴人未收到合同的標的物,就不應該承擔任何民事責任。

(四)根據我國《合同法》及《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租賃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不因實際佔有而發生變更,結合本案,租賃物所有權歸吳萬士所有,而王雙猛的詐騙行爲所侵犯的是財產所有權,該行爲指向的客體是租物的所有權,所侵犯的是吳萬士的財產權利,吳萬士纔是受到侵害的利益人。再審判決中所稱“____等人代表____收取租物後,即使構成犯罪,侵犯的也____公司的利益…”一說,顯然是錯誤的。

三、有新的證據證明,本案當事人____已被__市公安局___分局以涉嫌詐騙罪刑事拘留,案件事實需要進一步查清,本案爲刑民交叉的案件,民事案件事實需要等刑事案件查清之後才能認定,其審判程序應遵循“先刑後民”的程序進行。

__x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及時查處在經濟糾紛案件中發現的經濟犯罪的通知》中指出,爲了保證及時、合法、準確地打擊這些犯罪活動,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如發現有經濟犯罪,(申請人在原審中提出了證據證明章私刻,沒有授權和不知道也沒有收到任何物,)應將經濟犯罪的有關材料分別移送給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偵查起訴,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均應及時予以受理。

__x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發現經濟犯罪必須及時移送的通知》中,爲了及時有力地打擊經濟犯罪,又強調指出,對在法院審理經濟糾紛中發現的經濟犯罪問題,法院必須及時移送,公安、檢察機關也必須及時受理,不得互相推諉、扯皮。

__x年4月9日,最高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__x]7號)(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對審理經濟糾紛中發現經濟犯罪嫌疑必須“先刑後民”也作了明確規定。

本案合同的訂立人_____滄州市中院再審時,在__x年已由__市___公安分局以涉嫌詐騙依法立案偵查,申訴人在開庭時,已提交相關材料(本次再次提交併要求貴院依法聽證和調取相關證據:嫌疑人已經交代,其章是私刻的,業務申請人也是一點也不知道,租賃物也是由他自己處理,沒有給公司,已經涉嫌詐騙),並要求移送本案。現在___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爲了嚴懲犯罪,公安機關正在對此案進行偵查,以查明____多人多次合夥共同進行詐騙犯罪活動,目前發現,有的犯罪嫌疑人已經潛逃,公安機關正在對其他犯罪嫌疑人進行追捕。

我們認爲,本案尚在偵查當中,全部事實尚未查清,贓款贓物的追繳工作尚未進行,在這種情況下,刑事案件的處理結果會影響到民事案件的處理結果,同時,把因犯罪行爲導致的責任,判決全部由申訴人承擔,是極其不公平的,是違法的。無論是法律效果還是社會效果都是不好的。試想,如果租賃物被追回,在判決生效的前提下,贓物是發還該誰呢?依照該判,贓物無法發還。

就本案而言,根據案件事實,必須以刑事案件的審理結果爲依據,而___的刑事犯罪案件尚未審結,滄州中院應該裁定中止審理,待刑事案件審理終結後,再繼續審理,不能讓無辜的申請人成爲冤大頭!!

四、申請人已經向__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__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立案,案號是(__x)河高再字第1___號,高一級司法機關審查本案,有利於查明事實,做到程序公正,貴院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本案,避免再出現錯誤。

綜上所述,申訴人認爲,(__x)泊民初字第____判決、(__x)滄民再終字第___民事判決,嚴重的違反了法律程序,使申訴人喪失了保護自己權利的機會,且本案認定事實錯誤、有些事實未查清,申訴人在完全不知情和沒有任何過錯的前提下,卻要承擔因犯罪行爲而造成的損失,顯失公平,該判決是錯誤的,程序是違法的,該判決是不能執行的,貴院應當認真審查申請人的異議,進行聽證和調卷,申請人也可以提供執行保證,貴院應當依法中止對本案的執行,將本案移送__市公安局___分局或待__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結果後再決定是否執行。

此致

__省泊頭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20__年8月 日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4

複議申請人(異議人):____貨物運輸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鄭花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張__,系該公司總經理。電話:______________x.

