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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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1

申請人:何,女,XX年XX月XX日生,住所:,現無業。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通用17篇)

請求事項:請求不予強制執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深X字號裁定。事實和理由:

柴某訴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於20xx年4月XX日送達生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執行申請人所有的位於房產,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柴某與王某之間的.借貸關係,申請人並不知情。

1.柴某訴稱王某於XX年XX月XX日向其借得人民幣50萬元。申請人對此從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將該50萬元的任何部分用於申請人與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請人與王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從未進行過任何大額投資行爲,根本無需向柴某舉借如此鉅額債務。王某向柴某舉借債務並未告知申請人,亦從未將任何該款項用於家庭共同生活。

2、柴某僅僅憑藉一張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條用來證明王某向其舉借50萬元債務,該事實認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處。

第一、柴某出借50萬鉅額款項,卻不知王某用於何處?以何種方式償還?柴某的用來證明王某欠其50萬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這與日常情理不符。

第二、柴某與王某之間一直存在曖昧關係,該欠條是柴志傑用以脅迫王某維持與其之間不正當關係的保證。所謂借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

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動給柴志傑出具了50萬的欠條,也應當視爲王某對柴某的贈與行爲,而該贈與行爲在未實際交付之前,並未生效。

二、申請人與王某已與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未審先判”,裁定執行申請人名下的該房產,剝奪了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柴某與王某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審理歷時1年XX個月,而在此期間,柴某既未向申請人提起過任何訴訟,法院亦未將申請人作爲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讓申請人蔘加該案的審理。

2.申請人與王某已於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對於申請人來說,是“未審先判”,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2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的使用範圍廣泛,申請書也是一種專用書信

異議申請人一:姓名:,性別:,民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

異議申請人二:姓名:,性別:,民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

被異議申請人:北京x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

異議事項:法院()

事實與理由:

基與以上理由,法院在執行()x法執二字第號公告涉及的房產時損害了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法院終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日期: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3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家庭住址,聯繫電話等。

請求事項:要求解除對申請人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區幢號房屋的查封等強制執行措施。

事實和理由:杜訴王民間借貸糾紛案,貴院已作出判決並生效,但原屬於王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區幢號房屋,已在前年即轉讓給申請人所有,有雙方買賣契約和公證書等證據爲證,故現坐落在XX市XX小區幢號房屋已屬於申請人所有,貴院把該房屋仍當作王財產予以強制執行是錯誤的,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院提出異議,要求解除對申請人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區幢號房屋的查封等強制執行措施,望依法予以准許。

申請人:

X年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4

申請人:,女,x年x月x日生,漢族,住 市弄號402室。電話:。

系擬強制執行房產的實際所有人。

請求事項

終止執行對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產的拍賣、執行程序。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一、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

貴院於20xx年3月x日查封了上述被執行房屋,並責令被執行人於20xx年3月x日前履行義務。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也無從知曉被執行人是否收到。事實上被執行人自20xx年6月x日已被羈押於x市看守所,後被移送至監獄。鑑於被執行人無法以正常人的身份去接受通知及履行此義務,故提請法庭查證當時送達的地址及簽收人,以確認被執行人是否真正收到過此告知,及是否有不履行此義務的故意。如果草率認定因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此義務而作出強制拍賣其房產的決定,是對被執行人極大不公平,也是對申請人合法財產的極大侵害。

二、擬強制拍賣執行的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產,在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離婚前屬於共有財產,離婚後應屬於申請人個人所有。強制拍賣該房屋將嚴重損害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上海市x區路弄號602室的房屋本是1996年雙方準備結婚時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屬於雙方共同財產,且當時因爲被執行人工作剛剛起步,買房的大部分資金還是申請人籌集的。證據4所示的動遷協議提到的補償款,其中 元也是雙方共同出資的。即此房產的增值部分至少有x元這一半的份額確定屬於申請人所有。

(證據1:付款單據)

20xx年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因感情破裂及其它糾紛協議離婚,爲了兒子自願放棄他份額的所有權歸申請人所有,只保留了居住權,因房產證被債權人扣押而無法進行過戶,但這並不影響該房屋的所有權已實際轉讓。故路弄號602室房屋目前應屬於申請人個人所有。

