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協議書(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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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1

發包方:zzzzz (以下簡稱甲方)

安全合同協議書(精選16篇)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北京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二.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三. 施工前,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製度、規定;乙方應組織召開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四. 甲乙雙方應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施工,雙方各執一份。

五.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負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的發生。

六.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於查出的隱患,必須限期整改。

七. 乙方施工人員對於自己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工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可繼續施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情況所導致的事故,後果自負。

八. 乙方在施工工期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如乙方向甲方借用需辦租賃手續,設備交接前雙方必須進行檢查,一經接手,設備的維修、管理由接手方負責。使用時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時由於設備因素或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2

1.簽約方

1.1 甲方:中國安全玻璃認證中心

1.2 乙方:_________

2.協議範圍

2.1 認證中心按照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強制認證業務範圍向乙方提供認證服務。

2.2 乙方確保向認證中心提供爲實施認證所需的信息和設施。

3.認證人員

3.1 認證中心確保使用經評定合格的評審人員和技術專家或本機構的專職人員,對乙方實施認證檢查和證後監督。

4.費用

4.1 認證中心按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的強制認證收費管理辦法,向乙方收取認證費用。

4.2 乙方確保按甲方要求的時限繳納相關認證費用。

4.3 認證中心檢查員/技術專家實施認證的差旅費由乙方支付。

5.協議的終止

5.1 本協議的終止條件包括:

5.1.1 當乙方不能滿足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相關規定時,甲方有權決定終止本協議,並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相關費用;

5.1.2 當乙方決定終止時,應書面通知甲方,本協議立即終止。

5.2 本協議終止之日,乙方應立即將認證證書及相關附件交回甲方。

6.權利與義務

6.1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訴的權利。

(2)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並按甲方的要求提交質量手冊等體系文件。

(3)乙方確保按甲方要求的時限繳納相關認證費用。

6.2 當乙方是獲證方時,乙方具有以下權利和義務;當乙方不是最終獲證方時,乙方應確保獲證方享有以下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

6.2.1 獲證方的權利

(1)在證書有效期內,認證證書可用作廣告、展銷會、訂貨會或推銷產品時進行宣傳和展示。

(2)可在獲准認證的產品上正確使用認證標誌。

(3)獲證方有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訴的權利。

6.2.2 獲證方的義務

(1)按甲方的要求,獲證方應爲審覈組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爲審覈人員提供檢查文件、提供檢測樣品、進入所有區域的安排、調閱所有記錄和訪問人員的方便。

(2)當獲證方對質量體系實施了可能影響其符合性的更改或獲證方的地址、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時,獲證方應在更改後的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

(3)如發生客戶重大投訴和(或)重大質量事故時,獲證方應將相關信息及所採取的糾正措施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4)獲證方應事實求是地宣傳被認證的產品,不得損害甲方的聲譽。

(5)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管理辦法》正確使用認證標誌。

(6)當認證被暫停或撤銷/註銷時,獲證方應立即停止涉及認證內容的廣告宣傳,並按甲方要求交回所有認證文件。

(7)按甲方的要求繳納有關費用。

6.3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安全玻璃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等有關規定,在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的業務範圍內,對乙方按《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申請的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

(2)甲方應委託經過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檢測實驗室嚴格按照相關產品的國家標準對獲證方的產品實施檢驗。

(3)甲方按照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定頒發符合要求的認證證書。

(4)不向乙方(獲證方)提供認證諮詢服務。

(5)甲方或其授權的代表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獲證方生產廠、倉庫內標有認證標誌的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如由於乙方變更地址或聯繫方式未通知甲方,導致甲方無法進行監督審覈時,甲方有權暫停直至撤消乙方持有的認證證書。

7.保密承諾

7.1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檢查員保證在未經乙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向除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有關乙方的商業祕密。

7.2 甲方承諾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和終止後始終遵守本條規定,但下列情況除外:

(1)任何已成爲或法律上應成爲公開信息的信息;

(2)任何甲方可以從其他公開途徑得到的信息;

(3)爲獲得認可應公開的其他信息。

8.仲裁

8.1 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9.更改

9.1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相關條款的更改,需經雙方協商後達成書面協議方爲有效。

10.其他

10.1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 因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文件,均以中文原件爲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活動板房拆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文件規定;爲保證雙方安全生產,不留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明確各自的安全職責義務,同時結合現場施工實際情況,爲落實雙方安全生產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一、乙方作業人員進場後必須保證文明施工,不可隨意丟棄垃圾,確保附近範圍的環保衛生。

