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協議書範文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2W
本文目錄交易協議書範文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基金交易服務協議書網上證券交易委託協議書格式

甲方(開戶人):_____________

交易協議書範文4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業務共同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管理機構有關規定的約束,亦受深、滬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辦法、規定、慣例的約束。

第二條 本協議包括甲方成爲乙方網上交易用戶時需要了解的條款和條件的重要信息,請仔細閱讀本協議並妥爲保存以備查。同時,作爲乙方網上交易用戶,甲方必須閱讀並同意本網站對註冊用戶的各項聲明(包括《網上證券委託風險揭示書》等)。

第三條 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許可範圍內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權利,以實現本協議中的條款。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網上交易的證券爲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

第五條 乙方承諾爲甲方提供除網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第六條 ca證書是網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識別證件(等同於身份證),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如果遺失或損壞,甲方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到乙方指定地點掛失。

第七條 乙方採用ca認證技術對甲方進行唯一性識別,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乙方認爲凡使用甲方ca證書進行的網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爲,不容抵賴。甲方對此如有異議,則不能開立帳戶進行網上交易。

第八條 甲方決定在乙方開立網上交易帳戶前,須明確下列定義之含義:

1.買入:投資者須先將委託買入所需款項全額存入資金帳戶,然後買入滬、深兩地掛牌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一種委託方式。

2.賣出:投資者將帳戶中實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進行賣出的一種委託方式。

3.撤單:投資者在當日買入或賣出委託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買入或賣出委託的一種委託方式。

4.交易帳戶:投資者在登記公司開立的股東帳戶和在券商處開立的資金帳戶的總稱。

5.資金餘額:投資者資金帳戶中某一時點的現金餘額。

6.證券餘額:投資者股東帳戶中某一時點的各種有價證券的實有數額。

7.資產總額:帳戶內現金與有價證券市值的總額。

8.委託:證券經紀商接受投資者委託買賣證券的交易行爲。

9.成交:投資者實現買賣委託的一種結果。

10.對帳單:是由證券經紀商提供的反映投資者在一段時間內帳戶中資金和股票變動情況的一種單據。

11.銀證轉帳:銀行和證券經紀商之間一種資金劃轉業務。投資者辦理這項業務,可以通過電話自動劃轉銀行帳戶和證券帳戶之間的資金。

12.掛失:投資者遺失了身份證、資金帳戶、股東帳戶、ca證書或遺忘了交易密碼,須立即到證券經紀商處辦理凍結帳戶並重新辦理遺失證件的一種彌補行爲。

第九條 甲方在申請開設網上交易業務前,有義務認真閱讀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網上證券委託風險揭示書》,並有權要求乙方就該風險揭示書進行必要的解釋,以充分了解相關風險。

第十條 甲方必須是在乙方下屬之合法營業部依法開戶的投資人,方可選擇在乙方櫃檯或乙方代理機構辦理網上交易開戶手續,進行網上交易。

第十一條 甲方在辦理網上交易開戶手續時,必須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身份證明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能夠證實乙方身份和資格的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甲方在乙方開立交易帳戶的同時,應取得乙方指定的ca認證機構頒發的ca證書。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機構提供的開戶資料必須是真實的,如有虛假成分,甲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後果;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承諾及時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資料發生變化,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機構開立的帳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轉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糾紛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乙方對甲方的委託事項及客戶資料負有保密義務。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經濟損失,乙方對此應負賠償之責。乙方應證券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通過法律規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況不在此限。

第十六條 在甲方辦理開戶手續時,乙方會給甲方一個初始交易密碼。爲了安全起見,交易密碼應由甲方在網上證券委託系統中重新設定。甲方必須牢記密碼,並對密碼有保密義務。乙方無權利、無義務對甲方的密碼進行修改或查詢。甲方應定期更換交易密碼,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遺失了密碼,由此發生的任何損失,乙方均不承擔責任。同樣甲方對自己的ca證書也存在以上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在乙方開戶後,乙方應爲甲方管理其帳戶並接受下列委託事項:

1.接受並即時執行甲方通過網上證券委託系統發出的有效買賣委託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3.代理甲方進行每次交易成交後的資金清算和交割,同時根據有關規定向甲方收取並代理甲方交付證券交易手續費、稅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八條 甲方通過網上交易系統下達的委託買賣指令,以乙方電腦記錄數據爲準。

第十九條 甲方委託買入證券時,交易帳戶內須有足額資金支付;在委託賣出證券時,交易帳戶內須有足額證券,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委託指令。

第二十條 如果甲方要辦理上海證券指定交易撤銷手續和深圳證券轉託管手續,須到乙方櫃檯辦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請。