(證據2:自願離婚協議書)

至於該房屋是否已經抵押給債權人,申請人認爲該房屋並未進行任何抵押。其一,根據()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申請人有理由認定該房屋並未進行抵押。當時辯護人已在當庭請求法庭認定此房屋抵押有效,並折價扣除相應數額不屬於非法集資,但法庭並沒未確認此房屋抵押有效,還是將該房屋折價款列爲非法集資。其二,被執行人當時主動找該債權人擬將此房屋轉讓或以抵押的方式歸還一部分款項,並將房產證交出,但該債權人並未同意,也沒有去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手續,所以此房屋並未進行任何抵押。

另外,有人主張被執行人無權私自將此房屋進行處置是沒有根據的。因爲()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上認定犯罪的主體是被告單位,即x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個人。至今仍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在公司負債經營的情況下,其法人無權處置自己的私人房產。

三、執行此房屋拍賣適用的法律依據錯誤。

1、()執刑字第號《執行裁定書》所依據的是()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其判決如下所示:一、被告單位x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判處罰金人民幣x萬元。二、……三、追繳在案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責令退賠尚未退賠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

(證據3:x市x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刑初字第號第6、7頁)

在第三條中明確寫明是將“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而上述被執行房屋爲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在1995年左右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系被執行人個人合法財產,不應被強制拍賣。

(證據4:x市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拆遷補償時間爲20xx年x月x日,而集資行爲發生在20xx年x月,表明此房屋並非是違法所得購置的房屋,爲其合法私有財產)

2、另外,()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認定的此“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系單位犯罪,即刑事判決書所列的被告單位:x有限公司,被責令退賠的義務人也應是x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被害人應該提請貴院去查封並清算x公司來追討損失,強制拍賣唯一私有財產並無法律依據。

3、依據人民法院報理論版《刑法第六十四條作出的判決執行問題》一文的觀點,認爲責令退賠違法所得的刑事判決其僅表明國家對犯罪有關財物的態度和處理原則,並非是確定一種具體的刑罰,也非對當事人民事權益的具體裁判,該判決不具有執行的效力。正因如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執行規定》)才未將刑事判決書作爲人民法院執行的依據。

《執行規定》第2條第(1)項將法院執行機構負責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爲“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未將具有“責令退賠”內容的刑事判決書明列其中,故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只能通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途徑進行救濟。

三、位於x市x區路弄號402室的房產根本沒有被執行人份額。即x區路弄號402室爲申請人的個人財產。

20xx年此兩套房屋基本上是同時進行拆遷,根據有關拆遷法律規定,被執行人只能在一處享受拆遷政策,所以他選擇了x市x區路弄號602室的房產。x區路弄號402室這一套房屋不管動遷協議上有沒有他的名字,補償的面積都不會發生變化。即根本沒有他的份額,況且他並沒有在動遷協議上簽字。後來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離婚,動遷協議上更沒有保留他名字的必要。且動遷協議當然以發生更改後的最新協議爲合法有效。

(證據5:x市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等),拆遷補償時間爲20xx年x月x日,與路弄號602室的拆遷幾乎同時進行。且被執行人未簽字,修改處有x市x區x鎮人民政府的蓋章確認。)

四、擬強制拍賣執行的位於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屋,是被執行人唯一住所。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早已離婚,被害人所提供的x市x區路弄號402室房屋是申請人的個人財產,與被執行人沒有關係。所以路弄號602室是被執行人唯一的住所。如果強行繼續拍賣程序將至被執行人無處可住,無家可歸。尤其是在他出獄後會同時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與社會壓力,對已穩定的社會關係將產生巨大影響,,其必會造成不安定不和諧的社會影響。

五、被執行人還有一個未成年兒子需要撫養。

20xx年申請人與離婚,兒子時年10歲。當時約定由申請人撫養,被執行人每月給付撫養費人民幣1000元,但至今一分未付。如果法庭定要不認可申請人所述,繼續強制處置被執行人所存的唯一財產,也提請法庭考慮此因素,扣除8年共計96000元撫養費以供撫養兒子爲盼!