二、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必須配合甲方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須在現場配備一個安全指揮管理人員。

三、乙方負責對拆裝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培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四、乙方作業人員必須配備齊全的勞保用品,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繩等安全防護用品。

五、乙方作業人員入場後負責活動板房區域拆裝施工,不得進入甲方施工生產區。

六、乙方現場作業必須做好消防工作;臨時用電配備專業持證的電工,與甲方電工進行協調後方可接電。

七、乙方應加強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管理,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協議條款,如有違反協議條款及違章指揮、作業等造成的自身傷害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雙方現場協調聯繫人

項目部現場協調聯繫人:

姓名: 職務: 電話:

有限公司:

姓名: 職務: 電話:

九、本協議書爲拆裝合同安全作業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工程完工後自行失效。

甲方:__項目部項目部(章)

甲方施工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____有限公司(章)

乙方施工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爲督促乙方在校外養成良好的學習與生活習慣,不斷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加強自律,順利完成學業,現就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簽訂如下協議。

一、經乙方申請並獲得家長同意,甲方同意乙方實行走讀。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校外生活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不得以方便校外生活、實踐等爲由違反校紀校規。按時作息,及時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上課不得遲到、曠課和早退,並積極參加系班組織的集體活動。不得從事有損於學校、系、班組形象的事情。

2、乙方在校外生活期間,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由乙方及其監護人負完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不斷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校外住宿地點應選擇周邊治安環境好的住所。

3、乙方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向輔導員彙報自己近階段的學習生活和思想情況,保證每半月一次,並與班內指定聯繫人保持信息互通;乙方在校外住宿期間學習如有明顯退步,甲方有權取消其校外住宿資格。

4、乙方有義務提供真實的住宿地點及聯繫電話,必須在系登記在冊;如有變動,必須及時向相關老師說明並進行修改。如有通訊工具(手機或小靈通)必須24小時開通。

5、乙方在放學出校門之後,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遵守公共秩序,出現任何事故由乙方及其監護人自行負責,甲方概不負責。乙方不得將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帶入學校。

6、若乙方違反上述規定之一和校紀校規,甲方有權決定取消其校外住宿的資格,不得參評當年所有獎學金、助學金以及其它評優,並通告家長。其中相關經濟損失由個人自負。

7、乙方在外宿期間,乙方家長應予以密切關注,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教育乙方更好地學習和生活。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有責任審覈走讀生的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必須經甲方批准,方可列入走讀生管理,並辦理走讀生手續。走讀生享有住校生的.一切待遇和義務。甲方對乙方的校外住宿申請程序負責,做到規範和從嚴審批。

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要認真審查,逐一登記,動態修改。

3、甲方對乙方要執行學生近況書面報告制度,落實學生幹部做好一對一的聯繫工作,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走訪、電話聯繫等多種形式的檢查,密切關注乙方的思想動態,定期檢查乙方的學業。

4、甲方要定期召開校外住宿學生座談會。

此協議一式兩份,一經簽定,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學生)

家長簽章:

時 間: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5

甲方:南市鎮中心國小

乙方: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乙方提供車號爲,座微型汽車作爲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鑑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複印件交學校保管。

4.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不滿,否則扣除當天費用,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或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學生到指定接送點,不得漏送漏接學生、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扣除當天費用。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自己聯繫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6.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學生期間的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7.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接送學生期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8.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不準酒後開車,開車時不準抽菸,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司機應積極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該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脫學生,確保安全。

10.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及其他後果一切由乙方負責。

1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南市鎮南市國小(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6

爲切實做好防汛工作,確保全縣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防汛抗旱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___年防汛責任書。

一、 責任目標

出現設計標準以內的洪水,大中型水保淤地壩不垮壩,主要河道堤防保安率達90%,縣城不淹城區或縣城通過搶、撤、避等措施不發生人員傷亡,農村中國小、沿河沿溝礦山企業和村莊等沒有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出現超標準洪水時,所有防汛重點區域、骨幹工程和要害部位,能夠按預定方案有秩序地高效實施搶險和撤離避險措施,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經過全力搶險,最大限度地減少洪災損失。

二、 責任要求

1、 認真宣傳貫徹國家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

2、 落實各鄉鎮防汛搶險指揮機構、防汛責任制、防汛搶險應急預案、防汛搶險隊伍、防汛搶險物資、值班人員。

3、 汛前、汛中要對全縣的河道、危房住宅、學校、邊山峪口、工礦企業等防洪重點進行檢查、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不留隱患。