複議請求:

撤銷西平縣人民法院(____)西執異字第118號《執行裁定書》和(____)西民執字第118號《執行通知書》。

事實與理由:

對貴院的《執行通知書》,我公司依法提出異議,貴院於____年4月25日作出(____)西執異字第118號《執行裁定書》,駁回異議人__公司的執行異議。

我公司認爲,執行的法律文書依據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4條的規定,本案爭議的糾紛在審判時法院至今沒通知我公司,即本案申請強制執行所依據的法律文書是違法的、也沒有合法生效。

____年4月25日,我公司法律顧問到西平縣法院查詢原審理卷宗,得知原卷宗中只有郵寄回執(網上查詢,簽收人李開放,但李開放是誰和我公司是何關係?我公司沒有此人,亦沒有授權李開放簽收我公司的法律文書。另一郵寄回執沒有顯示出有任何人簽收。還有一份郵寄回執,顯示門衛簽收,手寫中鑫之寶門衛房,我公司根本就沒有門衛,中鑫之寶門衛房與我公司沒有任何關係。)但並沒有簽收回執,也就是說,法院雖然郵寄了但是當事人否真的收到至今無法證明,怎能說明已送達我公司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六條,可知法院送達應有簽收回執才能說明的確已送達,否則該送達無具有法律效力是違法送達,違法審判,而且本案也不具備郵寄送達的前提條件。

本案審理程序嚴重違法,實體嚴重不公,本案是交通事故賠償案但卷宗中沒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該案存在虛假、惡意訴訟,現又違法執行。法院對我公司提出的民事再審申請書至未答覆。

綜上,本案並不具備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且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第224條的規定,故我公司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4、225條等之規定,向貴院提出異議複議申請,請予審查並依法裁定。西平法院審判員、執行員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爲,請依法查處。

此致

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

附:民事再審申請書一份。

複議申請人: ____貨物運輸有限公司

____年四月二十七日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5

複議申請人劉__,男,20__年6月5日出生,漢族,寧鄉縣電力局花明樓供電所電工,住寧鄉縣大屯營鄉六裏村石湖塘組。

複議申請人劉__不服寧鄉縣人民法院(20__)寧法執異字第2號執行裁定,現依法提出複議。理由如下:

一、寧鄉法院執行裁定書認定事實錯誤,有意偏袒被執行人。

1、沒有認定寧鄉縣電力局的通知在執行中所附條件的事實及該條件的違法性。

寧鄉電力局確實通知過劉__到白馬橋供電所上班,但劉__前往供電所報道時得知該通知附了條件:上班前必須與寧鄉電力局設立的寧鄉縣楚潙農電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勞服公司”)簽訂爲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劉__應通知要求前往報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張請求等均在聽證時當庭陳述,電力局也沒有否認;在20__年11月12日寧鄉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對“勞服公司”工作人員廖旭輝所作《詢問筆錄》中亦有記載;聽證現場,廖旭輝也沒有否認劉__所述事實。

該條件是違法的。理由有如下:(1)電力局設立“勞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第67條禁止性規定;(2)、要求劉__與“勞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因履行義務主體不合生效判決,而且在該合同中寧鄉電力局不是合同主體,其根本沒有依據判決履行義務;(3)附條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本身就是違法行爲,該等情況屬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之規定,電力局及其主要負責人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

2、寧鄉法院裁定書認定事實中,對劉__關於《結案通知書》的異議隻字未提。劉__始終認爲結案是錯誤的,始終沒有同意寧鄉法院在寧鄉電力局要求劉__與“勞服公司”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結案。

3、劉__未上班,是因爲寧鄉電力局和“勞服公司”違法設立條件,認爲該條件違法,而以實際行動抗爭(起訴、仲裁、投訴)並非不願意上班;