綜上所述,懇請貴院終止對該房屋的執行及拍賣程序,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x人民法院執行庭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5

申請人:,男,漢族,xx年11月27日出生,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 號 裁定書

二、解除對於申請人所擁有的房屋的查封狀態;

事實與理由:

20xx年,申請人與借款萬元,雙方暫定六月之內償還,並且願意以執行令中涉及的號房屋用於抵押。隨後爲了保障雙方合法權益,對此進行了公證。因此,申請人對債務並無異議,對其真實性表示認可,但是對於貴院發佈的(令)以及執行辦法以及查封行爲不予認可。

申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與本案債權人約定有效,但是其具體抵押行爲並未完成,查封行爲違法。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擔保法四十一條、四十二條同時規定了,以不動產作爲抵押時,應當以登記作爲抵押成立要件,並且規定了各種不動產和動產的登記部門。

因此,貴院查封行爲侵犯了申請人的財產所有權,支配權。請求貴院對此行爲予以糾正。

二、雙方的做的公證只能是對債權債務真實性的一種證明,以此強行命令我方因抵押交付房屋行爲不合法

申請人與之間債權債務真實有效,申請人予以認可,但是公證書只能是對於本次債權債務真實性認可的第三人見證行爲,並不對其公正內容是否符合法律強制性規定承擔責任,因此,貴院不能以公證代替國家強制性規定,以抵押權之名查封我方房屋,進而強令我方將所涉不動產交付他人其行爲不合法

三、抵押權是爲了使抵押權人享有優先受償權的保障行爲,在抵押權成立之前不得對抗第三人

作爲獨立法人機構,我方債務衆多,在不動產抵押登記前如何處置財產是我方自主行爲,我方通過手段也有能力予以償還,但是貴院查封之後,該房產價值遠超所欠債務,對申請人並不公平,對於所涉其他債權人更不公平。而且執行書中涉及房產無法交易無法變現,導致債權糾紛更加嚴重,矛盾更加尖銳,並不符合積極解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矛盾的主旨。因此貴院在執行令中標註的或者強制交付房屋一說不合理。

四、根據上述三條

申請人可以推論,在貴院頒佈的執行令中,後加的一條“或者交付房屋”是一種強制性要求不合理、不合法,本不應該出現在該執行令中,申請人不能依據該文書內容協助執行,更不應該作爲貴院一種手段強加於申請人。因此請求貴院對於該執行令予以中止。

日期: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6

申請人: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__市______區梨園地區______村______號。

被申請人:______市______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主任 地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

1、 請求貴院停止執行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的內容;

2、 請求貴院撤銷(____________)通執字第______號行政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______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______區分中心與申請人因房屋拆遷糾紛,向被申請人申請房屋拆遷糾紛裁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請人做出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請人依上述裁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通執字第______號行政裁定書,並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達(____________)通執字第______號執行通知書。申請人認爲貴院的執行行爲違法,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執行異議,主要理由如下:

一、據以執行的被申請下發的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下文簡稱“裁決書”)在實體上、程序上均存在違法情況,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

1、作爲裁決主要事實依據的《估價報告》,無論在程序上還是實體上均存在違法之處,不應作爲裁決的依據。

首先報告沒有依法送達;其次評估結果未依法公示;最後房地產評估機構的選定方式違法。本項目的的評估機構是拆遷人自行委託的,拆遷人沒有與被申請人協商共同選定評估機構的證據,剝奪了被拆遷人選擇的權利。

2、裁決前未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聽證。

依據《裁決規程》第______條規定,裁決前被申請人有義務組織第三人和申請人調解,舉行聽證工作,充分聽取雙方意見。而被申請人卻未能按此規定履行前述義務。因爲,自始至終,被申請人沒有找申請人調查瞭解覈實過相關事實也沒有進行聽證工作。

3、未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而逕行作出《裁決書》。

被申請人沒有經過該局領導班子在《裁決書》作出前進行討論的決定或會議記錄。此即意味着被申請人沒有經此程序就已作出《裁決書》,此舉已違反《裁決規程》第______條,即“書面裁決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規定。