4、 嚴格汛期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確保通訊暢通。

5、 險情發生時,能按已定應急預案和現場情況迅速組織力量,全力抗洪搶險,有力有效實施搶、撤、避行動,將災害減小到最低程度,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6、 汛後對防汛工作進行經驗教訓總結、評估,把情況及時上報。

籤 字

分管領導:

科室負責人:

___年五月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活動名稱:

參加活動人數:

活動地點公園園區

佔用場所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活動主(承)辦方負責人:

電話:

移動電話:

依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治安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大型羣衆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各級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規範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對各類大型社會活動的各項安全規範要求,本着“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北京市順義新城濱河森林公園與本次大型活動的主(承)辦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以約束和規範簽約雙方的安全行爲,確保本次大型活動的安全。

本協議書的簽訂雙方單位應當對協議書內的各項條款嚴格遵照執行,並承擔相關責任。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公園方爲主(承)辦方提供活動場所,劃定活動範圍。

2、公園指派安保人員負責協助維持活動區域周邊秩序。

3、提供必要的停車場地。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公園內舉辦活動時,主題要健康、合法,嚴禁涉恐、涉爆、涉及宗教內容等非法活動。

2、乙方需遵守公園的各項管理規定。

3、乙方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活動的安全責任人。

4、乙方要配備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需要相適應的安全工作人員。

5、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聯繫電話等相關信息備案。

6、乙方根據活動需要動用明火和電器設備的,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使用。

7、乙方要負責維護活動的安全和參加活動人員的安全教育,杜絕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問題發生。發現違法犯罪行爲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8、乙方要保障現場安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9、乙方在活動期間造成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由主辦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 損失賠償

1、活動場地內的建築物、各類設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損壞、丟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丟失、損壞的須向甲方照價賠償。

2、由於乙方對本協議書中規定各項條款的監督、檢查、管理和執行的力度不夠或未能予以嚴格落實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將被甲方視爲事故的第一責任方進行責任追究和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五條 其他

1、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安保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爲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規章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及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雙方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現場施工安全目責任協議書,具體責任條款如下:

一、工程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管理人員

爲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與明確安全責任,需要明確雙方的現場管理人員:

1、甲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並督促乙方貫徹執行。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4、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四、乙方的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錄》等有關其他安全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內,要愛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嚴禁偷盜、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機械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7、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8、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爲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爲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六、出險理賠責任

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合同訂立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爲了做好某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進行施工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於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獎懲制度進行處罰、狀況嚴重,責令停工。

2、施工過程中,如出現人員傷害狀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取證工作,但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安全措施與職責

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高空作業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

2、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結合本工程制定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相關職責落實到人。

3、乙方負責人同時即爲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於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5、乙方高空作業人員應經過相關安全培訓教育,具備高空作業資格,且應身體健康,凡有飲酒、精神不振狀況的,禁止進行高空作業。

6、乙方應對施工中使用的吊籃、電器、相關安全防護工具等務必做好安全檢查、管理工作,按相關操作規程要求使用,並承擔安全職責。

7、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啓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職責。

8、乙方應做好施工區域的安全防護管理,施工時安排專人值守,嚴禁無關人員靠近,如因施工過程管理不到位,對無關人員造成傷害的,乙方應承擔全部安全職責。

9、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全部職責,若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損失。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10

發包單位:中鐵城建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顧村鎮寶安公路北側2號地塊項目經理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南通力隆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對中鐵城建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顧村鎮寶安公路北側2號地塊項目經理部4臺塔吊進行安裝及拆除。乙方必須具備相應的塔吊安裝拆卸資質。爲明確雙方安全職責,確保施工安全,雙方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1、甲乙雙方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生產方針政策,執行有關法規、條例和規定。

2、乙方在安裝,拆卸前應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嚴格按塔吊安裝規程進行安拆操作,嚴禁違章酒後操作。

3、參加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特殊工種作業證件,嚴禁無證人員進行操作。

4、甲方提供供電箱,塔吊配合安裝等條件,同時進行相應配合工作。

5、乙方在施工中應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並密切注意周邊情況,如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與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6、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機械設備等其他事故,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亡的義務,對於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中鐵城建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顧村鎮 乙方:南通力隆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公章)