劉__不同意“就範”的理由有兩個:(1)如果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的的話,其主體應該是劉__與寧鄉電力局,而不是“勞服公司”;要麼不籤,直接按原來的情況恢復上班;(2)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寧鄉法院在裁定中,故意遺漏劉__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理由。

二、本案程序嚴重違法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2條之規定,執行異議裁定書應當在收到書面異議後15日內審查並作出裁定。

複議申請人劉__於20__年12月29日向寧鄉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執行局工作人員不同意向劉__出具《受理案件通知書》;受理後以種.種理由搪塞複議申請人,一直拖延不作處理。最終在貴院監督下安排聽證,聽證記錄卻不做認定事實的依據。

本案《執行裁定書》向複議申請人送達時間是20__年7月17日,審查時間近7個月之久,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複議申請人完全有理由懷疑:寧鄉法院或與寧鄉電力局有不正當交往,足以影響本案正常聽證和依法裁定。

三、適用法律錯誤

本案執行中,寧鄉法院枉縱寧鄉電力局違法設立執行條件、強制拒絕複議申請人的合法理由,應當認定執行錯誤,寧鄉法院應當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裁定撤銷該結案通知,並自行糾正錯誤執行行爲,繼續執行,以切實維護複議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本案之所以聽證,是因爲得到了貴院的監督。複議申請人請求貴院查明事實,糾正寧鄉法院的錯誤裁定。

如合法權利得不到保護,複議申請人將誓死抗爭、不斷上訪並將有關法律文書通報省內外媒體。

此致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複議申請人:

年 月 日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6

異議申請人:遼源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燈塔信用社,所在地遼源市人民大街987號。

負責人:唐建忠,主任。

事實與理由:

被執行人遼源市意發房地產有限公司分別於20__年2月5日、20__年12月2日總計從異議申請人處借款720萬元,借款期限分別爲20__年2月5日至20__年1月2日、20__年12月2日至20__年6月3日,以其所有的位於遼源市南康街072107號、070874號、071525號房產對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辦理了抵押登記。

基與以上理由,貴院在執行中涉及遼源市南康街072107號、070874號、071525號房產將損害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貴院終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此致

遼源市西安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異議申請人:遼源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燈塔信用社

二〇__年十二月十日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7

申請人:____,姓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________人,務農,家住:____________。

__縣人民法院於____年6月25日作出了(____)玉執字第114號執行裁定書,將位於徐__名下的__縣東門花園農民安置地基陸直予以查封,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對查封該處陸直地基中的兩直地基執行裁定提出異議。

申請人與徐__於____年9月30日就位於__省__縣三清東路農民安置區第十一棟從東到西第3、4直達成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徐__名下的該處兩直安置地基的使用權已轉讓給申請人,申請人於____年9月30日簽訂本協議的,當天支付了全部的使用權轉讓款,該處安置地基使用權系屬於申請人,申請人也已在該處安置地基上建造了兩直四層的房屋。故貴院對該處地基進行查封,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申請人懇請貴院在查清事實後,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8

申請人不服人民法院執行(200x)法民一終字第____x號一案,現提出執行異議:

1、請求本案暫緩執行;

2、請求將錯誤執行的款項返還公路有限公司(該公司爲申請人設在施工項目的建設單位,訴訟過程中的保證人)。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完全有權提出執行異議。申請人提出執行異議申請後,法院執行局以只有第三人才有資格提出執行異議爲由,置疑申請人的執行異議申請資格。申請人認爲,根據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202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故申請人作爲本案的當事人,完全有資格提出執行異議申請,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法院以申請人不是本案的第三人,無權提出異議是不恰當的。