4、《裁決書》並未生效,因此不能作爲申請執行的依據。

首先法律文書只有送達當事人後方才生效。被申請人並未在裁決作出後依法向申請人送達《裁決書》,因此該《裁決書》並非如被申請人所言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經生效。

其次申請人在收到裁決書後已經向______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提起復議,該裁決書並未生效,也不能作爲強制執行的依據。

二、貴院作出的(____________)通執字第______號行政裁定書,在實體上未對《裁決書》進行嚴格審查,在程序上,違反了相關規定,侵害了被執行人的權利。

1、貴院未對該《裁決書》進行認真審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十五條的規定:被申請執行的具體行政行爲明顯缺乏事實根據,明顯缺乏法律依據或者其他明顯違法並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在被申請人存在上述諸多違法行爲的情況下,貴院依然做出了准予強制執行的裁定,顯然對據以執行的《裁決書》沒有進行嚴格審查。

2、貴院的執行程序不合法,未書面告知當事人在執行程序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等相關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公開的若干規定》第三條及第五條:人民法院受理執行案件後,應當及時將立案的有關情況、當事人在執行程序中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可能存在的執行風險以及案件承辦人或合議庭成員及聯繫方式書面告知雙方當事人。貴院並未依法告知申請人,實際上剝奪了申請人進行申辯的權利,不能保證執行行爲的合法性。

綜上所述,本案執行的依據及程序均存在諸多違法之處,爲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執行異議申請,請求貴院依法裁定支持申請人請求事項。

此致

申請人: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7

申請人:,性別:,年齡:,民族:,家庭住址:,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要求解除對申請人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區幢號房屋的查封等強制執行措施。

事實和理由:杜訴王民間借貸糾紛案,貴院已作出判決並生效,但原屬於王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區幢號房屋,已在前年即轉讓給申請人所有,有雙方買賣契約和公證書等證據爲證,故現坐落在XX市XX小區幢號房屋已屬於申請人所有,貴院把該房屋仍當作王財產予以強制執行是錯誤的,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院提出異議,要求解除對申請人所有的坐落在XX市XX小區幢號房屋的查封等強制執行措施,望依法予以准許。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X年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8

異議人:____,男,xx年22月9日出生,漢族,公民身份證:__________

被異議人:____,女,xx年22月27日出生,漢族,個體戶,住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裁定中止執行(20xx)日開執字第341號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與被異議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主持調解已製作調解書,判令異議人支付申請執行人欠款11116元。現日開商初字第2223號調解書,已經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異議人提出如下異議與理由:

一、主體不適格。

日開商初字第2333號調解書將異議人列爲被告是沒有法律根據的。日照經濟開發區陽光大酒店的業主不是異議人,異議人僅僅是與陽光大酒店有過職務工作關係。被異議人將異議人列爲被告起訴,是對事實與法律的歪曲與誤解。

二、違反調解原則。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第2223號調解書除異議人辯解外未見任何證據,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調解過程異議人理解並非調解並非自願,僅僅是應法院要求“配合工作”。且調解書的送達與簽收是分離的,送達調解書時,異議人拒絕簽收,不同意調解書的內容;只是應法院要求去法院“配合工作”簽字,法院並未告此簽字是調解書的簽收。調解書送達時,異議人拒絕簽收,就已經表明調解書並未生效,已經作廢。

三、事實與證據方面。

異議人不同意調解書內容的另外原因是,被異議人提供的產品存在嚴重的質量缺陷(有蒼蠅頭髮),被異議人經常去酒店大吵大鬧。此兩方面調解書均沒給予合理的處理,陽光酒店因被異議人的行爲蒙受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當時正值旅遊旺季,被異議人的行爲直接導致客源大量減少,旅遊旺季客流高峯了引發連鎖反映,幾家旅行社與陽光大酒店解除合作關係,被異議人的行爲給酒店帶來的損失是無法衡量的。

綜上所述,我是案外人,貴院將執行我的個人財產,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執行。爲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望允所請。

日照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簽名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9

申請人: ,女,漢族,住,手機。

一案,現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一中執字第 號裁定書追加申請人爲執行第三人,申請人認爲該裁定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裁定中止執行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一、股東的不同行爲,法律責任承擔也不同。