寶安公路北側2號地塊項目經理部(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日期: 日期: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11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三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時間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責任,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生共同負責,學生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放學回家禁止乘坐三輪車及無牌照車輛,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方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水庫、河溝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校負責。

14、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安全事故發生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每週上學和放學時間,家長必須準時準點到學校接送學生,接送時一定要履行接交手續。並負責學生的安全,如出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7、住竈生晚休如果從架子牀上摔下,屬於架子牀(牀板)問題,後果由學校負責,若不屬於架子牀(牀板)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20_年X月 8日起 到20_年X月放假(國家規定假日除外)。

學校(蓋章)

甲方(班主任)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12

甲方:中鐵十二局陽翼高速公路項目部

乙方:八達隧道工程公司陽翼高速公路項目部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在承建黃龍圪樑隧道工程項目施工勞務合作過程中應承擔的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執行。

一、協議內容

1、乙方負責人是該勞務隊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依照規定承擔一切事故責任。

2、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進行施工作業,對未按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施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20__-100000元不等,罰款由甲方直接在計量支付中強制性扣除。

4、甲方下達的整改通知單乙方必須按照整改要求執行,並將執行結果上報甲方,對甲方提出問題不能及時或未進行整改的將視問題大小處以500-50000元不等,罰款由甲方直接在計量支付中強制性扣除。

5、乙方在施工作業中,盲目蠻幹,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1000-100000元不等,罰款由甲方直接在計量支付中強制性扣除。

9、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盲目施工,發生因工或者非因工人員傷亡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0、乙方發生輕傷,每發生一人次罰款10000元;重傷事故每發生一人次罰款50000元;亡人事故,每發生一人次罰款200000元;重大安全事故每發生一次罰款500000元,罰款直接在計量支付中強制性扣除。

二、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勞務合作結束後自行終止。

甲方法人(簽章):

乙方法人(簽章):

二O__年 月 日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爲了進一步加強礦山工程(採礦)外包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保障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序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礦山工程(採礦)外包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工程(採礦)基本概況:

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範圍及工期,詳見承包合同。

二、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上級各級機關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標準,並主動接受安全生產監督機關監督檢查。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形成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各自職責抓好落實。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和生產時,首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員工安全教育,嚴肅勞動和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爲,淨化安全環境,保障安全生產。

5、發生安全事故時,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措施,提出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堅持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大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甲方安全生產責任:

1、負責對施工(採礦)單位安全資質及各種證照的審查,監督施工(採礦)單位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於審查不合格施工(採礦)單位不予發包或單方面終止承包合同。

2、負責向施工(採礦)單位提供工程、安全投入等資金保障,並監督落實到位,同時向施工(採礦)單位公佈本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檢查施工(採礦)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運行情況,對施工(採礦)單位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3、負責編制施工和採礦方案及作業規程,並且嚴格按照初步設計和安全評價進行指導、考覈和驗收。

4、負責指導和監督施工(採礦)單位進行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審查,並予以備案。

5、負責對施工(採礦)單位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執行情況,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監督檢查,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現象,有權制止、責令停產整頓和處罰。

6、負責向施工(採礦)單位提供良好的作業條件、機械設備、火工品採購、發放等,全方位做好服務。

7、負責對施工(採礦)單位自帶設備、工具、勞動保護用品等進行檢驗,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和防護用品,有權勒令退場和停止使用。

8、負責對施工(採礦)單位現場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提出整改指令,並監督整改落實。

四、乙方安全生產責任:

1、在甲方監督指導下,對本單位(項目部)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會議,並執行和落實會議決議。

2、按照甲方編制的施工(採礦)方案和安全要求,編制本單位的施工方案和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並認真抓好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培訓、取證,並持證上崗。

4、認真貫徹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和人員入井登記制度,做好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員工嚴禁上崗作業,不得錄用無合法身份的人員和童工及未成年人員上崗作業。

5、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和相關技術管理人員,其人員必須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並具備相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6、負責本單位員工班前(入井前)的`安全教育,下達生產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並檢查操作人員着裝及狀態,發生交叉作業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不得安排高血壓、心臟病禁忌症的人員,從事採掘作業。

7、爲員工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標誌,並檢查佩戴情況。

8、加強現場及作業場所安全管理,堅持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保證安全生產。

9、爲員工辦理工傷和意外傷害保險,保障員工權益,降低承包風險。

10、認真做好本單位資質、各種證照及人員自然情況的備案工作,施工(採礦)單位要及時將上述資料及人員情況,主動到甲方和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備案,並保證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11、嚴格按照設計、安全評價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和作業,不得私自削減安全投入經費和擅自壓縮工期和工程質量。