第二十一條 一旦甲方的有效買賣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報,本項交易即爲完成。甲方應及時審覈清算交割單的內容,如有疑義,須及時向乙方提出。

第二十二條 甲方提出的撤單請求僅僅在甲方的報單未被交易所執行的情況下才能被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可以在網上交易系統中查詢當日的成交情況,但當日的查詢情況僅供參考,所有交易結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詢結果爲準。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資金帳戶卡、股東帳戶卡、交易密碼及ca證書不慎遺失,乙方將只接受甲方的當面掛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掛失請求。在掛失之前的資金及有價證券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以隨時撤消在乙方的證券交易帳戶,但須在乙方工作日內在櫃檯親自辦理銷戶手續;乙方也有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的權力,終止委託代理關係不會影響終止日前(含終止日)雙方的委託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乙方承諾定期或應甲方明確要求,向甲方提供書面或與之同等形式的對帳單或交割單。

第二十七條 有些證券可能給持有者有價值的權利,但持有者不採取行動,這種權利可能過期,這些權利包括但不僅限於:配股權、股票購買權、可轉換債券轉換權、債券兌付權等。甲方有責任瞭解所擁有的所有證券的權利;乙方會盡可能爲甲方提供有關此類權利的信息,但沒有必須提供這種信息的義務,在沒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會以甲方的名義採取行動,法律、法規及證券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盡力維護甲方的投資利益,並儘可能通過網上證券委託系統向甲方提供適宜的證券諮詢服務。乙方鄭重聲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都只不過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議,甲方應以自己的獨立判斷進行操作,乙方對由此而產生的投資風險和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或違反乙方各項交易規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的保證金和託管股份有留置權。

第三十條 乙方對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十一條 當乙方網上交易系統信息發生以下異常以致影響甲方的正常交易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經開始,甲方無法進入委託交易系統;

2.甲方發現資金帳戶中資金餘額有異常;

3.當交易所已開市,甲方發現有價證券餘額有異常;

4.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經任何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其用戶密碼、註冊口令和“ca證書”。 當上述情況發生後,甲方應及時與乙方聯繫,以保證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夠儘快恢復。

第三十二條 當甲方發現乙方網上交易系統出現異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應改用電話委託系統進行交易和查詢。

第三十三條 爲了安全起見和保護甲方交易數據的需要,凡在乙方網站進行證券交易的客戶均要求使用微軟的internetex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瀏覽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軟件或其它設備進入銀河網站,所引起的任何損失,均與乙方無涉。

第三十四條 e-mail是甲方和乙方之間信息交流的通道之一,甲方將得到乙方提供的e-mail服務。通過e-mail提供的信息僅供參考,如果甲方有異議請與乙方聯繫或到乙方當面查詢。

第三十五條 甲方有責任審查和確認從乙方發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電子方式的所有與交易、資金往來有關的單據,包括交割單、對帳單、轉帳清單等,這些確認單據的信息(除未被確認的)將有法律約束力。所需確認單據在送達後五日內,如果甲方不以書面形式表示異議,乙方將視爲甲方已確認,對甲方有法律約束力。乙方有權修改異議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當雙方不能通過協商解決時,應提請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三十七條 簽署本協議時,甲方對國家法律法規和交易所規定、對證券交易的風險、對自己買賣的或準備買賣的證券品種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八條 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業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有衝突,以國家法律、法規及證券主管部門的規定爲準。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署後生效。

第四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至本協議甲方銷戶爲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電話委託交易協議書交易協議書範文(2) | 返回目錄

甲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資者):

爲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採用電話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電話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查詢、設置和變更分紅方式、密碼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電話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在本公司直銷中心已開立了基金交易帳戶的投資者。

三、本協議項下電話交易通過電話語音系統實現。投資者如有疑問,可轉人工座席諮詢。

四、乙方通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通過電腦系統記錄的資料進行自動識別,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爲判認電話交易對方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爲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應在將足額資金匯入甲方基金銷售專戶後通過電話提交認購、申購申請,如果投資者未能及時將足額認(申)購款項匯入上述直銷專戶,將導致其申請無效。認購、申購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八、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提出,否則電話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申請無效。贖回基金份額的價格計算以申請到達日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爲依據。

九、乙方贖回後其交易賬戶基金份額不得少於1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後交易賬戶餘額不足100份基金單位,甲方有權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戶的全部餘額,並對乙方該交易賬戶的餘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十、乙方電話交易申請當日有效。乙方於每基金開放日9:30至15:00開通,15:00以後的電話申請均歸屬於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無法接收、無法處理、延遲接收或遲延處理乙方的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甲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基金交易服務協議書交易協議書範文(3) | 返回目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帳號:____________(首次開戶不填)