申請人被騙做了的股東及法定代表人,對公司的經營狀況全不知曉。不可能存在抽逃資金的行爲及可能。即使中康公司存在抽逃出資的行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的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範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抽逃出資的股東、攜主抽逃出資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承擔不同的責任。申請人的行爲未經法院審判,如何能夠確定責任的承擔。

二、瑕疵股權轉讓後責任承擔問題。

根據 所主張,申請人存在抽逃資金問題,而公司變更後新的股東 對此也是明知。若新股東明知或者應當知道股權存在瑕疵而受讓,即使新股東向原股東支付了相應轉讓價款,新股東的出資補足責任也不能免除,新股東仍應當與原股東對公司或公司債權人在瑕疵出資範圍內共同承擔連帶責任。相明本人不僅作爲債務人也應該作爲擔保公司的股東承擔責任。

綜上,申請人認爲本案的法律關係、法律事實複雜,並非可以簡單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0條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10

申請人:____,姓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________人,務農,家住:____________。

玉山縣人民法院於____年6月25日作出了(____)玉執字第114號執行裁定書,將位於徐小燕名下的玉山縣東門花園農民安置地基陸直予以查封,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對查封該處陸直地基中的兩直地基執行裁定提出異議。

申請人與徐小燕於____年9月30日就位於江西省玉山縣三清東路農民安置區第十一棟從東到西第3、4直達成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徐小燕名下的該處兩直安置地基的使用權已轉讓給申請人,申請人於____年9月30日簽訂本協議的,當天支付了全部的使用權轉讓款,該處安置地基使用權系屬於申請人,申請人也已在該處安置地基上建造了兩直四層的房屋。故貴院對該處地基進行查封,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申請人懇請貴院在查清事實後,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玉山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11

申請人:楊慧(合肥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股東)、女、1972年生、漢族,住合肥市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5棟102室。

項興海(合肥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股東)、男、1971年生、漢族,住址同上。電話:。

委託代理人:許慶勝安徽凱安律師事務所事師

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

申請事項

1、對追加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爲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合肥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仲裁裁決申請執行一案的被執行人有異議;

2、對執行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財產——-查封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房產有異議。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9日,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於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1、追加楊慧、項興海爲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執行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一案[(20xx)合執申字第66號]的被申請人的請求。2、申請人楊慧、項興海由於虛假出資445000元,兩被申請人在虛假出資的範圍內對欠申請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請求。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慧、項興海爲本案的被執行人;二、合肥仲裁委員會(20xx)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慧、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複議於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銷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民事裁定。

20xx年7月10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慧、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慧、項興海爲本案的被執行人;二、合肥仲裁委員會(20xx)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慧、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楊慧、向興海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償義務。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本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20xx年8月13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張勇)又向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楊慧、項興海下達了(20xx)合執申字66號查封楊慧、項興海(案外人)房產的民事裁定書。[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xx)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系執行員張勇於20xx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執行異議申請人認爲:

一、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爲程序錯誤

1、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慧、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剝奪了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行使辯論權利。

2、[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剝奪了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各項訴權!

3、[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追加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爲本案被執行人時未給予其異議期程序違法。

4、[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xx)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送達程序違法。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請執行人,又不是利害關係人,根本不適用“所謂的”留置送達——-執行員張勇於20xx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二、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爲實體錯誤

1、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聽證程序中,向合議庭提交了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驗資報告:關於實物出資部分,已經驗證資本並把手機轉讓與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2、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A、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被執行人)被撤銷、註銷、歇業後,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無償接受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B、楊慧、項興海(案外人)對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不到位(事實上是全部出資到位且經過安徽中安會計師事所驗資)。

3、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被執行人(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楊慧、項興海)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

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爲適用法律錯誤

應適用以下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1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法院的執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異議。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3、執行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根據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執行人破產——-中止執行!