12、按照合同約定,乙方要建立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並自行組織演練。

13、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施工(採礦)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生產事故和其他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4、施工(採礦)單位在承包期內,不得擅自將工程及採礦分包給無施工(採礦)資質的單位或個人,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15、一旦有事故發生,要立即組織人員搶險,及時救治傷員,並及時上報甲方和上級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

16、乙方違反協議內容,甲方給予乙方500---5000元罰款;出現死亡事故給予乙方10000---50000元罰款,直至解除承包合同。

五、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違反協議規定,各自承擔相應安全及經濟責任。

2、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紅印鐵礦礦山外包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協議一年一簽訂。

4、本協議一式三份,安監局備案壹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況:房屋位置: 建築面積: ㎡

爲規範上述房屋的裝飾裝修行爲,保證房屋的整體質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體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萬達·江畔人家《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約定,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諾裝修房屋時,遵守國家《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小區萬達·江畔人家《業主手冊》中裝修有關管理規定。

第二條乙方裝修房屋前,須填寫《業戶裝修施工申報審批表》報甲方審覈,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人員施工卡後,方可施工。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應當首先安裝大便器,嚴禁隨地大小便。

第三條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非承重牆體和明顯加大荷載的(如改裝地熱供暖),乙方須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施工,改裝地熱必須除去地面抹灰層,以減輕樓體負荷。

第四條 乙方裝飾裝修房屋時,禁止下列行爲:

1、超過設計標準或規範增加樓面荷載。

2、將無防水要求的房間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間。

3、拆改或損壞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4、搭建建築物或構築物,改變住宅立面(如封閉陽臺等)。

5、侵佔公共空間,損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電、供氣、有線、通訊、煙道、通風口、下水管等公共設施,取消進戶總閥門。

6、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和未按規定位置安裝空調。

7、擅自刨鑿樓板,切斷樓板中受力鋼筋、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8、擅自在牆上開門窗等洞口或擴大牆上原有的門窗等洞口尺寸。

9、封閉主下水管線檢查口及衛生間棚面下水檢查口。

10、拆除自來水錶防盜環。

11、未經甲方許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壞屋面防水和安裝設施、設備。

12、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周圍房屋使用和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爲。

如確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氣設施,乙方應自行到相關部門或單位辦理審批手續,供用燃氣設施改造必須由燃氣管理單位指定的專業施工隊伍施工,並將審批手續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所聘請的承擔裝修義務的公司及相關人員遵守國家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小區相關規定和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否則因違章裝修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依據損壞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賠償責任並有權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追究賠償金。

第六條乙方辦理入夥手續時,同意委託甲方有償清運裝修垃圾,並向甲方繳納裝修垃圾清運費每戶2元/平方米(按建築面積),如果改做地熱供暖,另繳納2元/平方米(按建築面積)。裝飾裝修房屋所產生的裝飾裝修垃圾由乙方負責裝袋後,自行清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由甲方統一進行有償清運。

第七條裝修人員施工卡,由乙方或裝修公司負責人持裝修施工人員的照片2張、身份證(外地人員持公安機關頒發的暫住證)及複印件1張到甲方服務中心登記辦理,並交納施工卡工本費(每卡3元),裝修結束後必須交還甲方;如遺失所帶來的後果由乙方負責。裝修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施工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其進入本小區。乙方必須向裝修施工人員詳細介紹本小區的有關管理規定。如裝修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失,由乙方和裝修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裝修全過程應無條件接受當地公安機關和甲方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無身份證、無暫住證、無固定住址等“三無”人員不得在本小區內進行裝修施工。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蓋章: 蓋章: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15

爲了確保特殊兒童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特異體質(如:食物過敏、某種用品過敏等);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臟病、癲癇、哮喘、肺炎、腎炎、嚴重多動症、傷殘等);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定疾病、特殊心理等情況告知班主任老師和校醫。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5、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突發事件,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以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7、特殊學生私自到河灘洗澡、攀爬危險物、做危險性動作等等,造成意外事故的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一切責任。

8、本協議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學校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國小畢業自然失效。

學生家長簽字(右大拇指紋):

學生簽字:[ 年級( )班]

班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協議書 篇16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當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爲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當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當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當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爲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爲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爲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當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20_年 月 日起至 20_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20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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