直銷交易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規範乙方發起並管理的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有關業務規則及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傳真交易申請服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傳真交易及服務內容

1.本協議所稱“傳真交易”僅適用於在乙方的直銷機構(即乙方各投資理財中心)開立基金交易帳戶的客戶。“傳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資理財中心開立基金帳戶,交易帳戶並簽署本協議後,以傳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業務申請的交易方式。

2.傳真交易的服務內容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撤單、變更分紅方式、基金轉換和變更聯繫方式。

第二條 傳真交易條件

1.甲方已經與乙方簽署了《基金業務傳真交易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

2.甲方已經在乙方開立基金帳戶和交易帳戶且該帳戶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處於正常狀態;

3.甲方辦理申請認購或申購業務的,不遲於乙方《直銷投資者交易指南》所規定的申請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屆滿之時將認購或申購資金足額劃(匯)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戶;甲方辦理贖回,基金轉換業務的,在申請所涉交易有效時限內其交易帳戶中有足夠的基金份額,否則視爲無效申請;

4.甲方已經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真實、準確、完整的填寫有關表格,簽署有關文件;

5.甲方已經在乙方辦理了預留印鑑手續;

6.乙方不時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應當滿足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 傳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專門的傳真電話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申請,除此之外的傳真申請視爲無效。甲方應指定專人辦理基金交易申請,除該授權經辦人通過指定傳真電話發出的傳真交易申請外,其他傳真申請亦視爲無效。

2.甲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複印件,交易帳戶卡複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複印件。

3.甲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 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複印件,交易帳戶卡複印件。

4.甲方辦理變更分紅方式及聯繫方式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複印件,交易帳戶卡複印件。

5.甲方應在乙方規定的基金開放日9:30—15:00(認購期內爲9:30—16:00)之間將申請資料傳真至乙方.超過申請受理時間的申請,按照下一開放日的申請處理。

6.甲方發出傳真後,應立即撥打電話向乙方受理業務的投資理財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如果甲方沒有致電確認,且乙方無法按照甲方開戶時填寫的聯繫電話與甲方取得聯繫時,傳真內容清晰並符合乙方規定的申請,乙方可以受理;傳真內容不清晰,不完整,不準確或不符合相關法律,相應基金契約或乙方有關業務規定的,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申請暫緩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該等原因而導致甲方申請無法進行或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7.乙方收到甲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後,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後受理申請,否則甲方應重新修改申請日期,並進行簽章確認。

8.乙方收到甲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爲無效申請,乙方可不予執行甲方贖回申請。

9.乙方處理完畢甲方的申請後,應將打印並蓋章的申請回執傳真給甲方,作爲受理甲方申請的憑證。甲方可在t+2日9:30之後通過電話,網站或親臨投資理財中心查詢申請確認結果。

10.甲方應在傳真申請發出後當日內,將申請表原件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乙方受理業務的投資理財中心,時間以郵戳爲準。乙方在受理業務五日內收不到甲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11.乙方傳真電話號碼變更,將以公告和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權經辦人或傳真號碼變更,要提出業務申請,在乙方受理並確認後方生效。

第四條 保密事項

1.乙方對甲方的申請資料及有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但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關司法,行政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關資料不在此限。

2.甲方應注意自身資料及信息的保密,由於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資料或信息爲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免責條款

因下列事由之一發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於不可抗力引 的停電,電腦網絡和/或傳真設備故障,乙方對由此導致的收發信息延誤或失敗不承擔責任。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經辦人簽章及蓋有預留印鑑的傳真申請,即認爲此申請是甲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乙方不對該簽章及印鑑是否真實及是否爲甲方真實意思表示承擔法律責任。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傳真資料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甲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或乙方基金業務規則等使乙方無法執行的,乙方可不執行並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4.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電腦黑客或計算機病毒等問題造成交易系統不能正常運轉。

5.法律和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件。

6.由於在通訊中斷,堵塞等情況下致使通過傳真手段無法下達申請或無法進行傳真確認時。

7.對於因本協議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業務風險說明書》所提示的風險事故發生導致甲方受到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8.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它乙方免責事項。

第六條 協議的修改,終止和解除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的權利。修改條款通知以書面形式公告於乙方的營業場所。甲方如果對於乙方的修改持有異議,應當在甲方書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書面提出異議。雙方在乙方發出該等書面異議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截止日”)內未能就該等異議進行磋商或未能達成共識,本協議自截止日終止。甲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乙方同意甲方的修改,本協議按照修改後的條款執行。