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公斷。

此致

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代理人:許慶勝律師電話:

200X年X月XX日

附:1、本執行異議副本x份;

2、證據材料x份。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12

申請人:何某,女,XX年XX月XX日生,住所:,現無業。

請求事項:請求不予強制執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深X字號裁定。事實和理由:

柴某訴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於20xx年4月XX日送達生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執行申請人所有的位於房產,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柴某與王某之間的借貸關係,申請人並不知情。

1.柴某訴稱王某於XX年XX月XX日向其借得人民幣50萬元。申請人對此從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將該50萬元的任何部分用於申請人與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請人與王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從未進行過任何大額投資行爲,根本無需向柴某舉借如此鉅額債務。王某向柴某舉借債務並未告知申請人,亦從未將任何該款項用於家庭共同生活。2。柴某僅僅憑藉一張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條用來證明王某向其舉借50萬元債務,該事實認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處。第一、柴某出借50萬鉅額款項,卻不知王某用於何處?以何種方式償還?柴某提供的用來證明王某欠其50萬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這與日常情理不符。第二、柴某與王某之間一直存在曖昧關係,該欠條是柴志傑用以脅迫王某維持與其之間不正當關係的保證。所謂借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動給柴志傑出具了50萬的欠條,也應當視爲王某對柴某的贈與行爲,而該贈與行爲在未實際交付之前,並未生效。二、申請人與王某已與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未審先判”,裁定執行申請人名下的該房產,剝奪了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柴某與王某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審理歷時1年XX個月,而在此期間,柴某既未向申請人提起過任何訴訟,法院亦未將申請人作爲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讓申請人蔘加該案的審理。

2.申請人與王某已於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對於申請人來說,是“未審先判”,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

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13

異議人:方,女,漢族,1963年×月×日生,住××市××區路××大街號,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在申請執行人樑與被執行人××區實業發展公司 ,就(20xx)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即:位於××市××區××街××大道×號×號房產,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執行,並返還異議人的財產位於XX區南沙街××大道號號房產。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方與被執行人XX區實業發展公司雙方於20xx年4月12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於XX區××大道號房的房屋出售給異議人,異議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xx年5月8日,異議人已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執行人也已將上述房屋的鑰匙交給異議人,將該套房屋正式交付異議人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並執行迴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

日期: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14

申請人:(基本情況)

請求事項:

糾紛一案,業經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與年月日送達生效,進入執行程序。訟爭標的,系,人民法院判決,剝奪了我的權利,特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處理好糾紛問題後再予執行。

事實和理由:

(寫明案件的經過、事情起因、爭訟標的及法院判決的結果等)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15

申請人 :X公司

註冊地 :北京市

住 所: 北京市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xx )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0xx )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採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爲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

一、 裁定中止執行(20xx )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

二、 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 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xx 年 ,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戶被採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瞭解,方知北京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xx )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於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 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於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於 20xx 年初搬遷至北京 ,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爲 1200 米 ,均爲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信息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於近幾年內在北京開發了數個房地產項目,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繫,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說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係,某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託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爲。

四、原告用於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係”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複印件,不應作爲裁判依據。 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僞造。故,在未經覈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複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僞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爲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係”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某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並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爲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204 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北京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北京公司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16

申請人:吳某,女,漢族,無職業。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張某系夫妻關係,貴院於xx年7月4日,在強制執行中將張維祥的銀行退休工資卡給予凍結,由於沒有生活費,現已造成我們二位老人無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書正予申請再審,對此,申請人認爲,即使本案應該履行義務,該債務也是張某個人之債,不應該侵害和剝奪申請人被扶養的權利和生活費用,貴院採用的這一強制執行措施,已嚴重違反法律規定,故請求立即依法解除凍結。

我國《民訴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第二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

第三十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申請人既是利害關係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執行人所扶養的家屬。所凍結的工資卡額爲1100元,工資收入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按合理執行,申請人應享有的550元不應在執行之列,剩餘550元,還應在保留被執行人生活必須費用外,方可執行償還債務。

上述異議懇請貴院認真考慮,期望執法的'同時不該違法,謝謝!