二、本案已通過再審程序立案審查,且與申請執行人存在未決訴訟,應當暫緩執行。(20__)法民一終字第-號判決存在錯誤,無法獲得申請人認同,申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現已立案(案號(20__)民申字第號受理案件通知書);同時,申請人與執行申請人就同一案件的不同訴請,已向市人民法院另案起訴劉衛國,要求賠償,已爲該法院受理,存在案件可能勝訴後行使抵銷權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暫緩執行措施若干問題的規定》法發〔20__〕16號第7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決定暫緩執行;(一)上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執行爭議案件並正在處理的”,故南陽中院應當考慮本案的實際情況暫緩執行。現法院以爲法律規定的受理的是執行中存在爭議的案件而非實體存在錯誤的案件爲由,不同意暫緩執行。申請人認爲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完全屬於斷章取義,違背法律精神。因爲執行中存在爭議與實體存在錯誤所指向的都是同一案件,不是兩個或三個案件。

三、從債權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不應直接執行該公司。

1、申請人的債權未到期。按照施工慣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供擔保,擔保期限爲工程質量的責任缺陷期,而缺陷期從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算二年(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爲據)。現申請人作爲公路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的擔保人,其擔保債權並未到期,還有責任缺陷期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1998)15號》第61條:“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以下簡稱履行通知)”。此款項根本不屬於到期債權,不具有執行條件。

2、債權即使到期也不能裁定直接執行。根據前條法律規定,申請人對公路有限公司即使享有的是到期債權,法院也無權執行,只能發出通知。

3、公路有限公司已經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應當立即停止執行,且無權進行審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1998)15號》第62條:“第三人對履行通知的異議一般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口頭提出的,執行人員應記入筆錄,並由第三人簽字或蓋章”。第63條規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間內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得對第三人強制執行,對提出的異議不進行審查”。現在公路有限公司已經書面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應當立即執行迴轉,將款項返還公路有限公司。

4、申請人爲公路有限公司出具的文書,不能作爲作爲法院執行依據。申請人與公路有限公司文書往來,只能在二者之者有效,這是由於二者的相對性所決定的,不涉及第三人;況且二者之間有些往來行爲未必具有必然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以此爲由,執行公路有限公司是錯誤的。

四、從擔保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無權直接執行該公司。公路有限公司作爲申請人設在市施工項目的建設單位,訴訟過程中的保證人,不是本案的訴訟主體,不能直接爲法院所執行。

1.未提供任何擔保即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嚴重違法。與申請人在訴訟過程中,在未提供任何有效擔保的情況下,就被一審法院採取了訴訟保全措施,非法凍結了申請人的賬戶及存款二百餘萬元,這是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的事情。在社會影響不良的情況下,法院竟然利用普通人法律知識的欠缺,要求公路有限公司提供擔保,因此其擔保先天地就存在很大的問題,現在以此爲由執行無法令人信服。

2.直接裁定執行公路有限公司不當。雖然公路有限公司提供了擔保,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在財產保全時爲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應否在判決書或調解書中明確其承擔的義務及在執行程序中可否直接執行擔保人財產的覆函》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5條規定,人民法院只有在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其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纔有權裁定執行保證人在保證責任範圍內的財產。現執行纔剛開始,且我公司並非完全履行不能,即裁定直接執行訴訟中的保證人,不符合法律規定。

五、超額劃扣公路有限公司存款欠妥。拋開判決對錯與否,即使按照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申請人應給付的款項也不過,而法院卻從公路有限公司的賬戶上劃扣了元,比判決足足多劃扣了元,屬於超標的執行,明顯不妥。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爲,南陽中院執行行爲不當,我們請求貴院准予申請人所請,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申請人:__X有限公司

代理人:

二OOx年x月__日

正規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9

案外異議人:(個人)姓名、地址、身份證號。委託代理人信息。

被異議人(原申請執行人):(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信息。

被異議人(原被執行人):同上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中止對……的查封(或凍結、拍賣等)。

事實與理由:

貴院在執行法執字第號裁定書過程中,查封(或凍結、拍賣等)財產,因該財產屬於異議人所有,現提出書面異議,請求貴院解除(或停止、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寫明理由及法律依據)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__

日期: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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