2.本協議書籤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招募說明書》、《公開說明書》和其他乙方和甲方應共同遵守的文件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始無效,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3.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在下述情況之一發生時終止:

(1)雙方書面終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3)甲方撤銷基金賬戶或/和直銷交易賬戶。

(4)乙方作爲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6)一方違約,另一方依法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八條 特別條款

甲方在此確認,甲方已經閱讀並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契約,發行公告及本協議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業務風險說明書》的全部內容;甲方進一步確認,甲方已經充分了解傳真基金交易的風險並自願承擔該等風險。甲方同時確認,對於本協議第六條第1款所述乙方對本協議進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負有充分注意的義務;甲方進一步確認,甲方將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曉該等修改通知內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賠等任何要求。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授權經辦人(籤):____

機構經辦人(籤):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__公司基金業務風險說明書

尊敬的投資者:

在您進行基金交易時,可能會獲得一定的收益,但同時也存在着一定的基金交易風險。爲了使您更好地瞭解其中的風險,根據有關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法規和_________公司基金業務規則,特提供本風險說明書,請您認真詳細閱讀。

由於基金主要投資於證券市場,因此投資者需要了解並承擔如下風險:

1.宏觀經濟風險:由於我國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以及周邊國家,地區宏觀經濟環境和周邊證券市場的變化,可能會引起國內證券市場的波動,從而使基金的收益水平發生變化。

2.政策風險: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則發生變化,可能引起證券市場價格波動,從而使基金的收益水平發生變 化。

3.上市公司經營風險:由於上市公司所處行業整體經營形勢的變化,上市公司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如經營決策重大失誤,高級管理人員變更,重大訴訟等都可能引起該公司證券價格的波動;由於上市公司經營不善甚至於會導致該公司被停牌,摘牌,這些都會使基金的收益水平發生變化。

此外,投資者還需要了解並承擔以下風險:

1.技術風險:由於基金交易及行情揭示是通過電子通訊技術和電腦技術來實現的,這些技術存在着被網絡黑客和計算機病毒攻擊的可能,由此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

2.在基金管理運作的過程中,管理人的知識,經驗會影響其對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而導致基金收益水平發生變化。

3.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諸如地震,火災,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導致證券交易系統,基金交易系統的癱瘓;無法控制和不可預測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電力故障等也可能導致證券交易系統和基金交易系統非正常運行甚至癱瘓,由此會導致基金的收益水平發生變化或您的委託無法成交。

4.其他風險:由於您密碼失密,操作不當,決策失誤等原因可能會使您發生虧損,該損失將由您自行承擔;在您進行基金交易中他人給予您的保證獲利或不會發生虧損的任何承諾都是沒有根據的,類似的承諾不會減少您發生虧損的可能。

特別提示:

本公司敬告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認真制定基金投資策略,尤其應當清醒地認識到基金交易是證券交易的一種,同樣蘊涵着交易風險。

由上述可見,證券市場是一個風險無時不在的市場,基金作爲證券市場中的一個投資品種,同樣存在着各種風險。您在進行基金交易時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虧損的風險。本風險說明書並不能揭示進行基金交易的全部風險及證券市場的全部情形。請您務必對此有清醒的認識,認真考慮是否進行基金交易。

基金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網站:__________________

客戶服務中心:______________

網上證券交易委託協議書格式交易協議書範文(4) | 返回目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證券帳號:________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

股票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網上買賣業務共同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本協議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管理機構有關規定的約束,亦受深、滬證券交易所得業務規則、辦公、規定的約束。

二、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行情分析、委託下單。並應具備網上交易所必需的設備,同時應對網上交易的規則全面瞭解。

三、甲方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股東帳號、身份證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如資料虛假或存在錯誤成份,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四、乙方在保障甲方合法權益的同時,應儘可能提供準確、及時的行情及諮詢信息。

五、乙方依法對甲方的有關交易資料保密。

六、甲方需安全保管並經常修改交易密碼及其他身份認證信息。若他人依據甲方密碼進入系統所進行的委託,視爲甲方的有效委託,其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使用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委託和保證金劃撥時,均以乙方電腦記錄爲準,甲方對其操作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因不可預測因素或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災、停電、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侵入等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買賣揭示書》,甲方應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證券交易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並明確全部承擔該種風險。

九、甲方不得利用技術或其他手段攻擊乙方網絡,破壞乙方系統,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損失。

十、由於重大政策變化、不可抗力或者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突發事故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該項風險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向乙方追究任何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當雙方不能通過協商解決時,應提請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二、本協議與《委託證券交易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約定的,適用《委託證券交易協議書》的約定。

十三、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人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書。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十四、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在甲方銷戶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