申請人:吳某

20xx年7月9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模板集錦 篇17

申請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電話:

請求事項:

申請人不服人民法院執行法民一終字第—號一案,現提出執行異議:

1、請求本案暫緩執行;

2、請求將錯誤執行的款項返還公路有限公司(該公司爲申請人設在施工項目的建設單位,訴訟過程中的保證人)。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完全有權提出執行異議。申請人提出執行異議申請後,法院執行局以只有第三人才有資格提出執行異議爲由,置疑申請人的執行異議申請資格。申請人認爲,根據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202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故申請人作爲本案的當事人,完全有資格提出執行異議申請,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法院以申請人不是本案的第三人,無權提出異議是不恰當的。

二、本案已通過再審程序立案審查,且與申請執行人存在未決訴訟,應當暫緩執行。法民一終字第—號判決存在錯誤,無法獲得申請人認同,申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現已立案(案號民申字第號受理案件通知書);同時,申請人與執行申請人就同一案件的不同訴請,已向市人民法院另案起訴劉衛國,要求賠償,已爲該法院受理,存在案件可能勝訴後行使抵銷權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暫緩執行措施若干問題的規定》法發6號第7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決定暫緩執行;上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執行爭議案件並正在處理的”,故南陽中院應當考慮本案的實際情況暫緩執行。現法院以爲法律規定的受理的是執行中存在爭議的案件而非實體存在錯誤的案件爲由,不同意暫緩執行。申請人認爲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完全屬於斷章取義,違背法律精神。因爲執行中存在爭議與實體存在錯誤所指向的都是同一案件,不是兩個或三個案件。

三、從債權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不應直接執行該公司。

1、申請人的債權未到期。按照施工慣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供擔保,擔保期限爲工程質量的責任缺陷期,而缺陷期從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算二年(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爲據)。現申請人作爲公路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的擔保人,其擔保債權並未到期,還有責任缺陷期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1998)15號》第61條:“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以下簡稱履行通知)”。此款項根本不屬於到期債權,不具有執行條件。

2、債權即使到期也不能裁定直接執行。根據前條法律規定,申請人對公路有限公司即使享有的是到期債權,法院也無權執行,只能發出通知。

3、公路有限公司已經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應當立即停止執行,且無權進行審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1998)15號》第62條:“第三人對履行通知的異議一般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口頭提出的,執行人員應記入筆錄,並由第三人簽字或蓋章”。第63條規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間內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得對第三人強制執行,對提出的異議不進行審查”。現在公路有限公司已經書面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應當立即執行迴轉,將款項返還公路有限公司。

4、申請人爲公路有限公司出具的文書,不能作爲作爲法院執行依據。申請人與公路有限公司文書往來,只能在二者之者有效,這是由於二者的相對性所決定的,不涉及第三人;況且二者之間有些往來行爲未必具有必然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以此爲由,執行公路有限公司是錯誤的。

四、從擔保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無權直接執行該公司。公路有限公司作爲申請人設在市施工項目的建設單位,訴訟過程中的保證人,不是本案的訴訟主體,不能直接爲法院所執行。

1、未提供任何擔保即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嚴重違法。與申請人在訴訟過程中,在未提供任何有效擔保的情況下,就被一審法院採取了訴訟保全措施,非法凍結了申請人的賬戶及存款二百餘萬元,這是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的事情。在社會影響不良的情況下,法院竟然利用普通人法律知識的欠缺,要求公路有限公司提供擔保,因此其擔保先天地就存在很大的問題,現在以此爲由執行無法令人信服。

2、直接裁定執行公路有限公司不當。雖然公路有限公司提供了擔保,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在財產保全時爲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應否在判決書或調解書中明確其承擔的義務及在執行程序中可否直接執行擔保人財產的覆函》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5條規定,人民法院只有在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其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纔有權裁定執行保證人在保證責任範圍內的財產。現執行纔剛開始,且我公司並非完全履行不能,即裁定直接執行訴訟中的保證人,不符合法律規定。

五、超額劃扣公路有限公司存款欠妥。拋開判決對錯與否,即使按照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申請人應給付的款項也不過,而法院卻從公路有限公司的賬戶上劃扣了元,比判決足足多劃扣了元,屬於超標的執行,明顯不妥。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爲,南陽中院執行行爲不當,我們請求貴院准予申請人所請,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有限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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